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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船政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船政文化产业是福州的品牌产业。“互联网+文化产业”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必然,互联网与文化产业存在联系紧密、彼此促进、共生同荣的关系。本文通过分析二者融合发展的优势,提出了“互联网+船政文化产业”的发展策略:利用政策、促进融合;市场主导,政府配合;建设平台,加强宣传;完善结构,拓展指标;创新产品,多元投入。
关键词:互联网+;船政文化产业;策略
船政文化始于1866年左宗棠在福州马尾创办的福建船政,代表了中国近现代的先进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船政文化”“船政精神”是前人留下的优秀遗产,需要后人的传承与弘扬,福建船政建于福建福州,肩负传承船政文化的重任。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已融入到社会生活、生产的各个方面。移动终端设备的普及以及信息传输的高速性、广泛性,使线上交互成为现代生产生活的常态,“互联网+”概念应运而生。基于此,国务院于2015年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文化产业以文化为基础,将实体的文字、影像及抽象的文化精神产业化,既要保存、传承文化,又要使其作为载体进一步生产、传播,成为经济生活的一部分。互联网的特点切合了文化产业的发展,二者的关系极为密切,“互联网+文化”有利于文化的传承与弘扬,“互联网+文化产业”是文化创意发展、创新及服务社会的有效途径。船政文化需要传承与弘扬,产业的支撑与发展必不可少,互联网作为现代社会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在船政文化传播、资源保护、产品创意创新等产业化发展过程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船政文化作为福建的品牌文化,将其产业化势在必行,优势明显,可以建立相应“互联网+文化产业”的模式,促进船政文化产业的发展。
一、互联网与文化产业的关系
(一)内在联系紧密
文化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纽带,文化产业是牢固纽带的重要保证,可以影响到政治、经济、文化的各个方面,更是激发变革的推动力。随着经济全球化,互联网成为连接世界的重要桥梁,各种文化的交集影响着世界的发展,互联网与文化产业彼此促进、互为依存,内在联系紧密。文化产业中文化产品(包含书籍、新闻、影视、游戏等)需要平台传播,互联网作为传播平台,可以为其提供多种形式的传播渠道;互联网不仅仅是媒介,更是功能广泛的技术集成体,文化产业中的文化产品及其服务需要通过成熟的互联网技术来提供;互联网连接的是整个世界,数以亿计的终端整合于整个互联网,使其成为能够相互联系的虚拟世界,信息传递的瞬间性、广泛性可以使文化产品能够迅速进入关注群体的视野,互联网使文化产品的销售和影响范围得到最大的扩展,并且在促进销售的同时传播了文化。因此,互联网与文化产业内在联系的紧密性,使二者相互依存,互为补充。
(二)两者彼此促进
互联网与文化产业内在联系紧密,并且互相促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文化产业对互联网的技术革新和促进,互联网对文化产业发展的促进。互联网的发展并不是独立的,发展、创新、变革需要多方产业的支持,作为一种技术和平台,需要健康可持续的内容作为内涵发展的动力,文化产业为互联网提供了优质的内容,在相关的文化产品、服务等的助力下,互联网不断提升自身的价值和影响力;同样,互联网对文化产业的发展影响更为深刻,涉及文化产业的各个方面,网络购物的出现改变了消费者对文化产品的购买渠道,互联网信息传递的即时性、广泛性改变了文化知识传播的途径,互联网终端的互通性使文化服务变得更加便捷,互联网技术使文化产业的发展发生质的飞跃。
(三)两者共生同荣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文化产业与互联网已成为共生同荣的整体,传统的产业发展方式已经发生改变,文化产业也是如此。文化产品、文化服务等传统商业模式被互联网彻底改变,一种新的产业形态模式由此诞生。互联网的存在促进了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文化产业的内容得到快速充盈,各种文化交织于互联网。互联网作为一个传播平台,不仅要提供服务,还要有所取舍,健康积极的内容是文化传承的本质,文化产业影响着大众的精神生活,是人类健康发展的根基,对互联网科技的进步影响深远。这种内在的联系紧密,促使二者融合为一个共生同荣的整体。
二、“互联网+文化产业”的优点
(一)“互联网+文化”的优点
数字化是互联网的本质,任何信息的储存、传输均需要数字化的转换。不同国家、民族的文化资源数量是惊人的,文化的传承不仅仅是口口相传,更需要相应的载体作为储存工具。传统的载体存在较多的缺陷,容量及保存时间都会受到很大的限制。科技的进步,使得信息数字化成为可能,信息存储技术的快速发展改变了传统记录储存的方式,实现了文化信息数字化储存,各种形态的文化资源均可以数字化形式储存、复制。互联网传输的急速性、广泛性使人们更容易欣赏到不同的文化信息。“互联网+文化产业”不仅仅是产业的发展,更要对文化资源进行整理、储存、保护,并且要建立相应的标准。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是文化信息资源数字化的最高标准,需要国家、地区及其相应的文化保护管理机构,如博物馆、图书馆等,需制定相关制度,并利用信息化互联网技术建立文化资源的共享共建。文化产品及服务要迎合客户的需求,文化企业及相关职能机构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创新和改进客户对文化产品及服务的体验感。
(二)“互联网+文化产品”的优点
文化产品是文化产业的核心,是文化的现实体现,是文化传播的实体。文化产品的生产创作就是对不同文化信息的呈现和设计,以文化产品的形式对文化进行记录和储存,并向客户呈现及服务,形式多种多样并形成相关联的生产链条,实体产品如影视、出版物、新闻、各种工艺品及艺术表演等,还包括文化休闲娱乐等服务产品。文化产品需要呈现相应文化的信息,精准、高效、新颖是其吸引大众的要求,也是提供生产企业和机构的目标,互联网可以为文化产品提供相应的支撑条件,并且提供文化产品的生产和创新的多种模式。文化信息获取、内容的存储和传播等都可以基于互联网平台得以实现。互联网的广泛性使得文化产品的创作模式不再单一,不同行业、不同形式的设计通过互联网互为贯通,互联网能够让文化产品的生产链条更加紧凑,每个环节的衔接更为紧密高效。基于互联网的平台建设极为重要,不同行业的技术及知识资源获取,是文化产业化发展的重点。文化企业和机构通过互联网平台利用相关技术及文化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创作研发,集约化、规模化生产得以实现,更有利于文化产业的发展。
(三)“互联网+文化传播”的优点
国家、民族的文化是经过长久的积累和传承形成的,文化的传播是彰显国家、民族意识的有力武器,传播文化的能力关系到文化共享、产业发展。文化传输的方式、技术影响文化信息传播的效率和广度,需要建立高效的传播途径、互动的平台、优质的体验服务。社会不断发展,文化的传播也在不断进步,印刷、广播、展示馆、影剧院的不断发展,见证了文化传播的不断改进,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了文化传播形式的不断创新。互联网的出现彻底改变了世界,涉及到经济文化的各个方面,文化产业也是如此,互联网已成为其传播途径的主体。文化企业和文化机构需要加强建设基于互联网的文化资源基础、改善互动功能的创新文化产品,利用互联网科技企业研发适用于文化传播的新技术和装备。
三、“互联网+船政文化产业”发展策略
互联网已融入到世界的各行各业,必然促使互联网和文化产业相融合。船政文化作为福建的品牌产业,必须加快转型升级的步伐。
(一)利用政策,促进融合
在制度及政策方面,福州市制定了相关文化产业发展政策,为文化企业及相关机构带来了政策上的支持,2017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指出“促进文化和科技、旅游、互联网的融合发展。加快建设我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策划生成一批文化与科技融合的重大项目,重点培育动漫游戏、广告创意、数字出版等新兴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载体建设,提升三坊七巷、马尾船政、昙石山遗址等文化旅游项目,推出一批具有福州文化特色的旅游创意产品。利用新兴技术及互联网平台,改造传统文化产业,培育新兴业态,发展文化电商服务。在推荐申报各级扶持资金和荣誉称号时,对文化和科技、旅游、互联网的融合项目予以倾斜”。船政文化产业的发展应充分利用政策上的支持,文化企业及相关机构须制定符合船政文化产业发展的对应制度,加强自身与互联网的融合力度。船政文化需要服务民众,船政文化企业通过与互联网的结合,让民众不仅仅理解抽象的船政文化,更能感受和体验到真实的船政文化。
(二)市场主导,政府配合
在政府层面,市场经济条件下,主导经济发展的是市场,政府需要配合市场的发展规律。政府需要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制定规则、建造平台,福州市为促进船政文化发展,成立福州中国船政文化管理委员会,作为主导船政文化事业的政府单位,需要为船政文化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利用自身影响力及相关政策来适当引导市场发展,使互联网企业与船政文化企业有效融合。
(三)建设平台,加强宣传
平台建设方面。福州市作为福建省的省会城市,地处东南沿海,更是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中心地带,肩负着引领闽台发展及海上丝绸之路的重任。文化产业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一环,未来前景广阔,更能带动相关互联网产业的发展。船政文化遗址位于福州市马尾区三江汇集处,环山滨江、风景优美,船政文化产业园区的建立开启了船政文化的产业之路。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12年底,福州市马尾区启动“马尾·中国船政文化城”项目,该项目分别于2013年、2016年被列入福建省文化产业十大重点项目。2018年9月,船政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启动,船政文化产业园区已初具规模,可以利用园区举办相关文化活动,利用互联网技术提高大众的参与度。文化产业企业及相关机构可以利用APP来推广各种文化活动,并通过技术让参与大众了解各种活动的时时状况。如此互联网的精确、即时优势便显现出来了,使大众在参与活动的同时了解到船政文化、参与到船政文化的宣传中。
(四)完善结构,拓展指标
完善产业结构,“马尾·中国船政文化城”项目是福建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船政文化与互联网的充分融合,需要将现有船政文化资源置于互联网平台加以传播,提高船政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文化企业和相关机构可以通过数字化、互联网平台,让大众能达到身临其境的感觉,并且可以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参与到其中,达到互动效果。同时,船政文化产业的发展要充分利用大数据寻找新的指标。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分析来提取大众关心和感兴趣的文化需求指标,有针对性地研发相关软件,并通过互联网技术及手段加以传播和引导,共同打造船政文化产业品牌。
(五)创新产品,多元投入
文化产品是文化产业的核心,是文化的现实体现,是文化传播的实体。船政文化企业和相关机构需要不断发掘相关内容资源,创新创意船政文化产品。船政文化的传播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文化内容及形式创新,利用名牌主流媒体对船政文化精神深度挖掘宣传。利用专访活动,寻求船政文化文物及见证人,讲述船政文化名人背后的精神。船政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创意创新,需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通过大数据获取的大众文化需求指标,制造精细、高端的大众需求船政文化产品。同时,需要规范激励政策,制定行业标准,保证船政文化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人才是推动科技进步的动力,文化产业也是如此,船政文化产业与互联网的有效融合离不开复合性的高级人才。
四、结语
“互联网+”已成为现代社会经济、文化的重要载体和平台,移动终端设备的普及,使线上交互成为现代生产生活的常态。船政文化作为传统优秀文化、福建的品牌文化,产业化过程与互联网融合是趋势所在,但也不能舍弃传统电视广播、纸质出版的固有优势,仍需要建立不同于互联网传播的新形式,与互联网传播互为补充。
作者:于翠云 单位:罗星塔公园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