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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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探讨

[摘要]文化产业具有丰富的底蕴和巨大的张力,在改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解决就业问题和加强社会凝聚力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江苏省虽然越来越关注和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但在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财税政策上,仍然存在许多不足。因此,政府应该加大文化产业财政资金投入规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及完善税收优惠制度。

[关键词]文化产业;财政补贴;财税政策

一、江苏省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

江苏省文化资源十分丰富,在发展文化产业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同时江苏各级政府对文化产业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不断出台支持政策,因此江苏省文化产业发展势头强劲。目前,江苏省文化产业在全省GDP中的比重不断提高,是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全省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从2012年的76246个增加到2015年的121450个,短短3年增加了45204个,年均增长30%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在2011年至2016年间年均增长将近15%,在2016年达到3800亿元。

二、江苏省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现状

(一)财政投入现状

江苏省文化产业财政投入总量在2011年至2015年期间整体呈上升趋势,并在2011年至2013年期间均保持年均30%以上的增速。虽然2014年江苏省文化产业财政投入总量下降为502390.8万元,年增长速度首次为负数,但2015年增速又迅速上升到11.6%,并在整个“十二五”期间财政投入保持着平均19.63%的增速。

(二)财政补贴现状

江苏省各级政府不断增加对文化产业的财政补贴,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截止2015年底,常州市、扬州市和镇江市的文化部门财政补贴增长率高达30%以上。而苏州市2015年文化部门财政补贴金额高达13.6亿元,增长率为21.86%。南京市2015年文化部门财政补贴金额为6.77亿元,增长率为3.41%。截止2015年底,江苏省文化部门财政补贴达到49.81亿元,增幅为14.61%。

三、江苏省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所面临的问题

(一)财政资金投入不足

近年以来,江苏省财政对文化产业投资的绝对额在增加,但在整个财政支出中的比重明显偏低。2013年至2015年期间,江苏省文化事业费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均处于全国十名以外,2014年全国排名更是处于第十九名。作为全国经济第二大省的江苏省,与其经济地位相比,其财政支持文化产业比重在全国排名靠后。而政府支出的不足可能导致公共服务平台、基础设施等文化产业配套设施落后,从而不能有效促进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

1.财政支出地区结构不合理苏南五市(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的人均文化事业费偏高,截止2015年底,高达106.62元。而苏中三市(扬州、泰州、南通)和苏北五市(徐州、连云港、宿迁、淮安、盐城)人均文化事业费明显偏低,甚至达不到苏南地区人均文化事业费的二分之一。其中苏北地区的人均文化事业费低至31.98元,苏中地区低至48.27元,各地区相差悬殊。2.文化产业内部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江苏省对于诸如艺术表演业、公共图书馆和群众文化事业等具有公益性和准公益性特点的文化产业,财政投入的比重明显偏低,2015年分别为14.7%,14.7%,22.9%。而对于其他文化业等需要由市场来主导与配置的文化产业财政投入的比重却偏高,2015年为24.2%。

(三)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1.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现象频繁出现江苏省在对文化产业投入财政资金来促进其发展的过程中,对具体的文化企业、文化项目调查评估不充分,使得财政资金的效用无法有效发挥。而文化产业的薄弱环节,如文化创作环节,却得不到相应的财政资金供应。2.财政资金监管及考核机制不健全政府比较重视项目初始投资,但是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相当一部分财政资金投入到文化企业或项目之后,既没有相应的机构监管,也缺乏对资金的评价管理体系,导致财政资金支持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政府虽然规范了财政批准的条件,但在实践当中依旧存在监管不足的问题,如政府给予企业的资金补助和企业实际需求不匹配,这就影响了财政支出的预期效果。

(四)税收优惠方式单一

现行的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多以直接的、集中在销售环节的税收减免为主,很少采用间接的税收优惠。这种单一的税收优惠措施,造成文化产业链不同组成部分之间的联系被削弱,不同环节间税负不同,会阻碍整个文化产业间的协调发展。

四、江苏省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建议

(一)加大文化产业财政资金投入规模

1.建立健全稳定的文化产业财政投入增长机制。主要通过三种途径:一是加大对重点文化企业、产业基地、产业园区以及相关工程项目的财政投入力度;二是通过完善文化采购制度使得具有发展潜力的文化企业和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享有公平的竞争机会,提高文化采购效率,从而使内部财政投入机制得到调整;三是针对分散在其他领域用于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资金,通过预算安排纳入财政投入范围,为文化产业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2.建立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基金制度。应设立科技研发专项基金或者文化创新基金,每年应安排相应的资金额度,并且随着经济发展状况进行适时调整。同时,应根据文化产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其在预算支出中所占的比重,从而使文化产业的长期发展有充足的资金。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1.江苏省政府应结合相应地区的生产总值,加大对苏中、苏北地区的文化产业财政投入力度。一方面,逐步提高江苏省财政在该地区的投资比重,提高苏中、苏北地区人均文化事业费,使投资重心北移。在加大财政对苏中、苏北地区的投资时特别要加大对当地文化基础项目投资,主要以当地特色文化项目为重点,走特色化道路,引领苏中、苏北地区以地方特色魅力发展文化产业,积极发挥当地优势,使当地文化资源更具特色,实现当地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着重与苏南地区的协调合作发展。在加大对苏中、苏北地区文化产业财政资金投入的同时,还要重视与苏南地区的协调合作发展,建立起全省联动文化产业发展机制,以财政资金引导苏南地区文化产业协调苏中、苏北地区文化产业合作共赢。2.扩大公益性质文化产业财政投入比重。一是加强基层公益性文化产业建设。加大对综合文化体育活动中心、综合性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公益图书馆的财政投入力度,扩大公益性文化产业财政投入比重。二是加大重点文物保护的财政资金投入。对重要革命遗址遗迹进行修缮提升,对重点古建筑进行维修。同时,应向具有历史文化意义和当地特色、传播红色文化的项目倾斜。

(三)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1.建立科学的、系统的绩效考评机制。其主要内容是:利用相关指标,对财政资金所能发挥的作用进行量化评估,主要考核这些资金所能发挥的作用。考核报告得出后,还需要建立相应的绩效责任制。整个过程需要考虑到文化产业特殊的产业属性,建立起规范的考核步骤,从而达到最佳效果,使绩效考评机制范化、科学化,实现对文化产业财政资金的绩效考核。2.注重对于考评结果的使用。在完成上述绩效考评后,对事后检查环节更不可忽视。具体来说,针对资金投入的项目单位或者文化企业,要重视后续的问责监督,同时还要对于资金使用后续问题及时解决,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等等,使整个监督贯穿于文化产业发展的各个环节,从而建立起一套完备的监督机制,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完善税收优惠制度

应采取多样化的税收优惠方式,给予税率式减免、税基式减免等不同形式的税收优惠待遇,从而有效发挥税收优惠的政策效果。江苏省对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制度中应加大间接优惠所占的比重,减小直接优惠所占的比重。具体操作时,对于有发展潜力并对文化内容创新投入成本的文化企业和单位,尤其是中小文化企业,要在现行的激励文化创新的税收优惠制度上,进一步加大对其的税收优惠力度,可加大其税前扣除力度。对于购买高新技术设备的文化企业,尤其是中小文化企业,对于其投资额可以根据企业情况予以相应比例的税收抵扣。对于传播江苏省文化的文化产品、剧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减计收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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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邵延学 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