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材传统文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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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材传统文化原则

一、语文教材要精选传统文化的内容。

传统文化的内容非常丰富,从诸子百家到宗教哲学,从中国戏剧到中国武术,从汉字文化到传统中医,从中国节日到中国建筑,从琴棋书画到饮食起居,从生老病死到衣冠服饰,从传统文学到地域文化,林林总总,无所不包。如果这些内容都要在语文教材里体现,那么语文教材就成了文化读本。即使专门编写一套传统文化的教材,也绝对是一套博大丰富的皇皇巨著。学生的语文课其他什么都不学习,初中三年、高中三年也未必能够学完,而且不容怀疑的是,我们的传统文化也绝不都是精华,并不都需要学习继承。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在阐明对待外国文化的态度时也告诉我们,对待传统文化同样应该“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否则就成了“因为原是羡慕这宅子的旧主人的,而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进卧室,大吸剩下的鸦片”的“废物”,而传统文化中,即使有些不是糟粕,也未必都适合中小学生学习。那么,应该怎么精选呢?我们觉得可从这几个方面来考虑:一是必须继承民族文化,有利于民族文化健康发展;二是对学生的成长能起到积极作用,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三是符合我们的社会和谐发展与精神文明建设所需;四是和语文学科的内容有紧密联系。

二、传统文化在语文教材中的呈现要渗透在语文学科的课程内容之中。

语文作为一门学科,必然有自身的课程目标,也有自身的课程内容。从某种意义上说,传统文化的学习本来就是语文课程内容的一部分;但从某种意义上说,传统文化又是和语文课程相对立的独立内容。从前者的立场看,传统文化是语文课程人文价值的一个方面。我们始终认为,语文课程的人文价值必须体现在工具价值或者说学科价值实现的过程之中。从后一个立场看,传统文化更应该渗透在语文课程内容之中,而不应该是独立于语文的“他者存在”,更不能是喧宾夺主的外侵式内容。传统文化内容在语文教材中最基本的渗透方式有两种:一是渗透在语文教材的各类文本内容和陈述性知识之中,二是渗透在程序性的知识和语文学习活动之中。我们以为后者更是重点。语文的基本学习活动是听说读写,除此还有许多综合性、实践性的探究学习活动。传统文化的学习渗透在这些学习活动之中,尤其能够达到相得益彰、一石数鸟的效果,不仅让学生学习了传统文化知识,还能够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和素养,而且能够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还可以培养学生积极的人生态度和优秀的道德情操。如果传统文化在语文教材中和语文课程内容两相隔离,很可能成为一种“文化说教”,其结果必然是两败俱伤。

三、传统文化在语文教材中的呈现从小学到高中应该为一种塔式分布。

传统文化在语文教材中的呈现,绝不是某一个年级或某一个年段的任务,而应该贯穿在整个中小学语文教材之中。按我们粗浅的看法,传统文化在中小学不同年段的呈现应该是一种塔式分布。所谓塔式分布,有两层意思。一是从量的角度看,应该小学为主,高中为次。这样安排的原因在于,传统文化的熏陶和学习越早越能够沁入人的精神和灵魂,并内化为人的一种素养,影响人的行为。对于高中生,因为传统文化的底子已经具备,则应该注意培养他们广阔的视野,引导他们了解、认识、接受一些外国文化。这种塔式分布,二是指从小学到高中可以不断提高学习传统文化的难度。传统文化的内容可以在小学语文教材中占相对较大的比重,但一些理解和接受难度较大的内容则应该等到高中,学生具备了较强的认识能力和分辨能力之后再行学习,这样才能有比较好的效果。

作者:黄厚江 单位:江苏省苏州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