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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专项基金绩效审计探究
摘要:高校学术水平是国家科研力量的重要体现,为了增强学生的研究能力,我国高校的科研创新基金投入持续增长,但与高投入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基金的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没有实质性的改善。究其原因,绩效审计工作的严重滞后难辞其咎。本文引入××大学财会学院创新基金案例,对其绩效审计现状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基于“互联网+”思维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绩效审计;科研创新基金;互联网+
一、引言
2015年总理首次在政府的工作报告中提出“互联网+”的概念,使得这一新鲜名词迅速登上了各大期刊的头条。事实上阿里巴巴和腾讯等互联网巨头很早就在“互联网+”领域开始发力,可以预期这将极大的改变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方式,也对绩效审计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另一方面,随着政府和社会对科学教育的重视,高校办学资金逐步充裕。我国高校近些年不断增加对科技与科研创新的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了各具特色的创新专项基金,但高投入未必会带来高产出,高校学生的论文结题数量和质量参差不齐,课题的最终成果与立项预期存在较大的差距。
二、案例的引入与初步分析——××大学财会学院
(一)学校及其财会学院的简介
××大学是我国首批国家级的“管理型财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也是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和财经类人才培养的创新实验区。开设管理学、经济学、哲学等九大学科,拥有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硕士专业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现在校学生有35000余人,其中含研究生3200余人。
内部审计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作用
摘要:经济全球化在近几十年间不断地发展完善,在我国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经济企业为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多的贡献。我国的市场经济再这样的国际大环境下也取得了非常大的发展,但是同一领域下的各个企业之间的利益竞争与贸易摩擦也越来越多。在现阶段我国如此激烈的经济贸易竞争之中,任何一家企业想要站稳脚跟并且还可以获得一个良好的发展,进行企业的内部管理控制是最重要的一项工作。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可以说是一个企业最终要的核心工作,一个企业如果想向着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就必须做好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而企业内部的管理审计工作就是整个企业进行内部控制管理工作之中最为重要的一环。我国现阶段企业的内部审计情况还存在着很多得不足之处,本篇论文就从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方面入手,进行了简要的叙述,简单地介绍了企业内部审计所能起到的重要作用,经过讨论得出了企业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效果的一些技术手段,帮助企业在今后的发展中可以取得更大的进步。也希望本篇论文可以为企业在今后的内部审计工作之中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
关键词:内部审计;企业管理;作用
在最近的十几年间,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深,我国的改革开放程度也日趋完善,我国的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市场经济高速发展,各个行业都进入发展进步最好的时期。在发展进步的同时企业之间的经济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一个企业要想在如此激烈的竞争之中保全自身还能不断进步就需要从企业自身出发,加强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这样才可以不断地完善企业自身制度,稳定的应对经济竞争风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寻求可持续发展。
一、内部审计所能发挥的作用
(一)规避企业风险
在现在这个阶段,我国市场经济高速发展,企业在获得大量的机遇的同时也会承担一定的风险。各个领域间同行企业的竞争也是日益激烈,企业的发展问题可以说是内忧外患。想要企业能够规避这些存在的风险而更加平稳的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这就提现到了企业内部审计的重要性。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应该设立专门的审计部门来落实到实处,而不是只是喊喊口号做做样子而已。内部审计部门需要实施的了解企业各方面的运营状况,对企业各个方面都有深入了解,一旦出现了一些问题,必须可以在第一时间制定出相应问题的解决办法并作出处理抉择。
(二)对企业的内控能力进行提升
质检机构科研项目管理探析
摘要:
质检机构传统科研管理在人员能力、管理模式以及经费监管等方面已经不适合新时代的要求,只有加快创新发展步伐,将新思想新理念融入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项目管理中,从管理模式上进行改革,科研制度上进行创新,经费使用环节上进行掌控,才能使质检机构科研工作提升管理水平,走向课题管理精细化道路。
关键词:
质检机构;项目管理;经费管理;创新管理
为加快各领域科技创新,掌握科技竞争先机的号角已经吹响,科技创新的春天已经来临,随着各级部门对科技工作的重视和经费成本的大力投入,质检机构更加注重自身软实力方面的建设,科研能力和水平逐渐成为衡量各质检机构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之一。技术机构能力得到空前发展,在重大质量安全事务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对科研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创新科研管理工作模式,是当前质检机构科研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1我国质检机构科研项目管理现状
1.1传统科研管理模式单一,信息化程度低
社会发展中的法学思考
社会发展中的金融法与环境法问题经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批准“,社会发展与法律改革国际学术研讨会”于2009年10月17~18日在复旦大学召开。此次会议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医事法中心、复旦大学民商法学科主办。来自俄罗斯莫斯科大学、德国洪堡大学、英国班戈大学、日本神奈川大学、韩国西江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的知名教授以及复旦大学部分教师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收到学术论文30余篇,围绕“社会发展与法律改革”的主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讨沦,是一次高层次的学术研讨会。 此议题研讨由复旦大学法学院杨心宇教授、王全弟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吴宏伟教授评议。主要论文包括: (1)俄罗斯前总理、俄罗斯联邦审计院秘书长、莫斯科大学国家审计学院院长S.M.沙赫赖(ShakhraySergey)教授作了《国家审计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效率》的报告。他认为,国家审计是在有限的社会资源条件下国家优化解决社会经济任务的工具,它以公民监督国家效率的机制合理取代了几个世纪以来国家监督个人行为的制度。作为现代社会的监督制度之一,它提出了社会经济改造中目的与手段的关系问题,特别重视分析各种改革与战略的社会代价。国家审计制度是一项转向新经济类型和高水平社会发展的前提手段。 中国学者评论认为,俄罗斯的审计制度对于俄罗斯的反腐败有重要作用。国家审计制度从学术角度来说是宪政的视角,值得中国学者研究与借鉴。 (2)莫斯科大学法律系系主任A.K.戈利琴科夫(GolichenkovAleksandrKonstantinovich)教授作了《生态立法的新的法律编纂》的报告,介绍了俄罗斯生态立法的主要任务、结构、主要途径(跨部门的法律编纂)、法律部门的区分与整合(环境保护法与自然资源法区分整合后形成生态法)、法典制定者必须解决的问题,认为生态立法改变了环境保护活动的法律基础,将会促进向清洁技术转化并保障国内经济在高生态标准下进一步增长,促使建立真正的国内生态安全体制。中国学者讨论认为,俄罗斯将环境保护法与自然资源法整合为生态法,这种跨部门的综合性的立法,即社会法的产生,值得我们研究。 (3)英国班戈大学法学院院长德莫特•卡希尔(DermotCahill)教授就其论文《欧盟内欧洲法院在公共采购领域对透明原则的运用》发表了演讲,介绍了欧盟在公共采购领域的一些最新发展,欧盟法确立了公共采购领域的透明原则及非歧视原则。欧洲法院(ECJ)的诸多判例已经对27个欧盟成员国不透明的公共采购现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更强化了透明原则,产生了扩大适用非歧视和透明度一般原则的结果。英国法院遵循了欧洲法院的司法判例,以致几乎所有该论文讨论的新近案件中,公共机构都被认定为违反了欧盟法律或一般原则。中国学者结合金融危机及中国的政府采购,与克希尔教授探讨了多层次的金融监管问题。 (4)复旦大学法学院朱淑娣教授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与金融规制法研究》为题作了演讲,以利益平衡为视角,探讨了中国金融领域的重大问题。朱教授指出,金融规制法律规范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规制发生的正当性、规制的合理限度和规制的法律控制3个方面。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金融公法 2社会发展与侵权责任法改革 规制主要目标包括:双向兼顾性目标、利益平衡化目标和全球化贡献目标。会议还收到复旦大学法学院张建伟教授提交的论文《金融危机的法律思考》,俄罗斯的S.G梅德维杰夫教授提交的论文《俄罗斯联邦银行储蓄保险制度》,探讨了相关中、外金融法律问题。此议题的研讨由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高富平教授主持,复旦大学法学院段匡教授评议。 主要报告有: (1)中国民法学会副会长、复旦大学医事法研究中心、民商法学科负责人刘士国教授作了《中国侵权责任法制定中的争论问题》的主题发言,向中外学者介绍了中国侵权责任法的立法进程等基本情况,着重对以下几个立法中的争论问题及主要意见予以介绍和评述:①侵权责任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否仅规定侵犯民事权利,是否再规定侵犯利益;②关于统一死亡赔偿金的规定;③关于要不要规定国家赔偿责任;④关于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关系;⑤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是否规定矿害等工伤事故责任;⑥楼上抛掷物伤人找不到加害人可否由相邻人赔偿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刘士国教授认为:①侵权法调整的就是侵犯绝对性民事权利产生的社会关系,法与法律有区别,即使法律没有规定的权利,也可能存在于社会生活规则中,那就是法律之外的法涉及的权利,反对对利益作出特别规定。②统一死亡赔偿金标准是大势所趋,有利于保护受害人。③主要从性质上说,国家赔偿是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平等关系,就此,侵权责任法应作规定。鉴于国家赔偿法是民法的特别法,侵权法仅规定一条就可以了,表明这是侵权责任的一个类型及赔偿的性质,具体条文由国家赔偿法规定。④采用责任能力规定是正确的和必要的,这涉及侵权法和民法通则相关规定的改革。监护人责任应以被监护人无责任能力为条件,如被监护人有责任能力,被监护人应承担责任,不能赔偿的,由监护人承担补充责任。前者,是直接责任。侵权法以救济受害人为主要目的,也有教育、预防的功能,未成年人有过错,应予批评教育,甚至责令赔礼道歉。⑤侵权法应规定矿害事故的使用人因违反对被用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而且不限矿害,凡使用人对被使用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均应承担民事责任。⑥楼上抛掷物伤人找不到加害人不应由相邻人赔偿,法院不宜以共同危险行为或公平责任加以判决。加害人不明,公安机关应予立案侦查。 如仍不能确定加害人,公安部门可会同民政部门,对严重受害者实行社会救济。此外,受害人仍可依医疗保险减轻所支付的医疗支出,保险制度已对此具有救济功能。 对于中国侵权法的制定,外国专家饶有兴趣,就诸多问题与刘士国教授进行了探讨。#p#分页标题#e# (2)韩国西江大学法学专门大学院长严东燮教 授以《韩国制造物责任法》为题,介绍了韩国制造物责任法的概要内容、制定该法以后韩国案例的动向,指出了该法的缺陷,提出了如下修改完善的建议:应对“缺陷推定”作明文规定;《制造物责任法》适用范围应当包括预售公寓的缺陷责任;应明确规定免责事由“法令制定的标准的遵守”中的“法令”局限为强制性的;法规条文应更明确。 (3)华东政法大学张礼洪教授就其论文《对侵权行为过错认定标准的新认识》作了报告。他以《阿奎利亚法》中关于过失的原始文献为基础,对完善现有的过失判断标准提出了建议:侵权过失的判断标准以客观过错为基本原则,即过失是对行为人没有尽一个理性善良的人的义务,预见或者预防自己行为的后果进行的。过失的存在以存在不法行为、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为前提。过失概念本身就蕴含了因果关系。过失的存在以行为人是否尽一般人应采取的谨慎义务为标准,但是,还应根据社会的一般认识,以造成损害的危险是否由行为人所知或者被害人是否根据自己的意志将自身处于一个不应处于的危险区域来判断行为人的过失。 (4)复旦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生王淑华作了《未登记过户之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的发言,她认为我国《物权法》对机动车的物权变动采用登记对抗主义,机动车所有权自买卖交付时发生移转,登记过户仅是买受人据以获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要件。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不属于物权变动不得对抗的“第三人”范畴。转让交付但未办理登记过户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应由对机动车享有运营支配权和运营利益的机动车实际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登记的所有人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其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过错构成侵权行为。会议还收到复旦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生王康提交的论文《机动车交通事故共同侵权损害赔偿中的保险责任研究》。 3社会发展中的医事法律问题 此议题的研讨由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韩长印教授主持,复旦大学王全弟教授评议。主要报告有: (1)日本神奈川大学法科大学院森田明教授作了《日本医疗诉讼与医疗的法制度的动向》的报告。 通过一些具体的案例,介绍了日本国内患者权利运动的发展、重大医疗事故诉讼持续增加的特点以及最新的法律制度的施行:产科医疗补偿制度、对因出生时的原因造成的脑性麻痹患儿的无过失补偿制度、医药品副作用受害人的无过失补偿制度及预防接种被害人的补偿制度。 (2)复旦大学法学院姚军副教授作了《医疗事故侵权责任范围的正确确定》的演讲,他提出,作为法治社会核心价值的社会公平的核心内容,要求行为(或责任)人对己方行为及其不良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即法律上对己不利的后果)。在具体承担法律责任时,它又意味着责任人仅对由自己造成的不良后果承担责任,而不应对超出该不良后果部分负责;同理,基于该核心价值(也是诸法的基本原则),医疗事故的责任人也只应对其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立法即司法上不应强迫其承担超出该后果的责任。 (3)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满洪杰从比较法的角度进行了《人体试验侵权责任研究》的发言,建议我国应当构建独立于医疗过失责任的人体试验侵权责任制度。人体试验侵权责任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可以在对过错的举证上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在因果关系问题上,应当采取相当因果关系、倒置。在因果关系问题上,应当采取相当因果关系、疫学原理因果关系以及因果关系推定理论来进行综合判断。 (4)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生李燕以《双性儿童性别确定的法律问题探究》为题,提出双性儿童并不是不正常的,当前医学界普遍施行的、经父母知情同意而为双性儿童确定性别的性别再造手术,并不符合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性别确定应是儿童自己的宪法权利,父母对子女性别再造手术的知情同意权与双性儿童自己的宪法基本权利相冲突。法律应承认男女二元性别体系外的第三种性别,双性儿童的性别确定应待其长大后自己决定。 韩长印教授评议认为,医事法的研究提醒学者注意到平时不为大众所关注的处于弱势群体的少数人的权利,也提醒学者们思考我们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等方法论问题。由于医事法内容的中外共同性,中外学者就医疗过失认定、损害赔偿、医疗诉讼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4社会发展中的其他民商法律问题 此议题的研讨由人民大学法学院吴宏伟教授主持,复旦大学段匡教授评议。主要论文有: (1)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学院莱因哈德•辛格(ReinhardSinger)教授作了《变迁中的民法典的社会模型》的报告,介绍了社会模型的概念和它作为法律发展因素的功能、在19世纪私法秩序的社会模型的发展以及德国民法典的社会模型的变迁,提出了现代私法中的民主化和社会国家化、告别契约法中形式自由伦理模式,强调程序的和实质的合同正义,强调了民法的社会责任。 (2)复旦大学法学院王全弟教授所作报告《两岸担保物权比较研究论纲》,就如何确立保证债权获得完全清偿的制度,比较了2007年3月中国大陆《物权法》与台湾地区在2007年3月经立法院审议通过的担保物权修正草案,在担保物权的追及力、担保物权的实行期间、抵押权顺位、动产抵押、最高限额抵押、权利质权和商事留置权7个方面对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的物权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提出有利于两岸发展及法律相互借鉴与完善的建议。 (3)复旦大学法学院胡鸿高教授作了《中国企业并购及其法律改革》的报告,介绍了中国企业并购及其法治演进历程与特点、中国企业并购的模式、企业并购突出问题与法律改革。胡教授呼吁,企业并购,不仅应当有利于国家安全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而且要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信息披露法制,增加透明度,保障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还应当特别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在企业并购中,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发展社会保障公益事业,建设和谐社区与社会。目前当务之急,在于通过法律改革,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范围和实现机制,倡导和激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p#分页标题#e# (4)复旦大学法学院何力教授作了《中国海外资源投资的法律问题及对策》的演讲,指出中国的资源特需改变了世界资源供求格局,阐述了中国海外资源投资的进展,分析了经济主权和资源主权成为中国海外资源投资的法律障碍,分析了中国海外资源投资的环境法和政治动乱问题,最后就中国海外资源投资保护的法律对策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5)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生盖威作了《社会组织在我国协商治理模式中的地位与功能》的论文发言,建议进一步完善立法、修定民法通则、明确规定社会团体法人和非法人团体,尽快制定社团法、修改现行特别法增加法律责任的规定,进一步扶持社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淡化一些社会组织的行政色彩,转变政府中心主义治国理念,确立以民为本、以市民社会和市民组织活动为导向的治国之策,进一步完善协商治理机制。 (6)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学院托马斯•莱塞尔(ThomasRaiser)教授作了《合同与合同法》的报告,俄罗斯A.Sherstobitov教授向会议提交了《关于俄罗斯联邦民事立法修订的构想》的论文,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生韩伟、王森波分别提交了论文《斯多葛派的伦理哲学与罗马法的转型》、《必亦正名乎?———美国加州同性婚姻立法风波透析》。
财务管理毕业论文质量探讨
【摘要】
毕业论文是对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果的检验,是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的连接桥梁,是高校本科教育的最终环节,在人才培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目前,财务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质量不容乐观,文章揭示了论文选题及写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探讨其解决方法。
【关键词】
财务管理;毕业论文;论文质量;写作周期
毕业论文是衡量高校本科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一项非常重要的评价内容。按教学大纲的要求,财务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是在校学生的必修实践课。通过这个环节的考核,可以考察学生大学四年所掌握的知识、获得的技能和能力。综合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调查研究及搜集整理资料的能力,计算机和外语的运用能力,进而培养学生能够运用专业知识对会计及财务管理实际问题和理论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的能力等。但目前,财务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质量低下,如何提高财务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质量成为亟待需解决的问题。
一、财务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质量低下的现状
(一)毕业论文选题存在的问题。
学位研究生教学趋势分析
本文作者:杨晓丽 单位: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一、导言
随着研究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社会需求的不断变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越来越成为我国研究生教育的热门话题。为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从2009年开始加大了研究生人才培养结构的调整力度,计划到2015年实现全日制专业型硕士与学术型硕士各占一半的目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迎来发展的春天。[1]因此,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现状研究越来越成为一项重要的课题。以CNKI学术总库(2002—2011年)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文献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计量学方法和内容分析法,从文献数量、相关的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数量、专业学位类别、比较研究文献、中文关键词等五个维度展开统计分析,试图阐述国内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研究现状和趋势,以期为今后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提供参考。
二、样本选择
1.抽样。打开CNKI学术文献总库,输入主题“专业学位”并含“研究生教育”进行高级检索,且对每篇文献进行诸篇查阅,以确保检索结果的准确性,检索出2002—2011年这十年间的1199篇文章。检索日期为2012年3月25日。从中剔除年鉴、记者报道、日报、人物与学校介绍等非学术文章,得到有效样本1047篇。
2.对样本的讨论。研究的样本是中国CNKI学术总库“学术文献总库”收录的2002—2011年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文献。学术文献总库里的文献总量万篇。CNKI(ChinaNationalKnowledgeInfrastructure)即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它是全球信息量最大、最具价值的中文网站之一。目前已集结了7000多种期刊,近1000种报纸以及众多的博士、硕士论文,会议论文,图书以及国内外1100多个专业数据库,其信息内容是经过深度加工、编辑、整合并以数据库形式进行有序管理的,有明确的来源、出处,内容可信可靠,可以作为学术研究、科学决策的依据。对于教育研究热点的分析,可以通过关键词数量的变化来判断。关键词出现频次的升降变化,从一个方面透露了研究热点的形成和转移,因而也可以帮助人们预测某一领域今后研究的走向。[2]CNKI系统的主题标引类型恰能反映出学科的属性以及研究热点、发展方向,能较好地提供给用户与学科研究热点和发展趋势相吻合的文献,[3]因此所取样本是全面、有效的。本研究对样本采用内容分析法,对检索结果按被引频次排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是研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主要来源期刊,最高被引文章是2006年翟亚军等人发表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上的《我国专业学位教育主要问题辨识》。
三、统计结果与分析
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对监管政策的作用
摘要:在央企监管改革整个过程中,国家政策是输入环节,央企执行政策是输出环节,审计署对央企执行审计就是反馈环节。央企财务收支审计对央企监管政策的制定有着促进作用,但由于审计公告与被审计年度间隔时间较长,说明央企财务收支审计对央企监管政策改革的促进作用是具有延迟性的。
关键词:央企;财务收支审计;监管政策
一、引言
中央管理企业(简称央企),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的重要领域处于支配地位,承担着特殊的社会责任和政治任务。国家重视对央企的监管,多项政策来完善央企管理,促进央企的发展,如2009年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加强对央企的监督管理。由于央企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国家的其他相关政策也同样对央企产生重大影响,如《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央企下属企业众多,利益错综复杂,且缺乏有效管控和监督机制,监管改革政策存在贯彻落实不到位、选择性忽视等问题。审计署具有经济监督职能,具有对央企组织实施财务收支审计的法定职责。自2010年起,审计署每年一次央企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截至今日,审计署共央企财务收支审计公告共有137份,审计央企94户。在央企监管改革过程中,央企财务收支审计对央企监管政策又起着怎样的作用?
二、文献回顾
对于央企财务收支审计方面的研究,主要是基于对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的分析进行开展,据此研究了央企的财务收支审计揭示的央企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善建议,同时还研究了财务收支审计对于央企经营管理方面的影响。就央企监管政策方面研究而言,许多学者对央企落实监管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影响及改进意见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对于监管政策的实施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综上所述,对于央企财务收支审计促进监管政策改革的研究只有少数学者涉猎。基于当前的研究现状,在对央企的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和相关监管政策进行分析整理、研究的基础上,来探究前者对后者的影响作用,对于央企审计制度的完善、政策的有效落实均具有重要意义,也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三、央企财务收支审计对监管政策的作用
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探讨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企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更大的挑战,企业的需求也不再仅限与传统的审计业务,非审计业务的开展帮助企业在纳税、管理方面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社会变化日新月异,非审计服务也在我国蓬勃发展。本文对我国非审计服务进行详细的了解,对非审计服务现状、开展的意义及存在的问题展开论述,并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进行说明,和提出对策。
关键词:非审计服务;审计独立性;影响;对策
一、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1.有利于形成良性竞争
我国审计行业竞争比较激烈,审计业务以其特有的性质使会计师事务所不会轻易落败。通常,当事务所被公司雇佣来审计其财务报告时,不少公司只关重审计的成本和审计意见,而不关注事务所是否具备合理审计意见的能力。就这样,公司不断更换、选择费用更低的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的客户严重流失,面临着更大的风险。这将使事务所在开展业务时面临困境,一方面是经济收入,另一方面是职业道德的两难境地。对事务所来说,非审计服务的发展有利于盈利能力的逐步提升,增强市场竞争力,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系数。减少对客户依赖性,将影响审计人员判断能力的外界干扰消除,提高独立性,从而使审计市场形成良性竞争。
2.有利于提高审计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