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税务行业管理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论税收优惠政策现存问题及解决策略
摘要:税收作为我国目前最常用的财政收入手段,是整个国家运行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国税收占据总国家财政收入的40%以上,在提高社会经济发展当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为鼓励一些特殊行业发展,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其目的是减轻企业与纳税人税收负担,促进企业走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目前,我国已逐渐构成了多样化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其对推动国家经济、市场主体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由于现有优惠政策内容较为分散、缺少统一性,给优惠政策执行造成严重的连续性和一致性,税收优惠政策在执行中仍面临较多问题。以河南省为例,河南在自然资源和旅游资源上具有较大优势,经济发展速度较快,拥有大量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在税收优惠政策管理中属于非常典型的存在,因此文章选择河南省市、县进行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关键词:税收优惠政策;管理机制;执行状况
1税收优惠政策概述
税收是国家通过强制力来参与到社会产品分配过程,是国家机构财政收入的重要方式。任何国家在某一阶段想要提高国家综合实力,都与财政有密切关系。为了提高财政收入,政府通常会制定一系列有利于实现经济增长、社会长期持续发展的政策,税收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最佳、最有效的形式。通过调整税制结构,影响纳税主体的相关利益,合理分配国民收入,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服务,同时能起到调节市场机制运行的目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在某个阶段为了鼓励企业与行业发展而制定的特殊形式的纳税义务免除,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纳税返还、降低税率、减免应纳税款等方式,降低企业税务负担,调整社会产品分配,让更多资金能投入到企业可持续发展当中,有利于企业对资金使用进行合理规划,从而达到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力度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目的。
2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2.1政策执行跟踪研究和风险防范缺失
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是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都是在坚持税收强制性与无偿性为基本特征的前提下实施的,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高质量执行,是在完成小微企业税收申报与缴纳的基础上,按照政策做到应享尽享。这就要求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要加强过程监督与结果跟踪,运用结果数据判断政策执行是否存在漏洞。目前地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的重点监控指标是小微企业减免税申报率,工作中过分强调完成任务,忽略了工作质量。在当前政策执行模式下,税务机关往往根据上级阶段性工作重点调整短期工作目标,也就是上级将指挥棒指向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税务局就单一执行上级机关减税要求,导致出现优惠政策执行“重宣传轻监督”的局面。比如,小微企业在享受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时,税务局会关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但随着企业后期发展从业人数不再符合规定标准时,由于监管不到位,可能造成取消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仍在享受,导致国家税务流失。
互联网与税务相关法律制度问题
摘要:在互联网新时代和新税法时代,“互联网+税务”的全面推进无疑是对我国税法制度的全新挑战,这种挑战存在于理念、体系与内容等多个层面。虽然说“互联网+税务”创新模式是社会时展的新需求,它满足了现代税收治理现代化的诸多现实需求,但在我国对该新模式的推行还存在诸多法律制度健全性问题与其它待完善问题。本文将指出这些问题并探析思考完善“互联网+税务”相关法律制度的有效做法,希望在未来国家新税务工作机制能够完全适应“互联网+”信息化新时代,更好服务于社会民众。
关键词:“互联网+税务”;税法;法律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为顺应当前我国互联网发展趋势,满足纳税人和国家税收管理不断增长的互联网应用需求,我国在2015年推出了“互联网+税务”全新行动计划,希望以此计划推动我国税收现代化的全面建设,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互联网税务应用创新试点,推出大量“互联网+税务”系列产品,以便于其在我国税务系统的广泛运用。
一、我国“互联网+税务”新模式与法律制度建设
截止到2020年,我国“互联网+税务”新模式应用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全面深化推广,通过不断深入丰富该新模式的各种分支模式实现其在各行各业的有序发展,满足行业管理体制基本完善要求,同时提出丰富的决策数据及数据分析机制,提高新模式背景下的基本治税能力,初步实现“智慧税务”工作新格局,通过“互联网+税务”支撑我国未来税收现代化发展新格局。当然,在构想“互联网+税务”新模式未来建设美好格局的同时,也需要思考它的法律制度现代化问题,这也是该模式建设的重要难点课题。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就已经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建设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中要求必须要做到对我国互联网信息化领域的严格立法,特别是要持续完善网络信息化服务内涵,提高网络安全保护,做到网络社会管理及法律规则实施到位,保证依法执行“互联网+税务”新模式。而更是在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指出“网络空间并非是国家法律建设的‘法外之地’。”实际上这就告诉我们网络空间虽然虚拟,但它的运营主体与运用对象都是现实的,所以只有人人做到遵守法律,积极明确划分各方全力,网络空间才会变得纯净,这也有利于各个行业在网络空间中的深度多维化发展。对于“互联网+税务”新模式所涉猎的税法领域而言,始终坚持依法治税是目前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之一,在税收领域,提高税务制度优化的最基本要求就是结合互联网建设与法律制度体系指引、规范建立综合法治体系,一方面强调税务机关的权威管理方式革新,一方面展现“互联网+税务”的多元化主体共治格局,展现一种创新包容的开放形态,这正是未来多年我国适应并推动互联网税收法治治理新格局变化所需要的基本姿态。只有我国妥善处理好这一多元化治理主体,让规范化法律建设能够与“互联网+税务”相生相融,互联网体系、税务体系等各方责权才能被明确,新模式的推广与应用才会更有秩序。
二、我国“互联网+税务”新模式中法律制度建设现存问题
“互联网+税务”是新事物,因为它不但拥有“互联网+”信息化时代新理念思维,也具备新税法改革新思想与专业领域新特点。在如此背景下,法律制度保障与网络平台的相互结合就变得独具特色。在“互联网+税务”新模式背景下,网络平台、电子身份与电子数据各个方面的基础性法律制度规范建设都要获得完善,其中的电子发票、电子缴税与税收治理创新方式也要明确新规范、新制度内容。不过实际上,我国“互联网+税务”法律制度在保障层面上还是存在诸多不足的。
电视购物行政管理主体的协作模式研究
一、中国电视购物行政管理主体的现行构成
美国、韩国等国家允许私人经营商业电视台,开播电视购物频道,一般由商业有线电视台主办,其电视购物属于纯粹的市场经济形态。这些国家商业有线电视台的管理主体相对单一,一般为专业管理委员会,如美国的联邦通讯委员会(FCC),韩国的广播通信委员会(KCC)。而中国政府对具有公共影响的电视频道资源不仅具有规范、保护、限制的职权,还拥有占有、利用、控制的全部权力。因此,中国对电视购物的行政管理主体与上述其他国家有着明显的不同。中国电视购物的行政管理主体是以国家权力为基础的相关政府机关,是在各级政府领导机构直接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专门行政事务的职能机构和专业性直属机构。在中央人民政府的横向结构中,除首脑机构外,对电视购物行业有管理权属的行政机关还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等直属机构;国务院27个职能部委中的商务部、税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此外,在政府的纵向结构中,各级地方政府的下设机关对辖区开播的电视购物也具有行政管理权。由此形成中国电视购物行政管理的多线职能式结构,直属系统和职能系统在各自管理职权范围内对电视购物行业管理命令和下达各项指标,电视购物行业则服从行政系统的管理。多线职能式管理结构具备指令下达快速的优势,但容易形成无序多头管理,造成管理上的混乱和空白,这正是现阶段电视购物行政管理的突出现象。
二、电视购物的属性辨析与主体的管理序列
探讨电视购物行政管理主体主次最具争议的地方在于是以“电视”为主,还是以“购物”为主,主管电视传播的行政机关和主管市场经营的行政机关之间如何确定管理序列。电视购物与一般媒介经营的不同之处在于:一般的媒介经营主体从事具体经济活动的机构是传媒单位,其产品的本质是传媒机构自产的服务类、娱乐类等信息,它的“事业”、“产业”、“意识形态”三重属性明显,并且主体单一,行政管理的归属问题非常清晰,不存在任何争议。而电视购物从事具体经营活动的机构是电视购物公司,其经营的本质还是零售商品,电视传播仅为商品流通的营销环节。问题在于电视购物营销使用的是国有公共资源—电视频道,正是这个问题困扰着电视购物管理体系的深入建设。电视购物必须合法使用国有公共资源,遵循意识形态框架下的信息传播要求,这是电视购物经营活动得以开展的基本前提。但是电视购物的本质属性应当还是商业。首先,从商品交换标的看,电视购物进行的是以货币换实物商品的活动,交换的基本标的不是服务性信息。电视购物经济活动中出现的服务性信息是由服务性劳动创造的,属于附加价值的范畴,它体现了电视购物的生产特点,但不改变整体生产交换的基本性质。其二,从生产者身份看,电视购物用于交换的实物商品其生产者是各类商品制造商,而不是电视传媒。电视传媒不参与电视购物商品流通的生产领域,电视传媒劳动所出的是非物化的营销服务。其三,从消费性质看,电视购物受众实质上进行的是物质消费,而非享受文化娱乐的精神消费,电视传播对电视购物消费的性质不产生根本改变。
由此可见,电视购物的“电视”属性不是核心因素,其本质属性的核心为商业性,其次为电视的传媒属性。根据电视购物“商业属性第一、传媒属性第二”的原则,电视购物行政管理主体的序列结构也应按此构成:第一序列为主管商业的政府机关,以中央级政府机构为例包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第二序列为主管电视传播的政府机构,包括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第三序列为其他相关政府机构,如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地方各级政府参照上述排序进行划分。
三、中国电视购物行政管理主体的协作模式
电视购物管理无法回避的问题是各行政管理主体之间如何协作,这一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将直接影响未来电视购物的发展。在对电视购物行业进行管理的过程中,涉及的多方管理机构之间主动性存在差异,越界越权、被动管理的现象比较明显。这充分说明各规制机构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管理角色的地位和层级还没有形成共识,具体的联合管制行为缺乏协调性也就成为必然。在多部门联合管理和联合执法中,由于部门之间缺少磨合、协调性差导致行政效率低下、责任推诿或不作为,除了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和管理形象,更不利于电视购物行业的发展。就现阶段而言,广播电视行政系统出台的政策最多、最明确,其原因是广播电视行政系统对电视频道的管理有着天然的主动性,而工商系统和商务系统则相对较弱,面对电视购物快速发展暴露出的各种问题,政府行政部门中主动性高的机构无形中成为管理的率先者、领头者。
全国普遍适用的税收政策现状
作者:关睿 云佳祺 单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发达国家及地区的税收政策
(一)香港相关税收政策
香港实行简单税制,征收税种较少(主要为直接税),税率水平也较低。其税收可分为直接税、间接税两大类,直接税主要包括薪俸税、利得税、物业税等。1、利得税。利得税为纳税人为其在香港经营业务取得的利润所缴纳的税款,相当于世界各国的企业所得税。适用于法团的税率为16.5%,适用于法团以外的人士的税率为15%。2、薪俸税。薪俸税是纳税人为在香港工作所赚取的收入所缴交的税款。政府会对薪俸税纳税人提供各种免税额,扣除免税额后会按一个累进的征税率征税。目前个人免税额为HK$108000,已婚人士免税额为216000港币,子女免税额:第一辑第二名子女每名30000港币,第三至第九名子女每名15000港币,供养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税额为30000港币,单亲人士免税额108000港币,供养兄弟姐妹免税额为30000港币,伤残收养人免税额为60000港币。累进办法为:超过HK$108000的首个40000元税率为2%,次个40000元税率为7%,第三个40000元为12%,余额为17%。税法还规定,薪俸税的最高限不超过薪酬总额的15%。即如按上述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缴税款高于薪酬总额的15%,则纳税人只需缴纳薪酬总额的15%作为薪俸税。这一政策对高薪人士起到积极的挽留作用,这部分人主要是一些高级专业人士和贸易、投资、金融方面的顶尖人才。此外,非居民股息收入和利润汇出免征预提所得税。鼓励了大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股票经营者、经纪人移居香港或作长期、短期居住,极大地带动了香港第三产业特别是商业、旅游业的增长。
(二)新加坡相关税收政策
新加坡的税收体系较为简单,其整体税赋水平较低,在亚太地区仅高于香港。主要的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新加坡实行区域征税,即纳税人的海外收入不需纳税。此外,新加坡政府根据不同的企业总部类别采取了有针对性的税收优惠措施,比如,差别税收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股息红利和预提税免税政策、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以及增值税或商品劳务税的优惠政策等。具体政策如下:
1.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自2010年估税年度起所得税税率调为17%,且所有企业可享受前30万新元应税所得的部分免税待遇:一般企业前1万新元所得免征75%,后29万新元所得免征50%;符合条件的起步企业前10万新元所得全部免税,后20万新元所得免征50%。
软件行业管理会计信息化发展路径
[摘要]对于我国的软件行业来说,竞争尤为激烈,尤其是在软件行业国际化发展的进程中,需要从软件行业内部加强各部门工种的信息化,以应对日益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对于软件行业中的管理会计而言,推动管理会计信息化发展,能够打破传统会计模式处理数据的方法,以提升软件行业的财务管理能力及资源整合能力。本文分析了软件行业管理会计信息化的现状及提升管理会计信息化的重要意义,并对实现管理会计信息化的路径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软件行业;管理会计;信息化
软件行业是目前全球公认的知识、智力、创新密集型的产业,随着软件行业产业链的分工更加细化且对资源整合的要求更为严格,软件行业管理会计信息化极为重要。与传统会计不同,管理会计在高度上要提升至企业战略层面,深度上要达到企业商机预测的水平,宽度上要成为企业经济决策的专家,从而为管理会计转型带来了严峻挑战,也为企业管理转型升级提供了支撑。随着管理信息化的发展与应用,管理会计信息化成为企业进行战略管理的必经之路。在这种情况下,软件行业必须立足于当下,加强对管理会计信息化建设路径的研究,从而全面提升自身的管理会计水平。
1软件行业管理会计信息化发展的现状
对于软件行业管理会计而言,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已经很明显,并且逐渐融入企业发展的各个环节中,并且在信息化发展的影响下,软件行业的管理环境会相应发生很大的变化,且这种变化是随着软件行业的激烈竞争及各组织环节的信息化需求而产生的。在适应信息化变革的过程中,所有与之不相符合的工作都应进行适当调整,以更好地配合信息化的发展与广泛应用。管理会计作为企业会计的重要分支,在软件行业中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目前软件行业管理会计的信息化发展还不能够满足现实需求。目前,软件行业管理会计存在很多不足,如决策环节具有局限性、缺乏支持性决策数据、控制职能缺失和管理工具单一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管理会计信息化的发展。另外,管理会计还缺乏有效的控制管理信息化平台,会导致企业财务系统滞后,再加上处理数据工作、管理工具较为单一,导致不能及时、有效地实现信息化共享,不能为决策与管理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就目前来说,软件行业管理会计信息化发展还比较滞后,需要不断拓宽信息化发展的路径。
2软件行业管理会计信息化的重要意义
信息化对于管理会计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作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信息化发展为管理会计提供了强大的技术后盾,在对相关财务数据等信息资源进行处理与利用过程中,能够有效提升数据的科学性与精确度。信息化之所以能够发挥如此大的作用,主要依赖于当下高端智能化技术的快速发展,如网络技术、通信技术、信息处理技术、软件开发和集成技术等。有这些先进的技术支撑,管理会计信息化将在处理庞大且复杂的数据时会更加轻松、容易,为管理者决策提供更加准确、及时的数据依据。②信息化管理为管理会计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发展平台。软件行业要想实现管理会计信息化,需要改善管理会计的计算工具,运用更加高端的技术手段分析软件,并借助云计算平台对数据信息进行整合和调整,将信息化充分融入管理会计中,促进管理信息化建设与转化更加趋于开放性与灵活性。同时,信息化可以应用到财务共享领域,打破单域财务数据库的局限,使管理会计加速形成一个及时、有机的系统。
国际物流推动下国际贸易论文
1分析国际物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管理水平落后。
科学有效的物流管理工作,是物流行业能够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根据当前我国物流行业管理工作现状来看,管理水平比较落后,管理体系系统性欠缺,高端的物流管理人才也相应缺乏。而且我国的物流行业发展缺乏相应的资金支持,导致行业基础设施及相关的配套设备明显不足。
(2)我国物流行业处于粗放型发展期。
我国物流行业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规模尚小,各物流企业之间相互联系较少,很多物流企业只看重自己企业的利益,缺乏行业内的统一规划与协调,目前仍处于粗放型发展期,严重的制约了物流行业规模效应,对我国物流行业的发展与壮大极其不利。
(3)物流企业税负较重。
根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的物流行业普遍承担着非常大的资金压力,特别是仓储部分的税务负担比较重,很多物流企业在南方的沿海地区设置了仓储点,可以为后期的运输工作给予更大的支持,使企业整体运营效率得到提高。可物流企业较高的税务负担,导致企业陷入了两难的尴尬局面,甚至导致一部分物流企业面临着严重的亏损。
企业风险管理问题探析(9篇)
第一篇: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风险管理问题探析
摘要:
我国房地产业在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增加就业与当地GDP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等税款,对增加当地财政收入、保证政府开展行政业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地方税务部门通过对各个房地产企业在户籍管理、网上申报、加强税务稽查等方面进行税收风险管理,旨在通过实施专业化、精细化税收管理,增加地方税收收入。本文通过对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类型、产生原因进行阐述的基础上,提出若干税收风险应对措施。
关键词:
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风险;原因;方法措施
所谓税收风险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通过对企业风险进行分析、归类,针对不同风险采取税收管理措施,以有限的税收征管资源降低税收管理风险,提高当地企业纳税额,维护当地政府稳定。例如,税务部门通过对辖区纳税企业采取网上申报辅导、风险预警、反避税稽查等手段,以差别化的手段应对不同风险类型的纳税企业,实现税收征管最大化目标。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风险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
乡村公路建设及养护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随着国家投资重点逐渐向农村公路建设转移,我国农村公路建设已经进入快速发展的时期,但大规模建设中也遇到了许多诸如建设、管理与养护等方面特别是后期养护的问题,如何认识和解决这些问题,也逐渐被交通行业及社会各方面所关心。目前,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形成了交通部、省交通厅、地市交通局、县交通局四级行业管理,县、乡、村政府或部门分级实施的管养体制。 多方参与已经成为农村公路管养的突出特点。本文在分析现阶段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模式优缺点及组织形式等的基础上,提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模式的建议,为下一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提供参考。 农村公路的管养既有直接实施者,又有多个间接参与者,既有行业管理者,又有具体组织实施者。按照生产的机械化和专业化程度不同,基本可以分为四种,即:群众突击季节性养护、分段承包养护、道班养护、专业公路养护。 该模式是农村公路养护中采用最多、最为广泛的一种模式。在费税改革之前,许多地方都规定了农村居民承担法定公路建勤义务工和车辆建勤工,利用农闲季节集中养护农村公路,这是群众突击季节性模式的基础。该模式组织者一般是乡级政府或者村委会,群众出劳动力,市县交通局部门或乡级政府补助部分砂石材料费。主要适用于道路等级低、交通量小、专业机械化难以开展的乡道和村道,尤其是路线长、人口密度低、地形条件相对恶劣的山区,实用意义更强。该模式最大优点是充分发挥了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的长处,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相对缺乏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但随着费税改革的实行,“两工”逐渐取消,从政策上讲,村民已经没有进行农村道路养护的义务,其适用范围缩小到通过“一事一议”的村道养护。尤其是现在农村劳动力不断流出,该养护模式实施难度越来越大,所需费用也日益增加。 随着群众突击季节性维护难以组织以级养护费用不断上升,尤其是农村居民的出行要求越来越高,农村道路的一般性养护需求逐渐加大,需要相对专门的人员进行日常养护,因此,分段承包到户的农村公路养护模式逐渐形成。一般情况是根据路段等交通量大小、养护材料远近等测定每公里所需养护经费,然后以招投标的方法承包给农户并签订承包责任书。组织者一般为市县级公路养护部门或乡级政府。该模式是专业化、市场化养护公司的雏形或者低级形式,主要用于交通量小、等级较低的一般农村道路。养护内容也仅限于路基、路肩、边坡和低等级路面的日常性养护。优点在于易于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引进竞争降低了养护成本,而且此种小规模零星形式作业模式,也比较符合农村公路分布广的特点。 该模式是与干线公路养护类似的一种养护模式,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由县级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以道班的形式在重要农村道路沿线布设;另一类是由地方交通主管部门领导,作为其在乡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如交管所或者交管站从事养护生产;第三类是乡政府领导的机构对乡道进行养护。从目前来看,这是目前农村道路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模式。 该模式优点是由于具备一定的养护机械和相对固定的人员,道路养护质量较高,除了大中修外基本能够完成农村公路和桥涵的养护工程。缺点在于与养护管理没有分开,具备一定的管理职能,生产效率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养人不养路”的现象。乡级政府领导的道班金属临时性机构,常常资金困难,养护队伍不够稳定。 当前,针对此种模式弊端开展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模式改革,方向主要是进行管养分离,以工程量计量养护经费,公路养护实行合同化管理,养护队伍实行企业化管理,由事业性管理单位向企业性养护生产单位转变。 养护公司是拥有独立注册资金、相应设备及技术人员和施工资格,在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资金调配和人事权利,在法律上与公路管理部门处于独立平等地位的,真正面向市场的经济实体。专业公司养护真正实现了养护的管理与生产分离,执照性质可分两类,一类是适应市场的要求,有社会性资金建立起来的股份制公司,另一类是由的公路管理机构剥离管理职能扣,经过改制建立起来的股份制公司。 农村公路养护采取专业公司养护的模式,必须注意几个问题,一是农村公路养护市场主体较少,投标不具备竞争性;另一个是资金问题;第三具是目前尚缺乏对承包商的有效监督。优点是最大限度的提高了养护资金的使用效果,同时管理部门从具体的事务管理转向合同管理,公路养护质量高效率高。缺点在于,由于农村公路分布相对分散,对于农村公路养护市场不够大的地区,尚难以全面推广。 鉴于上述四种养护管理模式的分析,农村公路要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也是发展”的理念,将群众突击季节性养护、分段承包养护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建立起“机构精干、体系完整、职能明确、权责一致、管理顺畅、运转协调、行为规模、有效监督、办事高效”的养护管养体制,有利于地主经济发展,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效维护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秩序,真正做到农村公路“有人建有人管有人养”。为此,提出主要建议如下: (1)实现养护管理和养护生产的分离或部分分离。这是农村公路管养体制的基本要求,督促由企业管理的公路部门下属单位促使其成为真正企业法人,把公路养护生产从管理机构中分离出来,组建农村公路养护公司等不同性质的专职管养机构,实行企业化管理。 (2)在农村公路养护市场不够成熟或难以发挥市场作用的时候,根据各地的特点和不同情况,积极探索建立和健全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相结合,常年养护与季节性养护、流动性养护相结合制度,建立完善各种形式的养护承包责任制,包括分段到户、道班承包等,全面推进定额养护和计量支付。 (3)根据本地区农村公路的技术等级、路面结构形式等特点,制定相应的养护技术标准,推广应用公路养护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降低养护成本,发挥养护资金效益。在一定的管理体制条件下,充分实现模式的多样性,保证其足够的灵活性。#p#分页标题#e# (4)积极培育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是配置农村公路养护资源的主要途径。首先要积极培育县级统一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并逐步融入整个公路养护市场中。改变原有养护在较为封闭的行业内部进行的模式,以提高养护生产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将养护生产逐步推向社会,适应市场化要求。 (5)积极筹措包括养路费、财政转移支付和农拖费等各方面资金,逐步实行公示、招标和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农村公路养护供给效率。在养护资金有限的条件下,实行公开招标和引入竞争机制,实现业主、养护施工、养护监理三方面相互监督、相互协调、共同发展的公路养护新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