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对策

前言:寻找写作灵感?中文期刊网用心挑选的互联网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对策,希望能为您的阅读和创作带来灵感,欢迎大家阅读并分享。

互联网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对策

摘要:近年来,尽管我国利用互联网发展文化产业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依然面临诸如文化产品供给不足、文化产业格局有所改变以及文化产业交流平台欠缺等问题。在互联网背景下,加快调整宏观指导政策,构建“互联网+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格局,建立文化产业风险防控机制,搭建文化产业交流平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推进“互联网+文化产业”创新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文化产业;创新发展

“互联网+文化产业”不是将两者简单地加起来,而是将互联网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创造新的文化发展业态。“互联网+文化产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产业发展壁垒,基本实现了全产业链贯通,并在文化资源、文化产品、文化金融等领域实现融合发展。互联网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不仅为我国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而且能够促进我国文化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作为工具的互联网已嵌入文化产业发展的进程,成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互联网+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对于促进文化产业全球化,推动文化产业智能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

1.文化产品种类增多。互联网与文化产业的结合催生了“互联网+文化产业”这一新的文化业态。互联网背景下,文化产品种类不断增多,这标志着我国文化产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重要阶段。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高度重视公共文化产品及公共文化服务的提供。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传统形态与新型形态的文化产品并存,文字数码化、书籍图像化、阅读网络化发展促进文化产品供给和服务更加多样化。

2.文化消费模式多元化。互联网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打开了新的发展空间,新型文化消费模式不断出现。以往的文化消费大多是线下消费,线下消费的等候时间较长,因而文化消费所耗费的人力成本较高。互联网的发展使文化消费模式日趋多元化,尤其是掌上文化消费与互联网金融的融合,人们可以通过会员制度和掌上订卡制度,实现高层次文化产品的定制服务。文化消费模式的多元化还体现在文化产品消费趋于情景体验,如AR、VR等消费模式不断增多。文化消费模式的多元化使得文化产品可以在互联网平台上传播和销售。体验式文化消费模式基本适应互联网背景下人们对文化产品的需求。2017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10个行业的营业收入均实现增长。其中,以“互联网+”为主要形式的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营业收入达7990亿元,增长34.6%。

3.文化产业发展格局有所改变。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如火如荼,但整体来说仍处在低水平、高分散、缺乏竞争的阶段。目前,以互联网企业为代表的新型文化企业对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文化产业发展格局有所转变。人们文化消费观念正在发生变化,90后、00后群体在文化消费结构中的占比越来越高,带动了人们的文化消费朝着“乐于为优质内容付费”和“乐于为感兴趣的内容付费”方向转变。腾讯、百度、阿里巴巴等从事互联网服务的企业由单纯的网络技术平台制造商、运营商和服务商转向文化产业领域。我国文化产业正在从数量的高速成长逐渐向品质升级、融合发展的方向转变。

二、我国“互联网+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存在的问题

1.“互联网+文化产业”管理体系有待完善。互联网的开放性、虚拟性与动态性为“互联网+文化产业”管理体系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互联网是一个开放性的平台,不同的文化业态在互联网平台上共生发展,这就会造成网络文化的良莠不齐,甚至出现一些低俗文化。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人肉搜索、黄色信息、网络暴力等。互联网背景下,文化产品的传播界限越来越模糊,这必然要求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

2.文化产品质量有待提升。2018年,我国互联网相关文化产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人们文化消费需求增多。互联网背景下,人们拥有更大的选择空间,不仅能够获得各种文化产品,而且能够对文化产品质量进行评价。例如,人们认为某种文化产品内容好不好,对文化产品质量满意不满意,可以直接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等进行,这就会给文化市场带来影响,出现网络围观现象甚至形成连锁反应。由于互联网快餐式消费模式的影响,网络受众对文化产品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互联网+文化产业“创新发展亟待提升文化产品质量。

3.文化产业交流平台欠缺。互联网背景下,各个行业的信息传递和资源共享,需要从传统的线下平台转向线上平台,但从“互联网+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实际来看,文化产业交流平台欠缺。虽然部分发展较好的文化企业尝试通过搭建专业平台来实现文化企业之间有效的交流合作,但其他文化企业并没有积极参与,专业平台的覆盖范围较小。

4.文化产业人才匮乏。人才是制约“互联网+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文化产业是新兴产业,也是创意产业,对人才有较高的要求。文化产业各类人才,尤其是复合型人才匮乏。推进“互联网+文化产业”创新发展亟待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人才的培养是有周期的,人才匮乏的状态要持续相当一段时间,专业人才培养完成后还需要大量的实践积累,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关注。

三、我国“互联网+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对策

1.调整宏观指导政策。互联网背景下,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已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推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需要调整宏观指导政策,制定有利于“互联网+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政策。一方面,要注重顶层设计,充分借力国家“互联网+”战略,制定“互联网+文化产业”创新发展规划。例如,对于少数民族地区来说,要对当地民俗文化产业作出精准分析,判断如何实现互联网产业与文化产业的协同发展。通过民俗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真正促进“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另一方面,“互联网+文化产业”创新发展需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建立健全相关的激励机制。借鉴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管理规范,增强对“互联网+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有效管理。

2.构建“互联网+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格局。第一,在网络平台上做好文化产品的定位与开发。在互联网技术蓬勃发展的当下,互联网技术与传统行业的融合发展进程越来越快,无论是互联网产业还是其他相关产业,都高度重视对产品本身的定位及分析。对文化产品的定位和开发,需要判断现有文化资源与互联网之间的有机联系,利用互联网平台的开放效应和互动效应,实现对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第二,利用网络工具,促进文化产品创新营销。文化企业可以借助互联网传播优势,实现传统文化产品营销渠道的拓宽。同时,可以尝试利用网络工具,整合线上与线下资源,实现精准营销文化产品。第三,做好文化品牌宣传。目前,我国文化品牌效应不明显、附加值偏低。随着我国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数量不断增多,要以网络为载体,加速文化产品及文化服务的品牌宣传,实现有效的传播。在传播之前,要对文化品牌进行全方位认知,通过立体化推广的方式,实现融资渠道的拓展及项目招商信息的精准化处理等。第四,充分挖掘传统文化资源的现代价值。利用互联网为传统文化资源注入创意,通过创意激活传统文化资源,提升传统文化资源的现代价值,拓展“互联网+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内涵。树立大文化的发展理念,促进互联网与旅游、文化、体育等跨界融合,探索多领域协同发展路径。

3.建立文化产业风险防控机制。推进“互联网+文化产业”创新发展,要建立文化产业风险防控机制,力争实现文化产业发展风险最小化。对于“互联网+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可能面临的风险要素,要做好风险评估工作以及初步的防范措施。对于“互联网+文化产业”风险的控制,则需要在风险防范基础上,对于风险本身作出判断。一方面,互联网平台建设会导致鱼龙混杂的局面,不良信息的充斥会导致文化产业面临财务风险。对互联网平台进行系统的规范,尽可能排除不良信息及负面因素,真正实现优质信息资源的共享。另一方面,对于制度风险的防控,则需要结合文化企业发展的实际,在贯彻互联网思维的同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要素作出准确的预判,从而制定文化产业风险防控机制。

4.搭建文化产业交流平台。文化产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对经济社会的贡献快速上升,逐渐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互联网+文化产业”创新发展,要以搭建文化产业交流平台为前提,借助互联网技术,实现文化生产者与文化消费者之间的互动,确保市场主体参与其中,真正实现价值创造。在搭建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时,根据互联网产业与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实际需要,对一定区域的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处理,确保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能够通过网络实现快速流通。与此同时,借助大数据技术,对现有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需求进行系统分析,了解人们对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新需求,搭建文化产业交流平台。定期对交流平台上的相关信息进行整合,避免导致优质文化产业项目被一般文化产业项目覆盖的局面。同时,提供文化企业信用评级、文化产业项目评估及版权资产评估等服务,满足不同文化产业主体的需求。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互联网+文化产业”创新发展需要大量既懂得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又懂文化产业发展的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产学研一体化的人才培训机制,通过多边互动,保证互联网产业人才能够深入文化产业,对文化产业有深刻认知的同时,将互联网思维贯穿其中,推动“互联网+文化产业”创新发展。

作者:姚芝 单位:中共河南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