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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孔子的文学思想总的来说可分为以下五点:一,“美、善”说;二,“文、质”说;三,“无邪”“中”说;四,“兴、观、群、怨”说;五,“诗论”。对于孔子的学说,可以去伪存真,将其看作探究孔文学的珍贵史料。本文分别解析了孔子的五大文学思想和传统文学功利观、创作模式、审美取向、接受思想和“诗教”的关系,希望能为我国古代文学和孔子的文学思想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
古代文学;孔子;文学思想
孔子在我国乃至世界都非常有名,是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也是传统文化的推动者。他的“美、善”说立足于功利角度,是我国古代具政治性和功利性的文学创作渊源,但其着重突出文学的外在力量,忽略了其内部研究;“文、质”说是我国主要的文学评论标准;“无邪”“中”说衍生出温柔含蓄之审美需求;“兴、观、群、怨”提出了这一观念物化之后的意义;“诗论”之说则是我国汉儒诗派的起源,也是其思想和理论的根基。
一、“美、善”学说和古代文学功利观
《论语•八佾》中曾道:“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汉朝郑玄注:“《韶》,舜乐也。美舜自以德禅于尧,又尽善美,谓太平也。《武》,周武王乐,美武王以此定功天下。未尽善,谓未致太平也。”学者认为,其中“美”指的是乐曲声音婉转,“善”指代音乐内在完善。但事实上,从郑玄所注可看出,“美”与“善”都是其音乐语言的特质。而“美”指的是歌者的赞美,“善”指代被赞者之良善。也可以说,“美”是艺术,“善”是生活。[1]如孔子所说,《韶》尽善又尽美,是因为“舜自以德禅于尧”,天下统一,歌舞升平,对乐曲的赞美就如同对舜功绩的景仰。但“武”尽美却不尽善,是因为武王伐纣,虽属正义之举,但仍然掀起了腥风血雨,人民难逃战火之殇。孔子学说的中心是“仁”,即“爱人”,看重人的地位和作用,反对奴隶社会将平民看做受贵族随意支配的私人财产。因此,孔子的“美、善”说反映了他“仁”和“为政在人”的思想,同时也带有功利色彩。孔子的“美、善”说对我国文学史造成了极为深远的影响。继孔子之后,许多儒学大师都推广并发展了“美、善”说,包括孟子的“以意逆志”,荀子的“明道”主张等。大汉王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把孔子思想推到了封建王朝统一思想的地位上,使其替政治教育服务。这一文学功利观,在魏晋时曾遭到玄学挑战,到了南北朝和唐朝时期又被唯美主义齐梁风冲击,然而仍旧保持着主流思想的地位,引导着我国古文学发展。但“美、善”说有其片面性,单独强调文学的外在功能而忽视了对其内在规律的探索,因此对我国古文学发展也有消极影响,使古代文学前进的步伐相较于西方文学而言要缓慢得多。
二、“文、质”学说和古代文学创作模式
《论语•雍也》中提到:“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孔子这一言论的含义是,人的质朴如果大大超过文才,那就如同缺乏气质和修养的山林野人;而如果文才大大超过质朴,那就如同华而不实的史官。而谦谦君子,必定是二者平衡,集文和质于一身。“质”指代人内部的品格,“文”指代外部仪态。孔子学说认为,君子要“文质彬彬”,也就是说不但要有质朴的内在品格,还要有斯文的外在仪态,两者兼备,就形成了孔子的“文、质”说。[2]虽然孔子认为“文”与“质”要相辅相成,但二者并非单纯的组合,而要求人们从辩证的角度看待这两者的关系。质超过文的时候,要突出“文”的必要性,文超过质时,就要强调“质”的作用。“质”要符合仁爱的要求,“文”要体现礼仪的规范,文质一体,完美融合,才构成孔子所说的“文质彬彬”。但孔子这一思想也具有理想化性质,因为实际生活里,“文”和“质”常常因人而变,因环境而变,很难达到现实意义上的均衡。从实际看来,孔子“文、质”学说并不是在探讨文学理论,而是在讲君子修身之事。而最终把“文、质”说应用于文学中的,其实是两汉时期的儒家学派。汉朝统治者推崇经学,改造了先秦儒学,使其成为新儒家思想,并渗透到社会各大阶层。文学在汉朝也逐步发展,经学与文学相碰撞,就导致了儒学开始倾向于文学,“文、质”说也随之发生了转变。董仲舒曾道:“《诗》道志,故长于质;《礼》制节,故长于文……《春秋》正是非,故长于治。”其中“质”和“文”都是文学性的评论。汉朝学者以“文、质”说进行文学评判时,通常以“质”指代文学内涵,以“文”指代文学形式。从此,“文、质”说对传统文学创作开始产生影响。
三、“无邪”“中”学说和古代文学审美取向
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其中“思”为语气助词,无实义。而“无邪”,何晏解释为“归于正”,孔颖达则将其阐述为“诗之为体,论功颂德,止僻防邪,大抵皆归正”。用孔子的话说,“正”就是“过犹不及”。而孔国安道:“言俱不得中也。”那“中”就在“过”与“不及”之间,也正是孔子所言的“正”和“无邪”。孔子的“中庸”思想认为,“中”即不偏不斜,“庸”则经久不变。《论语•雍也》认为“中庸”乃至高道德标准,而“无邪”则是“中”延伸的行为规范。[3]“中”这一思想在哲学领域又带有审美色彩,在《诗三百》中以“无邪”的形式展现出来,之后就成为了文学审美的指导思想。战国末期,荀子在对诗歌和乐曲的评论中就运用了“中”的思想。他提出,“中”是符合礼义的,“礼”即礼法,“义”即仁义。该思想比起孔子以“无邪”诠释“中”,表达得更加直观具体。后来荀子说:“诗者,中声之所止”,也正是说诗歌须用“中声”控制,不要完全为诗情左右,超过了应有的度。而“乐之中和”,强调诗歌乐曲须让听者得到“中”之感悟与“乐”之美好,从而化为“无邪”。这里是强调诗乐对人的中和教化。
四、“兴、观、群、怨”学说和古代文学接受思想
《论语•阳货》中曾道:“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这句话本着“诗教”的目标,介绍了传统文学作品的美感用途、教化用途、政治教育用途、抒发感情用途和学习用途,是我国传统文学评论历史上使用最为广泛的文学解释之一,传达了儒家的文学接受思想,为之后的文学接受理论发展扎下了根基。“兴”就是“引譬连类”的意思,朱熹也将其称作“感发志意”。“引譬连类”的意思是“诗”能够让读者由此及彼,联系起许多事物;“感发志意”的意思是“诗”能够感染读者情绪与心智,举一反三。两者虽表达不同,但实际意义相同,总的来说,就是“诗”能够启发读者。包咸道:“兴,起也。”孔子道:“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而“观”,则是“观风俗盛衰”,即观察民情。[4]“群”乃“群居相切磋”,意思是互相切磋,研究诗词含义。“怨”是“怨刺上政”,即“诗”可以用于了解人民的“怨情”,知道他们痛恨什么,想要什么。[5]孔子“兴、观、群、怨”说强调对受众的引导,对传统文学接受思想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而这一学说的意义并不均衡,“兴、群”侧重于修善自身,其影响力较小;而“观、怨”强调了解社会,产生的影响较大。
五、“诗论”和古代“诗教”解《诗》
关于李学勤对《诗论》的探究,其中共有十二卷,原简达二十三卷。孔子《诗论》中对《诗》的评论包括以下三方面。第一是综述:“孔子曰,《诗》亡隐志,乐亡隐情,文亡隐言。”第二是分类解说:“《颂》,平德也,多言后,其乐安而迟,其歌引而渺,其思深而远,至矣。”三是揭露具体诗歌的主题,《诗论》中所有诗都引用自孔子语录。孔子对汉朝儒学诗歌教育起到的最为深远的影响,是将诗歌真正变成了政治教育的手段。所以,孔子的《诗论》是汉朝儒学诗歌教学思想的起源,也是其核心与理论根基。
六、结语
孔子的思想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历史上许多学者都着重探究他的政治哲学理论,而对其文学方面的学说却有所忽视。事实上,孔子是中国古代最有名的文学理论家,他的文学思想为我国古典文学论打下了扎实的根基,对后世的影响也极为深远。因此,我国古代文学的发展离不开孔子学说。虽然孔子的文学观具有一定功利性,使文学在一段时期内成了政治的工具,但总的来看,其功仍然远超于过。
作者:刘建盛 单位:辽宁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段玮婷.试论我国古代文学作品中的儒家思想[J].牡丹,2015(14):12-13.
[2]张树弘.孔子文学思想对现代教育的启示研究[J].芒种,2013(11):103-104.
[3]于新秋.关于孔子文学思想的几点思考[J].今日科苑,2010(04):142.
[4]赵玉敏.乐亡隐情:孔子乐论思想的文学意义[J].北方论丛,2011(04):6-10.
[5]王齐洲.“威仪”与“气志”:孔子《诗》教的人格取向[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01):114-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