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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治理结构下企业内部控制探讨
[提要]进入新时代,随着国企深化改革的推进,公司治理结构发生根本变化,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对风险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法治建设要求企业依法依规管理。本文引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要求,结合央企集团一级子公司上市石油装备企业改革实践,在新的治理机制下,探讨各治理主体如何履职协同,建立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管理一体化运行新机制。
关键词:现代治理结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管理;
一体化运行随着公司治理主体的增加,内部控制主体相应发生变化,其职责体系和职责边界都会出现明显的改变。如何将国企风险管控、合规管理更好地与内部控制进行融合,从理论和实践进行探索,建立内部控制风险管控合规管理一体化新机制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企业内部控制综述
1992年,美国会计学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国际内部审计人员协会、财务经理协会和管理会计学会等组织参与的发起组织委员会(COSO)发布报告《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即“COSO报告”)。我国1997年开始实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九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2008年,由国家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发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自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非上市的大中型企业执行。2010年4月,五部委联合发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共七章五十条,配套指引包括《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自此标志着适应我国企业实际情况、融合国际先进经验的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基本建成,并取得了重大突破和实效。一是全面系统规范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科学定义企业内部控制内涵,准确定位内部控制目标,统筹确定内部控制原则,合理构建内部控制要素,以指引的方式提出18项应用、专项评价及审计要求,涵盖了企业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包括组织,战略,人力,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资产管理,全面预算,财务报告,采购,销售,研究与开发,担保,信息化及信息传递等,为企业建立和规范运行内部控制体系提供了详实的操作指引,指导性、操作性、规范性都很强。二是树立全员全业务全过程管理理念。强调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构建了覆盖全业务全过程的以内部环境为重要基础,以风险评估为重要环节,以控制活动为重要手段,以信息与沟通为重要条件,以内部监督为重要保证,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内部控制结构。企业应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着力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三是建立内部评价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改进提升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政府监管为促进、以中介机构审计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内部控制实施机制,企业应实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制度,并将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国家有关监管部门有权对企业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企业可以依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本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二、国企新型治理架构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影响
新时代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出了六大主体治理架构,各主体功能定位逐步清晰,党委会(组织)和员工民主管理贯穿上下和各层级,董事会组成及职责定位更为明确,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从而形成新的受托代理关系。《基本规范》明确提出,内部控制主体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配套指引1号中明确了股东会(大会)职责,内部控制系列制度并没有提及党组织,新型六大治理主体架构及相互关系对内部控制体系产生了重要影响。
乡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三年的努力,坚持和实现“三个导向”(即以“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为问题导向、以“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导向、以“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绝重特大事故”为结果导向),加快完善和落实“六个关键”(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开展“五项任务”(即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强化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培育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引导),全面落实企业“九项责任”(即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依法生产经营责任、制度和组织保障责任、安全投入责任、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安全管理责任、隐患治理和风险管控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职业病防治责任);推进“三个转变”(即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
二、重点工作任务
以危险化学品、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为重点,督促全镇所有企业积极开展专项行动,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一)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覆盖各岗位、各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明确各岗位、各工种安全职责和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让每个员工都明白自己的安全责任。
职称申报管理机构的设计
作者:陈一军 单位:中煤能源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
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是医疗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能力、科研业绩和临床医疗水平的标志,也是评价、激励医疗技术人员成才的重要手段之一。卫生技术职务评聘标准对广大医务工作者工作价值观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关系到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晋升,与企业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由于企业职称申报审核的时间期限比较短,工作程序比较复杂,以往纯手工上报、人工整理的工作方式已经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随着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深入,企业职称申报及评定工作采用信息化管理已成必然趋势。
1企业职称申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申报材料较多,工作量很大企业职称申报工作涉及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各种信息,包括人员基本信息、工作履历信息、职称评定信息、绩效考核信息、奖惩情况信息等。涉及员工上述信息的修改、打印、汇总、统计等功能。存在信息审核、业绩核实、材料补充等工作环节。涉及的申报材料多,申报及审核的工作量很大。
1.2申报材料审核及反馈的时间较长企业职称申报涉及的工作过程繁琐,申报材料的审核及反馈需要的时间较长。一是在职称申报评定过程中,为了充分体现企业员工现有职称期间的履职情况和工作业绩,往往要求职称申报人员把履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尽可能地填写完整,申报材料较多,初审工作需要的时间较长。二是为满足企业职称审核相关规定的规范要求,需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反复检查、审核并反馈申报人员进行修改和补充,反馈和二次申报的时间周期较长。
1.3申报及审核的工作效率较低企业职称申报与审核工作的总体工作效率较低。一是层级较多的集团性企业,存在二级企业初审、集团总部复审的情况,申报材料的审核与反馈周期较长。二是在审核重新申报的材料是否遵从反馈意见的要求时,工作量较大且容易产生错误。三是申报材料的数据量大,因而对相关申报信息进行汇总和统计分析的效率较低,出错的可能性较高。
2实施企业职称申报管理系统的重要意义
电子银行业务监督完善
作者:蒋永良 一、尽职监督工作出现问题的原因 (一)尽职监督工作分工、责任不到位。《尽职监督工作管理办法》和各部门制定的尽职监督办法中,对电子银行业务的监督有明确的分工,《中国农业银行运营监管管理办法》(农银规章[2012]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现场监管的主要内容:开、销户,电子银行业务的开户与注册,印鉴管理,业务授权以及挂失、止付、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等重要业务处理情况”,对运营部门监督电子银行的开户和注册进行了明确;农银规章〔2012〕221号《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电子银行部门尽职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第七条规定“各支行电子银行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辖内尽职监督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同时该文件还明确电子银行业务尽职监管的具体内容,要求支行电子银行部门对电子银行业务进行全面尽职监督。然而在尽职监督实际履职过程中,两部门均未对电子银行业务行使有效的监督与监管,内控合规部门、上级主管部门也未行使再监督,致使电子银行业务监督出现了“谁都管谁都不管”的现象。 (二)尽职监督工作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首先,学习培训不到位。随着科技水平、同业竞争、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电子银行业务系统、产品、流程变化较快,新业务、新产品层出不穷,文件更新较快、合同文本较多。但在基层行由于职责分工不清,培训、学习不到位,加之无独立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部门,业务监督从属于多个部门,导致文件流转不顺畅,如某分行在实施企业网银业务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网银协议就有2006、2009、2012三个合同本在网点同时使用。其次,履职监督不到位,《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现场检查周期、频率及覆盖面为:县(市)级支行电子银行业务主管部门每季度至少对辖内网点机构开展一次电子银行业务现场检查,检查数量不低于所辖网点机构数的50%。二级分行电子银行部门每半年至少对支行电子银行部门开展一次现场检查,检查数量不低于所辖支行机构数的50%。”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是基层支行分管电子银行业务的个人金融部属于前台业务部门,日常工作侧重于营销和计划任务的分解、统计和调度,对电子银行业务尽职监督疏于管理,同时也未按照尽职监督要求,设立专职尽职监督人员,尽职监督职责无法落实,同时也未向同级内控部门报送监督计划,牵头相关部门对电子银行业务开展监督;运营部门现场监管未将电子银行业务作为必查事项,致使电子银行业务成为监督、监管的盲区。二是同级内控合规部门、上级行涉及电子银行业务监督的部门也未履行再监督职责、对每季未上报尽职监督报告也未过问、督促和落实。三是奖惩考核不到位,上级行电子银行业务部门和本行相关部门考核未将尽职监督工作考评作为职能部门的考评事项,奖惩考核不到位。 (三)尽职监督工作协调、沟通不到位。《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各级行电子银行部门要与内控合规部门之间建立日常信息沟通机制,及时相互反馈尽职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重要可疑信息、重大问题及整改情况。”在实行监督过程中,电子银行部门、运营监管部门、内控合规部门缺乏相互信息交流、缺乏相互配合,相关数据、文件、信息不能相互借鉴利用。 二、改进尽职监督工作的措施 (一)纠正认识上的偏差,正确理解尽职监督管理工作。尽职监督管理是指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定位,对下级行分支机构的对口部门及其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内部监督的行为,本质上属于管理范畴,是企业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是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履行的内部控制职责,是职能部门的自我控制和自我约束的要求,也是对条线和同级职能部门监督的要求;是各部门对本条线的机构和员工所进行的内部监管。因此,一方面要认识到尽职监督工作不是某一部门单独的事情;另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到尽职监督管理工作是“三道防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其他工作无法替代的作用,相较其他部门的监督而言,主管部门对本条线业务情况更熟悉,更便于掌握分管业务中存在的隐患,实施风险管控更具有专业性和针对性。 (二)完善相关措施,严格履行部门尽职监督职责。 一是加强培训和学习。各级职能部门应组织对《尽职监督工作管理办法》以及各部门出台的实施细则进行认真学习、掌握和落实;各级职能部门要完善岗位职责,落实岗位责任,按尽职监督工作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将部门尽职监督工作落到实处,防止尽职监督缺位;完善尽职监督方法,熟悉监督内容、流程和方法,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手段,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和各部门监督成果,提高尽职监督的工作效率,对尽职监督情况定期进行检测、监督、分析和报告。 二是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按照尽职监督管理办法和职能部门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沟通包括信息沟通机制的建立、现场检查信息的反馈、推动形成监督成果相互确认等;建立监督信息全面共享的信息沟通联系机制和非现场监测报表体系,利用各职能部门系统进行集中监控等多种形式,对各系统数据进行研究分析和日常监测;同时相关部门按历史、现时分类建立文件、合同文本库,以便各级职能部门和网点查阅使用,既可以保持文件文本的连续性,又可以确保其时效性,从而提高尽职监督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加强履职再监督。内控合规部门要做好尽职监督工作的计划管理,合理安排检查时间与频次,统筹配置检查资源,避免重复检查,消除尽职监督盲区;上级行职能部门、本行内控合规部门还要承担监督各部门是否切实履行尽职监督管理职能的职责,督促、协调各部门实施自律性检查和非现场监督,把职能部门履行尽职监督管理情况作为综合性检查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尽职监督管理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理建议。 #p#分页标题#e# 四是加强考核奖惩制度。各级行可根据本行实际,制定尽职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办法。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将部门负责人履行尽职监督管理职责情况作为其年度考核和工作业绩评价的内容,尽职监督管理工作不落实的,应予以问责并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
基于电子银行业务监督调查报告分析
由于受多年传统观念的影响,认识难免出现偏差,加之对相关文件学习不到位,导致部分基层支行相关部门认为尽职监督只是运营部门和内控合规部门的事情,没有行使尽职监督的职能和职责;而运营部门、内控合规部门则认为应由条线主管34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受自身业务能力和传统监管事项影响,也未能对电子银行业务实施尽职检查,从而导致尽职监督落实不到位,造成监督和监管缺位。
尽职监督Z-作分工、责任不到位。《尽职监督工作管理办法》和各部门制定的尽职监督办法中,对电子银行业务的监督有明确的分工,《中国农业银行运营监管管理办法》(农银规章[20121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现场监管的主要内容:开、销户,电子银行业务的开户与注册,印鉴管理,业务授权以及挂失、止付、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等重要业务处理情况”,对运营部门监督电子银行的开户和注册进行了明确;农银规章(20121221号《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电子银行部门尽职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第七条规定“各支行电子银行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辖内尽职监督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同时该文件还明确电子银行业务尽职监管的具体内容,要求支行电子银行部门对电子银行业务进行全面尽职监督。然而在尽职监督实际履职过程中,两部门均未对电子银行业务行使有效的监督与监管,内控合规部门、上级主管部门也未行使再监督,致使电子银行业务监督出现了“谁都管谁都不管”的现象。
尽职监督工作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首先,学习培训不到位。随着科技水平、同业竞争、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电子银行业务系统、产品、流程变化较快,新业务、新产品层出不穷,文件更新较快、合同文本较多。但在基层行由于职责分工不清,培训、学习不到位,加之无独立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部门,业务监督从属于多个部门,导致文件流转不顺畅,如某分行在实施企业网银业务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网银协议就有2006、2009、2012三个合同本在网点同时使用。其次,履职监督不到位,《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现场检查周期、频率及覆盖面为:县(市)级支行电子银行业务主管部门每季度至少对辖内网点机构开展一次电子银行业务现场检查,检查数量不低于所辖网点机构数的50%。二级分行电子银行部门每半年至少对支行电子银行部门开展一次现场检查,检查数量不低于所辖支行机构数的50%。”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是基层支行分管电子银行业务的个人金融部属于前台业务部门,日常工作侧重于营销和计划任务的分解、统计和调度,对电子银行业务尽职监督疏于管理,同时也未按照尽职监督要求,设立专职尽职监督人员,尽职监督职责无法落实,同时也未向同级内控部门报送监督计划,牵头相关部门对电子银行业务开展监督;运营部门现场监管未将电子银行业务作为必查事项,致使电子银行业务成为监督、监管的盲区。二是同级内控合规部门、上级行涉及电子银行业务监督的部门也未履行再监督职责、对每季未上报尽职监督报告也未过问、督促和落实。三是奖惩考核不到位,上级行电子银行业务部门和本行相关部门考核未将尽职监督工作考评作为职能部门的考评事项,奖惩考核不到位。(四)尽职监督工作协调、沟通不到位。《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各级行电子银行部门要与内控合规部门之间建立日常信息沟通机制,及时相互反馈尽职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重要可疑信息、重大问题及整改情况。”在实行监督过程中,电子银行部门、运营监管部门、内控合规部门缺乏相互信息交流、缺乏相互配合,相关数据、文件、信息不能相互借鉴利用。
改进尽职监督工作的措施
(一)纠正认识上的偏差.正确理解尽职监督管理工作。尽职监督管理是指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定位,对下级行分支机构的对口部门及其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内部监督的行为,本质上属于管理范畴,是企业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是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履行的内部控制职责,是职能部门的自我控制和自我约束的要求,也是对条线和同级职能部门监督的要求;是各部门对本条线的机构和员工所进行的内部监管。因此,一方面要认识到尽职监督工作不是某一部门单独的事情;另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到尽职监督管理工作是“三道防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其他工作无法替代的作用,相较其他部门的监督而言,主管部门对本条线业务情况更熟悉,更便于掌握分管业务中存在的隐患,实施风险管控更具有专业性和针对性。
(二)完善相关措施,严格履行部门尽职监督职责。一是加强培训和学习。各级职能部门应组织对《尽职监督工作管理办法》以及各部门出台的实施细则进行认真学习、掌握和落实;各级职能部门要完善岗位职责,落实岗位责任,按尽职监督工作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将部门尽职监督工作落到实处,防止尽职监督缺位;完善尽职监督方法,熟悉监督内容、流程和方法,采取现场检查fHtlz现场检查手段,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和各部门监督成果,提高尽职监督的工作效率,对尽职监督情况定期进行检测、监督、分析和报告。二是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按照尽职监督管理办法和职能部门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沟通包括信息沟通机制的建立、现场检查信息的反馈、推动形成监督成果相互确认等;建立监督信息全面共享的信息沟通联系机制和非现场监测报表体系,利用各职能部门系统进行集中监控等多种形式,对各系统数据进行研究分析和日常监测;同时相关部门按历史、现时分类建立文件、合同文本库,以便各级职能部门和网点查阅使用,既可以保持文件文本的连续性,又可以确保其时效性,从而提高尽职监督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强履职再监督。
内控合规部门要做好尽职监督工作的计划管理,合理安排检查时间与频次,统筹配置检查资源,避免重复检查,消除尽职监督盲区;上级行职能部门、本行内控合规部门还要承担监督各部门是否切实履行尽职监督管理职能的职责,督促、协调各部门实施自律性检查和非现场监督,把职能部门履行尽职监督管理情况作为综合性检查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尽职监督管理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理建议。四是加强考核奖惩制度。各级行可根据本行实际,制定尽职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办法。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将部门负责人履行尽职监督管理职责情况作为其年度考核和工作业绩评价的内容,尽职监督管理工作不落实的,应予以问责并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p#分页标题#e#
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会计应用浅析
摘要:本文旨在思考行政事业单位如何在新形势下转变观念,实施有效策略,通过优化内部环境、加快人才培养等方式,加快管理会计的应用,使之有效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规范运作,提高资金的管理、使用效益和单位的社会服务水平,更好地履行职责和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管理会计;行政事业单位;应用;现状;策略
一、行政事业单位应用管理会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管理会计在行政事业单位应用的必要性
(1)促进构建科学规范的预算管理体系。当前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较为粗放,大多为“基数+增长”模式,尚未真正实现“零基预算”,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也不规范。传统的预算管理链条无法满足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履职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探索构建科学规范的预算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质量和效率迫在眉睫。管理会计工具方法的应用,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履职和长期发展进行预测、规划、评价,实施全面预算、合理分配资源,促进预算编制和执行、评价的科学化、合理化,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水平。(2)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的内控环境和制度建设是管理会计有效应用的基础和载体,同时管理会计运用相应的工具方法,结合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内控环境和数据进行分析,对项目等各种决策的实施过程和产生的经济效果进行评价,为内控管理人员提供有用的财务及管理方面的信息,促进内控制度的实施和完善。(3)促进传统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的转型升级。在信息建设迅猛发展的时代,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不再仅仅懂得会计知识就能满足行政事业管理的需求,会计电算化、大数据联网等不断应用于财务核算、财会数据的搜集、分析和使用,促使会计人员除了必备的会计知识,也要学习经济学、管理学、政策法规,更新理念不断学习计算机应用技术,懂得搜集财务数据和相关的业务数据进行分析,并进一步运用管理会计的工具方法,实现从传统的注重基础会计核算、监督的财务会计向参与预测、评价、决策的管理会计转型升级。
2.管理会计在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应用的可行性
(1)政策的出台使管理会计应用有依有据。随着行政事业单位服务的多样化和资金量的扩大化,传统会计无法适应时展的需求。财政部于2016年6月印发的《管理会计基本指引》明确管理会计的目标、应遵循的原则和行政事业单位应用管理会计,包括应用的内外部环境、管理会计工具方法、服务单位管理层面的活动、使用和形成的信息与报告等四要素,使管理会计体系的建设在行政事业单位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2)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技术为管理会计的应用奠定坚实的基础。会计电算化、大数据、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等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会计核算和监督效率,财会人员的精力也从基础报销、核算等业务转向管理层面的相关实践。信息和数据来源的多样化、应用环境的优化、管理会计工具的先进性,使得财务人员的知识面得到拓宽,能够对掌握的信息和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预测,为单位决策提出科学的意见和建议。
自然资源局干部教育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努力塑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要求,丰富形式、与时俱进,不断加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努力学习自然资源知识,从严规范干部职工工作行为,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端正“三观”意识、提高工作水平。
第二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不断提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水平。
第三条本制度适应于自然资源局所有在岗工作人员。
第二章学习教育制度
第四条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
基层支行民主管理和监督绩效审计调查
人民银行基层支行民主管理与监督工作,有利于增强支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基层行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提升广大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增强职工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的有利保证,对营造民主、和谐、规范、高效的工作氛围和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来,为探究基层行民主管理与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我们组织专人开展了对基层行民主管理绩效审计工作。
一、基层央行民主管理的主要内容
人民银行基层行民主管理工作,是指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内部事务管理,履行民主决策、民主参与、民主监督职责的活动。职工民主管理的主要内容:一是为党组的民主决策建言献策、提供参考依据;二是对领导干部落实和执行民主决策制度,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群众监督;三是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项目招投标、设备引进等事项应纳入民主监督范围。
二、基层央行民主管理与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1.职工民主管理形式有待完善。基层支行由于人员较少,基本是以工会会员大会取代职代会作为职工参与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的主要途径,时间为一年一次,主要议程包括对支行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工会财务工作报告进行举手表决,解答职工提案,主要是讨论工会工作的有关问题,职工代表大会作用无法发挥,支行重大问题并不是经过大会讨论实施,而是以行务会等其他形式代替职代会或者工会会员大会的职能作用,广大职工的意愿很难真实地反映出来。
2.职工民主管理氛围有待提高。从近三年来的调查情况看,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和建议,给出建议率为5%,其余均为没有意见和建议,会员大会提案和意见的回收率约为63.5%,回收中的提案能够被支行采纳和具有积极意义的为11.5%,其余的提案涉及的内容多为老、小、轻的问题,对推进支行各项建设意义不大。具体表现为参与意识不强,有的职工认为,只要埋头干活就行了,不必多管闲事,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参与能力不强,部分职工缺乏必要的政策、法律、财务知识,往往想参与却又无从下手,“不会说”、“不敢说”、“说不好”,只“代”不“表”,或者与自己利益有关的事就支持,反之就反对,只“表”不“代”;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不了解法律法规赋予自己的政治、经济权利,当自己民主政治权利受到侵害时,不能拿起法律武器自我保护。
3.干群双向沟通有待增强。工会组织把握职工思想动态不够及时和全面,思想政治工作停留在传统的说教模式,工会桥梁和纽带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据调查,工会三年来开展的活动共计18次,主要集中在节日文体活动、工会会员大会等项目,而涉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活动内容仅有1~2次,影响了员工民主管理的热情。党员领导干部主动与群众交流不够,深入一线了解情况不详,时间不多。如很多支行制定了领导蹲班制度,但制度执行不到位,蹲班的次数和天数均不符合制度规定,甚至有些分管领导一年未进行过一次蹲班,从而无法真切了解股室员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阻碍了民主管理作用的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