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寻找写作灵感?中文期刊网用心挑选的群体性事件中网络文化论文,希望能为您的阅读和创作带来灵感,欢迎大家阅读并分享。
一、网络群体性事件参与主体的特征及重要作用
(一)网络群体性事件参与主体的身份特征
一方面,互联网的开放性拓展了社会的公共空间,为所有网民提供了发表意见和参与事件的便利。每个网民都可以通过微博、QQ、论坛等渠道立即发表意见,也可以自由对信息进行接收,由此可能引起一定范围的关注与讨论。另一方面,互联网匿名性的特点有利于网民表达自己的真实观点并反映出自己的真实情绪。因此,网络舆论能够较为客观地反映出现实社会中存在的矛盾。上述特征都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埋下了隐患。一旦事件发生,作为参与主体的网民将表现出其自由性:他们将不受地点、时间、思想等任何限制,可以任意发表观点、看法甚至表现出一些过激的行为;当察觉到危机时,他们又可以随意“消失”。
(二)网络群体性事件中参与主体的重要作用
作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参与主体,网民深刻影响着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各个阶段。网民在事件发起、传播和反馈的过程中,分别起到重要的决定作用、引导作用、以及反馈作用。
1、网络主体在网络群体性事件发起中的决定作用
在网络群体性事件发起的阶段,大多是由某个共同关注点引起。信息的者大多是事件的亲历人,或是从亲历人处得到的有关事件信息的网民,这时的信息应当是最接近于事实情况的。然而事实情况中,存在一些与原事件相背的发起信息的出现。不论人的事件信息真实性如何,都将引起一定数量的网民注意,从源头处对事件起到关键的作用,为事件“定了调子”。所以,在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起阶段,者所发出的事件信息,对于之后网络群体性事件能否按正确轨迹发生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作用。
2、网络主体在网络群体性事件传播阶段的引导作用
经过发起阶段后,者所的事件信息就会存在于网络中,将会被一定数量的网民所发现。这些最早发现事件信息的网民在了解到网络中关于该事件的信息后,会对该事件做出自己的判断并进行信息的整合,进而在网络上进行传播。当传播者对于事件判断正确且客观真实的时候,事件将按照其应有的正确轨迹发展,引导更多的网民正确的参与到事件中。相反,如果传播者不能正确的判断该事件信息或存在其他企图,那么传播者就会添油加醋的把该事件信息传播给大众网民,从而把大众对事实的认识和判断引导向与正确轨迹偏离甚至背道而驰的道路上,给事件带来不可预估的负面作用。这将会给事件发展增加更多的不可预估性。因此,作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扩散环节,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参与主体将极大的影响着广大网民对事件的了解和判断,在整个传播过程中对事件的走向起到重要且难以逆转的引导作用。
3、网络主体在网络群体性事件反馈中的作用
“所谓反馈,就是结果对原因的反作用。”经过各路事件信息在网络中的传播,广大网民都将在了解到事件或真或假的信息后,对该事件有了自己的认识和想法。但是,由于每个网民所处环境、所受到的客观影响不同,并且每个网民对同一问题的主观认识也存在差异,所以每个网民对于事件的态度也必然有所不同。然而,网络是一个及时的交流信息平台,广大网民可以借助各种网络工具在任何时间对事件进行交流和讨论,这就是事件发展中参与主体起到的反馈作用。经过事件参与主体进行相互的反馈后,关于事件的意见逐步融合成一种或几种。这些意见又将逐步反馈到每一个事件参与者处,为事件的发展起到重要总结作用。作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重要一环,反馈可以集思广益,把各种意见综合到一起,形成较为完整、准确的观点。作为事件参与主体的广大网民、传播者,对于反馈内容的形成和完善,都起着不可小觑的作用。只有广大网民、传播者正确的对待事件,反馈作用才能得到积极有效的发挥。
二、网络群体性事件参与主体应有的态度
作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参与主体,广大网民只有在各个阶段都树立正确的态度,才能保证网络群体性事件不会走错路,走歪路。
(一)网民在网络群体性事件发起阶段应该本着实事求是、对事件负责的态度
在网络群体性事件发起的阶段,事件信息的者应该充分的了解事情的真相,客观地对待事件信息,本着实事求是、对事件负责的态度事件信息。绝不能因为某些主观的情感因素或者是客观事物的影响而导致主观的臆想、猜疑,把虚假甚至错误的信息到网络中,进而歪曲事实真相。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网络群体性事件在发起之初的真实性,使事件走上正确的轨道,为之后的阶段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网民在网络群体性事件传播阶段应该采用辩证的态度对待事件信息
指出“我们要全面辩证地分析和认识问题。”在事件信息后,作为最先发现的网民,应该对所的信息采取辩证的态度,对于事件本身多问几个为什么?是真的吗?他们是事件信息的把关者,是将事件信息传递给广大网民的渠道,只有这个渠道“干净、安全、顺畅”,才能正确地引导广大网民正确对待事件。在这个过程中,辩证的看待问题而带来的正确引导,十分有利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健康、稳定的前进。
(三)网民在网络群体性事件反馈阶段应该坚持公平正义、遵守道德与法律
在反馈过程中,广大网民都将参与进来,这样就要求大家具备自觉地以道德与法律为底线,坚持公平正义的信念,在自身所在的社会环境中,通过自己主观认识与客观事件信息相结合,产生准确的观点和看法。并通过与其他网民的交流与反馈,就能对事件有更全面的认识。因此,经过反馈形成的观点和看法更全面、更准确,集合了广大网民的智慧,形成合力,为网络群体性事件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网络群体性事件参与主体在各阶段出现问题的应对策略
(一)切实提高网民文化素养和法律意识
必须通过大家的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和法律意识。就者而言,不随意在网络上虚假、故意捏造事件信息,要通过实践调查研究以获得真实客观的信息。就传播者和广大网民来说,提高获取和分析事件信息的能力、认识到自己言行所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是网民应有的责任。
(二)主流媒体应当及时发挥正确舆论导向作用
主流媒体如报纸、杂志、电视、广播、政府网站等,应当进一步强化应对网络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责任意识。媒体做好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从而在最短时间内向广大网民公布事件真相,引导正确的网络舆论。同时在各级政府需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召开网络新闻会,答复网民关心的问题。
(三)完善网络信息监测机制,积极回应网络民意诉求
理论研究和实践表明,各种网络群体性事件尤其是恶性网络群体性事件爆发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政府的网络信息监测平台工作不到位,对于一些虚假信息的不能有效阻止,在一些网民看来,网络言语几乎不受法律和道德的制约与限制,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就必然会产生一些偏激的言语甚至是虚假的网络舆论。因此,为了及时澄清事实真相,各级政府应当加大信息化建设,加强和改进网络信息监测机制建设,及时、积极和主动地回应广大网民的诉求,从源头治理和控制各种负面网络群体性事件。
四、结语
总之,我们必须重视网络群体性事件参与主体的自由性特征及其在事件发生发展中决定、引导和反馈的重要作用。通过积极宣传事件参与主体理应具备的态度以及对事件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应对来化解事件,为网络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努力奋斗。
作者:黄杨森 张梓琪 单位:江苏师范大学法律与公共事务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