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管理办法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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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办法

电网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研究

摘要:为了扶持我国电力行业的长远发展,国家出台了多项针对电网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电网企业通常会依据这些优惠政策,为企业进行税收规划,申请企业符合的优惠。纳税筹划是指企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多种纳税方案中选择最适合企业以及最能有效提高税收利益的方案和决策。但就目前电网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管理方面而言,仍存在企业税务风险,因此,本文通过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分析,提出了一系列帮助电网企业规避税务风险的措施。

关键词:税收优惠;财政管理;税务风险

0引言

财务管理关乎企业的最基本利益,良好的企业管理能够帮助企业获得更多的利润,创造更大的价值。在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争取利益是重要的一部分,合法合规统筹税务管理不仅能够帮助企业获利,还能帮助政府,尤其是企业纳税所在地政府的财政工作良好开展,同时还有利于国家立法的原则、精神在本地区得到有效贯彻。因此,企业应当注意做好税收管理和规划,避免因为税务管理不当,引起纳税处罚。

1税收的内涵和重要意义

税收是国家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建设和发展社会所收取的财政收入的一种,是一种重要的政策工具,同时也是保证人民生活和国家发展的重要工具。税收与其他分配方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对于不按时缴纳收款的企业和个人,其信誉问题将被记录,情节严重或拒不缴税的,将进行法律制裁。

2企业税收管理和规划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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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办综合治税工作意见

 

为完善税源控管机制,健全以“政府领导、财政牵头、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支撑”为主要特征的综合治税体系,实现税收与地方经济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源头控管,抓好税源管理   ㈠加强房地产业税收管理   1.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个人,通过招拍挂方式竞得房地产开发用地,必须凭区房管局“同意办理企业法人的房地产企业备案意见”到区工商局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独立设置帐簿、结算账户,独立计算盈亏。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个人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开发用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取得转让收入时,应向受让方开具税务发票,并按规定向土地所在地地税部门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有关税收。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权属登记时,必须提供与转让协议一致的税务发票和契税完税证明,经区国土部门审核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个人在本区从事房地产开发,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许可证》。   3.房产交易双方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时,应先提供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完(免)税证明或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   ㈡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   1.承建建设规模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工程项目,区外施工企业必须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及其他必备资料,到区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备案和施工许可等手续。业主单位拨付工程款必须凭区建安专用发票结算。   2.施工单位取得的建筑材料必须凭国税部门发票入账。   ㈢加强股权变更税收管理   工商部门在办理当事人股权变更登记时,须由当事人出具区地税局股权变更完税凭证或不征税证明。   ㈣加强木竹行业、采掘业、建筑材料生产行业税收管理   区住建委、林业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在审批有关资格或办理相关资格年审时,要在事先征求税务部门意见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㈤加强车船税收管理   1.车船上牌、年审时,车船主应到国税部门开具车辆购置税完(免)税证明,并凭该证明到公安机关办理上牌、年审相关手续。   2.区交通运输部门应与区地税部门建立联审联管制度。在进行营运年度审验前,车船主应先办理完(免)税手续。   3.区农机部门应与区地税部门建立联管、联检制度。在进行农业机械年度审验前,农业机械所有人应先办理完(免)税手续。   ㈥加强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的税收管理   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联合区税务部门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企业的管理,强化、完善此类企业的资格认定,做好上述已认定企业的年检工作;对年检不合格的,取消其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   2.区民政局要与区税务部门建立联管、联检制度,共同做好福利企业年检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取消其相应资格。   ㈦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税收管理   营利性医疗机构应先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按规定申报、缴纳税款后,再到区卫生局办理年度审验手续。   二、加强信息交流,强化税源监控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法律职责和义务,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定期通过区政府网政务平台向区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有关涉税信息。涉税信息的详细内容、传递时限详见附表。   税务机关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的涉税信息应科学分析、综合利用,且不得用于税收管理之外的其他用途;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税务机关应当予以保密。   三、实行委托代征,征好分散税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对下列分散税收实行委托代征。   ㈠委托交通运输部门代征道路建设应缴纳的税收。   ㈡委托房管部门代征房产交易应缴纳的税收。   ㈢委托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代征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缴纳的税收。   ㈣委托文化部门代征文艺演出应缴纳的税收。   ㈤委托区招管局代征建设单位的印花税。   ㈥委托各乡镇财政所代征国税部门指定辖区内零散税收。   四、严格发票管理,堵塞税收漏洞   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发票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税务部门批准,不得印制属于发票范围的各种收付款凭证。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制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抵触的规定,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收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坚持“以票控税”,凡属发票管理范围的各类票据,均依法纳入发票管理范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在超市、商场、餐饮、旅店、娱乐、广告、洗浴(足浴)等行业大力推行税控装置或网络发票。同时,区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检查或者办案过程中发现单位或个人使用假发票或不依法取得发票的,应依法处理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区税务部门。公安等部门应严厉打击发票制假、贩卖等违法行为。   五、坚持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p#分页标题#e#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根本原则和基本要求。税务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杜绝混淆税款入库级次、混淆征管范围等违法违规行为。有关单位在实施强制执行活动、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前,应向区税务部门提供被执行人相关信息或经济案件中涉税信息,协助税务机关依法优先从该相关收入中征收税款。有关单位在查处经济类案件时,应向区税务部门提供涉案人员相关经济案件中涉税信息,协助税务机关依法追缴税款。   六、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查考核   ㈠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综合治税工作,切实加强对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落实。区政府成立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及时解决综合治税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治税的日常协调、考核和监督检查工作。   ㈡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互通信息,保质保量地提供涉税信息,真正起到控管税源的作用,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发挥主体纽带作用,及时对各部门的综合治税工作给予指导,着力形成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税氛围。   ㈢强化考核奖惩。区委、区政府将综合治税工作列入综合治税成员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重点考核内容。区综合治税办公室将定期对各相关部门、单位报送的综合治税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并进行通报。区政府每年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在综合治税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对因工作不力,不报、迟报、漏报信息,造成税收流失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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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工作通知

一、充分认识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的重要意义

随着我县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货物运输市场发展十分迅速,货物运输业税收在地税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已成为地方税收的重要来源之一。由于我县货物运输车辆存在异地经营、挂靠外地运输公司以及非正常转籍过户的现象,导致货物运输业税收流失严重。全面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管,对公平税负,堵塞税收漏洞,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县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任组长,地税、工商、财政、经济商务、交通、交警、安监、磷矿办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地税局,主要负责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的日常联络、协调、督办等工作,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组成四个专班开展工作:交警、交通、工商部门组成打击无证运输专班;交警、交通、财政部门组成吸引外挂和非正常转籍过户营运车辆回归专班;经济商务、安监、磷矿办组成货源管理专班;地税、财政部门组成宣传辅导、委托代征和清理漏征漏管专班。各专班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部门协调配合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实行信息共享,强化协调配合。地税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对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广泛宣传,建立货物运输车辆户籍管理制度,加强税务登记管理,建立健全税源控管台帐和征收台帐,及时掌握车辆变化和税款征收情况。交警、交通部门要督促挂靠外地和非正常转籍过户的营运车辆及时回归本县,对回归车辆过户费用最大限度地给予优惠,需要上缴上级的费用,由财政部门视具体情况予以补助。交警、交通、工商等部门加大对“无营运证、无营业执照”从事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规范货物运输市场秩序,按季向地税部门传递车辆入户(核销)、办理营运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管理信息。工商、地税部门要积极介入营运车辆的年审工作,通过“年审把关,先照后审,先税后审”的办法,从源头上加强控管,防止税源流失。

四、加强货源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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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税收专项清查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县范围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加大税源监控力度,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做到应收尽收,提高我县税收管理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各部门、各单位相互配合综合治税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清理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税收专项清理检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兼任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清理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检查开展等工作,各乡镇(场、街道)也设立相应办公机构。本辖区内的税收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由各乡镇(场、街道)牵头,财政、国税、地税配合完成。   二、检查范围   (一)全县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的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户。   (二)国地税实际管辖的但税负明显偏低及应征未征的纳税户。国税主要指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性质的纳税人,具体行业主要是矿山企业、竹木经销、服装加工、食品加工、砖瓦、沙石、石材、瓷砖、铝合金门窗、玻璃材料、塑料管材、金属管材等纳税户;地税主要指建筑安装工程建设单位和实际施工单位(个人)等地税局管辖的纳税人。   三、检查时限   本次税收专项清理检查的税款所属期为年1月1日—年5月31日。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有涉及以前年度税收违法行为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四、检查内容   (一)各生产经营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缴税情况。   (二)各生产经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的账册、生产销售合同等与纳税相关的资料。   (三)清理检查的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各项国、地税征收的税种。   五、检查处理   (一)被检查的纳税人在开展自查期间,自行到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或补足少缴税款的,从轻行政处罚。   (二)各单位实施实地检查期间,发现企业存在涉税问题的,由检查小组向纳税人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对查补的税款,责令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处查补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对办理了营业执照,但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责令限期办证,纳入正常的税收管理;对既未办理营业执照,又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全部纳入无证户管理,实行核定征收管理。   (四)被检查单位有违反《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违法行为,或拒绝接受国地税机关检查情形的,按稽查程序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工作步骤   开展税收专项清理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工作准备阶段(年6月6日至6月10日)   通过媒体清理检查通告。组织人员开展调查摸底和社会宣传,向清理检查对象发送通告和自查表,通知纳税人自查、督促补税。   (二)第二阶段:清查实施阶段(年6月10日至7月31日)   在清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涉税违法行为应及时分别移送国、地税稽查部门深入检查。县政府税收专项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单位清理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并适时开展实地督导,以保证整个清理检查工作科学、顺利、有效。   (三)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年8月1日至8月20日)   各单位对清理检查发现的涉税问题要速办速结,对行业税收管理问题,应及时认真研究制定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对各乡镇好的经验和做法将总结推广。各单位应于年8月20日前将此次清理检查工作总结报县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本次开展县内纳税人税收清理检查,是我县加强税源管控、规范行业税收管理、增加税收收入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各单位领导要具体负责落实清理检查的组织工作,确保清理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协调配合。此次税收专项清理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支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管控协作,同时明确内部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做到边清查、边处理、边入库。   (三)突出重点,以点带面。要根据被检查企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重点企业集中力量实施清理检查,然后总结出有效的检查方法以推动其他企业检查工作的开展。   (四)利用媒体,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此次清理检查工作的目的,要积极主动汇报,争取相关部门最大支持,以不断营造依法行政、综合治税的良好氛围。   (五)认真总结,整改提高。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税收检查数据的汇总统计工作,及时上报统计汇总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结合本次清理检查的具体情况,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本县的税收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防止税款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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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大企业税源管理模式创新

摘要:大企业税源结构较为复杂,业务跨度较为广泛,在企业税源管理中要重视对大企业税源的规范管理。系统选择税源模式,能提升税务管理质量。本文在阐述大企业税源管理模式应用问题的基础上,就大企业税源管理模式的创新策略展开分析,期望能建立适应市场环境和当前税收政策的税源模式,优化企业税源管理结构,促进税务机关较好完成其经济与社会职能。

关键词:大企业;税源管理;模式;选择

一、引言

税源管理是现代企业营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指的是税务管理从税前监控、税中征收、税后稽查及税款转交等环节开展的一系列管理工作。从本质上讲,税收来源于经济,要充分保证税源、税收的稳定性,就必须重视市场大企业等经营主体的稽查管理。我国税务管理的大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负政策,税务机关在税务管理中,扎实推进“放管服”纵深改革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了实现了税收征管向授权的转变。全新税务管理模式下,“以信治税”成为企业税务管理的基本理念。基于这一理念,还应建立高度适宜的税源管理模式,然而结合当前大企业税源管理现状来看,大企业在税源管理中存在政策引导及保证不全面、简政放权和优化服务落实不到位、税收监管不足、大企业税收风险突出等问题,这严重地降低了大企业税源管理质量,不仅影响了大企业经营效益,而且阻碍了我国税务管理的现代化发展。因而在“以信治税”要求下,还应推进税源管理的系统创新。

二、大企业税源管理模式应用问题分析

1.政策引导及保证尚不全面

大企业税源管理中,开展政策引导及保证的根本目的在于确保税源管理的规范性、稳定性,进而为我国税务征管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在2014年,我国就已经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这标志着我国已经具备信用中国建设的顶层指导文件。基于这一文件,税务总局修订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等诸多法律文件,这为大企业税源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一定指导。但不可否认的是,大企业税源管理中的政策引导及保证依据不够全面。一方面,这些政策引导文件停留在顶层设计层面,相关补充性文件尚未完善,这使得在税源管理中有指导文件但缺乏细化条例约束。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环境的发展,企业税源结构逐渐复杂,而且业务的跨度较广,这增加了税源管理的难度。在实际管理中,现有的政策条例已经不能满足新时期的税源管理需要,有必要进行大企业税源管理政策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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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分析

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了非营利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绩效审计问题,如缺乏财政审计监督、绩效审计机制不健全等,其次论述了非营利事业单位财政税收问题,如收费与发票管理、预算编制标准未统一等,最后研究了其优化措施,希望可以为相关非营利事业单位提供一定的参考,从而提升财政工作质量。

关键词:非营利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绩效审计;财政税收

非营利事业单位的主要资金来源就是国家政府部门的财政拨款,并不属于生产性部门,其工作形式一般都是利用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的资金,组织和自身工作方向相符合的社会活动,帮助政府将各种社会关系进行有效处理,从而创建和谐的公共环境。受其工作性质的影响,其在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和财政税收方面也呈现特殊的问题,值得进行深入分析。

一、非营利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绩效审计问题

(一)缺乏财政审计监督。非营利事业单位最本质特点则为公益经营,以实际社会服务为基础展开管理经营活动,财政资金应以内部经济为基础展开绩效审计。对于非营利事业单位而言,其绩效审计应针对性展开审计监督,结合实际财政内容展开调研活动,在长期事业单位发展中,逐渐形成了“轻管理、重科研”的内在氛围,在传统财政观念下导致财政资金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严重阻碍了非盈利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有序开展,除此之外,由于其非营利性质,其发展战略目标较为清晰,在绩效审计工作中,为结合短期、长期绩效目标展开有效监督,导致存在绩效审计不合理问题存在。

(二)绩效审计机制不健全。在实际绩效审计中,非营利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绩效审计机制不健全现象,其主要表现在员工积极性不佳、内部氛围缺乏动力等,同时在长期稳定经营管理中,易形成职业倦怠。绩效审计主要为了解现阶段单位内部人力、财务等资源的利用情况,但现阶段财政工作的绩效评价指标较为单一,并未结合实际财政稽核内容完成合理规划,同时针对绩效审计员工素质差异,并未辅以适当培训制度强化绩效审计工作,继而导致非营利事业单位财政资金制度不健全问题。

二、非营利事业单位财政税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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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下企业纳税筹划探析

摘要:进入21世纪以来,大数据、云计算不断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影响着经济的发展。作为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经济实体型企业,在税收筹划方面也将面临着全新的机遇和挑战,本文将深入研究如何在大数据背景下,充分利用新税法规定下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优化企业纳税筹划方案,合理规避企业税收风险,适当降低企业税收负担,促进企业的科技转型,最终实现企业收入与国家利益的双赢。

关键词:企业纳税;“金税三期”;区块链;纳税筹划

1大数据视域下企业纳税筹划面临的机遇

1.1降低企业的纳税筹划成本。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无时无刻不在方便着人们的生活,提高了企业的办事效率。如图1所示,依托计算机网络的“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的上线,为纳税人建立起统一的系统平台,全新的申报流程,实现了人员信息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税款申报和税款缴纳于一体的办税流程,申报人员须提前设置月平均工资、年平均工资、公积金上限和年金可扣除上限,并填入相关数据,税款可自动计算。节省了企业的办税时间,简化了办税流程,降低了人力资源成本,企业根据平台上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选择最佳的纳税筹划方案,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纳税筹划成本(图1)。

1.2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大数据具备存储空间大、数据读取快等特征,迎合了企业的发展需求。大数据云计算从数据的采集、数据预处理、数据的存储、数据处理与分析、数据展示,以及数据的应用等方面,提高了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数据共享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企业获取信息的及时性。同时,如果企业发生虚增收入,伪造、变造会计账簿,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情况,大数据会对企业的信息进行筛查,识别企业的纳税申报数据之间的逻辑矛盾,时刻提醒企业不得偷税漏税,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警示作用,提高了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品牌形象。

1.3实现了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是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重点关注如何实现科技转型,提高企业的市场价值。企业的内在价值,是企业能够创造的现金净流量的现值,是对未来企业的现金流入、现金流出、现金流量的时间价值和风险综合评价的结果。大数据时代的智能化优势可以很好地帮助企业实现既定的财务目标,例如,通过大数据进行纳税筹划分析,产品销售采用买一赠一方式,与采用组合销售折扣方式比较,计算出增值税税负较小的销售方案,尽量减少企业存货,加速资金回笼,提高企业的利润,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增强税收筹划的深度价值。

1.4加深了企业对纳税筹划的理解。企业的纳税筹划是由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决定的,国家为了鼓励企业的发展,促进科技进步,为其制定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在增值税层面,对符合规定的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的国产设备,按规定实行全额退还增值税;在企业所得税层面,经认定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10%,实行15%的优惠税率。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出台的政策及规定更新较快,我国的税收制度在不断变化,大数据时代,企业能更快地了解到与企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管理规定,及时与多个部门配合,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税收优惠,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纳税筹划,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对纳税筹划知识相对欠缺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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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部门年度工作要点

年是“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中央确定了稳中求进的主基调,市里确定了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5%的预期目标,根据税收经济形势,结合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确定年的工作思路是:按照“依法治税、从严带队、科学管理、共建和谐”的基本要求,围绕全面提升收入质量这个中心,突出基层建设和队伍建设两个关键,健全税收征管、地税文化、纳税服务三项体系,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推进地税科学发展。具体抓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切实防范执法风险,进一步提升收入质量

(一)严格遵循收入原则。严格遵循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通过信息化平台等手段,加强税款征收缴库的监督管理。强化收入调度,科学统筹指导,确保均衡入库。落实好省局提高收入质量防范执法风险的实施意见,逐条逐项梳理,定期督导检查。加强税收预警分析,建立监控指标通报制度,科学开展地区间横向比对。落实好《收入质量责任追究办法》,对出现收入质量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责任。

(二)坚决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调整完善执法责任制考核系统和指标体系,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利用网上执法检查信息,不间断开展税收执法检查。进一步抓好执法内控机制建设,提高执法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严格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合法性审核,建立可行性论证和执行效果评估制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项目,制定执法文书标准范本,推行标准化执法模式。开展办税服务厅规范执法试点工作,保证一线窗口单位规范执法。启动执法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落实责任追究,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三)加强征管质效监控。加大征管质效监控力度,科学设置监控指标,改善监控方式,完善监控内容,实现发现问题—完善措施—监督落实的良性互动和梯次推进。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以整治假发票买方市场为重点,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认真开展分级分类检查,严厉查处大案要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金融、通讯、房地产、中介服务等高收入行业和转增股本、利息股息等非劳动所得项目的专项检查;推广信息化查账软件,对重点行业、税源大户实现信息化稽查,信息化查账率达20%。按照减免税管理工作规程,做好税收优惠成果统计,提高减免税审批、备案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四)做好税收政策的调研和落实。深入开展政策研究,密切关注营业税改革动向,及时跟踪增值税改革试点情况,监控分析全市新增、注销企业变动和交通运输业、服务业等相关行业营业税增减变化情况。配合政策调整和宏观调控,加强对通信业、房地产业、采掘业的税收调研,开展资源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税种研究。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类企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发展,发挥好税收宏观调控功能。做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及营业税起征点提高、资源税征收方式改革、车船税税率调整等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实,做好减轻低收入群体税收负担等政策落实协调工作,及时掌握税源变化趋势。

(五)深化拓展税收分析。健全完善收入年度和月度预测,准确判断税收收入形势。充分利用税收快报、会计统计报表以及税收征管系统等各类数据,深化月度税收分析。围绕税收管理的难点、经济发展的热点和社会关注的重点,深化专题分析。利用重点税源监控数据、税收资料调查数据,积极开展重点税源分析。尝试开展对会计核算各环节的税收资金运行进行季度分析,掌握税收资金运行变化规律。落实好《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深化社会综合治税,加大涉税信息采集、处理以及综合利用力度,以政府网络搭建的信息交换平台为抓手,推动以政府考核为主的督导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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