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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制作中数字化技术管理论文
一、数字技术对影视制作理论方面的影响
数字技术对影视制作的影响,这一类的研究文献主要是从理论方面进行讨论,数字技术带来的变革对传媒界、从业人员、影视制作观念的影响。《数字技术对电视媒体的能动性研究》从传播事业发展的历史入手,分析了传播技术学派的理论以及它所引发的争议。通过对数字技术的研究,尤其是通过数字技术对电视媒体的影响的重点研究,研究传媒技术在传媒事业发展过程中的能动作用。作者认为数字技术对影视制作的巨大推动作用是积极的,是正面的,这种积极的能动作用将为我们正确认识传媒技术与传媒事业的关系带来新的视角。《数字技术对影视从业者的影响》这篇文章,数字技术在贯穿影视制作全过程的应用中,其不仅仅改变了传统的制作方式,不仅仅体现在数字特效令人震撼的视觉效果上,而是对影视制作从观念到具体创作实现的方方面面都带来了革命性的影响,作者从编剧、导演、摄像几个影视制作的关键环节进行分析。《浅析数字技术对影视艺术发展的影响》对飞速发展的数字技术为影视艺术发展所带来的深刻变化进行了论述,重点阐明了在电影数字化进程中应该建立新的电影观念。《关于数字技术与影视创作观念的冷思考》,认为数字技术在影视创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作者认为应冷静地看待数字技术对影视生产的价值。数字技术的确为影视创作提供了重要的美学表现手段,但从创作手段来看,传统的影视拍摄手段仍然有无尽的开掘空间,辩证地看待数字技术所带来的影响。
二、数字技术对影视制作中的美学方面的影响
比如,《数字技术从电影创作到接受的美学思考》这篇文章,认为,当前数字技术在电影中的运用仍属于初级阶段,但其本身急剧的发展和日新月异的变化,以及其牵涉、融汇多门类学科的特性,使数字技术的概念和范畴仍纷繁复杂,还有待进一步梳理和规范。其着重论述的数字技术是以计算机图形学为基础,在与电影制作结合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信息数字化处理技术,侧重于其在电影创作和接受方面引起的影像变革和美学意义。《双刃剑、双重视阈与审美价值—论知识经济时代数字技术对影视艺术的影响》针对知识经济时代数字技术在影视艺术生产实践中所体现出来的“双刃剑”特性,文章在“双重视域”的学理审视下分析了数字技术对影视剧艺术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并主张回到影视剧艺术生产的文化语境,在审美情境中贯注生动的历史具体性,弘扬人文精神的审美价值理想。
三、数字技术对影视制作的具体方面的影响
这方面的研究,主要是侧重从数字技术对传统影视制作中的某一方面,比如影视制作的人员、影视效果、拍摄镜头、后期制作编辑的影响。数字技术已进入电影创作的全过程,从前期策划、实际拍摄到后期制作,数字技术所具有的功能及其在电影中能够实现的效果,已大大拓展了电影艺术的内涵和表现力。由于技术手段的可能,数字技术对电影叙事、电影语言的影响不仅仅停留在现象的改变,它所引发的对电影本体真实性的思考,都是当代电影人无法避之不谈的。比如,《数字技术对传统影视镜头的挑战》这篇文章,随着计算机数字图像处理技术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影视制作领域,传统镜头画面的构成、产生方式以及我们对镜头画面的固有观念等都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许多微观的、新奇的画面令人震撼,极大地拓展了创作者的想象空间,“只有没有想到的,没有做不到的”成为了可能,数字技术正挑战着我们对影视镜头固有的认识和观念。《谈数字技术的发展与影视制作》一文,认为数字技术改变了原来人们对影视创作的理解,在计算机视觉与计算机图形学这两个学科相互交叉的发展趋势所造成的新的影响给影视;动画和广告的创作的观念的转变,对创作出电影品质的动画影片已不再是不能实现。这里就目前数字影像的新技术成就来分析当前影像创作,及培养具有相应知识体系人才的现实问题,以及在视觉感知层面来谈视觉心理学在影视动画领域中提高创作表现的认识层面,和如何在视频创作领域里拓展思路,提高技术使用,与开发和应用能力来更好的提高创作水平的问题。《影视制作中的数字技术的应用》从影视制作的数字化入手,剖析了影视制作中的数字化素材、数字化存储以及数字技术合成方面的现状,旨在利用现有的条件,不断提高影视制作的数字化水平。在当今的数字技术快速发展的大环境下,作为中国电影业,尤其是中国电影业中独特的武侠电影,其画面表达在数字技术影响下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浅析数字技术在武侠影视画面表达中的运用》就武侠电影的这种变化对比过去与现在的不同处理手法展开论述。这篇文章认为后期数字特效将与人景物、声光色、镜头运动等一起被归为视听语言的元素,从影像造型的层面上来看,它已成为以传统电影摄像光线、光学、运动、色阶为参照的第五种手段。《浅析三维影视动画中的数字技术》从数字技术目前发展的高峰三维动画入手进行分析,三维动画在影视领域中取得了非凡的成就,国内外许多影视、广告都运用三维动画技术和计算机软硬件的配合制作出令人赏心悦目的视觉效果。
配电网改造规划编制电力工程分析
【摘要】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尤其是在城市当中,用电量不断的增大,城市配电网建设显得尤其重要,直接影响着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本文通过分析城网改造规划的内容以及对配电网改造规划编制的时应该注意的问题,最后再提出本人对配电网在电力工程建设当中的展望。
【关键词】
配电网;改造规划编制;电力工程建设;特点
1城网改造规划内容
谈及城网改造规划首先需要了解一下城市配电网其主要的工作内容是什么,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时时刻刻的离不开电,而城市配电网其主要是指除了提供电源的输电线路、变电所以外,还包括配电网。[1]其中输电线路和变电所是为配电网所提供电源的,配电网有多个组成部分,其分别为:高压配电网、中亚配电网以及低压配电网。而城网实际上就是城市配电网的简称,对城网进行改造规划就是对城市配电网进行改造规划。城网改造规划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分别为:对原有配电网的改造和扩建后新建的配电网。在城网改造规划的具体内容当中还包括规划的年限、编制、经济分析以及改造安排。
2配电网在进行改造规划编制时应注意的问题
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分析(5篇)
第一篇:信息化建设人事档案管理论文
1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意义
计算机信息技术使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效率大大增加,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起到重要作用,这种全新的管理模式,促进了管理方式的转变,特别是推进了人事档案的利用率,人事档案就是为人事工作服务的,通过对软件的开发应用,可以建立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人事档案资源集成模式,这种科学的管理模式,完全满足了当今时代对档案工作的各种需求,符合社会发展,服务了经济建设。
2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1基础设施的配备不完善
有的地区不能完全实现电子管理,有的地区实现了计算机管理,但却不能联网,不同的差异造成我国档案信息还不够健全,有的地方或单位,在现代信息如此发达的情况下,依然保持传统的人工管理,对现代管理科学持怀疑态度,不重视电子信息管理,对基础设施配备不全,特别是基础设施的计算机、扫描仪、网络等缺失。影响了人事档案信息的发展和有效传输。
2.2缺乏统一规范的信息化管理标准
科技期刊出版模式著作权机制探析
摘要:开放出版与预印本是科技期刊以改革期刊著作权运营模式为核心特征的2种新型出版模式。在界定“OA”“金色OA”“绿色OA”“完全OA”“混合OA”“回溯金色OA”等概念的基础上,厘清金色OA与绿色OA的著作权机制,认为需要关注不同版本论文的共享问题、绿色OA的著作权处置权限和CC协议的适用问题等。同时,在厘清预印本著作权机制的前提下,认为期刊可以出版预印本、可以以订阅模式出版预印本;投稿时明确告知稿件为预印本的,不属于学术不端行为所指的一稿多投和重复发表。
关键词:开放出版;预印本;著作权;开放获取;知识共享
开放出版与预印本是科技期刊2种引人瞩目的新型出版模式。一方面,源自“开放获取”运动的开放出版,以革新科技期刊出版的著作权机制为特征,解决了研究人员基于公共资金资助出版的科研论文因传统出版著作权运营模式而不能使公众永久免费获取的问题。另一方面,近几年涌现的预印本,直击科研论文评审周期长、评议机制不透明、获取费用高昂的痼疾,为科研论文直接发表和免费获取提供平台,被视为学术交流模式的“破坏性创新”[1],对发掘优质稿源、缩短评审周期、革新评审方式带来积极意义[2],也被美国《科学》杂志评为“2017年十大科学突破”[3]。科技期刊出版领域出现的这2种新型出版模式引起了业界广泛关注,但也因为政策定位不清晰、政策机制不完善等原因[4],使业界有所顾虑。鉴于2种出版模式均以改革著作权运营模式为核心特征,厘清其著作权机制对理解这2种新型出版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1OA期刊出版
1.1开放获取及其相关概念。根据《布达佩斯开放获取倡议》,“开放获取”(OA)指“公众可以通过公共网络免费获取文献,并被允许阅读、下载、复制、发行、打印、搜索,对论文全文进行链接,建立索引,用作软件的携带数据或其他任何合法用途。使用文献不受经费、法律或技术的限制(接入互联网除外)。版权对作品的复制和发行并没有限制,其所发挥的唯一作用是赋予作者保护作品完整权和作品被正确引用、贡献承认的权利”[5]。开放获取与免费获取不同。免费获取是对订阅期刊中的文章,向非订阅者提供免费阅读;开放获取则是依据具体的许可协议,向公众提供文章。两者的核心区别有二:一是开放获取允许第三方在遵守许可协议的前提下重用作品,免费获取只提供免费阅读;二是开放获取没有时间限制,免费获取可以对免费访问设置时间段。开放获取分为“金色OA”和“绿色OA”。金色OA即开放出版,意味着论文的最终出版版本可以永久在线免费向任何地方的任何人提供获取。绿色OA即开放存储,也称为自存储(self-archiving),意味着作者可以在数据库中存储论文的非最终出版版本,并向公众提供永久免费获取。金色OA通常会收取论文处理费(APC);绿色OA不需要支付论文处理费,但共享论文通常有时滞期(embargoperiod)限制。绿色OA是否设置时滞期,以及设置多长时滞期,取决于期刊政策。金色OA分为“完全OA”和“混合OA”。“完全OA”是指期刊中每一篇论文都是金色OA论文;“混合OA”是指期刊本身是订阅期刊,只是将其中一些论文制作成金色OA论文。制作方式有2种:一是在期刊决定录用论文后,由投稿人选择适用金色OA的许可协议,并支付APC;二是在论文作为订阅文章正式发表后,由投稿人联系期刊将论文回溯为金色OA论文并支付APC(图1)。回溯型金色OA论文与直接以金色OA出版的论文相比,投稿人所支付的APC计算标准不同,前者通常支付标准化的APC。对于以订阅模式出版的论文,即使不回溯为金色OA,也可依据期刊政策实现绿色OA。期刊是否支持绿色OA,以及以何种方式支持绿色OA,取决于期刊政策。
1.2开放出版的著作权机制。1.2.1金色OA的著作权机制在科技期刊的传统出版模式中,期刊往往要求作者将论文的著作权转让或排他性许可给期刊,期刊才能从事相应的出版活动。作者将论文的著作权转让或排他性许可给期刊后,期刊会主动管理论文的著作权,并在遭到侵权时主动维权。期刊同时也会制定政策允许投稿人保留一定的权利,例如保留署名权、保留非商业性使用论文的权利,以及保留在遵守期刊时滞期要求的前提下将论文手稿在个人网站、博客或机构知识库中等权利。在开放出版模式中,期刊不要求作者将论文的著作权转让或排他性许可给期刊,而是按照3个步骤来处理:1)作者保留论文的著作权,但与期刊签署出版协议,授予期刊出版发行该论文所需的权利。2)作者选择一种具体的著作权许可协议,并由该许可协议来规定论文出版后他人可以如何使用该论文。常用的许可协议是知识共享协议,即CC协议;也有出版商自行制定许可协议供作者选择,如爱思唯尔集团[6]。3)期刊以作者选择的许可协议向最终用户提供该论文的网络获取。在传统出版模式中,著作权运营是期刊的主要收益来源之一;而在金色OA模式中,由于作者保留著作权并提供开放获取,期刊便以收取APC的方式来弥补这部分的损失。当然,业界对金色OA模式下APC计算的依据与透明度仍有争议[7-9],但这是审计问题,而非著作权本身的问题。未来需要探索如何从法律层面来规制不合理的APC,并建立合理、规范的标准,既保证对出版商具有一定的激励,也不会毫无限制地提高APC,使作者、机构难以负担,从而实现出版商和作者之间的利益平衡,促进金色OA的可持续发展。1.2.2绿色OA的著作权机制与金色OA不同,绿色OA针对的是以传统模式出版的论文,即订阅期刊论文。绿色OA的主要途径是将论文手稿存储在机构知识库或主题存储库中,以及将论文在作者博客等社交媒体上。与普通存储不同,绿色OA是作者在适用某一著作权许可协议的前提下进行存储与。绿色OA不需要向期刊支付APC。期刊一般通过设置时滞期,并在时滞期内禁止作者公开共享论文,来保护期刊的收益。目前,多个国家的科研机构、科研资助机构均对其资助的科研成果有绿色OA的要求[10-12]。期刊支持绿色OA,将有利于作者遵守其工作单位或资助机构的政策要求。
1.3开放出版的著作权问题与应对。1.3.1不同版本的共享问题在写作和出版的不同阶段,论文有多个版本,每个版本涉及的著作权法律关系略有不同。因此,不区分论文版本对论文进行共享会有著作权侵权风险。根据NISO(NationalInformationStandardsOrgani-zation)和ALPSP(AssociationofLearnedandProfessionalSocietyPublishers)制定的《期刊论文版本指南》,期刊论文分为“作者的原始手稿”(AOM)、“最终审定稿”(AM)和“出版版本”(VoR)[13]。AOM是作者向期刊投稿的、尚未进行同行评议的原始手稿。此时,著作权在作者手中,作者完全能够决定是否共享、如何共享。AM是经过同行评议后被修改并被期刊编辑接受发表的版本。此时,作者往往已经与期刊签署了出版协议,论文的著作权受协议的约束,因此AM是否共享、如何共享需遵守协议约定。例如,期刊有时滞期要求的,作者将AM上传至机构知识库时,需注意在时滞期内不得公开共享。“出版版本”是经过编辑、排版、应用元数据,并分配了DOI的正式出版版本。对于“出版版本”,除了出版协议的约束外,期刊还对论文排版享有版式设计权。对于出版版本,如果论文以金色OA出版,则可以根据需要共享;如果论文以订阅模式出版,则即使期刊有支持绿色OA的政策,共享该版本也必须有期刊的授权。1.3.2绿色OA著作权处置的权限问题随着开放获取运动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科研机构、科研资助机构对其资助产出的科研成果制定了OA政策,包括绿色OA政策。在我国,2014年中国科学院和国家自然基金委分别了《中国科学院关于公共资助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实行开放获取的政策声明》[14]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受资助项目科研论文实行开放获取的政策声明》[15],要求得到公共资助的科研论文在发表后12个月内实现绿色OA。然而,由于绿色OA针对的是订阅期刊论文,这类论文在录用时著作权往往已经转让或排他性许可给了期刊,作者对论文著作权的再次处置将受到出版协议的约束。由于机构政策对期刊与作者签署的合同并没有强制力,在期刊不支持绿色OA的情况下,如果作者依据机构的政策对论文进行绿色OA,则作者将面临违反出版协议,有违约责任的问题;如果作者依据出版协议不对论文进行绿色OA,则作者又将面临违反机构政策或资助协议,也有违规或违约的问题。为了避免陷入两难境地:一方面,作者向期刊投稿之前,务必了解该论文的资助机构对有何要求;另一方面,我们也呼吁更多的科技期刊支持绿色OA。1.3.3“CC协议”的冲突问题由于不同机构OA政策推荐使用的CC协议的类型可能不同,各个期刊的OA政策要求使用的CC协议的类型也可能不同,一篇论文因此可能会使用多个不同类型的CC协议,这就带来不同类型的CC协议相互冲突的问题。对此,建议期刊在作者选择CC协议时,提示作者核查其工作单位或资助机构是否有特定的许可协议要求,并提示作者哪些类型的CC协议相互之间不能兼容(表1)。1.3.4“CC协议”不可撤销的问题为保持著作权授权稳定,CC协议一经适用则不可撤销。如果作者因不了解CC协议的内容或对协议内容有误解,导致错误地选择适用了CC协议,或选择适用了错误的CC协议,则论文一旦以某种CC协议发表或共享,将不能再撤销协议。可见,CC协议关系到作者对其论文著作权的重大处分,期刊有必要在金色OA的出版协议或绿色OA的支持政策中,明确提示作者可选择的CC协议类型及其具体内容,并提示作者了解不同类型的CC协议对论文提供的重用权利和可能的影响。
高职艺术素质教育与工匠精神培育
摘要:“工匠精神”包含了工匠的审美意识与审美情趣。现代职业教育要将“工匠精神”融入到人才培养过程中,注重技术与艺术的融合。高职艺术素质教育据此要进行重新定位,从文化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视角,将培育“工匠精神”融入到艺术素质教育中;要促进人才培养理念的调整,通过转变传统的“技能本位”职业能力观,实现精湛技术与审美情趣的浑然一体。针对性的社团活动、有效的教学模式、与职业生涯规划衔接的教育内容,是促进艺术素质与“工匠精神”同频共振,实现艺术素质教育与工匠精神培育并举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高职教育;艺术素质教育;工匠精神
高职艺术素质教育是通识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培养“学生感受美、鉴赏美和创造美的基本能力”,在普及艺术知识,提高学生心理素质的同时,“培养学生的创造潜力,实现学生的个性价值”,最终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育“工匠精神”也是高职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从实践层面而言,就是培育学生的“专业精神、职业态度和人文素养”,以解决高职技术教育中“理性缺失”困境。[2]在高职教育教学实践中,艺术素质教育因其具有通识课程教学与校园文化艺术活动的支撑,通常比较具体;而“工匠精神”培育的形式主要是宣导教化式的,因其缺乏具体支撑,效果通常并不明显。艺术素质教育与“工匠精神”培育的互不统属、相互分离,制约了高职素质教育的效果。因此,如何理解并准确把握高职艺术素质教育与“工匠精神”培育之间的关系,进而寻找到两者并举的路径与方法,对于促进高职学生素质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艺术品味与精湛技艺紧密对接———高职工匠精神培育的特质
“工匠精神”是工匠对于职业和产品所拥有一种追求极致的态度和精益求精的理念。自“工匠精神”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弘扬“工匠精神”成为我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实现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的重要理念。“工匠精神”所带来的现代职业教育战略调整以及社会对用人观念的变化,使得高职院校将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作为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但是“工匠精神”属内在精神层面,高职“工匠精神”培育工作需要若干具体的培育载体才能奏效,其中艺术素质教育就是一个重要的载体。高职“工匠精神”培育的特质就是艺术品味与精湛技艺紧密对接。工匠虽然是充满传统色彩的词汇,但是拥有“精湛技艺”是对工匠最基本的定位。技术与艺术都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产物,两者的关系可以用“技艺相通”来概括。从词源上而言,“技艺不仅指工匠活动与技巧,而且也是他们心灵的艺术或美的艺术与技巧”,[3]所以,拥有“精湛技艺”的工匠所制造的产品往往兼备实用性与艺术性,是工匠技能与审美情趣、审美观念的物化。手工业时代工匠制造的产品,小到日常生活用具,大到房屋桥梁,无不将艺术品味与精湛技艺融入制造过程,实现了技术性与艺术性的高度结合。工业化时代工匠尽管在称谓上发生了诸多变化,其技术活动仍是追求“技”“艺”融合。现代各种具体技术形态既是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同样也是文化综合发展成果。以工业产品为例,产品设计造型的基本原则就是注重“技术与艺术性的统一、功能与形式的统一、微观与宏观的统一”,如果缺乏审美因素,没有艺术品味,技术含量再高也难以获得认同和接受。“工匠精神”是工匠们对设计独具匠心、对质量精益求精、对技艺不断改进、为制作不竭余力的理想精神追求,可以概括为尊师重教、一丝不苟、求富立德、精益求精、知行合一等五大精神内涵。[4]培育“工匠精神”可以从多角度来理解,就技术与艺术的关系而言,培育学生将“技术做成艺术”的理念,似乎更切合高职“工匠精神”培育理念和目标。高职教育从人才培养定位上而言,是培育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的技能性人才,其技术教育与技能培养是重点,因而追求精湛、卓越的技术技能,崇尚责任、担当的职业道德,是高职教育的应有之义,但是对于“工匠精神”中所蕴涵审美情趣、审美观念的培育相对缺失。要弘扬“工匠精神”,促进学生将艺术品味与精湛技艺紧密对接,只有坚持以现有的艺术素质教育为载体,在“工匠精神”培育中嵌入艺术素质教育课程体系才能实现。可见,就工匠以及“工匠精神”的定位与内涵而言,工匠劳动是一种创造劳动,而创造劳动是天然地带有美的活力,因而“工匠精神”必然包含了工匠的审美意识与审美情趣;现代职业教育要培养工匠,要将“工匠精神”对美的追求融入培养过程中,注重技术与艺术的融合。艺术品味与精湛技艺紧密对接,这是高职“工匠精神”培育特质,也是方向。从这个意义而言,传统的高职艺术素质教育需要在培养“工匠精神”的视角下重新定位。
二、文化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效融合———高职艺术素质教育的定位
高职艺术素质教育作为文化素质教育的重要部分,它“既是发展智力、培养学生创造力的重要方面,又是培养学生审美能力的重要手段,既是学生人格成长的必要内容,又是推动校园文化、丰富学生生活的重要载体”。[5]但目前高职院校艺术素质教育课程的设置寥若晨星,艺术活动追求短期效应,成了少数特长生的专利,大部分学生被排除在艺术素质教育的大门之外。高职人才培养体系中,艺术素质教育更多地被当作专业教育和技能教育“锦上添花”式的“补充”。高职艺术素质教育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其根本原因还在于对文化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关系理解存在误区。高职的文化素质教育是除专业教育以外的人文科学教育与艺术素质教育。开展文化素质教育一方面是为了完善人的心智,另一方面是激发人的潜能。在高职教育中,文化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是相互促进、密不可分的。专业教育是文化素质教育的主阵地,文化素质教育是专业教育的基础。[6]但是,高职教育是面向职业岗位的专业技能教育,技能本位的教育使得教育的功利化现象难以避免,因而在高职实际操作层面上,文化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客观上”存在着“疏离倾向”。重新定位高职艺术素质教育,就是要将培育“工匠精神”融入到艺术素质教育中,促进文化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使得学生实现精湛技术与审美情趣的浑然一体。将“工匠精神”融入艺术素质教育,高职人才培养理念要适时调整,职业能力观也要从基于“技能本位”向基于“综合本位”转变。职业能力是高职教育的目标和特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培养学生的专业基础能力、职业岗位能力和职业通用能力是高职教育培养目标模型。[7]“技能本位”将职业能力视同于岗位技能,忽视了学生面临不同岗位的职业迁移能力,忽视学生将来发展所必需的综合素质,培养出的是机器生产环境下的“附属”,而非能动的驾驭者和创造者;“综合本位”将职业能力作为综合能力,是“人们从事一门或若干相近职业所必备的本领,是个体在职业工作、社会和私人情境中科学的思维、对个人和社会负责任行事的热情和能力”。[8]基于“综合本位”的职业能力,注重将技术技能与职业素养有机融合,审美意识、审美情趣、艺术素养理应成为职业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适应职业能力观的转变,高职人才培养体系要进行相应调整。要围绕培育“工匠精神”,将工匠对精湛技术追求和对艺术品味的领悟,融入专业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融入艺术素质教育与艺术活动之中。艺术素质教育不再是专业教育的附属,而是与专业教育一样成为培育“工匠精神”、打造现代工匠的重要载体。因此,只有从文化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角度定位艺术素质教育,才能使学生结合自身的专业与个人的兴趣,走进艺术、理解艺术,吸收到艺术的精髓。对于大多数理工类的学生而言,艺术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结合,一方面使学生形象思维得以完善,创新能力得以提高,另一方面也使他们感受艺术中所表达的情感,体验艺术中所蕴涵的情绪,达到塑造他们完美人格的目的。[9]273这也正是现代“工匠”培养的最佳路径。
文化产业教学中传统文化的融入分析
摘要:中国传统文化历史悠久,其精华部分可以为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教学提供重要的素材和资源。目前,在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教学计划中有传统文化课程、在教学内容中有传统文化元素、在教学实践中有传统文化应用。但我们也要正视传统文化融入文化产业管理时存在的教学内容需要充实、教学方法有待改进、学习观念亟待更新等问题,并设法寻求解决路径。对此,可以采取传统文化教育制度建设,提高教师的文化修养、创新教学方式以及鼓励学生参加传统文化活动,使传统文化更好地融入教学中。
关键词:传统文化;文化产业;教学
中国传统文化历史悠久,传统文化中的精华部分为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教学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精神指导,在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中融入传统文化元素有助于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本文从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教学实际出发,分析传统文化的融入策略。
1传统文化融入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教学的现状
在大学生核心素养的培育中,传统文化的作用不容忽视,传统文化与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教学已有一定程度的融合,在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实践中都有传统文化成分的融入。
1.1教学计划中包含传统文化课程。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置了传统文化相关课程,对传统文化来说,其中有些属于显性课程,是纳入教学计划的有关传统文化的正式学习课程,如“中国文化概论”。有的属于隐性课程,是课程计划中虽未明确规定,但是在学习情境中以间接的方式呈现内容的课程,如“文化创意与策划”“文化产业概论”“文化资源学”等课程,它们以内隐的方式呈现传统文化内容。通过这两类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够获得与传统文化有关的知识和素养。
1.2教学内容中包含传统文化元素。传统文化元素在教学内容中有所体现。一方面,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课程所使用的教材中含有传统文化的内容,如“文化产业概论”教材中的文化资源部分,有相当多的传统文化元素可以成为文化产业开发利用的资源。另一方面,教师在进行教学内容的设计时会加入传统文化的内容,如“文化创意与策划”中的旅游产品策划部分,并且旅游相关产品及其衍生品的创意设计也包含很多传统文化的元素。这些内容已经成为课程的一部分,融入教学中。
教育传播学性质与研究对象论述
作者:汪基德 朱书慧 单位:河南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现代教育研究所
新中国电化教育的开拓者与奠基人南国农先生不仅对我国电化教育(教育技术)的理论与实践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而且对我国教育传播学的学科建设也做出了重大贡献,他与李运林先生等一道,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传播学理论体系,并在实践中积极推广、践行教育传播学的思想。在庆祝南先生90大寿之际,对南先生的教育传播学思想进行初步的梳理与探讨,以表达对先生的敬意。
一、传播理论是电化教育(教育技术)的理论基础思想的确立
在我国,传播学是在上世纪80年代初引入的,我国的教育技术工作者对传播学的引入做出了重要贡献,南国农先生就是其中的重要人物之一。他大力支持电教工作者引进、宣传、推广传播学理论。南先生非常重视传播学在电化教育中的理论基础地位,在他所著的电化教育著作中都特别强调传播学的重要作用。在1985年出版的《电化教育学(第一版)》第一章“第四节‘电化教育的理论基础’”中,他就将传播学作为电化教育的理论基础,并认为教育心理学和传播学是电化教育最直接的理论基础,它们“与电化教育理论的建立,关系最直接、最密切。”[1]在这部著作中,南先生还介绍了当时比较有影响的三种传播模式:拉斯韦尔的5W模式、香农模式和韦斯特莱模式。在这一节内容的最后,南先生进一步强调:“传播理论与电化教育有着广泛的联系。传播理论主要是阐明信息传递的过程与规律,而电化教育就是运用现代教育媒体传递教育信息的过程。在电化教育的实践和理论建设中,常常需要传播学的理论援助。”[2]尽管这里对传播学作为电化教育的理论基础的论述还不够全面系统,但南先生认识到传播学对于电化教育发展的重要影响,并及时地引入到电化教育中来,这显示了南先生的睿智与高瞻远瞩。在1998年出版的《电化教育学(第二版)》一书中,虽然没有具体谈到电化教育的理论基础问题,但传播理论仍然出现在该书的有关章节中,如在“电化教育过程的基本模式”一节中提到,在研究建立电化教育过程模式时,以下几个传播模式值得参考:分别是香农—韦弗的传播模式、贝罗的传播模式、坂元昂的教育传播模式、海曼—弗朗克的教育传播模式。[3]这里实际上仍然是把传播学作为建立电化教育过程的基本模式的理论基础来看待,并参照这四种传播模式,建立起来了三种电化教育过程模式:(1)以教育者为中心的电化教育过程模式;(2)以学习者为中心的电化教育模式;(3)以问题为中心的电化教育过程模式。[4]在2004年出版的《信息化教育概论》一书中,南先生再次明确提出传播理论是信息化教育最直接的理论基础之一的思想。他认为:信息化教育(教育技术)的理论基础是多层次、多方面的,其中最里层、最直接的是“学与教理论和传播理论”。[5]在这里,南先生将四种传播理论修改为:(1)贝罗的传播过程四要素理论;(2)罗米索斯基的双向传播理论;(3)宣伟伯的传播效果理论;(4)罗杰斯的创新推广理论。[6]并以此为基础建立起了三种信息化教学的基本模式:(1)以“教”为主的模式;(2)以“学”为主的模式;(3)以“其他要素”为主的模式,如教学组织形式、教学内容、教育媒体等。[7]在《信息化教育概论》一书中,南先生还提出了信息化教育(教育技术)的基本理论这一概念,并将之概括为三种理论:现代教育媒体理论、现代传媒教学理论和现代教学设计理论。[8]尽管在南先生不同时期的著作中,对传播学作为电化教育理论基础的思想表述略有不同,但南先生将这一思想继承下来,并不断的丰富、完善和深入。近30年的坚持与努力,显示了南先生作为电化教育事业的奠基者所具有的继承创新、严谨治学的学者品质和研究态度。
二、对教育传播学性质和研究对象的深刻论述
南先生早在1991年就在《电化教育研究》上,阐述他关于教育传播学性质、研究对象的看法。南先生指出,现代科学技术体系所包含的学科有几千种,仅自然科学就有2400多种,这些学科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单一学科,其内容只涉及一门科学的领域,如数学、物理学、化学、社会学、经济学等等;另一类是交叉学科,其内容涉及两门或两门以上科学的领域。交叉学科又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边缘科学,是两门学科相互交叉的产物,即两门学科的基本理论、方法,作用于同一个研究对象,其内容涉及两门科学的领域。二是综合学科,是两门以上学科相互交叉的产物,即两门以上学科的基本理论、方法,作用于同一个研究对象,其内容涉及两门以上科学的领域,如生物物理化学、环境科学等等。三是横断学科,这类学科具有两种特性:(1)它是多种学科相互交叉的产物;(2)它的概念、理论和方法具有很强的方法论功能,可以作用于多种其他学科,从横的方向上研究多个对象。如系统科学的“三论”(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它们是哲学、人类学、生物学、数学、物理学、电子科学以及计算机科学等互相渗透、互相结合的产物;它们的概念、理论和方法都具有很强的方法论功能,具有向多个领域广泛渗透的可能性。教育传播学是属于交叉学科中的边缘学科,它是教育学和传播学相互交叉、相互渗透的产物。它是传播学的一个分支,也是教育学的一个分支。教育传播学是综合运用传播学和教育学的理论和方法,设计、实施、评价学习和教学全过程,以实现教学和教育的最优化。教育传播学的研究对象,是教育传播现象及其规律性。就是通过对教育传播现象和问题的研究,去揭示教育传播规律的一门科学,它的对象是整个传播系统和学习与教学全过程。
在谈到教育传播学和视听教育学、电化教育学、教育技术学的关系时,南先生指出:视听教育学是以教育媒体(包括传统教育媒体和现代教育媒体)的研究和应用为核心,它要探讨的是怎样运用各种视听媒体,有效地传递教育信息,以达到教育过程的优化。教育传播学和教育技术学是对所有教育资源和教育系统的所有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进行综合研究,以期提高教育效果,达到教育过程的优化。它在研究中,对教育系统的所有组成要素,同等对待,一视同仁。
考古学类型的理念及实践
作者:威廉·亚当斯 20世纪60年代前有关分类的大部分论文都是由繁忙的田野工作者撰写的,他们在日常基础上创造和使用分类法。但是,20世纪60年代“新考古学”革命将一批新理论家推到了风口浪尖,他们相对来说对考古学理论问题要比实践问题更感兴趣当时对分类提出的问题是,它们是否符合科学标准?就这些兴趣而言,它们与实用无关,“类型学大辩论”从实践者手里传到了理论家的手里,大体就如今天所见。接下来我们见到的是许多纲领性陈述,它们几乎无法转化为田野实践。 理论革命起步不久,就被电脑技术的方法论革命所超越。这很快使考古学分类变得时髦起来,并延续至今。暂不考虑特定目的或特定问题,考古学家不加选择地从自然科学如数字分类学和因子分析中借鉴和应用演算方法,经历了十年令人沮丧且毫无回报的实验之后,许多人坦承,用管道工那里借来的工具做木匠活并不理想。然而,考古学家一直缓慢地构建适于他们自己目的的演算方法。 甚至今天,有些人仍对“自动分类”的乌托邦念头执迷不悟。 我们有不善言表的成功田野工作者曾经试图为他们的研究寻找描述的话语,今天我们经验丰富的理论家则设法如何饯行他们的说法:也即为他们电脑设计的分类能够切实致用。结果,克拉克洪在1939年的告诫今天看来要比在50年前更加贴切:“类型学越来越多,却并未明确注意到这个概念究竟意味着什么”。 前面的回顾极其约略,但简单的历史梗概还是必须的。当然,在每个阶段,总有激烈的讨论和异议,总会出现与时代主流相左的声音。不过我相信,我较公正地描述了北美“类型学大辩论”的主流。我的观点大体上比较接近邓内尔最近较全面回顾中发表的观点。 努比亚的经验 在此和其他地方,我自己对“类型学大辩论”的贡献,在概念上属于它较早而非晚近的阶段。也就是说,我是一个未受过正规理论训练的田野考古学家,试图找到方法来表达我的想法。我一直干得不错。就如埃里克•沃尔夫所言,“我并不认为我是一个理论家。我的主要兴趣是想解释我所见的事情,我会把我的灵魂出卖给魔鬼,只要我认为它有帮助”。 我早年在北美西南部的田野工作中,我拥有许多早已确立的分类和类型学优势:特别是最初由艾尔弗雷德•基德建立的阿纳萨齐文化分类,以及科尔顿的各种陶器类型学。就像其他田野考古学家,虽然我很快意识到这些方法的不足,但是我也发现它们还是足以满足我的要求。但是,当1959年我被要求组织苏丹努比亚地区将被阿斯旺水坝淹没区的抢救考古学项目时,我发现自己在格里芬、科尔顿和其他美国类型学先驱半个世纪前的原地踏步。 我花了几个月来组织调查和发掘计划,毫不夸张地说,这片区域含有年代上从旧石器时代到中世纪晚期的几千处遗址,而入手方法只是年仅五十的墓葬类型学。对于我来说,不仅必须设计出在如此广阔而多样区域内进行采样的策略,而且要构建一种分类系统,以便将成果呈现给公众。为了完成这些工作,我构建、完善、有时放弃了好几种陶器类型学、一种房屋类型的分类法、一种教堂类型的分类法、一种努比亚文化阶段的分类法。大部分这些方法形成比较仓促,有时上手时仍很笨拙,但通过不断完善,它们今天已在尼罗河流域被普遍采纳。不过,我的各种类型学仍在不断完善,只要有新材料出土,就将持续完善下去。 虽然,它们起初是在抢救工作中极为仓促开发的,但是我认为,我的各种努比亚类型学的“自然史”与目前使用的各种其他分类方法并没有实质性区别。正是有了这个经验背景,我才能在此和在一本专著中讨论和批评考古学分类的理论与实践。但是,尽管在书中我主要关注对实践的介绍,但是本文我主要关注对理论的批评。我的目的不是想对“类型学大辩论”过程中讨论的许多理论问题得出一个最终结论,因为我认为大部分问题至少单凭讨论是无法解决的。几乎每种分类在某些条件下说是成立的,而在有些条件下就不行:几乎所有事情在某些情况下可行,而在某些情况下就行不通。我只是想看到“类型学大辩论”回到它原来的位置:对于田野考古学家的工作来说,不仅要开发分类法,而且要年复一年和天复一天地应用它们。 问题的综述 那么,理论文章错在哪里呢?最简单的答案是,它是理论性的,因此并未切中田野考古学家的难处。这些主要是信息和判断的问题,它们是无法在理论层次上解决的。但是,理论本身有许多公认的缺点。首先我将约略介绍它们,然后逐一做较全面的思考。 第一,缺乏一套概念化的语汇。用“分类”一个词来指称几种不同的概念,如分类(classification)、类型学(typologies)和分类学(taxonomies)。同一个词被用来指称两种很不同的过程,即分类(classify-ing)和指定类型(typing)。 第二,这些文献都没有认识到类型概念极其复杂。它们并非简单的鸽子笼,它们也非笼里的鸽子,也非贴在笼子上的标签,也非鸽棚里鸽子笼的位置。它们是所有这些及其他东西的总和。 第三,不曾探究过类型与类型学的相互关系。类型学并非各种类型的总和与混搭,它是一种类型系统,这些类型部分是根据与其他类型在系统中的关系来定义。而且,总的来说该系统的结构特征对于该系统内的这些构成类型,是被施予的和做了适当调整的。 第四,不曾系统分析过变量和特征与类型之间的关系。变量有好几种———内在的、背景的和推断的———它们不同程度地影响着类型的定义。 第五,统计学和电脑对开发类型学,或至少是实用类型学的潜能被过分夸大了。统计学上重要的变量群对于确定一个类型是需要的,但并非一个充分的条件,统计学的意义也是一个程度而非绝对的问题。#p#分页标题#e# 第六,对于目的问题存在普遍的漠视。尽管许多考古学家原则上承认类型学是为特定目的服务的,必须从这些目的来加以评判,但是不曾系统探究过考古类型学如何为不同目的服务,或者这样做会如何影响到变量和特征的挑选和取舍。 第七,就抢救考古学家的立场来说,最重要的问题是完全漠视实用性。这不只是分类程序是否完全可行的问题,这也是一个它们是否承担得起,以及是否能证明金钱和时间物有所值的问题。 专业术语的问题就如我上面提及“,分类”一词有许多含义。我将对分类、类型学和分类学加以区别来厘清这些专术语之间、以及在分类(classifying)、指定类型(typ-ing)和归类(sorting)过程之间的混淆,它们有时都被叫做“分类”。开始,我只关注基本的、缺乏等级特征的分类和类型学。它们是分割的系统,其中所有单位(种类和类型)是被作为相同的抽象级别来处理。等级是次要的,在大部分考古分类中并非一个基本特点:这是类型建立之后的做法。 分类是概念系统最普通和广义的术语。在我的用法中,分类是门当户对的一批范畴,它们彼此以一种“平衡对应”的状态存在。分类是一种形式和限定语言(更确切的说是一种语素),它有别于自然语言在于它是一种有界系统(这就是说,每一分类是对某种东西而非对其它东西的分类),它的单位(种类)在概念上相等,没有一个单位与其他单位同义,或全部归入其他单位之下。 类型学则是特殊的分类:其目的是挑选各种东西归入彼此不容的范畴之中。根据这种用法,大部分通俗分类甚至科学分类都不是类型学:它们用于交流目的,而非挑选不同东西归入各个范畴。甚至在科学交流中,“红色”与“橙红色”范畴的重叠常常也无关紧要,即这些术语可能或不会在同一抽象层次上使用,因为我们很少因这些实体呈红色或橙红色而被要求对它们进行区分。 与其他分类不同,类型学常被用来作为统计学总结和比较的第一步,正因如此,它们拥有其他分类所没有的特征。首先,它们必须有较严格的界定,于是明确哪些东西可以或不可以归入该系统之中。 其次,它们必须囊括所有东西,每件东西只能归入一个范畴。通常,这还要包括一个多余范畴,或“不属于上述范畴”的范畴。第三,这些范畴必须彼此互不相容,所以可以将每件东西归入一个范畴。 类型学还有其他与统计学要求明显无关的系统论特征。这些特征包括单位的等效性(认为每种类型与其他诸类型一样重要),单位的等距性(不必考虑类型之间的异同)和单位的独立性(认为任何类型的存在与缺失并不取决于其他类型的存在与缺失)。这些假定常常与我们的常识相左,因为我们实际上知道,某些类型要比其他类型来得重要,比如类型A要比类型C更像类型B,以及除非存在类型A,否则类型B就不大会出现。但是,等效性、等距性和独立性的假设是所有分节系统的特点。我们说,一种类型学是物体的一种分节系统,对于考古学家而言一般是指器物。 请注意,根据我的用法,几乎所有器物分类都是类型学,而大部分“文化”和时期的分类却不是。 多瑙河III期或希腊青铜文化早期并非严格的分类范畴。至于某遗址或遗址的某组构(component跨度很长遗址中的某时段居住层———译注)可以称为一种类型。这种做法很常见,对于描述目的很容易理解,也就是说,一个遗址的栖居从多瑙河II期一直延续到多瑙河IV期,或某特定组构介于希腊青铜文化早中期之间,或某遗址看上去基本为阿纳萨齐文化,但带有强烈的莫哥伦文化色彩。文化分类和器物类型学的这一重要区别被许多学者所忽视,他们将两者作为相同概念来对待。本文特别关注器物类型学,讨论的问题与文化分类十分不同。 分类学是指具有等级特征的分类和类型学,也就是说该系统中的基本单位要么聚合成较大或包容更多的单位,或者(比较少见)分成较小的单位。 这种操作在生物学分类中是如此普遍,以致于被认为是基本的特征,确实生物学家常常可互换地使用“分类”(classification)和“分类学”(taxonomy)这两个术语。但是,在考古学中绝大部分器物分类并没有等级的维度。而且,如果存在等级,几乎总是一种次级特征,即在类型确定之后,对这些类型再做区分。一般来说,考古学分类法只是一种“种类的分类”(classificationofclasses)。通常,这是在类型之间指示关系的一种做法,由于类型等距的原则,在一种基本或单一层次的类型学上有些事是无法做到的。 排列(seriation)作为一种操纵类型的方法也值得一提。排列过程常常与分类相伴,而许多器物类型就是专门为排列目的而构建的。不过,排列本身不是一种分类过程。它是对先前创建类型的一种线性排序,然而不同于分类学,它并不创建新的分组或种类。分类学和排列是两种重要的类型排序法,前者是一种分类过程,后者则不是。 现在谈分类过程,我们又见术语的混淆。“分类”一词通常指两种不同的活动:创建范畴(我称之为分类)(classifying),将东西归入范畴(我称之为指定类型和归类)(typingandsorting)。将一件东西放入一个类型范畴是指定类型(typing),将一批东西有序放入不同类型范畴是归类(sorting)。 在考古学文献中,对这些十分不同的操作几乎不加区分。结果,这就无法认识到分类和归类过程中所涉及的问题是根本不同的。这种不同好比又制定游戏规则,又在玩游戏。不管纸上制定的规则如何精确,但是到田野里它们的解释总是问题多多。 由于文化现象明显具有一种过渡状态,因此绝大部分器物类型是根据标准或主要趋势而非绝对界线来定义的。这意味着,在归类过程中,总是需要武断决定那些困难的界线。大部分田野考古学家必须在归类中凭借经验方法,致其无法严格与类型标准相合。但重要的不是与某些抽象定义保持一致,而是要在同一人和不同人之间的操作中保持一致。#p#分页标题#e# 类型概念的复杂性 “类型学大辩论”从一开始就为虚假而误导的两分而抓狂:“自然”分类与“人为”分类、基本类型与操作类型、直觉类型与合理类型、归纳与演绎、归并与分割、器物归组与特征归组、范式排序与分类学排序、经验分类与实证分类,难以尽述。实际上,绝大部分类型和类型学都有这些特点,并包含了所有这些过程。所有类型基本上是客观定义的,但是操作上如不方便就会不予采用;它们大部分初步立足于形态,随后通过合理分析而具体化,它们一般通过一种归纳与演绎、器物归组与特征归组、归并与分割的持续辩证或反馈过程而发展。 我认为,虚假的两分表明我们没有真正意识到类型概念的复杂性。每种认可和有用的类型,从根本意义上,是许多基本而独立组成部分的内在结合,这些部分有些是有形的,有些是概念的,而有些是代表性的。也就是说,一种类型必须由东西构成,再加上我们借以交流自己想法的词汇或图像。根据我的分析,下面是“类型性质”(typehood)所有基本成分。 类型概念 这纯粹是“类型”的思维方面:一批有关性质和特征的想法,使得我们都能够思考它们,并将其置于同一标签之下。在考古学中,我们的类型概念总是涵盖两个要素:类型成员应该怎样的概念图像(类型共性),还有哪里能够发现这些类型、它们的功能如何(类型含义)等想法,类型描述一种类型概念必须被两人或更多的使用者所共有,必须能以类型描述的方式或语言或图像表现进行交流。为了最大的识别功效,一种类型描述一般要举出该类型大部分或所有的已知特征,不管它们能否在外表看出来。 类型定义 虽然每种类型有许多与其他类型不同的特征,但只有少数特征将它与其他类型分开。尽管一种类型描述会列举便于鉴定的所有特征,但是一种类型定义仅提那些具有鉴定意义的综合特征。这是一个有趣的矛盾之处,即尽管理论上分类是一种定义的过程,但是实际上大部分考古学类型从未给予式样上的确切定义。它们给予尽可能详细的描述,并认为定义就在其中。确实,每种类型如要与其他类型正常区分,那么它必须具备排外性的定义。因此,我们可以说,每种类型在理论上拥有一个定义,即便它常常没有予以陈述。 类型名称 类型描述和类型定义一般对于交流显得过长。于是,每种有用的类型通常会有一个几个字组成的名称,部分是描述性的,但绝非完整。 这种类型名称就是经常用于我们讨论和书写的类型,为描述、定义和类型成员本身而显示共性(在某类型学中,类型采用标签而非类型名称)。标签与名称不同之处在于它缺乏具体描述:它纯粹是武断的数字、字母或其他符号、或所有这些东西的组合。 标签的好处只是比名称短,因此比较方便对不同类型材料编码。 类型范畴 一种类型理论上拥有一种描述、一个定义和一个名称,无需参照任何其他类型。但是,根据我的用法,每个类型也是一个归类范畴:一个较大鸽棚中的一个鸽子笼,放在这个鸽子笼里的东西与其他鸽子笼里的东西不同。请注意,为了方便表述,我们不说放在某类型概念、描述或定义里的东西,而是说放在一个类型范畴里的东西。一种类型范畴表示“类型性质”的系统论维度,一种类型在一个较大分节系统中的位置。 类型成员 明显的是,没有具体成员的类型并非实用类型。如果一个归类范畴没有东西可以归类是无用的。类型成员就是“类型性质”的有形维度,被鉴定为与某特定类型描述或定义相符的东西,可放入该类型范畴,并用该类型名称称呼。 在我看来,前面均为有用类型的基本特征。当我们在考虑和谈论一种类型时,我们会在脑子里呈现“类型性质”的一些特征。当我们使用“泽吉彩陶”术语时,我们有时考虑它的类型概念(泽吉彩陶是凯彦塔文化彩陶的一种变体);有时考虑它的类型描述(我们能够从一条橙色条带上的红黑设计辨认泽吉彩陶);有时考虑类型范畴(该碗是泽吉彩陶而非凯彦塔彩陶);而有时考虑类型成员(将泽吉彩陶片放入第三个抽屉)。 而且,我们不能将“特征性质”任何一种特征归入其他特征名下。不幸对于我们严谨和简洁的意图而言,“特征性质”诸特征之间的关系是变化无常的。在任何时候,都有可能为我们的类型成员添加新发现,它有异于先前的成员,而无需变动原来的类型描述、定义和名称。也有可能改变描述、定义或名称,而无需添加新的类型成员。大部分有用的类型一般都经历过小修小补的过程,试图将我们的概念、器物和描述彼此更加接近。 除了“类型性质”诸项特征,所有类型还有两项基本特质:这就是共性(identity)和含义(mean-ing)。明显的是,任何一种实用类型首先应当易于辨认,但是它也应具有与目的相关的某种含义。涵盖公元1050到1100年间查科峡谷所有陶器的一种类型,有含义但难以辨认,而包含所有刻戳痕陶片的类型是易于辨认但毫无意义的类型。 共性和含义以不同方式彼此相关。在同一系统中,某类型拥有自己的共性与其他类型有别。某类型在其自身类型学中可与其他类型相区别,但却未必能在其他类型学中与其他类型相区别。另一方面,含义与类型学目的相关。相同类型在某类型学中富有含义,但在另一类型学中会毫无意义。包含所有碗的一种陶器类型对于断代目的是毫无意义的,因为碗的制作跨越各个历史时期,但是它在功能类型学中是有意义的。 要注意,东西兼有各自和类型学的共性,并有各自的和类型学的含义。每件东西具有一套特征的组合,使得它有别于其他东西,而它的个体共性是这些特征的总和。鉴定一种类型成员的特征可能比较有限,它的类型学共性就是这些特征的总和。对于制作者和使用者,每件东西也具有某种含义,但可能与我们类型成员的含义有别。我们应时刻牢记,器物是由已逝先民为他们的目的制作和使用的,我们未必知道这种目的,而类型学是按照我们的目的而创造的。#p#分页标题#e# 以公元13世纪亚利桑那印第安妇女制作的红色和橙色陶碗为例。我们相信,它主要是用来盛放和奉食玉米粥,虽然它有时也会被用来展示陶艺,以及向邻居炫耀体面的家什。这些都是陶碗的自身含义。但是,把它们叫做“泽吉彩陶”类型,是由科尔顿和哈格雷夫于1939年创建的,而其类型学含义是“公元1225至1300年间在泽吉峡谷制作的陶器”。显然,这些对于考古学家而言是很重要的问题,但是它并未顾及陶器的制作者和使用者。 对于类型概念的复杂性再说一点,这就是它们大部分是多特征的。在绝大部分类型学中,并没有特定标准指明什么构成一种类型。有些类型由某些标准定义,而有些则用其他标准定义。在这点上,起码在前20年里有了长足的进步,自戴维•克拉克在1968年首先指出以来,考古学类型的多特征性大体(虽然没有普遍)已被接受。 类型与类型学的关系类型与类型学的关系好比词汇与语言的关系,后者有一套规则来规定前者。而且,因为类型学是一种系统而非类型的集合,因此作为系统它必须条理清楚,但同时各类型必须一致和具有含义。两方面未必涵盖对方。 在某种情况下,系统论的因素被漠视,我们会发现,各类型的正当性和可鉴定性无需参照同一系统中的其他类型来讨论。结果,有些类型学包含了部分重叠的类型。例如,在格里芬的古堡陶器类型中,有可能将相同陶片分出两或三种类型。 在电脑创建的类型学中,则是另一种情况。电脑不允许系统的模糊性,它们构建的类型学是完全合乎逻辑和一致的系统。但是,电脑也无法判断问题的恰当性,常见的是,它们创建的“类型”就特定目的而言是毫无意义的。 变量、特征与类型 自电脑出现以来,这些方面的概念上有了重大进展。所有电脑分类项目,对各种特征都需有一个系统识别,而这使得特征及彼此关系的分析更加严谨。事实上,过去常常并没有对变量与特征进行区分:两个术语可互换。如今我们明白,广义上,变量是维度(dimensions),而特征是对这些维度的衡量。 比如,“颜色”是变量,而“红色”是“颜色”变量的一种特征。 还有一些区别。“分类”中变量之间的差异基本上是质的区别(如颜色与形状),而同一变量特征之间的差异基本上是量的区别。也就是说,尺寸、形状、颜色等差异一般可以用度量形式来表述。其次,变量无所不在,它们总会在系统的每件器物上表现出它们的特征。另一方面,特征存在是排他的,某特定变量某种特征的存在,意味着所有其他特征的缺失(一件器物不可能既绿又红,或既长10厘米又长20厘米)。第三,变量一般彼此独立;一种变量的式样未必会影响其他变量的式样。另一方面,特征是相关的,因为一种特征的存在就排除了其他特征。 最后且最重要的是,变量和特征选择的方法通常有所不同。虽然两者总是由分类者从广泛的可能性中挑选,但是挑选的基础在两种情况下有所不同。变量主要是根据含义选择的,例如,陶器分类中常有“颜色”变量,但石器分类就没有,因为它对前者有意义,而对后者就没有。就“破碎”而言则相反,它对石器是有意义的,而对陶器就没有。在两种情况里,变量的选择并不取决于其可分辨性,而是取决于它们是否可望为某种特定目的提供有用的信息。 另一方面,特征主要是根据共性来选择的,即它们是否能与其他特征分开。我们会在陶器分类中选择“颜色”作为变量,因为我们发现它很有用,但是我们是否进一步将“颜色”细分为“红色”与“棕色”,或分为“红色”、“棕色”、“褐色”和“灰色”等更细的区别,则取决于划分颜色的规则是否始终能予细分。简言之,变量主要是根据含义标准,而特征主要是根据共性标准选择的。 一项重要的推论是,变量可以不考虑某批材料对象而做选择,而特征就不能。在对某批材料分类时,在选择特征之前,我们必须首先找到有哪些特征,哪些特征能够加以区分。结果,分类无法像某些人声称的那样,完全先验地以一种“特征聚类”的过程进行。定量的“器物聚类”必须首先要看有哪些特征,能否加以区分。 即便电脑编程厘清了变量和特征,以及它们彼此间的关系,但这未必能增进我们对这两者关系以及据其所定义类型的了解。相反,电脑编程即认为,特征聚合就是类型,不管它们是否有具体的表现,也不管它们是否易于分辨,甚至不管它们是否有用。这种颇为武断的看法源自用特征聚合来创建类型的实践,这种做法在电脑使用前很罕见。大部分早期的器物类型开始是用器物聚类构建的,而类型学的构建一般包含了阶梯式的区分,从逐步排减的材料中依次挑选类型。 虽然特征聚合或器物聚合、甚至直觉都可以作为类型学的起点,但没有一种能单独胜任。如果我们以理论定义(例如由特征聚类提出的定义)为起点,我们必将确定,是否有我们所定义的器物,是否它们始终能与其他类型成员相区分,以及什么是它们的所有特征。根据这些发现,我们会想改变或扩大最初的定义,然后向原来的采集品中增添新的材料,进而重新定义,等等以至于无穷。这就是我所谓的类型学发展的辩证法。 电脑和特征聚合做不到的,是满足选择的基本需求。一种包含所有变量和特征的类型学,甚至对于电脑,实际上也无法做到,它会产生成千上万的“类型”。一种电脑编程有助于挑选特征,因为它能显示哪些特征与某些东西并存或共同变化。但是,它无助于选择变量,因为,这取决于我们想了解什么———这是机器无法帮我们判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