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产室医疗纠纷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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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产室医疗纠纷防范措施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妇产科2012年3月至2014年收治的产妇200名,年龄21~36岁,平均(24.3±2.6)岁,初产妇146名,经产妇54名。文化程度:小学25名,初中31名,高中94名,大学及以上50名。另选同期在职的待产室医护人员40名,男性3名,女性35名,年龄19~52岁,平均(33.6±3.2)岁,文化程度:中专12名,大专20名,本科及以上8名。共计240名医患人员为调查对象。

1.2方法

向240名调查对象发放问卷调查表,将所有可能引发医患纠纷的事项列出,由调查对象进行选择,列出选择率最高的前五项为医疗纠纷潜在因素。问卷由专人发放、回收、统计。同时根据医疗纠纷潜在因素,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记录措施落实前后医疗纠纷发生情况。

1.3统计学方法

将数据纳入PSS17.0软件中分析,率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并以率(%)表示,(P<0.05)为差异显著,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潜在因素

调查结果显示,待产室医疗纠纷潜在因素前五位分别为制度不严、沟通欠缺、服务态度不到位、孕妇及其家属因素、医疗技术因素。

2.2医疗纠纷发生率

防范措施落实前1季度共发生4名医疗纠纷,落实后1季度未发生医疗纠纷,差异明显(P<0.05)。

3讨论

3.1医疗纠纷潜在原因

本研究结果显示,待产室医疗纠纷潜在因素前五位分别为制度不严、沟通欠缺、服务态度不到位、孕妇及其家属因素、医疗技术因素。待产室相关制度未得到建立和健全,可导致各流程与环节缺乏规范与标准,医护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缺乏相关监督与约束,易出现差错及漏洞,进而造成隐患发生。医护人员同产妇及其家属缺乏有效的沟通与交流,一方面产妇及其家属疑问或要求得不到解决与满足,另一方面医护人员不了解产妇状况与诉求,可能出现矛盾与不一致,同时,缺乏交流沟通,医患之间不能有效建立感情基础与相互信任,因此易出现纠纷。在实践过程中,医护人员由于工作量大,对于服务态度出现松懈,在进行交流时未注意技巧,细微服务不到位,缺乏耐心等,均会引发产妇及其家属不满,引起纠纷。产妇及其家属对于分娩具有极高期望值,同时在待产过程中,产妇可能出现不安、焦虑、恐惧等多种不良情绪,加之部分产妇及家属对于医院制度及相关规定不了解,或者对于健康知识认识不足,易出现过激行为。受医护人员技术水平、医疗条件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与制约,在临床上可能出现意外情况,在不良情况发生后,产妇及其家属多会出现激动情绪,从而引起纠纷。

3.2防范措施

3.2.1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

在临床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助产士不断的累及经验,对工作不断总结,从而确保每一项操作规范化。需要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对待产室的相关工作制度、操作流程等,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要求每一个医护人员都遵守规章制度及相关操作规范,确保待产室工作开展规范化,从而降低医疗纠纷发生率。需要定期、不定期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严格落实监督制度。使每一项检查与绩效工资连接,提高医护人员工作积极性及遵守规章制度的主观能动性。

3.2.2强化法律观念

随着患者法律知识的增加,为避免医疗纠纷发生,也需要加强助产人员的法律观念,促进助产人员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充实自身,在满足患者需求时,也能以法律保护自己。可定期开展法律在讲座,普及医疗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仅让助产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尊法守法,也能意识到法律的自我保护作用。在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语言严谨度,规范化用语;护理工作中详细进行护理记录,主要包括产妇及家属的知情同意签字原始证据等,都需要严格保存。

3.2.3增强沟通能力

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医护人员不仅需要掌握医疗技术,也需要掌握沟通技巧。产妇在待产过程中,因缺乏人文关怀是诱发待产室医疗纠纷的主要因素。因此,助产人员需要不断提升自我,认识到人性化是医学核心精神,从而保持真诚的态度与产妇交流,根据产妇不同学历、生活背景等,采取不同的沟通方式,在产妇能够理解的基础上开展交流,取得产妇信任,多引导产妇说出自己的疑虑。通过掌握沟通能力,和谐护患关系。

3.2.4提高助产士素质

助产士需要从传统的工作理念中转变,接受现代医学的观念,正确看待自身职业,热爱本职功能。在工作过程中,需要站在孕产妇的方面去考虑问题,予以安慰、体贴及关心,对于存在严重不良情绪孕产妇,需要积极进行心理疏导,取得孕产妇信任,有属于生产工作顺利进行,产妇提高配合度。助产士也需要不断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丰富自身经验,拥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及时进行突发事件判断,果断进行应急处理,提高待产质量,从而控制医疗纠纷发生。

4结语

综上所述,待产室是医疗纠纷高发场所,对医疗纠纷潜在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对于改善护患关系,降低医疗纠纷发生率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陈慧 单位: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人民医院妇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