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生态理论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生态阈值理论研讨
阈是“门槛”、“界限”之意。阈值(threshold)[1]是指有某种或多种相互作用的负反馈机制存在于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这种负反馈机制在系统出现一定幅度的偏离时会抑制其继续发展,并进行反向调节,使系统重新回到平衡状态。但是负反馈机制在系统偏离幅度过大时会失去作用,最终系统将走向失衡和崩溃。导致负反馈机制失去作用的幅度就是系统的阈值。不同生态系统中也存在着生态阈值现象,不同的学者已对湿地、森林、草原、海洋等生态系统进行广泛研究,该文结合国内外文献,阐述在相应领域的不同应用,总结常用的生态阈值研究方法,并对该研究的发展方向进行展望和总结。 1生态阈值的概念 20世纪70年代,Robert[2]首次提出生态阈值的概念,指出生态系统的特性、功能等具有多个稳定态,稳定态之间存在“阈值和断点”。目前,国内外文献对生态阈值的概念描述不同,定义尚未统一。Friedel[3]认为生态阈值是生态系统2种不同的状态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界限(boundaries)。柳新伟等[4]认为,生态阈值是生态系统在改变为另一个退化(或进化)系统前所能承受的干扰限度。但目前公认的生态阈值的定义为当生态因子扰动接近生态阈值时,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或过程会发生不同状态间的跃变[5]。 2研究生态阈值的意义 生态阈值在实际研究中较多地应用于生态安全的评价中,同时对于实践管理和政策调控也有重要的指导价值[6]。全球气候因CO2等温室气体的大量排放而发生急剧变化,各国、各地区、各行业应制订相应政策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这就使得生态系统响应气候变化的生态阈值研究具有重要意义[7]。赵阳[8]从多个角度阐释了生态阈值研究对环境监测的意义,认为环境管理过程中掌握生态阈值信息对把握解决问题的时机意义重大。 3生态阈值在不同领域的研究与应用 随着生态阈值理论研究的不断发展,在环境监测[8]、生态系统可持续管理[9-11]、发展区域经济乃至全球气候变暖预防[8,12-14]等方面,生态阈值的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不同生态系统、不同尺度对不同生态因子都存在着生态阈值问题,下面将分类进行讨论和阐述。 3.1生态阈值在不同生态系统中的应用 3.1.1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研究。针对自然生态系统,主要是气候变化特别是全球变暖对生态系统的影响研究。当气候变化幅度过大、短期干扰过强、胁迫时间过长时,超出了生态系统本身的调节和修复能力,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和稳定性就会遭到破坏,造成不可逆转的演替,这个临界限度称为气候变化对生态系统影响的生态阈值[9]。李克让等[15]认为由于胁迫因子极为复杂,再加上多种因子间的相互作用和制约,该类阈值是极端复杂的科学问题,不可能简单地用一个温度增暖的数值或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上限来确定。 3.1.2湿地生态系统。刘振乾等[9]利用系统动力学原理和方法对沼泽湿地蓄水量进行动态仿真,计算沼泽的安全阈值,即维持沼泽湿地生态系统稳定的面积限度,同时指出从不同功能价值角度考虑会得出不同的安全阈值。周林飞等[10]利用数理统计中的频率直方图,分析扎龙湿地长序列的水面面积数据,根据其出现的高低频率,寻求湿地的理想、中等、最小生态水面面积,得到湿地生态环境需水量的安全阈值。张家瑞等[11]利用回归模型分析法分析水体富营养化阈值,分别建立了水质指标与叶绿素α的多元线性关系式,根据因变量的临界值确定了有关自变量的水华暴发阈值。 3.1.3森林草地生态系统。李和平等[16]应用目标规划法建立区域性“水—草—畜”系统平衡优化决策数学模型,定量化分析研究毛乌素沙地典型牧区的水草资源承载力和相关技术经济指标,提出研究区草地生态系统管理的阈值水平。在虫害防治领域,骆有庆等[17]针对不同林种的经营目标,首次提出了防护林生态阈值的概念,通过回归统计分析,对各病虫害因素与合作杨枯梢程度进行一元线性回归分,以一定的可靠性得到了相应指标的变化区间,即生态安阈值。刘艳等[18]对国内外有关害虫防治经济阈值和生态阈值的概念及理论进行概述整理,全面总结我国在草地蝗虫防治经济阈值与生态阈值方面的研究进展,分析了2个阈值在实际应用中的关系。在林火防治方面,我国于2008年成功发射了具有新型传感器特性的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刘良明等[19]针对这种卫星的新特性,提出了一种时空动态阈值火点检测算法,克服了传统固定阈值的森林火灾火点遥感检测算法因时空环境变化而导致的漏检误检问题,具有时空自适应性。 3.1.4海洋生态系统。穆景利等[20]重点综述了当前各种污染物海洋环境效应阈值(PNEC)的推导方法,对各方法的原理、应用范围、计算公式和毒性数据要求等内容进行详细介绍;认为在数据推导技术方面越来越多的统计模型或方法被尝试和应用,已由简单的评价因子法趋向多种统计方法相结合。 3.2生态阈值在不同研究尺度中的应用 在景观尺度上,张艳芳[21]首先采用景观聚类的方法,按主要景观格局指标和景观压力指数对不同的景观栅格单元进行聚类,然后定性分析聚类结果,形成生态安全定性评价序列,结合生态安全指数做出生态安全的散点图,根据散点图的拐点确定生态安全阈值。生境的破碎化和孤岛化是生物多样性的一个重要威胁,也是导致物种不断减少甚至灭绝的重要原因。刘常富等[22]研究了景观连接度距离阈值,认为200m的距离阈值可很好地找到造成当前景观连接度薄弱的区域,为有效增加景观连接度提供了解决思路,从而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 在区域尺度上,对生态环境状况进行评价时,要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生态建设标准和要求界定生态指标标准值,并在全区域内进行应用[23]。但是李晓燕等[24]认为这不能较好地反映区域生态状况的差异性。岳天祥[25]根据超嫡产生的基本原理讨论了K型增长种群的稳定区域,该方法为生态系统稳定性研究提供了新的途径。李晓燕等[24]借鉴该方法进行生态环境过程中关键阈值的确定。进一步从扰动因子来看,在人类活动方面,李晶等[26]在生态服务价值研究的基础上,根据陕北黄土高原的特点,利用回归模型法,通过对人口压力和生态服务价值做回归分析,再计算生态服务价值随人口压力增长的拐点,得到生态安全阈值。在物种个体研究尺度上,王翠玲等[27]建立了玉米干旱灾害动态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及模型,通过选取典型干旱案例年,运用最优分割理论在综合考虑玉米产量损失的基础上确定了玉米不同生长阶段的干旱灾害风险阈值。#p#分页标题#e# 4研究方法 基于上文不同生态系统、不同研究尺度的研究成果简述,总结生态阈值的主要研究方法,如表1所示。 5研究趋势与展望 阈值确定在各种研究中都是十分关键而复杂的问题。目前,国内外对生态安全阈值的研究是一个难点,没有一个有效、普适性的评价[21]。为实施生态系统的科学管理,应加强生态阈值的定量化研究。另外,目前还无法将组织或个体植物的成果推广至生态系统的尺度上,因为研究尺度各异[7]。在环境监测方面,目前研究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开发各种适宜的监测方法,以警示生态系统正在接近阈值、评价生态复原能力改善效果、识别非可逆的生态变化[8]。关于生态系统对全球变化响应的阈值研究也应引起高度重视[10]。
生态补偿理论综述
全球生态环境问题已经引起世界各国的极大关注。工业革命以来,随着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人类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能力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随着经济增长和消费水平的提高,人类对环境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及破坏导致环境蜕化、资源耗竭和全球变暖,自然生态系统满目疮痍,人类进一步发展受到严重制约,赖以生存与发展的自然环境面临威胁,修复自然生态疮伤,实施生态补偿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由于经济增长建立在高消耗、高污染的传统发展模式上,一些地区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实现经济增长,使我国出现了比较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资源利用、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已经集中出现。人们逐渐认识到,生态系统及其服务的可持续性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决定性约束因素。新时期,中国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开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开展生态补偿研究和实践活动是实现这一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支撑。生态补偿概念的提出、应用和发展,是多学科共同研究如何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产物。自然空间差异决定着不同地域的生态功能,不同地域的人类活动必须与其生态功能相适应,对于人类的不适宜活动需要予以调整。由于生态补偿实践中存在的补偿分类、分区、结构和数量,以及机制问题,造成生态效益及相关的经济效益在保护者与受益者、破坏者与受害者之间的不公平分配,导致了受益者无偿占有生态效益、保护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激励;破坏者未能承担破坏生态的责任和恢复的成本,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赔偿。这种生态保护与经济利益关系的扭曲,不仅使生态保护与建设向更高层次的推进面临很大困难,而且也影响了地区之间以及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和谐。为此,必须加快生态补偿的科学研究,确立生态补偿标准体系,尽快完善科学的生态补偿机制。生态补偿是一个跨学科的研究领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生态保护和建设、资金筹措和使用、技术创新和产业转移与升级等各个方面。一些生态补偿关键问题成为科学研究热点,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核算、生态补偿的对象、标准、途径与方法,以及资源开发和重大工程活动的生态影响评价等。在开展理论研究的同时,开展生态补偿的试点工作,在实践中发现问题,通过研究解决问题并不断总结经验,反过来再促进实践工作,积极推进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和相关政策措施的完善。 1生态补偿概述 1.1关于生态补偿概念 自从环境问题以及可持续发展思想提出以来,生态补偿就成为社会各界和专业研究人员关注的热点之一。虽然在生态补偿的研究上已经取得丰硕成果,但对于生态补偿的概念,国内外学术界仍没有统一。 在对环境问题认识的过程中,随着人们对生态补偿认识的逐步深入,人们对生态补偿内涵的理解也在逐步完善和系统。生态补偿最早源于生态学理论,专指自然生态补偿,既被定义为生物有机体、种群、群落或生态系统受到干扰时,所表现出来的缓和干扰、调节自身状态使生存得以维持的能力,或者可以看作生态负荷的还原能力[2]。工业革命以来,随着人类活动空间和能力的增强,受生态环境约束日趋显现,人类主动的参与到了生态系统的管理当中,生态补偿也因此进入有人类主导生态管理领域,是人们保护生态环境和生态功能,确保一定区域内生态稳定的一种有效措施。20世纪90年代以来,生态补偿被引入社会经济领域,作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刺激手段[3]。 由于学科侧重点不同,对生态补偿的理解也不同。因为不同学科研究生态补偿出发点相异,侧重点不同,以及涉及的专业领域亦不相同,学科色彩明显,所以不同学科对生态补偿内涵的理解不同。例如,在经济学中,生态补偿的内涵指的却是一种对生态环境受益者收费,受损者补偿的经济措施;而在生态学中,生态补偿的内涵讲的是生态系统的自我还原功能。生态补偿是一项复杂的多学科工程,需要我们对它有一个全面认识。 随着对生态补偿认识的全面系统和深入,结合学科研究的进展,多学科综合交叉研究生态补偿,对生态补偿的理解也更有趋同的趋势。自然生态学和社会学、经济学对于生态补偿的研究共同服务于一个目的: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1.2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 1.2.1外部性理论 在现代社会开展生态环境问题管理,我们必然会涉及外部性问题。从经济学分析,通过对外部性问题的探讨,我们找到了一个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有效激励方法——生态补偿。所以,很多研究生态环境管理的学者会从外部性的角度对生态补偿加以定义,亦表现出外部性对生态补偿的重要性。经济学上的外部性问题,通俗说明就是指由某种经济活动产生的、存在于市场机制之外的影响。当一种生产或消费活动对其他生产或消费活动产生不反映在市场价格中的间接效应时,外部性就凸显了出来。在经济活动中,除了在市场机制内部影响当事双方(卖方和买方)外,还可能会在市场机制外部影响一些利益相关者,利益相关者没有因此得到应有的补偿或付出相应的代价。 外部性(externality)理论是环境经济学和生态经济学的基础理论,是制定生态环境经济政策的重要理论依据。在涉及生态环境的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外部性,主要反映在2个方面,一是资源开发造成生态环境变化所形成的利益相关者成本,二是生态环境保护所产生的外部效益。由于这些成本或效益在市场机制下没有在生产或经营活动中得到很好的体现,破坏生态环境没有计入活动成本,保护生态环境产生的生态效益被无偿享用,使得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难以实现帕累托最优[4]。 1.2.2公共产品理论 相关研究学者普遍认为,自然生态系统及其所提供的生态服务具有公共物品属性。非排他性(non-excludability)和消费上的非竞争性(non-ri-valrousness)是公共物品的两个本质特征。由于公共物品这两个特性的存在,如果由市场提供公共物品,在经济博弈规律下没有人自愿掏钱去购买,大家等着他人去购买而自己顺便享用它所带来的利益,这就是经济学上的“搭便车”问题。因为“搭便车”问题会导致公共物品的供给不足,所有成员的“搭便车”行为最终结果是没人购买公共物品,进而没人能够享受公共物品。公共物品不等同于公共所有的资源。共有资源(commonresources)是指有竞争性但无排他性的物品,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但是却无法有效地排他,如公共渔场、牧场等,共有资源容易产生“公地悲剧”问题(tragedyofthecommons),即如果一种资源无法有效地排他,必然会导致这种资源的过度使用,最终结果是全体成员的利益受损。生态环境具有的整体性、区域性和外部性等特征,表现出公共物品的基本属性,因此需要以公共物品来开展有效的管理,重要的是强调公共物品的主体责任、公平的管理原则和公共支出的支持。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从公平性原则出发,强调区域之间、人与人之间享有平等的生态环境福利,享有平等的公共服务,生态补偿政策的制定必须考虑的其公共物品属性。#p#分页标题#e# 1.2.3生态资本理论 生态资本理论是将生态环境作为自然资源资本,从自然生态环境资本的价值尺度开展生态补偿研究。自然生态环境系统具有物质转换、能量流动和信息传递等功能,在生态循环过程中,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自然资源和生态服务,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对人类具有复杂而多样化的价值[5]。 生态资本理论研究生态补偿,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生态环境资本的具体范围。生态环境资本主要包括:能直接进入当前社会生产与再生产过程的自然资源,即自然资源总量(可更新的和不可更新的)和环境消纳、转化废物的能力(环境的自净能力);自然资源(及环境)的质和量变化,即生态潜力;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系统的森林、草原、河流、湖泊和大气等各种生态因子为人类生命和社会经济活动提供所必需的环境资源[6]。(2)生态环境资本的稀缺性。生态环境资源有限性与人类需求的无限性产生矛盾时,生态环境资源的“稀缺性”得以体现。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和延续,以及生态环境资源在空间上分布的不均衡,使得生态环境资源的稀缺性愈加明显[7]。(3)基于劳动价值论生态资本观。人类改造自然的活动范围日益扩大,生态环境系统中人的活动已经成为其重要内容之一,已经不是纯粹的“天然的自然”,而是“人工的自然”,生态环境资源也是衡量人们创造财富的要素之一[8]。(4)生态环境资本的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生态环境资本具有生态环境效益价值,由于人的生产和生活活动参与带来经济效益而具有社会属性;同时生态环境资本又由于其自身具有自然属性,即人们在开发利用生态环境资源时必须遵循生态环境规律才能获得最大收益。(5)生态环境资本的总经济价值论。生态环境资本的总经济价值包括两部分:使用价值和非使用价值,其中非使用价值又包括选择价值和存在价值[9]。直接参与生产的部分是生态环境资本的使用价值,非使用价值的使用是人们在开发利用生态环境时享受到的整个生态系统平衡发展的福利。生态系统的整体性显得越发重要体现在随着人类不断提高对生存环境质量的要求,在些过程中生态环境资本的价值也就凸现出来。当生态环境资本理论应用于生态补偿领域之后,人们彻底已经认识到只向自然索取,而不向自然投资的做法绝不可取。 2国外生态补偿研究现状与进展 生态补偿作为实现生态环境修复、解决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的环境管理机制和社会利益关系平衡机制,逐步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并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2.1经典环境经济理论 生态补偿理论研究可以追溯到经济学领域关于外部性理论的探讨。英国经济学家庇古提出解决外部性问题的“庇古税”理论,即通过政府税收等方式要求外部性产生者补偿社会总成本与私人成本之间的差额,实现成本内部化,避免社会福利损失。“庇古税”理论在生态补偿领域的应用,成为政府通过税收政策手段实现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科斯认为外部性问题可以通过市场解决,提出著名的“科斯定律”,即如果产权明晰,而且交易费用为零或较小时,可以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实现外部效应内部化。科斯定律给出了基于明确产权,通过市场手段解决外部性问题的途径,成为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外部性理论发展及其在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的应用,推动了外部性损害补偿思想与生态补偿思想的形成和发展[9]。 2.2近代生态补偿研究 20世纪7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塞尼卡和陶希格提出了从环境与发展关系方面考虑补偿问题的补偿发展论。他们认为,当生态环境成为“稀缺物品”时,在使用环境和资源时就必须付出越来越高的代价,作为对环境破坏和资源浪费的补偿,并且提出应该立法收取污染税解决环境问题。1977年,Westman最早提出“自然的服务(nature’sservices)”的概念及其价值评估问题[10]。随后,多数发达国家和国际机构(如联合国、世界银行和欧共体等)都对此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并在资源环境的价值体系和评价方法上取得了许多重大突破。20世纪80年代“可持续展”思想被提出来,基于可持续发展思想的生态补偿理论和思想得到长足发展。20世纪90年代以后,西方发达国家在生态补偿方面对补偿主体的行为与选择的问题,对补偿的经济原因、市场化的补偿途径、补偿的具体机制等做了细致地研究。 2.3关于生态服务价值的研究 许多学者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计量方法进行了探索性研究[11-13],由于生态服务不能在市场上进行交易,西方发达国家在评价它们的价值时常用意愿调查法等方法[14-15]。在1997年,Daily主编出版了《自然的服务——社会对自然生态系统的依赖》[16],JamesBoyd和LisaWainger明确了生态效益评估在生态补偿中的作用,在评述了现有的评价方法的基础上提出生态效益评估的原则,并特别强调在生态效益评估中需要空间分析。1997年RobertCostanza等12位学者在《自然》发表著名的《世界生态系统服务与自然资本的价值》一文,标志着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评估研究成为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研究的热点和前沿[17]。他们首次系统地测算全球自然环境为人类所提供服务的价值,将生态系统提供给人类的“生态服务”功能分为17项生态系统服务,并初步测算出生态系统每年提供的服务价值至少为33万亿美元,“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是全球国民生产总值(GNP)的1.8倍。这篇文章对掀起对生态价值认识的高潮,众多专家学者投入到“生态服务”价值定量研究。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理论让人们认识到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进行补偿合理性,为确定生态补偿标准提供了理论依据。 这些研究成果从资源环境的价值理论、计量方法和绿色核算等方面为生态补偿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技术准备。进入21世纪,生态补偿理论研究从思辨层面和经济学领域逐步扩展到整个社会各个领域,成为“可持续发展”思想背景下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保护相统一协调的重要机制和措施。国外生态补偿研究有许多可资借鉴的经验,然而应当指出,即使是在发达国家,生态补偿问题也还仍然处在探索阶段。由于我国与其他国家在自然条件、历史、社会、经济、文化以及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差异,使得我国的生态补偿机制只能是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探索适合于我国特点的生态补偿的途径[18]。#p#分页标题#e# 3国内生态补偿研究现状与进展 我国的生态补偿的认识最早源于20世纪50年代对环境保护的关注。80年代国家提出建立国家林业基金制度,这是具有生态补偿的萌芽意识和实践初探性质的制度;80年代中期,多部资源环境法律的颁布施行,为生态补偿的实践提供了法律依据;1990年国务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提出“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的环境保护方针,首次确立了生态补偿政策;90年代末,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区等一系列环境保护工程和生态补偿措施的出台推动了生态保护工作的进程[19]。 3.1对于生态补偿内涵认识的研究进展 章铮(1995)提出生态环境补偿费是为控制生态破坏而征收的费用[20]。这一概念以外部性理论为基础,运用类似庇古税制方法来实现外部成本内部化,是我国早期生态补偿理论研究的成果之一。2002年毛显强等提出生态补偿是指通过刺激损害(或保护)行为的主体减少(或增加)因其行为带来的外部不经济性(或外部经济性)。他们将生态补偿模式归纳为6类,分别是生态补偿费与生态补偿税、生态补偿保证金制度、财政补贴制度、优惠信贷、交易体系和国内外基金,倡导通过收费调整环境损害主体和环境增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21]。2005年粟晏、赖庆奎等提出生态补偿是社会矛盾、利益差别、认识分歧的整合器,它可以改变成本收益的动态关系,实现社会公平、公正[22]。2006年毛峰、曾香提出生态补偿是对丧失自我反馈与恢复能力的生态系统进行物质、能量的反哺和调节机能的修复[23]。毛峰,曾香认为生态系统是具有自我还原能力的,当它遭受破坏时,生态系统会首先进行自我恢复,只有当这种还原能力丧失(或者无法同破坏速度相比)时,人为保护才会成为必要。因此,生态补偿需要兼顾两方面内容,一是以补偿保环境,二是以补偿促恢复。也就是说,生态补偿不仅要减少当前人们对生态系统的破坏,还要修复过去生态系统丧失的自我还原能力。2006年梁丽娟等从博弈论的角度提出生态补偿是为了走出生态“囚徒困境”的制度安排,通过建立生态补偿的选择性刺激机制,实现区域内的集体理性[24]。他们认为生态补偿应当考虑受益者和受损者的行为选择,通过博弈分析,建立机制,引导双方做出保护生态环境的理性选择。从以上研究中我们看到,对生态补偿的认识从简单到复杂,逐步全面和系统,把生态补偿从自然生态学到经济学,再到社会学,并逐步揭示生态补偿问题的复杂性。 3.2关于生态补偿机制体制的研究 在相关补偿主体的研究中,2009年杨云彦、石智雷以博弈论作为分析工具,研究南水北调工程水源区地方政府和受水区地方政府双方的合作及非合作博弈,在理性经济人和风险不对称的假设下,建立博弈模型,探讨各方在利益冲突中的行为特征,通过求解纳什均衡,给出各参数变量的政策含义,寻求协调双方利益冲突的有效途径[25]。2006年梁丽娟、葛颜祥、傅奇蕾认为流域生态问题是流域各利益主体从个体理性的角度博弈的结果。为达到集体理性,应建立流域生态补偿的选择性刺激机制,即通过建立上游地区作出生态保护的诱使机制和下游地区主动作出生态补偿的迫使机制,实现流域内的集体理性。2008年李镜等以岷江上游退耕还林补偿为例,运用博弈论模型考察了现有的生态补偿机制,以及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不同主体之间的决策和行为过程,结论是:生态补偿政策的执行效果与当地第三产业发展水平、农民外出务工收入高低、补偿年限的长短有着密切关系,而与补偿金额的大小无关[26]。 在相关补偿模式及补偿制度设计的研究。2006年王金南、万军提出的建立包括西部生态补偿机制、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偿机制、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和要素补偿机制构成的多层次补偿系统[27]。王金南等人认为应当通过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来实现有效地补偿,不仅如此,还应当根据地域的不同情况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有所区别,有所不为,多层次,宽领域的进行补偿实践。2004年杜振华、焦玉良认为,我国目前的横向间生态补偿仍然处于空白状态,中央财政的纵向转移支付难以体现区域、流域、产业间的生态服务的交换关系,同时提出了区际生态转移支付基金作为我国生态补偿的制度选择和操作范式[28]。2007年张金泉认为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在物质产品与生态服务之间建立起等价交换的生态补偿机制,通过制度安排为生态建设者和受益者、生态破坏者与修复者之间构建一个“虚拟市场”,为不同主体功能区域之间搭建起合理分工、协调发展的制度架构[29]。2007年葛颜祥等分析认为政府补偿交易成本低,但制度运行成本高;市场补偿交易成本高,但制度运行成本低。提出对规模较大、补偿主体分散、产权界定模糊的流域适宜于政府补偿,对规模较小、补偿主体集中、产权界定清晰的流域适宜于市场补偿[28]。2007年周映华分析比较了我国目前实践和探索的流域生态补偿:政府主导模式、市场交易模式、NGO参与模式,认为政府主导是主要补偿模式[30]。 在相关补偿的法律制度方面。2010年曹明德认为生态补偿机制是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原则的具体体现,从流域生态补偿、森林资源生态补偿等领域论述了流域上下游之间的利益冲突,并对我国关于生态补偿机制的立法及其缺陷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31]。1998年徐德成则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的理论依据、法律依据、政策依据和实践依据进行了分析,同时对实施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的机制和条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32]。2011年崔广平分析了三峡库区生态补偿立法的必要性,阐述了立法的指导思想、适用范围、三峡库区生态补偿法律原则,法律内容应包括国家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生态市场法律制度、补偿标准确定的总的原则以及法律责任[33]。2010年胡熠、黎元生认为应当着重从制度上明确流域生态补偿主客体及其责权利,合理确定流域生态补偿标准和计价办法,规范流域生态补偿资金运营机制,实现生态补偿体系“科学化、规范化、市场化和法制化”的立法目标[34]。2008年韩洪霞、张式军论述了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补偿法律保障机制的现实必要性和实施的可行性,应从征收环境资源税,扩展补偿资金来源,明确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几方面着手构建我国生态补偿法律保障机制[35]。#p#分页标题#e# 在生态补偿的途径方面:2006年李克国等提出建立和完善生态税、资源税,推行绿色税收政策的建议[36],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作为补偿主体,用税收的方式对受益者进行收费,用转移支付的方式对受损者加以补偿,解决我国生态补偿过程中的资金不足与资金分配问题。 3.3关于生态补偿的定量研究 在生态补偿的价值评估研究上。张志强、徐中民等2001年对黑河流域生态服务功能进行了评价,2002年又利用条件价值评估方法(ContingentValu-ationMethod,CVM)设计调查问卷,获取了黑河流域居民对恢复张掖地区生态系统服务的支付意愿(WillingnessToPay,WTP)。2008年王晓云针对生态补偿政策制定中出现的标准确定问题,分析修正了贴现率计算方法以及在生态资本问题上的应用,并根据贴现率方法确定了生态补偿额度所应遵循的原则。2007年范小杉、高吉喜、于勇从理论依据和分类原则等方面验证了NSE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分类体系的科学性,建立了结合生态补偿费的征收实际应用以NSE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基础的生态补偿费核算的数学模型。2008年金蓉、王雪平通过对祁连山移民区水源涵养林直接使用价值、间接使用价值、选择价值和存在价值的计算,估算出祁连山移民区水源涵养林的生态价值大约为15432.5万元。2006年胡熠、李建建认为以上游地区生态重建成本作为区际补偿的依据具有测算较准确、补偿金额相对公平和双重激励作用的特点,提出了闽江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标准与测算方法,并对闽江上游(南平市)生态治理公益性成本及其分担率进行了测算[34]。2001年洪尚群提出生态补偿标准的3个难点在于效益量计算、补偿期限确定和社会心理把握[38]。具体补偿多少应重点考虑3方面内容,首先是生态环境的好转给受益者带来多少收益,给受损者带来的多少损失;其次是补偿时间多久为宜,最后是补偿涉及的各相关利益方的心理如何把握。2002年吴晓青应用生态经济学、环境经济学理论,用受益总量和经济损失二者差值得出受益者应提供的补偿数量[39],在操作上量化了生态补偿的补偿标准,为后来各地进行的生态补偿计算提供了依据。2006年郑海霞提出的生态补偿标准是成本估算,生态服务价值增加量、支付意愿、支付能力4个方面的综合[40],进一步细化了影响生态补偿标准的因素。 3.4相关资助项目研究 在理论研究方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生态补偿方向的研究十多项。2002年,中国科学院李文华《我国典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其经济价值评估理论》中论述了生态补偿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联系;2005年,中南民族大学陈祖海《西部生态补偿机制》;2008年,中国科学院严岩《流域水源地生态补偿标准计算模型及政策机制研究》;厦门大学方秦华《流域水电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2009年,山东农业大学葛颜祥《引入市场机制对水源地进行生态补偿的理论与管理政策研究》,中国科学院徐中民《黑河流域生态补偿研究》,大连理工大学徐大伟《基于跨区水环境整治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阮本清《流域生态补偿理论、方法与实现机制研究》,中国科学院乔旭宁《渭干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2010年,北京师范大学孙涛《基于生态需水保障的流域生态补偿标准研究》;2011年,中国科学院张志强《西北内陆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北京科技大学宋波《面向多级行政区划的生态补偿框架理论与实证研究》,中国海洋大学马彩华《基于PSR模型的海洋生态补偿机制研究》。还有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项目《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李文华),环境保护部,以及国际机构等资助的一批项目研究成果。 4结语 回顾以上研究成果,目前关于生态补偿研究还有以下值得探讨的地方:(1)系统的生态补偿科学框架体系的建立。目前一些研究“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虽然对生态补偿机制概念、理论和方法有许多的探讨,但缺乏对生态补偿对生态社会系统的动力学理论研究,没有跳出就生态补偿论生态补偿的怪圈,对生态补偿在不同时空尺度上与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特点的关系以及不同尺度间的反馈作用缺乏深入研究。(2)建立生态补偿区生态社会系统可持续发展思想。没有理清“造血”补偿与“输血”补偿的关系,缺乏将补偿转化为地方生态保护或提升地方发展能力的研究;在生态补偿主客体、补偿方式、补偿渠道等方面,基本思路都是根据“谁收益、谁补偿”的原则确定补偿的主体。(3)建立生态补偿分类、分区管理的补偿标准体系。根据补偿区域可持续发展要求的标准研究,补偿标准确定缺乏科学依据,还没有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来定量分析生态建设补偿政策的实施效果。 综上所述,国外对生态补偿的研究与实践的成果主要集中在:生态服务付费的理论基础、法律依据和制度框架;在政府的主导下,充分利用了市场机制和多渠道的融资体系;初步建立形成了直接的、公共补偿、限额交易市场、一对一交易等较为完整的生态补偿框架体系等。生态补偿问题的研究也还仍然处在探索阶段。因此,我们应在吸收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探索适于我国特点的生态补偿的途径。总体而言,生态补偿研究有以下发展趋势:(1)生态补偿机制理论研究逐步深入。生态补偿问题由于涉及多时期、多地域自然环境及社会经济系统的特点,因此在生态补偿机制研究中,对生态补偿各主体及各主体之间与生态环境、社会经济发展的互动机制研究应是后期研究重点。在此基础上,才能为生态补偿其他理论研究及生态补偿实践指明正确的方向,并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2)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研究方法。生态补偿理论不仅仅是一个社会经济学问题,任何生态环境及自然资源问题都是一个系统的、多学科、非线性的复杂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仅经济学相关理论无法得以顺利分析及研究,在研究过程中应结合其他社会及自然科学方法,不断寻求理论创新,建立起符合生态经济运行规律的理论与方法体系,从而更好地指导生态补偿理论发展和实践。(3)定性研究向定量研究转化。已有的研究中对生态补偿或具体的补偿标准的探讨,更多的是对补偿意义、原则等进行定性分析,在定量确定补偿标准和规模计算方面比较粗略,也缺乏统一的标准和科学的衡量体系,对于生态补偿实践来说其指导意义远远大于操作意义。后期就如何结合我国具体国情,符合自然经济情况的定量补偿标准及模式有待于进一步研究。(4)生态补偿法制建设研究的深入。目前生态补偿的法理基础研究已经获得一定成果,也为我国生态保护立法、为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提供了法律依据。但随着我国生态补偿领域开始立法及逐渐完善的需要,如何制定专项自然生态保护法,如何对自然资源进行开发与管理,如何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与建设,生态环境投入与补偿的方针、政策、制度及措施等都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41-42]。#p#分页标题#e#
信息生态理论下企业生态系统论文
1信息生态环境下的企业生态系统
1.1信息生态的内涵
信息生态学是信息科学与生态学交叉融合形成的一门交叉性学科,构成其理论的基础是生态学与信息科学理论基础的总和。由于信息科学的范围过于宽泛,信息生态这一理论的提出为其提供了一个理论框架。生态学系统的研究对象为多种生态要素在复杂的动态时空中发生极其复杂关联的生态系统。信息生态问题是人们在信息时代面临的一个重要且跨越多学科领域的复杂问题,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并积极投身信息生态的研究中,其研究内容涵盖信息生态系统、信息生态环境、信息生态平衡、信息生态危机、和谐信息社会等多主题,呈现出多级分层和不断演化的形态。目前学者们对信息生态学的研究包括对它的学科范围进行研究,以及对其中的关键要素的研究,例如:信息生态圈、信息生态链、信息生态位、信息生态系统以及信息生态因子、信息生态系统的演化规律等。信息生态系统是信息生态学的主要研究对象。信息生态具有多样性的特点,每个信息因子处于不同的信息位上,信息生态系统的复杂性为每一信息因子的存在提供了可能。信息生态具有协同演化的特性,同样在信息生态中新思想、新技术、新专业的涌现或者是信息人自身态度的变化也将影响信息生态的演化。
1.2信息生态系统要素
信息生态系统是信息自身与生命体及其周围环境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狭义的信息生态研究发轫于本世纪中叶,当时它不包括人和社会环境的内容,仅局限于生物信息的产生、传递和接受等内容,如今广义的信息生态研究应包括人和社会环境的内容【1】。信息生态系统的要素特征决定其复杂性、多样性、系统性以及演化性的基本特征,且这些特征具有普适规律,所以本文将信息生态系统作为一个大的环境来分析其背景下的企业生态系统的结构特征及管理规律。
1.3企业生态系统
企业生态系统就是借用自然生态系统的概念,来解释企业组织内部及企业组织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企业组织不是孤立存在的,企业与生活在他周围的其他相关企业和组织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与其外部环境通过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构成了一个相互影响、相互依赖、共同发展的统一体。企业不仅受到自然环境的限制,更重要的是受到变化越来越剧烈的社会环境的影响。企业本身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它不断地与其生态环境发生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企业生态环境的复杂性使得企业与其环境的相互作用异常复杂;此外,企业生态系统中自然资源与社会资源的转化过程离不开人类的活动,企业生态系统受“人类活动”的影响相当显著,比如科学技术的进步、政策的变化、体制的改革等等都会使企业生态环境发生极大的变化【2】。对于企业外部来说,物质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是影响企业生存以及发展的重要信息因素。企业生态环境是指围绕生命主体、占据一定空间、构成生命主体存在的条件的各种物质实体和社会因素。除了物质、经济以及社会环境之外,企业的竞争对手也是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的外部环境因素,这也是企业在制定和确定自身核心竞争力和制定企业战略重要的参考因素【2】。企业生态系统是以企业为核心的,特别是拥有核心能力的主导企业,从其构成成员的紧密性和重要性的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三个层次:核心生态系统、扩展生态系统、完整生态系统。核心生态系统主要包含主导企业及其供应商、分销商、顾客等要素:扩展生态系统是在核心生态系统包含这些要素的基础上加上供应商的供应商以及顾客的顾客要素;涵义最为全面的是完整的生态系统,他还包括政府组织、风险承担者、竞争机构以及外部宏观环境要素等等。对于企业内部环境来说,高度集成化的信息生态系统根据职能划分为驱动力(信息生产者),工作流为主线(信息传递者)将信息反馈到企业内部各部门或者企业外部的供应商(信息消费者),进一步进行信息处理工作,在企业内部每天处理业务的同时,会有大量的信息在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产生,形成大量的信息流在各部门或层级之间流转,从而推进工作流的进行,信息的产生、传递、消费都无时无刻不在发生。以目前较为发达的SAP系统为例,其中包含了生产计划(PP)、物料管理(MM)、销售管理(SD)、财务会计(FI)、管理会计(CO)、财产管理(AM),以上6个模块为企业运营的核心模块,另外还包含了:质量管理(QM)、项目管理(PM)、人事管理(HR)、信息管理(IS)、工作流(WF)、项目系统管理(PS)。SAP系统是高度集成化的企业管理软件和信息生态系统,支持多接口可与多种系统集成,内部有开放的代码编写环境,开发人员可以进入软件的底层,直接利用系统提供的计算机语言或者自定义表结构来满足不同的业务需求。由于企业内部的生态系统中的各个模块的紧密联系以及相互作用,形成了一个集采购、库存、生产、销售以及财务相互作用为一体的负责的企业生态系统,因此也决定了SAP系统的高度集成化,每一个业务模块从采购到库存以及生产相关的环节都在业务流程上有着相互影响和制约。在受到内因与外因的共同作用时,企业有可能在竞争的环境中经历共生发展、协同发展以及蜕变或者企业种群变动的变化。
生态保护机制理论研讨
一、流域生态阀值 流域生态阀值是保护流域生态环境的根据。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历史观认为,流域生态系统的环境问题产生于特定文明条件下人类对于流域生态系统的利用和开发。当然,人类对于流域生态系统的开发和利用并不必然导致流域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其充分和必要条件是开发和利用流域生态系统的力度、广度和方式、频率致使生态系统破坏和污染超过了流域生态阀值。“一定的动植物群落和生态系统发展过程中,各种对立因素(相互排斥的生物种和非生物条件)通过相互制约、转化、补偿、交换等作用,达到一个相对稳定的平衡阶段。影响生物的性态和分布的环境条件主要有气候、土壤、生物、地理条件和人为的因素。当外界干预超过生态阈值,使生态系统自动调节能力降低或消失时,便会出现生态失调,进而可能导致生态危机,甚至可能造成生态系统的崩溃”。[1]流域生态系统,是以河流生态系统为核心,由河流、森林、草原、湿地、生物以及其它子生态系统构成的有机整体。决定其功能正常运转的基本因素就是流域生态阀值。流域生态阀值是流域生态平衡的客观基本指标。它对于流域生态系统的作用遵循质量互变原理。当经济活动主体开发和利用流域生态系统时,就开始不断地干预流域生态阀值,生态系统指标呈线性或非线性变化。当其变化在流域生态阀值范围之内时,流域生态系统能够实现自我平衡;而当超过生态阀值时,流域生态系统将会失调、危机甚至走向崩溃;进而,影响人类生产和生活,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基础。因此,保护流域生态系统,实质是根据流域生态阀值规定经济活动主体开发和利用生态系统的程度。 流域生态阀值是一个技术性指标,是流域生态系统固有的、维持其保持自我平衡的自然数值。对于流域生态阀值的研究,是自然科学中生态学的主要任务。但由于人类对于自然界生态系统的改造,并产生了生态破坏和生态污染等环境问题,而要求人类立法对其予以保护时,才使得这个自然数值与社会科学中的环境法学理论基础发生了必然的联系。它向环境保护法学提出了:在法学制度研究和立法实践中,对于人类权利的配置必须考量它的承受能力;权力或权利与职责或义务的配置必须以它为基础形成相互制衡的状态。遵循它即是保护生态系统,实现系统的平衡和稳态。 流域生态系统以生态阀值为根据,具有其自身运行规律。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描述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的胜利。对于每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它各地的居民,为了想得到耕地,把森林都砍完了,但是他们梦想不到,这些地方今天竟成为荒芜的不毛之地,因为他们使这些地方失去了森林,也失去了积聚和贮存水分的中心。阿尔卑斯山的意大利人,在山南坡砍光了在北坡被十分细心地保护的松林,他们没有预料到,这样一来他们把他们区域里的高山畜牧业的基地摧毁了;他们更没有预料到,他们这样做竟使山泉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内枯竭了,而在雨季又使更加凶狠的洪水倾泻到平原上”。[2] 《中国自然保护纲要》中记叙,生态系统具有六条规律: (1)物物相关规律。这是指生态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彼此依存的关系,改变其中的一个部分,必然会对其它部分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相生相克规律。这是指在生态系统中的每一个物种都占据一定的位置的,物种之间相互依赖、彼此制约、协同进化,使整个生态系统成为一个协调的整体。引进一个生物外来物种或者消灭一个当地物种,都将对生态系统产生影响,甚至导致严重的生态后果。 (3)能流物复规律。这是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的各种物质和能量在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的过程中,有一部分会逸散出去,而物质一旦进入环境,便会在环境中不断地循环,尤其是那些生物难以降解和不可降解的物质,还会通过生食物链在生物体内发生富集,从而对生物产生严重危害。 (4)负载定额规律。这是指一个生态系统的负载能力是有极限的,只能承载一定的生物量和承纳一定的污染物。当生态系统供养的生物量超过其承载能力时,它就会萎缩,乃至最终解体;当向生态系统排放的污染物超过其自净能力时,生态系统就会被污染;当对生态系统施加的外界冲击的周期短于它的自我恢复周期时,生态系统也将因不能自我恢复而被破坏。 (5)协调稳定规律。这是指当生态系统中的生物多种多样和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相对协调时,生态平衡才不易被破坏。 (6)时空有宜规律。这是指在每个地方,都有其特定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组合,构成独特的区域生态系统。[3]以流域生态阀值为根据,遵循六条生态规律的流域开发和利用行为,流域生态系统将会周期性实现平衡;否则将会打破生态平衡,导致生态恶化。譬如,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就发生过因上游农业开发用水和水利建设不当导致下游河水干枯和胡杨林死亡,进而流域内湿地生态系统演变为荒漠生态系统。 二、公民生态环境权 公民生态环境权来源于流域生态阀值和生态规律对于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的限制。经济活动主体开发和利用流域生态系统的根据来源公民的生存权、经济发展权。“生存权是生命权和生命延续权的统一。在生存权中,生命延续权是首要的,因为人只有首先活着,才有可能有尊严地活着。生命延续权即人作为人应当具备基本的生存条件,如衣、食、住、行等方面的物质保障”。[4]尽管生存权和发展权同属基本人权范畴,并为现代各国宪法予以保障。但是,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是一对矛盾体。在这一矛盾体中,生存权既保障公民物质需求以维持其生命形态的权利,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只有在生存权得以保障的前提下,才能进一步实现经济发展权。尽管它们是一对矛盾体,但相对于自然生态系统来说,二者成为统一体,而与自然生态系统形成一对矛盾体。从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历史观一节可以看出,最初这一对矛盾体中,生存权占居矛盾主要方面;而后是发展权。而在当代生态环境权逐步成为矛盾主要方面。其原因在于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对于生态环境权的侵害已经达到了威胁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的程度。而公民的生存和发展必须依赖的重要条件之一便是自然生态系统。公民为求生存、在生存权得以保障条件下再求发展的历史,同时也是自然生态系统不断的与人类对其开发和利用所产生的污染和破坏不断抗争。流域生态阀值和流域生态系统规律是保护其免受污染和破坏的根据,是制约人类开发和利用流域内自然资源的硬性规定,上升为立法就是公民生存权、经济发展权的边界,形成公民生态环境权。这种边界是人类在反思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过程中、通过立法在制度安排中予以规定的。不论公民从事农业生产,还是根据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规范授权、特许从事工业生产,在行使其生存权、经济发展权时,必须在流域生态阀值范围内进行,否则将会破坏或污染流域生态系统,导致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甚至生态危机出现。流域内相关利益主体依据其权利主张享有个体利益,但是因为流域生态系统客观规律的存在,这种个体利益不得违反保护流域生态系统的公民生态环境权。流域生态阀值,一方面是行使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的上限;另一方面是保护公民生态环境权的下限。立法通过公民生态环境权,为开发利用自然界生态系统设定可为、可不为、禁止为等行为模式,来保障流域生态阀值和生态规律对于经济活动主体的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的限制和约束。#p#分页标题#e# 公民权,是法律保障公民个体自由的表现方式。公民可以依照自己意志行使公民权,实现其个体自由。但主体自由应以不妨害他人自由为前提。公民在追求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时,不能妨害其它公民的生态环境权。同样,公民追求生态环境权亦不能妨害其它公民追求生存权。而经济发展权,在价值位阶上则是较生存权和生态环境权次之的权利,立法可以通过公民生态环境权限制经济发展权。只有在此基础上设计公民生存权、经济发展权和生态环境权的权利体系,才能实现流域可持续开发和利用。生存权具有与生俱来的属性,但公民追求生存权的过程中会对生态系统造成破坏。虽然这是其追求生存权的自由,但公民行使此自由时应该以不妨害其它公民生态环境权为前提。因此,公民破坏生态系统行为也应该在一定程度上为法律所禁止和限制。但这种限制不宜过度,否则将影响公民生存权的保护。譬如,国家通过立法设定国家自然保护区等制度但同时不设置合理的生态补偿制度,就是一项剥夺当地居民生存权利的行为。即使非要剥夺此项权利也必须有合理的生态补偿制度行使替代性功能。对于公民经济发展权保护的制度设计,以实现生态系统最小限度的污染和破坏为最佳目标,以保护公民生态环境权。 三、公民生态环境权与生存权、经济发展权 对于生态环境权与生存权、经济发展权的制度安排,立法不可偏执一端。只关注公民生态环境权的环境保护法律基础理论,体现在立法中必然导致对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的制约,导致立法从保护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而牺牲环境权的极端,走向只关注公民生态环境权而牺牲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的另一极端。既要保护公民生态环境权又要实现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的有序行使,是流域生态系统可持续开发和利用的基本条件。而其根据,就是开发和利用必须保持生态系统承受的作用力在流域生态阀值之内。惟此方可实现权利的均衡配置,制度也才有深厚的实践土壤。以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为主导、打破流域生态阀值的开发和利用模式必然导致对公民生态环境权的严重侵犯。不注重公民生态环境权、仅保障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的制度设计,长期来看,必然因失去经济发展的自然条件而削弱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据调查,位于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西北部的玛多县,由于受气候变暧、过度放牧等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该县草场严重退化、水源涵养功能严重下降,土地沙漠化极为严重,致使黄河历史上第一次出现鄂陵湖湖口处断流,并导致建成不久试运行发电的黄河源水电站因库容不足而于2004年1月8日被迫停产,严重影响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5]尊重流域生态阀值和生态规律,是解决公民生存权、经济发展权与生态环境权之间矛盾的根本途径。譬如,内蒙古清水河县治理水土流失依靠当地资源解决温饱问题即为例证。[6]生态阀值决定生态系统状况,进而决定依赖生态系统生存的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的实现程度。公民生存权、经济发展权和生态环境权之间的关系,及以此为基础的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安排,是保障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金融生态理论发展现状
金融生态理论起源于生态学和仿生学,并伴随着系统观和生态观引入到金融理论的研究领域而逐渐发展起来。金融生态理论的产生和发展,不仅扩展了金融理论研究的视野,也大大增强了金融理论对现实金融活动的解释力,并为解决相关金融难题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回顾金融生态理论研究的发展历程,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金融生态理论的起源阶段(20世纪60年代~80年代) 金融生态是一个仿生学概念,源于生态学和仿生学。生态学和仿生学的产生不仅为后来生态经济学的产生奠定了理论基础,更重要的是其蕴含的系统观和生态观为人们认识世界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系统观使人们跳出孤立的、片面的、静止的思维局限,用一种联系的、全面的、动态发展的眼光研究现实世界。生态观不仅仅指自然生命特征和非生物体具有的抽象的、人格化的生命特征,如经济领域的市场主体竞争与优胜劣汰、经济活动的产生与结束等;更重要的是指一种追求持续生存和发展的思想。 20世纪60年代后期发展起来的生态经济学和演化经济学,首次将系统观和生态观从自然科学领域引入到社会科学领域。生态经济学在承认人类与自然系统之间联系的同时,认为人类社会只是生态系统的一个子系统,这不仅意味着相互依存的关系,更重要的是指出了人类社会子系统的存在依赖于生态经济大系统的平衡和自我调节机制。生态经济学为我们从生态学的视角研究金融系统提供了研究依据和研究基础,极大地促进了金融生态的研究进展。演化经济学以达尔文进化论为理论基础,主张用动态的、演化的方法看待经济发展过程和经济变迁,并强调制度的演化遵循路径依赖的规律。金融体系作为经济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也会经历一个由低级到高级不断优化的演进过程,不断发展的演化经济学为学术界从演化角度透视金融生态的演进性奠定了理论基础,其中的变迁、路径依赖等思想也为后来关于金融生态的优化路径研究提供了参考。随着金融在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学术界开始更多地关注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20世纪60年代起,以Patrick、McKinnon、Shaw等人为代表发展起的金融发展理论首次将金融与经济联系起来,研究金融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金融发展的原因及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1-3]。可以说,金融发展理论的提出和发展使金融在现代经济活动中的核心作用逐渐被认识,并推动学术界更多地关注金融活动的组织构成、运作机制及作用影响。随后兴起的金融结构理论认为,金融结构是由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共同组成的,一切金融发展,归根结底表现为金融结构的变化[4]。实际上,良好的金融生态系统的构建和优化与金融结构理论密切相关,构建金融生态系统的理念正是在金融结构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在这一阶段,随着系统观和生态观进一步从经济学领域引入金融学领域的研究中,金融生态理论正式进入了起步发展阶段。金融发展理论首次将金融与经济发展联系起来,并蕴涵以下三个方面的金融生态系统观:一是它纠正了传统经济理论中对货币金融因素的忽视,更加注重金融系统的内在机制运行;二是金融的发展必须遵循其自身的内在规律,人为(政府管制)地过度干预都会导致金融发展的失衡;三是金融的发展对经济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虽然金融发展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金融生态的系统性,但这种认识只是笼统的,没有具体的层次和结构上的细分。金融结构理论的出现使人们对金融生态系统有了初步的分类,虽然这种分类是粗糙的,不能很好地体现金融生态的系统复杂性,但金融结构理论的这种结构观不仅促进了金融生态系统观的进一步形成,也为金融生态理论提供了一定的分析方法和研究范式。 二、金融生态理论的形成阶段(20世纪90年代~2005年)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一方面呈现出经济全球化、经济金融化的发展态势,金融越来越成为现代社会经济的核心性、主导性要素;另一方面,金融危机接踵不断,且多发生在经济转轨的发展中国家,致使传统的金融发展理论无计可施。 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学者白钦先认识到亚洲国家金融发展的现实效应与主流理论的相悖,首先揭示了金融的资源属性,把金融资源与金融可持续发展问题密切联系和统一起来,从而提出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5]。在此基础上,孔祥毅提出了金融协调理论。 他认为,金融资源要做到三个层面的协调: (1)金融资源各要素的协调开发与配置———金融组织系统各要素之间的协调运行问题; (2)金融资源与经济发展的协调问题———经济金融化条件下的金融与经济的关系,即经济协调发展中的金融功能; (3)金融资源与社会的协调问题———金融资源与文化、科技、教育、生态、环境等社会因素之间的关系[6]。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人们逐渐意识到金融在渗透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各类经济主体和各种经济活动过程同时,也反过来强烈地受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各类经济主体和各种经济活动过程的影响。基于这种认识,学术界对我国金融风险的成因展开更为深入细致的研究。白钦先较早注意到金融生态环境对金融业发展的约束作用,首先提出“金融生态环境”这一概念。他当时所刻画的金融生态环境,是特定的金融生态环境以其环境容量和净化能力对经济活动产生的约束性影响[7]。随后,周小川将生态学概念系统地引申到金融领域,强调用生态学的方法来考察金融发展问题,通过完善法律制度等改进金融生态环境的途径来支持和推动整个金融系统的改革和发展[8]。随着“金融生态环境”及“金融生态系统”等概念的正式提出和曾康霖、许诺金、林永军等人的系统阐述和发展[9,10],这一“在国外是没有的、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生态理论最终得以形成[11]。在这一阶段,金融资源学说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对金融生态理论的形成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首先,金融资源学说揭示了金融生态系统运行的物质(能量)基础是以货币和信用为核心的金融资源;其次,金融资源属性的揭示使得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问题成为后来金融生态研究的题中之意;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提出使得金融生态理论蕴含的系统观和生态观尤其是生态观追求持续生存和发展的思想得以明确。随后产生的金融协调理论是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的补充和完善,可以视为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具体体现与实现方式的探讨;该理论提出的系统论观点和主体、环境协调的思想更进一步地促进了金融生态理论系统观和生态观的形成,也为金融生态系统的分类和优化路径提供了研究思路。可以不夸张地说,此时金融生态理论已经呼之欲出了。#p#分页标题#e# 21世纪初,我国学者在反思金融危机形成和金融风险防范方面存在的缺陷时,跳出了对孤立的、个别的金融问题的局限,开始把研究视野放到整个金融环境的宏观层面。在进一步的研究中,学者们逐渐发现金融系统具有种种生态系统的生命特征和环境特征,“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系统”概念正式被提出,并随着后来学者的系统阐述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生态理论最终得以形成。 三、金融生态理论的发展阶段(2005年至今) 随着金融生态理论的发展,学术界从早期对金融生态的内涵界定、特征分析的关注逐渐转移到对金融生态系统的生存基础、运行机制及优化路径等层面的深入研究。在这一阶段,关于金融生态理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金融生态系统运行中资源配置效率问题、制度和政府在金融生态系统路径优化中的作用等方面。 (一)金融生态与资源配置效率 萧安富、徐彦斐研究发现,经济结构与制度环境从不同途径影响着金融运行的成本和效率,进而影响着金融资产的质量、增量和规模[12]。沈军等通过对金融生态概念的梳理,得出以下两点推论:一是金融生态系统是开放的复杂适应性系统;二是金融生态系统循环本质上是“金融资源”的循环,良性“金融资源”循环是金融生态发展的目标[13]。上述推论揭示出金融的两大基本属性———系统与资源。因此,系统与资源自然而然地成为分析金融生态与金融效率之间关系的二元视角。万良勇、魏明海通过对河北担保圈的形成动因和经济后果的研究发现,失衡的金融生态环境则是河北担保圈形成的更深层的制度性因素[14]。该文揭示了转型时期失衡的金融生态环境制约信贷资源配置效率的一种典型作用路径,凸显了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和公司治理结构对于改善信贷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意义。此外,韩大海等、温智良、吴治民等从区域金融生态视角对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作了进一步的研究[15-17]。 (二)金融生态与制度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体行为[18]。从制度对于经济增长的决定性作用和制度对金融生态内部系统的影响这样两个方面来看,基础性制度对金融生态起着根本性的作用[19]。在各种基础性制度中,法律又是最基本的制度,而在金融生态中,无论是解决市场失灵还是避免政府失灵,都要倚重法律制度手段。完善的法律制度不仅可以有效发挥制度的激励作用,增强金融生态的自我调节功能,还有利于明晰产权、减少金融活动的交易费用、提高金融交易效率。 然而,当前在我国金融生态法律制度建设中,金融主体、金融业务、金融监管和金融环境四个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要分别围绕金融产权、信用管理、市场效率、外部环境加强和完善这四个方面的法律制度建设[20]。如果对我国金融生态环境法制缺陷的深层原因进行探讨,除了现有的金融法律体系不完善之外,还有以下两点:一是我国还没有真正实现从“人治”、“权治”到“法治”的根本转变,从而阻碍了金融生态环境的长远建设与良性发展;二是建立在传统、文化及价值观基础上的非正式约束与市场经济还存在矛盾,制度中的实施机制“软化”是我国制度创新中一个突出的问题[21]。 (三)金融生态与政府 制度经济学认为,政府作为制度的供给者,虽然行政运行具有高昂的成本,而且没有任何理由认为政府管制将必然提高经济制度运行的效率,但也不能认为这种政府行政管制不会导致经济效率的提高,尤其在一些涉及到许多人、通过市场和企业解决问题的成本可能很高的情况下[22]。但政府(国家)在实现自身租金最大化(通过排他性产权的转让、垄断等)的目标和社会生产最大化(通过界定和保障产权的执行、降低交易费用增加财政税收等)的市场需求存在不一致性,而且政府本身作为国家的人,也存在着委托-的激励与约束难题[18]。李扬等认为,现行经济体制中资源配置行政化趋势不断得到强化成了当下金融生态环境的核心特征,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扭曲了信贷资源配置的自由市场机制,导致金融生态环境严重失衡[23]。吴江研究发现,金融生态和政府行为与信贷资本配置效率均呈正相关,但政府过多干预城市化进程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为却不利于信贷资本配置效率的提高[24]。在政府作用与金融生态优化路径研究方面,谢家智、周振建议政府在制定和实施新的制度时,要充分考虑税率调整和激励相容度的关系,以及其他相关金融生态主体的预期收益等因素,以求达到优化金融生态、提高整体社会福利的目的[25]。周道许等也从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制度建设、优化金融生态外部环境等方面给出了相关建议[26]。 在这一阶段,相关的研究基本上可分为古典经济学的效率视角和制度经济学的制度视角两个方面。在前者的研究中,更多地关注金融生态系统的竞争和优胜劣汰,强调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这种效率观不仅是金融资源学说的体现,也可认为是古典经济学“均衡”、“帕累托最优”等思想的折射。后者认为,金融生态系统虽然具有自我调节功能,但这种功能是有限的,并受到外部主体和外部环境的影响。一个平衡、协调的金融生态系统不仅需要系统内部各构成要素的协调、适应,也需要外部环境的稳定和优化。那么,制度及制度供给者(政府)的地位和作用就理所应当地成为金融生态优化路径研究的重要议题。 四、结论与展望 从以上金融生态理论的发展历程看,金融生态理论起源于生态学和仿生学,并伴随着系统观和生态观引入到金融理论的研究领域而逐渐发展起来。 从一定程度上说,金融生态理论的发展历程就是金融系统观和生态观的产生、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当前,金融生态研究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备受瞩目的重要领域,但还处于起步阶段,已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金融生态的定位和理性认识上,还未形成统一的理论分析范式;此外,已有的研究对金融生态系统性、生态性的认识和量化研究关注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金融生态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因此,在未来的金融生态理论研究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p#分页标题#e# 一是如何认识和把握好金融生态理论的核心议题。金融生态理论起源于生态学和仿生学,金融系统的系统性和生态性特征是其产生和发展的基础。从一定程度上讲,金融生态理论的发展历程就是金融生态理论的系统观和生态观的产生、形成和发展过程。因此,未来金融生态研究,无论是理论扩展方面还是实证量化方面都不可忽视金融生态的系统性和生态性。 二是如何明确和量化金融生态系统的内外部因素的作用和影响。在确定金融生态理论研究的核心议题后,就应该顺理成章地对金融生态系统复杂的、相互影响和作用的内外因素展开研究。明确和量化各要素的作用和影响,直接关系到金融生态理论的发展和实践指导作用的发挥。 三是如何认识和评价金融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突变。虽然金融生态系统具有自我调节功能,是一个动态平衡系统,但这种自我调节的功能是有限的,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时会产生突变,从而破坏原有的平衡。因此,如何客观地认识和评价平衡和突变之间的关系及影响因素,也是未来要研究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原有的平衡是否是有效率的?突变是由制度创新和科技进步等积极因素引起的还是由垄断等消极因素引起的?何种状态可认为是平衡的?突变的时间、范围、程度如何界定?这些都是我们未来应关注的重要内容。
丽江生态旅游新理论思索
丽江旅游业发展的显著效益
丽江地处滇、川、藏交汇处著名的“大香格里拉”核心区域,是古代“南方丝绸之路”和“茶马古道”必经之地。优美的自然环境,独特的民族风情,悠久的历史文化,使丽江成为集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记忆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以及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等桂冠于一身的著名旅游胜地。始建于南宋末年的丽江古城,素以“家家流水、户户垂杨”闻名于世,被誉为“东方威尼斯”。自1997年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获得成功以后,丽江迎来了整个旅游业飞速发展的大好时机。美丽的自然风光和独特的民族文化的紧密结合,是当前丽江旅游的最大特色,也是丽江旅游的魅力所在。多年来,丽江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抓特色、抓品牌、抓保护的理念为指导,将打造旅游文化品牌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做。目前,丽江已成功打造了纳西古乐、丽水金沙、印象丽江、丽江雪山音乐节、木府、玉水寨、东巴谷等旅游文化品牌。旅游业已经成为丽江的支柱产业,为丽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丽江也因此获得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最令人向往的十个旅游小城市”和“地球上最值得去的100个旅游城市”之一、“欧洲游客最喜爱的中国旅游城市”、“全球人居环境优秀城市”等殊荣,并已成为云南旅游业的著名品牌和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使得丽江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边陲小镇迅速发展成为极具吸引力的旅游胜地,每年吸引了大批的国内外游客,并因此带来了丰厚的经济效益。
丽江旅游业发展的隐忧
在丽江旅游业取得辉煌成果的表象下面,隐藏着不少值得关注和深思的问题。回顾丽江旅游业十余年的发展,走的基本上是资本运营的路子。如引进深圳能量事业公司改制丽江市歌舞团而打造的丽水金沙,云南昆明鼎业公司开发束河古镇以及玉龙雪山景区与张艺谋合作的印象丽江等。资本的运作讲求经济回报,一般都集中在雪山景区与古城周边。导致过度开发了玉龙雪山以及古城纳西族文化,其结果是每年几百万的游客白天上玉龙雪山景区,晚上逛丽江古城。这种状况,给丽江旅游业带来诸多不利的影响。首先,游客过于集中于玉龙雪山和丽江古城,造成了对环境的极大破坏。导致景区生态环境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超负荷接待游客。一个风景地,如果突破经过合理计算的生态环境容量,就会产生巨大的环境压力,进而会造成生态环境失衡,生态失衡反过来又会威胁人类自身的生态基础。图2为近年来游客游览玉龙雪山人数情况(根据历年丽江年鉴得出,其中2010年由于玉龙雪山索道技改停运,数据暂缺)。三、丽江旅游业发展的隐忧在丽江旅游业取得辉煌成果的表象下面,隐藏着不少值得关注和深思的问题。回顾丽江旅游业十余年的发展,走的基本上是资本运营的路子。如引进深圳能量事业公司改制丽江市歌舞团而打造的丽水金沙,云南昆明鼎业公司开发束河古镇以及玉龙雪山景区与张艺谋合作的印象丽江等。资本的运作讲求经济回报,一般都集中在雪山景区与古城周边。导致过度开发了玉龙雪山以及古城纳西族文化,其结果是每年几百万的游客白天上玉龙雪山景区,晚上逛丽江古城。这种状况,给丽江旅游业带来诸多不利的影响。
首先,游客过于集中于玉龙雪山和丽江古城,造成了对环境的极大破坏。导致景区生态环境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超负荷接待游客。一个风景地,如果突破经过合理计算的生态环境容量,就会产生巨大的环境压力,进而会造成生态环境失衡,生态失衡反过来又会威胁人类自身的生态基础。图2为近年来游客游览玉龙雪山人数情况(根据历年丽江年鉴得出,其中2010年由于玉龙雪山索道技改停运,数据暂缺)。从上图可以看出,2009年,每天登上玉龙雪山上冰川公园的人数达到了6356人次/天,对景区内的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危害。目前玉龙雪山原有的19条冰川仅剩15条,总面积也由原来的11.61平方公里减至8.5平方公里。随着冰川的大面积萎缩,也影响到了整个丽江坝子的生态环境。1995年玉龙雪山甘海子区域的地下水位为65米,而到2009年,地下水位为106米。严重影响了丽江坝区的供水状况。而对比古城的开发,为了接待更多的游客,大量外来商人入住古城开办客栈,在仅3.8平方公里的古城,有营业执照的就有800余家,而无照经营的也有200家左右,计有1,000家。若按每家20个标间算,则有20,000个标间,一年中平均入住率为50%,则每天有20,000游客拥挤在这小小的古城里。其次,以古城市区为核心的旅游不均衡发展模式,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丽江旅游的品质和档次,损害了其国际旅游目的地的形象。同时也使得城乡收入差距悬殊,影响其发展后劲。不均衡发展模式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在其发展过程中采用的战略之一,好处是可以集中有限的资源,发挥规模效益,以取得更好的回报。但这种战略只能是在初期应用,在取得一定的效益后,应该转向均衡发展,以利于持续的发展后劲的培育。
从中可以看出,游客与古城市区人口数之比从30倍增加到接近60倍,且这一趋势还在上升。游客的持续大规模增加推动了古城商业化的过度发展,据古城管理局的统计,仅有6,000多住户的古城,商铺就有近1,200户。而在古城水车入口至四方街的西河两边,已发展成为灯红酒绿的酒吧一条街。由于这种过密的商业化,在200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经派官员到丽江考察,以确定是否该给丽江的世界文化遗产亮黄牌警告。同时,由于集中开发古城及其所在的市区,造成了一种资源使用上的挤出效应。有限的资源被用在市区,用来打造国际旅游精品城市,相应对周边乡镇和农村地区投入不足。在发展中,城区居民获益较大,周边居民则难以有很多机会参与其中。图4为丽江市的城乡居民收入情况。(根据历年丽江统计年鉴整理得出)。从中可以看出,城乡收入比2006最高,2007至2008年维持在5.6倍左右,2009后由于乡村收入有所增加而使得收入比有所下降。丽江以市区为重点的,优先发展旅游业的不均衡发展战略虽然使得城区居民获得较多的收益,但挤出了可以用于发展广大乡镇及农村的资源,在发展初期这种战略是可行的,但长期下去,如果不转向全面发展战略,将会不利于其发展后劲的培育,而仅仅依靠市区脆弱的旅游业也将是危险的。第三,外地商人大量涌入古城,造成原居民空巢现象严重;同时,与外来的投资商人和导游相比,本地居民并没有获得相当的利益回报。#p#分页标题#e#
古城的过度开发,造成大量本地居民迁出,成为制约丽江旅游业发展的一个瓶颈问题。古城派出所2006年底的统计数据显示,户口仍在古城的原居民有18545人,而实有原居民人数只有9900人,仅占古城原居民的一半。[5](P54)在2009年“社会科学专家话丽江”的调研中,古城有9万多人口,其中外来登记的暂住人口(很多是长期居住)已达到了8万多。[6](P105)大量古城原居民迁出,一方面是由于商业活动的过度喧嚣,让原本生活在小桥流水旁的原居民难以适应。另一方面,是古城原居民被丰厚的租金所吸引,自愿被“置换”。随着这一文化的主体的被“置换”,造成了古城文化的“断裂”。而外来投资商人在利益的驱使下,随意篡改本地原生态文化,使得丽江本土文化失真而变得庸俗。与之相对应的是,本地原居民不能很好地参与旅游商业活动,难以分享合理的利益回报,长此以往会破坏他们维护当地生态和传承民族文化的积极性,使得旅游所凭借的文化内涵逐渐失真而难以可持续的发展下去。
景观生态林理论的内涵探讨
作者:查季清 单位:祁门县林业局
1景观生态林理论的探讨
随着20世纪90年代中期深圳市率先提出了建设生态风景林理念[1]以来,有关生态风景林的建设实践和研究日益深入,生态风景林的建设更是在全国掀起了一场观念上的绿色革命。然而在实践上,其景观效果虽比马尾松、意杨等纯林有较大的提升,但是比起市民期待的类似香山红叶那种壮观的色叶或花海景象还相距甚远,而进行景观生态林建设,可以营造具有视觉冲击力的景观。
景观生态林是由生态风景林衍生而来,它除了考虑森林的生态功能以外,更强调其景观效果。陈征东[2]等通过对景观生态林与生态风景林的内涵、侧重点等方面进行比较与探讨,提出景观生态林具有更好的林相景观和季相特色,而生态风景林具有更好的生态效益、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王定跃[3]等提出景观生态林不同于生态风景林,前者是具有理想景观效果与良好生态效益的林分,而后者更强调森林的生态功能。笔者认为景观生态林的概念应从景观功能的角度,同时结合其生态价值方面加以描述:景观生态林主要分布在城市及周边地区,具有城市背景的作用,符合城市居民审美情趣,应有一定的地域面积和大量景观优势树种,同时具有较高的树冠覆盖率和物种丰富度,这一类木本植物群落称为景观生态林。从组成成分和相应的功能来说,景观生态林特指:(1)处于城市及周边范围的木本植物群落;(2)具有壮观的季相变化色彩景观和林相景观;(3)满足森林的生态效益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要求。景观生态林是城市森林的一种高级表现形式,它能够更好的发挥城市森林的景观美感,满足市民不断提高的审美情趣,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首先,景观生态林强调景观效果:远观时树冠重叠起伏,主要是成片色彩景观,起大背景作用。中尺度观赏时主要体现色彩(花、叶)、季相变化景观。近观时它有不断变化的单元、更丰富的色彩、形态变换和季相变化,观花、观叶、观姿的乔灌木种将得到更多的应用[4]。其次,景观生态林之所以称之为生态林,它同时强调森林的多种生态效益、保护物种的多样性,其具有较大尺度的绿量,拥有森林环境,在调节气候、环境保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景观生态林不同于单纯的风景林,风景林以发挥森林游憩、欣赏和疗养功能为主要经营目的,设计营造时没有考虑其防护功能[5]。景观生态林也不同于城市中心区带有浓厚的人工雕琢色彩,并受空间周边环境限制的城市公园;也不同于具有特定休闲功能,要求应有适度活动空间的森林公园;也不同于具有自然、粗犷、可供野营等活动的山地原野郊游林[6]。景观生态林具有壮观的植物景观,在较大的空间尺度上影响城市的景观风貌。在景观群落配置上,充分保护与利用本底植物,解决生态效益与景观要求的矛盾。通过不同观花、观叶、观果等景观树种与本地植物的搭配,不同时间的花色、叶色再现季相变化,使景观生态林具有人工设计而又不露痕迹的自然美和较高的观赏效果。北京的有关部门以香山红叶为景观目标,近年来大范围营造景观生态林即落叶阔叶混交林。深圳市也对景观生态林建设作了尝试,均取得了很好的景观效果。
2景观生态林在合肥市董铺水库水源涵养林营建中的应用
2.1概况
南北朝的生态理论
先秦儒家等学派对社会作规划时,考虑到生态方面的问题,提出了不少很有价值的理论。两汉“灾异说”、“祥瑞说”先后流行,生态现象和生态问题被政治化、神秘化,但相关的理性思考不多,总体成就不高。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乱频繁,小朝廷和短命王朝多,“祥瑞说”、“灾异说”也曾泛滥于朝政,但这些流行了几百年的伪科学,在时间的检验下逐渐显露出原形。多位帝王曾经下诏,禁止臣下呈献“祥瑞”之类谀颂朝廷。不少有识之士结合国计民生,开始了对生态现象和生态问题的理性思考和科学研究,且成就可观,本文试图将他们的理论和实践择要论述之。 一、改变原来的生态格局以利民生的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开荒种植。《全晋文》卷八十七束?《广田农议》载:“如汲郡之吴泽,良田数千顷,泞水停?,人不垦植。闻其国人,皆谓通泄之功,不生态思想史研究54足为难,舄卤成原,其利甚重。而豪强大族,惜其鱼捕之饶,构说官长,终于不破……荆、扬、?、豫,污泥之土,渠坞之宜,必多此类,最是不待天时而丰年可获者也。”①束?这里说的是沼泽地。这近乎自然形态的沼泽地,作为一种生态系统,有着为人类提供食物的功能,主要是提供鱼类。如果对沼泽地进行开垦种植,大规模改变其生态格局,其生态功能也会随之大规模改变,就能给人类提供更多的食物,这主要是粮食了。单位面积水域能够提供的鱼类等食物,肯定远远不及同样面积农田能够提供的粮食等食物。在缺少食物的当时,人们对生态系统诸功能的选择,自然是以食物为首选,因此,束?的这个建议是很有见地的。后来,当地行政长官在这方面做出了很大的成绩。《晋书•王宏传》云,汲郡太守王宏,督劝开荒五千余顷,而熟田常课顷亩不减。当时连年饥荒,而他的辖地独无匮乏。晋武帝下诏书褒奖,并“赐宏谷千斛,布告天下,咸使闻知”。②我们无法知道,王宏此举是否受束?这个建议的启发? 当地有荒地可以开垦,自然能够采用这样的方法。如果有荒地而没有人,人多的地方又没有荒地可以供开垦,那么这就涉及移民的问题。《全晋文》卷八十七束?《广田农议》载:“又昔魏氏徙三郡人在阳平、顿丘界,今者繁盛,合五六千家。二郡田地逼狭,谓可徙还西州,以充边土,赐其十年之复,以慰重迁之情。一举两得,外实内宽,增广穷人之业,以辟西郊之田,此又农事之大益也。”③这个建议是否在当时被朝廷采纳,不得而知。隋朝时,因为连年战乱,产生了大量的流民。流民是不安定因素,安顿流民是朝廷的要务。于是,朝廷决定将这些流民迁徙到北地边疆,既开发边疆,又起到戍边的作用。这一措施,被太子杨勇谏止,其《上书谏徙流民入边》文见《全隋文》卷八。④ 刘宋时,又有南方移民垦殖湖田的讨论。《宋书•孔靖传》云,孔靖的弟弟孔灵符,大明年间为丹阳尹,“山阴县土境褊狭,民多田少,灵符表徙无赀之家于余姚、鄞、?三县界,垦起湖田”。朝廷召集大臣会议,从这些大臣的议论,我们可以看到他们也善于从生态的角度来考虑这样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移民开垦湖田之举不可为。如太宰江夏王义恭认为:“土著之民,习玩日久,如京师无田,不闻徙居他县。”居民不愿意离开他们习惯了的生态环境而到一个比较差的生态环境中去生活。他强调的是生态环境对人的重要。可是,参与讨论的其余大臣,都认为此举是可为的,甚至是必要的,但是要做好前期工作,先派少量人前往开垦,待有了一定的基础,再大规模地移民。尚书令柳元景等认为:“富户温房,无假迁业;穷身寒室,必应徙居。”在同样的环境中,有贫富之分。“富户”固然不必离开已经习惯了的比较好的环境而到比较差的环境中去,但是“穷身”却必须去,因为环境不等于生计,生计比环境更重要,人为了求生计,可以离开较好的环境而去较差的环境。当然,人对环境也是有起码的要求的。政府为百姓的生计和政府自身的利益考虑,让百姓迁徙到待开垦的荒地开荒种植,也应该给他们在荒地准备最为起码的生活和生产的条件。可是,如果大规模地迁徙百姓,这样的工程量是巨大的,政府或者个人还不具备这样的能力。“葺宇疏皋,产粒无待,资公则公未易充,课私则私卒难具。”不过,那里湖田的资源还是应该开发,而在繁华的地区,人口过多,也应该调控。于是,他们提出:“宜募亡叛通恤及与乐田者,其往经创,须粗修立,然后徙居。”侍中沈怀文等所持观点,和柳元景等的差不多。太常王玄谟、光禄勋王升之则主张政府资助移民。① 改变原来的生态格局以利民生的第二种方式就是调整放牧区域。《全晋文》卷八十七束?《广田农议》载:“州司十郡,土狭人繁,三魏尤甚,而猪羊马牧,布其境内,宜悉破废,以供无业、业少之人。虽颇割徙,在者犹多。田诸菀牧,不乐旷野,贪在人间,故谓北土不宜畜牧,此诚不然……可悉徙诸牧,以充其地,使马牛猪羊,?草于空虚之田,游食之人,受业于赋给之赐。此地利之可致者也。”②和牧区相比,农业地区相对繁荣,生活环境好一些,所以人口也就密集些。就单位面积的土地而言,牧业可以提供的食物远少于农业。在农业地区放牧,会影响当地农业的发展。另外,许多山野丘陵宜于放牧的地区,因为生活环境艰苦和荒凉,放牧者不愿前往,使生态资源得不到合理的使用,实现不了其应有的价值。因此,束?主张调整牧区。牧业从农业区域撤出,有利于保护农业生态环境,而迁徙到山野丘陵地区,可以利用那里的自然生态环境发展牧业。 改造沼泽地、开垦湖田以及在山野丘陵放牧,当然会改变原来的自然生态环境,改变其地原来的生态系统及其功能。这些改变,正面的结果是:其地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食物的功能得到了大大的强化,人类由此获得更多的食物,而这正是当时所需要的,许多人由此得以生存或得到温饱。其负面的结果,例如污染之类,由于当时人口数量少,生产技术不发达,生活方式简单,还是很少的,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也是很小的,远远没有达到对人们的生活和发展造成危害的程度。和生存或者温饱相比,对人类来说,这些影响是微不足道的,因此,当时政府的这些举措都是得当的。#p#分页标题#e# 二、山泽的归属和资源的保护 在山泽的归属和资源的保护方面,这个时期的主流思想,继承了先秦儒家的理论,但是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和佛教的传入,在实践中又都有所变化。 先秦时,儒家经典有向百姓开放山泽资源的说法。《礼记•玉藻》云:“关梁不租,山泽列而不赋。”③《礼记•王制》云:“林麓山泽,以时入而不禁。”④儒家也批评有些国君和其他贵族豪强等占据山泽,如《春秋?梁传》成公十八年传云:“山林泽薮之利,所以与民共也。”⑤实际上,国君有苑囿之类几乎是很普遍的现象,且历代如此。 晋朝时,有些山泽之利归政府所有,百姓被禁止私自利用其间的资源,一些比较仁慈通达的地方官和正直的士人都反对这样的规定。《晋书•刘弘传》云,刘弘为荆州刺史时,“旧制,岘、方二山泽中,不听百姓捕鱼。弘下教曰:礼,名山大泽不封,与共其利。今公私并兼,百姓无复厝手地,当何谓邪!速改此法。”⑥郭璞《谏禁荻地疏》则云:“不宜禁荻地。礼云,名山大泽不封。盖欲与民通才共利,不独专之也。”⑦这明显是继承先秦儒家的思想。 山泽掌握在政府手里还是容易管理的,要向百姓开放也不是难事,像刘弘那样的地方官就可以决定了。可是,如果掌握在官僚豪强手里,事情就复杂了。其实,这样的事情应该早就存在。东晋咸康二年(336),晋成帝司马衍下诏:“占山护泽,强盗律论,赃一丈以上,皆弃市。”①南方地区的许多山泽,长期控制在土生土长的南方豪强手里。晋室南渡,北方的大量贵族官僚士大夫以及豪门大户甚至普通百姓也来到南方。在南方,他们本没有自然资源,自然要设法占有自然资源,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南方的自然资源进行再分配。南渡之初,他们还没有站稳脚跟,还不敢染指南方豪强占有的资源。到咸康二年,晋室南渡将近二十年,包括王室在内的北方来客已经基本站稳了脚跟。于是,皇帝出面,开始向南方豪强下手,剥夺他们对山泽的支配权,把那些山泽收归国有,这样北方派也就分得了一定的支配权。很明显,这样的诏书也太残酷,落实起来,难度之大是明显的。 到了南朝刘宋大明(457-464)初年,扬州刺史西阳王子尚上言:“山湖之禁,虽有旧科,民俗相因,替而不奉,?山封水,保为家利。自顷以来,颓弛日甚。富强者兼岭而占,贫弱者薪苏无托。至渔采之地,亦又如兹。斯实害治之深弊,为政所宜去绝。损益旧条,更申?制。”②尚书左丞羊希认为:“壬辰之制(指东晋咸康二年的诏书),其禁严刻,事既难遵,理与时弛。而占山封水,渐染复滋,更相因仍,便成先业,一朝顿去,易致嗟怨。”不管是收归政府还是向百姓开放,都是剥夺原占有者对山泽的所有权,明显是很难的。考虑到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政府只好让步。羊希拟议:“今更刊革,立制五条。凡是山泽,先常??种养竹木杂果为林,及陂湖江海鱼梁鳅?场,常加功修作者,听不追夺。官品第一、第二,听占山三顷;第三、第四品,二顷五十亩;第五、第六品,二顷;第七、第八品,一顷五十亩;第九品及百姓,一顷。皆依定格,条上赀簿。若先已占山,不得更占;先占阙少,依限占足。若非前条旧业,一不得禁。有犯者,水土一尺以上,并计赃,依常盗律论。停除咸康二年壬辰之科。”③朝廷采纳了他草拟的这个计划。这实际上是官僚统治者利用行政优势,赤裸裸地侵吞国有资源,严重违反环境公正。先秦以下儒家提倡的向百姓开放山泽的思想,在这里以政令的形式大大地打了折扣,如此一分,剩下的还有多少?受损最大的当然是贫苦百姓。可是,就是这样凸显富贵者特权的规定,还是没有很好地起到限制的作用。仅仅到宋孝武帝大明七年秋天,皇帝又下诏书:“前诏江海田池,与民共利。历岁未久,浸以弛替。名山大川,往往占固。有司严加检纠,申明旧制。”(见《宋书•孝武本纪》)④这个“申明旧制”的诏书,不知道作用如何。梁武帝纪七年九月丁亥,诏曰:“刍牧必往,姬文垂则,雉兔有刑,姜宣致贬。薮泽山林,毓材是出,斧斤之用,比屋所资。而顷世相承,并加封固,岂所谓与民同利,惠兹黔首?凡公家诸屯戍见封?者,可悉开常禁。”⑤可见梁朝也有这样的问题。石虎《因灾异下书》云:“公侯卿牧不得规占山泽,夺百姓之利。”⑥可见北朝也是如此。 官僚豪强占据山泽的问题,如果不是法制社会,是很难解决的。官僚豪强占据山泽,或者是像刘宋朝那样按照社会地位分配山泽,都是违背社会公正的。当然,山泽如果归私人所有,对生态保护是有利的。可是,在当时的情况下,和环境保护相比,百姓的生存和温饱明显更为重要和迫切。山泽资源对百姓开放,先秦能够找到的环境被破坏的记载,也就是大城市近郊山上树林被砍伐,树苗和嫩枝被牛羊啃食,本来林木繁茂的山变得光秃秃(见《孟子•告子上》)。这不是向百姓开放的错,而是管理不到位。如果像《周礼》、《礼记》规定的那样,或者如《孟子•梁惠王上》中所说“斧斤以时入山林”,这样的情况是不会出现的。即使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对人们生存的负面影响也还不算大。然而,山泽归私人所有,对大量的贫苦百姓而言,那些山泽都成了禁地,他们采樵无所,雉兔无所,可能生存都会成问题。因此,在当时,私人占有山泽资源,不仅有违社会公正,而且对民生也极为不利。 在生态保护方面,这一时期有些人继承先秦儒家对动植物资源“取之有时,取之有度”的思想,但是,也许这样的思想已经成了常识,所以此类论述不多。《论语集解义疏》中《述而》篇“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魏代何晏《集解》引孔安国之说,把“宿”解释成“宿鸟”,意为射宿鸟会伤害更多的鸟,其保护动物资源的思想很是明显。晋人皇侃《义疏》引缪协曰:“将令物生有路,人杀有节。所以易其生而难其杀也。”后世随着工业文明的繁荣和科技的发展,包括捕杀动物、砍伐树木在内的开发自然资源的能力得到了大大的提升,加速了包括动植物在内的资源的开发,远远超过了资源再生的速度,于是形成了严重的生态问题。如果像孔子那样对动植物“易其生而难其杀”,今天的生态问题绝不至于这样严重。皇侃又云:“或云,不取老宿之鸟也。宿鸟能生伏,故不取也。此通,不及夜也。”①把“宿鸟”解释成“老宿之鸟”未必准确,可是其保护动物资源的思想就更加突出了。《全后魏文》卷二文成帝?和平四年载:“八月丙寅,遂畋于河西。诏曰:朕顺时畋猎,而从官杀获过度,既殚禽兽,乖不合围之义。其敕从官及典围将校,自今已后,不听滥杀。其畋获皮肉,别自颁赍。”②后魏是少数民族政权,但是其君主知道儒家“不合围之义”,并且付诸实践。#p#分页标题#e# 南北朝时期,包括皇帝在内的主流社会人物中,信仰佛教者甚多。杀戒是佛教大戒,因此,不食用肉类、不使用皮革制品、戒杀、放生等议论乃至政令不少。《全梁文》卷一梁武帝萧衍《唱断肉经竟制》提倡断肉食,不用皮革制品。③卷五梁武帝萧衍《与周舍论断肉敕》五首重申戒杀断肉。④卷十八梁元帝《荆州放生亭碑》提倡放生。⑤《全陈文》卷三记载,陈宣帝顼依照智禅师所请,《敕禁海际捕渔沪业》。⑥《南齐书•周?传》云,何胤信仰佛教,想断荤食,但是口腹之欲旺盛,难以完全做到,犹欲食白鱼、鳝脯、糖蟹,以为非见生物;疑食蚶蛎,使学生议之。学生锺?曰:“鳝之就脯,骤于屈伸;蟹之将糖,躁扰弥甚。仁人用意,深怀如怛。至于车螯蚶蛎,眉目内阙,惭浑沌之奇;矿壳外缄,非金人之慎。不悴不荣,曾草木之不若;无馨无臭,与瓦砾其何算。故宜长充庖厨,永为口实。”⑦这完全是从儒家的观点发为议论。竟陵王萧子良笃信佛教,他断肉断得彻底,所以见此议论大怒。 “谏猎书”之类的文章在古籍中很常见,可是,这些文章几乎都是从君主的安全、政府的事务等角度进谏的,很少涉及生态保护。当然,这些文章如果能够起到作用,君主因为这些文章而取消或者减少了猎杀,那么对生态保护也是有一定的积极效果的。南朝时有的谏猎书,又有从佛教角度发挥议论者。《南齐书•萧子良传》云,永明末,齐武帝又将射雉,竟陵王子良上书谏猎,有云:“夫卫生保命,人兽不殊;重躯爱体,彼我无异。故《礼》云:闻其声不食其肉,见其生不忍其死。且万乘之尊,降同匹夫之乐,夭杀无辜,伤仁害福之本。菩萨不杀,寿命得长。施物安乐,自无恐怖。不恼众生,身无患苦。”①他援儒入佛,从佛教戒杀积福的角度来谏止皇帝猎杀。 佛教断肉、戒杀等,或是出于自身修福,或是出于关爱众生,都不是自觉的生态意识。可是,断肉、戒杀的效果,无疑对保护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具有很重要的积极意义。不过,像放生之类的佛教活动,在实践中,发展为了放生活动而大量捕捉动物,这在客观上对动物造成了伤害,不仅有违佛教教义和放生者初衷,也对环境有明显的破坏。 三、始兴的动植物学和人工化的生态 《诗经》中的诗歌,来自许多不同的地域,所涉及的鸟兽虫鱼草木很多。孔子说:学《诗》可以“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后来,清代的钱曾就作有《诗经鸟兽草木虫鱼疏》一书。儒家其他经典也涉及不少动植物。《尔雅》一书所释动植物甚多。《楚辞》主要出于南方,所写多楚地之物,其中有不少楚地草木,由此形成了它的一大特色。《山海经》写奇异生物甚多,但该书是“古之巫书”,非博物著作,书中那些奇异生物,几乎都是出于想象。汉代疆域辽阔,促进了各地交流,远方的奇异动植物和其他物品开始进入中原地区。汉大赋中,此类事物很多。可是,汉代还没有专门的博物著作出现。 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人们对动植物的兴趣勃兴,专门描写动植物的诗赋大增,蔚然成风,经久不衰。专门的动植物学著作屡屡出现。晋朝嵇含《南方草木状》三卷,是中国第一部地方性的植物志。晋朝戴凯之《竹谱》一卷,是地方性的专门植物志,所记载竹类,主要是五岭左右地区所见。此书详细记载了各类竹子的名称、地域、生长环境、生长过程、材质状况、主要用途等等,平实可靠。今传晋朝崔豹《古今注》三卷,晋朝张华注释的《禽经》一卷,虽未必是原本,但绝非全部是伪造。张华的《博物志》十卷,尽管为小说家言,非严肃的博物学著作,但是其中似乎也有科学的内容。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十卷,则是农学或植物学、动物学甚至生态学的科学著作。 以上列举的《南方草木状》等科学著作,是科学发展的成果,也体现了社会发展的需要。这些有识之士去了解这些动植物,研究并记载这些动植物,并不是仅仅出于好奇或者炫耀学识渊博,而主要是有实用的目的,这就是让人类更好地利用这些动植物,并指导人们更好地种植相关的植物和繁育相关的动物。当然,这些著作的出现,也是以当时的社会实践作为基础的,是长期以来人们种植植物、繁育动物的经验总结和延伸、提高。例如,贾思勰《齐民要术》的自序中就说:他“采捃经传,爰及歌谣,询之老成,验之行事”②,才写成了该书。 作为这些著作出现的因或者是果,历史背景或者是逻辑背景,种植植物和繁育动物并不全是“因树为屋”式地利用自然,这样的人工化的生态环境,在这个时期被重视的程度,达到了新的高度。 先看生活环境的生态状况。晋朝葛洪《西京杂记》卷一云:汉武帝太液池多珍禽,“初修上林苑。群臣远方各献名果异树”,“余就上林令虞渊得朝臣所上草木名二千余种”,①作者罗列了几十种。卷二云:梁孝王好营宫室苑囿,其兔园,“奇果异树、瑰禽怪兽毕备,主日与宫人宾客弋钓其中。”②卷三云:茂陵富人袁广汉“于北邙山下筑园。东西四里。南北五里,激流水注其内。构石为山,高十余丈,连延数里。养白鹦鹉、紫鸳鸯、牦牛、青兕,奇兽怪禽,委积其间。积沙为洲屿,激水为波潮。其中致江鸥海鹤,孕雏产?,延蔓林池。奇树异草,靡不具植。屋皆徘徊连属。”③这些都是汉朝的逸闻,未必完全是事实,可是这些记载表现出晋朝人对此类景象的欣赏之情,也反映了他们对居住环境生态状况的重视。 魏晋南北朝时期,宫苑等地的生态环境(如珍稀的动植物)等当然景象可观,士大夫阶层也都注重居住环境中的生态状况,但他们住宅所处的生态环境一般都是经过人化改造的。当时的文学作品,凡是写住宅园观甚至寺庙的建筑的,几乎没有例外,著名的就有陶渊明的《五柳先生传》、《归去来兮辞》和庾信的《小园赋》等。石崇的《思归引序》云其金谷园“其制宅也,却阻长堤,前临清渠,百木几于万株”。潘岳任河阳县县令时,命于县中遍种桃树。春日桃花开,一县之中,到处可见桃花,故庾信《春赋》中有“河阳一县并是花,金谷从来满园树”之句。《世说新语》中也有住宅周围绿化的不少记载。杨?之《洛阳伽蓝记》所记载乃洛阳佛寺。佛寺为佛教徒修行之地,也是公众游乐之地,而林木繁茂显然是人种植而成。卷一《瑶光寺》云:“珍木香草,不可胜言。牛筋狗骨之木,鸡头鸭脚之草,亦悉备焉。”《景林寺》云:“多饶奇果。春鸟秋蝉,鸣声相续”;“嘉树夹牖,芳杜匝阶,虽云朝市,想同岩谷”;“景阳山南,有百果园。果列作林,林各有堂。”卷三《龙华寺》、《追圣寺》、《报德寺》云:“京师寺皆种杂果,而此三寺园林茂盛,莫之与争。”④可见其地也是在人工创造的生态环境中。#p#分页标题#e# 先民们是“因树为屋”,只是利用既有的生态环境来建造房屋居住。《诗经》中有不少诗句,写到住宅周围种桑树等。《孟子•梁惠王上》中说“五亩之宅,树之以桑”。这说明当时的人们也用人工的方法创造生态环境以居住。不过,在住宅周围种桑麻等,还是以物质利益的考虑为多,也就是说,在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选择中,当时人们注重的是衣食之类的生活资料。魏晋南北朝时期,人们在房屋周围种花木乃至养殖动物等,当然也有经济利益方面的考虑,如可以获得水果、木材、药材等等,但是主要还是利用其能够提供休闲娱乐等文化的功能,主要是提供美的欣赏的功能,至于气体调节、干扰调节、基因资源等功能还没有认识到。那是个文学进入自觉的时代,是美进入自觉的时代。刘勰《文心雕龙》卷二《明诗》云:“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卷十《物色》云:“岁有其物,物有其容;情以物迁,辞以情发。一叶且或迎意,虫声有足引心。况清风与明月同夜,白日与春林共朝哉!”⑤梁朝钟嵘《诗品》卷一云:“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⑥这些都是说景物能够引起人们的感情。这些景物肯定包括人们生活环境中的树木动物昆虫之类。换言之,生活环境中的此类景物,容易激发人们的感情,使人们获得相应的美的感受。此类诗赋,在当时是非常流行的,不胜枚举。不仅如此,这一时期的山水诗、咏物诗特别多,其中有很大一部分,作者的感情并不突出,主要是对客观景物或者事物的描绘,几乎纯粹是作者对他所描绘的事物的美的欣赏,摆脱了此前《诗》、《骚》中写动植物等景物时的政治、社会、伦理等方面的功利性。因此,其时人们在房屋周围营造生态环境,主要是出于欣赏的目的。 生态系统有多种服务功能,人们营造生产环境的生态系统,必然选择的主要功能,不是休闲娱乐或者美观,而是物质生活资料。《三国志•吴志•三嗣主传》裴松之注云:丹阳太守李衡不营产业,秘密遣客十人於武陵龙阳汜洲上作宅,种甘橘千株,以遗子孙。至吴末,甘橘成,岁得绢数千匹,其子孙遂家道殷足。《宋书•孔靖传》云靖弟灵符:“家本丰,产业甚广,又于永兴立墅,周回三十三里,水陆地二百六十五顷,含带二山,又有果园九处。”①这样庄园式的农业林业兼具的生产实体,重心也是在物质利益。《晋书•载记•冯跋传》载:“跋又下书曰:今疆宇无虞,百姓宁业,而田亩荒秽,有司不随时督察,欲今家给人足,不亦难乎!桑柘之益,有生之本。此土少桑,人未见其利,可令百姓人殖桑一百根,柘二十根。”②这主要是针对寻常百姓而发的政令,目的还是在于物质利益。 农民如何营造生产的生态系统,以获得尽可能丰富的物质生活资料?贾思勰的《齐民要术》在当时最高的科学水平上,回答了这个国计民生中至关重要的问题。他的着眼点,完全在于实用农事和实际的物质利益。他在自序中就开宗明义地说:该书“起自耕农,终於醯、醢,资生之业,靡不毕书”;“商贾之事,阙而不录。花草之流,可以悦目,徒有春花,而无秋实,匹诸浮伪,盖不足存。”③“齐民”就是“平民”。该书对几乎所有的农家来说都有指导意义。 东汉崔?的《四民月令》,乃当时的乡村社会的事务规范,其中大部分内容为《齐民要术》所引述。于其风俗礼仪、文化学习、防火防盗等内容,《齐民要术》仅仅是转述而已,没有发挥和增补;可是,于各种农作物、各种树木之栽培,凡选种、育种、栽种、管理、植保、收获、加工等等,各种家禽家畜之饲养、疾病防治、天敌防御、产品加工等等,则内容丰富详细了许多倍,其注重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之意图,由此显得更加突出。 更为值得注意的是,贾思勰并没有停留在对有关作物、树木、家禽、家畜和有关事物孤立的介绍,而是有许多相互关联的内容,根据动植物或相关事物的特点,作出科学的生态安排,构建合理的生态系统,以获得最大的物质收益。例如关于用农业垃圾和家畜粪便制造肥料改良土壤,《杂说》云:“其踏粪法:凡人家秋收后治粮,场上所有穰、谷积等,并须收贮一处。每日布牛脚下三寸厚。每平旦收聚堆积之,还依前布之,经宿即堆聚。计经冬一具牛,踏成三十车粪。至十二月、正月之间,即载粪粪地。计小亩亩别用五车,计粪得六亩。匀摊,耕,盖著,未须转起。”④这些垃圾和家畜粪便在一起,会通过发酵成为肥料,而家畜的踩踏,会使垃圾和粪便结合得更加充分,也使发酵更加充分,有助于提高肥料的质量。把生产或生活垃圾放在牲口圈中,和牲口粪便混杂在一起,经牲口踩踏而发酵成为肥料,这样的积肥方法,许多农业地区至今仍然在使用。这样的方法,既避免了生产和生活垃圾、动物粪便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又增强了土壤的肥力,有利于提高农作物的产量,这是农业生态系统中最为重要的一个链接。 充分利用时间和空间、光照、肥力等种植作物或者树木,但是又避免因它们相互争夺生长所需要的这些资源而造成收益的减少,这就要合理安排种植。如何合理安排,贾思勰作了一些宜忌示例。卷一之《种谷第三》云:“田中不得有树,用妨五谷。五谷之田,不宜树果。谚曰:桃李不言,下自成蹊。非直妨耕种,损禾苗,抑亦惰夫之所休息,竖子之所嬉游。”①单位面积种植五谷,收益远远过于种植果树。在争夺生长资源方面,相对于五谷,树木处于绝对强势,因此,如果五谷和树木种在一起,会受到树木的严重影响而减产,减少收益。此外,贾思勰连对劳动者的影响也考虑在内,可谓周详。卷二之《种麻子第九》云:“凡五谷地畔近道者,多为六畜所犯,宜种胡麻、麻子以遮之。慎勿於大豆地中杂种麻子。”又云:“六月中,可於麻子地间散芜菁子而锄之,拟收其根。”②这就是延用至今的套种之法。卷二之《种瓜第十四》云可在瓜田种薤:“至五月瓜熟,薤可拔卖之,与瓜相避。又可种小豆於瓜中,亩四五升,其藿可卖。此法宜平地。”③这也是根据作物生长不同阶段对资源需求不同的原理,巧妙安排,避免不同作物之间因为争夺资源而妨碍生长,在同一土地套种不同作物,以充分利用土地等资源,实现利益最大化。#p#分页标题#e# 植物保护方面则有防虫害者,如卷二之《种瓜第十四》云:“有蚁者,以牛羊骨带髓者,置瓜科左右,待蚁附,将弃之。弃二三,则无蚁矣。”④有防霜冻之害者,如卷四之《栽树第三十二》云:“凡五果,花盛时遭霜,则无子。常预於园中,往往贮恶草生粪。天雨新晴,北风寒切,是夜必霜,此时放火作?,少得烟气,则免於霜矣。”⑤这种以烟雾防霜冻之法,也为后来特别是北方地区所常用。 总之,贾思勰的《齐民要术》反映了当时农林畜牧业科技和农村生态科技达到的最高水平,在普及和推广农林畜牧业科技、生态科技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对此后的农林畜牧业和农村生态有着深远的影响;有些影响,甚至延续到今天。 四、结语 综而观之,结合国计民生实践,魏晋南北朝时期人们在生态方面的科学探索,取得了可观的成就。开垦荒地和调整牧区都是改变生态环境以利民生的有效途径;根据当时的实际状况处理山泽的所有权问题,务实可行而有碍社会公平,但对生态保护则有积极作用;佛教的盛行,于保护生态有利有弊;对动植物的关注程度远过此前:从美感的角度关注,产生了描绘动植物的大量诗赋,人们更加注重人化生态环境,由此获得美感和尽可能大的物质利益;从科学和经济的角度关注,产生了包括《齐民要术》在内的多部科学著作,动植物学由此兴起。这些都是这个时期生态理论和实践的荦荦大者,至今仍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