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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杭州市余杭区在实行中小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分级监管的基础上,采取“评管结合”的办法,对持证一年以上医疗机构全面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后续监管,将有限的卫生监督力量集中在监管最薄弱环节,使监督工作有的放矢,效率更高。
关键词:
卫生监督;医疗机构;诊疗行为;量化分级管理
为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安全优质的医疗服务,杭州市余杭区在实行中小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分级监管的基础上,借鉴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量化分级监管的成功经验[1-2],采取评定等级、动态监管“评管结合”的办法,2014年10月全面实现对持证一年以上的284家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将有限的卫生监督管理力量配置在最需要的地方,有的放矢,从而提高监管的效率。
1量化分级管理的实施
1.1充分论证,合理制定评查标准
2014年初,制定《余杭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在浙江省范围率先开展全行业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工作。该实施方案将持证一年以上的全区各区级医院(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列为分级对象,并分别制定四类《医疗机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分表》,同时,根据评分标准将医疗机构的信誉度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代表信誉度良好,卫生管理水平较高,综合性监督频次为每年一次;B级代表信誉度一般,卫生管理水平一般,综合性监督频次为每半年一次;C级代表信誉度较差,卫生管理水平较差,综合性监督频次为每季度一次;被评定为D级且经限期整改后仍不能达C级标准的,将在全区进行通报。公立医疗机构与年终综合目标考核挂钩,民营医疗机构则暂缓校验[3],并将进行调查取证,依照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1.2科学评定,推行分级动态管理
明确由区卫生监督所负责开展医疗机构量化分级评定工作,采取机构自评与卫生监督员现场监督检查评分相结合的方式,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评定医疗机构年度等级。凡机构资质、消毒管理和污水处理等关键项目全部达标,且标化分在<60分、60分~、75分~和≥90分的医疗机构,分别评定等级为D、C、B和A。医疗机构量化分级实施动态化管理,每两年评定一次,凡发现医疗机构年内有一次违法行为受到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必须降低一个等级,且取消年度A级评定资格。
1.3强化监督,实现量化分级全覆盖
自2014年6月起,余杭区全面启动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工作,区卫生监督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按照医疗机构量化分级标准进行监督检查。截止10月底,实现对持证一年以上284家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其中A级49家,B级152家,C级80家,D级2家,1家民营门诊部被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4注重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针对卫生监督员,卫生监督协管员,全区各区级医院(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分管负责人及重点科室负责人,多次召开专题培训会议,详细解读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执行标准,使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全面学习了有关的医疗法律法规,依法执业观念增强。结果评定以后,由卫生行政部门发文公布量化分级结果,并统一制作量化分级公示牌,在各医疗机构门诊大厅等明显位置悬挂,方便市民和患者监督。
2量化分级管理的成效
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是一种先进的新型监督管理模式和路径选择[4]。通过开展全行业的医疗机构量化分级工作,有效加强了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后续监管,是对医疗机构长效监管机制的有益探索。
2.1实现了监管的标准化
《余杭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在之前浙江省实施的中小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分级监管的基础上,突出了3点变化:一是将区级医院(民营医院)纳入量化分级范围;二是针对区级医院(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各自特点,分别制定四类评分表;三是取消了如“医疗质量”“日常管理”等以等级医院创建为主的内容,从卫生监督执法的工作实际出发,以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为依据,填补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放射管理和控烟等空白项目,使63条评查标准均有法可依,评查标准更细化,模块比重更合理,执法要求更全面。
2.2探索了监管的常态化
以往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检查,多是根据上级的专项方案实施,布置一个专项则检查一次相关医疗机构。通过量化分级管理的信誉度来确定监督的频次,从而避免了“拉网式”的卫生监督模式,对风险级别低信誉度高的单位减少监督频次,而把监督重点放在那些高风险低信誉的单位上,让有限的卫生监督力量重点查处安全隐患大的医疗机构[5],不仅实现了监管的常态化,又提高了医疗市场监管效率,缓解目前医疗市场监管任务重、监督力量不足的局面。
2.3明确了监管的重点
通过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可以区分各类医疗机构需要重点监管的项目和存在的薄弱环节[6]。2014年余杭区量化分级结果显示,辖区内284家医疗机构中,A、B级单位占到总数的70.77%(201/284),其中门诊部中A、B级单位比例最低,仅为41.86%(18/43)。根据这一结果,2014年余杭区将门诊部的监管确定为重点项目,通过整治,43家门诊部被立案处罚9起,没收违法所得13.73万元,罚款29.73万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家,门诊部执业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7],全面提高了医疗服务质量和规避风险的能力[8]。
3讨论
经过一年的试点,余杭区卫生监督所积极探索了医疗机构全行业监管的新模式,但也存在着审批与日常监督、监督管理与行业管理部门之间协作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医疗机构监管中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与事前审批对接。通过日常监督和事前审批的有效对接,在实施医疗机构许可审批时,依据量化分级标准进行分类指导,提前纳入许可要求,从源头上规范医疗机构的设置和人员准入,避免行政相对人因不懂规范要求盲目施工,降低了服务相对人重复整改的几率[9]。使许可和监督结合起来,从而达到医疗执业行为逐步规范。行业管理与监督管理衔接。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的“管理模式”和量化分级“监督模式”融合,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纳入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系统并作为区卫生局年底校验的重要依据之一,并尝试建立A级单位校验现场免检制度,使医疗机构行业管理与卫生监督有机结合,提升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水平。监督执法与信息公开链接。将量化分级结果评定与信息公开链接,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网站和微信等渠道,及时向公众和社会公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等级及其内涵,发挥等级评定在患者就医选择中的导向作用,为医疗机构沿着正常轨道运行提供外在的压力和内在的动力,督促医疗机构自觉、守法经营,取信社会,更有利于保障患者的就医安全。
作者:吴惠芬 周新 单位:杭州市余杭区卫生监督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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