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艺术设计专业人才培养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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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艺术设计专业人才培养创新

摘要:当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迅速,布局逐渐合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相结合的“现代学徒制”发展思路进一步明确。同时,随着我国文化产业不断发展,近年来我国人才市场对于艺术设计专业人才的需求也逐年上升。基于此,如何培养素质高、专业强、技术硬的艺术设计人才已成为当下高职院必须重视的问题。然而就目前来看,大多数高职院在艺术设计专业学生培养上仍存在很多问题。为此,本文通过对高职院艺术设计专业人才培养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以“双导师制”为抓手,探讨提升高职艺术设计专业人才培养的方法与路径,为高职院校更好地培养艺术设计人才提供有益借鉴。

关键词:双导师制;高职艺术设计专业;人才培养

201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对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提出了若干重要指示,强调深化“引企入教”。随着我国经济与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对艺术人才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也正是在此背景下,各高职院竞相开设了艺术设计专业,以达到为社会输送优质艺术设计专业人才的目的。探究以“双导师制”为抓手提升高职艺术设计专业人才综合素质的方法与路径,是高职院校自身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对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理念的深层次探索。

一、高职院校艺术设计专业人才培养现状

为了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适应社会需求,许多高职院进行了一系列的教学探索,如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大师工作室等多种教学模式,教学质量得以提升。但同时,由于合作企业重视力度不够、校企联合培养机制不健全、教师实践能力欠缺等因素,高职艺术设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依然受传统教育模式影响,学生与企业岗位需求之间仍然存在差距较大的状况。具体体现在以下两点。

1.教学模式与培养方法滞后

由于艺术设计专业教学内容实践性强,这就客观上要求课堂组织形式要多样化,只有这样,才能适应艺术生思维活跃、主动创新的特点。由于教学条件、师资储备的限制,很多高职院对于当前艺术设计前沿理念与教学方式的研究不够深入,仍旧采取传统的课堂讲授方法,教学模式固化。这就造成了理论教学、实际需求、学生实践三者之间的不平衡,教学体系不能与时俱进,限制了学生的发展,可持续性发展动力不足。

2.教学内容与职业能力培养脱节

艺术设计专业与其他专业相比,不仅需要理论知识的支撑,更需要技术层面的锻炼。而高职院对艺术设计专业学生进行培养教育时,大部分会将理论知识的讲授放在重点位置。有些教师理论素养过硬,实践能力有所欠缺,导致学生在实践教学中,不从社会需求出发,只简单地进行一些设计练习,缺乏以解决实际问题为背景的知识综合应用能力,达不到技术层面的锻炼;而对于校企合作企业来说,普遍都存在重技术、轻理论的现象,企业在对学生进行技术指导时大部分是根据工作经验,这也导致了艺术设计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教学内容与职业能力培养脱节现象。

二、高职艺术设计专业人才培养“双导师制”的意义

“双导师制”是指校内指导教师与企业指导教师联合培养学生,由学校专业教学技能较强的教师对学生进行知识的传授和课程的指导。而技术方面的指导则由专业知识较强的工程技术人员承担。校企双方均投入优质性人力、物力、财力,对学生承担相应的教育教学与日常管理责任,谋求校、企、生多赢的育人成效。“双导师制”不仅让学生掌握了专业知识,引导学生学有所长、学有所用,更重要的是能够助力学生成为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优秀人才。

1.“双导师制”提升艺术设计专业学生职业素养

“双导师制”采用“二对一”的教学方式,尤其适合艺术设计专业的学习特点,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兴趣。该方式不仅能帮助学生解决专业学习中的各类个性化问题,学生更能从导师身上学到为人处世的学问,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这些书本上学不到的“潜知识”能够提升学生的职业素养,对他们未来职业的发展尤为重要。

2.“双导师制”创新学生管理新模式

长期以来高职院往往采取学工处、辅导员、班主任三级学生管理模式,“双导师制”的实施能突破这种传统管理方法,由学校、企业从多维度共同管理学生,这种方式促进了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是对现有学生管理模式的一种补充,充分体现了“一切为了学生”的教育宗旨。

三、高职艺术设计专业人才培养“双导师制”创新研究

1.优化双导师聘任机制

高职院校企合作从目前运作状况来看,一般是由学校专业教师对学生进行理论知识和简单的技能知识的传授;而合作企业则为学生提供一个实习的平台。这种培养模式完全忽略了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使他们的职业规划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这一问题的主要根源在双导师的聘任上。优化聘任机制,应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标准明确、程序严格、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选聘导师。校内导师,采取个人申报与院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高职院组织联合专家组进行资格审查。校外导师,由合作企业按合作协议标准选派推荐,导师资料送交联合专家组评审通过。最后,高职院联合企业与校内外导师签订聘任协议,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双导师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在聘任校内导师时,应要求教师具备渊博的知识和专业的教学能力,认真负责,全面指导学生的学习,对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进行正确引导。而聘任企业导师时,应要求具有专业的技术能力,较强的领导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可以引导学生做好职业规划,指导学生就业。双导师还应该善于借助外部力量,让学生参与更多的实践项目,让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得到不断提升。

2.搭建双导师培育点

由于“双导师制”模式对导师的聘任条件相对较高,因此,高职院应高度重视、统筹规划、精心策划、周密安排,制定双导师培育计划,即刻开展双导师人才培育工程,以孕育优质导师储备人选,助力“双导师制”建设。而企业也应提供一定的有利条件,大力支持备选导师在提升学历、技能水平、综合素质等各方面的需求。此外,也可以将校企双方的备选导师进行信息对接管理,通过定期开展理论技能研讨等活动,增进校企相互了解,取长补短,不断提升各自综合能力。

3.开发双导师信息交流平台

高职院可以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开发资源平台,构建双导师信息交流平台。前期导入相应数据,包括教学资源、导师基本信息,以及学生个人的基本资料。利用网络优势,以动态管理形式保留各种状态,如师生的登录情况,发表日志、教案、听课记录等情况。以此进行校企多元化协作、多方位交流,以此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具有操作性简单、实用性和实践性强的双导师培养创新模式。第一,学生方面。学生可以充分利用平台资源,查找学习过程中的相关教学资源,如教案、课件、素材库、课堂视频、导师布置的任务等;也可以通过交流平台与与校内导师、校外导师之间进行交流与探讨;最重要的是可以将完成的作业和任务进行信息上传,导师会即时查阅批改,学生也会即时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此外,信息交流平台可以实现缩小师生之间的距离,增强情感上的交流。第二,双导师方面。双导师可以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过程评价。平台中的数据也为双导师对学生提交的作业进行批阅反馈及成绩评定提供详实的依据;可以在线为学生答疑解惑;同时,双导师之间也可以就某个教学方面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共同探寻理论教学与技能教学平衡点,以达到最优教学效果。

4.完善“双导师制”保障机制

第一,内部环境保障机制。高职院应高度重视双导师制培养模式,成立专门管理部门及负责人员;根据合作企业需求有针对性地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开发适合双导师制的教学大纲、课程体系,优化理论和实训比例,建立校内实训场所,加强“双导师型”教师培养。第二,外部环境保障机制。在“双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过程中,合作企业与高职院处于同等主导地位,高职院应通过政府、社会舆论使企业意识到只有校企合作,企业才能获得大量优秀人才,保持持续发展的动力。在此过程中,企业需全程参与艺术设计专业的教学环节设计、学生实践、实训基地的建设等。同时,企业应通过遴选、聘任符合条件的优秀导师参与到“双导师制”的教育教学中。在外部环境中,校企应引入政府、行业第三方,对“双导师制”制定保障政策,由地方政府出台符合实际情况的政策法规,根据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投入情况给予对应的优惠政策,而行业协会则做好校企双方沟通的桥梁纽带,对“双导师制”进行引导监督,使教育质量得到保障,以此来共同维护、协调、监督高职院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保障校企双方共同利益。

5.规范质量监督工程

第一,规范考核评价体系。在对艺术设计专业学生进行培养的时候,应制定一个严格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可以先从素质、知识、能力三方面对学生进行严格的考核,但形式可以灵活多样。此外,无论是企业导师对学生进行实践指导所取得的成绩,还是校内专业教师对学生进行教学所取得的成果,都有必要制定相应的标准来进行认定。这样会让学生增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制定严格的、多方位的考核评价体系,确保了“双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第二,规范质量监督体系。双导师制教育模式培养出的艺术设计类人才是否达到了既定的目标,校企双方在艺术设计人才培养过程中是否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全程必须要有质量监督,可以通过走访座谈、定期、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过程监督。所以引入行业质量监督,是“双导师制”推行过程中的重要一环,行业协会必须真正深入到高职院、企业,为“双导师制”实施发挥质量监督作用。“双导师制”教育模式是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趋势。这种模式能够为企业提供所需的高素质技能人才,而艺术设计由于其专业性强,非常强调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同时实现学习环境与就业场景的结合。所以高职院校为更好地培养符合社会发展、企业需求的艺术设计人才,就必须有效地实施“双导师制”培养模式,深化校企合作,科学有效地利用企业资源,让学生在实践中体验生产,唤醒学习的积极性。这不仅符合高职院艺术设计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同时也创新了高等职业教育机制。

参考文献:

[1]庞敬礼,崔联合.论高职院校推行“双导师制”的外部环境保障[J].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6(5).

[2]徐倩.高职艺术设计教育“双导师制”的创新研究[J].辽宁高职学报,2016(11).

[3]巴佳慧.校企协同育人机制下高职院校“双导师”指导模式研究[J].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2019(2).

作者:方敏 单位:南京科技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