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税务行业管理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论税收优惠政策现存问题及解决策略
摘要:税收作为我国目前最常用的财政收入手段,是整个国家运行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国税收占据总国家财政收入的40%以上,在提高社会经济发展当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为鼓励一些特殊行业发展,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其目的是减轻企业与纳税人税收负担,促进企业走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目前,我国已逐渐构成了多样化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其对推动国家经济、市场主体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由于现有优惠政策内容较为分散、缺少统一性,给优惠政策执行造成严重的连续性和一致性,税收优惠政策在执行中仍面临较多问题。以河南省为例,河南在自然资源和旅游资源上具有较大优势,经济发展速度较快,拥有大量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在税收优惠政策管理中属于非常典型的存在,因此文章选择河南省市、县进行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关键词:税收优惠政策;管理机制;执行状况
1税收优惠政策概述
税收是国家通过强制力来参与到社会产品分配过程,是国家机构财政收入的重要方式。任何国家在某一阶段想要提高国家综合实力,都与财政有密切关系。为了提高财政收入,政府通常会制定一系列有利于实现经济增长、社会长期持续发展的政策,税收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最佳、最有效的形式。通过调整税制结构,影响纳税主体的相关利益,合理分配国民收入,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服务,同时能起到调节市场机制运行的目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在某个阶段为了鼓励企业与行业发展而制定的特殊形式的纳税义务免除,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纳税返还、降低税率、减免应纳税款等方式,降低企业税务负担,调整社会产品分配,让更多资金能投入到企业可持续发展当中,有利于企业对资金使用进行合理规划,从而达到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力度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目的。
2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2.1政策执行跟踪研究和风险防范缺失
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是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都是在坚持税收强制性与无偿性为基本特征的前提下实施的,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高质量执行,是在完成小微企业税收申报与缴纳的基础上,按照政策做到应享尽享。这就要求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要加强过程监督与结果跟踪,运用结果数据判断政策执行是否存在漏洞。目前地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的重点监控指标是小微企业减免税申报率,工作中过分强调完成任务,忽略了工作质量。在当前政策执行模式下,税务机关往往根据上级阶段性工作重点调整短期工作目标,也就是上级将指挥棒指向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税务局就单一执行上级机关减税要求,导致出现优惠政策执行“重宣传轻监督”的局面。比如,小微企业在享受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时,税务局会关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但随着企业后期发展从业人数不再符合规定标准时,由于监管不到位,可能造成取消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仍在享受,导致国家税务流失。
互联网与税务相关法律制度问题
摘要:在互联网新时代和新税法时代,“互联网+税务”的全面推进无疑是对我国税法制度的全新挑战,这种挑战存在于理念、体系与内容等多个层面。虽然说“互联网+税务”创新模式是社会时展的新需求,它满足了现代税收治理现代化的诸多现实需求,但在我国对该新模式的推行还存在诸多法律制度健全性问题与其它待完善问题。本文将指出这些问题并探析思考完善“互联网+税务”相关法律制度的有效做法,希望在未来国家新税务工作机制能够完全适应“互联网+”信息化新时代,更好服务于社会民众。
关键词:“互联网+税务”;税法;法律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为顺应当前我国互联网发展趋势,满足纳税人和国家税收管理不断增长的互联网应用需求,我国在2015年推出了“互联网+税务”全新行动计划,希望以此计划推动我国税收现代化的全面建设,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互联网税务应用创新试点,推出大量“互联网+税务”系列产品,以便于其在我国税务系统的广泛运用。
一、我国“互联网+税务”新模式与法律制度建设
截止到2020年,我国“互联网+税务”新模式应用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全面深化推广,通过不断深入丰富该新模式的各种分支模式实现其在各行各业的有序发展,满足行业管理体制基本完善要求,同时提出丰富的决策数据及数据分析机制,提高新模式背景下的基本治税能力,初步实现“智慧税务”工作新格局,通过“互联网+税务”支撑我国未来税收现代化发展新格局。当然,在构想“互联网+税务”新模式未来建设美好格局的同时,也需要思考它的法律制度现代化问题,这也是该模式建设的重要难点课题。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就已经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建设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中要求必须要做到对我国互联网信息化领域的严格立法,特别是要持续完善网络信息化服务内涵,提高网络安全保护,做到网络社会管理及法律规则实施到位,保证依法执行“互联网+税务”新模式。而更是在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指出“网络空间并非是国家法律建设的‘法外之地’。”实际上这就告诉我们网络空间虽然虚拟,但它的运营主体与运用对象都是现实的,所以只有人人做到遵守法律,积极明确划分各方全力,网络空间才会变得纯净,这也有利于各个行业在网络空间中的深度多维化发展。对于“互联网+税务”新模式所涉猎的税法领域而言,始终坚持依法治税是目前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之一,在税收领域,提高税务制度优化的最基本要求就是结合互联网建设与法律制度体系指引、规范建立综合法治体系,一方面强调税务机关的权威管理方式革新,一方面展现“互联网+税务”的多元化主体共治格局,展现一种创新包容的开放形态,这正是未来多年我国适应并推动互联网税收法治治理新格局变化所需要的基本姿态。只有我国妥善处理好这一多元化治理主体,让规范化法律建设能够与“互联网+税务”相生相融,互联网体系、税务体系等各方责权才能被明确,新模式的推广与应用才会更有秩序。
二、我国“互联网+税务”新模式中法律制度建设现存问题
“互联网+税务”是新事物,因为它不但拥有“互联网+”信息化时代新理念思维,也具备新税法改革新思想与专业领域新特点。在如此背景下,法律制度保障与网络平台的相互结合就变得独具特色。在“互联网+税务”新模式背景下,网络平台、电子身份与电子数据各个方面的基础性法律制度规范建设都要获得完善,其中的电子发票、电子缴税与税收治理创新方式也要明确新规范、新制度内容。不过实际上,我国“互联网+税务”法律制度在保障层面上还是存在诸多不足的。
全国普遍适用的税收政策现状
作者:关睿 云佳祺 单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发达国家及地区的税收政策
(一)香港相关税收政策
香港实行简单税制,征收税种较少(主要为直接税),税率水平也较低。其税收可分为直接税、间接税两大类,直接税主要包括薪俸税、利得税、物业税等。1、利得税。利得税为纳税人为其在香港经营业务取得的利润所缴纳的税款,相当于世界各国的企业所得税。适用于法团的税率为16.5%,适用于法团以外的人士的税率为15%。2、薪俸税。薪俸税是纳税人为在香港工作所赚取的收入所缴交的税款。政府会对薪俸税纳税人提供各种免税额,扣除免税额后会按一个累进的征税率征税。目前个人免税额为HK$108000,已婚人士免税额为216000港币,子女免税额:第一辑第二名子女每名30000港币,第三至第九名子女每名15000港币,供养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税额为30000港币,单亲人士免税额108000港币,供养兄弟姐妹免税额为30000港币,伤残收养人免税额为60000港币。累进办法为:超过HK$108000的首个40000元税率为2%,次个40000元税率为7%,第三个40000元为12%,余额为17%。税法还规定,薪俸税的最高限不超过薪酬总额的15%。即如按上述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缴税款高于薪酬总额的15%,则纳税人只需缴纳薪酬总额的15%作为薪俸税。这一政策对高薪人士起到积极的挽留作用,这部分人主要是一些高级专业人士和贸易、投资、金融方面的顶尖人才。此外,非居民股息收入和利润汇出免征预提所得税。鼓励了大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股票经营者、经纪人移居香港或作长期、短期居住,极大地带动了香港第三产业特别是商业、旅游业的增长。
(二)新加坡相关税收政策
新加坡的税收体系较为简单,其整体税赋水平较低,在亚太地区仅高于香港。主要的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新加坡实行区域征税,即纳税人的海外收入不需纳税。此外,新加坡政府根据不同的企业总部类别采取了有针对性的税收优惠措施,比如,差别税收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股息红利和预提税免税政策、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以及增值税或商品劳务税的优惠政策等。具体政策如下:
1.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自2010年估税年度起所得税税率调为17%,且所有企业可享受前30万新元应税所得的部分免税待遇:一般企业前1万新元所得免征75%,后29万新元所得免征50%;符合条件的起步企业前10万新元所得全部免税,后20万新元所得免征50%。
电视购物行政管理主体的协作模式研究
一、中国电视购物行政管理主体的现行构成
美国、韩国等国家允许私人经营商业电视台,开播电视购物频道,一般由商业有线电视台主办,其电视购物属于纯粹的市场经济形态。这些国家商业有线电视台的管理主体相对单一,一般为专业管理委员会,如美国的联邦通讯委员会(FCC),韩国的广播通信委员会(KCC)。而中国政府对具有公共影响的电视频道资源不仅具有规范、保护、限制的职权,还拥有占有、利用、控制的全部权力。因此,中国对电视购物的行政管理主体与上述其他国家有着明显的不同。中国电视购物的行政管理主体是以国家权力为基础的相关政府机关,是在各级政府领导机构直接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专门行政事务的职能机构和专业性直属机构。在中央人民政府的横向结构中,除首脑机构外,对电视购物行业有管理权属的行政机关还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等直属机构;国务院27个职能部委中的商务部、税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此外,在政府的纵向结构中,各级地方政府的下设机关对辖区开播的电视购物也具有行政管理权。由此形成中国电视购物行政管理的多线职能式结构,直属系统和职能系统在各自管理职权范围内对电视购物行业管理命令和下达各项指标,电视购物行业则服从行政系统的管理。多线职能式管理结构具备指令下达快速的优势,但容易形成无序多头管理,造成管理上的混乱和空白,这正是现阶段电视购物行政管理的突出现象。
二、电视购物的属性辨析与主体的管理序列
探讨电视购物行政管理主体主次最具争议的地方在于是以“电视”为主,还是以“购物”为主,主管电视传播的行政机关和主管市场经营的行政机关之间如何确定管理序列。电视购物与一般媒介经营的不同之处在于:一般的媒介经营主体从事具体经济活动的机构是传媒单位,其产品的本质是传媒机构自产的服务类、娱乐类等信息,它的“事业”、“产业”、“意识形态”三重属性明显,并且主体单一,行政管理的归属问题非常清晰,不存在任何争议。而电视购物从事具体经营活动的机构是电视购物公司,其经营的本质还是零售商品,电视传播仅为商品流通的营销环节。问题在于电视购物营销使用的是国有公共资源—电视频道,正是这个问题困扰着电视购物管理体系的深入建设。电视购物必须合法使用国有公共资源,遵循意识形态框架下的信息传播要求,这是电视购物经营活动得以开展的基本前提。但是电视购物的本质属性应当还是商业。首先,从商品交换标的看,电视购物进行的是以货币换实物商品的活动,交换的基本标的不是服务性信息。电视购物经济活动中出现的服务性信息是由服务性劳动创造的,属于附加价值的范畴,它体现了电视购物的生产特点,但不改变整体生产交换的基本性质。其二,从生产者身份看,电视购物用于交换的实物商品其生产者是各类商品制造商,而不是电视传媒。电视传媒不参与电视购物商品流通的生产领域,电视传媒劳动所出的是非物化的营销服务。其三,从消费性质看,电视购物受众实质上进行的是物质消费,而非享受文化娱乐的精神消费,电视传播对电视购物消费的性质不产生根本改变。
由此可见,电视购物的“电视”属性不是核心因素,其本质属性的核心为商业性,其次为电视的传媒属性。根据电视购物“商业属性第一、传媒属性第二”的原则,电视购物行政管理主体的序列结构也应按此构成:第一序列为主管商业的政府机关,以中央级政府机构为例包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第二序列为主管电视传播的政府机构,包括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第三序列为其他相关政府机构,如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地方各级政府参照上述排序进行划分。
三、中国电视购物行政管理主体的协作模式
电视购物管理无法回避的问题是各行政管理主体之间如何协作,这一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将直接影响未来电视购物的发展。在对电视购物行业进行管理的过程中,涉及的多方管理机构之间主动性存在差异,越界越权、被动管理的现象比较明显。这充分说明各规制机构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管理角色的地位和层级还没有形成共识,具体的联合管制行为缺乏协调性也就成为必然。在多部门联合管理和联合执法中,由于部门之间缺少磨合、协调性差导致行政效率低下、责任推诿或不作为,除了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和管理形象,更不利于电视购物行业的发展。就现阶段而言,广播电视行政系统出台的政策最多、最明确,其原因是广播电视行政系统对电视频道的管理有着天然的主动性,而工商系统和商务系统则相对较弱,面对电视购物快速发展暴露出的各种问题,政府行政部门中主动性高的机构无形中成为管理的率先者、领头者。
软件行业管理会计信息化发展路径
[摘要]对于我国的软件行业来说,竞争尤为激烈,尤其是在软件行业国际化发展的进程中,需要从软件行业内部加强各部门工种的信息化,以应对日益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对于软件行业中的管理会计而言,推动管理会计信息化发展,能够打破传统会计模式处理数据的方法,以提升软件行业的财务管理能力及资源整合能力。本文分析了软件行业管理会计信息化的现状及提升管理会计信息化的重要意义,并对实现管理会计信息化的路径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软件行业;管理会计;信息化
软件行业是目前全球公认的知识、智力、创新密集型的产业,随着软件行业产业链的分工更加细化且对资源整合的要求更为严格,软件行业管理会计信息化极为重要。与传统会计不同,管理会计在高度上要提升至企业战略层面,深度上要达到企业商机预测的水平,宽度上要成为企业经济决策的专家,从而为管理会计转型带来了严峻挑战,也为企业管理转型升级提供了支撑。随着管理信息化的发展与应用,管理会计信息化成为企业进行战略管理的必经之路。在这种情况下,软件行业必须立足于当下,加强对管理会计信息化建设路径的研究,从而全面提升自身的管理会计水平。
1软件行业管理会计信息化发展的现状
对于软件行业管理会计而言,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已经很明显,并且逐渐融入企业发展的各个环节中,并且在信息化发展的影响下,软件行业的管理环境会相应发生很大的变化,且这种变化是随着软件行业的激烈竞争及各组织环节的信息化需求而产生的。在适应信息化变革的过程中,所有与之不相符合的工作都应进行适当调整,以更好地配合信息化的发展与广泛应用。管理会计作为企业会计的重要分支,在软件行业中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目前软件行业管理会计的信息化发展还不能够满足现实需求。目前,软件行业管理会计存在很多不足,如决策环节具有局限性、缺乏支持性决策数据、控制职能缺失和管理工具单一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管理会计信息化的发展。另外,管理会计还缺乏有效的控制管理信息化平台,会导致企业财务系统滞后,再加上处理数据工作、管理工具较为单一,导致不能及时、有效地实现信息化共享,不能为决策与管理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就目前来说,软件行业管理会计信息化发展还比较滞后,需要不断拓宽信息化发展的路径。
2软件行业管理会计信息化的重要意义
信息化对于管理会计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作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信息化发展为管理会计提供了强大的技术后盾,在对相关财务数据等信息资源进行处理与利用过程中,能够有效提升数据的科学性与精确度。信息化之所以能够发挥如此大的作用,主要依赖于当下高端智能化技术的快速发展,如网络技术、通信技术、信息处理技术、软件开发和集成技术等。有这些先进的技术支撑,管理会计信息化将在处理庞大且复杂的数据时会更加轻松、容易,为管理者决策提供更加准确、及时的数据依据。②信息化管理为管理会计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发展平台。软件行业要想实现管理会计信息化,需要改善管理会计的计算工具,运用更加高端的技术手段分析软件,并借助云计算平台对数据信息进行整合和调整,将信息化充分融入管理会计中,促进管理信息化建设与转化更加趋于开放性与灵活性。同时,信息化可以应用到财务共享领域,打破单域财务数据库的局限,使管理会计加速形成一个及时、有机的系统。
国际物流推动下国际贸易论文
1分析国际物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管理水平落后。
科学有效的物流管理工作,是物流行业能够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根据当前我国物流行业管理工作现状来看,管理水平比较落后,管理体系系统性欠缺,高端的物流管理人才也相应缺乏。而且我国的物流行业发展缺乏相应的资金支持,导致行业基础设施及相关的配套设备明显不足。
(2)我国物流行业处于粗放型发展期。
我国物流行业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规模尚小,各物流企业之间相互联系较少,很多物流企业只看重自己企业的利益,缺乏行业内的统一规划与协调,目前仍处于粗放型发展期,严重的制约了物流行业规模效应,对我国物流行业的发展与壮大极其不利。
(3)物流企业税负较重。
根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的物流行业普遍承担着非常大的资金压力,特别是仓储部分的税务负担比较重,很多物流企业在南方的沿海地区设置了仓储点,可以为后期的运输工作给予更大的支持,使企业整体运营效率得到提高。可物流企业较高的税务负担,导致企业陷入了两难的尴尬局面,甚至导致一部分物流企业面临着严重的亏损。
酒店财务人员素质及提升之道
摘要:随着全民旅游时代的到来,近几年旅游业发展迅猛,酒店行业作为旅游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得到了蓬勃发展。目前酒店行业在管理水平上参差不齐,经济效益也大不相同。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地位举足轻重,而财务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决定了酒店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也就决定了酒店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优劣,从而决定酒店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文章通过阐明财务人员在酒店行业管理中的重要性,分析目前由于财务人员素质不高的具体表现,最后就如何提升酒店财务人员素质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酒店;财务人员;素质;提升
一、优秀财务人员对于酒店发展的重要意义
酒店财务管理是酒店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所有的管理都是基于良好的财务管理水平,凡是涉及资金的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都与财务管理脱不了关系,提高酒店财务管理水平,将原有的记账型财务向管理型财务转型,是现代酒店财务管理的目标,做好酒店的财务管理是提升酒店整体经营管理水平的先决条件,是现代酒店提升竞争力和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要素。然而纵观我国酒店财务管理现状,大多数酒店的财务管理工作并没有发挥真正的作用,财会管理体系不健全,缺乏良好的财务预算、控制和有效的监管,制约甚至危害了酒店的生存和发展,无法适应和满足现代酒店蓬勃发展的需要。归根结底,是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不足,专业水准不高,严重影响了酒店行业整体财务管理水平,所以提升酒店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对于提高酒店管理水平至关重要。
二、目前酒店财务人员素质不高的具体表现
(一)酒店财务人员不重视职业道德,少数财务人员出现违法违规现象
酒店财务人员大多忙于日常财务核算业务,很少自觉接受职业道德教育,在市场经济洪流的冲击下,在各种不良风气的腐蚀下,少数财务人员已然忘记了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忘记了从业操守,未能抵挡住各种诱惑和金钱的腐蚀,利用工作之便和手中权力营私舞弊、造成会计信息失真,更有甚者出现了一些违法乱纪、贪污盗窃、私设小金库等不法现象。
企业风险管理问题探析(9篇)
第一篇: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风险管理问题探析
摘要:
我国房地产业在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增加就业与当地GDP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等税款,对增加当地财政收入、保证政府开展行政业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地方税务部门通过对各个房地产企业在户籍管理、网上申报、加强税务稽查等方面进行税收风险管理,旨在通过实施专业化、精细化税收管理,增加地方税收收入。本文通过对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类型、产生原因进行阐述的基础上,提出若干税收风险应对措施。
关键词:
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风险;原因;方法措施
所谓税收风险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通过对企业风险进行分析、归类,针对不同风险采取税收管理措施,以有限的税收征管资源降低税收管理风险,提高当地企业纳税额,维护当地政府稳定。例如,税务部门通过对辖区纳税企业采取网上申报辅导、风险预警、反避税稽查等手段,以差别化的手段应对不同风险类型的纳税企业,实现税收征管最大化目标。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风险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