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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研经费监管机制优化路径分析
摘要:科研经费使用不端及腐败问题多发,外部监管作用受限,内部监管存在碎片化、信息不共享、责任不明确、惩处偏宽松、课题组监管意识不强等问题,而行政主导资源配置等科研管理体制方面的不足更在根源上诱发经费滥用。因此,以刚性惩处为前提、推进科研管理体制改革、构建整体性监管、强化教育引导是健全高校科研经费监管机制的主要路径。
关键词:高校科研经费;监管机制;经费管理方式
高校作为国家科研主力军之一,伴随经费大幅增加,高校科研经费使用腐败问题频频发生。科研经费使用腐败问题不但直接造成经济损失,腐蚀科学精神、校园风气,而且对学生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妨碍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校科研经费监管问题已引起学界的关注。研究人员从不同角度,指出全额预算管理、经费下拨方式、报销制度等与科研规律不相符[1],顶层制度供给不足、监管滞后于科研增长、智力劳动的补偿不足,行政管理主导科研资源配置使搞研究变成弄资源[2]等科研经费使用乱象成因,并指出通过健全制度、改进预算、加大监督、实施经费公开等监管对策。本文对高校科研经费使用监管现状与经费使用乱象产生的内在逻辑联系进行分析,探寻对策路径,以期对健全高校科研监管机制有所助益。
一、高校科研经费使用现有监管机制
高校科研管理是高校内外管理部门以及人员配置科研人、财、物等要素、安排科研事务,从而达到科研目标的过程。所谓监管,即监督管理,与一般的管理实践比较,它更注重的是控制和纠偏。从立项开始,科研经费监管就贯穿科研项目整个生命周期,也是实现科研目标的重要手段。高校科研经费监管机制指高校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管机构、监管手段、运行方式以及相互关系,包括监管运行的内在结构、功能与作用。
(一)外部对高校科研经费的监管
高校科研经费外部监管主要采取顶层制度设计、竞争性招标(预算控制)、中期抽查、科研项目审计和合同监管等方式。第一,顶层设计越来越注重双向激励,即将放权、监管、服务相结合。一方面,简政放权,扩大高校在科研项目资金、差旅会议、基本建设、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等方面的管理权限。另一方面,强化过程与事后监管,对违法违纪问题加大查处。一些地方政府科技管理部门也对科研经费使用进行大胆改革,强化科研项目立项和验收环节的管理,而将项目实施过程和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顶层设计为高校内部监管提供制度依据。第二,竞争性招标(预算控制)成为有力的监管工具。2002年,国务院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在科研项目立项中全面推行课题制。虽然2015年国务院宣布该文件失效,但课题(项目)制已然成为我国科研运行和管理的基本形式。课题招标立项模式引入部分市场竞争机制,提升科研资源配置效益。课题招标使申报人必须合理制定预算,并控制科研经费支出,从而在投标竞争中胜出。获得项目后,课题负责人须按照预算要求管理经费支出,不能背离预算。预算成为科研管理机构监管的支出依据。第三,中期抽查、科研经费审计、专项检查的监管作用不断加大。近年来,各级政府科研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管不断加强。科技部、教育部等部门开展巡视、抽查和专项治理,查处了大量科研经费案件,起到了震慑作用。各级审计部门加大对科研经费的审计,并移送大量问题和案件线索。立项单位在课题结题时要求科研人员提供经费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这些监管措施都有利于遏制科研经费使用的乱象。第四,合同监管。对横向课题来说,委托单位通过订立合同,保障合同实行来施加监管。委托单位根据合同实施情况,以控制资金拨付来保障结果产出,但对经费具体使用支出关注不多。
加强国土资源行政监督机制构建
作者:冯培丽
前不久,国务院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专门提到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和房屋征收征用中侵害群众权益的问题。对此,他指出了两方面根本原因,其一就是监督不到位和力度不够,导致对权力缺乏有力约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监督是关键。”当前,厘清国土资源行政监督相关各方的职责,理顺其关系,发挥国土资源领域行政监管的整体效能,构建有序监管、合力监管的监管格局,已成为当务之急。
现状——
外部监督力度大并持续加大,内部监督体制创新填补监管空白行政监督是现代政治和行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行政管理的重要环节。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由行政机关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两个体系有机组合构成。外部监督体系,主要包括政党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监督、社会团体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六个方面。内部监督体系,主要包括政府机关内部的一般监督和专门监督。国土资源行政管理实现现代化,必须加强行政监督体系建设。国土资源领域行政监督力量的构成,既有行政监督的共同性,又有自身的独特性,主要特点是:
一是外部监督力度大并持续加大。从2005年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提出要规范和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2009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列入专项治理范围,到2010年8月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启动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进行“两整治一改革”(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整治,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国土资源领域的反腐倡廉工作力度持续加大。从这几年查办的案件来看,成效非常明显。
二是内部监督体制创新填补监管空白。党中央、国务院果断决策,大力改革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加强对国土资源管理领域的内部监管。国土资源管理领域各有关部门(包括国土资源部门),不仅要受到来自本部门上下层级之间的一般监督和来自行政监察和审计部门的专门监督,还增加了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专门监督。在2004年全国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中,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革:一是实行省以下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垂直管理;二是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2006年7月13日,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正式设立。这一重大制度变革的诉求,一方面是强化国土资源部门的行业指导和层级监管,另一方面强化土地督察机构对省级政府土地管理的监督,以加强中央对各地土地的管理和监督,促使垂直管理后的国土资源部门管理向领域共管的模式转变。近5年来的实践表明,这项制度对于促进土地宏观调控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政策落实,具有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问题——
电力系统财务风险的防控
一、电力企业财务风险的影响因素
1.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加
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不仅受企业内部条件的制约,还受到企业外部环境的影响。这些外部环境包括国家的政治经济政策、法律法规、社会环境、市场的竞争环境等。这些因素的变动可能对企业的理财活动带来机遇与挑战。在市场多元化和经济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发展的今天,以老国有企业自居的电力企业在市场的开放性竞争中欠缺竞争优势,成为了改革制度深入发展的首要冲击对象,而这无疑给了电力企业致命的打击。
2.财务决策缺乏科学依据
经营管理者的财务决策决定着企业日常的和重大的财务活动,对企业的财务运作会产生直接性的影响。目前,由于电力企业市场竞争意识的缺乏、信息不对称、经营管理者的专业素质欠缺以及企业内部决策制度的落后等,导致企业的许多重大性财务决策经常出现战略性的失误。固定资产的建设和投资缺乏全局性和战略性的统筹规划、投资短视,追求短期效益、账面资产价值与实际资产效用不对称、市场信息闭塞、渠道缺乏等弊病长期存在并越积越深,给企业实际的财务运营造成了沉重负担,严重影响了企业今后的发展。
3.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
企业内部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是企业财务工作的执行标准和监督体系,直接决定了企业财务运作的效率。内部监管制度必须是在坚持行业执行标准的前提下,结合企业自身实际而形成的一套有利于企业财务有序运行的制度,制度中除了规定日常财务运行程序、方式外,还应当制定出一套财务监管体系,以便随时监督管理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测财务运行效果,以及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等,保证企业财务运行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风险防范措施思考
摘要: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财务风险问题的不断增多,财务风险管理成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问题之一,国有企业要确保资金安全、确保自身的有序发展,需要对现阶段财务风险存在的问题予以重视,并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本文通过对国有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为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风险防范提供相应意见。
关键词: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国有企业财务风险;财务管理风险防范
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形态的不断变化,融资渠道的拓展为企业提供了更多机会,同时财务风险也不断增加,而在国有企业,由于企业性质原因,还存在融资渠道受限,资金管控力度不足等问题,由于财务风险防范意识不足,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造成国有企业在风险防范方面能力较为薄弱,要改善这种状况,提高国有企业自身风险防范能力,需要从多方面进行研究与探讨。
1国有企业财务管理风险主要问题
1.1缺乏对风险管理的正确认识、防范力度不够
风险管理是确保国有企业财务安全的重要手段,通过进行风险管理,能够及时发现企业各项事务中存在的财务风险问题,并及时进行解决,进而对潜在财务风险起到防范作用[1]。但现阶段国有企业普遍存在对风险管理认识不足以及防范力度不够等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高速公共治理监管创新
本文作者:徐海成 王萌 洪成文
高速公路是现代经济社会重要的基础设施,自我国大陆第一条高速公路——沪嘉高速公路通车至今20多年的时间里,高速公路给我国带来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远远超出了交通运输行业本身。然而随着高速公路的不断发展,我国高速公路在发展过程中逐渐显现政府规制失灵问题。为了保证高速公路又好又快发展,监管体制及机制改革势在必行。
一、高速公路政府规制失灵的表现
目前,对于高速公路,我国实行的是政府规制模式,该模式自“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收费政策实施至今为我国高速公路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支持。但随着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投资主体和管理模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于历史原因及制度体制不完善,政府在履行规制责任,实现公共利益的过程中,往往偏离公共利益的目标,产生政府规制失灵。
1.规制过度
我国的政府规制与西方国家的政府规制存在很大区别。西方国家规制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市场失灵,而我国的政府规制带有更多强制性的色彩。在经济体制运行过程中,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无所不管的惯性现象依然存在。具体到高速公路,规制主体包括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以及公安部门。在一个行政区域内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现象严重。规制内容包括市场进入规制、市场结构规制、收费标准规制、投融资规制、服务质量规制等方面。高速公路规制主体与规制内容都过于庞杂,抑制了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
2.规制缺位
网络安全工作顶层设计研究
当前,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已经逐渐被接受,网络安全相关产业进入一个黄金发展阶段,各行业都在加强网络安全工作投入,上线各种安全设备和系统,提高应对各种安全威胁的能力。各行业在网络安全领域“大干快上”的同时,都非常注重网络安全顶层设计,以指导各领域网络安全工作的开展,光大银行也不例外,在2006年、2008年、2013年分别请BCG、德勤、毕马威设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相关规划。目前,光大银行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内涵和外延都较之几年前发生巨大变化,网络安全顶层设计也是呼之欲出。本文将围绕当前安全形势背景、顶层设计方向、顶层设计框架方面进行论述。(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后,行业内将原有的信息安全、网络与信息安全等称谓逐渐改为“网络安全”,本文以下内容均采用“网络安全”一词。)
一、网络安全顶层规划的内外部因素分析
1.网络安全已经上升到国家安全层面,安全监管力度空前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在2017年6月1日正式实施,以及等级保护2.0标准、个人信息保护规范、国家关键基础设施保护条例等一系列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出台,指示的“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要求得到贯彻。网络安全合规是企业必须重视的重要工作内容。
2.新技术广泛应用带来网络安全管理挑战
当前,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已在银行业广泛应用,其在提升业务竞争力的同时,也给银行网络安全保卫工作带来新的挑战。网络安全管理的对象、技术和范围都发生很大变化,等保2.0标准中专门增加了云计算、移动、大数据等方面的安全保护要求,对业务规模较大、IT应用程度较高的银行而言,网络安全复杂度和工作量成倍增长。
3.外部网络攻击模式发生巨大变化
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思考
一、国际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实践
(一)合规风险管理框架与要素
合规风险管理框架需要强调合规程序,即明确制定内外部风险驱动因素下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监管规则库及其变动管理、政策管理、风险评估、合规监控、合规风险测试、关键风险测量、风险与问题管理以及管制与报告等内容,突出合规风险防范的第一责任在业务条线;同时,明确合规文化、合规责任、外部监管规则及其变更管理、合规政策、合规程序、管制及组织、监控与测试、问题与整改、升级与报告等要素,并建立适当的业务控制和业务流程,防范合规风险。国际先进银行均设置合规官负责合规管理工作,管理合规风险及相关事务。在一些国际性银行,就合规管理工作设置了总部合规(GlobalCom-pliance)、业务合规(BusinessCompliance)、企业合规(EnterpriseCompliance)等部门,在全球范围,负责识别和缓释合规风险,升级报告风险问题,并提供持续客观的合规性监管。其中,总部合规负责制定境内外标准政策,对境内外合规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业务合规负责各业务条线的合规标准制定与执行监督;企业合规负责跨条线、跨产品、跨服务、跨司法管辖权的合规监督管理,如反洗钱、营业执照登记等。
(二)合规风险监控、测试与报告
在合规监控和测试方面,业务合规和企业(跨条线)合规部门的职责主要包括:制定和维护合规监控和测试计划;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决定合规监控和测试的范围和频率;独立进行合规监控和测试;根据合规监控和测试的结果,判断控制合规风险措施的有效性,识别风险和存在的问题;将结果信息传递给银行的股东;修改合规监控和测试计划;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等。总部合规的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健全合规监控和测试的相关规章,并监督执行;指导条线和跨条线合规部门的合规监控和测试;统筹所有的监控和测试工作;明确报告路线,并定期集中报告结果等。银行的合规监控和测试是符合性测试,判断是否符合制度规定,对事项本身的风险并不作评估。同时,银行应在董事会层面设置审计委员会、风险委员会等管理合规事项;在管理层层面设置合规委员会,管理合规事项;同时,建立合规管理报告路线,由部门通过委员会进行部际交流沟通,并视事件的性质与残余风险情况,逐级报告。
(三)合规管理系统支持
银行应注重科技手段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一是建立全球监管规则管理系统,收集和相关监管规则,对监管规则变动进行及时跟踪,并建立应对机制。二是建立规章制度合规性审查机制,并通过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三是对规章制度进行分类管理和重检机制。四是开发合规监控系统,进行自动化的合规监测等。
公司盈余管理问题探析
〔内容提要〕在经济市场的大背景下,上市公司越来越关注会计信息质量,以方便公司进行盈余管理。公司盈余管理问题一直被社会和公众所关注,而现在许多ST公司为了规避退市风险,通过粉饰其财务指标、运用盈余管理来美化财务报告,使公司管理层作出不客观的决策,进而降低了投资效率,阻碍公司的良性发展。随着政府监管部门的严厉打击与控制,越来越多的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水平也在“水涨船高”,这无疑于加大了监管部门的监管难度。因此,对盈余管理问题进行研究,大到监管部门、中到企业自身、小到投资决策者都有着研究意义。
〔关键词〕ST公司;盈余管理;投资决策
一、ST公司盈余管理概念与理论
(一)基本概念
1.ST公司。ST公司是指沪深证券交易所在1998年4月22日宣布,根据1998年实施的股票上市规则,将对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2.盈余管理。盈余管理主要是指公司管理者在不违背企业会计准则下,对公司的经营利润进行调整,使公司的利益达到最大化。本文认为,虽然盈余管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但是缺乏一定的合理性。
(二)ST公司盈余管理的特点
1.调节幅度较大。为了实现企业的目标,公司将会在特定时期内进行盈余管理,使数字更加美观、利润更加合理。ST公司面临退市的风险,需要在短时间内对净利润进行美化,如果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实现扭亏为盈就会失去上市资格。而在较短时间内提高企业运营能力非常困难,因此ST公司通过盈佘管理手段虚增企业利润,这意味着调节财务数据的幅度也较大。2.识别难度较小。在经济市场上,盈余管理被诸多上市公司所使用,但没有退市压力的公司调节幅度相对较小,难以被发现。而ST公司不仅被监管部门严格监管,而且在外部审计时也格外小心。其通常在一定时期内进行幅度很大的财务数据调整,通过查阅ST公司近几年的财务数据和利润构成就可以看出异端,识别难度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