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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生态女性主义研讨
1.生态女性主义在中国的引入和传播 我国对生态女性主义的接受最早是从对生态女性主义作品的译介开始的。《寂静的春天》是我国最早的一部与生态女性主义有关的译著,该书被视为是生态女性主义的奠基之作。书中描写了滥用农药、杀虫剂给生物及人类带来的严重危害,从环境污染的角度唤起人们对忽略的环境问题的关注。当时的美国总统肯尼迪也在一份报告中支持了卡森的见解。该书出版后,在美国和全世界产生了广泛和深远的影响,拉开了美国现代环境保护运动的序幕。尽管该书并不是真正以生态女性主义的身份在中国登台亮相的,但它在客观上为国内生态女性主义研究奠定了基础。之后,国内虽然陆续译介了《自然女性》、《自然之死》、《真实之复兴》、《女性主义与对自然的主宰》等一些与生态女性主义相关的著作,但总体而言,我国在对西方生态女性主义相关论著的译介方面成果较少。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中国学界开始集中关注生态女性主义文化思潮,拉开了生态女性主义研究的序幕。1996年,《国外社会科学》刊登了关春玲写的《西方生态女权主义研究综述》,这是国内最早的一篇关于西方生态女性主义研究的综述性文章。该文简要介绍了生态女性主义研究出现的新特点,论述了生态女性主义的主要流派及其观点(关春玲1996:25-30)。之后,国内许多专家学者纷纷撰文探讨妇女和环境的关系,从多个角度对生态女性主义进行介绍与研究。以中国学术期刊网数据库为数据来源,对近十五年来国内重要期刊发表的有关生态女性主义的论文进行整理分析后,笔者发现我国对生态女性主义的研究是从哲学、伦理学、宗教等方面开始的,前期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这些领域。1996年,曹南燕和刘兵二人合作发表了《生态女性主义及其意义》,论述了女性与生态运动相结合的原因,较为详细地评述了生态女性主义对传统哲学的批判,以及生态女性主义提出的新的价值观和伦理学,并对生态女性主义的意义做出分析和总结(曹南燕、刘兵1996:54-60)。之后,陈喜荣(2002:525)在《生态女性主义述评》中,把生态女性主义归为后现代主义的一个分支,指出生态女性主义与后现代主义在反对传统哲学中的二元论方面具有共性,又有区别。该文还详细陈述了生态女性主义本体论的建设性贡献,指出“非二元论是生态女性主义认识论根据”。台湾的李慧利(2004:93)在《儒学与生态女性主义》中指出,儒学“天人一体”的概念“并不制止人类对自然的干预行为”,“承认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并不等于支持了某一种环境伦理。”二元论究竟是不是对妇女和自然双重压迫的根源?这个问题仍将继续探讨下去。李建珊和赵媛媛(2008:1-6)在《生态女性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一文中提出,生态女性主义可以借鉴吸收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有机整体观、“天人合一”的思想和仁爱观念,这有助于生态女性主义思想的深化和发展。 2000年,肖巍在《妇女研究论丛》上发表了《生态女性主义及其伦理文化》一文,这是典型的从伦理学角度研究生态女性主义的论文(肖巍2000:37-41)。2007年,香港树仁大学王建元发表了《生态伦理与中国神话》一文,该文尝试从中国古代神话(特别是有关女神的)中发掘生态女性主义的论点,以期提炼出中国古典文化中的生态伦理(王建元2007:35-43)。 此外,四川大学陈霞(2000:37-40)的《道教贵柔守雌女性观与生态女权思想》一文是国内第一篇将生态女性主义与宗教研究结合起来的学术论文,该文以生态女性主义思想为参照,探讨了中国道教独特的女性观念及其对妇女、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问题的意义。作者指出,柔弱不是一种结果,而是一种策略,这是雌性反应的方式。如果我们尊重理解这种方式,在对待自然和社会时,不要盲目进取、以强力征服自然,也不要用暴力不公压制女性,反而能保全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和男人与女人之间的和谐,从而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2010年,李瑞虹的《绿色神学:女性主义神学家鲁塞尔的生态思想探究》对美国女神学家鲁赛尔的生态女性主义思想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评述(李瑞虹2010:93-100)。 近些年来,生态女性主义作为一种理论概念已经正式进入文学研究领域。中国期刊网上的数据表明,从文学视角对生态女性主义的研究呈现多维度的局面,涉及批评理论研究、文本研究以及对生态女性主义文学研究的研究等。2002年韦清琦在《外国文学》上发表的《方兴未艾的绿色文学研究———生态批评》一文中提出,生态女性主义“是生态批评发展到第三阶段的产物,研究的前景相当乐观”(韦清琦2002:35-36)。同年,陈晓兰(2002:42-48)在《文艺理论与批评》上发表的《为人类“他者”的自然———当代西方生态批评》一文中把生态女性主义看作“生态批评”的一个重要类型,是最激进的非马克思主义批评,同时也是最具潜力的批评。从2004年开始,一批运用生态女性主义视角对作品加以阐析的论文涌现出来,例如左金梅的论文《〈千亩农庄〉的生态女权主义思想》,戴桂玉的论文《从〈丧钟为谁而鸣〉管窥海明威的生态女性主义意识》,王文惠的论文《从生态女权主义视角对〈简•爱〉的重新读解》,张燕的论文《寻归自然,呼唤和谐人性———艾丽斯•沃克小说的生态女性主义思想刍议》,吴琳的论文《解读“海洋三部曲”的生态女性主义思想》、《单乳女性家族回忆录———〈避风港〉的生态女性主义思想解读》等。笔者近些年来一直从事生态女性主义文学作品和批评理论的研究,力图将生态女性主义文学理论与文学批评实践研究相结合。2008年,笔者完成了以生态女性主义批评为研究对象的博士论文《美国生态女性主义批评研究》,论文对生态女性主义文化思潮和批判理论进行了深入而细致的研究,着重探讨了生态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理论,对生态女性主义代表作家的作品进行阐析和解读,试图为国内的生态女性主义文学研究提供可资借鉴的资源,为国内的生态女性主义批评研究提供理论和实践上的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在文学研究领域,国内一些学者开始尝试运用生态女性主义批评理论阐析中国现当代文学作品,展现生态女性主义对中国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的借鉴作用。例如2006年,韦清琦在《江苏大学学报》上发表的《中国视角下的生态女性主义》一文中强调,生态女性主义和生态批评类似,在参与经典的重构中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在文章中,他采用生态女性主义视角阐析了中国当代作家的文学作品,文章中涉及的不仅有女性作家的作品,还有男性作家的作品,通过对比分析,文章指出了男性作家与女性作家的生态女性主义写作的差异。通过具体的文本批评实践,他向我们展现了生态女性主义批评对中国文学创作和批评的借鉴作用。他认为,生态女性主义批评在中国有着良好的前景(韦清琦2006:19-23)。之后,他采用生态女性主义视角解读了贾平凹的短篇小说,尝试为中国现当代文学提供一种绿色女性主义的解读范式(韦清琦2009:28-30)。王明丽(2010:107-112)把生态女性主义作为一种新的叙事方式,用以解读晚清女性小说,发掘作品的深刻内涵和重要价值。#p#分页标题#e#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国内对生态女性主义的研究视角日趋多元化,除了上述几种视角之外,还有语言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学术思想发展等视角,由于从这些角度进行研究的成果所占比例极小,笔者在此就不再一一评述。此外,自2003年以来,出现了以生态女性主义为研究对象的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而且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由此可以看出,生态女性主义已引起国内学者越来越密切的关注,生态女性主义在中国的研究呈现出日趋繁荣的局面。但是,生态女性主义是一种生成中的前沿性的理论思潮,其理论思想还远未成熟,在理论建构方面还很薄弱,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在这一点上,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的学者,都还是刚刚起步。 2.生态女性主义在中国的接受和发展探因 生态女性主义进入中国不过十来年的时间,已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从理论传播和接受的特点来看,这主要与两个方面的因素有关:一是受“本土”实践需要的制约,二是受历史文化的制约。从生态女性主义在中国传播和发展的历史语境来看,它一方面是受到西方生态女性主义发展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是中国当代现实语境压力所致,是改变当下人们生存状态这一现实需要的呼唤。当代中国在现代化进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矛盾,具体表现为一方面现代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与科学技术的发展,极大地改善了人们的物质生活,提高了女性自身的素质,而另一方面,这种现代化进程又加剧了贫富分化,大多数人尤其是贫困妇女的生存状况日益恶化。与此同时,环境问题也成为中国在新世纪里面临的最大挑战。虽然环境保护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建国五十多年来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一些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破坏的范围在扩大,程度在加剧,危害在加重,这不但影响国家生态环境安全,也影响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除了现实需要之外,生态女性主义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还有赖于中国本土的思想文化资源。从中国自身的思想资源来看,中国的传统文化思想中蕴含着丰富的生态女性主义思想资源,它是生态女性主义在中国传播和发展的哲学基础和理论支撑。道家阴阳和谐的关联性思维,化二元性为二级性,避免了本体上的二元对立;道生万物的哲学观体现了人与世界的连续性。著名汉学家安乐哲指出,在道家哲学中,关联性思维模式占据着主导地位。“阴”和“阳”作为关联关系的核心概念,并不是定义现象某个本质特征的普遍原则,而是表述具体差异之间的创造性张力的解释性概念范畴(安乐哲2002:257-259)。阴和阳不是构成事物的本质属性,而是在具体情境中相对而成的。“阴”和“阳”二者之间不是逻辑或因果的关系,而是一种美学秩序。它揭示了一种由不可取代的个别项所形成的特定同一性。“具体事物的这种执着的特殊性和这种特定统一性的和谐具有紧张的关系。”(安乐哲2002:80)也就是说,理解具体事物时,应承认其差异性和多样性,尊重整体性,把每一个具体事物都作为一个独立整体看待。生态女性主义思想认为,西方父权制的二元论思维模式导致了对女性和自然的双重统治,因此,它提出“彻底的非二元论”的主张,提倡多样性,尊重差异性,强调整体性,相信事物之间的相互关联性,而道家的这种非二元模式的整体性的思维正是生态女性主义所追求的。 汉学家本杰明•史华兹曾指出,老子“将女性作为无为和自然原则的象征而加以赞颂”(史华兹2004:209)。老子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强大处下,柔弱处上。”“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守柔曰强”(陈鼓应1984:89,342,237,265)。这里,老子明显表现出对与女性相关的品质“柔”的偏爱和推崇,强调女性的特性和价值,赞扬女性的智慧和品德的伟大作用。可以说,中国传统哲学与生态女性主义在主要观点上的契合是西方的生态女性主义在中国传播和发展的前提。 中国现实的妇女和环境问题证明了生态女性主义在中国传播和发展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中国传统文化中固有的“贵柔守雌”,“和而不同”的哲学思想是西方生态女性主义在中国传播和发展的契合点,我们可以此为基础,合理整合内外资源,构建和谐正义的世界。 3.生态女性主义对中国学界的影响 生态女性主义自引入中国以来,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对环境哲学、女性主义批评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颇为引人注目。生态女性主义以独特新颖的视角拓宽了生态批评和女性主义批评的视野。它从女性主义的视角分析环境问题,研究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理解生态环境问题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压迫,揭示破坏自然、压迫女性以及其他各种压迫都源于同一种力量:父权制文化。在以父权制文化为基础的权力秩序中,女性、自然都受到男权意志的统治和剥削。在生态学家看来,造成目前生态危机的原因是以人类为宇宙中心的世界观,但是生态女性主义者认为,以男性为中心的世界观才是造成这一危机的真正根源,所以,她们不仅反对人类中心主义,而且还反对男性中心主义。生态女性主义批评对作为压迫妇女和自然的共同根源的父权制文化的揭示和批评,使我们能够避免把当代环境问题的根源简单归结为抽象的人类中心主义。 生态女性主义极大地丰富了女性主义和生态学理论,拓展了女性主义批评的内涵,为生态批评注入了新的内容,推动了生态批评和女性主义批评的发展。生态女性主义用生态学的观点补充完善女性主义,意识到男性对女性的压迫与人类对自然的压迫相互联系,理解这种联系对女性主义和生态保护意义重大。它促使女性主义把对性别压迫的挑战拓展并延伸至包括反抗压迫非人类自然在内的其他各种压迫形式。生态女性主义不仅反对人类对自然的破坏,而且反对男性对女性的压迫,白人对有色人种的歧视,异性恋对同性恋的歧视,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剥削等任何形式的压迫。它力图消灭建立在父权制基础上的二元论和统治逻辑,提倡尊重差异,主张和谐、正义的原则,呼吁恢复女性长期以来被压抑、扭曲的天性,重建和弘扬女性美德,诸如平等意识、宽容精神、对他人的关爱等。#p#分页标题#e# 生态女性主义既关注生态与性别的关联,又注重考察造成这些问题的深刻的历史根源,将其置于具体的权利关系和物质层面加以考究,并提出以本土知识体系为基础重建生态文明,这对于我们在这个方面的研究具有积极的启示作用。生态女性主义批评理论有助于我们避免孤立、片面地看待妇女问题,把性别与环境、性别与发展等有机地结合起来,用历史的、语境的方法对其加以研究,立足于我国的国情,整体地解决这些问题。“西方生态女性主义理论虽然不能直接解答我们中国妇女面对的问题,但是它开拓了我们的思路,使我们得以从不同的角度分析问题,甚至改变了我们的思维方式。”(王政、杜芳琴1998:2) 此外,生态女性主义在文学领域的运用,为文学批评引入了一个新的视角。生态女性主义批评家从“自然”和“女性”双重视角解读文本,重新审视女性与自然的关系,男性和女性的关系,揭露男性对女性和自然的剥削和掠夺,批判一切压迫形式和观念,使文学作品中一贯被作为背景和陪衬的、被读者忽略的自然和女性突显出来,从“缺席”转为在场,从无声变为有声,唤醒人们的生态保护意识和男女平等意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生态女性主义有助于人们改造内心世界,达到塑造人、教育人的目的,为树立正确的女性观和自然观提供精神资源,为缓解自然生态和社会生态的危机、实现自然世界和人类社会可持续性发展提供舆论导向作用,最终使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男性和女性和谐相处,协调发展。 生态女性主义批评理论将“女性美德”和“生态原则”作为衡量文学作品价值的新标准,使文学作品中隐藏的或者被人忽略的意义被重新发掘出来,并被赋予新的意义。它积极推崇关爱自然与女性的创作,从而将一些新的文本纳入批评的视野。凡体现出整体的、相互关联性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洋溢着关爱、同情、抚育温情的文学作品都受到生态女性主义批评家的推崇。生态女性主义批评在经典文本的重构、对男性作家自然写作进行生态女性主义视角的评定以及重写文学史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生态女性主义确立了新的伦理价值观,改变了传统的审美价值观念、文学研究的思维模式和文学批评范式,为文学批评家们提供了新的文学批评尺度,为当代作家的文学创作提供了新的模式,为文学理论的发展和进步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使得文学理论的建构更具方向性,同时更具时代色彩。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近些年来,中国的生态女性主义研究有了较大的发展,出现了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但总体而言,中国的生态女性主义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在广度和深度上进一步拓展,拓宽研究视野,加强生态女性主义话语的多层次研究,发掘出有中国特色的生态女性主义思想资源。此外,国内的生态女性主义研究还需要加强跨文明比较研究,加强中西生态女性主义思想的交流,充分利用中国丰富的传统生态女性主义思想资源,为我国生态女性主义视角的文艺理论研究提供资源。 由于生态女性主义尚处于发展之中,理论还不完善,另一方面也由于国内一些学者对生态女性主义还了解得不多,而且在多数情况下,它是作为一种生态哲学或者环境伦理学被学术界引进和介绍的,研究者侧重于关注它对中国环境保护和科技哲学建设的意义,而对于生态女性主义思潮之于文学研究的意义则重视不够,所以,一些批评家指责生态女性主义过于偏激。笔者以为,生态女性主义在提升被压迫者的地位、宣扬被压迫者的价值、批判父权制给妇女和自然造成的后果方面,确实有些激进,但是非此不足以引起世人的关注,可以说正是这些偏激的特点才使生态女性主义日益成为人们重视的批评理论,这种“策略性的偏激”或许会有益于社会进步。生态女性主义批评家弘扬女性美德和生态原则,主张以此来抗拒、消除自然生态和文化生态的危机,对其中比较激进的观点,我们应该仔细辨析,区分出有价值的部分和主观、片面的观点。此外,生态女性主义对现实的反思与批评卓有成效,在解构和颠覆父权制意识的过程中,扮演了理论先锋的角色,但从理论建设方面来看,生态女性主义研究还亟待加强,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社会发展中的法学思考
社会发展中的金融法与环境法问题经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批准“,社会发展与法律改革国际学术研讨会”于2009年10月17~18日在复旦大学召开。此次会议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医事法中心、复旦大学民商法学科主办。来自俄罗斯莫斯科大学、德国洪堡大学、英国班戈大学、日本神奈川大学、韩国西江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的知名教授以及复旦大学部分教师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收到学术论文30余篇,围绕“社会发展与法律改革”的主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讨沦,是一次高层次的学术研讨会。 此议题研讨由复旦大学法学院杨心宇教授、王全弟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吴宏伟教授评议。主要论文包括: (1)俄罗斯前总理、俄罗斯联邦审计院秘书长、莫斯科大学国家审计学院院长S.M.沙赫赖(ShakhraySergey)教授作了《国家审计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效率》的报告。他认为,国家审计是在有限的社会资源条件下国家优化解决社会经济任务的工具,它以公民监督国家效率的机制合理取代了几个世纪以来国家监督个人行为的制度。作为现代社会的监督制度之一,它提出了社会经济改造中目的与手段的关系问题,特别重视分析各种改革与战略的社会代价。国家审计制度是一项转向新经济类型和高水平社会发展的前提手段。 中国学者评论认为,俄罗斯的审计制度对于俄罗斯的反腐败有重要作用。国家审计制度从学术角度来说是宪政的视角,值得中国学者研究与借鉴。 (2)莫斯科大学法律系系主任A.K.戈利琴科夫(GolichenkovAleksandrKonstantinovich)教授作了《生态立法的新的法律编纂》的报告,介绍了俄罗斯生态立法的主要任务、结构、主要途径(跨部门的法律编纂)、法律部门的区分与整合(环境保护法与自然资源法区分整合后形成生态法)、法典制定者必须解决的问题,认为生态立法改变了环境保护活动的法律基础,将会促进向清洁技术转化并保障国内经济在高生态标准下进一步增长,促使建立真正的国内生态安全体制。中国学者讨论认为,俄罗斯将环境保护法与自然资源法整合为生态法,这种跨部门的综合性的立法,即社会法的产生,值得我们研究。 (3)英国班戈大学法学院院长德莫特•卡希尔(DermotCahill)教授就其论文《欧盟内欧洲法院在公共采购领域对透明原则的运用》发表了演讲,介绍了欧盟在公共采购领域的一些最新发展,欧盟法确立了公共采购领域的透明原则及非歧视原则。欧洲法院(ECJ)的诸多判例已经对27个欧盟成员国不透明的公共采购现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更强化了透明原则,产生了扩大适用非歧视和透明度一般原则的结果。英国法院遵循了欧洲法院的司法判例,以致几乎所有该论文讨论的新近案件中,公共机构都被认定为违反了欧盟法律或一般原则。中国学者结合金融危机及中国的政府采购,与克希尔教授探讨了多层次的金融监管问题。 (4)复旦大学法学院朱淑娣教授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与金融规制法研究》为题作了演讲,以利益平衡为视角,探讨了中国金融领域的重大问题。朱教授指出,金融规制法律规范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规制发生的正当性、规制的合理限度和规制的法律控制3个方面。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金融公法 2社会发展与侵权责任法改革 规制主要目标包括:双向兼顾性目标、利益平衡化目标和全球化贡献目标。会议还收到复旦大学法学院张建伟教授提交的论文《金融危机的法律思考》,俄罗斯的S.G梅德维杰夫教授提交的论文《俄罗斯联邦银行储蓄保险制度》,探讨了相关中、外金融法律问题。此议题的研讨由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高富平教授主持,复旦大学法学院段匡教授评议。 主要报告有: (1)中国民法学会副会长、复旦大学医事法研究中心、民商法学科负责人刘士国教授作了《中国侵权责任法制定中的争论问题》的主题发言,向中外学者介绍了中国侵权责任法的立法进程等基本情况,着重对以下几个立法中的争论问题及主要意见予以介绍和评述:①侵权责任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否仅规定侵犯民事权利,是否再规定侵犯利益;②关于统一死亡赔偿金的规定;③关于要不要规定国家赔偿责任;④关于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关系;⑤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是否规定矿害等工伤事故责任;⑥楼上抛掷物伤人找不到加害人可否由相邻人赔偿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刘士国教授认为:①侵权法调整的就是侵犯绝对性民事权利产生的社会关系,法与法律有区别,即使法律没有规定的权利,也可能存在于社会生活规则中,那就是法律之外的法涉及的权利,反对对利益作出特别规定。②统一死亡赔偿金标准是大势所趋,有利于保护受害人。③主要从性质上说,国家赔偿是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平等关系,就此,侵权责任法应作规定。鉴于国家赔偿法是民法的特别法,侵权法仅规定一条就可以了,表明这是侵权责任的一个类型及赔偿的性质,具体条文由国家赔偿法规定。④采用责任能力规定是正确的和必要的,这涉及侵权法和民法通则相关规定的改革。监护人责任应以被监护人无责任能力为条件,如被监护人有责任能力,被监护人应承担责任,不能赔偿的,由监护人承担补充责任。前者,是直接责任。侵权法以救济受害人为主要目的,也有教育、预防的功能,未成年人有过错,应予批评教育,甚至责令赔礼道歉。⑤侵权法应规定矿害事故的使用人因违反对被用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而且不限矿害,凡使用人对被使用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均应承担民事责任。⑥楼上抛掷物伤人找不到加害人不应由相邻人赔偿,法院不宜以共同危险行为或公平责任加以判决。加害人不明,公安机关应予立案侦查。 如仍不能确定加害人,公安部门可会同民政部门,对严重受害者实行社会救济。此外,受害人仍可依医疗保险减轻所支付的医疗支出,保险制度已对此具有救济功能。 对于中国侵权法的制定,外国专家饶有兴趣,就诸多问题与刘士国教授进行了探讨。#p#分页标题#e# (2)韩国西江大学法学专门大学院长严东燮教 授以《韩国制造物责任法》为题,介绍了韩国制造物责任法的概要内容、制定该法以后韩国案例的动向,指出了该法的缺陷,提出了如下修改完善的建议:应对“缺陷推定”作明文规定;《制造物责任法》适用范围应当包括预售公寓的缺陷责任;应明确规定免责事由“法令制定的标准的遵守”中的“法令”局限为强制性的;法规条文应更明确。 (3)华东政法大学张礼洪教授就其论文《对侵权行为过错认定标准的新认识》作了报告。他以《阿奎利亚法》中关于过失的原始文献为基础,对完善现有的过失判断标准提出了建议:侵权过失的判断标准以客观过错为基本原则,即过失是对行为人没有尽一个理性善良的人的义务,预见或者预防自己行为的后果进行的。过失的存在以存在不法行为、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为前提。过失概念本身就蕴含了因果关系。过失的存在以行为人是否尽一般人应采取的谨慎义务为标准,但是,还应根据社会的一般认识,以造成损害的危险是否由行为人所知或者被害人是否根据自己的意志将自身处于一个不应处于的危险区域来判断行为人的过失。 (4)复旦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生王淑华作了《未登记过户之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的发言,她认为我国《物权法》对机动车的物权变动采用登记对抗主义,机动车所有权自买卖交付时发生移转,登记过户仅是买受人据以获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要件。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不属于物权变动不得对抗的“第三人”范畴。转让交付但未办理登记过户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应由对机动车享有运营支配权和运营利益的机动车实际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登记的所有人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其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过错构成侵权行为。会议还收到复旦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生王康提交的论文《机动车交通事故共同侵权损害赔偿中的保险责任研究》。 3社会发展中的医事法律问题 此议题的研讨由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韩长印教授主持,复旦大学王全弟教授评议。主要报告有: (1)日本神奈川大学法科大学院森田明教授作了《日本医疗诉讼与医疗的法制度的动向》的报告。 通过一些具体的案例,介绍了日本国内患者权利运动的发展、重大医疗事故诉讼持续增加的特点以及最新的法律制度的施行:产科医疗补偿制度、对因出生时的原因造成的脑性麻痹患儿的无过失补偿制度、医药品副作用受害人的无过失补偿制度及预防接种被害人的补偿制度。 (2)复旦大学法学院姚军副教授作了《医疗事故侵权责任范围的正确确定》的演讲,他提出,作为法治社会核心价值的社会公平的核心内容,要求行为(或责任)人对己方行为及其不良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即法律上对己不利的后果)。在具体承担法律责任时,它又意味着责任人仅对由自己造成的不良后果承担责任,而不应对超出该不良后果部分负责;同理,基于该核心价值(也是诸法的基本原则),医疗事故的责任人也只应对其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立法即司法上不应强迫其承担超出该后果的责任。 (3)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满洪杰从比较法的角度进行了《人体试验侵权责任研究》的发言,建议我国应当构建独立于医疗过失责任的人体试验侵权责任制度。人体试验侵权责任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可以在对过错的举证上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在因果关系问题上,应当采取相当因果关系、倒置。在因果关系问题上,应当采取相当因果关系、疫学原理因果关系以及因果关系推定理论来进行综合判断。 (4)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生李燕以《双性儿童性别确定的法律问题探究》为题,提出双性儿童并不是不正常的,当前医学界普遍施行的、经父母知情同意而为双性儿童确定性别的性别再造手术,并不符合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性别确定应是儿童自己的宪法权利,父母对子女性别再造手术的知情同意权与双性儿童自己的宪法基本权利相冲突。法律应承认男女二元性别体系外的第三种性别,双性儿童的性别确定应待其长大后自己决定。 韩长印教授评议认为,医事法的研究提醒学者注意到平时不为大众所关注的处于弱势群体的少数人的权利,也提醒学者们思考我们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等方法论问题。由于医事法内容的中外共同性,中外学者就医疗过失认定、损害赔偿、医疗诉讼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4社会发展中的其他民商法律问题 此议题的研讨由人民大学法学院吴宏伟教授主持,复旦大学段匡教授评议。主要论文有: (1)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学院莱因哈德•辛格(ReinhardSinger)教授作了《变迁中的民法典的社会模型》的报告,介绍了社会模型的概念和它作为法律发展因素的功能、在19世纪私法秩序的社会模型的发展以及德国民法典的社会模型的变迁,提出了现代私法中的民主化和社会国家化、告别契约法中形式自由伦理模式,强调程序的和实质的合同正义,强调了民法的社会责任。 (2)复旦大学法学院王全弟教授所作报告《两岸担保物权比较研究论纲》,就如何确立保证债权获得完全清偿的制度,比较了2007年3月中国大陆《物权法》与台湾地区在2007年3月经立法院审议通过的担保物权修正草案,在担保物权的追及力、担保物权的实行期间、抵押权顺位、动产抵押、最高限额抵押、权利质权和商事留置权7个方面对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的物权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提出有利于两岸发展及法律相互借鉴与完善的建议。 (3)复旦大学法学院胡鸿高教授作了《中国企业并购及其法律改革》的报告,介绍了中国企业并购及其法治演进历程与特点、中国企业并购的模式、企业并购突出问题与法律改革。胡教授呼吁,企业并购,不仅应当有利于国家安全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而且要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信息披露法制,增加透明度,保障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还应当特别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在企业并购中,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发展社会保障公益事业,建设和谐社区与社会。目前当务之急,在于通过法律改革,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范围和实现机制,倡导和激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p#分页标题#e# (4)复旦大学法学院何力教授作了《中国海外资源投资的法律问题及对策》的演讲,指出中国的资源特需改变了世界资源供求格局,阐述了中国海外资源投资的进展,分析了经济主权和资源主权成为中国海外资源投资的法律障碍,分析了中国海外资源投资的环境法和政治动乱问题,最后就中国海外资源投资保护的法律对策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5)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生盖威作了《社会组织在我国协商治理模式中的地位与功能》的论文发言,建议进一步完善立法、修定民法通则、明确规定社会团体法人和非法人团体,尽快制定社团法、修改现行特别法增加法律责任的规定,进一步扶持社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淡化一些社会组织的行政色彩,转变政府中心主义治国理念,确立以民为本、以市民社会和市民组织活动为导向的治国之策,进一步完善协商治理机制。 (6)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学院托马斯•莱塞尔(ThomasRaiser)教授作了《合同与合同法》的报告,俄罗斯A.Sherstobitov教授向会议提交了《关于俄罗斯联邦民事立法修订的构想》的论文,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生韩伟、王森波分别提交了论文《斯多葛派的伦理哲学与罗马法的转型》、《必亦正名乎?———美国加州同性婚姻立法风波透析》。
大学思政教育教学路径
摘要:现如今,我国大学在思政课的教学过程中有着很多的困难,这主要表现在学生不够重视思政这一学科,这就导致思政课的人气不够,还有就是大学思政课教师在课堂上的教学主要是理论教学模式为主,严重缺乏实践性的教学很难激起学生的兴趣,导致课堂的氛围死气沉沉;考试的形式太过单一,这就导致学生只会死记硬背书本概念,只为应付考试。
关键词:大学;思政课;教学路径;教学实效性
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的高速发展以及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我们国家在大学思政教育的推广加大了力度。但是从当前的情况来看,大学生对思想政治课的兴趣严重缺乏,对其重视程度也并不高。而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我国教育部门的政策扶持制度不够完善、高校思政课教师的教学方式太过刻板以及单一、高校学生的实践力和内在动力不足。针对这些原因,本文提出了一些可行的解决措施,希望能够对今后的大学思政教学有所帮助。
一、大学思政课面临的问题
1.高校学生对思政课的重视程度不够
我国当前的大学生对思想政治这一课程普遍的不重视,大多数的高校学生仅仅只是将思政课当做是一门拿学位、凑学分的选修课,因此,大多数学生都只是抱着要么不来,要么来了也只是抱着得过且过的态度。深究其原因,我们能够知道这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大部分的高校学生缺乏坚定的社会主义信仰,并且在功利主义以及拜金主义等一些不良的思想的影响下,就片面的认为思想政治课没有用处[1]。相比较于一些专业的课程,高校学生大多数都错误的理解了思想政治这一课程,他们认为这是一门脱离实际以及空洞的伪科学课,并且认为只要几个以及拿到学分就算完成任务了,没有必要花费太多的时间与精力在上面。除此之外,由于智能手机的普及,一些意志力不够的学生极易受到诱惑,并且在课堂上用手机玩游戏、看电影以及购物等。
民间叙事的文学体现
国际民间叙事研究学会第12次大会于1998年7月26一31日在德国中部古城哥廷根召开,各国学者228人与会。会议的中心议题是:民间叙事的流传问题。 具体的参考题有:①民间叙事的未来,②民间叙事在日常大众传媒中,③民间叙事传播和性别的关系,④跨文化的流传,⑤民间故事传播和报纸、刊物、出版物,⑥民间叙事研究和精神智力。 民间叙事包括神话、传说、民间故事、童话、离言、笑话、叙事诗等口头文学作品,但也有谚语、民歌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实际上囊括了整个民间文学。民间文学是一种口语文学,一种活的文学,有表演性、变异性、实用性、即兴创作和立体性等特点。它与作家书本文学不同,是民众的口头集体创作,在人民生括中有实际的功能,并不断变异。此次大会以“流传”为中心,正是掌握了民间文学的立体性特点。它突破了以往历届大会以作品文本的分析和比较研究为主的格局,而着重研究民间文学的活的生态及其发展前途、流传方式等问题。 1民间叙事的发展前景 西方由于在现代化过程中生活方式急剧变化,传统民间故事受到很大冲击。有学者认为民间叙事只属于过去,现已逐渐走向消亡。而中国却不同,我们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吸取了西方的教训,不仅注意收集、保存并精选出版传统故事,还特别注意发展新故事。在工作中充分发挥故事的娱乐功能和教育作用,有故事员、评书评话艺人在茶馆、会场、广播电台、电视台表演故事与评书(长篇故事),在报纸刊物上经常发表故事作品,有不少专门的故事刊物,很受欢迎,如上海的《故事会》每期发行400多万份,为全国文学期刊发行量之最。故事已成为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 保加利亚学者科西娃的论文《新世纪的故事前景》,匈牙利学者沃以特的论文《在现实的民间叙事的前面,有黑暗的前景吗?》就前景问题进行了研究。后者认为,如果不及时做工作、采取各种积极的措施而任其自生自灭,民间叙事是有可能消亡的。这一带有预言性的替告,使各国学者对中国的经验更加重视。 喀麦隆学者蒙委一桑巴的论文《民间叙事研究在莫属喀麦隆教育系统中的未来》就民间故事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作了研究。许多学者认为传统民间故事在现代社会中仍然有生命力,应该引起重视。美国学者麦卡锡•巴拿的论文“美国童话—在新的文化背景下的旧故事”,麦克安德路斯的论文《美国西部牛仔女的幽默和形象的前景》,皆对此予以关注。 阿根廷学者布来奇在论文“轶事作为新闻中的一种社会和文化背景的象征表达方式”中说明了古老传说在现实政治生活中仍发挥着实际的作用。 美国学者巴奇隆就法国1697年记录的门米。道内斯故事与今天的情况,说明这些故事是民众精神的文学表现。 印度学者卡洛斯在《格林童话在印度故事中的处境》中,调查了格林童话在口述流传中发生变异的情况。 美国学者康瑞德在论文《追踪吃人魔:变相的政治》中,说明童话中的幻想形象—吃人的魔鬼,曾是政治斗争的一种象征,其作用至今仍未消失。 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的波雅林在论文《故事与犹太法学权威的确立》中,说明故事传说在犹太社会生活中所起的重要舆论作用。芬兰学者波力金好衣的《法庭上的故事—1871年一个屠夫的情况》反映出故事在法庭审判中的作用,为故事的社会功能提供了一个历史的证据。英国学者拜伦在《爱尔兰人存在的重要性》中说明传说故事在各国的爱尔兰移民中作为民族文化卫道者的重要功能。 美国学者阿里在《故事为儿童维护正义和道德》也具体论述了故事的社会功能,正是这种社会功能使故事始终活在人民之中,充满了生命力。有些学者还研究了故事的预兆作用。如瑞典约翰生《预兆和学问的积极探究》,芬兰学者凯沃拉的《述梦:梦的故事作为未来的钥匙》等。 芬兰学者贾威林的《袭读公墓的卡累里亚民间故事—道德行为的民间概念》一文通过民间故事研究民众的道德观念。 娜威学者普列明格的《历史回忆和民族精神!》,美国学者缪连的《种族和人种史的寓言》探讨种族历史的叙述代代相传至今的情况。以色列学者海山—罗肯的《墨守本文的人民:民间叙事出版物与以色列现代国家一体化》,非洲尼日利亚学者奥拉瓦勒的《一个跨文化的传播:(松迪亚塔)史诗和西非一体化》等文,都说明民间叙事经长期流传是民族精神的象征而在国家、民族与地区团结、统一事业中具有重大作用。故事的社会作用是多方面的,在文学创作、宗教活动和社会交际乃至医疗事业中都有实际的功能。 俄罗斯学者卡西列娃《童话故事在儿童读物中:19世纪和20世纪俄国作家的自传回忆》以大量事实说明俄国作家学习并运用民间童话进行儿童读物创作的种种情形。美国学者奥瑞英的《笑话作为一种虚饰》说明现代社交中幽默笑话作为一种虚饰语言艺术的作用。 娜威学者西尔堡的《通过奇迹—从怀疑到信仰》说明在基督教传教活动中,讲述宗教奇迹故事,使之具有从怀疑到信仰的作用。甸牙利学者陶斯在《有什么见闻的证据—匈牙利女巫审判中的证据和有害的叙述》中通过调查证实,在女巫审判时,民间传说故事是作为重要的见闻—证据起作用的,很有权威性。美国学者唐哈里利在《英雄和说谎—护理人员中的故事讲述计谋》中介绍了医务人员在精神疗法中,如何运用英雄故事鼓励病员提高信心战胜疾病的。 民间叙事作为一种实用文学在社会生活中的服务功能,必然产生报酬问题。美国学者米尔斯在“财产、证券、财务—在人道主义的社会研究中的伦理学出版物的叙事学者的奖金”中对此作了调查研究。 2多种多样的流传手段 #p#分页标题#e# 传统民间故事是在民众日常生活中结合各种民俗形式讲述的,除夏夜乘凉、冬日烤火时的谈天场含外,还在各种仪式中出现。印度学者巴沙克《孟加那的仪式故事》中论述了在孟加那地区流传的多种多样的仪式故事,如各种庆典、求签、画图和戏剧等民俗活动中表演的故事。坦桑尼亚学者马拉却的论文《婚礼上的故事传播》,美国马申各的《对娜威人婚姻故事的透视》,芬兰马兰达的《期待生子—第一胎的故事》,伊朗米尔•苏克雷的《儿童朝圣者的故事》等文章,说明了在各有关场合讲述故事的情形。 法国坎票音等的“玛丽•安东尼特和她的著名笑话:三种传媒的水平、三种指贵的方式,两个烦恼的世纪”就18世纪的玛丽女王对法国人民的讲话《如果没有面包,就吃点心好了9这一著名笑话流传的悄况进行了较深人的探讨。南斯拉夫卡南诺维克在《学生示威运动的标语作为一种传播方式》中调查了1996~1997年贝尔格莱德学生示威运动中运用民间文学作标语口号流传的情形.在现代大众传媒中和市场上,民间叙事的流传日益受到重视,会上有些调查研究的成果,如:匈牙利学者那格义的《每日传媒上的传统民间叙事表演的情节说明》介绍了中欧国家的调查资料。尼日利亚奥坎拉翁的《尼日利亚民间叙事在大众传媒中的范围》,美国劳的《消费的过程—市场中的连续故事和思想差异》,印度巴达却瑞的《民间文学和每日政治—民族传媒的同一性和差异》,乌克兰布列采娜的《传说、笑话和幽狱在每日传媒中—对故事本文观察的经验》,英国关代夫的《日常传媒中的叙事诗歌—表演、形式和功能》等文,均属民间叙事在每日传媒中的流传情况以及功能的调查研究。 近年来随着国际网络的出现,故事流传又出现更快更好的形式。有学者对“网上故事”作了研究,如爱沙尼亚学者考依娃的《国际网络—研究故事讲述的新的机遇》,斯拉伐克的赫劳斯考娃“民间文学或伪民间文学—网上或群众文化中的故事讲述”等。由于民间文学在记录时会有所加工改写,有人就认为那已不是真正的民间文学而成了“伪民间文学”。 在故事研究中电子自动化技术也有实际运用,匈牙利学者达仑义等人的论文《故事本体中的母题的自动识别》讲匈牙利科学院以自动化技术进行故事情节单元(母题)自动检索的情况,这是大大提高研究效率的先进方法,在国内尚待开发。 3新故事与旧故事的流传研究 对现代新出现的民间叙事作品,也有不少专门研究。如希腊学者阿夫代柯斯的《笑话谜语—一种新的短小形式和功能特色》,智利学者但尼曼“智利今日故事的研究”等。英国学者本尼特在《生了一个贵妇,死了一个圣徒—在流行报刊和大众评论中戴安娜的神话》中对英国王妃的新传说作了调查研究,分析了她的形象在民间和大众传媒中被神化的情形。瑞典古斯塔夫生以20世纪的饮酒新故事作为边界饮酒文化的比较研究资料。 在新故事中存在着旧故事的成分,表现在情节、思想、语言等方面,罗马尼亚学者康斯坦丁斯库在《当代童话中的19世纪日常生活和思想》中对此进行了研究。 很多新故事带有个人回忆的特点,这是传说故事的初期现象,据此可以研究故事的产生和创作过程及其与现实生活的异同。德国学者席米德的《纳美比亚个人经历的故事与自传》,芬兰学者彭铁开林一马甲《难民个人经验故事的研究》,瑞典学者尼尔生的《回忆和能力—在瑞典工人回忆的出版物上》,以色列学者巴的《波兰犹太人受迫害时期的传说》,以色列学者沙拉蒙的《讲述奴役—从埃塞俄比亚到以色列》等文,都属个人回忆自己受难或传奇的经历方面的调查、探究。 传统故事在流传中必然发生变异,讲述者会自觉不自觉地进行改编增删,研究这一现象甚为重要,也是有争议的问题。阿根廷学者帕列罗在“阿根廷民间故事的口头讲述与本文增益”中研究当代故事在讲述上是如何超越文本以适应当时需要的。美国夏威夷大学的学者巴克齐里各《关于夏威夷民间叙事改编本中“地方”的理解》,美国学者林达《“中间省略”在当代美国民间文学研究中》,德国学者罗茨的《越过界限:民间故事的翻译与加工改写本》,均属探讨故事改编增删情形以及应有的界限方面的文章,与过去的墨守文本的忠实纪录相比有了一些突破。这是故事现代化过程中必然会碰到的,中国早已解决这类问题,“推陈出新”的方针在国外也有不少知音。 肯尼亚学者阿连比在《口头故事在肯尼亚电子传媒工具上的紧急情况:是一次黄金的传播机遇的探索,还是仅仅改变传播工具的操作》,说明故事的现代化应是全面的,而不仅仅是工具的变换。 4故事讲述艺术研究. 民间叙事是一种立体文学,是需要讲述、表演的。故事的艺术魅力不仅在它的文学性,而且也在它的表演性。有学者对其讲述艺术作了专门研究。如意大利学者巴达坎的《巴洛克的故事讲述艺术》,罗马大学的卡路所从美学角度研究故事讲述在调查基础上所写的《西班牙地区的故事讲述美学》,罗马尼亚学者鲁克山多育的《在非艺术语言中的叙事结构和策略》等。 以韵文唱故事的民间叙事诗歌,也是一种重要的叙事传播形式,它便于记忆,在一些地区相当发达,深受群众喜爱,因而引起了一些学者的重视。如伊朗学者巴该里的《波斯民族史诗中的传播叙述》,以色列耶松的《史诗类作品的叙事模式和类型索引》。 孟加那国的如拉则在《论一首宇宙起源的叙事歌》中论述孟加那创世神话史诗至今仍在民间流传的情形。 故事家、歌手是民间叙事的重要载体,对故事家的调查研究也非常重要。孟加那国邪德厚里的《比赛民歌比却根及其歌唱能手贝雅提》,德国该达的论文《格里奥的概念和非洲故事家的讲述方法》,匈牙利卡尔曼的《俄罗斯宗教民歌手的分类问题》,希腊学者帕帕米切米的《民间叙事田野调查和故事讲述人的智力才能问题》等文,都有新的调查研究成果。#p#分页标题#e# 5跨文化传播与全球化 以色列学者菲亚柯娃的论文《跨文化传媒中的移民民间文学》研究不同国家犹太移民的故事,是宏观的研究。罗马尼亚伊斯帕斯的《口头文化与跨文化传播—关于德来古拉伯爵的故事》,匈牙利学者克瑞查的论文《东欧民间故事中的跨国英雄》,阿美尼亚学者的论文《阿美尼亚巨人桃克和泰拉罗斯、克里特的泰罗斯、弗雷简的坦特罗斯、匈牙利的桃陀斯》则是具体故事人物的比较研究。英国学者牟哈威的《在翻译和教义之间—阿拉伯民间故事作为跨文化的象征符号》等文都属民间叙事跨国传播的研究。有些故事如狼外婆、灰姑娘等流传在许多国家之中,早已引起了人类学家的注意。在当今全球一体化的浪潮中,故事的流传、变异与趋同情况更值得注意,过去偏重于源流研究,通过异文的比较来追寻故事的流传路线,找到故事的发源地(有埃及中心说和印度中心说等理论)。这种历史地理研究(芬兰学派的方法)曾流行了相当长的时间,如今人们对这种追寻推想的可靠性发生了疑问,此法已不流行。此次会上的故事流传研究偏重在故事的现代化与全球化方面。跨文化传播并非完全的趋同,它仍然保持各自的民族特色,何克俭(中国宁夏)的论文《文化交流和跨文化研究的新生儿—回族故事的形成和特性》,瑞士学者昆‘汉斯的论文“民族传统在民间文学中—一种式样的风格?”等文、对此更作了专门研究。不只故事是跨国传播的,谚语也是。匈牙利学者帕克左莱的论文《在不同文化中的公共谚语》,发现在欧洲流传着28~56种语言中的谚语,还发现其中远东的中国、日本、朝鲜谚语有173条之多(包括《史记》和《论语》等书中的谚语),说明现代传媒对民间文学传播的巨大影响。
经济法转变问题探索
一、社会管理与法律管理的契合
从字面看,社会管理创新与法律似乎风马牛不相及,实则二者关系密切。追溯历史,我们会发现,社会管理的形式很多,有法律管理、道德管理、宗教管理等。社会管理从来就没有离开过法律管理,法律管理是社会管理的一种重要方式。社会管理与法律管理具有高度的契合性:利益是社会管理与法律管理的着力点,公正是社会管理和法律管理的目标,自由是社会管理和法律管理的价值取向。
(一)利益:社会管理与法律管理的着力点
利益是社会管理的着力点。狭义的社会管理是指“: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的社会政策和法律法规,对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和引导,培育和健全社会结构,调整各类社会利益关系,回应社会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维护和健全社会内外部环境,促进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自然协调发展的一系列活动以及这些活动的过程。”[3]由此可见,社会管理主要是对各类社会关系进行调整的过程。从表面来看,社会管理指向“人”,实际上是调整隐藏于人之后的各种各样的利益关系。利益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社会管理的着力点就是要反映、协调和保障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利益是法律管理的着力点。法存在诸多价值,例如正义、平等、公平、秩序、安全等,其实质都是各种利益在不同社会生活领域的反映和表现。利益是人们通过社会关系表现出来的不同需要。“利益是人们乞求满足的一种要求、愿望或期待……追求利益是人类最一般、最基础的心理特征和行为规律,是一切创造性活动的源泉和动力。”[4]248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利益分化导致法的产生,利益决定法的发展,利益是法的实现动力与归宿。”[5]715法律的实质是对利益的确认、界定及分配。“正如功利主义者所表述的那样,法律的直接目的是保障利益,也就是说,保障人们的诉求与要求。相应地,我们就必须确定我们所承认的这些利益的限度,必须衡量、评估各种相互冲突或重叠的利益,以便以最小的代价去保障最大多数的利益。……道德是一种对利益的评价;法律是,或至少是努力成为根据这种评价所做的规定。”[6]150-151所以,法律管理的着力点其实是一种利益。法律的任务就是把利益转化成权利和义务,合理地确定权利和义务的界限。
(二)公正:社会管理和法律管理的目标
公正是社会管理的目标。人类世代追求的理想是建立一个公正的社会。早在我国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就对社会公正问题进行了思考。孔子提出了“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的思想,体现了他对公正社会的向往。西汉时期的《礼记•礼运》描绘了大同社会的蓝图:“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洪秀全在《天朝田亩制度》中提出了“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处不饱暖”的社会理想。孙中山提出“民族”、“民权”、“民生”三民主义,主要思想就是均贫富,使人们地位平等,平等生活。关于公正问题的思考,在西方由来已久。早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就明确提出了平等、公正的思想。阿奎那认为,公正是一种习惯,依据这种习惯,一个人以一种永恒不变的意愿使每个人获得其应得的东西。麦金太尔认为,公正是给每个人———包括给予者本人———应得的本分。进入20世纪以来,特别是二战结束以后,公正问题对当代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愈加突显。人们认识到,公正不仅是个人的私德,而且是社会制度的首要美德,开始在更广泛的领域中研究公正问题。如当代美国学者罗尔斯在《正义论》中论述了社会正义、个人正义之分和实质正义、形式正义之分,并提出了两个正义原则,即平等自由原则和差别原则,“要义为平等地分配各种基本权利和义务,同时尽量平等地分配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和负担,坚持各种职务和地位平等地向所有人开放,只允许那种能给最少受惠者带来补偿利益的不平等分配,任何人或团体除非以一种有利于最少受惠者的方式谋利,否则就不能获得一种比他人更好的生活。”[7]17-18这些观点对我们今天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的研究具有重要启示。法律是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法律本身内蕴了公正的价值目标。从法的辞源衍生维度看“,法在世界各国语源上都兼有‘公平’‘、正直’‘、正义’等含义。”[8]454法律源于公正,公正是法律之源。这在许多民族的语言文字上得以体现。例如,拉丁文的jus、法文的droit、德文的recht都兼具法律与公正的含义。中国“法”的古体字就是一头正直的独角兽,代表着公正。英文公“justice”一词来源于拉丁语jus。阿奎那首先对jus予以阐释:它意味着公正,是指“人们了解或决定什么是正当的艺术”和“对正当行为予以报酬的地方”。由此可见,jus是指道德上公正或正当的行为,它与法律和司法关系密切。自古希腊以来,西方就重视法与公正。公正被尊崇为法律的首要价值。早在古希腊,柏拉图就认为,那些只仿照部分人的利益制定法律的国家,不是真正的国家,他们所说的公正是毫无意义的……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处于从属地位,没有权威,我敢说,这个国家一定要覆灭;然而,我们认为一个国家的法律如果在官吏之上,而这些官吏服从法律,这个国家就会获得神的保佑和赐福。摩西认为,公正与法律相同,二者均出自于上帝。乌尔比安在《法学阶梯》第一编中认为:对于打算学习罗马法的人来说,必须首先了解法的称谓从何而来。它来自于正义。实际上法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萨维尼认为,法律的真正内容是同人民关于公正和正义的看法相一致的。再譬如,古典自然法学说的法律理论带有浓厚的道德正义色彩,认为正义是法的基本准则。由此可见,法律管理内含了公正。
(三)自由:社会管理和法律管理的价值取向
社会生态环境障碍及解决途径
作者:张能全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建国六十年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成,国家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法律权威和法律信仰得到逐步强化,全社会正在形成尊重法治与自觉守法的良好风尚。但毋庸讳言,我国法治水平还处在较低层次,公平正义价值目标彰显还存在着诸多不足,等级特权观念与集权思想意识还在一定社会层面存在。具体到刑事司法领域,尽管刑事诉讼法进行了比较大的修改,司法改革与量刑程序规范化改革持续推进,但由于刑事司法整体权力配置未作任何调整,加之配套制度未能全面建立,刑事诉讼中的老问题在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的同时又出现了许多新问题,例如案卷笔录中心主义的形成,检察官对刑事程序控制程度加强,合议法庭受控方左右甚至被支配现象时隐时现;被告人的主体地位与辩护权利在复印件模式下更加恶化;程序的正当性仍然严重不足,我国刑事程序法治化程度不高的现状未得到根本改变。[1]这既与刑事司法系统诸要素结构功能缺损密切相关,更与其外部环境条件缺失不无联系。本文尝试全面分析我国刑事程序法治建设进程中存在的社会生态环境障碍,提出破解具体举措,旨在开辟中国刑事程序法治的全新改革道路,最终通过刑事程序法治全面推进国家法治,从而增进人民幸福,拓展人民权利,最大限度地促进公平正义在刑事司法领域内全面实现。
一、刑事程序法治的普遍价值及中国刑事程序法治进程简要回顾
刑事程序法治是国家法治的核心领域与关键环节,刑事诉讼作为解决国家与个人之间严重冲突的法律机制,必然关涉公民个人的基本权利与自由,因为它是以发现犯罪、证实犯罪和惩罚犯罪为主要内容的刑事司法活动,通过对罪犯的必要惩戒达到消除其再犯可能性,警示社会其他公民并保障所有人的合法利益和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为目的。但是,尊重和保障个人人权是所有法律制度的最高目的和最终价值取向,维护社会秩序是必要的,但不得随意剥夺公民个人人权。“国际公认的原则是不得以牺牲司法公正或威胁基本人权为代价来控制犯罪或建立秩序。”[2](P4)
况且,社会是由所有公民个人组成的共同体,每个人的基本人权保障又构成社会利益和社会秩序的重要内容,个人基本人权被侵犯将直接危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谐。鉴于公共权力扩张和滥用的高度危险性,在惩罚犯罪的同时,更有必要预防与遏制公共权力对于公民人权的侵犯,有必要对公共权力进行分解以实现相互制衡成为国家刑事司法运作的重中之重,刑事裁判也由此构成公民人权保障的最后制度屏障。刑事司法理性运作直接关系着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社会秩序的有效维护与公民个人权益保障等重大问题,其解决严重争端的基本方式决定了对于公民人权处分的严重性与广泛性,刑事司法运作正当性水平成为了衡量刑事法治乃至国家法治的根本标志。而且,刑事司法本身处于国家活动的核心区域,刑事程序法治由此构成国家法治的关键环节。刑事程序作为规定国家专门机关与诉讼参与人推进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规范和步骤程式,其制定和实施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公民个人的基本人权,故而必须对刑事司法行为进行严格的程序规制与严密的司法控制,刑事诉讼法的动态宪法特征正是由此而决定的。从西方主要国家法治历程可以十分清晰地判断刑事程序的发展演变俨然构成了国家制度发展的主旋律,从最早英国的《自由大宪章》到现代《联合国宪章》乃至今天完整的国际人权法体系可以看到一根鲜明的红线,那就是刑事程序正当化贯穿于整个人类社会政治法律制度的兴衰更替,贯穿于社会制度从神治模式经人治模式最终发展到法治模式的漫长历程。难怪法学家拉德布鲁赫感叹到,“刑事程序的历史,清楚地反映出国家观念从封建国家经过专制国家,直到宪政国家的发展转变过程。”[3](P143)
中国法治进程肇始于清朝末年帝国主义列强侵略瓜分我中华民族之际,亡国灭种的危险迫使国人变法图强,思想观念更新与制度变革探索风起云涌。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民主派创立的“中华民国”吸收借鉴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法律理论,创设了五权分立、司法独立的新型司法制度,确立了罪刑法定、无罪推定、有效辩护、自由心证等现代刑事诉讼诸原则,民国历届政府也都不同程度地推进了中国法律制度近代化进程。新中国成立之初,总结继承了革命根据地时期刑事司法基本经验,确认和肯定了诸多现代刑事诉讼的思想、原理与制度,推动了刑事诉讼制度的继续发展。但是在50世纪50年代后期,国家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十分曲折的发展阶段,乃至“十年动乱”时期全面陷入停顿。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制定颁布刑事法律之后,刑事司法才逐渐做到有法可依,国家及社会生活也才走上法制轨道。但由于法治文化根基比较薄弱,立法技术欠缺,该阶段刑事司法着重于社会秩序的维护而突出严厉打击犯罪,公民人权保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受前苏联影响和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理论的片面理解,相当时期比较强调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工具,政策是法律的灵魂等传统思想理论,严打刑事政策也一度成为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与最高准则。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与国际交流的不断增多,保障人权与国家法治日益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并最终入驻国家宪法,刑事司法如何实现在有效惩罚犯罪的同时保障人权,这个制度根本问题就必然成为理论界与实务界关注的热点。1996年刑事诉讼法与1997年刑法相继修改标志着中国刑事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刑事法典相继完善反映了国家法治的根本诉求,表达了人们对刑事司法公正所寄予的热切期盼。当然,从中国法治道路的百年追求来看,中国对于法治道路的认识探索与西方国家有相当差异:西方国家属于自觉主动选择,有学者就指出,西方宪政是西方社会、文化自然演进的结果,是传统发展不期而至的产物。[4](P61)中国则是不自觉被迫选择,没有一个国家的宪政像我国的这么多灾多难。那就是,在国难重重中酝酿和准备宪政,在炮火下制定和实行宪法。[5](P279)很大程度上,西方国家将法治看作实现公民人权的唯一手段;中国则将法治看做是国家与民族强盛的必经之路。这一关键结点不可忽视,因为国家法治宏观大环境恰恰决定和影响着刑事程序法治进程的自身面貌与具体状况,国家法治的工具色彩必将深刻作用于刑事程序法治的微观结构。
二、中国刑事程序法治的社会生态环境障碍#p#分页标题#e#
外国小说的自然观
本文主要探讨美国的生态及生态女性主义批评的形式及其在当代美国小说研究中的应用。美国的环境危机感,较之其它任何因素,为20世纪六七十年代英语系一系列题为“自然的文学”、“人与自然的世界”及“自然的书写”等新课程的开设提供了机会,这些课程的规划思路与20世纪五十年代兴起的新美国研究可谓是如出一辙。在这样的背景下,亨利•戴维•梭罗(HenryDavidThoreau)的《瓦尔登湖》(Walden)于1966年再版,此次还加入了他的论文《对市民政府的抵抗》。在该书出版之际,对环境的关注以及对政治激进主义的需求被糅合在了一起,尽管政治与文化关怀与文学研究之间的相关性已经有了明确的表述。非虚构的自然书写与政论完美结合的这一经典之作于1992年再版,新版的编辑威廉•罗西(WilliamRossi)声称:“这些作品在20世纪九十年代可谓更及时了……他们指向当前的环境……带着对世界各地相互依赖以及由于个体行为的好坏导致全球性影响的日常意识。”(vii) 教师们把自然书写定义为一种关注“自然史与自然界体验”的非虚构类散文(Lyonxv)。教师们既着意于向学生介绍一种文学表现形式,也注重向日益城市化的学生群体传递关于自然和野生世界的信息。尽管教授和批评家在讲授这些新课程方面获得了成功,但他们却发现自己无法把文本的选择限于“非虚构”以及直接“经验”的描述。 以自然史的书写为基础,自然书写取得了进展,但其关注点却不一样。它把重点从历史和地质学径直转向了自然对人类个体和人类社会的影响,反过来,还有后者对自然的影响。自然书写往往关注单个个体的冒险与观察,19世纪上半叶的梭罗和19世纪末的约翰•穆尔(JohnMuir)和约翰•伯勒斯(JohnBurroughs)或许为之提供了最好的诠释。顺着这些书写,我们还可以看到虚构的自然文学的兴起,它们在题材、叙述、意象以及主题方面与其它美国小说和诗歌截然不同。许多诸如此类的著作把非虚构和虚构、精确的观察与夸大的故事和夸张的事件混合在一起。麦尔维尔(Melville)的《莫比•迪克》(Moby-Dick)就是一个极好的例子。尽管从根本上说是一部虚构作品,《莫比•迪克》却含有大量关于鲸鱼以及捕鲸业的真实信息。玛丽•奥斯丁(MaryAustin)写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关于美国西北部沙漠的故事与麦尔维尔的小说有诸多相似之处。美国最早的小说家之一显然是一位自然作家,那就是詹姆斯•费尼莫尔•库柏(JamesFenimoreCooper)———《猎鹿者》(TheDeerslayer)以及其它许多以陆地和公海为背景的小说的作者。 “环境文学”,较之于“自然文学”,意味着关于生态关系和环境危机的高度的自觉意识。环境文学的例子随时可见,只要作家对其文化或民族对自然世界带来的负面影响予以关注,它更多的是一种当代现象而非自然文学,因为人们已普遍意识到了全球的环境危机。看一看当代美国文学,我们可以发现,其中不仅有大量的自然书写、还有大量的环境文学得以出版。与19世纪和20世纪早期的作品不同,这类文学中的大多数出自女性作家之手,既有女性主义,也有非女性主义的视角。 一 从某种意义上说,美国的女性主义至少可以追溯到阿比盖尔•亚当斯(AbigailAdams)警告她的丈夫———美国第二任总统———不要在新的共和国里忽视女性。但女性主义更多的是和1848年的塞尼卡•福尔斯会议(SenecaFallsConven-tion)以及妇女运动与废奴运动的最终联盟联系在一起。在19世纪早期形形色色的美国女性作家中,有些参加了妇女权利及废奴运动,有的注意到了自然世界,其注意力不亚于男性作家,尽管她们的关注点大不相同。举个例子来说,苏珊•费尼莫尔•库柏(SusanFenimoreCooper)的《乡村时光》(RuralHours)就是一部畅销全国的作品。 整个19世纪,还有其他许多女作家写到了自然和荒野,包括海伦•亨特•杰克逊(HelenHuntJackson)、丽贝卡•哈丁•戴维斯(RebeccaHardingDavis)、玛丽•哈洛克•富特(MaryHallockFoote)以及夏洛特•帕金斯•吉尔曼(CharlottePerkinsGilman)。可19世纪妇女们要体验荒野中的自然,其能力还是极其有限的,这与家庭式或种植类的自然显然是有区别的。随着20世纪初妇女选举权运动的兴起,人们把注意力从人类周边的自然转向了人类的自然属性。性别定势以及关于人性的所谓的描述被用于以下尝试,试图证明把选举权限于男性之合理性。 在美国,女权运动的第三波浪潮伴随着民权运动以及随之而来的反战运动而出现,同时也是该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发展先于环境主义运动,大体上也独立于该运动。至于女权运动的第二波浪潮,一个经常争论的话题关乎人性,特别是妇女的本性。反女权运动的男性时常会对妇女的概念作如下的强调:更近于本性,更情绪化、更富直觉,而非逻辑和理性的,因其生育能力而成为更自然的养育者而非战士。女权运动的一支完全拒绝自己称之为“生物决定论”的任何主张。 其他妇女也开始分析所谓的本性与女性之间的关联,并看到了赞同这种关联的价值。这一群体往往与20世纪七八十年代兴起的各种以妇女为基础的灵性运动有关。女权运动一直都是一项高度差异化的运动,人们的理念互相对立,但出于终结妇女压迫的目标而团结在了一起。过去三十年间逐渐发生的这项运动日趋认同下述观点:对妇女的压迫及其天生所受的剥削是联系在一起的,这源自各种类型的男权中心和男权支配的意识和社会。 但此处我们需要做些区分。尽管女权运动大体关注的是批评并致力于改变当下,缓解世界各地妇女们所经受的各种形式的压迫,生态女性主义运动更多地把关注点放到了未来。与自由女权主义者不同,生态女性主义者不希望妇女享有均等的毁灭物种、污染大气、导致全球变暖的机会。相反,他们相信减轻妇女的压迫是改变人类与自然关系这一大型工程的组成部分。反抗本身不是目标,而是彻底改变人类环境———从人际到政治关系,从经济结构到人类精神的构造,使得支配人类社会的世界摆脱人类—非人类关系的现状———这一过程的一个部分。许多生态女性主义者认为,正如男女之间的差异形成了一种对话的、相互支持的、相互依赖的关系,而非需要辩证解决的矛盾,人与自然的关系从根本上也是一种对话的、相互支持的,而且是良性的、相互依赖的关系。#p#分页标题#e# 生态女性主义者对未来的关注基于对人类中介的信念,即我们能在这个世界上有所作为,并能带来文化的、政治的和经济的变化。这些变化反过来将会对未来的生存方式开启种种可能性,而非现有的格局———全球资本主义、均质化的工业化以及宗主国对殖民与前殖民国家和土著的文化压迫。谈到对人类中介的信念,谈到导致社会变革的文学和文化研究的可能性,生态批评家和生态女性主义者往往必须对抗欧美后现代主义思想的诸多方面所存在的决定论观念。尽管后现代批评和文艺理论很难把中介归于任何人,生态女性主义者作此分派的决心不仅面向任何一个作为人类一员的人,而且面向与我们共享这个世界的、各种非人的“行动者”。 中介从人到非人的拓展反映了在道德重要性的视野中所出现的生物圈不断扩大这一历史的进步。通常,当人们被问道“这有什么好处”时,他们真正的意思是“这对我个人或我的社会有什么好处”。生态批评家和生态女性主义者指出,这些问题需要被设计成“在其生态系统中会有什么好处,以及在这一系统中,人类与维护或损害这些好处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把生态系统的健康作为判断的基本准则,使得对多样性的认同成为个体物种和生态系统生存的一个必要的维度,文化的多样性成为改善人类物种生存状态的维度之一。 生态文学批评和生态女性主义自始便受到了特别的关注,不仅把边缘化的女性声音,而且把有色民族的声音置于中心。在涉及美国印第安裔和墨西哥裔作家时,如此关注就甚为显眼,因为他们的写作在描述地方、文化、剥削与压迫的关系时往往是非常清晰的。但此类关注不仅仅是把作家们新的小说读物提供给读者,这些作家包括司各特•莫马迪(ScottMomaday)、莱斯利•西尔科(LeslieMarmonSilko)、琳达•霍根(LindaHogan)、埃德娜•诶斯卡米尔(EdnaEscamill)、艾娜•卡斯蒂洛(AnaCastillo)、爱丽丝•沃克(AliceWalker)、路易斯•欧文斯(LouisOwens)、西蒙•欧提兹(Si-monOrtiz),等等,它也给文类的定义以及自然写作的范式带来了反思。以后现代主义的精神,而未必是以其哲学的派别身份,这些小说中的多数是以与传统的现实主义决裂的形式来创作的。它们被贴上了各种标签:虚拟现实主义、魔幻现实主义、超自然主义以及奇幻小说等,但无论获得流通的是何种术语,都会就作家和小说的表现形式及其文化特征之间的关系展开批评。 对自然写作和环境文学的多元文化和多种族维度的关注,是拓展我们对人与自然相互作用之文学表现的理解方式之一。它将有助于读者和批评家理解不同区域的美国居民在地域、栖居以及对自己周边世界之认同的各种观念表达方式。但我们必须超越现实主义文学,也来关注一下诸如科幻小说、魔幻现实主义、奇幻小说之类的文类文学。在所有的文类中,邪恶总是表现为憎恶野生自然并试图毁灭它,而自然往往被视作是善的联盟。 二 谈到当代美国小说,我对“当代”的定义是始于1970年,当年召开了第一个地球日的庆典。过去三十六年间,文学的生产力包括严肃的现实主义文学小说、行为主义小说、系列推出的侦探和神秘小说、历史小说、后现代小说、魔幻现实主义和多元文化作品、科幻小说和奇幻小说。它们出自体裁各异的环境作家,为单个著作选择一个环境主题的商业作家,来自各个种族的有色作家,特别是印第安裔美国作家之手,只要你能够想见,还有白人、亚裔、拉丁裔和非裔美国作家。男女作家都同样活跃。 目前,我会把当代美国自然小说分成以下几个大类:1)历史与现实主义小说;2)后现代主义与魔幻现实主义小说;3)神秘与侦探小说;4)科幻小说与奇幻小说。 三 回顾当代小说,我们可以发现,历史与现实主义小说表现了读者预期传统之明显的延续。属于这一类别的作品包括莫利•尤曼斯(MarlyYoumans)的《卡瑟伍德》(Catherwood),以殖民时期为背景;威廉•海伍德•亨德森(WilliamHay-woodHenderson)的内战后小说,《地球其它地方》(TheRestoftheEarth);布伦达•彼得森(BrendaPeterson)关于大萧条时代的《光之河》(RiverofLight);琳达•霍根(LindaHogan)《卑劣的灵魂》(MeanSpirit),讲述的是20世纪二十年代俄克拉荷马州油价飙升时期的美国印第安人;以及诸如莫利•格罗斯(MollyGloss)、苏珊•朗(SusanLang)之类的作家分别所写的边疆小说《跃跳河》(TheJump-offCreek)和《超越石块》(SmallRocksRising)。这些小说呼吁人们关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1)它们在多大程度上基于乡愁,并浪漫地再现了符合乌托邦理想的那个时期;2)它们在多大程度上试图改写官方或民间的历史,以便对特定时期和特定场所中人与环境相互作用的对立的特征作出更精确的评价;3)它们在多大程度上分享相似的主题冲动,并强调或采取截然不同的环境伦理和哲学立场。 我尤其希望能够考察他们对人类过去的生存方式提出了哪些要求,其表述却是以含蓄的方式来主张人类目前和未来应当以何种方式生存。因此,这些小说中有些可以被界定为环境正义小说或生态小说,更多的属于此类小说而不仅仅是描述一个特定的环境或场所。 对现实主义小说的探讨完全可以由温德尔•贝利(WendellBerry)的《老杰克的记忆》(TheMemoryofOldJack)和《地球上的一个地方》(APlaceonEarth)开始。尽管以过去为背景,除了现时的回忆,贝利小说中的活动往往发生在他所处的时代并且聚焦于肯塔基州以其本人所生活过的社区为原型的一个农耕社区。这一类小说中值得一提的单个作品还有弗兰克•贝尔贡(FrankBergon)的《野蛮游戏》(WildGame),一部以20世纪八十年代内华达的偷猎者谋杀野生生物学家的真实事件为基础的小说;斯蒂芬•古德温(StephenGoodwin)的《天堂之血》(TheBloodofParadise),讲述的是一对充满20世纪六十年代纯真的夫妇试图重返家园;芭芭拉•金索沃尔(BarbaraKingsolver)的《挥霍的夏天》(ProdigalSummer),讲述的是周边男性围绕的一群妇女,她们终于接受了一种独特的生态学及其在弗吉尼亚州农村所提供的可能的生活方式;露丝•大关(RuthOzeki)的《我的肉食年》(MyYearofMeats),讲述的是美国的牲畜业。这部小说尤为重要,因为它聚焦于都市和农村的生活方式、人们如何受到美国农业综合企业的影响以及后者对致癌性并引发突变的合成品的依赖。与温德尔•贝利的作品和其他家庭农场或荒野小说不同,这些作品读来颇能引发人们的乡愁,而大关的小说则尖锐地表明,食物链把每个人都卷入到环境健康问题之中。#p#分页标题#e# 另一类作品主张关注后现代与魔幻现实主义小说。除了这两种当代书写,这一类别还要求使用准现代主义作品的定义,即由少数族裔,尤其是印第安裔美国作家所创作的作品,这些作品具有的文体特征和叙事策略可能与那些都市后现代小说中的看上去相同,却源自根本不同的世界观。美国印第安裔小说,由于大多数不是现代或现代主义的,它们也没有必要成为后现代或后现代主义的,尽管许多传统的美国叙事策略与那些后现代小说的实践者所运用的策略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在这一类别中,涉及到的作品有凯伦•T•山下(KarenTeiYamashita)的作品《穿越热带雨林的天穹》(ThroughtheArcoftheRainforest)和《橙色热带》(TropicofOrange),格洛瑞亚•萘洛尔(GloriaNaylor)的《妈妈日》(MamaDay),汤姆•罗宾斯(TomRobbins)的《女牛仔也会忧伤》(EvenCowgirlsGettheBlues),约翰•尼克尔斯(JohnNichols)的《豆田战役》(TheMilagroBeanfieldWar),爱丽丝•沃克的《我熟悉的神庙》(TheTempleofMyFamiliar),托尼•莫里森(ToniMorrison)的《天堂》(Paradise),以及诸如维泽纳、西尔科和霍根的小说。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琳达•霍根的小说《太阳风暴》(SolarStorms)作为一部关于环境正义的重要作品得到公认,它涉及到环境破坏,尤其是对最初的美国国土的破坏,起因是加拿大海德鲁魁北克的詹姆斯湾工程。 在我看来,断定这部小说是后现代的,或那部小说是魔幻现实主义的并没有那么重要,正如指出这些小说如何使用实验的、先锋的、神秘的以及反现实主义的技巧去描写自然、人类文化与对待地球的关系以及环境正义一样,也没有多大的重要性。而且,何种本体论和认识论的观念,通过这些小说的形式及其背离传统或更具共识的现实主义而得以体现?它们对待圣歌的态度,与那些通常被描述为有灵性倾向的非虚构类自然作家有所不同吗? 为了理解当代美国小说中自然描写的范围,就不仅要纵览所谓的严肃文学,还得考虑通常被视作亚文类或商业小说的那些类别,例如神秘小说或科幻小说。 至少从查尔斯•布罗克登•布朗(CharlesBrockdenBrown)时代———共和国雏形形成时期的美国小说开始,神秘小说就成为一种非常受欢迎的小说文类,拥有强大的书迷基础,其中包括经常阅读某一作家的任一部新书的那些读者。在美国,这类小说每年的销量都保持在数百万册,或许只有惊险小说能够超过它,后者往往拥有一个从根本上说基于秘密的情节。近年来,众多致力于此类小说的作家越来越多地采用环境正义话题,强调自然以深化其故事的智力与情感维度。对一些作家而言,这种运用方式多少是一个借助便捷的话题变化以改变其程式化情节的环境或背景。对其他人而言,自然保护和环境正义作为作家们所秉持的根深蒂固的信念而出现,这些作家找到了办法,得以把自己的目标导入商业运作成功的小说的生产中去。 多数神秘小说和侦探故事作家依靠开发基于单个人物、间或是一个团队的系列小说。这些人物通常长期居住在某个地方,这就为小说与文学地方性的重合提供了便利。此类小说断断续续的读者和无法阅读的人多数会把这样的地方想象为城市的中心,例如旧金山、纽约、波士顿和芝加哥。这样的信念更多地源自系列电视剧和电影而非源自小说本身。尽管内华达•巴尔(NevadaBarr)的名字已经与国家公园的冒险同义,其他作家的名字也与其它突出自然的背景同义。对约翰•斯坦利(JohnStraley)而言,背景就是阿拉斯加,无论是都市还是荒野;对约翰•D•麦克唐纳(JohnD.MacDonald)和卡尔•海森(CarlHiaasen)而言,背景就是佛罗里达;对简•兰顿(JaneLangton)而言,背景就是新英格兰的城镇。涉及环境主题的作家与城市联系在一起,例如,莎拉•帕勒斯基(SaraParetsky)与芝加哥,芭芭拉•尼利(BarbaraNeely)与波士顿。 已故的约翰•D•麦克唐纳作为拥有最广大读者的神秘小说家非常引人注目,他在自己的小说中也始终关注环境问题。麦克唐纳以生动的细节描绘了佛罗里达,例如描写精准的以飓风作为背景的《风中的谋杀》(MurderintheWind)。他于1962年以《绿之光》(AFlashofGreen)开始自己的环境批评,接下来他又披露房地产投机客,直至辞世,其《堰洲岛》(BarrierIsland)于1986年出版。 麦克唐纳最好的环境小说是1977年出版的《公寓》(Condominium)。一幢退休公寓的居民不幸沦为了贪欲、不达标的建筑标准以及劣质建筑的牺牲品,也成为了不平凡的英雄,他们努力为着自身及环境的生存所扮演的角色出乎人们的意料。通过向顾问咨询,公寓的居民们很快了解到多数佛罗里达海边的居民和佛罗里达政府永远否认的一点:佛罗里达两岸的海滩会有规律地出现、消失和迁移。自然的气候模式导致大部分的海滩会随时间的流逝而最终得以填充,可这一过程却对旅游和发展不利。因此,开发商往往是在地方政府的鼓励下,就在岸边上建房子、搭建吸水墙及其他各种不牢靠的风暴和海啸的防护设置,这些事实上都会导致海滩的侵蚀并回避自然的进程。当五级飓风侵袭公寓所在的堰洲岛时,上述举措便会招致灾难。在公寓中,英雄们转危为安的策略不是阻挡自然或防止因飓风来袭以及人员拒绝撤离所带来的财毁人亡;相反,他们借助于比典型的开发商和沿海居民更长远的目光而得以幸免于难,而且,与其他的悲剧英雄一样,他们所获得的经验教训旨在利于读者而非小说中的人物。 卡尔•海森舍弃了麦克唐纳的现实主义模式,他把神秘小说所要求的真实性与包含未必属实的、异想天开的人物和事件的后现代的敏感性结合在一起,而日报对这些人事的报道就仿佛他们是基于真实的人物和确凿的事件一样。即便是在儿童小说中,卡尔•海森也倾向于怪异的人物和乖张的行为。他的神秘小说多半包含以下要素:基于佛罗里达背景之连续性的松散的系列,经常出现的特殊的次要人物,例如绰号为小蜥蜴的隐居的前地方长官,忠实于他的州骑警,各类新闻记者或前记者,通常还有一期关于环境破坏及应对措施的书刊。#p#分页标题#e# 例如,在《生病的小狗》(SickPuppy)中,主人公起初惩罚了一个乱扔垃圾的说客,最后为保护一个海岛免于因人口快速增长而导致的高消耗型非可持续性发展提供了帮助。在《风暴天》(StormyWeather)中,海森披露了使1992年安德鲁飓风所造成的破坏变本加厉的可悲的建筑操作,同时也揭露了灾难之后的欺诈行为。就像麦克唐纳在《公寓》中一样,海森利用《风暴天》来对读者进行大量与飓风相关问题的教育,包括宽松的建筑准则,腐败的建筑检察员以及保险欺诈设计师。在他的另一部小说《裸泳》(SkinnyDip)中,海森再现了另一种诈骗,农业综合企业污染的假监管。环境正义的目的达到了,读者了解了在沼泽地的毁灭中农业综合企业所扮演的角色。 谈到科幻小说这一通俗文类,我根据自然倾向的、环境的和生态的范畴来整理小说。 比较而言,环境科幻小说是以问题为导向的小说,其中的危机是作为推断产生的前景而存在的,而且危机一定会为情节而不仅仅是背景提供基础。有时这些小说所起的作用主要是作为劝诫故事,呼吁读者意识到需要改变当前的行为以避免在不久的将来所出现的灾难。关于核灾难和战争的小说所起的作用当然是如此。可早在20世纪七十年代中期,与气候变化相关的具有明显环境主题的小说就出现了。特别是1977年初版的,亚瑟•赫索格(ArthurHerzog)的《热》(Heat),提出了全球变暖呈几何级数加速的可能的方式。 诸如《热》之类的小说,不管它们所唤起的生态意识有多么强烈,都可能被视为较容易迎合男性作家硬朗的科幻传统———经常强调物理、化学和技术,几乎不关注这样的三头统治运行于其中的生态体系。至于《热》,他们通常倾向于英雄的、技术的要素或二者的结合,这一方案不仅为危机带来了高潮而且还有终结,而非生态情节线索可能具有的那种开放式的结局和正在进行的过程,或者就此而言,女性科幻小说家常常诉诸于对心理—生物物理的相互作用的关注。然而,其它涉及环境主题的科幻小说远非煽动性的。对《热》的强调,它们致力于更具宣传性和理论性的争论,以及由此引发的系统问题和伦理问题的关注。 许多诸如此类的作品得以创作,用于展示反同心的倾向,这一倾向甚至把内在的价值归于野生自然,或者与文明的无常加以对照以颂扬环境的弹性。例如,莫利•格罗斯《白昼的炫目》(TheDazzleofDay)由太空移民船从受污染的地球出发作为开始。开篇一章的第一人称叙述者声明,背景设在不久的将来。她还简短地解释了他们是如何在太空船里创建了一个封闭的生态系统。而且,叙述者谈到了进入太空是否意味着对“以毁灭和剥削为遗产的边疆神话”的延续这一问题(13),并作出了否定的回答:至少她寻求的理想是生态的、整体的生活方式,它源自宗教迫害和政府压迫的终结。小说接下来跳到太空船靠近其预期目的地的那个时候,此时第一人称的叙述者处在150年前。与田园牧歌式的、由乡愁驱动的陆地小说不同,在那里等待他们到来的是芸芸众生栖居其间的精彩世界,新的地球显然环境严酷,向人物为生存所做的最好的努力发出挑战。随之在船上很快展开了一场争论,因为有些居民———他们已经知道只有这艘基于技术的、封闭的船只才是他们整个的生命所系———害怕船只的着陆。但他们抵制伊甸园般的神话,梦想着一个进行了环境改造的行星,并认为:每一个世界,即指他们所抵达的行星以及小说的读者们所读到的行星,是“一个谜……一个陌生的地方……一切都是不可思议的,每一处细节都是如此”(223)。 格罗斯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孩子们的身上,声称“我们占据着这片土地,就像孩子们占据着我们”(252),这种占据可以理解为一种崭新的生态更加和谐的经历,而非小说开篇由他们的祖先所留下来的、大多数人在这颗行星上曾经拥有的经历。 如同许多科幻作家一样,琼•斯隆切夫斯基(JoanSlonczewski)主要的职业是科学家,她也是凯尼恩学院的一名生物学教授。其生物学背景,加上坚定的女权主义者的承诺,以及对非暴力的、显然是教友派的政治行动的推崇。在《儿童之星》(TheChildrenStar)中,她写了一个关于一群人的科幻之谜,包括普罗卡雍行星的殖民者在内,他们试图发现在行星陆基的生态方方面面井然有序的表象的背后是否存在一个有意识的物种。此处,她的生态伦理强调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斯隆切夫斯基推进了下述理念:殖民者应当要求改造他们的身体,包括他们的消化和自身免疫系统,以便为了栖居而适应一个新的行星,而非改造行星上的植物群和动物群以适应其生理机能;其二,她从微生物层面上探索了在寄主物种内进行感知和协调活动,改造动植物以满足自身生存需求的生命的可能性。这一推断可以被理解为:厌氧生物帮助带消化系统的需氧生物形成,目的在于保护自身以免受地球上含氧丰富的大气发展的影响,而且这一过程导致了动物,包括我们自己和肠道细菌之间的共生关系。在小说的结尾,此类物种的发现拯救行星免遭生态的侵蚀,继之对其进行环境改造,使得适应能力强的殖民者能够存活下来。 四 不论批评家借助于哪个类别来梳理当代美国以自然为导向的小说以形成可供讨论的单元,任何研究都应当承认这些类别的局限性和任意性,许多小说的剖析程度应当依照多个类别所提供的视角,而非缩减为单个类别来加以考虑。例如,如果人们把德育小说视作一个类别,那么,诸如鲁道夫•阿纳雅(RudolfoAnaya)的《祝福我,邬蒂玛》(BlessMe,Ultima)、埃德娜•埃斯卡米尔的《山的女儿》(DaughteroftheMountain)、伦纳德•昂格尔(LeonardUnger)的《离开这土地》(LeavingtheLand),就可能和温德尔•贝利的小说和一些科幻小说归为一类,例如莱瑟姆(Lethem)的《风景画中的女孩》(GirlinLandscape)和勒•古因(LeGuin)的小说。尽管这些作品中许多都值得作详尽的文体和结构分析、进行主题的阐释,但探索文学在促进文化变革上的作用必须放在首位,因为主题和读者反应常常代表了创作背后的驱动力。#p#分页标题#e#
历史课堂的人文精神
多年以来,我国的学校教育重理轻文,富有人文内涵的教育内容较少,致使许多学生不重视人文学科学习,漠视对社会伦理、生态环境、文化艺术等人文素养的汲取。针对这一现象,近年来,一些学者发出了“提高人文素养是素质教育面临的紧迫任务”的呼吁。历史课程属于人文学科,其中蕴含着丰富的人文精神营养,可以为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开发这一宝藏,对于当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重大意义。那么如何在历史课堂教学中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呢?笔者在日常的历史教学中有如下尝试。 一、积极挖掘教材中的人文精神素材 在教学活动中要及时把知识纳入到人文背景中,做到知识和人文精神的相互交融。在历史教学的备课阶段,可以从多方面努力挖掘教材中的人文素材。如在备《春秋战国文化》一课时,我查阅了大量的有关孔子的文献资料,孔子认为,在社会生活中,“信”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并且把“信”列为对学生教育的“四大科目”(言、行、忠、信)和“五大规范”(恭、宽、信、敬、忠)之一,强调要“言而有信”“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与此同时,联系社会现实中屡屡出现的假冒伪劣商品、毁约、诈骗、故意欠款不还等失信行为,结合孔子提倡“信”的儒家基本理念,揭示社会存在的不良现象。讲授教材时结合这些社会实例进行分析论证,可使整个教学过程超出纯粹对知识的把握,为课堂教学培育人文精神、弘扬社会正气奠定坚实基础。 二、寓人文精神培育于历史课堂教学之中 通过精心挖掘课本中的人文精神养分,联系当代人文精神的时事材料进行深刻分析,有倾向性地进行人文精神教育。例如在讲述《两汉时期的对外关系》“丝绸之路”一节时,联系2001年9月《新闻晨报》刊登的一则报道:敦煌———塞外“小江南”渴死了。从敦煌西行出阳关,经楼兰,至天竺,两千年前“边城暮雨燕飞低,芦笋初齐渐欲齐”的古丝绸之路,水土肥美,驼铃阵阵。对此,一代代敦煌人以水为荣,以绿洲为荣。而近年来,脚下湿地、涌出地下水的泉眼渐渐停止“呼吸”,与沙漠戈壁四面相拥的敦煌人有些惊呆了,而造成这一现状的罪魁祸首是疯狂挖井。通过这则新闻的介绍、分析,引出“人、自然、社会和谐”“增强社会责任感”等人文精神内容,达到对学生进行人文精神教育的目的。 再如,在讲授二战历史时,就有部分学生说自己最欣赏的人是希特勒。“我欣赏希特勒的胆量、才华。他从一个维也纳街头的流浪汉成为一个世界知晓的人物,他敢同世界作战,这本身就是一种气魄。”对于学生中存在的这种价值判断,不能简单地批评或否定,而应通过耐心、细致地教导,使学生抛弃错误的认识,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在课堂教学中,我注意结合教学内容,讲述希特勒、墨索里尼发动的法西斯侵略战争给世界人民带来的巨大灾难,世界人民为赢得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所做出的巨大牺牲,比如分类列举中国人民在八年抗日战争中遭受的严重损失,也介绍了在反法西斯战争中领导本国人民进行正义斗争的代表人物,如力挽狂澜的丘吉尔、满怀必胜信念的罗斯福、不屈不挠的斯大林等。接着,我引导学生讨论评价历史人物的标准问题,一些学生积极发言。通过讨论,使大多数学生都认识到评价历史人物的标准只有一个,即看这个人物的活动是顺应还是违背历史潮流,是推动还是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符合还是违背人民的意愿。从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等人文精神。 三、实现教学方法的改革和创新,更好地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 传统的教育理念是以教学内容的稳定性和单一性为基本出发点,以知识的记忆和复现为基本目标,强调对已有知识的记忆。这样就形成了教师讲、学生听的教学模式,形成了学生以模仿、操练和背诵为主要特征的学习方式,而且还把师生关系异化成了一种不平等的人格关系,从而养成了学生屈从、自卑的性格。这样,导致师生间不能以平等的身份交流意见,甚至不能平等地探讨科学知识。因此我们必须改变传统的教学理念,在教学中应强调“发现”知识的过程,而不是简单地获得结果。为此我试图从以下两个方面努力尝试。 第一,营造宽松的教学氛围,创设情境呈趣。在教学中,我尽量使自己的语言多一些幽默和诙谐,着重激发学生的求知热情,尽可能扭转以往死板的课堂气氛。微笑、温和应当是教师表情的基本特征,因为教师的微笑和温和能拉近师生之间的心理距离,变“我教你学”为共同探索,从而形成一种平等的师生关系和宽松的教学氛围,同时创设大量的情境材料,引导学生去归纳和概括,变学生由听客为主动的求知者,这样学生的独创性、自主性、平等意识和创造力才能得到有效的培养和发挥。比如在讲《统一战线,民族工作和外交工作成就》中的“一国两制”时,我先播放了一段香港回归的升旗录像,让学生共同体验那激动人心的情景,回顾香港回归后,再和学生共同探讨“一国两制”的有关问题。接着我展示了国民党元老于右任晚年久居台湾思念故乡,在辞世前写下的诗:“葬我于高山之兮望我大陆,大陆不可见兮,永不能忘!天苍苍,野茫茫;山之上,国有殇。”让学生阅读,体味其中滋味。短短十几分钟时间,一下子激起了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期盼祖国统一的神圣使命感和责任感。这样学生接受了情感教育的洗礼,从而有机地渗透了人文精神教育。 第二,还可开展形式多样的与人文精神教学有关的座谈会、系列讲座,甚至设计一些有人文精神倾向的题目让学生进行练笔。例如通过做材料题,撰写历史研究性论文、历史情景剧、历史演讲稿。通过以上这些方式,让学生参与、锻炼,这样不仅能提高学生的文字表达能力,也能培养学生严谨科学的治学风气,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实现由传统的目标教育转变为过程教育。从而实现人文教育目的,增强学生的人文底蕴。#p#分页标题#e# 总之,在当前的历史教学中加强人文精神和高尚情操教育,是时代赋予历史教学的责任,是培养一代新人的需要,是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重点的素质教育的题中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