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医疗保险制度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问题及对策
摘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覆盖全民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一大支柱。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分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两种制度在性质、设计理念和管理方式上类似,但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差异较大。以职工医疗制度为参照,重点分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特殊性及由此带来的潜在风险,以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改革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问题;政策建议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发展概况
我国在上世纪50年代中期起就逐步建立了由农村生产大队、生产队和社员共同筹资兴办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以下简称老农合)。80年代,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老农合失去了赖以存在的集体经济融资渠道,再加上政府投入减少、自身存在统筹层次低和管理不科学等问题,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趋于瓦解。到1985年,全国坚持老农合的行政村由鼎盛时的90%迅速下降到5%,1989年又进一步下降到4.8%,而且主要集中在上海郊区和以集体为特征的苏南地区。1983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2000年人人享有健康”的目标,我国政府也做出积极的响应和承诺。但老农合瓦解后,在农村医疗保险事实上处于空白状态,农民看病难、看病贵,有病不医成为普遍现象。在国内外双重压力下,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力图改进和恢复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政策上坚持“民办公助”的基本原则,但是实际运行中,“公助”水平不断下降,集体融资在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下名存实亡,农村居民仍缺乏有效医疗保障。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2003年1月,国务院转发了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指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要求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从2003年试点以来,新农合制度取得了长足发展,到2010年基本实现了制度全覆盖目标,报销比例不断上升,农民的医疗负担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自愿加入原则引起的问题
由于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是收入相对偏低的群体和非就业群体,自愿加入成为主要原则之一,但是这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第一、逆向选择问题。理论上,人们对疾病风险存在短视倾向,缴费型医疗保险必须强制缴费,否则必然出现逆向选择问题。实践上,在我国城乡居民医保主要目标是大病统筹,即主要补偿住院费。大病住院的概率相对较低,健康情况良好的人、年轻人倾向于不参保,健康情况不佳人员参保积极性很高。逆向选择问题引起风险过度集中并使制度收支恶化。第二、“夹心层”漏网问题。第三、自愿加入原则引起的其他问题。第四、高征收成本和其他社会问题。政策规定自愿参保,但行政部门为了实现扩面征缴目标,在具体运行上向各级社保经办部门层层分配任务,动员农民参保成本较高。政策与执行的矛盾、执行过程中的一些偏差,还可能引起干群关系紧张、群众对政府不满等问题。
企业医疗保险制度的革新
作者:王颖 单位:晋煤集团总医院
引言
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稳定、社会公平、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而医疗保险又是社会保障制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要保障企业职工的基本福利,就要不断健全和改革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在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过程中,存在着各种阻力,需要切实的措施来克服这些障碍。
1改革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1颠覆传统制度难度大医疗制度的改革从来就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而我国又面临着人口基数大、增长快,老龄化日益严重等人口问题,传统医疗保障制度已根深蒂固,要颠覆传统医疗保险制度,操作难度必然很大,所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开展就变得更加难以实现。
1.2管理医疗机构难度大第一,在我国,卫生部门负责医疗机构的管理,所以医疗保险机构要参与到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就存在跨行业的问题,缺乏管理的权威性。第二,医疗活动是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的,要避免违背医疗保险政策行为的发生,实现对医疗机构的及时监管,保证时效性,难度是很大的。第三,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医务人员的收入,很多人存在不满心理,影响医务人员对保险政策学习的积极性。而对医疗保险政策的生疏,大大影响了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实施,参保人员的福利得不到保障,时有怨言产生。
1.3企业和个人不合理的缴费比例医疗保险资金是由个人账户和统筹资金两部分组成的,虽然我国秉承公平原则,但是缴纳比例应该随着物价和医疗环境的变化而波动。我国尚未建立起来有效的调整机制,缴费比例的确定仍是一个难题。我国个人账户只占统筹资金30%的比例,对于一些中年职工来说,疾病多发,还可能面临下岗问题,如果没有以往个人账户资金的积累,就会发生因资金困难所造成的就医难问题。我国人口的不断增长和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增加,医疗开支也变得日益庞大,使企业和政府不堪重负,如何同时兼顾企业和政府,仍需考虑。另一方面,医疗覆盖面的扩大,产生了很多坐享其成的人,这都是阻碍我们医疗保险改革的因素。
智利医疗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迪
摘要:介绍了智利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进程,总结其多元化的筹资渠道、科学设置服务项目、立法明确服务的担保内容、积极应对慢性病的挑战和完善的卫生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值得我国借鉴,以期促进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医疗保险;筹资渠道;服务项目;智利
智利共和国(简称智利)是位于南美洲的一个国家,首都为圣地亚哥,总面积约为75.6万km2,人口约为1?794.8千万。世界银行将智利定义为高收入国家,2016年的人均国民收入为13?530美元。从健康水平和健康投入的指标来看,2015年智利的男/女预期寿命分别为77岁和83岁;2104年智利的卫生总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8%,其人均卫生总支出达到1749美元。本文回顾了智利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进程,总结了其中的一些值得我国借鉴的经验,以期促进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
1智利的医疗保险制度
智利常常被视为拉丁美洲地区医疗保险改革的创新者。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探索改革直至今日,智利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在世界上被广泛关注,其发展进程见图1。1942年,智利采用俾斯麦社会保障模式,开创了拉丁美洲第一个社会保障制度(SERME-NA),主要为白领工人提供预防服务和医疗服务(1962年开始提供),其筹资来源于工资税。经过多年的讨论与筹划,智利于1952年以英国的国家卫生服务模式为基础,创造了智利国家卫生服务制度(SNS),其筹资来源于一般税收。在国家卫生服务制度实施的27年中,其发展出了妇女保健项目、儿童及青少年项目和社会健康等五个国家项目,覆盖了大部分智利的居民。到了20世纪80年代,作为市场导向改革的一部分,智利政府开始允许工薪阶层在公共保险计划和商业保险计划之间进行选择。公共保险计划又名国家健康基金计划(FONASA)建立于1979年,工薪阶层只需缴纳工资的7%作为保费即可加入该计划(针对无力承担商业保险的人群),而商业保险计划(ISAPRES)建立于1981年,它在市场中提供至少8000种不同的个人计划,其保费是与参保人的风险相联系的,顶峰时期商业保险计划覆盖了智利大约26%的人口。80年代末,由于政府的投资不足以及管理不善,国家健康基金计划面临着服务质量下降和等待时间过长的问题。此外,由于卫生服务成本的增速远远高于工资的增速,商业保险计划不得不提高保费标准,这导致许多家庭无法承担,转而又投向了国家健康基金计划。直到2000年前,智利一直维持着国家健康基金计划和商业保险计划并存格局,68%的人口覆盖国家健康基金计划,18%的人口覆盖商业保健计划,而剩余的14%的人口由非营利性组织提供医疗保障。在2003年,智利总统里卡多积极推动了医疗卫生服务改革,引入了显性担保计划(AUGE),并以立法的形式确立其地位。显性担保计划覆盖无收入者和独立劳动者,至此智利的医疗保险实现了全覆盖。显性担保计划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全国范围内增值税(V.A.T)提高的1%(临时性的)和烟草税。该计划意在提高优先设置的56种健康问题的服务质量,参保者在接受服务时可以享受以下保障。①可及性:通过法律规定公共保险计划和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强制规定的卫生服务项目;②质量:仅有注册和通过认证的提供者可以提供卫生服务项目,并且卫生机构规定了卫生服务项目的提供标准;③机会:及时提供卫生服务,不能超过最大的等待时间;④经济保护:医疗费用的共付比例不得超过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参考价格的20%。显性担保计划保障下的卫生服务由公立医疗机构和私立医疗机构所组成的卫生服务供给网络提供。至此,智利的医疗保险制度由国家健康基金计划、商业保险计划和显性担保计划三部分组成。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强制规定国家健康基金计划和商业保险计划需提供与显性担保计划相同的综合卫生服务包,并且对于其提供服务的可及性、质量、等待时间和经济保护方面的要求与显性担保计划也相一致。
2智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对我国的启示
由于智利的政治、社会经济和卫生系统与我国不同,期待完全复制智利实现全民医疗保险覆盖的措施并不现实,但是智利医疗保险制度中的一些经验仍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问题
摘要: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正在一个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医疗体制改革也在不断地深化和完善当中,这些都对我们医疗保险体系带来很大的影响,也逐渐暴露出一些制度方面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确保医疗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加快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是必然,本文对当前职工医疗保险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制度改革的相关建议措施。
关键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存在问题;制度改革;问题研究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是城镇所有用人单位成员在患病或受到意外伤害情况下,为其治疗费用报销和服务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由城镇用人单位和成员共同缴纳。由于医疗保险在分摊职工疾病费用风险,缓解职工医疗费用负担和医疗服务帮助等方面有无可替代的作用,解除了劳动者治病就医的后顾之忧,所以医疗保险也被称为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助力机。职工医疗保险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地改革完善,各项政策措施也在适时地调整和优化。当前我国市场经济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医疗体制改革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当中,而与此同时,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日益突出,导致了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这些都给医疗保险带来了很大的压力。现行医疗保险制度中统筹层次低,资金筹措难,参保范围窄的问题逐渐暴露,这些问题也是现阶段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重点。
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概念、特点和作用
1.医疗保险的概念。医疗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实行的非盈利性的社会事业,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主要是在参保人员患病,或是遭受意外伤害需要入院治疗时,按照一定比例对治疗产生费用进行报销;医保个人相互同时为参保人员提供门诊治疗、检查购药等方面的费用偿付。因此,职工医疗保险是与百姓生活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为广大城镇职工群体在疾病治疗方面提供了重要的经济保障。
2.医疗保险的特点。职工医疗保险具有一般社会保险的强制性、福利性和互助性等基本特征,与其他社会保险相比,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医疗保险的侧重点在于保障参保人员的身体健康,而养老、工伤等保险则在于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它们互为补充。职工医疗保险的特点:一是普遍性,覆盖了广大的城镇职工群体;二是复杂性,医疗保险牵扯到医疗机构、参保人、医保管理部门和用人单位等多方之间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三是应急性和经常性,医疗保险主要在于防范每个人都会经常遇到的突发性伤病问题。
3.医疗保险的作用。首先,医疗保险为参保人员的看病就医提供了保障,解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可以安心地投入工作当中,从而在保证参保人员身体健康的同时,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也有助于用人单位稳定员工队伍和吸引人才;再者,医疗保险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参保人员看病就医的经济负担,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促进社会的和谐安定;职工医疗保险属于一种互助共济的社会制度,体现出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新型社会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政府通过对医疗保险费用的征收和偿付,实现了对收入的调节和再分配,有利于社会的公平性。
统筹城乡医疗保险制度问题研究
【摘要】
整合目前我国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以及新农合保险,已经成为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本文针对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的统筹发展,首先介绍了统筹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概念,进而分析了在城乡医疗保险统筹推进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一些问题,并就加快推进城乡医疗保险统筹,提出了几项可行建议措施。
【关键词】
城乡医疗保险;统筹;改革近年来,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发展完善,形成了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等在内的多种医疗保险制度,已经接近实现全民覆盖。但是,目前在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体系中,仍然存在着明显的二元医疗保险制度特点,已经难以适应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实际需要。因此,加快推进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统筹,确保实现医疗保险制度的均衡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的重要内容,这对于提升医疗保险制度整体水平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1、城乡医疗保险统筹概述
统筹城乡医疗保险,主要是指在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建设完善过程中,注重城乡统筹的理念,也就是将农村与城镇的医疗保险制度作为统一的有机整体,通过整体来规划安排设计,以确保城乡医疗制度的均衡协调发展,充分体现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普惠性与公益性,并不断推动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实施。但需要正确理解的是,推进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发展,并不是彻底的消除城乡差异,而是充分考虑到不同区域经济发展基础的不同以及政策因素的限制,因地制宜的制定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分割,确保城乡居民都能够享受平等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2、我国城乡医疗保险统筹发展现状分析
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前景与展望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基本完成了从公费医疗到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历史性转变。改革开放前期,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是政府承担国有企业甩下的社会包袱。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医疗保险从服务于企业改革转变为以人为本。在此基础上,实施政府部门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完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谈判功能与信息功能,控制医疗服务费用和医疗保险费用的攀升。未来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必将完全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又高效的卫生保健服务权利的目标。
【关键词】医疗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农合
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劳动者乃至全体公民因病需要治疗时,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相应的医疗服务,并对这部分医疗费用给予可能的补偿,以保障社会劳动者或公民身体健康、正常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计划经济时期的免费医疗阶段,包括城市职工的劳保医疗、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及大部分农村地区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第二阶段,80年代改革开放后的社会医疗保险阶段,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第三个阶段,2009年新医改方案颁布开始,努力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阶段。第四个阶段,以国务院2016年1月的《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为开始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探索阶段,即整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医疗保险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一、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取得的成就
(一)资金筹集和管理的社会化。改革开放前,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单位管理、封闭运行,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都无需职工缴费。改革开放后,1993年建立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2003年建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2007年建立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别以统筹区域内的全部劳动者、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为对象,同时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中单位和个人需按比例缴纳保险费,实现了资金筹集和管理的社会化。(二)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计划经济时期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的对象是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员工,广大农民、城市非从业人员等并不享受这种制度。1998年以后,尤其是21世纪以来,社会医疗保险覆盖面快速扩展。首先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后,其覆盖面从国有企业的员工扩展到集体所有制企业民营企业,一直到现在涵盖各类企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使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从城市普及到了农村。2007年开始推行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将覆盖面扩展到了城市非就业人员。截至2016年,城镇职工参保人数已达到2.95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参保人数达到4.49亿。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见表1:(三)基金收支规模逐渐增大并总体平衡。随着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改革,国家越来越重视社会医疗基金筹集等方面的责任共担。当前三大医疗保险均要求个人缴费,医疗保险由个人、企业和国家共同筹资,能够实现基金来源的社会化、多元化,基金增长明显。虽然基金的支出也大幅增加,但总体上二者还是平衡的,能够满足人们的医疗需求。见表2:
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面临的挑战
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经过多年改革,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我们也必须承认它还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碎片化。我国先后为不同群体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除此之外,一些地方还建立了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失地农民医疗保险制度等。再加上较低的统筹层次,使医疗保险制度呈现出明显的碎片化,造成医疗保险的地区分割和人群分割。(二)政府的财政投入不足。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来,政府在卫生医疗事业的投入资金比例逐渐下降,而个人支出不断增长。同时由于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没有资金积累,对于那些“老人”来说,他们并没有缴纳保险费用但却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那他们得到的这部分照顾就形成了“隐性债务”。这时只依靠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来实现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显然是不现实的。(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的个人账户效率低。2013年全国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结余3323亿元,2014年达4000亿元左右,个人账户基金大量沉淀。同时,由于个人账户只能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使用范围狭窄,无法与统筹账户互济流通,绝大多数人的态度是能用则用,再加上供方诱导需求,导致医疗费用上涨,造成医保基金过度浪费,当期基金供给减少,统筹压力加大。(四)费用补偿机制不完善。基本药品和服务目录的补偿范围较为狭窄,使部分医疗费用的报销受到限制,增加了那些不需要住院但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和老年病患者的医疗负担。目前的补偿方式仍然以按服务项目计算的后付制为主,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未能普遍采用,不利于医疗费用的控制。同时,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还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截至2016年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23086万人,占总人口的16.7%,65周岁及以上人口15003万人,占总人口的10.8%,这将导致医疗保险支出急剧增加,基金支付风险加大。
医疗保险制度认识及影响原因
作者:欧阳俊婷 王莹 朱燕波 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
现行的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公费医疗、商业医疗保险,以及2008年医改后各地根据属地原则逐步推行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1]。本研究通过针对北京市大学生对现行3种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认知现状的调查及其影响因素的分析,探讨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在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医疗保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科学依据及决策建议。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对北京市高等院校按照综合类、理工科、文科类以及医学类4个类别进行分类,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确定北京大学(北大)、华北电力大学(华电)、中国人民大学(人大)、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中医),各单位以方便抽样的方法抽取各500例样本进行调查。删除非本科生、港澳台留学生及参与分析变量缺失者,获得有效数据1702名,有效率为85.1%。其中男生777名,占45.7%,女生925名,占54.3%;大一年级学生688名,占40.4%,大二年级学生566名,占33.3%,大三年级学生331名,占19.5%,大四年级学生108名,占6.3%,大五年级学生9名,占0.5%;华北电力大学本科生408名,占24.0%,北京大学学生429名,占25.2%,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436名,占25.6%,中国人民大学学生429名,占25.2%;家庭所在地为县乡的745名,占43.8%,二、三线城市的611名,占35.9%,一线城市的346名,占20.3%。
1.2方法调查采用自填式问卷调查法。问卷为自行编制。基本信息调查:性别、年龄、院校、家庭所在地等。认知度调查:对现行3种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认知度调查、对校内医疗保险制度具体实施情况的认知度调查、认知途径调查;认知影响因素调查等。
1.3统计分析采用EpiData3.1软件进行双录入建立数据库;采用Excel和SPSS17.0软件进行数据分析,其中百分率和构成比的比较采用χ2检验,影响因素分析采用单因素分析法及多元逻辑回归分析法筛选出有意义的自变量,以α=0.01为选入标准和剔除标准,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疑难点和创新
摘要: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我们需要着力解决医疗保险以及关乎其他民生的不平衡、不充分的困境。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于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提高生活幸福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社会保障体系在历史中的发展都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历史以及其具体内涵出发,对目前改革的疑难点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提出符合时代要求的创新对策建议,希望能为关乎人民群众福祉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提供参考。
关键词:基本医疗保险;改革创新;医疗保障
社会高速发展使得我国的社会保障能力和相关的制度建设也有了更好的环境条件与资源支持,医疗保险作为关系到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项核心社会保障项目,其在内容和执行方式上的不断更新和完善会为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很大的便利,改革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作用充分发挥的一个重要路径。
一、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历史梳理
民生是党和中央工作的重中之重,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健全也势在必行。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历史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大阶段。改革开放至1992年,我国进行了传统、初步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探索,1978年后,我国跳出了计划经济的桎梏,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经济体制也更加开放,非公有制经济体和相关工作人员数量和质量均有所提升,第二产业也迎来了较大的发展,宏观经济方面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此期间中央主要对既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查漏补缺,在公费医疗体系中,除了政府支持和劳动保障医疗体系外,还需要自费一部分,1984年我国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费医疗管理的通知》,该政策明确了医疗支付的三个主体,即个人、医疗机构和企业。门诊或住院时的费用需个人支付一定比例,具体比率因各地而异,大致在10%—20%之间[1]。第二阶段是1992年至2009年,这是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创新的探索新阶段,这一阶段的改革起源于国有企业改革,需要在各方面为其深化改革提供支撑,1998年,国务院颁布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相关决定,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以企业购买的职工医保为主,并以各种医疗保险补助为辅组成。在这一阶段,农村的基本医疗保险状况也有所提升,逐渐建立起了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乡村贫困的家庭和个人补贴扶持,地方和中央都给予关注,到2003年,农村的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正式形成。第三阶段是2009年至今,这是我国旨在覆盖面扩大到全民的医疗保险制度的尝试和发展,在此期间,不管是公司的在职员工、城镇居民还是农村人口,参保率都有所提升,总体参保率达到90%以上。同时,全员基本医疗保障的补助比率都得以大幅提升,报销费用比例由40%—50%增长至70%—80%。新型农村合作保险制度还涵盖了重大疾病保障。从2011年开始,全民医保制度进入完善时期,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了一站式服务。到2017年年底,全国的异地医保报销也得以实现,结算和报销流程不断精简,大数据和互联网平台的支撑也使医保走向现代化[2]。
二、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疑难点
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我国尚未形成覆盖率波及全体人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开始在这方面有所探索,目前我国已有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适用于劳动者,其缴费主体包括企业和个体,另一种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适用对象是劳动者之外的其他人,这里的缴费主体就变成了政府和个体。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疑难点主要为一下三点。首先,基于经济水平从而全体人民的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存在差异化。因城镇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年收入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为更好兼顾城镇和农村人口的利益,更好满足其需求,我国采用的是两套不同的医保制度。城镇和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在医保目录、医院消费规则以及报销细则构成方面有一定的差异,因具体的实施会因地制宜,因此在不同区域的实施情况也不完全统一[3]。2020年是我国全面小康的收官之年,城镇与乡村的经济差距在党和中央以及各级政府的努力下,在经济、社会、教育、医疗卫生服务、公共服务等诸多方面都有所发展。其次,当前基本医疗保障的疾病种类的局限,由于目录和入选标准的不明晰,部分重大疾病没有被包含在基本医保中,大多数罹患重疾的患者基本生存权和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需自己承担高昂的医疗费用。目前有关部门对大病保险的解释和定义是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衍生的一种医疗保险形式,但新设的大病保险,其具体囊括的疾病种类以及报销比例,在风险管理中的功能等许多问题并不明晰。最后,明确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中各社会主体的职责与功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具体实操中,需要多方主体参与其中,各司其职,发挥在其中的效能,企业和个体参与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相应服务,参保病人寻求治疗方案与药物,医院等医疗机构提供诊治和医药,政府部门统筹协调并监督管理。在现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中,企业和参保的个体都需要缴纳固定比例的费用,地方政府需要承担管理费用、补贴支持和基金兜底职责。这也要求政府以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来看,因人民的医保资金主要来自政府的财政资金,政府会根据财政状况战略布局,基金风险一般会在可控制的范围内[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