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时代加强网络文化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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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时代加强网络文化建设研究

1微时代的网络文化的特点

在微时代,人们每天都能利用微博、微信等媒介将所见、所感实时地进行传播。因此,人们每天所收集和接触到的大部分信息也是即时、凌乱、琐碎的。

1.1信息源大众化

在互联网和手机等便携移动终端兴起以前,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一统天下,人们被动地接收着信息。而在微时代,数字传播媒介种类繁多、操作简便,普通群众可以实时地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事件。在这个时代,每个人都是记者、都是信息源。同时,人们还可以通过网站或其他APP交互软件进行点赞、评论等互动交流,就一些热点事件、时事政策发表自己的意见,甚至宣泄个人的主观感受。这些无不凸显了微时代网络文化的大众性或者说草根性。

1.2传播的快捷化

借助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信息的传播变得异常快速。截至2015年3月底,我国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到12.9亿。当某一观点、事件引发了民众的好奇或共鸣等关注时,微博、微信的转发就会呈几何级数增长地产生,瞬间能传遍全球。信息的受众无论在哪里或干啥,都能方便地抽出空隙接受信息。微时代网络传播极大缩短了时空距离,可以使普通大众在传统媒介之前得知最新资讯。

1.3信息量碎片化

随着手机等便携移动数字终端的发展,民众在言论等信息时更加自由,对同一事件的分析往往充斥着不同动机、不同视角、不同信息量;没有亲历现场或不明真相的人也竞相转发,具有较强的主观性、个性化和随意性,人们难以了解相关信息的全部。这也是微时代网络文化的典型特征——碎片化。

2微时代网络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微时代”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可以说微时代的微事物是一把双刃剑,人们在享受其便利和快捷的同时,也将承受其带来的负面影响。

2.1网络文化产业乱象仍存

一是网络文化产业的结构单一、内容良莠不齐。网络文学、网络影视抄袭成风,质量不高,原创少,缺少弘扬优秀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网络文化作品。网络游戏、网络视频等打着情色、暴力的擦边球,这些不良信息让一些控制力差、辨别能力弱的网民沉溺不拔,尤其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更加严重。二是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制度规范缺失、调查取证困难,人们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太认同,追求免费的资源,导致互联网上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等侵权行为较为普遍,不利于文化、知识的创新。

2.2网络文化立法相对滞后

在网络文化制度方面,法律、法规的制定滞后,跟不上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变化,加上网络的虚拟性、开放性、匿名性,广大的网络用户甚至法律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者不是很强,而现实中也存在很多无法可依的空白领域。同时,互联网违法犯罪行为有很强的隐匿性和较高的科技含量,难发现、难取证,且很多网络违法犯罪属于跨境犯罪,国家间的合作、执行标准不一,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法律执行力较弱。

2.3网络道德行为失范

在微时代,我们对于海量的信息应接不暇,顾此失彼,真伪莫辨。人们如果对信息的筛选、处理能力不强,容易迷失在信息的海洋。一些别有用心、图谋不轨的不法分子趁机制造虚假信息、不实信息以混淆视听,更有甚者进行信息诈骗、侵犯他人隐私、盗取他人账户、进行网络色情、赌博等活动进行牟利,其危害不可小觑。

3加强微时代网络文化建设的对策思考

3.1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

24个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涵了丰富内涵并提出了实践要求,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利用微博、微信等微时代信息传播手段传播社会主义理论,占领思想政治文化生产与传播的重要阵地,是当前保障网络文化健康向上发展的不二选择。可以通过微博、微信、微电影、微小说、微论坛、微宣讲等形式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基本国情、形势政策等方面的教育,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和弘扬。

3.2树立微时代工作的新理念

近年来,党和国家明确要求要认真总结微时代精神文化领域的特点和好经验,加强对微信、微博等微时代传播方式的建设和管理。因此,文化工作者必须要充分认识到微时代的建设与管理在网络文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树立微时代工作的新理念,进一步研究如何去加强微时代传播方式的管理和信息、舆论引导的有效措施和方法,积极抢占微时代思想文化阵地,牢牢把握微时代传播中的网络文化建设的主动权,这样才能应对当前全球化、多元化价值观带来的冲击。

3.3优化微时代的网络文化大环境

当今世界呈现出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的趋势。中国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经济飞速发展,人民民主意识日益增强,正处在社会、经济、政治的重大转型期。这些社会大环境造成了开放的网络文化发展向不良方面发展的现象,一部分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产生的偏差,缺乏信仰。作为快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国家,要优化社会舆论环境,借助微时代的信息传播手段,加强对微时代传播方式的治理,去营造出引导人们思想、社会行为的社会大环境。

3.4打造多元共治的模式

加强微时代的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政府是主导,非政府组织、广大人民群众是有益的、不可或缺的要素,要形成多方参与的网络化治理模式。政府作为社会最大的信息资源拥有者,在网络文化的建设和管理中必须发挥主导性的作用,整合微时代的各种资源。非政府组织、广大人民群众虽然有代表了不同阶层、不同的利益群体,但却是网络文化的建设不可或缺的参与者、合作者。截至2014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49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7.9%。广大网民在民主政治、社会文化、社会监督等方面都显示出巨大的力量。政府应担当起整合各方力量的重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让更多有益的文化、信息唱响主旋律,充实互联网内容。

3.5健全完善法制

加强网络文化的建设离不开法制的保障,要加快网络信息方面的立法工作进程。我国的网络立法工作在逐步完善。例如,2015年8月底获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对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的,最高可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不可否认,相对于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我们的法制还是具有滞后性。要针对当前网络出现的严重的、突出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制定相关法律规范,用来引导、规范网络主体的各种行为。要加大法律执行力度、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最大限度减少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作者:杨华宏 单位:长沙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