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土壤污染现状调查与环境保护探析
【摘要】本文首先介绍了土壤污染的基本概念,然后分析了目前我国土壤污染的现状及引起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有效防治土壤污染的措施。
【关键词】土壤污染;现状;原因;防治措施
1我国当前土壤污染来源
随着我国人口的增加及经济的飞速发展,土壤安全问题事态严重。据统计,我国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壤面积已达两万之多。其中污染源包括田地块内土壤和水体中遗留的污染物,即:土壤中的砷含量一度升高的各种杀虫剂的使用及硫化矿产的开采、厂矿冶炼排放废水、汽车尾气等。对地下水的影响,地下水可能存在污染的(如存在迁移性较强的六价铬、氯代烃、苯系物、石油烃等污染物,或地下水埋深较浅)在不影响生产安全的情况下,地下水采样点应设置在疑似污染区,并尽可能接近疑似污染源)如生产设施、储罐、污染泄漏点等),调查土壤和地下水。通过调查获取信息,土层性质、地下水埋深、饱和带渗透性等迁移途径相关信息项,通过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中分析获取。综合地块生产经营活动时间、地表覆盖、地面硬化或防治的具体时间来综合分析判定。
2防治土壤污染的措施
通过专业全球定位系统,对使用企业用地调查信息空间定位,开展同步质量检查。对敏感受体,如居民区、幼儿园、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控制在一千米范围内。控制和消除土壤污染源,加强对工业“三废”的治理。对废品资源的综合循环利用及不能综合回收利用的“三废”,一定要经过净化处理后再排放。通过对土壤的环境监测,确定环境质量及其变化趋势。其监测内容包括布点采样、样品制备、质量评价等技术。施加土壤改良剂,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其净化能力。可通过砂土掺黏土来降低土壤中污染物的活性或者分离和培养各种新的微生物,提高生物降解净化土壤的能力,平衡土壤酸碱度。工程治理:利用物理(机械)、物理化学原理治理污染土壤,但投资大,适于小面积重度污染区。企业在发现土壤污染过后,便将工厂迁离了该地,或者将污染整改成无污染企业,这样在具体调查过程中,便很难确定污染的“主体”也很难扼制住相关的污染企业对于土壤的破坏。对此,对于已经污染的土壤企业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治理和修复,并且通过环保部门的检查与通力合作,而对于一些已经转移的企业要进行责任追究,并要求从自身的建设费用当中抽出一些作为土壤管理的土壤修复费用,并且在对于土壤污染的问责上必须要明确主体,做到谁污染,谁负责。加强立法与执法[1],通过调查措清我国土壤污染总体状况的基础上,制定我国土壤污染防止和治理的战略、对策。
3土壤的环境监测
储备地块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监理的实践
摘要:阐述了我国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监理现状,以苏州储备地块为例,分析了其土壤污染防治项目以环境监理为主,以工程监理为辅,由环境检测单位提供独立监测服务的监理模式的实践特点,以及环境监理、工程监理和环境监测各环节的实施要点。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在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监理全覆盖,夯实监理的安全监管责任,以及将环境监理与工程监理有机结合,形成一套有针对性的行业监理规范等建议。
关键词: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环境监理;工程监理;储备地块;苏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其配套细则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基本建立了土壤污染防治法治框架[1-2]。随着“十四五”和“双碳模式”的来临,土壤污染防治需求将进一步释放[3-6]。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具有专业性强、技术复杂多变、风险性高的特点[7],其系统性管理体系仍在探索发展中[8-9]。监理可以对整个项目进行组织协调和控制,更好地实现项目整体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目的,具有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正性的特性[10],在土壤污染防治项目中尤为重要。今以苏州市储备地块为例,探讨在土壤污染防治项目中需要关注的监理要点和实践特点,为进一步完善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监管体系提供参考。
1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监理现状
土壤污染防治项目不同于一般的建设工程项目,除了具备工程建设的特征之外,还有消除环境健康风险的属性[8]。深入项目主体的专业监理,对项目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把控,是确保治理质量、防治二次污染,以及实现治理修复安全、进度控制和投资目标的最直接有效的手段[11-14],同时也对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监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目前建设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人员往往不具备全面的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能[15-17]。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起步较晚,目前尚无统一的监理规范[8]。江苏等多地[18-22]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地方性的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环境监理规范,虽然涉及环境监理的职责、程序、方法和制度等方面,但仍然缺少对项目整体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管理、治理(施工)合同管理等的明确要求。在土壤污染防治项目中,多采用工程和环境双监理制度,以期达到监理全覆盖的目的。然而,由于缺少相关规范性文件,容易出现双监理之间推诿扯皮的现象,不利于项目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今基于苏州储备地块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监理模式的实践,分析其监理工作的实施要点,探讨其创新模式,具有一定的工程应用价值。
2苏州储备地块监理模式
自2011年以来,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在对已收储污染地块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的工作中,从最初特种油品厂地块仅委托单一工程监理,到安利化工厂地块引入工程和环境双监理,再到塑料厂地块同时委托工程监理、环境监理和环境检测单位,逐步形成了以环境监理为主,以工程监理为辅,由环境检测单位提供独立监测服务的监理模式。凡涉及场地平整、大型土石方工程、止水帷幕、钢板桩、围墙、边坡支护等工程建设的监理工作均由工程监理参照建设项目相关要求实施;地块内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工程的全过程监理工作由环境监理负责实施,包括且不限于原位热脱附、异位热脱附、固化稳定化、水泥窑协同处置、地下水抽出处理、废水废气噪声处置、检验验收、临时设施设备、密闭大棚建设及二次污染防控等;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环境监测工作均由环境监理联系检测单位,由其独立开展样品采集和实验室检测分析。针对苏州储备地块实施的监理模式分别从污染治理和工程建设两个方面,对修复(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治理(施工)合同履约等进行全方位、系统性的管理。特别是环境监理,以计量支付权为抓手,在提供专业化环境保护咨询服务的同时,还有力敦促各参建单位切实落实在治理修复工程全过程中的二次污染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保障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各项目标的顺利达成。
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求,巩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成果,进一步摸清污染源分布及污染现状,彻底整治解决污染存量问题,严控新增污染,压实各级责任,构建长效机制,依据《全省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冀生态环保委〔2020〕1号)及《全市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石生态环保委〔2020〕1号)、《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确保全镇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统筹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环境要素,坚持全域覆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责任、务求实效,组织全镇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网格化环境监管力量,按照统一排查标准和治理原则,对固定污染源、移动污染源、坑塘沟渠污染、“散乱污”企业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切实摸清污染底数,落实整治责任,加大治理力度,解决存量污染,消除风险隐患,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进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
二、排查整治内容
(一)涉水污染源
涉水工业企业。以村为单位,重点排查精细化工、化学制药、原料药制造、染料及中间体制造、化纤、农药制造、化肥、纺织印染、污水处理、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食品加工等涉水排放重点行业企业的废水排放量、排放标准、排水去向等,核查是否存在无环评手续、无证排污、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或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以及利用渗井、渗坑、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非法排污、恶意排污问题。(责任站所:环保所。村级负责人:各村书记,包村干部)
农村生活污水。以村为单位,重点排查村庄生活污水是否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是否存在污染农村环境问题。各村是否按照要求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管控,污水经无害化处理后是否优先就地就近就农进行资源化利用。(责任站所:农业办、环保所。村级负责人:各村书记,包村干部)
供销社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市供销社以深化供销综合改革为契机,充分发挥供销体制、机制优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会议、文件精神,采取四项措施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主动将环保工作纳入供销综合改革相关工作
结合供销社综合改革相关工作要求,将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完成情况纳入检验供销综合改革成功与否标准之一,目前拟定的《市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提出“支持社属农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企业积极参与土壤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该项补助资金占补助专项资金的30%。”
二、在系统内全面开展“供销+创新+环境保护”行动,落实《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
依据“供销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规范管理”的原则,制订了“供销+创新+环境保护”行动计划,下发各县(区)供销社。在全市供销系统内明确:至2018年3月底前各县(区)组建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或成立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全面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工作;2018年7月底前新建或规范提升再生资源回收网点100个。
三、及时召开系统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推进会,落实《空气质量突出问题整改推进总体方案》
市供销社联合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召集全市六县两区供销社分管安全和业务的副主任和9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公司,紧急召开了供销系统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推进会。会上,组织学习《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并传达了市环保委办关于总体方案整改工作文件精神,市烟花爆竹流通协会负责人、烟花爆竹批发公司作了表态发言。会议明确要求:一是各县(区)供销社要配合当地公安和安监部门加强对烟花爆竹企业的管理;二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和环保工作重要性认识;三是要制订措施,突出重点,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供销社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市供销社以深化供销综合改革为契机,充分发挥供销体制、机制优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会议、文件精神,采取四项措施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主动将环保工作纳入供销综合改革相关工作
结合供销社综合改革相关工作要求,将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完成情况纳入检验供销综合改革成功与否标准之一,目前拟定的《市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提出“支持社属农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企业积极参与土壤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该项补助资金占补助专项资金的30%。”
二、在系统内全面开展“供销+创新+环境保护”行动,落实《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
依据“供销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规范管理”的原则,制订了“供销+创新+环境保护”行动计划,下发各县(区)供销社。在全市供销系统内明确:至2018年3月底前各县(区)组建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或成立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全面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工作;2018年7月底前新建或规范提升再生资源回收网点100个。
三、及时召开系统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推进会,落实《空气质量突出问题整改推进总体方案》
市供销社联合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召集全市六县两区供销社分管安全和业务的副主任和9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公司,紧急召开了供销系统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推进会。会上,组织学习《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并传达了市环保委办关于总体方案整改工作文件精神,市烟花爆竹流通协会负责人、烟花爆竹批发公司作了表态发言。会议明确要求:一是各县(区)供销社要配合当地公安和安监部门加强对烟花爆竹企业的管理;二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和环保工作重要性认识;三是要制订措施,突出重点,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全县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之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验收之年,也是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对工作重要要求,扎实做好2020年全县生态环境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和省“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保持战略定力,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立足中心大局,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深化“放管服”改革,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等“八大标志性战役26个专项行动”,,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达到上级要求的不高于36ug/m3标准,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2%。
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县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持续改善,I-III类水比例达到100%。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得到保障。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和两个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100%。
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确保不出现土壤污染事故。
生态环境局终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市局的关心关怀和正确领导下,余干生态环境局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短板,全力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大力推进八大标志性战役、实施30个专项行动,统筹协调了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为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做好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文章做出了最大的努力。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持续稳步改善,全县PM2.5年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为96.9%。
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1、水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完成了备用水源地木溪水库保护区报批和矢量数据制定。二是开展了乡镇级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全县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进行了划定报批。三是签订了布袋闸断面、余干黄湾村断面信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的协议。四是开展我县境内信江及其主要支流、鄱阳湖余干湖区入河排污口污染物排放状况排查。
2、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对我县建成区内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进行了现场摸查,并对7家企业进行了整改。二是对辖区内工业炉窑进行核查,对2家燃煤炉窑使用单位下达限时整改要求。三是积极响应上级要求,主动申请第三批绿色低碳县试点。四是在城区范围内排查建筑工地、道路改造、露天堆场、渣土运输车辆、餐饮企业、露天烧烤、燃煤锅炉等,并建立台账,结合环评,掌握各类污染源治理措施运行情况。五是全面宣传和大力推进非移动道路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六是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管,对我县两家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七是认真落实秸秆露天禁烧管控工作,进一步完善乡、村、组三级管理网格,明确网格管理责任人。同时,余干生态环境局、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高密度巡查。
3、土壤污染防治。一是对涉重企业环境管理台账、全口径重点行业企业清单进行了全面核实梳理,确保完成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点污染物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0%的目标。二是全面完成7个自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三是对已录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的地块开展排查工作。四是对涉危企业加强监管,督促10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年度申报登记及管理计划的备案(含网上申报登记)。五是督促2家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单位制定了土壤自行监测方案和土壤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并开展土壤自行监测,监测结果已向社会公开。
4、开展辐射安全管理。一是督促协助辖区内13家医院(卫生院)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到期延续换证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助4家医院(卫生院)进行了核销。二是对辖区内15家涉射线装置使用单位进行例行现场检查,建立台账,并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要求整改。三是对电力、通讯行业电磁辐射安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环保局工作总结
2019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建设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生态环境工作要求,聚焦空气、水体、土壤、噪声污染等领域的关键问题开展工作。现将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一)大气环境质量方面。1-10月,我县优良天数为276天较去年同期275天,同比上升0.4%;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2%较去年同期93.2%,同比下降1.3%;细颗粒物PM2.5均值为26ug/m3较去年同期32ug/m3,同比下降18.8%;颗粒物PM10均值为49ug/m3较去年同期54ug/m3同比下降9.3%。各项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Ⅱ级标准要求。
(二)水环境环境质量方面。全县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省控断面(吊鱼、洋湖水厂、大石口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县界东河、洪源入昌江、三龙入园区、南河入珠山、南河源头等断面的水质优良率均为100%。
(三)声环境质量方面。县城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值为57.7dB(A),夜间平均值为447dB(A),对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标准划定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83.33%,夜间达标率为100%,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四)土壤污染防治有序推进。根据江西省环境监测数据公示显示,区域土壤背景值等元素均优于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和江西省的平均值。全县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均得到规范处置或综合利用。
(五)生态环境状况持续优化。生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EI)继续保持优级,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81.4%以上,7个自然保护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达83%,水土保持综合防治面积47910公顷。新增省级生态村4个,累计达4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