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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党着眼于新的形势任务,发挥廉政组织与廉政文化协同作用,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方面,发挥廉政组织的惩戒功能,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另一方面,培育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净化组织生态。以廉政组织与廉政文化协同反腐,将正式约束与非正式约束有效结合,推动中国特色腐败治理创新。
关键词:新时代;廉政组织;廉政文化;协同反腐
同志在党的报告中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不难看出,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充分利用多种手段和渠道,发挥协同效应,以廉政组织与廉政文化协同反腐,将正式约束与非正式约束有效结合,推动腐败治理创新,逐步形成一条符合中国实际的中国特色反腐败道路。
一、腐败治理零容忍:以组织发挥文化的约束功能实现廉政自戒
在反腐败斗争中,廉政文化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廉政文化对人们行为的约束,主要是一种非正式的软约束。要发挥廉政文化的积极作用,对行为主体构成正式的强制约束,就离不开组织载体发挥效用。在反腐败过程中,通过组织载体来惩戒贪腐行为历来是常用的做法。可以说,无论是历朝历代,还是任何一个国家,上至国家统治阶层,下至普通黎民百姓,都对腐败深恶痛绝。然而事实证明,仅靠组织载体来惩戒贪腐,往往无法取得预想中的效果。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单纯依赖组织惩戒无法形成反腐的合力。廉政文化可以通过营造一个无所不包、无所不在的廉政从政环境,以潜移默化的方式作用于人们的思想观念,传递着廉政从政的精神追求,引导着社会的道德风尚,达到助廉扬正、扶正祛邪的目的。以廉政组织发挥廉政文化的功能形成反腐败的非正式约束机制,同时以廉政文化来优化廉政组织的功能形成反腐败的正式约束机制,是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简言之,文化与组织需要协同作用,才能产生软硬兼具的效果。
(一)保持高压态势,遏制腐败动机
从腐败治理的非正式约束来看,廉政组织需要在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性、意识形态等方面加强文化与组织的协同作用,营造一种有贪必惩的高压态势与文化氛围。中国进入新时代,反腐败始终保持着高压的态势,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态度打击腐败增量,减少腐败存量。这种态势与氛围的逐步形成,将对为官者形成巨大威慑,使其对组织文化产生一种敬畏之心,进而遏制贪污腐败的动机。同志多次强调:“要以顽强的意志品质,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让腐败分子在党内没有任何藏身之地。”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党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反腐,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要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下大力气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做到有腐必反、除恶必尽②。只有这样,腐败才会真正成为每个人心中的“恶”,像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党的报告中,同志指出,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
(二)拒绝“腐败暗示”,扼杀“腐败认同”
哲学家奥古斯丁曾经提出,一个人的堕落,往往经历如下过程:首先是来自欲望的自发的暗示;然后是这一暗示带给人们的快乐感受;最后是人们对快乐的认同,即意志的产生。在其经典名著《忏悔录》中,奥古斯丁写道:“其实灵魂并不完全愿意,所以发出的命令也不是完全的命令。命令的尺度完全符合愿意的尺度,不执行的尺度也遵照不愿意的尺度,因为意志下令,才有意愿,这意愿并非另外一物,即是意志本身。于此可见,灵魂不是以它的全心全意发出命令,才会令出不行。如果全心全意发出命令,则即无此命令,意愿亦已存在。”③按照奥古斯丁的观点,腐败动机的产生,实际上也存在着由“欲望暗示”到“快乐感受”再到“腐败认同”的过程。基于此,廉政组织出于对为官者心理过程的掌控,营造有贪必惩的氛围,有助于中断由“欲望暗示”到“快乐感受”的过渡,进而将“腐败认同”扼杀在摇篮中。中国进入新时代,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打虎”无禁区、“拍蝇”不手软,扎扎实实的反腐成绩坚定了人们对反腐败斗争胜利的信心,纠正了很多人对反腐败问题的认知偏差,帮助为官者坚决拒斥“腐败暗示”,扼杀“腐败认同”,强化“廉政意志”,兑现了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赢得了党心民心,也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尊重和赞誉。
(三)守住道德底线,实现廉洁自戒
同志在党的报告中指出,要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2015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准则》和《条例》对于约束广大党员坚持高标准、守底线作了十分明确的规定。坚持高标准,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践行廉洁自律;守底线,则要求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党纪处分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党员领导干部在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中经受锻炼,提高政治警觉性,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政治安全,实现廉洁自戒。守住道德底线,实现廉洁自戒,这也是廉政组织发挥文化的约束功能,进而实现廉政自戒的经典表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无论是落实八项规定,还是反“四风”,都是强化领导干部守住道德底线,实现廉洁自戒的具体体现。
二、筑牢思想防线:以组织发挥文化的警示功能实现廉政自省
我党在反腐败过程中,高度重视发挥文化警示功能,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廉政文化教育活动,设定道德标尺,营造廉政组织的良好氛围,筑牢思想防线,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一)开展廉政教育,达到事前警戒
廉政教育在反腐败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廉政组织通过开展系列教育活动,从正反两方面加强对腐败的预警提示,对人们确立反腐倡廉的思想观念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对廉政行为的养成发挥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同时,廉政教育也是构筑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根本途径。不同的受教育对象,其教育内容的侧重点也应当有所区别。对于掌握社会公共权力资源的组织和人员来说,除了一般意义上的理想信念教育、道德品质教育、传统美德教育、法治意识教育、监督意识教育之外,还应当重点进行执政为民、恪守职责、处事公正、诚实守信、廉政自律、廉政高效等方面的教育,使其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服务意识④。对于在校大学生来说,在对其进行理想信念、道德品质、传统美德、法治意识、监督意识教育的同时,还应当重点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形成健康的生活观,使其将来能够在复杂的社会中分辨是非曲直,提高自觉抵御不良风气的能力,成就孟子所说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人格。尤其在当下报考公务员热的背景下,加强对大学生的廉政教育,更是意义重大。对于社会公众来说,廉政教育的意义同样不容忽视。传统意义上的廉政教育对象主要是掌握社会公共权力资源的管理者,因而对于普通社会公众的廉政意识和廉政理念的培养非常欠缺,许多地方的民众很少接触廉政文化,更谈不上接受廉政文化的教育和熏陶。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人们逐渐发现在非公共部门,包括企业等私营部门、学校、医院甚至慈善机构等非营利组织内部,也存在着滥用职权的现象。腐败现象的多样化、复杂化使得廉政教育面向社会大众成为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共识。(二)立足文化传统,强化伦理约束廉政伦理主要可以分为廉政理念、廉洁政府和廉洁从政三个层次。其中廉政理念是廉政伦理内涵的核心,廉洁政府是廉政伦理内涵的题中应有之义,廉洁从政是对从政个体的道德规范和要求⑤。当前,强化廉政伦理约束功能,必须立足优秀传统文化,依靠廉政组织设定道德标尺,科学分析当代中国公务员面临的“道德困境”,对从政人员合理定位,明晰不同伦理背景下腐败行为发生的不同机制,进而开展有针对性的组织活动。从惩戒的视角来看,廉政教育警示活动的一个通常做法是,通过对反面典型的宣传,使人们充分认识到腐败行为的恶劣影响,一旦走上腐败的道路就会有身败名裂的危险,进而倡廉反贪。问题是,人们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认识到这一问题,换句话说,廉政教育的警示效果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发挥作用,这就依赖于廉政组织要针对不同权力主体、不同人群开展差异化、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活动。因为,每个人的人生追求不同,腐败动机不同,对其就应该采取不同的相应措施。这里从不同的人性观出发,满足不同的人的需要,进而提出不同的教育警示措施。中国传统文化历来重视廉政教育对腐败行为的警示作用,通过理想与道德的教育来追求政治的清廉始终是中国古代思想家的重要目标之一。孟子从人性善的视角出发,强调欲望太多对人行为的不良影响,以此警示人们,要做到清心寡欲,即“养心莫善于寡欲。其为人也寡欲,虽有不存焉者,寡矣;其为人也多欲,虽有存焉者,寡矣”(《孟子•尽心上》)。而荀子则从人性恶的视角出发,强调教化与惩罚并行:要让人们都知道礼法,才能自觉遵守礼法,为此就要实行教化;由于不能使人人都自觉遵从礼法,因而还必须用刑罚来保障礼法的实行,二者不可或缺。荀子从物质对人精神的影响谈起,倡导人们志向高远,不贪图物质享受,他劝诫人们要:“卑?、重迟、贪利,则抗之以高志。”(《荀子•修身》)应当看到,无论是中国古人强调的人性善还是人性恶,按照儒家文化对腐败行为的基本态度,为官者都必须明白一个道理,即腐败是恶的,贪腐不仅会受到刑事处罚,同时还会受到道义的谴责。而后者对于为官者的影响,似乎是更为根本的。我们通常说的“人言可畏”“唾沫星子淹死人”等俗语,其实也是这个道理。中国有“学而优则仕”的文化传统,十年寒窗苦读,一朝改变命运,治国的文人或多或少都有着极强的自尊心。廉政组织针对为官者寻求明哲保身的“输不起之心”,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活动,将会极大地提升教育效果。当然,也必须看到,人性是极其复杂的,针对不同的人性假设,其惩戒腐败的思路也大相径庭。按照西方思想脉络的“经济人”假设,腐败行为的发生,一方面源于人的趋利避害的本能,另一方面来源于现实物质利益的驱使。根据这一分析框架,人都是理性的自私的人,所以人们产生腐败动机似乎是不可避免的。对于由动机能否上升到行动,则要依赖于人们的理性成本核算,即功利主义的计算分析。具体来说,如果发生了腐败行为,受到惩处的概率很低,或者付出的代价很小,那么腐败行为就必然发生;反之,人们则会拒绝腐败行为。按照“社会人”假设,腐败行为的发生与其所处的社会关系息息相关,因为人们不仅会受到利益的驱使,同时还会受到身边人的影响。如果人们所处的大环境中,腐败是家常便饭,那么很多人就会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而不知不觉地走向了腐败的深渊。按照“文化人”假设,人们之所以腐败,是因为内心对腐败的高度认同。换句话说,人们受制于文化观念的影响,如果廉政文化占上风,人们就会拒斥腐败;反之,人们则会选择心甘情愿地走上腐败的道路,而毫无道德负罪感和羞耻感。而如果按照“复杂人”的假设,改变人的行为要依赖于多种复杂因素,其中包括年龄因素、社会地位、环境状况等。因此,无论是“经济人”“社会人”还是“自我实现人”的假设,虽然各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但并不适用于一切人。所以,反腐败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多管齐下,方能取得理想的效果。
(三)掌握主体心理,发挥警示作用
廉政组织要对行为主体的心理有着清晰的把握,以便能够采取有针对性的活动,形成反腐败的心理警示作用,达到事前惩戒的效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党针对不同行为主体的心理采取不同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这里仅就几种与贪腐行为有关的心理做简要分析。“官本位”心理。中国是一个文化古国,同时也是一个受封建思想影响根深蒂固的国度。应该看到,在封建思想文化的影响下,一些国家公务人员的价值观发生了扭曲,他们将升官发财作为人生的终极目标,将职务的升迁视作谋取私利的资本。在这种心理的影响下,从政人员往往会铤而走险,目无法纪,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便顺理成章地发生。同志曾经多次告诫领导干部要摒弃“官本位”心理: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选择从政就不要在从政中发财,选择发财就去合法发财。攀比心理。现阶段,中国的国家行政人员的收入并不算高,甚至有公务员自称属于“工薪阶层”的收入。在这样的背景下,当不少从政人员看到身边的人待遇好、升迁快,难免会产生一种攀比心理,久而久之就会发生心理失衡。不少腐败堕落的官员,在悔过的时候,都谈到这种心理对其走上腐败道路的影响。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曾经自我反省,认为是自己的攀比心理、享乐主义心态不断滋长,最终导致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的回答则更为“精辟”,他说之所以会走上腐败的犯罪之路,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看到那些受贿者过着奢华的生活自己心理不平衡;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深刻剖析了自己攀比心理背后的深层次原因,那就是市场经济对道德的巨大冲击,导致其内心难以平静。侥幸心理。在腐败行为的发生过程中,侥幸心理发挥着什么样的作用呢?简单说来,贪腐行为主体往往认为贪腐行为不会被发现,或者认为即便被发现,也可以通过“公关”得以解决。这样一来,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畏惧心理逐渐减弱,贪腐欲望逐渐增强,腐败心理滋生蔓延⑥。“侥幸心理”的行为表象,体现了不良作风的顽固性、反复性。中央纪委网站《点名曝光》栏目的内容显示,从私用公车到公款吃喝,各地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仍然存在。目前,有“利用婚丧嫁娶收礼敛财”者,有“违规多占住房”者,也有“酗酒肇事影响恶劣”者。法不责众心理。必须看到,如果大量腐败分子得不到及时惩处,就会导致更多的人铤而走险,因为腐败慢慢成了集体行为,而法律往往不会惩处所有的人。这就是法不责众心理在现实中发挥作用的基本逻辑。基于这样的心理状态,反腐败必须从高压震慑、零容忍,发现一起惩处一起,广度上全覆盖;始终保持这种态势,力度上不松懈。“臭豆腐心理”。有一些公职人员说到别人的腐败行为时,深恶痛绝;但一旦自己有徇私舞弊的机会,又会不假思索投身腐败,纵容自己。这种双重标准的背后,是对腐败行为的认知出了问题,明明是恶的行为,到了自己身上,就成了“善”。当然,从另外一个角度说,这也是所谓的“臭豆腐心理”作怪。在这些人眼里,不折不扣的腐败俨然成了“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香。从众心理。从众心理是人的普遍心理状态,当人的行为与环境一致时,会获得更多的安全感;反之,则会感受到一种无形的压力,进而自觉或不自觉地改变自己的行为,适应环境。从众心理,其实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随大流”。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勒庞在其经典名著《乌合之众》中更是认为,人的个性会随着在群体的适应而不断消失,最终群体的意识成了主导。从众心理会对某些不良社会现象起到催化剂的作用,当前有些腐败现象在相当大程度上就是由团体压力所引发的从众心理造成的。从众心理进一步发展就会变成趋同心理,即对腐败表现为趋向和认同,由此引发团体窝案、串案,这样的案例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合理化心理。合理化,又被称为文饰作用,是一种常见的心理防御机制,意思是说,当人们无法满足自己的诉求时,会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找各种理由来辩解,以获得合理化或合法化的论证。从根本上看,腐败无疑是一种恶的行为,但社会上却时常有一种声音,试图为腐败行为开脱。有的认为腐败是经济增长的润滑剂,有的认为腐败会减少社会摩擦,也有一些人尝试用功过相抵来为腐败分子求情。无论是出于哪种考虑,这都是合理化心理在现实中发挥作用的表现。毋庸讳言,这种心理机制为贪腐行为的发生提供了心理上的支撑⑦。过时心理。过时心理是不少公职人员时常会有的一种心理状态,简单说就是指权力如果不及时享用就会过时作废。这种心理会误导人们充分利用自己在位掌权时大搞权钱交易,因为一旦失去位置,再想捞一把就再无机会。201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法治蓝皮书》曾经披露的官场“59岁现象”就是过时心理的典型写照。有人将“59岁现象”称为“最后捞一把现象”,通常反映的是领导干部在即将退休之际,往往加大了贪污受贿的力度。根据中纪委监察部公布的案件数据,被查处公职人员年龄最大的64岁,最小的39岁;其中,51~60岁年龄段人数最多,占总人数的53.7%,“59岁现象”明显。低成本风险心理。所谓低成本风险心理是指贪腐人员的腐败所得比起对他们贪腐行为的惩罚力度要小得多,也就是说,腐败的成本和收益相比,成本小得多。比如,贪污或受贿几百万,并不会被判处死刑,还能够造福子孙,可能几年之后还会被保释出狱。低成本风险心理的产生,主要源于对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不够。多年来,因为腐败问题处以极刑的先例少之又少,这势必导致一些人认为腐败比较“划算”。长期以往,甚至导致社会上产生了“崇腐”“尚腐”“羡腐”的风气,如俗语所说的“笑贫不笑娼”。
三、治标更要治本:以文化优化廉政组织的功能形成反腐败的正式约束机制
以廉政文化来优化廉政组织的运行生态至关重要,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优化组织运行生态是遏制腐败蔓延的治本之策。当前,不良的组织生态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客观存在,必须竭力克服和改善,最终建构起反腐败的正式约束机制。
(一)增强反腐意识:警惕腐败“泛化”现象,防止“认知变异”
有学者曾专门从腐败的“泛化”现象出发,论及文化对优化组织运行生态的重要作用。腐败高发可以从两个层面去观察:一个是物理层面,即腐败的发案率、涉案金额、涉案人数、腐败高发的领域、部门和岗位等,比较真实、客观地反映了腐败易发多发的程度和性质;另一个是心理层面,即人们出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产生了“无官不贪,无事不腐”的消极情绪和负面态度。腐败泛化心理的形成,原因比较复杂,但最为关键的有两条:其一,由于发现机制不强、打击力度不大或顶层治理决心不大等,社会中存在大量“腐败黑数”,人们认为被查出的腐败分子是“九牛一毛”,因此产生了腐败泛化心理,其实质是对执政者的不信任、不满意态度。其二,由于公共服务不均、收入分配不公和贫富差距过大等,处于弱势地位的社会集群将社会不公诉诸政治腐败,或者说把自己的生活艰难归结为腐败。如果说前者是一种失望状态,后者则是一种“移情”效果。总之,如果说腐败泛化心理是一个“畸形儿”,那么,社会不公、道德沦丧等则是助产士⑧。针对这种腐败“泛化”现象,同志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⑨要高度警惕当前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杂音”,诸如“反腐过头”论、“反腐自黑”论、“反腐无用”论、“反腐影响经济发展”论等,杂音不绝⑩。同志强调,腐败是社会毒瘤,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国家长治久安的致命风险。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始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从这个意义上说,必须警惕腐败“泛化”现象,防止“认知变异”,契合当下政治生态重构的大好时机,以标本兼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净化反腐氛围:警惕“圈子”文化现象,压缩腐败生存空间
腐败的发生与延续,和所谓“圈子”文化息息相关。“圈子”文化古已有之,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糟粕,是山头主义、宗派主义的代名词,与以为民、务实、清廉为内核的党的价值取向根本对立。党内“圈子”文化的滋生和蔓延,不利于建设良好政治生态,有百害而无一利,必须坚决予以铲除。在虚拟社会有微信朋友圈,在现实社会有朋友圈、同学圈、战友圈、老乡圈、亲友圈,还有一些因共同事业而结成的娱乐圈和文化圈。在圈子套圈子中,相亲相爱相互扶助,有助于交际、消除隔阂,是一种维系友情、亲情和乡情的纽带。然而,流行至今的“圈子”文化,最受某些不法之徒欢迎的,不是联络感情的老乡,不是提携事业的同道,不是服务社会的志愿者,而是利益均沾的腐败共同体。“圈子”文化在现实中主要表现为拉帮结派、漠视法治、利益输送等。反腐需要一个良好的组织生态,这即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反腐氛围的形成。掌握权力的官员一到腐败成风的氛围当中,只要自己稍不注意,意志稍不坚定就会不知不觉地腐败起来。这似乎有点为腐败者开脱责任的嫌疑,然而,它作为腐败的“外因”在一定条件下却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反腐败斗争治标与治本双管齐下。一方面通过高压惩治对腐败分子形成威慑作用,以负面的示范效应加固了遏制权力滥为的基本防线;另一方面培育参与型公民文化,发动公众监督腐败行为,倡导公众对社会和政治情境形成合理的自我认知和评价,打破“圈子”文化,压缩腐败生存空间,最终净化反腐败的外在生态和整体氛围。
(三)培育反腐价值:倡导“贪耻廉荣”,夯实社会思想基础
一个社会的价值观,对于约束社会成员的行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培育“贪耻廉荣”的价值观,对于全面共同预防和遏制腐败来说意义重大。正如有学者所说:在一定意义上说,“最可怕的腐败,正是社会价值观的腐蚀堕落”。这是一场必须赢得的价值较量。因为中国的反腐倡廉建设,不仅关涉到整个政治生态的净化,同时也是价值观领域的博弈,是人们思想、意识、观念内部的深层次博弈。只有通过培育并不断践行“贪耻廉荣”的价值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才能得到净化,“不想腐”的社会良好氛围才会最终形成。香港廉政公署发言人曾坦言:反贪检控虽能起到阻吓作用,但预防和教育工作也不可或缺。因为只有让民众彻底改变对腐败的认识,才可以让腐败治理的成果得到巩固。香港廉政公署一份民意调查报告显示,香港市民非常重视保持香港社会廉洁。其中,将近80%的受访者表示如果知道有人贪污愿意举报;而受访者对贪污的容忍度从0到10分来计,0分代表完全不能容忍,10分代表完全可以容忍,结果平均分为0.8分,显示香港人对腐败行为近乎“零容忍”。如此看来,在腐败治理过程中,有必要一方面通过组织内部具体的价值观准则,规范领导干部的为政操守;另一方面,通过培育“贪耻廉荣”的价值观,在实践中不断破除特权思想、官僚意识、等级观念的影响,为可能变异的权力提供更高层次的政治文化导向和思想道德规制。正如同志所说,要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要通过构建国民广泛的价值共识和共同的价值追求,来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筑牢思想防线,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推动中国腐败治理创新。在党的报告中,同志更是明确指出:只有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跳出历史周期率,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作者:唐忠宝 徐玉生 单位:江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