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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土地管理与规划的对策
[摘要]目前城乡规划工作以土地管理政策为主,土地管理政策依赖于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二者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在实际建设工作中,要根据土地利用条件和建设目标确定土地使用价值,切实推进城乡规划进程。随着土地规划管理和城乡规划的不断发展和发展,始终贯彻落实土地管理的战略方针,始终把实现土地规划管理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当前工作的指导方针。尽可能实现城乡建设一体化。在我国发展面临新形势的情况下,立即改变当前对土地利用的误解,尽可能减少土地资源浪费,制定有效的土地管理改革措施,有效保障城乡建设。
[关键词]土地管理;规划;措施
引言
必须用科学的方法管理和调节土地资源,实现国家的健康发展和长治久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土地管理和规划的重要作用。要建立较为完善的土地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规范土地管理,改革创新现有土地管理制度。此外,要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以最少的土地实现产品生产的最大化,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实现人民和国家更大的利益。做好土地资源的规划和管理,可以更好地化解人与耕地的矛盾,促进城镇化建设,促进人民经济稳定发展。
1城乡规划与土地规划及管理
城乡规划学主要是指在当地政府的主动权下,设计并安排对当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实现城乡空间的合理配置,包括自然和人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城市市场的挖掘。实现农产品的价值,推动城市化经济与农村经济社会生态的均衡发展,对于减轻农业经济负担有着重大作用。农村土地计划是城乡建设计划的主体部分,主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的引导下,是指国家按照当地精益发展规划的客观要求和具体原则,确定国土资源使用计划内容和方法的主要步骤。而国土管理制度则是指国家为调整国土利益,指导和监督管理国土开发管理,为保障和合理使用国土资源所实行的综合管理、宏观经济、立法和科技等政策。一般包括土地法制定、土地资源调查统计、权属管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和土地使用管理。土地规划是土地管理的主要部门,是有效信息管理城市土地利用的主要通过技术手段,因此做好国土管理工作在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非常关键。国土资源本身也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对城乡规划建设的开展作用重大。此外,通过高效管理运用国土资源,还可以为城乡规划建设工作创造有利空气与各种资源,进一步优化城乡规划建设规划,促进城乡规划建设的发展。为人们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
2做好土地规划
土地管理中测绘工程发展现状
摘要: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土地资源管理工作也越来越得到重视,在土地资源的管理中应用测绘技术,很好地掌握土地资源的各种信息,为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及规范化管理提供数据支撑,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我国土地资源的高效应用与发展。
关键词:测绘工程;土地管理;利用;分析
在土地管理与利用工作中,对土地进行详细的测绘是其开发利用的基础,是开展后续工作的重要保障。通过对土地测绘技术进行高效的使用,能够在最大程度上掌握土地信息,从而能够从全局出发,对土地资源进行综合规划,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将测绘技术应用到土地资源的测量与应用中,利用现代化的信息化技术,能够最大程度上降低土地资源测量中的人力物力投入,提高测量工作效率,同时,将土地资源信息转化为大数据,利用现代化大数据分析等技术,为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提供决策支持,从而更为有效的提升土地资源利用率,促进我国土地资源的综合发展。
1土地资源测绘及应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土地资源测绘不细致,测绘数据无法指导应用
通过对现有的土地资源测绘数据进行分析,以及对土地资源测绘数据的需求进行分析发现,现有的土地资源测绘数据无法满足应用需求,测绘数据不详细,存在很多数据的缺失等现象,从而导致测绘数据影响土地资源的规划与应用,制约着我国土地资源的高效应用。
1.2主管部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制约着土地资源测绘工作的开展
土地生态质量调研与评估
1前言
土地生态质量(LandEcologicalQuality)指在生态系统范围内,维持生物的生产力、保护环境质量以及促进动植物及人类健康和居住,以及保护改善大气、水等生态环境问题的能力。是土地质量内涵的重要组成,与土地的自然质量、社会经济属性共同构成土地的价值和质量。随经济和文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和土地生态质量。目前,国土资源部已基本完成全国范围的农用地分等,它是在土地自然质量基础上综合考虑生产条件、土地利用和经济水平而进行土地质量分等定级,向土地数量-质量并重管理迈进了重要一步。根据国务院以及总理对未来国土资源管理提出了“数量、质量(生态)并重管理”的要求,土地生态质量调查上升到国家层面和高度。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开展了土地生态质量调查工作,选择慈溪市为试点之一,通过调查探索土地数量和质量-生态并重的精细化管理方法技术,为新世纪的土地质量调查和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2方法和材料
慈溪市土地生态质量调查对象为土壤、灌溉水、大气沉降物和农产品,2007~2009年开展调查,内容以土壤地球化学调查为主,灌溉水、大气、农产品质量和土地自然特征、生产环境调查为辅,其中土壤地球化学调查精度为1?5万,样品4件/km2,分析测试全量27项、有效态15项、有机污染物2项。进行了土壤养分、环境质量、土壤污染程度、灌溉水质量、农产品安全、富硒土地资源等评价,按中国地质调查局《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技术要求》(DD2008-06)进行了土地质量地土地生态质量调查和评估———以慈溪市为例刘军保陈智渊潘卫丰谢少娟(浙江省地质调查院,浙江杭州311203)摘要:土壤、大气、水和农产品是土地生态质量的基础组成,通过慈溪市基本农田质量调查试点项目的开展,以土壤地球化学评估为基础开展的大气、水、农产品综合评估,实现了土地生态质量评价,为国土资源特别是基本农田的数量、质量和生态管护并重的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关键词:土地生态质量;地球化学评估;大气;灌溉水;农产品质量InvestigationandEvaluationofLandEcologicalQuality———TheCixiCityLIUJun-bao,CHENZhi-yuan,PanWEI-feng,XIEShao-juan(ZhejiangInstituteofGeologicalSurvey,Xiaoshan311203,China)球化学评估,结合大气、水、农产品质量调查完成对慈溪土地生态质量的评估。
3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
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依据土地有益元素、有毒有害元素和有机污染物含量水平,及其对土地基本功能的影响程度而进行的土地质量级别评定。其内涵包括了土地基础肥力、环境和土壤健康质量评估。评估模型构建包括指标筛选、权重赋值、隶属函数模型建立、指数计算等内容。
3.1指标筛选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应用方向探析
[提要]本文结合新时代背景下土地资源管理领域发展趋势和笔者学习教学经历,参考河南城建学院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九年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尝试总结目前工科院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五大应用方向,以期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提供借鉴。
关键词: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新时代;工科;应用方向
一、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发展现状
土地资源管理涉及技术、自然、社会、经济、法律、生态等学科领域,具有跨学科、跨行业、跨区域的特性,有着极广阔的研究视野,它以管理决策为中心,以土地利用及协调土地利用中的人地关系为核心研究内容。1998年教育部将原经济学科中的“土地管理”和工学中的“土地规划与利用”合并成“土地资源管理”(学科代码110304,2019年变更为120404),作为二级学科隶属于管理学门类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可授管理学或工学学位。从此,全国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迅速发展,众多高校相继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截至2015年,全国有125所普通高校开设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教育,130所高校有硕士学位授予权,20所高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每年为社会输送近6,000~8,000名本科生、2,000~3,000名硕士生、150~200名博士生。由于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学科属性比较综合,国内各高校的办学背景也十分复杂,但综合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类:农林类院校是在原土壤学和土壤农化分析等专业基础上成立的,它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诞生背景非常相似;师范类院校是在原地理学专业的基础上成立的;理工类院校是在原测绘学专业的基础上成立的;综合类院校多数是在原有的人文社科基础上成立的。
二、河南城建学院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介绍
河南城建学院是一所以城建为特色的工科院校,土地资源管理本科专业是在1998年设立的测量与土地管理专科专业的基础上于2007年设立并于同年开始招生。该专业和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科学、遥感技术与应用等三个专业一并归属于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工科特色明显,毕业生授工学学位。该专业于2013年获批为校级特色专业,2014年获批为河南省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017年该教研室获批为“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是毕业生熟悉测量学、地理信息科学、资源学等学科相关理论和知识,具备测绘、国土规划、数据库建设等能力;能在规划、城建、测绘、交通、农业、地产等行业部门从事国土资源调查与评价、国土空间规划、土地整治工程设计、不动产登记及评估、土地征收及储备、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开设的主干课程有数字地形测量学、土地资源学、土地调查与评价、土地整治工程学、土地管理学、土地利用规划学、地籍管理、土地经济学、不动产估价、地图制图学、土地信息系统、空间数据库基础、空间分析、程序设计等。该专业目前已有9届毕业生共计462人,许多毕业生已成为相关企业和部门的业务骨干、中坚力量,取得很大成绩,为学校争得了荣誉。调查结果表明,近3年实习和用人单位对本专业毕业生的满意率为100%。
三、行业发展步入新时代
土地生态质量调研与评价
0引言
土地生态质量指在生态系统范围内,维持生物的生产力、保护环境质量、促进动植物及人类健康和居住,以及保护改善大气、水等生态环境问题的能力。是土地质量内涵的重要组成,与土地的自然质量、社会经济属性共同构成土地的价值和质量。随着经济和文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和土地生态质量。目前,国土资源部已基本完成全国范围的农用地分级,它是在土地自然质量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生产条件、土地利用和经济水平而进行土地质量分等定级(吴克宁等,2010),向土地数量-质量并重管理迈进了重要的一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开展了土地生态质量调查工作,选择慈溪市为试点之一,通过调查探索土地数量和质量-生态并重的精细化管理方法技术,为21世纪的土地质量调查和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1方法和材料
慈溪市土地生态质量调查对象为土壤、灌溉水、大气沉降物和农产品,2007年—2009年开展调查,内容以土壤地球化学调查为主,灌溉水、大气、农产品质量和土地自然特征、生产环境调查为辅,其中,土壤地球化学调查精度为1∶5万,样品4件/km2,分析测试全量27项、有效态15项、有机污染物2项(刘军保等,2010)。进行了土壤养分、环境质量、土壤污染程度、灌溉水质量、农产品安全、富硒土地资源等评价,按中国地质调查局《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技术要求》(DD2008-06)进行了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结合大气、水、农产品质量调查,完成了对慈溪土地生态质量的评估。
2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
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依据土地有益元素、有毒有害元素和有机污染物含量水平,及其对土地基本功能的影响程度而进行的土地质量级别评定。其内涵包括了土地基础肥力、环境和土壤健康质量评估。评估模型构建包括指标筛选、权重赋值、隶属函数模型建立、指数计算等内容。
2.1指标筛选
国内土地整理状况与完善
在不同国家,由于国情、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土地整理的内涵不尽一致,在我国,大多数采用的是国土部给出的土地整理的定义。土地整理是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通过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技术手段,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调整、改造、综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在不同时期,人们对土地的需求是不同的,随着土地供需状况的变化,人们对物质和文化生活要求也在随之发生相应改变,土地整理应运而生。 一、我国土地整理发展状况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展土地整理的国家之一,土地整理的历史渊源流传,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066年西周时期的井田制。但是现代意义上的土地整理起步较晚,在1988年新颁布的《中华人土地管理法》才正式提出土地管理的概念。自此以后,土地整理也就越来越得到重视,国土资源部也相继批准了贵州遵义、河南巩义和四川遂宁等20个国家级土地整理示范区。在“十五”和“十一五”期间,土地整理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显著成效,通过项目队土地进行开发整理,新增了大量耕地,提高农用地质量并调整其结构和布局,基本实现了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促进了土地可持续利用。 二、国外土地发展情况 土地整理自16世纪中叶起源于德国,至今为止,荷兰、俄罗斯等国已经过多年的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国外土地整理的历史大体上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6世纪中叶—19世纪末。为了改变因土地私有和集成的分割使农地日渐细碎、零散的现状,促进农业的规模经营,使管理更加有效,采取了有组织、有规划地归并地块、调整权属,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形式,这一时期的土地整理可以成为简单的土地整理。第二阶段:20世纪初—50年代。围绕城市建设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新的城市规划,解决城市发展用地的问题,同时为基建建设提供土地,消除工程建设给土地带来的不利影响。这一时期的土地整理成为特定内容的土地整理。第三阶段:20世纪60年代以后至今,综合土地利用以促进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增加收入,缩小城乡差距,保护并改善生态环境。这一时期的土地整理可称为综合土地整理。 三,我国土地整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1、存在的问题 1.1制度落后,管理缺乏。目前,我国部门地区土地制度严重落后,很多土地整理的原则和方法并没有配备健全的法律法规,这就是一些地区农民承包的土地比较分散,无法顺利进行土地整理工作,从而制约土地整理工作的深入发展。而荷兰、联邦德国、原苏联等国在早期就已相继出台《荷兰土地整理条例》、《俄罗斯土地基本法》、《土地整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各国土地整理管理部门确定指导思想和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依据和保障。 1.2生态环境破坏严重,耕地能力下降。政府追究形象工程,把土地整理的标志性政绩放在最前边,只追求数量,劳民伤财。大量开垦新地以满足建设项目的需要,后期的养护却不到位,忽视了耕地质量、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土地生态效应等指标的要求,导致我国耕地的整体的生产能力的下降,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占补平衡”。 1.3政府行为的主导性。政府在土地整理过程中是起主导作用的。国家鼓励、政策支持、资金投入作为前提,政府制定的土地利用规划和专项规划作为依据,进行土地整理。在土地整理的过程中,会遇到阻碍个人产权关系的调整的问题,还有有关利益分配的问题。而政府不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制度,人民又缺乏参与土地整理项目的意识和主动性,这就使设计人员的不足无法被发现,从而得不到弥补,规划方案的可行性不高,设计不科学,在实施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阻碍,效果不理想,土地整理工作无法顺利进行下去。 2、对策分析 2.1形成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政府必须完善土地开发整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派遣相关执法人员去各个地区深入宣传和普及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做到执法必严、有法必究,从而使土地整理工作的开张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不断完善土地整理机制,更好保障人民的土地财产权利,促进经济发展。 2.2重视土地质童的提高和生态环境的保护。首先,要加强基础教育,提高我国国民对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同时也要加强科普宣传工作,保护生态环境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全体国民的共同努力。其次,在土地整理过程中,要把增加耕地面积数量和提高耕地质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结合起来,以提高耕地质量以及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应制定出相应的可操作的土地整理质量标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从立法、规划及措施等方面都要有明确的规定,使土地整理相关人员在实际操作中有条可依。 2.3积极推动土地整理公众参与。土地整理目标最终得以实现,公众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是关键,不可缺少的。有些国家进行土地整理必须经过一定百分比的居民同意才能被中央土地整理委员会受理。比如说荷兰,在项目区内必须有25%以上土地面积的居民同意,土地整理的项目才能继续下去。项目区内的居民有权对土地整理的项目进行初步审查,经过规划人员解释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并且反映到以后的土地整理的详细规划中。这种做法就使土地整理的项目有了广泛坚实的群众基础,减少了项目实施的阻力,提高了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在我国,公民只有被动接受政府执行部门的一系列措施,政府才是绝对的主导。土地整理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既然是在为人民做好事,就应该让人民积极参与,这样土地整理也就有了坚实的群众基础。有了公众的参与,政府可以了解各方面的情况,在项目运作中起到弥补技术研究的不足,项目研究更加完善,实施起来也更加顺利。 总之,我国的土地整理理论研究还不够深入,虽然但取得了十分明显的经济效益,但是法律法规还需健全和完善。只有切实解决土地整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才能使土地整理事业健康发展,造福于民。#p#分页标题#e#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问题及对策
摘要:土地整治是土地利用的前提,更是社会和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的必然选择。当前社会、经济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耕地保护面临严峻考验,加强土地整理工作可以进一步让我国的耕地总量始终保持动态的平衡,可以有效地保证我国在粮食方面的稳定、安全。此外,在为土地进行完善的、有效的、系统的整治工作后,可以使得土地达到更为理想的使用效果,优化土地利用的类型。例如在整治工作中可以进行土地平整工作,保证地块可以更为规则化,优化我国的农业用地的基本建设。而如何面对和解决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摆在面前的一道难题。
关键词:土地整治;耕地保护;地块
土地整治工作主要是在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我国政府部门对当前土地利用相关规划以及其他土地整治管理要求的相关用途展开工作,通过工程类以及生物类的方法和措施,对农用地、居民点和工矿废弃地以及还没有进行充分利用的土地予以综合性的管理整治,进而保证我国的耕地面积足够支撑国家的完全稳定,达到优化农村生产环境,改善生活条件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的效果[1]。土地整治分为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三种类型。在我国,土地整治项目由于起步晚,制度不健全,仍存在许多问题妨碍土地整治工作正常发展。本文将针对土地整治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1土地整治项目存在的问题
1.1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
1.1.1片面追求低价中标
土地整治项目中投标人为了中标,投标人故意压低投标价格,甚至想尽各种手段围标串标、恶意低价中标,甚至招标机构在招标过程中控制中标结果。从而导致投标人中标后,很有可能偷工减料,以牺牲工程质量来降低工程成本,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给项目业主带来很大的风险,或投标人低价中标后,与项目区部分村民串通,要求业主进行设计变更,删除施工难度大、利润薄单项工程,造成土地整治效果和投资的效益降低,甚至可能出现群众上访事件。这种低价中标的方式不仅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障,而且严重影响了整个市场的秩序。
化石产地土地复垦问题
1.古生物化石产地土地复垦的重要性及其特点 1.1化石产地土地复垦的重要性 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利用状态的活动。通常所说的“土地复垦”多指“矿区土地复垦”,古生物化石产地的土地复垦虽鲜有提及,但其必要性和重要性不容忽视。古生物化石发掘过程中和发掘后对化石产地的土地资源及其周边地区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主要由以下三个过程引起:一是发掘活动对土地的直接破坏,如化石发掘要剥离化石层上覆盖的土层和岩石层,从而引起土地和植被的破坏;二是发掘过程中的废弃物需要大面积的堆置场地,从而导致对土地过量的占用和对堆置场原有生态系统的破坏;三是发掘后容易造成化石产地水土流失、土地荒芜、岩石裸露、乱石满地的荒漠化现象,出现风化扬尘、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必然威胁到当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影响当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化石产地的土地复垦对于实现土地合理利用、增加土地的有效使用面积,恢复被破坏土地的生产力以及保护生态环境都将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1.2化石产地土地复垦的特点 与一般的矿区土地复垦相比,化石产地土地复垦具有以下特点:土地复垦的主体不是生产、经营性质的能源企业,而多是以科普、研究和教学为主的高校、科研院所、博物馆等事业单位,一般不具备相应的土地复垦的能力和经验,复垦效率低;土地复垦的规模小、密度大,化石发掘较之矿山开采的规模自然相差甚远,致使土地复垦的工程量也具有较大差距,然而却经常出现化石产地小范围内多家发掘单位相继进行复垦的情况,复垦工程密度大;另外,化石产地土地复垦具有重复性,由于矿产资源的开采一般是毁坏性的,土地复垦要求一次性到位,然而,化石发掘多是保护性、抢救性采掘,经常会出现同一地点多次发掘,重复复垦的现象;再则,化石产地土地复垦缺乏直接的、成熟的理论研究和技术指导,复垦停留在工程阶段。 辽宁西部地区(行政区域包括朝阳市、阜新市、葫芦岛市、锦州市所辖各市县范围,面积约20000km2)有着“世界级古生物化石宝库”的美誉,其古生物化石赋存层位具有广泛性,除了几条年轻的山脉外,到处是含化石的地层,从凌源向东到朝阳、北票、义县,长达170km,面积约6000km2的范围内有多处化石集中产地。化石采掘初期,由于管理缺失,盗采盗挖活动猖獗,土地及环境破坏严重。随着政府对化石资源保护的重视,一定程度上控制了盗采盗挖现象。然而,如今个别合法的采掘活动也因复垦不彻底,依旧对土地资源、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破坏,可谓“旧账未还,又欠新账”。 从气候上看,辽西地区多为半干旱地区,降水偏少,年降水量439—684mm,然而绝大多数地区的年蒸发量大于1000mm,土地干燥,地质薄易于蚀化,春季沙尘天气出现的平均日数高于东南部地区近6.4倍。在辽西地区进行化石发掘活动,必然会对原本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为保护并尽可能改善化石产地的生态环境,无异于给土地复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保量的基础上还要保质,积极引进生态重建技术,实现被破坏土地的可持续发展利用。 2.辽西化石产地土地复垦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法律体系不健全 虽然,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于2001年1月12日就通过了《辽宁省古生物化石资源保护管理条例》,成为全国第一个省级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的地方法规;随后,2001年2月14日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制定了《辽宁省古生物化石资源勘查采掘管理办法》;2005年,为适应新的化石保护管理形势,又对《条例》和《办法》分别进行了修订;上述法规条例对化石采掘后的土地复垦都有提及或适用,为开展土地复垦工作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然而,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土地复垦法律,土地复垦政策法规散见在不同的法律中。正在施行的新《土地复垦条例》虽然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界定了土地复垦的责任主体,制定激励措施,以调动土地复垦义务人、地方政府和社会各方复垦的积极性,但仍缺少与之相配套的土地复垦标准体系,没有形成协调统一的法律体系,可操作性不强。 2.2资金投入不足 化石产地土地复垦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资金和采掘单位赔偿金。一方面,紧张的地方财政资金难以保证直接投向经济效益不显著的土地复垦项目上,导致历史遗留受破坏土地复垦资金难以落实;另一方面,本着“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作为主要采掘单位的科研院所、博物馆等事业单位多重采掘轻复垦,能够投入到土地复垦的资金也非常有限,或选择缴纳少量土地赔偿金,或进行简单回填等不彻底复垦。因此,资金匮乏,复垦土地的增长速度赶不上土地破坏的速度,造成被破坏土地的积压,制约了土地复垦的顺利开展。 2.3复垦规划带有盲目性 目前的复垦规划大多仍在遵循传统的复垦思路:化石采掘—破坏环境(挖损、压占土地)—选择复垦方案(主要为农业或林业)—组织复垦实施,与化石采掘及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不够紧密,缺乏对复垦资源的调查分析,复垦标准也不明确,仅做简单化处理,带有较大的盲目性。 2.4复垦技术落后 目前,化石产地土地复垦技术水平严重落后。大多只是笼统地提出复垦土地的面积和复垦措施,缺乏计算机信息系统指导下的动态规划设计,更谈不上切实可行的组织措施,相当程度上还停留在纯工程技术阶段,多是单一用途的复垦,尚未集中开展多业、综合、协调并能控制水土流失的生态复垦技术研究,致使复垦区域生态环境恢复和改善不明显,复垦的整体经济和环境效益较差。 2.5公众参与不充分 公众参与是具体土地复垦项目能够有效实施的前提条件,因为复垦事关群众的具体利益,只有获得公众的支持,复垦才能顺利进行。然而,长期以来,公众缺少合法途径介入土地复垦的决策与管理,复垦项目多由地方政府、采掘单位等组织掌控,公众基本没有发言权。采掘单位与当地群众的纠纷矛盾也成为土地复垦的障碍。#p#分页标题#e# 3.解决辽西化石产地土地复垦问题的对策 3.1完善化石产地土地复垦立法 国家层面上,应尽快修订与新《土地复垦条例》相配套的《土地复垦技术标准》,颁布相应的土地复垦操作细则,以便动态监测指导土地复垦工作的全过程;地方上,辽宁省也应根据化石产地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生态、经济及社会的整体效益,出台针对性的化石产地土地复垦的法规、技术标准和操作细则。 3.2建立健全土地复垦资金制度 建立化石产地土地复垦保证金制度,严格采掘许可证的取得条件。在申请许可证时,须同时提交详细的土地复垦方案,并按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复垦方案中估算的土地复垦资金数额,确定土地复垦保证金。建议在制定土地复垦保证金制度时,规定严格的土地复垦的验收标准和保证金返还条件。对于没有能力进行土地复垦或土地复垦不符合要求的,由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开招标进行土地复垦,所需费用从保证金中支付,以保证土地复垦工作的落实。对于历史遗留废弃的化石产地,要充分体现“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多层次、多层面吸纳资金,扩大投资渠道,建立投入与收益相协调的长效机制,才能加快土地复垦的步伐。 3.3因地制宜,编制综合环境效益的土地复垦规划 编制规划过程中,应坚持源头控制、预防与复垦相结合,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因地制宜、优先用于农业的治理原则,首先要认真开展现场调查,了解和掌握采场的自然环境条件,拟开采的布局和复垦资源情况,然后,对化石采掘拟破坏土地进行预测分析,确定复垦方向、制定复垦目标。规划尽量兼顾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追求综合效益的最大化。 3.4与时俱进,提高土地复垦技术 土地复垦具有明显的多学科性,涉及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社会科学等。科学的化石产地土地复垦技术就是要加强复垦理论技术研究,很好地将各学科中先进、成熟和在推广中的新技术融为一体,将工程复垦和生物复垦相结合,从长远的角度进行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优化。同时,引进国外先进复垦技术,加速推进化石产地土地复垦工作。 3.5积极引导,鼓励公众参与 深入宣传化石产地保护及土地复垦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增进群众对土地复垦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动员、引导当地群众以适当形式积极参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实施、竣工验收等环节,并请公众参与监督复垦的全过程。 4.结论 虽然辽西化石产地的土地复垦在政策法规、理论研究和技术支持上都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但随着政府对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化石产地土地复垦已经成为一项迫在眉睫、刻不容缓的任务。因此,加强辽西古生物化石产地的土地复垦,完善化石产地土地复垦立法,建立健全土地复垦资金制度,编制综合环境效益的土地复垦规划,提高土地复垦技术,可恢复甚至改善被破坏土地及其附近的生态环境,缓解由化石发掘带来的科学研究与土地、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为保障经济建设快速增长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