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生命哲学论文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生命哲学视域下幼儿教师论文
一、反思幼儿教师研究的工具性价值取向
在以生命哲学视野来审视幼儿教师研究价值,我们有必要先对当前人们幼儿教师研究价值的认识与定位作梳理与反思。当前人们幼儿教师研究价值的主要认识与定位,可以将之概括为改善教师的实践行为,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等两大方面。前者认为,幼儿教师研究是属于幼儿园教育实践研究,教育实践研究以实践为中心,教育实践研究目的的应然指向于改善教师的教育实践。“中小学教育科研‘来自实践,通过实践,为了实践’的基本特点决定了中小学教师开展教育科研所追求的是解决问题、改进教学”。后者观点是在教师专业化运动时代背景下,将幼儿教师研究赋予了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价值,认为立足于日常教育教学的研究(园本教研)是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发展最现实而长效的途径。应该说,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价值从内涵和层次上都远远大于和高于改善教师的实践行为,后者包含了前者。当前人们对幼儿教师研究价值的这一主要认识与定位,显然是从实用性视角出发的。在认识幼儿教师研究的价值不是立足于研究主体本身而是在研究主体之外,认为幼儿教师研究是用来满足研究主体之外的某种需要,这种定位方式是属于比较典型的工具性价值取向的表现。以工具性价值认识幼儿教师研究,表明幼儿教师研究是源于幼儿教师外部附加性需要,而非内源性需求。那么,也就意味着研究这一工具也会因外在需要的满足而弃之不用,研究活动也随目的的实现而停止,研究活动缺乏持久性。而对幼儿教师来说,职场中最大的现实需要就是自身的专业发展,且专业发展需要又往往直接体现在外在的职称评聘上。在当前教师职称评聘制度下,一旦教师评聘上高级职称,也就意味着其专业发展需要得到了满足,再往上的中学高级教师或特级教师对绝大多数幼儿教师来说只能是遥望而已。因而,将幼儿教师研究价值定位于满足教师专业发展需要,那么,一旦幼儿教师专业发展需要得以满足,而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内驱性动力又不足,则幼儿教师研究也将随之而停滞。按目前通行的职称评聘的速度,正常情况下,幼儿教师在参加工作15年左右就可以达到,以大专毕业生为入职学历,大致在38岁就可以达到职称相对顶峰,如果幼儿教师就此将职场研究活动停滞,则意味着还有15年左右的职场生活是行走在研究意蕴状态之中,这显然是一种不可想象的可怕现实。诚如是,研究在幼儿教师职场生涯中的角色只能是既爱又恨的过客,而不是形影不离的无悔伴侣。教师职业既是与知识,更是与人的灵魂打交道的职业。已知的知识要学习与运用,未知的知识要学习,更要探究。教师的职场专业活动是复杂的劳动,更是一种创造性的脑力劳动。教育工作的对象、情景、具体任务都是处于稳中有变的状态,教师职场的工作态度和教学行为应是以变应变,随机应变。有变化就意味着要有研究相随。
因而,教师职业理应是充满探究欲望的一种职业。研究对幼儿教师在教育活动来说,更有着一种不同寻常的意义。因为,相对于其他教育阶段而言,幼儿教师是幼儿成长中的重要他人,心理学所揭示的“向师性”特点的教育学意义在幼儿教育体现得尤为突出。在实践中,常常可以发现这样一种现象:从班上孩子身上往往可以看出该班教师的影子,即什么样的老师会带出什么样的班级和什么样的孩子。幼儿在与教师高频次的互动中,则幼儿教师的职场“生存状态”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到幼儿。一个好学习、好探究的老师,在他所带的班级的孩子必然能被这种职场生命的情绪、情感所熏陶的。幼儿教师只有能惊讶幼儿的惊讶,去探究幼儿的探究,才能有效地激起幼儿更大的惊讶与探究;反之亦然。幼儿教师研究的工具性价值取向是将研究与教学、更与教师职场生命相割裂开来,这不符合幼儿教师角色的历史与当下存在的事实,也不利于正确认识研究在幼儿教师生命哲学层面的意义。研究是幼儿教师角色应有之义,对幼儿教师来说,没有研究的教学和脱离教学的研究,则其职场生活方式都将犹如跛脚走路,既未能真实地反映研究与教学运行的应然轨迹,也严重扭曲了幼儿教师职场生活的真实面貌,使幼儿教师职场生活处于一种单向度的职场生活方式,即有教学,无研究。研究活动和教学活动本应是共同构成教师职场生命活动的有机存在,研究与教学是幼儿教师职场生命这一主体中的“一体两面”,教学与研究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生共荣,共同反映出幼儿教师职场生活的本真存在。幼儿教师研究价值的工具性取向是教师职业价值工具化的自然演绎,从大家所熟知的“工程师、园丁、人梯、春蚕、蜡烛”等教师角色的隐喻中,便可知教师职业价值长期被社会工具化,教师职业生命是单维度存在,只有他向的社会维度,没有我向的内在维度;教师职业生命是用来奉献和牺牲给学生和社会,是为他人而存在。可以这样说,就当前而言从社会到教师自身都缺乏对教师职业内在价值给予足够的关注,教师职业本体性意义长期被人们所遮蔽。值得欣慰的是,在期刊文献检索中,也发现了少数学者是跳出了工具性价值窠臼对教师研究价值进行了一定的阐述,如柳夕浪(2003)认为,教师研究的价值取向是建构积极的“教学自我”。陈振华(2006)从教师生存的角度阐发教师研究的意义。吴义昌(2010)也对教师研究的生存论意义作了探析。陈学军(2012)认为,中小学教师可以从人生意义的角度思考教师研究的价值。但目前尚未发现明确地立足于生命哲学层面对教师研究价值做较全面探讨的相关文献。本文所谓的生命哲学是持广义的理解,生命哲学强调人存在的生活世界是充满意义的世界,而其中的人也是活生生的、极具个性的存在者;强调人在哲学中的核心地位,在不同程度上把人当作哲学认识与理解的出发点和归宿,认为要把握这种生命存在,最需要的是一种直截了当的“思”、“观”、“领悟”,当然理智方式也是必要的。尊重与敬服人的生命意义,观照人的存在价值,对人的生命延展进行反思与追问,最终在精神与文化层面使人得到提升。费迪南•费尔曼在《生命哲学》一书的前言中指出,生命哲学之所以一直还那么有吸引力,是基于两个原因:一是生命哲学认为,哲学的思考只有服务于生活才有价值,因为“我们拥有的生命是唯一的一次”;二是生命哲学的价值在于它包含的思维形式要比形式逻辑的思维形式更丰富、更灵活。
二、本体性意义:在生命哲学观照下幼儿教师研究的应然转向
以生命哲学视野来审视幼儿教师研究,则必然要思考着这样的问题:幼儿教师研究与幼儿教师职场生命有何联系与意义。笔者认为,幼儿教师职场生命是专指幼儿教师作为特定的社会角色的生命存在,其不同于教师自然生命,也不同于幼儿教师在其他领域活动的生命呈现。幼儿教师研究,不仅是幼儿教师职场生命的有机构成,而且有利于唤醒幼儿教师的职场生命意识、深化幼儿教师的职场生命体验以及创造幼儿教师的职场生命价值,即确立起幼儿教师研究的本体性意义。
(一)唤醒幼儿教师职场生命意识
幼儿教师职场生命指的是幼儿教师作为特定的社会角色的生命存在,其生长与发展是建基于职场活动之中;其不同于幼儿教师的自然生命,也不同于幼儿教师在其他领域活动中的生命呈现。而所谓的幼儿教师职场生命意识,则指的是幼儿教师在职场活动中认识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的意识。生命哲学认为,生命是意义的存在,生命是有追求的,是不断寻找意义的存在。马克思说“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的过程。”幼儿教师职场生命及其意义在其职场实践活动中展开。幼儿教师是怎样表现他们自己职场生活,他们的职场生命也就以怎样的方式而存在的。“人的整个生命机能正是在这个学习与创造的过程中,亦即正是通过创设‘属人的现实’而由自然原始性的生命向着主体的、属人的生命即‘自由自觉’的生命不断地生成的。”幼儿教师职场生命要走向“自由自觉”,则唤醒幼儿教师职场生命意识即是首要的前提,有了职场生命意识,明白了职场生命为何与何为,也才能主动去追求职场生命的意义。研究对幼儿教师来说就意味着是一种怀疑、批判和探究。幼儿教师所研究的乃是其职场生活中所境遇的实际问题,是“我”的问题。在对“我”的问题进行研究的过程,其实就是幼儿教师对问题中的“我”保持一种批判反省的态度,以不断地澄清、质疑问题中的“我”背后的预设、信念、思维模式,从而开启了新的视野,摆脱了问题中“原来的我”,并从中获得内在的启蒙和解放的力量。幼儿教师在基于职场活动的研究过程,其实就是其不断地认识、反思与评价职场中的自我,并由此而获得职场中的某种自我意识,即获得了一种生命在场的职场存在意识,一种对职场生命为何与何为的自我关注的意识。关于教师研究与教师职场生命意识的关系,也许从时下在教师研究中所倡导的叙述教师教育情境中的真实故事,寻找故事背后的教育意义的教师叙事研究,更能管窥教师研究本质之一斑。教师叙事研究的过程就是教师对职场生活意义的体验感悟与发现,以及建构积极自我的过程。有学者明确指出,“关注自我与自我职业的教师研究,本质上即是教师自我意识的彰显,是一种自我理解、自我发现的过程,是教师从‘不自觉人生’走向‘自觉人生’的体现。”而若从笛卡尔的名言“我思故我在”的观点出发,也可推知,研究即是幼儿教师职场生命存在的基本方式。对幼儿教师而言,“我思我在”,那“我所思”必然是生命哲学所关注的基本问题,即“生命是什么”的问题。也许对幼儿教师职场生涯而言,不同职场阶段所关注与所境遇的问题不同,相应的所研究的问题也是不尽相同,但贯穿于“我思”的主线仍然是基于职场生命及其意义的追问。幼儿教师有了对职场生命及其意义的追问,也就意味着其职场生命意识的觉醒。如果说“教育是唤醒人的生命意识的一种活动”。那么,教师理应先唤醒职场生命的自我意识,唯此,也才有可能去承担起唤醒受教育者生命意识的神圣使命。一个人在职场生活中没有养成研究的习惯与能力,怎么有可能去思考起职场生命这一沉甸甸的主题呢?不研究、不质疑、不思考的幼儿教师,则意味着其职场生命只能是无意识或无奈地生活在工具性价值的世界里,其职场生命是难以超越生命的自在性和盲目性。生活盲目,生命则必然是苍白的。
教育与生命哲学论文
一、如何理解生命
(一)人的双重生命观:种生命与类生命
硕士生闫凤玉认为,高清海老师认为人出现后不满足于原有种生命的这种特性,通过本身所具有的这种自为本性,使生命在性质、功能、价值和意义等方面都发生了变化。对种生命的超越,形成了类生命,类生命属于自为生命。种生命是类生命的现实基础。种生命与类生命的关系是前者须以后者为性质规定,后者则以前者为实体依托,各自又只能从对方去实现自身的价值。因而人的两重生命是不可分割的内在统一关系。我们不能从单一性去看待人。既然类生命是由人创生的自为生命,那么我们认为人就是要去做:生命的意义都是在做的过程中实现的。而教育就是培养人开拓可能生活的能力。硕士生康君明认为,种生命到类生命是一个提升,即高清海先生所说的“自为”,用赵汀阳老师的话说是人是做出来的。硕士生樊榕认为,人与动物不同,不仅有生物学意义上的自然生命,还有自为自创的生命。正是人的双重生命使得人以追求幸福生活为一切行动的最终目的,这是对生存的超越。一个人的生命有无价值,取决于如何去做,如何提升自己自为生命的价值。硕士生张中伟认为,人不满足于生命支配的本能生活,人的生活是经过理解的生活。人要规划自己的人生、创造自己的价值,这说明人作为人已超越了“生命”的局限,要去追求高于生命、具有永恒意义的东西,已属“超物之物“”超生命的生命体”,这才所以称之为“人”。因此我们把握人,也就不能将其看作单纯的生命存在,仅仅理解为不过是具有某种附加值的动物生命,真正的人应该是种生命、类生命、人“三位一体”的关系。
(二)人的“类本质”
为了让大家深入理解“类生命”的内涵,刘旭东教授提出要从“类本质”的立场去认识问题,希望大家对这一词与类生命进行比较来理解与讨论。博士生吴永胜指出,高清海老师提出的类生命是对马克思所说的类特性的深化。马克思说人的类特性就是自由自觉的活动或者实践,这种实践让我们成为人。高清海老师认为类生命是一种自主生命,在生命的自主性上实现了对动物的那种原初的本能生命的超越。人能够对自己的生命进行自我规划、自我把握、自我期许、自我提升。这样就把人之所以为人更深入了一步。阿伦特在《人的境况》中说动物在类上就是能区分的,而人所以为人是在个别人的意义上才能区别开来。动物可以按类别区分,作为个体的动物是没有意义的,而人不是以类别来存在,是以个人来存在的,个人死了,人就死了,人是有死性的动物。但是作为类存在的动物不会死,会永远通过种族的延续而存在。人是世间唯一的有死者。硕士生黄巧玲认为,郝文武老师将本质分为现象的本质和本质的本质,本质的本质就是本体。教育的本体是指导学习,现代教育的本质是主体间指导学习。从古代到现代教育永恒不变的就是指导性学习。类本质是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本质。博士生刘炎欣认为,社会文化的嵌入即人社会化的过程是人从种生命走向类生命的一个发展过程。冯建军老师将生命分为超生命、自然生命、精神生命、社会生命等等,都是从人的本质角度去说的。他所归纳的人的类本质就是独立性、生成性、自由性、创造性、开拓性、精神性,更重要的是人的社会性和主体性。刘旭东教授指出,人的类本质是马克思想要区分人与动物的区别而提出的。类本质不能理解为所有人共同的东西。如果将类本质理解为所有人身上抽取出来的同类项,那么就曲解了马克思的意思。马克思所说的类本质是人能够把事物作为对象而存在。动物和这个世界是混在一起的,因此在动物里没有工具可言,在它的眼中没有对象,能否对象化是人的一个特点。但是类本质不仅仅在这里,是指大家都是社会人的情况下人与人的不一样的地方。“社会人”在这里是作为一个背景。而对于社会中人与人不同的地方,马克思给出了一个思想方法: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每个人的社会关系的总和都是不一样的。不一样的人就会在社会生活当中独特地存在和生成。但是可怕在于现在大家活得都一样,因而要去找影响人存在和发展的外部的东西。
(三)中国古代哲学中生命的内涵
硕士生陈亮认为,教育产生于人的生活实践,无论在历史进程中人类又给教育增添了多少意义和功能,都不能改变这一根本特性。因此教育最根本的功能就是为了人更好地生活和传承。因此不论中西,人类早期乃至古代的教育目的和教育内容都是围绕这一点展开的,这也是教育与生命的结合点。人的生命与其他生物的根本不同点在于除了生物的意义之外还有形而上的意义。中国哲学将人的生命称之为性命,显而易见当分为性和命两部分。性是人的本体,命是承载性的器。于是,教育的任务就是修养性与命。所谓修养分为修和养两部分,修就是孟子说的求放心的求;养就是养护,使壮大发展,意义与“吾善养吾浩然之气”当中的“养”字相同。现代教育的弊端就是忘性而伤命,与古人之修养之学大相径庭。综上,大家的共识是:人的生命是自为的,适应性与超越性并存,人只能以个人的意义存在。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因而同是社会人,每个人也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在社会的实践活动中展开的,在生活之中生成的。
灾害与中国古代文学综述
摘要:
中国古代灾害文学的整理与研究却仍然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主要的研究成果是论文。本文在前人相关研究成果基础上,继续搜集文献,以求获得更充分的认识。
关键词:
灾害;古代文学;研究综述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灾害的影响波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文学中表现自然灾害的作品更是不计其数。中国古代灾害文学的整理与研究却仍然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主要的研究成果是论文。唐元、张静《古代灾害文学研究现状综述》(《山花》2015.5)梳理了部分相关成果,本文继续搜集文献,以求获得更充分的认识。有的论文属于概述与理论指导的研究。全方位地概括灾害与社会的关系的有邹逸麟《“灾害与社会”研究刍议》(《复旦学报》2000.6)一文,文章指出灾难具有自然和社会双重属性,研究我国历史时期灾害的时空变化,灾害对人口、政治、经济、文化的关系,是认识中国国情的重要方面。黄敏《“灾害与文学”研究范式刍议》(《楚雄师范学院学报》2016.1)认为“灾害与文学”聚焦于自然灾害,也关注天灾与人祸的关系,是强调文学反映功能的文学研究范式,但是我们不仅要关注作品的政治、社会层面及生命、伦理层面,也要关注作品的哲学、美学层面;关注对灾害的本体性书写,强调在灾害面前人类应该具有的现代思想,即哲学层面的思考。从历史学的角度来研究古代灾害文学,近年来比较显著。如陈侃理《儒学、数术与政治——中国古代灾异政治文化研究》(北京大学2012年博士学位论文)结合经学与政治,宏观探讨灾异观念,文章指出,灾异作为一种政治文化,对中国古代政治实践影响很深,远不止在思想层面;同时还指出,灾异说对权力的干预和约束缺少强制性,反而常常被权力所驱使。李军《灾害危机与唐代政治》(首都师范大学2004年博士学位论文)从灾害与政治的角度,讨论国家机构在面临灾害危机时的具体应对政策,包括上至皇帝下至地方官员的对策,同时讨论了灾害与民族战争、藩镇政策与灾民动乱问题;“灾异天谴说”在灾异与政治的互动关系中始终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同时也指出,灾异说对政治的修正效果是十分有限的。史学界研究成果细致入微,而文学研究以史学为依据、以文学作品为基础,但史学研究成果作为文学研究的参考,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对灾害文学进行人类学或者母题研究,也是一个重要的方向。郭子辉《灾害神话:苦难现实的浪漫外衣——灾害文学源头探寻》(《长城》2012.2)认为灾害神话作为灾害文学的源头,对于先秦以来我国灾害文学创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不但提供了文学素材,还提供了一种写作模式,一直贯穿到当代的灾害文学创作之中。李伟《先秦灾害神话之文学探析》(《防灾科技学院学报》2015.1),认为先秦灾害神话记录了自然灾害,表现了远古先民的原始宗教信仰,同时灾害神话对后世文学题材、结构等方面所产生的深刻影响,更使其成为灾害文学的重要主题之一。对灾害书写进行文学研究的成果有如下角度:以时代为单位进行研究。李瑞丰《先秦两汉灾异文学研究》(河北大学2014年博士学位论文)试图建立“灾害文学”主题研究,并梳理灾异文学主题研究的理论基础与研究范围;关于灾异文学的现实意义,文章指出四点:一、作为赈灾手段之一的巫术禳灾,二、农业社会中作为社会评判的工具和道德评判的尺度,三、作为记实性史料及对灾异与自然和社会关系的反思,四、作为历史记忆的体验与民族凝聚力的激发。李文娟《东汉灾害文学研究》(安徽大学2014年硕士学位论文)文章指出东汉灾害文学的表现形式以及内涵不断地得到丰富拓展,灾害文学对灾害的记录已经超出了单纯的文字记载的范畴。杜玉俭、李莉《唐代文学中灾异观念的表现》(《广州大学学报》2006.6)指出灾异观念是天人感应学说的重要内容,灾异观念在唐代甚为流行,其表现形式与汉朝略有不同。以时代来限定研究范围,从文学史的角度来分析各个阶段的灾害与文学的关系,重点关注灾异观念、道德感召,有的文章从诗文创作者角度来分析灾难对创作动机的影响,具有开拓性。
以作家或具体作品为单位进行研究。杨古月《<左传>中灾异研究》(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论文)指出上层社会的知识分子和下层社会的普通百姓对待灾异态度往往是截然相反的,而知识分子在谈灾异的时候,往往要把灾异和人民、君主乃至整个国家的兴亡结合起来,灾异对于上层社会的影响远远比对普通百姓的影响来得深刻。刘艺《杜甫天灾诗探微》(《杜甫研究学刊》2013.1)和吴夏平《白居易的灾害诗》(《古典文学知识》2013.3)同样如此。其中杨古月和薛雨的文章值得关注,探讨了灾异观念的变化和灾异对社会不同人群的影响,其余论文则停留在诗史互证的层面。研究灾害对文学创作的影响方面。高璐《嘉靖大地震的发生与明代文学》(《社会科学家》2013.9)指出,此次地震的发生产生的震后文学作品,使得相关的受灾场景得到了生动而周详的描述;就祭悼作品而言,个人所写的悼念诗文更具有真情实感,文学性更强;地方在震后数年内涌现了大量的重修题记,亦有可备观览之作。从文学艺术性角度探讨的,目前只有侯英、唐元《康熙十八年地震诸家诗研究》(《短篇小说》2013.14)一篇,文章从康熙十八年京畿地震诗歌入手,讨论了地震诗歌所应具备的艺术因素。此类文章从更大的角度来研究灾难对文学的影响,涉及灾害对作家本人生活的影响、创作心理的影响,更注重灾害与作家、作品的互动关系。从灾害类型来展开研究的,侯英《由汶川抗震诗歌大潮看中国古代地震诗歌》(《防灾科技学院学报》2010.1)归纳出古代地震诗歌在内容上的某些共同特点。此外还有杨莹樱《中国古代小说瘟疫描写与研究》(上海师范大学2008年硕士论文)等文章。此类文章代表性不强,灾难与文学的互动关系与灾害的具体类型关系不大,而与灾难的造成的影响程度联系更为密切。
期刊知识大全介绍
1.学术期刊分类
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核心期刊、中心核心期刊
2.学术期刊科目分类
社会科学、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自然科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
3.中国期刊方阵
“中国期刊方阵”的基本框架分为4个层面,形成宝塔形结构。第一个层面为“双效”期刊。以全国现有8135种期刊为基数,按10%—15%的比例选取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好的1000余种期刊,作为“中国期刊方阵”的基础。通过各省(区、市)和中央部委评比推荐产生。第二个层面为“双百”期刊。即通过每两年一届评比产生的百种重点社科期刊、百种重点科技期刊。每届进入全国“双百”重点期刊数量控制在200种左右。第三个层面为“双奖”期刊。是全国“双百”重点期刊基础上评选出的国家期刊奖、国家期刊奖提名奖的期刊。此类期刊约100种左右。第四个层面为“双高”期刊,即高知名度、高学术水平的期刊。此类期刊约50种左右。建设“中国期刊方阵”的运作步骤采取分级负责的形式,各省的“双效”期刊由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按照规定比例推荐,入选期刊必须是省、部级以上优秀期刊,或有希望成为优秀期刊者。“双奖”和“双百”期刊通过评选产生。“双高”期刊由新闻出版总署、科技部确定,入选期刊均为国内知名品牌期刊。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建设‘中国期刊方阵’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由科技部负责组织的科技期刊的推荐评选工作已经结束。科技部于日前公布了评选结果,共评出716种科技期刊进入“中国期刊方阵”,高校期刊入选113种。其中,高知名度、高学术水平期刊(双高期刊)40种,高校占7种;国家期刊奖、国家期刊提名奖期刊(双奖期刊)58种,高校占3种;百种重点社科期刊、百种重点科技期刊(双百期刊)122种,高校占18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好的期刊(双效期刊)496种,高校占85种。《河海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入选“双效期刊”。
4.学术期刊基本知识(SCI、SSCI)
多元视野下生物学哲学研究
2015年12月5日至6日,第七次全国生物学哲学学术研讨会暨生物哲学专业委员会换届选举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和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生物哲学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来自全国各高校以及科研院所的50余名相关学者参加了会议。从科学哲学的脉络来看,生物学哲学缘起于逻辑经验主义范式的发展与衰落。从默顿•贝克纳在《生物学模式的思考》(1959)中提出囊括众多解释形式于统一意义结构下的生物学模式以来,有关生物学作为科学,其逻辑检验以及认识论的、形而上学方面的问题成为对生物学进行哲学讨论的焦点。这种另类且饱受争议的科学哲学门类由此逐渐成型。尽管内格尔、亨普尔等学者期望将生物学哲学纳入逻辑经验主义的框架之下,但依然无法掩盖其独特的研究价值,随着鲁斯、赫尔、索博等一批先行者的推动,以及类似迈尔、威尔逊、古尔德这样的重量级生物学家们的倡导,生物学哲学迸发出难以掩盖的活力。而在最近几十年,科学哲学成为一般哲学中越来越居于核心地位的部分,与此同时表现出新的趋势,那就是科学哲学不仅关注科学性质及其有效性的一般问题,也越来越特别关注具体科学中出现的一些特殊问题,生物学哲学首当其冲。伴随着生物学在20世纪后半叶里取得的巨大跨越,生物学哲学也与此相伴,突飞猛进,其价值不仅仅在于生物学取得的进展本身,更在于它在实现其跨越的过程中,积极参与到许多影响巨大的公众议题之内,例如进化、进化的心理学、达尔文主义、克隆等话题,成为众多公众以及学术讨论的核心,也对哲学产生了引人注目的影响。像是什么类型的过程叫进化,是否道德和意义能够还原为生物学,生命分子基质的意义为何、人工生命的界定与定义等等此类问题,需要通过哲学视角的参与才能够得到很好的回答。这些共同构成了生物学哲学研究者们的研究对象和研究使命。在这种良好局面之下,举办本次会议能够加深学术同行间交流,促进观点碰撞,开拓研究视野,提升国内生物学哲学研究的水平。会议开幕式由北京师范大学李建会教授主持。会议首先邀请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院长吴向东教授致词,并代表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对本次会议的举办表示衷心祝贺。之后,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副理事长、北京师范大学科学史与科学哲学研究所所长刘孝廷教授和广东医学院生命文化研究院王小燕教授也分别致词。作为会议主办方之一,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赵斌副教授代表中心主任郭贵春教授、副主任殷杰教授致词,并预祝会议成功。本次会议选取了30场具有代表性的学术报告,共分为五个场次进行。第一场次主题为“国际生物学哲学研究前沿”;第二场次主题为“进化生物学的哲学问题”;第三场次主题为“生态学的哲学问题”;第四场次主题为“当代生物学哲学中的重大问题”,由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当代生物学哲学中的重大问题”的几位子课题负责人分别就各自的研究内容进行报告;第五场次主题为“生命的本质、生物学的解释方式和生物学的理论结构”。
一、国际生物学哲学研究前沿
1.生态学实验。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的肖显静教授做了题为“生态学实验的‘自然性’特征分析”的报告。他从生态学实验的原则及问题的提出,将生态学实验分为:野外实验,其特点是回归自然;操纵实验,其特点是处理自然;测量实验,其特点是观测自然;宇宙实验,其特点是模拟自然;自然实验,其特点是追寻自然。他认为生态学实验与传统科学实验的本质区别是将实验室搬到自然中,在处理的基础上进行现象的还原,其目标是自然的发现,追求的是科学事实的实在性和自然性。然而自然的复杂性,使得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受到挑战,为此他提出改善生态学实验的人工建构方面来达到实验中自然性与建构性的平衡。
2.生物进化与人类认知进化。
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的梁前进教授做了题为“生物进化和人类认知进化的逻辑符合性分析”的报告,探究人类起源以及人类进化的缘由、过程和结果中蕴含的科学哲学问题,其中的重点在于探寻生物进化和人类认知发展的逻辑符合性。他引入人类的血型系统进行分析,认为血型系统是在进化过程中决定,而长期的演化形成了不同群体中的遗传平衡,群体的演变伴随着血型平衡的打破和新平衡建立。以人类性别进化为例,两性的起源必有先后,而自然的演化是突破原有格局,产生有罪与无罪之争、生错与纠错、美与和谐的对比过程。自然起源的时序性与人类起源认知的发展高度契合。
3.生物学理论变化。
试论马克思主义实践人性观的超越与发展
摘 要:论文系统梳理了演进中的各种人性观,提出马克思主义的实践人性观在实践及实践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基础上实现了对传统非实践人性观的超越;和谐人性观立足中国实际开创了实践人性观的新境界。论文认为,实践人性观以现实和全面的人性超越了非实践人性观的抽象和片面的人性;中国和谐人性观继承了实践人性观的科学内涵,强调实践人性观与时展相契合的协调性方面。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和谐世界”等理念都渗透着对人性的深刻思考与探索。
关键词:人性观 演进 超越 和谐 以人为本
人性是一个古老的话题。有史以来,无数哲人从不同视角探索人性的奥秘。要谈论人性必然离不开对人的本质的探讨,因为人的本质和人性是一对紧密联系、辩证统一的概念。有人认为“人性就是人的本质”[1]。也有学者将人性与人的本质概念区别开来,认为人的本质是指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特征,是人之为人的本质属性;而人性是相对于兽性的而言的概念,是在人的本质确立的前提下,表明人的思想、欲望、感情和意志方面的特性[2]。也有的学者分析了人性与人的本质的关系,认为,人性是人的本质的外部表现,是主体与客体、主体与主体相联系时表现出来的各种属性。人的本质是人性的根据和基础,决定人的各种属性;人性从各种侧面表现人的本质,又反作用于人的本质,对人的本质的发展起着促进或阻碍作用[3]。据此,笔者认为,所谓人的本质就是人之为人的内在根据,人性则是人之为人的外在特性,是人的本质的外在表现。人性与历史丰富多样的变化发展紧密联系,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地变化发展,因而是动态的。所谓人性观就是人们基于对人的本质的认识而形成的对现实中人的外在特性的看法和观点;而对人的本质认识的不同使人们对人性的看法各异,从而形成各种不同的人性观。从历史发展进程看,人性观以“实践”为标志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即非实践人性观和实践人性观。同时,和谐人性观将实践人性观与中国实际结合起来,开创了实践人性观的新境界。
一、传统非实践人性观
西方传统哲学从神本、物本、心本等不同角度理解人的本质,与此相应地出现了神学人性观、自然人性观、理性人性观和非理性人性观,这些人性观都不是以实践为基础的,因此笔者将这些人性观统称为非实践人性观。
宗教从凌驾于自然之上的“神”的角度探讨人的本质,认为人的本质就是神的创造物。基督教认为,宇宙万物由上帝创造并按其意志生衍变化。上帝是至善的,其所创造的人的本性也是善的。但“原罪”使人性背叛了神性,“原罪”的奴役使人“在肉体里和灵魂里全都有一个搅乱了的、败坏了的和受到毒害的本性,人类没有一点东西是好的”[4]。欲望使人性具有了物欲、权欲和性欲,人性趋恶。而人又无力自救,在世俗社会中承受煎熬。只有抛弃自我,皈依上帝,获得向善的神性,才能摆脱苦难。神学人性观并不否定人的自然本性的存在,托马斯•阿奎那就提出人性是人自然本性和上帝神性的统一。可以看出,神学视野中的人性本善,但“原罪”使人性变恶,获得上帝的救赎才能解除原罪,获得自由和幸福。
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实现了人的主体性觉醒,人性思想表现在自然和理性两个方向。自然人性观把人性与神性分离开来,从人与自然的视角,把人的本质看作自然的存在。霍布斯用人类社会的“自然状态”说解释人性的自然本质,认为人的一切追求由自然造就,遵从自然本性是人的必然行为。趋利避害和利己自私是人的自然本性。这时,人们还没有完全摆脱宗教的影响,仍残留着以“神”解释世界的痕迹,只是这时的神已不是超自然的,而是自然本身。斯宾诺莎把自然作为“神”的实体,人的本质是“神”性的一种表示样式,人性是神性的一部分,也就是自然本性的一部分。自然本性的基本原则是“自保”,即“保持他自己的存在”。爱尔维修和霍尔巴赫也认为,人是自然的组成部分,人是肉体感受性所发动的机器,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爱”,“保存自己并使自己的生存幸福”[5]。费尔巴哈把人看作自然的、感性存在的实体,具有自我保持、自我维持的本能欲望。总之,从神威中走出来的“自然人”诞生于自然,享受自然赋予的快乐,追求物质生活和感官欲望,表现为自私、自爱、自保等行为。
意义治疗医学人文教育启示
摘要:
弗兰克尔意义治疗理论以意义为核心范畴,以意志自由、意义意志、生命意义为基本命题,以意义分析、矛盾意向、去反思为技术方法,从而开创出医学心理学思想发展史中的又一座理论丰碑。考察并借鉴意义治疗理论中厚重的人本主义思想价值,有助于当下医学人文教育理念、方法、原则、内容的创新与实践。
关键词:
弗兰克尔;意义治疗;人本主义;医学人文教育
维克多•弗兰克尔(ViktorFrankl)是奥地利当代著名的精神医学家、哲学家和临床心理学家。作为一名曾亲身经历过二战纳粹集中营并获得过哲学和医学双博士学位的生还者,弗兰克尔以自身的经历见证了生命的意义所在,并在对当时的精神分析学和存在主义哲学思潮予以批判吸收的基础上创立和发展了影响极具深远的意义治疗理论,从而奠定了其继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派和阿德勒个体心理学派之后的维也纳第三个精神治疗学派的学术领袖地位。由于意义治疗理论蕴涵着浓厚的人本主义思想价值、闪耀着绚丽的人本主义光辉色彩,因此,研究和借鉴弗兰克尔意义治疗理论中的合理成分,对于当下医学院校创新和实践以彰显人文关怀为特色的医学人文教育模式具有一定的启迪意义。
1意义治疗理论的主要内容
在弗兰克尔看来,追寻生命的意义是人的基本需要,或者说是人之本性。在考察了20世纪人类普遍面临的因“无意义”和“存在性空虚”而导致的心理状况后,弗兰克尔将“存在、选择、责任、意志、自由、价值、信念、意义”等传统的伦理和哲学范畴引入心理学研究领域,并最终在人类思想史上建构出一座独具特色的意义治疗理论大厦。
历史研究与美学评价
作者:赵仲明 单位:中国音乐学院
学术精神是学术研究工作中的一种诚笃精神,一种批判精神,一种超越精神。它鲜明地体现在学者执著的理论信仰、敏锐的问题意识、强烈的批判意识,以及整体的学术思想之中。在中国音乐学术史上,我们或许并不缺乏具备上述特征的学问家,然而,关注世界、关注时代、关注当下,并始终以开放的学术胸襟博采众家之长,兼容并蓄,同时在其学术研究中保持着高度学术责任感与学术使命感的学者,恐并不多见。本文通过对于润洋先生20世纪70年代末至2000年以后的主要学术著述的分析研究,探讨于先生学术思想发展的基本脉络及其重要学说在当代中国的西方音乐史学、音乐美学研究领域中的理论价值与学术意义,以表达笔者对于润洋先生80华诞暨50年学术生涯的诚挚敬意。
一、反思探索期(70年代末至80年代)
20世纪70年代末至整个80年代是中国现当代史上意识形态的“拨乱反正”期,同时也是于先生学术生涯中非常重要的“反思探索期”。“历史研究”与“美学评价”既是始终贯穿在于先生学术思想中予以强调的两个研究范畴,同时也是于先生构建理论学说的“两大基石”。然而,对于这一学术思想的探究,我们却可以追溯到他70年代末的学术著述之中。《器乐创作中的艺术规律》是于先生70年代末发表的一篇论文。当时,虽然“”已经被粉碎,但在我国音乐创作领域内的极左思潮并未完全消失,器乐创作中的标签化、图解化、概念化现象仍然较为普遍。比如,歌颂伟大领袖时采用《东方红》的曲调;寄托对革命者的哀思时采用《国际歌》的动机;表现人民军队时则采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对此,于先生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辩证法的基本理论,从音乐学的角度对当时的现象提出了批评:器乐的认识作用和社会功能,不在于它是否能为人们提供抽象的理性认识,揭示具体的哲理或观念,而在于从感情上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从感情的积累和深化加深对社会生活的感受能力和认识能力,进而影响对社会现实的感情态度。这是音乐、特别是器乐所具有的独特作用。忽视了这个特点,势必造成对器乐的政治内容、器乐为政治服务的狭隘理解。所谓“必须紧密配合政治运动”、“写中心”就是这种狭隘理解的产物……要求器乐直接表现抽象的政治概念,要求器乐必须直接为政治运动服务,这难免要导致器乐创作的概念化,丧失器乐所特有的艺术表现力量,同时也就丧失了器乐真正应该具有的政治内容。①值得注意的是,于先生在这篇文章的结尾处,以音乐学家特有的理论敏感和远见卓识特别提到了音乐学学科中的“历史研究”与“美学评论”。并且,他充满理论自信地指出:思想禁锢已经打开,思想的解放必将为艺术的真正繁荣开辟道路。在器乐创作领域中,我们应该在一系列的实践和理论问题上拨乱反正,努力探索其中规律性的东西,为未来器乐创作的繁荣创造条件。我们相信,这样的探索也必将对整个音乐创作、表演、历史研究、美学评论产生有益的、深远的影响。②经过了十年动乱后的中国,一方面出版界在引进与出版外版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著作方面空前繁荣;另一方面,我国的人文科学研究以及人文社会思潮也十分活跃。随着一大批对我国人文学术影响至深的“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以及其中关于哲学、美学的译著出版(如黑格尔《美学》《/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格罗塞《艺术的起源》、克罗齐《作为表现的科学和一般语言学的美学的历史》、鲍桑葵《美学史》、科林伍德《艺术原理》、苏珊•朗格《艺术问题》《/情感与形式》、胡塞尔《现象学的观念》、卡尔•波普尔《猜想与反驳———科学知识的增长》、李普曼《当代美学》),以及我国哲学界、美学界一批著作的陆续问世,我国的音乐美学著作出版与学术研究也开始复苏。
1978年,奥地利音乐学家爱德华•汉斯立克的音乐美学名著《论音乐的美———音乐美学的修改刍议》(第一版)中译本出版;1981年,英国音乐学家戴里克•柯克的《音乐语言》中译本问世。之后,中央音乐学院和上海音乐学院率先在音乐学系里成立了音乐美学小组,并着手对一些外文音乐美学文论与著作进行编译,并以此作为我国音乐学院的音乐美学选修课参考教材。③然而,从这一时期开始,作为音乐学的学科任务———“历史研究”与“美学评价”就再也没有离开过于先生的研究范畴。虽然,我们可以说于先生强调“历史研究”与“美学评价”的学术思想与我国当时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人文社会思潮,以及音乐学界以往的研究状况不无关系。但更重要的是,我们还应看到这一学术思想与于先生一贯坚持的理论信仰———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与辩证法,以及作为音乐学家特有的理论自觉———问题意识与批判意识直接相关。他博览群书,从不排斥任何不同己见的理论学说,且博采众家之长;他关注世界、关注时代、关注当下,但绝不是关注时髦,而是关注在时髦的当下被抛弃的和被遗忘的学术思想和隐蔽不彰的某些理论渊源。
以1978年汉斯立克《论音乐的美———音乐美学的修改刍议》中译本的出版为例。1981年,于先生在题为《对一种自律论音乐美学的剖析———评汉斯立克的〈论音乐的美〉》的一篇论文中,对汉斯立克及其“情感表现不是音乐的内容”④、“音乐美是一种独特的只为音乐所特有的美”⑤、“音乐的内容就是乐音的运动形式”⑥等学说率先进行了批判。但所有的理论批判却也是通过大量的史学举证和美学剖析后才得出结论:汉斯立克的学说是唯心主义的错误命题,是与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根本对立的立场。⑦并对这些表面看起来似乎仅只是音乐美学领域中关于他律论与自律论的学术之争,但实际上却是直接挑战甚至动摇我们长期以来坚持的反映论情感美学及其更为深刻的一系列带有原则性和根本性的理论问题展开论述。包括于先生在随后几年中发表的《符号、语义理论与现代音乐美学》(1985)和在《罗曼•茵加尔顿现象学音乐美学评述》(1988)等论文中,也同样坚持了“历史研究”与“美学评价”并重的学术思想与研究方法,并分别对苏珊•朗格的“艺术符号理论”、阿达姆•沙夫的“语义学理论”,以及对茵加尔顿“纯意向性对象”以及胡塞尔现象学等理论学说予以了公正客观的史学评价和美学评价。#p#分页标题#e#
如果说,以上所举论文仅是于先生在这个时期对西方各种理论学说进行的剖析性研究的话,那么,1988年他发表的《关于音乐基础理论研究的反思》一文,在笔者看来,则是于先生经过近十年的反思探索之后,从哲学理论层面上对音乐与音乐艺术的本质、属性、形式、内容、存在方式,以及与之相关的史学、美学、技术理论等学科的一次深刻的学术总结与理论分析。在很大程度上,这篇重要论文基本完善了于先生“理论构建期”与“理论深化期”的学术思想,同时也为他在未来的两个时期中取得更多的学术成就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若非如此,于先生断不能在这篇论文中,在谈到“历史研究”与“美学评价”二者在音乐学研究中的相互关系时,更为明晰地指出:以我国的西方音乐史学研究为例,除了史学理论、方法论本身存在的问题之外,音乐美学研究的落后,种种似是而非的音乐美学观念充斥史学工作者们的头脑,这是阻碍音乐史学发展的重要原因。当我们的音乐哲学观念还处在较低的层次,对音乐美学的一系列重要问题都不甚了了,甚至被许多错误的观念所占据时,我们恐怕是很难去把握和揭示这门艺术的历史发展规律的……在音乐技术理论领域中,关系相对间接一些,但它的深化无疑也有赖于研究者们基础理论素质的提高,否则这门学科就只能永远停留在经验论的、工艺学的水平上面很难使自己站在更高层次的理论水平线上。⑧显而易见,这一论断既成为了于先生后来的“音乐学分析”理论学说(1993)以及《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2000)与《悲情肖邦———肖邦音乐中的悲情内涵阐释》(2008)专著的重要理论基础,同时也构成了他所有学术著述中特有的一种理论品格。恰如1982年他在一篇纪念导师卓菲娅•丽萨的文章中所说的那样:(除了体系音乐学外)“丽萨在音乐学上做出贡献的另一个领域是历史音乐学。她在体系音乐学领域获得的(诸多)成就,是与她在历史音乐学方面的渊博知识分不开的。对于她来说,这两者之间很难划出一条严格的界限。她的音乐美学论著总是给人以强烈的历史感,而她的音乐史学论著中则总是包含着理论的内容。”⑨毋庸讳言,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学术的发展,作为卓菲娅•丽萨的学生,于先生强调和坚持“历史研究”与“美学评价”并重的音乐学研究理论与方法不仅明显比其师丽萨更为深阔,更重要的是,由他倡导的“历史研究”与“美学评价”这一研究方法已在中国当下的西方音乐研究领域中产生了意义深远的影响,并成为了一种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与辩证法理论与哲学基础之上的、具有中国学术特色的音乐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