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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税务内控与风险管理
摘要:现阶段由于中小企业在治理过程中的结构比较简单,再加上内控制度存在不健全现象,对风险的防范能力不强,容易忽视税务风险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所以本文主要分析的就是中小企业如何加强内控与风险管理,进而提出以下内容。
关键词:中小企业;风险管理;分析
一、导言
目前我国已经取消以及下放涉税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的简政放权措施的不断推进,对增值税改革进行深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税负,对增值税率进行科学有效的调整,在这样的背景下,大部分中小企业自身应该具备预防税务内控与风险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二、内控控制
内控控制通常情况下指的就是企业在相应的发展环境下,为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获得良好的资源,加强企业盈利所指定的相关程序、计划以及方法等,其中有控制环境以及控制活动等,对于税务风险指的就是企业没有对税法和税收等政策进行正确的适用,不仅影响企业日后的经济利益,与此同时还会给企业自身的声誉带来严重影响。
三、现阶段中小企业税务内控与风险管理过程中的成因和现状分析
税务检查与企业危机管理论文
一、税务自查
在企业的决策层下成立风险管理委员会,明确企业的风险总体目标,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风险战略,主任和相关成员都是由部门负责人担任,税务风险由会计管理部门进行管理。税务风险管理和企业员工的工作目标、工作业绩相联系。采用税务一票否决权。财务经理领导税务,职责分离,变一人业务为二人复核。小事见规章,大事来会签,请中介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税审报告,分析原因评估风险,具体以风险为标准,重要性与反应机制,动态管理四个可能,核心税种用好政策,重在监控,交叉监督。
企业可以设立税务信息共享,设置企业相关税务专栏,提供员工关于这方面的交流平台。监督与纳税申报、退税等结合,年末税务结算。分析:决策是税务风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全面全流程多头参与,沟通和问责,独立税务,增加话语权。要想落实好企业的管理,绩效管理是很有效的举措,相关的企业领导部门应该予以一定的重视,加大企业员工的考核和奖励,制定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流程,每个流程实行无缝连接,把定期检查与长期监督相结合。全过程全环节,抓源头和重点,评估机制应适合企业,信息与税局共享,借中介搞外包,查找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信息管理系统要稳定,当然,人才依然是税务风险的关键。
内税信息与外税信息,纵向和横向信息,建立完善的税务信息系统,强化制度改革,对企业中可能存在的税务管理问题要及时地提出,对于存在的风险要做出有效的评价和管理,积极的采取措施,从而完善税务风险的体系。策略:实施企业税务危机应对机制,交叉监督,制定流程,变二级审核为三级审核,完善税务内控制度,定岗定责任,统一集团税务管理,加强领导力,建立循环监督机制。
二、税务检查
只要正确地理解这么一种关系,检查对企业而言就是一种手段,如果一味的抵制,就只会增大企业的税务危机,让企业的税务危机提前到来,反之,可以降低企业的税务危机,保证企业的正常经营,缓解企业中可能存在的税务危机。检查是法律的实施;全国性的打击假发票检查是行动;全国性房地产税收方面检查是税务总局的指令性计划;检查情况下对违法的严厉处置使企业避免更大的危机。分析:企业的主动接受检查和被动接受检查不仅是意识上的差距,这也体现了企业在税务危机管理方面的重视程度,通过社会化的保险和中介的保险参与,可以将企业的税务危机降低最小。策略:积极配合,参与社会保险或者中介保险,强化训练,加强信息化建设,设立共享平台,善用税务信息,确定核心税种,实施外审报告制度。
三、税务稽查
企业税务风险内控管理制度建立与完善
摘要:企业内部控制是企业的一项基础工作,而作为企业内部控制的一部分,税务风险控制却常常被企业忽略。外部税收环境的改变,导致企业税务风险的增加,这就要求企业加强税务风险内部控制,提高税务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和完善企业税务内部控制制度成为企业发展的必然产物,应引起企业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合理规避税务风险,才使企业健康长久的发展。本文首先介绍了税务风险,然后分析了税务风险内部控制存在的税务风险内控制度缺失、对税务风险不够重视以及涉税业务处理不够专业等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对策。
关键词:税务风险;内控制度;风险控制
近年,随着“营改增”政策落地,个税政策的改革,“减税降费”的实施,各类税收政策的出台层出不穷。面对这一系列的税收改革,企业应如何有效应对。整个税收政策的改变,必将给企业带来新的挑战和机遇。2019年“减税降费”的推行,企业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优惠,税负下降了,但同时税收征管也逐年趋于严格。税收“金三”系统的大数据分析,让作弊的企业无处遁形。税务部门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税务稽核,也对企业的内部控制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税务风险概述
所谓风险就是损失的不确定性,比如该损失是否发生、发生时间、损失程度等等都具有不确定性。税务风险属于财务风险的一部分,一般对企业税务风险的定义是:企业因未能全面履行纳税义务或未能全面有效的理解税收政策,造成错缴税款而导致可能发生的利益损失。随着社会的进步,企业的交易模式呈现出多样化,国家的税收政策也是日益复杂,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税务风险。由于税企双方对同一涉税业务存有不同的理解,加之不同的税务管理机构对税收政策理解也存在偏差,企业税务风险由此出现。引发税务风险原因主要有外部原因和内部原因:外部原因为主要为税收政策的调整及税收环境的改变;内部原因主要为企业管理人员税务风险意识淡薄及企业财务人员专业水平低下等。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税务风险,税务风险都将给企业带来潜在的持续的影响,有时这种影响可能是致命的。即使企业在事前采取了适当的防范措施,税务风险依然不能完全消灭,只能采取措施,尽量控制在征纳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二、企业税务风险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务风险内控制度缺失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方法创新分析
摘要:1994年以来开展的以增值税管理为主的“金税工程”,经历多年建设发展,使中国的经营商业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当前金税三期防伪税控系统得益于大数据平台的发展完善、增值税发票系统的统一、涉税信用机制和社会信用机制的完善,建立起了互联网+模式的大数据系统,使企业税务管理进入到强制规范时期。国税金税三期系统的运行对企业的税务管理活动带来较大的变革,税收大数据的应用需要是企业不断适应大数据分析方式,从税法专业技能、企业内部管理、业务财务融合、业务模式调整、组织结构重塑、税务风险管控等多角度完善管理,创新税务风险管理办法,适应税务系统转变。
关键词:金税三期;税务风险管理;方法研究
1引言
信息化时代国家推出的十二项电子政务工程,并对税务管控进行重点建设。国家税务管理的环境明显该改善,税务管理的效率和质量都得到提升。对多数企业而言,金税三期的上线带来更多的挑战。企业需要和大数据对接,以驱动业务发展。信息化技术支撑的税务管理手段和工具的应用将会加大企业的税务管理风险。尤其新税制使用后,增值税的统一管理急需企业加强对自身的风险控制,不断优化税务风险管理方法和手段,创新优化税务风险管理办法,主动适应税制改革环境和互联网+模式的管理大背景。
2金税三期概述
金税三期是国家税务局根据税务工作的特点研发的可以提供税务管理和决策的支持的系统。其中税务管理系统涉及个税管理、核心征管和网络发票管理三大部分内容。税务管理系统可以实税收数据的处理和相关业务工作,涵盖对所有税收业务。并且系统凭借统一的管理流程、数据处理标准以及规范的外部接入可以是实现对税务数据的动态监控,有利于税收执法的统一执行,为国家税务工作的优化提供数据服务平台。而税务决策系统主要包括数据应用和公共数据两大模块。决策支持系统则通过对数据信息的深度挖掘,实现对数据的基础分析、数据仓库和数据治理,并为不同主体提供开放的数据资料,实现数据共享。金税三期相较于以往税务管理系统具有更高的智能性,不仅可以实现票据税号和金额等全部信息的识别,还可以进行信息采集、查验和存储,智能化进一步提升了发票的真伪识别准确率。应用信息系统对发票进行识别,可以提高鉴定效率,并且有效规避个人操作中的失误,减少主观性问题导致的工作不规范。金税三期可以对所有业务工作进行详细记录,且对企业的运行状况进行记录,为财务管理和决策提供真实、完整数据信息。在金税三期系统下,税收征管单位只需要掌握企业的税务识别号便可以对纳税人的税收情况实现追查。而系统内设的商品编码监控和限制可以使税务征管单位进行针对性的监督,及时掌握企业的库存状况,通过系统计算企业库存量和商品增值额,对发票的使用情况实现精准掌控,并降低税务计算错误。该系统同时可以掌握企业全面的信息资源,实现对发票信息和企业资金流向的管理,全面掌握企业信息可以实现针对性的监督。
3金税三期下企业税务管理模式变化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问题与对策
摘要: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本单位,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加者,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企业的发展有了新的契机,伴随着企业发展壮大的过程,大多数企业由于忽视了税务风险管理的问题,导致企业的发展缓慢甚至被市场所淘汰。因此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成为企业管理中重要的一部分,本文就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给予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企业;税务风险;问题;对策
一、企业进行税务风险管理的意义
税务风险通常是因为税收问题而产生,其中主要有两方面的问题,其一是因为企业的税务行为没有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纳税,从而造成未缴税、少缴税等现象,最终导致企业产生补税、罚税、加收滞纳金或者刑事责任等损害企业形象的风险问题;其二则是因为在企业进行税务核算时对税务相关规定运用不准确,没有对目前政府所颁布的税法信息进行了解,税务政策的优惠措施也未能得到有效的运用,最终使得企业承担了过重的税务负担,影响了整体的经营。因此在进行税务风险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及时了解政府的税务政策,根据税法对企业所产生的税务问题进行纳税处理,遵循正确的纳税流程和准则,利用准确的优惠政策,避免少缴税或未缴税所产生的税务风险问题[1]。在此处上的税务风险管理,更多的是强调税务合规、税务风险可控以及规避风险,因此需要企业税务人员有效运用税务相关法规和政府税务政策的优惠时间,减少税务的支出,避免承担不必要的税务负担,从而提高企业的整体价值。另外由于企业和政府间可能存在信息缺失,企业对于相关法规的理解程度和判别意识未能达到政府所规定的期望值,加之我国税务方面的建设还未能达到较高的水准,因此我国的企业也无法完全避免税务风险以及风险所带来的损害。最近已有部分企业因税务风险问题的产生而导致自身的财务信息出现问题,税务风险也逐渐成为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重点预防对象之一。
二、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现状
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体现:(1)内控制度的不完善,没有建立起对风险控制体系的强制性规定,无法提供有效的鼓励措施,对于规范风险处理办法的相关文件,主要突出了指导和引导作用,对于措施的处理较为缺乏[2]。(2)风险管理的认识不足,无法将税务风险控制运用于整个经营流程中,例如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企业对于风险的管理停留于基本的业务执行性风险管理上。(3)人才不足,风险管控力不足。企业人才水平的参差不齐,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违反税法的可能性,例如在对进项税进行抵扣时,未能对具体的项目进行了解,从而导致产生偏差,或者在开发的过程中,对于税务信息的核算未能涉及政府所颁布的优惠政策,导致研发税过高。风险管控主要在对于税务的处理,以及应税所得的核算等内容,需要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进行税务处理,否则可能因会计处理和税务申报等事项产生税务风险。(4)内控建设水平较低,认识不足导致企业缺乏对风险管理的战略措施,企业决策部分对于风险的管控缺乏认知,对整体危险性认识不足,税务风险的管理设置混乱。
三、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管控浅探
摘要:税务风险管控是企业内控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能减少企业现金流出、提升企业信用等级、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也能够提升建筑施工企业整体的经营水平。而建筑施工企业由于本身业务的特性,税务风险管控难度较大,因此,对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防控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措施进行探讨是十分必要的。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税务筹划
一、引言
随着“营改增”政策的执行、税务机关简政放权措施的进一步推进以及金税三期税务管控系统的不断升级,建筑施工企业在税务风险防控上的不足被更加充分的暴露出来。建筑行业面对税种多样、纳税流程繁杂、涉税事项广泛等客观现实和税务管控体系不完善、业务流程不规范、项目管理粗放、人员专业素质不足等自身问题,企业应根据个体情况不断完善税务管控体系,明确各部门的税务职责,强化项目部税务风险管控能力,提升税务人员专业素质,达到多角度、全流程提升企业税务风险管控能力的目的。
二、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主要税务风险
(一)法律风险。税法体现的是国家单方面的意志,对企业来讲,是一种义务性的法规。因此,企业在纳税申报、申请减免退税及税务筹划等工作中应该特别注意防范法律方面的风险。涉税的法律风险对企业来讲轻则是经济利益的流出,例如税务机关的税收罚款、滞纳金等,重则触犯刑法影响企业正常运营。
(二)信用风险。纳税信用是指纳税人已发履行纳税义务,并被社会所普遍认可的一种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内容之一。2018年1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开始施行《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新的纳税信用评价分为ABMCD五个等级,信用记录将与银行等相关34个机构共享,纳税信用已逐渐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诚信资产。2019年金税三期系统全面升级,对企业各项纳税情况的比对更加全面和精准。因此,企业应更加注意在税务管理过程中的信用风险管控,避免由于不良纳税信用评价影响企业的市场信任度,甚至受到国家机构的联合惩戒。
税源管理现状反思
一、税源管理互动机制内涵的界定 2006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为加强税源监控质量,防止税源流失,在全国税源管理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建立一个以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良性互动机制。国家税务总局将税源管理的互动仅仅界定在税务机关上下级之间(纵向)和税务机关内部职能部门之间(横向)的互动。但由于税源管理涉及到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的许多方面,仅仅依靠税务机关内部的互动是无法有效地管理税源,笔者认为税源管理互动机制的建设还应包括税务机关与其他经济职能部门的互动,如工商部门,金融部门等。[1] 因此,笔者将税源管理互动机制界定为:税务机关为实现对税源的有效管理与监控,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依据税收内在业务流程,以税收分析为基础,以纳税评估为手段,以税务稽查为保障,通过规范工作标准和协作要求,在税务机关内部以及与外部经济职能部门之间形成一个以税收分析为纳税评估提供指向,纳税评估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税务稽查为加强和改进征管工作提供依据的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 建立互动机制对加强税源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通过税收分析可以查找税收征管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为有针对性地采取评估或稽查提供指导,从而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二是通过纳税评估可以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2] 通过评估发现疑点和问题,为进一步采取征管措施指明方向。在评估中通过约谈、核查等方式,可以有针对性地宣传税收政策,加强纳税辅导,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纳税遵从。三是通过税务稽查为防止税收流失提供了最后一道防线,有力地震慑了偷逃抗骗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四是通过与税务部门外部的经济职能部门的互动,税务机关可以清楚掌握纳税人的资金流、信息流,为更有效地进行税源管理提供了可能。 二、我国税源管理互动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税务机关内部互动存在的问题 1.税源互动管理流程不畅 (1)税收分析与纳税评估互动不畅 在“四位一体”的互动机制中,税收分析应是税源管理的眼睛,反映税源管理和征收管理状况,发现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为有针对性地采取评估提供指导,从而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但在实际运行中,税收分析由于税收数据准确性不高,税收分析手段单一,税收分析不够深入等原因导致税收分析得出的结果不能直接用于纳税评估。如有些地区行业分布不均,同行业内部差异性大,简单将同行业内各企业的行业税负率进行平均得出的行业税负预警值是不实用的,这种情况越在基层越明显。[3] (2)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互动不畅税务稽查是防止税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方面通过纳税评估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以管供查;另一方面通过税务稽查发现税收征管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以查促管。[4] 但在现实工作中,出现了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相剥离的现象,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①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的范围界定不清。由于税务稽查目的不明确,有些属于纳税评估范畴的,稽查局也进行税务稽查。有时甚至出现同一纳税人,税务稽查结果远远小于纳税评估的结果,严重破坏了税务机关的形象,降低了税法的严肃性。②通常是将纳税评估中有重大问题的案件移交到稽查局进行税务稽查,但是很多移交的案件都是查来查去,最后不了了之。③税务稽查的案件在结案后,稽查局很少会将案件的结果反馈到征管部门,弱化了以查促管的作用。 2.缺乏良好的税源互动管理环境 (1)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不完善 目前我国税收征管信息化程度不高,各项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运行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在实际征管工作,会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①信息共享程度低 现行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比较混乱,有的地方在软件、硬件上存在着各自为政、互不衔接的现象。如目前税务机关使用的CTAIS征管软件,它是以省为单位进行开发的,CTAIS里的信息只能在省内进行共享,共享程度较低。 ②税收征管信息系统集成化程度不高 目前在税务机关与税收征管相关的软件大约有20多种,如CTAIS、公文处理系统、FTP、出口退税系统等。 如此繁多的软件常常使税务工作人员不仅感受不到税收信息化带来的便利,反而感觉税收信息化是税收征管工作的沉重负担。 ③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功能不健全 一方面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普遍重视纳税人的申报表、税务登记、税款入库和发票数据等信息的收集,忽视了对纳税人的财务报表、经营情况、银行存款以及会计核算等信息的采集,给税源监管工作带来了困难。另一方面,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对使用者操作权限的限制过窄。对于很多税收征管软件,很多税务工作人员连简单的查询权限都没有,这样无疑弱化的税源的监控效果。 (2)机构设置不合理 尽管我国一直都提出要实行机构设置扁平化,但在现实中仍然是层级化地设置机构。这种机构设置模式也阻碍了我国税源管理互动机制的顺畅运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省市级缺少税源管理的对口科室 基层税务机关一般设有税源管理科,但是在省级和市州级税务机关却没有对基层税源管理科进行对口管理的税源管理科室。在省级和市州级设立的流转税管理处(科)、所得税管理处(科)、征收管理处(科)、计划统计处(科)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科)都与税源管理相关,这样就会出现要么都对基层税源管理部门发文的“多头管理”,要么都只对自己对口下属部门发文的“无头管理”。#p#分页标题#e# ②税源互动管理缺乏统一的领导机构 税源管理互动机制涉及很多的部门:税收分析涉及计划统计部门和税政管理部门;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一般都是由税源管理部门的税收管理员来进行操作;税务稽查是税务稽查部门在发挥作用。在实际工作中,这些部门处于平等的地位,由于缺乏一个超脱这些部门科室的领导机构,即使某个部门出现失职导致“四位一体”的互动机制无法顺利流通,对其他部门的工作造成影响,其他部门也不能对失职部门进行惩罚或制裁。 (二)与外部经济职能部门互动存在问题 税务机关与外部经济职能部门的互动涉及到很多部门,如工商部门、金融部门、质检部门、公安部门、房管部门等,笔者仅以工商部门和金融部门为例,讨论税务机关与外部的互动。 1.与工商管理部门互动不畅工商管理部门负责确认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经营资格,颁发工商营业执照。我国《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需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能否有效地监控税源,防止税收流失,与工商管理部门的互动是密切相关的。但在现实工作中,工商管理部门与税务机关之间的互动存在严重的问题,表现在: (1)工商与税务登记差异较大 工商管理部门没有及时地将纳税人的开户、经营信息传递给税务机关,以至于工商部门登记的经营企业的开户数远远大于税务登记的户数。大量的经营企业游离在税务机关的管理之外,造成了我国税收的大量流失。 (2)税务登记信息反馈不及时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前提条件就是获取工商营业执照,但是目前存在一些经营户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是又需要办理纳税业务。对于这些纳税户税务机关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实行了“无证户管理”,对其按临时纳税人处理,纳税人凭身份证,就可纳税。税务机关并没有及时地将这些无证经营户的开户信息反馈给工商机关,不利于工商机关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监控管理。 (3)信息比对困难 工商管理部门与税务机关对经营户分类上不一致,给信息的交换、比对带来了困难。税务机关按营业状态对纳税户进行分类,国税登记户数包括开业户、停业户以及三个月以内的非正常户。而工商管理部门未按营业状态分类,导致大量的税务登记的注销户还被工商机关登记在册。 2.与金融部门互动不畅 金融部门掌握着纳税人的资金流动情况,而对纳税人资金流的监控是税源监控的核心环节。《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必须提供银行帐号,这就是为了方便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资金流进行监控。 虽然法律指出银行必须配合税务机关检查、提供纳税人的资金流动情况,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很多问题,导致税务机关与银行互动不畅,不能有效监控企业的资金流。这些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由于各银行没有实行信息互通,同一纳税人可能在不同银行开设银行账户,而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只需申报一个银行帐号,这无疑给税务机关监控纳税人资金流带来了困难;(2)税务机关在向银行调查纳税人的资金流动情况时,不仅需要有县及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的批准,银行还要求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银行帐号,才能由银行内部人员调查纳税人的资金信息。很多情况下,税务机关无法得知纳税人的真实账号,从而导致资金流的调查无法进行下去;(3)很多银行为了抓住自己的客户流,不愿意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的资金信息。 三、优化我国税源管理互动机制 (一)提高四个环节的流通质量 1.提高税收分析质量 (1)加强涉税数据关联分析 在实际工作中大量运用关联分析,将会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如通过增值税交叉稽核系统对进、销项税金的对比分析,国、地税间就交通运输业发票开具和抵扣情况的对比分析,以及对海关完税凭证、农副产品发票、废旧物资发票等进行的对比分析等。 (2)建立综合分析机制 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建立起以计统部门为中心、以基层分局(税务所)为主体、以业务科室为辅助的税收综合分析机制。同时,要全面认识税收分析在税收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坚决摒弃税收分析只是为完成收入任务服务、税收分析只是为应付上级一时之需的错误观念,将税收分析的主要目标切实转移到为加强征管服务、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运行税源管理互动机制上来。 (3)提高数据质量 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扩大信息量,逐步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税款申报和入库情况、发票使用和抵扣情况等纳入税收分析数据的范畴,并尽可能全面地掌握地区经济和行业经济信息。同时,还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对上述信息进行有效整合,从微观、宏观、横向、纵向等多个方面对税收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描述、对比和分析。 2.强化税源监控 (1)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 综合考虑税源数量、税源结构以及管理员素质等因素,将纳税人类型和管理事项进行分工,优化组合管理员队伍,优先保证对大企业、重点税源和税源流失风险较大的纳税人的监控,实现管理效益的最大化。 (2)严格申报审核 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报税管理,继续做好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服务工作,加强票表的比对,强化抵扣凭证和异常票据的审核检查。加强所得税申报审核,最大限度减少不计少计收入,多列、序列成本费用,侵蚀税基现象的发生。#p#分页标题#e# 3.建立有效的纳税评估机制 (1)设立专员专组评估 纳税评估需要纳税评估人员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纳税评估人员不仅要懂税收、会计方面的知识,还要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观察能力,而在实际工作中税收管理员是不具备如此高要求的综合素质,因此,应将纳税评估从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能中剥离开来,成立由高素质人才组成的专业的纳税评估小组,对纳税户进行交叉纳税评估。 (2)完善评估方法 当前,纳税评估工作在方法上应以行业性评估作为纳税评估的重点形式,把规范评估程序作为纳税评估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以区域经济发展所形成的行业特点规律、行业税收负担率、企业生产经营及其财务管理为依据,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科学的行业指标分析体系,由点到线、由点到面对区域内全行业所属企业纳税情况进行评估。即通过对同行业企业进行典型性调查,收集整理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信息,综合分析,总结行业规律,建立行业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其预警值,并通过定期采集行业企业的生产经营相关评估信息,形成行业税源管理信息档案,逐步建立行业纳税评估数学模型,最终实现利用行业纳税评估数学模型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分析和监管。 4.加强税收征管与税务稽查部门的互动 加强税收征管与税务稽查部门的互动,就是要做到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加强纳税评估与稽查的联系,建立案件移送、稽查结果反馈和内部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应移送评估案件的全部移送和稽查结果的及时反馈,形成以管促查、以查促管的良性互动关系,提高税收征管整体效能。 其次,密切稽查与征管部门的协作,充分利用税收分析成果以及税收管理员、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提供的案源信息,集中力量对长期零申报、负申报以及久亏不倒、恶意偷逃等纳税人开展重点稽查。 最后,以稽查建议为纽带,全面促进征管和稽查的信息互通、执法联动的运行机制。要通过稽查建议制度,向征管部门反馈征管工作中所忽视的或薄弱之处,要积极提出建议,更好地起到以查促管的作用。要充分重视案例分析工作,及时对案件的成因、特点、作案手法以及发展趋势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并及时研究措施,严厉打击,有效遏制各种涉税犯罪活动。 (二)完善互动管理的配套环境 1.完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 (1)提升系统的开发层次 我国可考虑提升系统开发层次,将由各省分别制定税收征管系统,改为由国家税务总局与软件开发商合作开发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 (2)提高系统的集成度 针对目前税务机关内部软件繁多的现状,税务机关可考虑运用更为先进的计算机语言开发功能更为强大的税收征管综合软件,将现实工作中20多种软件开发成为功能强大的综合软件里的子模块,通过一次信息的录入可以实现相关子模块信息的共享。 (3)提高系统的适用性 新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要扩大数据的采集范围,不能仅仅局限于纳税人的税收信息,要尽量涵盖纳税人的经济信息,如财务报表等。不仅如此,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还应具有强大的查询功能,而这种查询的权限应对系统的使用者是开发的,使用者只要输入相关条件就能显示出不同分类的数据,如地区、行业、税种等。另外还应加快系统的更新速度,在税收法律法规发生改变后,税务机关应及时组织软件开发公司进行系统的更新,减少系统适用的真空区。 2.实行机构改革 (1)理顺机构设置,明确职责范围 针对目前省级与基层机构设置不对口的现在,笔者建议在省一级税务局,按照种类型和职能分工相结合的模式设置内部机构;在地市级和县级税务局,按职能分工和纳税人类型相结合模式设置内部机构。市级税务局应设立专门负责税源管理的机构,县级税务局直接负责对重点税源户的监管,县以下不再设分局,恢复中心税务所建制。在理顺机构设置的同时,明确机构职责范围,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机构名称,统一机构职能,统一征管流程,统一征管软件,规范征管工作,为强化税源管理提供组织保障。 (2)设置互动办公室 实际工作中,“四位一体”的税源管理互动机制互动不畅的一个关键原因在于没有一个统一的领导部门来组织、协调互动机制的顺畅运行。笔者建议可设置互动办公室,互动办公室的级别应高于互动机制中任何一个部门,监控互动机制的运转。一旦哪个环节互动出现问题,互动办公室可以直接针对问题要相关部门马上解决。互动办公室可设置互动考核办法,将其纳入各部门的业绩考评中,直接与税务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职位升迁相挂钩。 (三)加强与外部职能部门的互动 1.加强税务机关与工商部门的互动 (1)建立税务部门与工商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 一方面,税务机关要依托征管信息网络系统和互联网,实现与工商部门的横向联网,实现纳税人经营数据的共享。另一方面要组织税务机关和工商部门定期开展联席会议,核对登记户数,找出登记差异存在的原因。 (2)完善工商与税务登记工作流程 改变目前先工商登记再税务登记的流程,从法律、法规上规定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工作程序。具体而言,可以先由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副本,纳税人凭营业执照副本在一定期限内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对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件的,由税务部门作辅助登记后出具不予办证证明,之后再凭税务登记证或者不予办证证明和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正本。#p#分页标题#e# 2.加强税务机关与金融部门的互动 (1)实现金融部门内部之间的联网 目前银行由于考虑到自身利益的需要,每个银行都有一套自己的系统,并未形成金融系统的行际联网,银行之间的信息无法共享和归集,这就给纳税人多头开户制造了机会。如果实现金融系统的行际联网,定期将同一用户的银行信息进行归集,并及时将银行数据传递给相应的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就能准确及时地监控纳税人的资金流。 (2)提高金融部门互动的责任意识 金融机构应将配合税务机关调查纳税人资金信息作为自己的一项责任,而不应该看成是负累。税务部门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事实细则的规定,与金融部门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具体操作办法。金融部门应按操作办法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而不应故意阻碍税务机关调查纳税人的经济信息。
内部控制视角下税收执法风险
摘要:税务机关作为行政执法部门,直接面对纳税人,社会公众对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秉公用权的关注越来越高。本文从内部控制角度阐述税收执法过程中来源于政策法规、税务人员、纳税人三方面税收风险,并提出坚实好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开展风险评估、强化内控监督、加快税收法制化进程、强化内部控制信息流通以及严格内部控制评价的解决对策,希望对法治税收建设、提升纳税服务质量方面有所裨益。
关键词:基层税务机关内部控制税收执法风险
税收执法风险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法定职权对税务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行为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集合。财政部2015年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要求全面有效的建立实施内部控制,确保内部控制贯穿于经济与业务两个层面,通过内部控制监督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覆盖权力运行的各个层级。
1税收执法风险的内部控制
1.1税收执法风险的内部控制定义
税务收执法风险的内部控制是指依托风险管理的导向职能,查找、梳理、评估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各类风险,针对税收执法业务领域制定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加以贯彻实施,通过有效设置流程、确定方法、明确标准,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切实做好税收执法风险的事前预警、事中提醒、事后监督的动态管理。
1.2税收执法风险的内部控制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