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妇产科婚生优育思想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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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妇产科婚生优育思想探讨

1婚配

婚配当为生育第一关键,古人云“婚配宜择优”。所谓婚配就是指要求男女年龄相当,身魄健壮,血缘不亲婚配。祖国多册医学典籍中均有明确记载,提出了适龄婚配,忌早婚;婚前检查;不要近亲婚配,防出生残疾儿等先进的医学优生观点。

1.1适龄婚配,忌早婚:

现存的多数文献认为,我国在周代就开始有主张晚婚晚育。比如最早的《周札•地官•媒氏》载“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意思就是孩子生下来3个月后取名,然后将所生孩童年月和姓名交给媒氏官,媒氏官将所书写的年庚姓名保存起来,男年龄满至三十娶妻,女满至二十则应嫁人。《尚书》载“孔子曰: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通于织纫纺绩之事,黼黻文章之美,不若是则上无以孝于舅姑,而下无以事夫养子。”认为适龄男女及时婚嫁页是孝道的需要。《济阴纲目》中《论合男女必其当年》也记载:“合男女必其当年,男虽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虽十四而天癸至,必二十而嫁,皆欲阴阳完实而交合,交而孕,孕而育,育而为子,坚壮强寿。今未笄之女天癸始至,已近男色,阴气早浅,未完而伤,未实而动,是以交而不孕,孕而不育,育而子脆而不寿。”又《男女精血盛衰》曰:“精未通而御女,以通其精,则玉体有不满之处,异日有难状之疾。”明确提出了女子虽发育成熟,而并非婚配的最佳年龄,忌早婚,适龄婚配才是优生的最佳选择。

1.2婚前检查:

中医学将男女配偶的身体素质与子代健康进行关联论述的古籍著作很多,比如明代万全的《广嗣纪要》,清代张景岳的《宜麟策》,都代表了当时中医学的先进优生认识。为了祈求多子和后代健康,《广嗣纪要》中专门列出了“择配篇”,该书载:“《要略》曰:男子脉浮弱而涩,为无子,精气清冷。《脉经》曰:妇人少腹冷,恶寒久,年少者得之,为无予。脉微而涩,此为居经,三月一来。年少得此,为无子,中年得此,为绝产。肥人脉细,胞有寒,故令少子。”强调妇人少腹冷、居经、肥胖等疾病或者体质情况可能反映了女性生殖系统的功能缺陷,不宜选择为妻。《广嗣纪要•择婚篇》还记载了“五种不宜”,非常值得重视,也就是说在婚前检查时发现有螺、纹、鼓、角、脉不宜婚配。所谓螺即交骨如环,不能开折,生产不易,即现代医学中的骨盆狭窄;纹即阴道屈曲,如螺纹盘旋,碍于交合,俗称石女;角即阴阳人;脉即终生不行经如无子宫,无阴道等生理缺陷者。而这些疾病对婚后幸福和优生都有重要影响,故不宜结婚。此外古籍《妇人良方》中也有相关记载:“凡欲求子,当先察其夫妇,有无劳伤痼疾,而依方调治,使内外和平,则有子矣。”说的是在结婚之前男女应进行身体检查,以看是否有患不宜结婚或暂时不能生育的疾病;如有病则先于治疗,待病愈后可结婚,免因父母之疾而致生先天畸形儿,强调了婚前检查的重要。

1.3不要近亲婚配,防出生残疾儿:

目前比较公认的观点认为,我国从西周开始就有同姓不婚配的规定。如《左传•僖公二十三年》郑叔詹说:“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国语•晋语》记载:“同姓不昏,惧不殖也。”《国语•郑语》记载:“气同则不继”“和实生物,同则不济,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稗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万物。”认为同姓近亲婚配可能导致不能生育,因为万物五行不同,所以更能化生丰富多彩万物,认识到了不同事物之间的化合可以使生物兴旺的规律,而事物间的类同反而可使其衰弱的道理。现代医学也发现,近亲结婚者所生子女的死产、死胎、畸形、聋哑、智力迟钝低下都远比非近亲婚配者高,故我国古今均把母子、父女、祖孙、舅甥同胞之间的婚配称为乱伦加以禁止或谴责。当今我国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对此更是做出了禁止婚配的明文规定。

2房事

夫妻同房乃性生活之重要组成部分,为生育后代之先决条件,中医认为同房适当与否,不仅关系到能否孕育,而且还与生之“优”“劣”关系颇大,提出了适度房事,节欲保精;择境畅情,切记险恶等优生思想论述。

2.1适度房事,节欲保精:

中医学认为夫妻同房要适度房事,节欲保精是优生的重要内容方面,更有提出“节欲多子“的说法观点。比如《万氏妇人科•种子章》曰:“种子者,男则清心寡欲以养其精,女子平心定气以养其血,……欲种子,贵当其时……”。《济阴纲目•论求子贵养精血篇》曰:“聚精之道,一曰寡欲,二曰节劳。”“不失其侯者,结孕易,生子多寿;失其期者,胎难结,生子多夭”。其说明受孕并生子多寿者,必男精女血旺盛、充足,并达到一定程度,才有可能,故欲优生,必须节性欲保精血。而且中医优生学还认为种子受孕尚须选择一定时间,即“贵当其时”,《大生要旨》曰:“凡妇人一月行经一度,必有一日氤氲侯于一时辰间,气蒸而热,昏而闷有欲交接不可忍之,此之侯也,放此时顺而施之则成胎矣。”上述“贵当其时”,乃实指排卵期,健康的妇女,在2次月经中间适时同房乃易受孕,就生子多健康长寿,切勿性欲无度而利不当其时而受孕,否则胎难成,生子也多夭折。

2.2择境畅情,切记险恶:

中医婚生优育观点认为,夫妻心情平和舒畅,良宵佳境交媾而孕者,其后代可长寿而且智慧过人。反之如处险恶之境,怀异惧之情,或大饱大醉而交媾,不仅不孕,既孕也当虑后代智愚命短。《千金要方•养性篇》曰“御女之法,交合者当避丙丁日,及弦望晦朔、大风、大雨、大雾、大寒大暑、雷电霹雳、天地晦冥、日月薄蚀、虹蜕地动。若御女者,则损人神不吉,损男百倍,令女得病,在子必癫痴顽愚喑症聋聩,挛跛音眇,多病短寿……”《万事妇人科》曰:“男女无疾,交合应期,三虚四忌不可不避,三虚者,天地晦冥、日月薄蚀、雷电风雨、晦朔弦望、天之虚也;地震土陷、山崩水溢、地之虚也;愤怒悲恐、醉饱劳倦、人之虚也;若犯此三虚,则交而不孕,孕而不育……。四忌者:一忌本身正冲、甲子庚申、减没休废之日;二忌大寒大暑、大醉大饱之时;三忌日月星辰,寺观坛庙,灶则冢墓之处;四忌触杵恼犯,骂詈击搏之事;犯此四忌,或令人无子或致其早夭也。”《大生要生》曰“然惟天日晴明,光风霁月,时和气爽之霄,自己情思清宁、精神闲裕、不待择而得天时之正……兼以前所云,清心寡欲之人和、则得子定然贤智无病而寿。”现今也已证实,嗜烟好酒可致生殖细胞受损,受精卵发育不健全,受孕后则可使胎儿发育缓慢,生后智力低下,因此这里也提醒广大青年受孕期间切切不可酗酒,怀孕要选择舒适的季节和环境条件。

3孕期保健

健康的胎儿,一靠先天精血养育,二与孕期、摄生优劣密切相关。《诸病源候论•妊娠禁忌侯》曰:“儿在胎日月未满,阴阳未备,脏腑骨节,皆未成足,故自讫于将产,饮食居处皆有禁忌”,说明在孕期搞好保健也是优生的重要内容。

3.1调饮食,舒服饰:

祖国医学认为正常的起居饮食对人的机体素质有重要影响,孕妇要调饮食,舒服饰更是优生的重要方面。比如《胎产心法》曰:“胎之所以养,赖母之所嗜,因子母之气呼吸相通,是以胎气肥瘦在母之素日奉养厚薄如何。”《逐日养胎法》中曰:“饮食精熟”“其羹鱼雁是俱盛气血,以通耳目行经络”“其食稻麦,其羹牛羊和茱萸调以五味是谓养气以定五脏。”认为孕妇的营养理当富有营养而且容易消化,这样既可以保证母体之需要,同时也可以充分满足胎儿发育之需求。在满足胎儿营养需要的同时,中医学还提出了“绶带自持”,认为孕妇的衣着需要宽大舒适,不宜过紧以致胎儿发育受到约束,这些都是优生的必要条件。

3.2慎起居,适寒温:

祖国医学认为,妇女在妊娠期间,生活起居要有规律,应该适当劳动,睡眠要充足但不宜贪睡,以免气滞难产,要注意清洁卫生多吸新鲜空气,注意冷暖防感冒,尽量不到人员拥挤之公共场所以避免各种恶劣环境之干扰。比如《逐日养胎法》曰:“晏起沐浴,浣衣居处,必厚其衣裳,朝吸天光,避寒殃”“身欲微芬,无得静处,出游于野”“芬身摇肢,无使定止,动作屈伸,以遂气血”“避寒暑”。《万人妇人科》曰:“妇人胎孕之后,凡行立坐卧俱不宜久,久则筋骨肌肤受伤,子在腹中,气通于母,必有伤者。”“妇人怀胎,睡卧之处,要人护从不可独寝,邪气易侵;虚险之处,不可久待,恐其堕跌。”《产孕集》曰:“凡妊娠起居饮食、惟以和平为宜,不可大逸而气滞,不可太劳,劳而气衰,慎寒温,免感冒外邪或染伤寒时证,郁热不解往往小产堕胎”。《济阴纲目》曰:“勿举重登高,涉险心有大惊,更不宜提挚重物,以免伤胎”,以上诸事孕期注意可保孕妇身体健康,继而可保胎儿发育正常。

3.3调心神,重修养(胎教):

祖国医学不仅注重孕妇身体健康,而且也非常重视孕妇的情志。精神情志对胎儿的影响类似于现代所谓的“胎教”。周代列女传就有“胎教”相关记载,“太妇者,文王之母也,及其有娠,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淫声、口不出敖言。”《诸病源候论》曰:“欲令子贤良圣德,则端心正坐,清虚合一,坐无邪席,立无偏倚,行无邪径,目无邪视,耳无邪听,口无邪言,心无邪念,无妄喜怒,无得思虑,食无到脔,无邪卧,无横足,思欲果瓜,啖味酸菹,好芬芳,恶见秽臭是谓外象而变者也。”《千斤要方养胎论》曰:“凡受胎三月,逐物变化,禀质未定,故妊娠三月欲得观犀象猛兽,珠礼乐钟,且益军旅,口诵诗书方令箴诫,居处简静,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弹琴瑟,调心神和情性,节嗜欲,庶使清净,生子皆良。长寿忠孝仁义,聪慧无疾。”《万氏妇人科•胎养条》曰:“凡视听言动,莫敢不正,喜怒哀乐,莫敢不慎,故其子女多贤,此非贤母不能也……其母伤。则胎易堕,其子伤,则脏气不完,病斯多矣,盲聋、喑哑、痴呆癫痫,皆禀受不正之故也。”可以看出孕母的各种活动能够影响胎儿致发育,特别是妊娠早期胎儿形象始化,禀质未定,较易受环境的影响,孕妇应该重视自己的视听、言动、喜怒哀乐,如母亲伤于七情,则涉及胎儿,可致胎儿脏气不实,虽产而多疾痼。

3.4忌房事、慎酒药:

祖国医学认为优生还需要忌房事、慎酒药,比如《胎产心法》曰:“妇人有孕,令老妪伴宿,不与夫接,勿乱饮酒……纵情交接,以扰子宫。有触动胎无一月而堕者……有生子多疾痘疮秘密者,皆由纵欲之故。”《达生篇》曰:“保胎以绝欲为第一义。其次亦宜节欲。蓄欲寡则心清,胎气宁谧,不时安胎,且易生易育,少病而多寿。”认为孕期节欲每每“优生”,故《大生要旨》明确指出:“妇人怀孕,即迁别室另寝,此可常使身心清静不犯房劳……临产自然快便,生子也必聪明少疾。故而节欲是保精的首要之法。孕期房事过度易伤肾损精,肾亏则无力系胞,致胎亢不固易堕胎,精伤不能养胎,生子多疾。”所以孕期勿犯房劳,实属重要。对于妊娠期间“勿乱服药”,祖国医学也早有明文记载,《本草纲目》妊娠禁忌药就有85种之多。《济阴纲目》载孕妇药忌歌曰:“斑水蛭及虻虫,乌头附子配天雄,野葛水银并巴豆,牛膝薏苡与蜈蚣,三棱代赭芫花麝,大戟蛇蜕黄雌雄,牙硝芒硝丹皮桂,槐花牵牛皂角同,半夏南星与通草,瞿麦干姜桃仁通,硇砂干漆蟹脚爪,地胆茅根莫用好”。上述诸药多系有毒,或剧泻,催吐,或扰动子宫,对胎儿均有不良影响,故孕期应慎用或禁用。

3.5疗母疾、祛劣胎:

祖国医学认为为了达到优生的目的,及时治疗孕母之病也非常重要,如《妇人良方•胎动不安方论》曰:“若因母病而胎动,但治其母……轻者转动不安,重者重者必致伤堕。”再如《诸病源候论•妊娠去胎侯》曰:“此为妊娠之赢瘦,或挟疾病,即不能养胎,故去之。”此外在《千金要方》《妇人良方》等医学名著中也记载:“若气血虚弱,无不滋养,其胎终不能成也,宜下之,以免其祸。”从优生角度说明,孕妇如患有严重的身心疾病,均可导致胎儿发育障碍,或者出生后而无生活能力,应选择堕胎的办法达到优生的目的。祖国医学对妇产科中的婚生优育问题从婚配、房事及孕期保健等诸方面均进行了详尽的论述,许多方面在现代医学问世之前很早就有了颇具现代科学价值的理论和实践,特别是在笔者研读(清)武之望辑著之《济阴纲目》一书(康熙四年1666年印本)及其他中医典籍时顿开茅塞,细读之后深感中医学“婚生优育”之真谛,我们的祖先诸多医学阐述要很早于欧美诸国,且不乏有许多十分精辟之科学论断,某些方面虽仍未被证实其科学性和有待进一步研究发掘,但从借鉴和思路拓展的角度无疑为我们今后开展优生优育,提高我国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提供了新方向,值得进一步仔细深入系统挖掘。

作者:潘淑娟 单位:临汾市妇幼保健院保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