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戏曲与群众文化活动的整合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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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戏曲与群众文化活动的整合探讨

一、将戏曲与群众文化活动开展相结合

1、强引导,鼓励群众参与

将地方戏曲等群众特色文化不断发扬和继承,将群众文化的发展作为一项与经济发展同步的事业,形成良好的民风民气。绍兴嵊州市、新昌县作为全国第二大剧种——越剧的发源地,民营越剧团办得有声有色。据嵊州市有关部门统计,嵊州市现有民营剧团120多个,演职人员4500多人,年创收在亿元以上。嵊州市把发展民营剧团列入了“越乡文化名市”总体规划,设立了越剧事业发展基金,投资数亿元新建越剧艺校,以加快越剧后备人才的培养。同时,还开展民营剧团“星级创评”活动,定期培训演职人员和演出经纪人,实现民营剧团演职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与公办文艺院团同等待遇。这些群众力量自发组织的民营剧团在接受政府长期、连续的政策性引导后,拥有了极大的生命力,他们的精彩演出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在这个过程中,扩大了戏曲文化传播的覆盖面和戏曲受众的接受范围,让戏曲文化在社区、农村等更广泛的天地得到了更深入的流传。

2、加大群众文化活动开展的资金投入

资金问题是制约群众文化发展的另一大瓶颈。文化活动设施的建设及活动资金来源、资金投入不足也限制了戏曲文化活动的开展。有些领导对戏曲文化存在不正确的认识,一味地追求时尚新颖的都市文化,认为戏曲文化的传播没有明确的价值,过分偏重于现代化建设,忽略了戏曲文化的发展。戏曲文化发展存在严重不足,打消了群众文化发展的信心以及人们的热情;领导不愿意在群众文化设施的建设及群众文化活动资金来源方面增加投入,导致群众文化设施的建设及群众文化活动资金来源不足。政府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职能,把群众文化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不断提高用于群众文化活动的经费,各级财政要以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逐年加大对群众文化事业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群众范围,重点扶持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精选优秀的戏曲作品,使群众接受戏曲文化的熏陶。建立群众戏曲优秀作品奖励制度,对荣获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评奖的优秀戏曲文艺作品给予奖励,要加大对群众性戏曲(剧)院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投入。为了实现基本公共文化供给的多样性,保障群众对传统戏曲文化的欣赏需求,可以将部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产业相结合,即“市场提供,政府购买”、“政府花钱老百姓看戏”,举行“流动大舞台活动”、“文艺下乡汇演”,从而实现为民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推广戏曲文化的目的。

二、结论

本文从社会主义发展的前提出发,探讨了新农村这一社会大背景下的群众文化的发展不足和新的发展方向,尝试将戏曲文化与群众文化相结合,促进我国传统文化的发展和传承。

作者:陈明 单位:新昌县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