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准则对汽车金融公司的主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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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融准则对汽车金融公司的主要影响

摘要:财政部新修订的三项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会计核算及公司财务报表损益均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本文基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变化,分析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汽车金融公司产生的主要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实施对策,探讨实施后对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及精益管理能力的影响。

关键词:新金融工具准则;汽车金融公司;主要影响及实施对策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防控金融风险、促进经济稳中求进的要求,财政部于2017年先后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24号,缓解金融系统的“顺周期性”,降低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观性和复杂性,实现与国际金融工具准则(IFRS9)实质性趋同,同时有利于帮助公司加强金融资产和负债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国内非上市公司最晚应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汽车金融公司是指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为中国境内的个人消费者及经销商等机构提供汽车贷款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汽车金融公司受限于经营范围,金融资产种类少,主要包括经销商汽车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机构汽车贷款及继续涉入模式下自持资产证券化劣后部分等。本文在梳理新准则主要变化的基础上,分析对汽车金融公司的主要影响,并总结相应的实施对策。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变化

新金融工具准则保持了与IFRS9的趋同,改变金融工具分类的思路和方法,调整相关金融工具的计量方式,并引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取代原有的已发生损失模型。结合汽车金融公司实际,本文主要分析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方式的主要变化。

(一)围绕“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搭建金融资产分类框架,更科学、合理地运用公允价值,分类的刚性约束增强

一是金融资产分类规则发生变化,旧准则要求企业根据“管理层持有意图和能力”对金融资产进行划分,分类不需要依据具体的合同条款,仅与管理层持有意图和能力有关,分类主观性较强;而新准则要求企业围绕“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两个维度对金融资产进行判断,其中,业务模式是前端产品设计、交易定价、合同条款的综合体现,资产分类反映业务模式的底层逻辑,且业务模式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分类标准更加严格,分类结果更加客观和透明。二是金融资产类型也发生了变化,旧准则下金融资产包括持有至到期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四大类,而新准则下金融资产被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三大类。

(二)建立了体现前瞻性、宏观性信息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更及时、充分计提拨备,准确反映财务风险成本

一是金融工具减值计提模型发生了根本性改变,由“已发生损失模型”变更为前瞻性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在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未发生损失时,就要估算并确认未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而不是等到实际发生时才确认。二是金融工具减值范围进一步扩大。旧准则下减值计提范围仅包括贷款、应收利息、应收款项等,而新准则实施后,存放同业、合同资产、表外未使用贷款授信额度等也要求计提减值准备,无论从时间还是空间上来说,都扩大了减值计提的范围,可能会对拨备计提产生影响。

(三)扩大了公允价值估值范围,对企业建立公允价值估值模型、开展公允价值波动的盈余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由于金融资产分类规则的调整,需要进行估值的金融资产范围扩大,如在旧准则中公司自持资产证券化劣后部分(继续涉入模式下)以摊余成本计量,无须进行估值;但在新准则中,自持资产证券化劣后部分,由于无法通过SPPI测试,不能再以摊余成本计量,而需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资产估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对汽车金融公司的主要影响

(一)对金融资产分类和估值的影响

汽车金融公司的金融资产种类少,主要包括经销商汽车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机构汽车贷款及继续涉入模式下自持资产证券化劣后部分等。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资产分类和估值的影响非常有限。一般情况下,经销商汽车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机构汽车贷款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为从借款人处收取的本金和利息,并且汽车金融公司基本采用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管理。比照新准则分类标准,上述三类贷款基本满足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特征,对相关会计处理影响不大。按照《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风险自留比例的文件》要求,金融公司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时,需要持有最低档次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份额不得低于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的5%。对于发行继续涉入模式下资产支持证券的汽车金融公司,其自持次级档投资由于无法通过现金流测试,应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需要建立估值模型并定期进行估值。

(二)对金融资产减值的影响

由于金融资产“三阶段”划分与现行的五级分类体系不存在简单、直接的映射关系,汽车金融公司需建立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在充分掌握资产特征和未来预期、客户情况、经济周期和宏观环境等各种信息的情况下,计算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风险暴露金额、前瞻性调整因子等风险参数,按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三阶段分别计提,在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释放风险,有助于夯实资产质量,提早预警系统性金融风险。我国多数银行已基本完成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工作。根据各银行对外公布的审计报告,分析各银行在执行新准则首年减值准备变动情况(见表1)。通过分析可知,各银行执行新准则首年减值准备变动比例在-5%~5%之间,基本实现了新旧准则的平稳过渡。此外,选取部分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汽车金融公司,通过其对外公布的年报,分析各单位在执行新准则首年减值准备变动情况(见表2)。通过对比表1和表2可知,汽车金融公司在执行新准则首年减值准备变动幅度远高于银行平均水平,且多数呈现正增长趋势,主要原因是汽车金融公司服务的多是中低收入或信用空白客户,较银行客户群体下沉,资产质量普遍偏低,按照新准则提前确认信用风险的要求,汽车金融公司需在金融资产未发生信用减值时便计量减值准备,拨贷比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增强。

(三)对公司财务报表损益的影响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对公司财务报表损益的影响如下:一是利息收入预计会减少,采取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后,金融资产的风险因素将体现在资产计价和收入确认上,过去利息收入的确认主要依据未偿还贷款余额与实际利率的乘积。新准则实施之后,企业应当按扣除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贷款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贷款利息收入,利息收入确认可能会减少。二是金融工具减值计提节点前移,导致位于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和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的减值计提比例较旧准则显著提高,加之金融工具减值计提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存放同业、表外未使用贷款授信额度等,均增加了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减少了利润。三是因公允价值估值范围扩大,公司自持的劣后级资产支持证券(继续涉入模式下)在无法获取公开市场报价的情况下,采用成本法进行估值,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资产支持证券计划所有者权益总额与尚未兑付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息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本金的差额,从而导致各期利润的波动增强。

三、实施对策

(一)重视业务模式的顶层设计和传导

新金融工具准则执行后,业务模式将会影响最终分类结果,财务结果对业务经营情况的反映也更加客观、恰当。因此,未来公司新开办一项业务时,应考虑不同业务模式对收入结构、盈利水平、风险资本、净资产等的影响,从而审慎确定金融资产投资的战略性和结构性安排。在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设计中,应更加注重其实质性权责利安排,使结构复杂的金融工具的业务符合公司投资策略的要求。

(二)构建金融工具分类及计量体系

为确保会计信息符合新准则要求,一是需要改进会计管控模式,制定业务模式判断、SPPI测试方法、风险三阶段划分标准等统一规范,构建金融工具分类决策树模型、基于前瞻性经济因素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及各类金融资产估值模型,为后续减估值系统建设奠定基础。二是调整优化业务、风险和会计管理的内部交互流程,健全完善金融工具分类、减值及估值等相关内部控制规范,将会计控制的关口前移至业务管理和风险管理的环节,使新准则要求渗透到各个相关的管理环节,保证会计政策执行一贯性。三是需要调整期初数,按照新旧准则转换日报表差异调整的相关规定,不调整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与原金融工具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期初留存收益或者其他综合收益。四是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调整财务报表格式和列报内容,主要包括新增“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删除“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类投资”等,并将原“应收(付)利息”项目拆分为“应收(付)利息”和“应计利息(资产/负债)”,“应收(付)利息”在“其他资产(负债)”项目下列示,“应计利息(资产/负债)”反映在各金融工具项目中。

(三)科技赋能,升级改造信息系统

新准则核算的落地最终是通过信息系统实现的,公司须对信息系统进行配套改造。一是新准则要求对所有贷款数据基于“预期损失模型”,建立基准、乐观、悲观三种场景,并对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等六大要素进行合理估算后得出信用损失金额;汽车金融公司主要以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业务为主,日常交易量大,贷款数据以百万计量,为提高减值计提准确性和效率、优化操作流程,需搭建金融工具价值计量管理系统,嵌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及各类金融资产估值模型,实现减值、估值批量、标准化作业。二是升级改造核心业务系统及总账系统相关核算功能,并进行科目参数调整和核算规则的调整。三是后端各类分析和决策以及信息管理相关系统也要对接前端系统的变化,进行适应性改造。

(四)加强相关人员培训,提升综合素质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要求业务、风险及财会人员不仅需要具备本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而且对其他相关领域也需要有深入的了解。在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算减值结果时,风险人员需对未来经济形势及全生命周期违约概率进行合理预估及准确测算。因此,公司需针对相应业务、风险和财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相应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跨部门沟通。

四、实施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有助于提升汽车金融公司的风险识别能力,同时为合理预测风险发生可能性、评估风险发生后的损失程度提供了更加丰富的底层“大数据”,有助于提升精益管理能力。

(一)提升风险识别能力

新准则的核心理念要求能够及时反映风险因素及其变动的信息,基于对单项贷款违约率和损失率的分析,有利于提高汽车金融公司甄别风险资产的能力;同时,通过捕捉贷款形态下迁信号,提早识别“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贷款,尽早实施风险化解措施。

(二)细化精益管理颗粒度

风险对价的准确计量是汽车金融公司精细化管理的基础。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有利于准确划分资产类别,对单笔贷款的信用风险采用更科学、合理的方式进行估算,为汽车金融公司精益管理提供数据支撑,提高公司风险成本预测准确性。

(三)提升风险抵补能力

通过建立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在金融资产初始确认且未发生信用减值时便估算和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提前得到释放,减值结果更具前瞻性和客观性,进一步提升汽车金融公司的风险抵补能力。

作者:朱文君 董倩 单位: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