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职业农民培育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新型农民培育和农村职业教育初探
摘要: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占国家人口的绝大部分,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培育适合现代社会发展的、与时俱进的新型农民是时展的需要。在新型农民培育的过程中,农村职业教育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应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促进新型农民的培育,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
关键词:新型农民;培育;农村职业教育
一、加强新型农民培育的意义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国家的基础,农民占国家人口的绝大多数。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了要按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引导农户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现代化的生产要素,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培育新型农民,培养农村的实用人才,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提高农民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所以,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培育新型农民是当前我国农村发展的基本政策。新型农民是时代的产物,是顺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未来走向的人才培养战略。新型农民,是指文化程度较高、具有市场意识、自我发展意识较强,区别于传统就业观念的、厌农思想比较明显、家庭观念较弱的职业型农民[1]。农村职业教育,是指在农村地区,以农民的子女为主要教育对象,对农业及二三产业中的各种职业和岗位所需的技术人员所进行的职业知识、技能和态度的教育和培训[2]。农民是生产发展的促进者,是改善自己生活状态、走向小康社会的核心力量,是“三农”问题的主要承担者。利用农村职业教育进行新型农民培育,是充分重视农民的作用,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培育高素质农民,提高农民的职业技能、开发农业资源和农村人力资源的重要渠道,对促进“三农”发展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3]。
二、当前农村职业教育存在的问题
我国十分重视农村职业教育问题,近年来投入了很多人力、物力资源及政策扶持,农村的职业教育获得了一定发展,为培育新型农民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当前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一)农民的受教育程度总体上偏低
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研究和发展趋势
摘要: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人才,我国正进入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四化同步”发展新时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型升级需要大力培育高素质农民。以国际视野梳理了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国内外研究状况,分析了贵州省农村人才现状,探究了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未来发展趋势,对复合型农业人才培育模式与路径探索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助力乡村振兴。
关键词: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研究现状;发展趋势
0引言
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关键变量,人才成为乡村振兴的关键所在。截至2018年底,全国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超过2200万人,从受教育程度看,高素质农民受教育程度以初中为主,占55.51%[1]。在全部接受学历教育的高素质农民中,68.48%选择了中等职业教育,25.20%选择了高等职业教育,而在年龄构成上,35岁及以下的农民6023万人,年龄55岁及以上的农民超过1亿人[2]。由此可见,高素质农民整体文化程度以初中为主,且高龄化严重。目前,我国农业劳动力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农村“空心化”,农村劳动力老龄化日趋明显,严重制约了现代农业的进展。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是人才振兴,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科学文化素养,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办好农民职业教育和培训,开展学历教育和培训并举。
1国内外研究概况
1.1国外研究现状
欧美等发达国家最早开始对农民教育模式进行探索与实践,在构建农民职业教育培育体系上,面对现实困难、窘境,其教育培训模式和应对路径的探索研究,有诸多可供我国借鉴之处[3]。日本存在国土面积狭小,人口密度大,耕地资源少等劣势,面对自然条件的困境,提出了构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多层次、立体化农民职业教育体系,使其成为世界上成功的职业教育模式之一,日本应对策略有重要的借鉴价值。此外日本针对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建立了完善的法律政策体系,这也是其一大亮点,其法律政策体系如表1所示。美国的农民教育已有150多年历史,农民职业教育制度的发展伴随着《莫里尔法案》《哈奇法案》,以及《斯密斯—利费农业推广法》《斯密斯—休斯法案》和《职业教育法》等一系列的后续制度措施颁布而逐渐形成了农业教育、研究与推广三位一体的农业科教体系。其经验做法是:健全的农业法律体系、完善的农业科技培训体系、公私结合的培训模式和多渠道支持职业农民培育。英法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模式经验:完善的法律政策体系、线上+线下相补充的培训体系、层次分明的职业农民培训模式和重视农民综合素质的培养。培育职业农民的方式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大学的农业院系、地区农学院、县农学院共同组织的正规职业培训;另一类是由各种农业培训中心提供的非正规农业技术培训,此外高、中、初级证书式教育的三个层次,分别对应着学位证、毕业证、技术证三个不同的培训。德国十分重视农民的培育工作,培育模式以“双元制”最为著名,一元为学校,一元为企业,更加注重实践技能的培养和新技术的培训。德国的农民培训采用初级、专业等形式,不同形式的培训时间和内容不同。此外,要求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农民必须进行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在正式进入工作岗位前必须经过不少于3年的正规职业教育。大多数发达国家在职业化农民培育的过程中具有明显的共性。第一是在国家层面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第二是多渠道引导农民参与教育培训;第三是通过市场机制保证农民培训机构的质量;第四是在对农民教育培育内容层面上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第五是严格培训教师准入制度以保障培训质量。
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现实问题与策略
摘要:高职扩招百万以及“百万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计划”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审时度势、高瞻远瞩作出的战略决策,是着眼于我国农村高素质人才短缺严重问题的战略举措。从高职院校视角出发,对高素质农民培育的路径探索与实践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深度剖析,然后系统提出了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应对策略,为高素质农民培育提供有益参考,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关键词:高职扩招百万;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现实问题;应对策略
新型职业农民供给侧是农村职业教育,自2012至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其培育进行部署,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基本确立[1]。2020年既是《“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的节点,也是新的历史起点,因此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构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可见,对农民的培育已经在新型职业农民的基础上步入高素质农民阶段。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加快构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破解人才制约农村发展瓶颈,2019年国务院宣布高职院校大规模扩招100万人,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成为高职专科全日制学习主体[2]。党的报告指出,农村是我国当前发展最不充分和最不平衡的地方,结合扩招政策,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高职扩招培养高素质农民有关工作的通知》,宣布启动实施“百万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学历提升计划”)。该计划从总体目标、培养对象、目标及方式、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对高素质农民培育进行了部署。高职扩招百万,特别是单列高素质农民的“学历提升计划”,是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高瞻远瞩做出的战略决策,是着眼于我国农村高素质人才短缺问题的战略举措。本文基于2019年高职扩招后的农民教学,对其培育的路径探索与实践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深度剖析,从高职院校视域,系统提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发展路径,为有关高职院校对农民培育提供有益参考,同时,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一、高职院校高素质农民教学培训现实问题与挑战
农民教育培训始于2005年国务院提出要大力培养农村实用型和技能人才,首次提出培养“职业农民”的要求。2012年伊始中央一号文件都聚焦职业农民培育,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以中等职业学校为主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模式。为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造就高素质农民队伍,2017年农业部提出“发展规划”。截至2018年年末,高素质农民受教育程度以初中为主,占55.51%[3]。高素质农民的培育以新型职业农民为突破口,虽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我国农民学历和综合素质整体偏低,培育工作将是综合性、复杂性、系统性、长期性的工程。高职扩招百万以及“学历提升计划”提出后,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将转变为以高职院校为主,高职院校成为高素质农民培育的主战场。由于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模式主要是面对高中和中职升高职的应届生,已构建形成了稳定运行的教育生态,在面对农民需求多样性、生源背景复杂性、学历参差不齐以及知识“断层”等学情现状,需要构建新的农民教育培训机制及教学模式,经过一个学期的教学实践,在实施农民教学培训过程中出现了缺少调查研究就“仓促上阵”组织教学,线下集中组织教学困难且成本高、学生出勤率持续走低、教学与学习效果差、教学效果与学生培养质量评价缺失等一系列现实问题。
(一)缺乏系统调研和学情分析,致使农民发展诉求无法满足
自高职扩招百万政策伊始,高职院校明确作为该政策落地的“主阵地”。面对新政策、新要求、新教育群体,高职院校对农民培育工作基本上是“一片空白”,大多数高校在农民入学前后,尚未开展系统调研以获取学情分析报告,由于农民的教育背景、学习方式、学习习惯、学习能力、学习需求与传统生源相比有很大差异,出现知识“断层”[4]。而高职院校立足于已塑造成型且运行稳定的教育生态,面对新的教育群体教什么、怎么教和如何评令高职院校“束手无策”,无法满足农民的发展诉求。
乡村振兴下城市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探究
摘要: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盐城市把农村人才振兴作为重要抓手,通过实施科技兴农、人才强农政策建设一流农技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提供了人才保障。本文根据盐城市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现状,深入分析了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剖析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新时期加强农业农村领域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相关建议,为更好发挥农村实用人才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农村人才;建设现状;做法;问题;建议;江苏盐城
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是适应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加快提升农民整体素质的必然要求。近年来,盐城市大力推进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打造新型职业农民、农业实用人才和农村村干部3支队伍,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产业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1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1.1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不断壮大。通过培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实现新发展,全市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在内的新型职业农民达56.93万人,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2.12万人,其中认定中高级新型职业农民208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及认定规模均居全省前列。积极开展涉农中专学历教育、创新探索中高职衔接教育、探索开展定向合作委培,全市累计开展大中专涉农学历教育3216人,培育规模全省领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质量不断提升。全市职业农民连续获得全省十佳新型职业农民、全省产业发展带动之星、江苏省最美乡村兽医等殊荣,1名农民经推荐申报“全国百名杰出新型职业农民资助项目”,盐都夏吉萍、大丰邵林、亭湖仇春辉等一批创业能手涌现,成为带动区域农业产业发展的优秀职业农民典型。
1.2农业实用人才队伍发展迅速。2017年以来,全省组织实施乡土人才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三带”行动计划,全市结合地方实际,部署实施盐城市乡土人才“百千万”培育工程,计划用5年时间,培育100名“三带”名人、1000名“三带”能手、10000名“三带”新秀。目前,全市入选省乡土人才“三带”名人13名、“三带”能手31名、“三带”新秀150名;确定全市首批乡土人才“三带”标兵56名、“三带”能手364名、“三带”新秀841名,成为乡村振兴的排头兵、领头雁。2018年,盐城市出台《盐城人才新十条》,其中专门设立乡土人才项目专项,涵盖证照帮办、用地优先、税费减免、贷款倾斜等帮扶举措,对“三带”能力强、带富效果好的优秀乡土人才,最高给予20万元项目资助。近2年,累计发放资金2000万元,培植了循环生态养殖、设施花卉、林果采摘等500多个乡土人才创业项目。
1.3村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一是通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充实农村干部队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下,连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创造优质服务环境,引导更多人才到基层、到农村建功立业。2016年以来,全市共招募140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干部队伍。二是依托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平台,对愿意扎根基层和服务群众的退役军人进行基层工作专项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程序选聘到村(居)委会任职,保障薪酬待遇,同时加大培训力度,条件成熟及时推荐使用。三是通过定向委培,为村干部队伍培养后备力量。盐都区、亭湖区政府与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定向招收立志回盐城农村服务的本地高中毕业生,开展全日制大专学历教育。东台市积极响应国家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民职业教育的要求,探索学历提升新模式,在全省创新开展中高职衔接教育,全市招收学员87人,毕业后取得成人中专、大专双文凭,不断为村干部队伍注入新生力量。
农业继续教育经验浅析
摘要:本文讨论了农业继续教育在乡村振兴战略下的重要作用及其现实意义,通过对德阳市农业继续教育的分析,阐述了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和科普教育三大成功经验。
关键词:德阳市;农业;继续教育;经验
德阳市位于成都平原西北部,农业人口270余万,占全市总人口的近70%。德阳既是重工业城市,也是农业大市,近年来,德阳市农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农业继续教育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乡村振兴需要人才支撑,农业从业人员的技能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是一项最为基础的工作,因为人始终是任何事业成功最为重要的核心要素。国内学术界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研究报道较多[1],四川也有不少报道[2],但我国在农业继续教育层面的研究则重视不够[3]。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研究、总结农业继续教育的成功经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德阳市在农业继续教育方面的成功经验是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和科普教育三管齐下、齐头并进。
1通过学历教育吸引一批农村青年回乡从事农业农村工作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大量增加,农村常驻人口锐减,从事农业的大多是老人、妇女,一些地区甚至出现“空心村”问题[4],农村青年不会种田、也不愿种田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农业、农村面临相当严峻的问题。近年来,德阳市通过学历教育吸引一大批农村青年回乡从事农业农村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德阳市充分发挥农广校的作用,截止2017年底,已累计招收中专以上学历生22870人,累计培养中专学历毕业生10848人,中专后毕业生838人,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082人,另有10000余名农广校学员获得了单、多科结业,现有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760人。全市农广校毕业生中,80%以上被选(聘)为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村各个行业的骨干,为今后谁来种田找到了一个突破口。德阳市的主要经验和做法是采取五项措施稳定扩大生源,不断提升农广校学历教育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1.1实行联合招生
一方面积极加强与组织部、教育局、有关中学和农口各部门的联系,将全市农广校的招生工作纳入德阳市教育局和市招办的统一招生计划,同相关部门、基层政府等联合组织生源。另一方面,积极拓展与省校直属校区合作招生办学,与四川农业大学等联合办学,使全市农广校学历教育每年保持了较稳定的规模。
新型农民教育培训动力机制构建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的农业水平早已今非昔比,发达的农业水平也对于农民的职业化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满足时代的需要,对于农民进行教育培训从而使其掌握先进科学技术和理论是必要的,为此,必须保证农民对于教育培训有着充足的学习动力。本文通过对于新型农民教育培训动力的构建及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仅供参考。
关键词:新型农民教育;培训;动力机制;构建
不可否认,我国自古以来就是农业大国,而农民的水平直接关乎着农村、农业的发展,因此对于农民进行教育和培训,能够有效的提高农民的知识水平,增强我国的农业经济。为此,必须保障农民对于新技术及新知识保有学习动力,构建农民学习的动力机制,已达到将其培养成新型农民的目标。
一新型农民教育培训动力机制构建面对的问题
(一)农民收入较为多样化,不愿意参与培训
如今的农村家庭的收入早已不是传统的靠种地务农来谋生,目前农民的关注点更多的放在进城打工的子女身上,对于去学习专业技能和新的农业知识并没有太大兴趣,加上家庭经营的收入与工资性收入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小,甚至在2013年出现了家庭经营纯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分别占比42.6%和45.3%的情况,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工资性收入超过了家庭经营收入,这表明我国农民的侧重点不再是传统的家庭经营模式,而逐渐转向了“跳出农村谋生存”的新模式,加上工资性收入对于农民收入的增幅巨大,甚至直奔六十个百分点,农民就更不愿意去参与教育培训了。
(二)人口结构问题
乡村振兴下高职院校培育新型农民路径
【摘要】现阶段,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对于乡村的建设提高了重视程度,并对乡村振兴提出了方案。要想全面的促进乡村振兴,就需要对新型职业农民加大培训力度。高职院校作为当前我国重要的教育机构,对新型职业农业进行培养,可以帮助农民获取更多的农业知识,并将农业知识带入到农业种植或者养殖当中,从而帮助农民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对于实现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本文通过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高职院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路径研究进行分析,能够提升农民的农业专业知识吗,提高农业收益,使乡村全面的发展。
【关键词】乡村振兴;高职院校;新型职业农民;路径研究
我国作为农业生产大国,其农业的收益对社会的发展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农村农业的发展,已经逐渐的融入了现代化科技设备,并且农民的整体素养得到了有效的提升。为了能够促进乡村的进一步发展,我国政府对新型职业农民加大了培训力度,并将农民引入到了高职院校中进行培训,使农民可以通过学习,掌握更多的农业生产技术,并提升农业生产质量。因此,本文所研究的课题,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高职院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路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1乡村振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关键
1.1解决“三农”问题,乡村振兴战略应运而生。当前,由于我国对于重工业的发展十分重视,并且为重工业的发展提出了优惠政策,使得重工业在市场中得到了全面的发展。但是,对我国农业的发展过于忽视,使得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而且在市场生产中,过于对工业化企业以及城市的发展重视,使得政府的一些政策难以涉及到农村地区,使得我国的经济发展出现了严重的倾斜。我国作为农业生产大国,全面的建设城市,使得农业第一产业在市场中的占比率抓紧的降低,虽然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技术,对于社会的发展具有着绝对性的作用,但是“三农”问题依旧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要想促使农村振兴,就必须解决“三农”问题。乡村振兴战略也就能够对农业的发展进行推动,使农村变得更加繁荣,使农民更加幸福。
1.2新型职业农民是乡村振兴的基石。农民作为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因素,提升农民的职业素养,能够有效的促进农村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我国在2018年也提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要求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建设高素质农业农村人才工作队伍。要想实现乡村振兴,就需要依靠农业的努力。因此,在政府的相关扶持下,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大了力度,并针对性使农民在学习的过程中,能够掌握更多现代化农业实施技术,从而使农业具备发家致富的本领,这对于实现乡村振兴具有着重要作用。
2高职院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谈农业农村现代化人才队伍建设实践
自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苏南地区依托区位优势和政策红利,现代农业、农村改革和城乡融合等发展进程明显快于其他地区,粮食亩产效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占比和农业农村信息化覆盖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农业综合机械化率、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等指标始终走在全省、全国前列。2020 年,苏南五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接近 16 万元,是苏中的 1.2 倍、苏北的 2 倍;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3669 元,是全省平均水平(24198 元)的 1.4 倍,是全国平均水平(17131 元)的 2 倍。苏州吴江区地处太湖东岸,属于典型的江南水乡,农耕、蚕桑、渔猎等农业文明历史悠久,素有鱼米之乡、丝绸之府的美誉。近年来,吴江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为引领,精心雕刻江南韵、小镇味、现代风交织共鸣的新江南水乡风貌,努力打造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积极建设符合地方发展实践的农业农村现代化人才队伍,努力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一、吴江打造农业农村现代化人才队伍的实践
构建人才培育长效机制。一是优化党管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大局、协调四方的战略核心作用,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农业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机制。2019 年以来,累计选聘 14 名村(社区)书记进事业编,提拔 10 名村书记到镇、街道领导岗位。近三年累计选派 5 批 90 名年轻后备干部到上海、浙江等地学习,与上海、浙江的 27 个毗邻村实现兼职委员全覆盖。二是完善支持人才成长成才制度体系。制定完善《村干部职业化管理体系建设“1+N”系列文件》《吴江区基层农业农村专业人才培养实施意见》《吴江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乡土人才培养激励办法》等系列文件,营造农业农村人才成长成才的良好制度环境。三是强化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动态管理。实时完善相关制度,对于在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政策实施中发现的户籍限制过严等问题及时进行适当调整,对享受政策的各类农业农村人才定期开展动态复核。构建多层次人才队伍体系。一是培育引领型乡土人才。聚焦农业科研、农技运用、农业生产等领域,培养具有较高创新水平和经营能力的引领型农业农村人才,以入选江苏省第二批乡土人才“三带名人”的胡毓芳、“三带能手培养对象”的方利峰、盛亚荣、周建忠等优秀人才为代表。二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快培育具有一定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截至 2021 年底,全区累计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达 1410 人。培育集聚了一批乡村治理、农业专业、能工巧匠、文化传承等多类型的乡土人才,涌现了 1 名省“百名示范”村(社区)书记、25 名省“千名领先”村(社区)书记。三是培育农业农村专业人才。通过与高校开展定向培养合作,打造具有农村区域发展和农业技术推广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市场开拓意识、能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高素质农民队伍。2020 年、2021 年共完成农业农村专业人才定向招录签约 71 人。2021 年开展新生代农民工技能培训1477 人、农民创业培训 360 人。创新新型人才培育模式。一是青年农场主培训。每年选送 5—15 名 40 岁以下的青年农民到省农业农村厅委托的专业院校进行为期三年的培养,重点对其进行创业孵化培训。二是新型生产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每年组织 200 名左右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等到省农业农村厅委托的各类专业院校学习,进行农业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创新创业政策扶持等培训。三是农业职业技能培训。采取“送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形式:“送出去”是指有序分批组织新型职业农民代表赴国内外农业先进地区考察学习交流;“请进来”是指依托区内 2 家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基地(田间学校)和 3 家苏州市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实训基地为主阵地,聘请农业院校教授、农业专家、种养能手来吴江进行技术指导和互动式教学。强化人才培养载体支撑。一是推动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发展。以“农地股份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三类合作社为重点,通过强化指导、优化扶持、示范带动,有效提升发展质量和服务水平。截至 2021 年底,全区拥有农民合作社 449 家,其中国家级 4 家、省级 6 家、市级 11 家、区级 38 家(按最高级别统计),列入政府优先扶持合作社名录 76 家。二是引导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出台《苏州市吴江区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及《实施细则》,引导支持产业现代化升级。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 2 万—10 万元的奖励。对组织建设互联网或实施各类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农业经营主体,财政给予 30% 的补助。对成功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休闲创意农业奖项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 5 万—20 万元的奖励。截至 2021 年底,吴江正式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 2011 家,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 250 多家,其中省级11家、市级17家、区级205家(按最高级别统计)。三是强化创新创业配套支持。提供农技服务、金融信贷、惠农补贴、农业保险、土地流转等政策服务,大力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创业,2021 年投入各类扶持农民创业就业能力提升资金 1.2 亿元。对于取得相应学历后从事农业生产者,政府给予一次性的学费补贴,并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单位或个人定额社会保险补贴,2021 年向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发放社保补贴额约 230 万元。
二、当前吴江打造农业农村现代化 人才队伍面临的问题
从业人口结构难以支撑现代化人才队伍持续发展。农业从业人员整体呈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等特点。抽样调查显示,农业从业人口中高中以下学历占八成,且年轻群体占比较小,多以45—60岁为主,学习新知识新技术的积极性不高,成长空间有限。基层农业技术服务人才队伍呈趋弱态势。近年来,由于待遇缺少吸引力,基层农业技术人才队伍呈现日渐削弱态势,部分乡镇的基层农业技术人才的实际在岗率不到 6 成,仅有的基层农业技术人员也不完全从事农业技术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人才培育专业化程度不高。除了相对基数和范围较小的全日制学历培训之外,各级组织的培训多以相对笼统的综合性、基础性知识为主,分类分层的专业化培训较少,且“动手”式教学运用较少。农业农村人才评估促进机制不够灵活有效。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较为粗放,主要看学历、看证书,定性认定的成分较多,定量认定的成分较少,对农业技术人才的职称评定、项目考评等评定机制和方式也不够灵活,许多从事农业的实干人才既缺少精力也不擅长写文章。
三、进一步优化吴江农业农村现代化 人才队伍的路径思考
增强农村对人才的吸附力。一是加快推动产业融合升级发展。重点结合自身优势,优化整合区域内农业资源、要素、技术、市场需求,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推动农业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生成提速,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二是充分保障农业农村发展权益。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健全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稳妥谨慎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维护、发展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三是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高品质推进“魅力大运河”和“美丽湖泊群”特色田园乡村组团等建设,加强农村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等民生设施建设,通过全面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提高人才吸附力。建立健全涉农人才政策体系。一是强化涉农人才政策倾斜力度。以《吴江区高技能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吴江区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以及吴江新一轮人才创新创业“55352”工程等政策为依托,探索对农民合作社聘用人才的奖励机制。持续开展涉农人才定向培养和新兴职业农民学历提升工程,充实高学历专业化人才资源库。深入实施乡土人才“三带”行动计划,树立一批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的先进典型。二是探索创业担保政策机制。加大对农民创业的补贴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创业社保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开业补贴等多种形式的政策扶持。三是强化定制化政策落地。鼓励各乡镇结合自身产业优势特点制定农业科研人才专项计划,吸引专家、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大学生等返乡下乡开发农业农村资源。创新专业人才培育方法。一是深化职业化培训供给侧改革。围绕现代农业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趋势,继续与扬州大学和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农业农村专业人才定向培养计划,根据生产经营型、专业技术型、社会服务型等不同类型的专业型人才特点,打造个性化菜单式课程体系。二是创新专业化实训孵化机制。鼓励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方式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积极引导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实习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探索“高校 + 专家 + 基地 + 培育对象”的新型职业农民孵化模式。三是优化新型职业农民交流平台建设。加快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协会”“青年农民论坛”等协作交流平台,实现信息、产品、资源和渠道等优势叠加整合,深化新型职业农民群体交流,促进合作共赢。完善人才评估和激励机制。一方面,科学构建评估体系。从基本从业素质、技能熟练程度、生产经营能力等方面建立科学的指标权重体系,增强认定的综合性、权威性,强化“持证优先”相关政策支持,提高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含金量。另一方面,完善“以赛代评”“以项目代评”的评价机制。完善新型职业农民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认定等技能评价制度体系,组织农民参加各类农村创业创新大赛、职业技能竞赛,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对符合条件的直接认定相应技能等级,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破格评定相应技能等级的制度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