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课程项目化教学设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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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课程项目化教学设计研究

【摘要】

高职院校的法学课程教学,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打好法学基础、提升专业技能与就业素质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当前,很多高职院校的法学课程教学在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之下,存在一些主要问题,影响了教学的具体效果。基于这样的教学发展背景,高职院校的法学课程教学应当采用项目化教学的形式,并且做好项目化教学的相关设计,这样才能保证高职院校法学课程项目化教学的顺利进行。本文将分析高职院校法学教学现状及课程项目化教学的主要设计。

【关键词】

高职院校;法学课程;项目化教学;设计

高职院校的法学课程,在教学中主要是为了培养与法律相关的应用型人才,以法律职业为主要核心,着重培养学生的法学素养与就业技能,为学生将来就业奠定坚实基础。但是,当前一些高职院校的法学课程教学存在主要问题,如教师的教学达不到职业化要求、学生学习效果较差等,给法学课程教学带来负面影响。因此,高职院校就应当将项目化教学融入法学课程教学中,并从知识、实践、案例等方面入手,做好相应的教学设计,以此保证项目化教学的顺利开展。

一、高职院校法学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高职院校法学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目前较多集中在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两个环节中,具体问题的表现如下:

(一)教师教学达不到课程要求

一些教师在法学课程教学中单纯向学生灌输理论知识,如民事法、刑法、经济法等不同法律科目的基础知识,而不注重教学的实践内容。这样一来,学生虽然掌握了较为完善的法学理论知识,但是却无法将其应用到具体的实践活动中去,造成法学课程教学“重理论、轻实践”。

(二)学生学习效果达不到课程要求

很多高职院校的法学专业学生在具体的学习过程中没有明确的学习目的,抱着得过且过的心态进行学习,没有认识到法学课程教学对自己未来就业的重要影响,而是将法学学习看成是应付考试的途径。与此同时,法学课程教学知识内容较多,很多学生在学习中没有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将新旧知识弄混淆,甚至将不同法学门类的知识弄混。此外,很多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不注重社会实践,在实习工作中态度不认真等,没有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

二、项目化教学的基本理论

项目化教学,是指教师和学生在教学活动中通过共同实施一个完整的项目工作来实现教学的最优化,项目化教学也是行为导向教学中的一种。项目化教学的主要特点表现如下:

(一)三位一体

这里所说的三位一体,主要指的是在项目化教学的实施过程中,教师的教学、学生的学习、教师与学生的共同合作实践这三者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贯穿整个教学过程的始终。这样一来,教、学、用三者就被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整体。项目化教学的三位一体特征,不仅可以保证学生对于教学内容有比较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还能提高学生应用教学知识的具体能力。

(二)重视学生主体地位

项目化教学,很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在教学过程中真正以学生为主体。无论是教学情境的构建,还是教学环节的主要设计,都是从学生的角度来出发,为学生构建一个相对比较完善的学习平台。而教师在项目化教学中的主要任务就是教学的引导者,针对学生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不会将自己作为教学的主体。

(三)实践性较强

项目化教学的另一个主要特点,就是教学中存在较强的实践性。项目化教学,主要就是院校与教师根据学生未来就业所需的能力来进行项目设计,将学生在未来有可能面对的实践情况融合进去。这样一来,学生在项目化教学的学习过程中就可以针对自身的实践能力进行提高,为未来就业奠定坚实基础。与此同时,学生在项目化教学中提高实践能力,也能带动自身自学能力的提高。除了上述特点之外,项目化教学的学习方法比较多元,学生除了接受教师的课堂教学之外,也可以通过多种不同的渠道进行学习,如自行查找资料、小组讨论研究等。这样一来,学生的学习方法得到丰富,项目化教学的质量也就得到了切实保证,学生就可以在项目化教学中不断提高自身能力。

三、高职院校法学课程项目化教学的设计

高职院校法学课程的项目化教学,在具体应用的过程中需要相关的教师做好教学设计工作,这样才能真正发挥项目化教学的真正作用,以此保证高职院校法学课程项目化教学的整体质量。教师在进行法学课程项目化教学设计的时候,一般需要对教学中的知识、实践内容及案例教学进行相应的设计。

(一)知识内容

在对法学课程项目化教学的知识内容进行设计的过程中,一般需要教师对课堂教学与学生的具体学习进行分别设计。

1、教师课堂教学

在高职院校法学课程项目化教学的开展过程中,课堂教学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学生在项目化教学中学到的大部分法学专业知识,还是从教师的课堂教学中获得的。因此,教师在对法学课程项目化教学进行设计的时候,首先就要对自身的课堂教学进行设计。传统的项目化课堂教学,很多教师都是沿用传统、陈旧的教学形式进行教学,无法跟上法学专业的具体发展速度。一些教师在法学专业的项目化课堂教学中,单纯注重灌输法学知识,这样一来,法学专业的项目化教学质量就很难得到保证。教师在设计项目化教学的课堂教学时,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提高学生兴趣。高职院校法学课程的项目化教学,需要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到教学过程中,因此,教师应当着重提高学生的兴趣,让学生愿意参与到项目化教学中去。某高职院校的法学专业教师在设计项目化教学的过程中,就很注重提高学生的参与兴趣。该教师将严谨、专业同时带有枯燥性的法学专业知识融合进教学PPT中,以生动的动画形象进行展示,让学生在观看动画类型的PPT的过程中,就对所要掌握的法学知识进行深刻的了解。此外,教师还可让学生在课堂上观看与法学知识相关的电影和影视剧,学生通过观看这些感兴趣的影视剧也能掌握法学知识。由于该教师对于法学专业项目化教学进行了合理的设计,因此,学生的兴趣得到了明显提高,更愿意参与到项目化教学的开展过程中去。第二,加强师生互动。在法学专业的项目化教学中,教师应该加强师生之间的互动。教师在开展项目化教学的过程中,讲解法学专业知识的同时还要多与学生进行交流,及时掌握学生在学习中存在哪些疑问与难题。这样一来,教师就可以针对学生的困惑之处进行针对性教学,并积极引导学生在项目化教学中解决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第三,合理设计课程。教师在对法学专业项目化教学进行设计的过程中,还要对具体课程进行设计。在设计课程的时候,教师要把握课程体现的宏观性,还要保证课程的宏观性下体现出较强的细微特征。某教师在对法学专业项目化教学的课程进行设计的时候,在宏观上保证了课程的框架清晰、脉络清楚,将法学专业中的权利、责任、义务都完整体现出来;在微观上该教师主要在课程中体现出了具体的法学概念、法学理论等。由于该教师将课程进行了合理设计,因此保证了项目化教学的顺利实施与整体质量。

2、学生具体学习

教师在对法学专业的项目化教学进行知识内容方面设计的过程中,还需要针对学习的具体学习进行设计,特别是学生的自学能力。项目化教学在应用过程中,就很容易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教师应当在项目化教学的开展过程中针对课程内容的设计,来让学生学会自学。某教师在法学教学中开展了项目化教学,并且在设计教学内容的时候,注重学生自学能力的提高。该教师针对班级中不同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布置任务,让学生在课后自行阅读相关法学参考书,在阅读后该教师还将学生进行分组,并让学生根据读书情况进行自行解决任务中的问题。这样一来,学生在长期自行阅读相关书籍的过程中就能掌握相关的法学知识,变得更加乐于学习,不仅提高了自学能力,也加强了与他人的沟通能力、讨论能力。

(二)案例教学

在法学专业的项目化教学中,案例教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学生只有通过对法学知识中的具体案例进行分析,才能掌握完善的法学知识,项目化教学的质量才能得到切实保证。

1、分析案例

教师在对法学专业项目化教学进行设计的时候,要注重对案例分析进行设计。教师在分析案例的过程中,不要一开始就讲解具体的案例,而是应当让学生先自行分析。教师应当指导学生先研究案例,并自行查找与案例相关的法学知识,看哪些知识与手中的案例可以进行紧密结合。这样一来,学生在分析案例的过程中,就可以不断加深对法学知识的理解与掌握,并且学会如何分析案例,将案例与具体学习进行紧密结合,以保证自身的学习效果。

2、法院旁听

在法学专业的项目化教学中,法院旁听也是案例教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在设计项目化教学的过程中,需要带领学生去法院旁听法庭审讯及法律案件的审理。这样一来,学生在亲自旁听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就可以加强对法学知识的深入理解,领会法学知识在具体的案件审理工作中是如何应用的。某教师在对法学专业的项目化教学进行设计的过程中,为了保证项目化教学的具体实施,在教学中带领学生定期去法院旁听法律案件的审理。学生在旁听案件审理的过程中,会亲眼看到审理工作是如何进行的,并且会明确知道案件审理与法学知识是如何结合到一起的。学生在旁听案件审理之后,该教师还要求学生撰写旁听感想,写出自己在旁听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心得体会。由于该教师在对案例设计中的法院旁听进行了精心设计,因此保证法学教学中项目化教学的顺利开展。

(三)实践教学

在法学专业的项目化教学中,其主要的特点就是具有较强的实践性特征,因此,教师在对项目化教学进行设计的过程中,需要加强实践性教学的相关内容。

1、学校实践

在项目化教学的实践性教学中,学校实践是最基础的实践内容。教师应当在项目化教学的过程中,在学校内部带领学生进行实践。教师可以让学生针对不同的法学案例开展模拟法庭的活动,学生可以在模拟法庭中通过扮演不同的法律角色,来真正体会不同法律角色在具体的法庭审理中的工作状态、工作性质等。与此同时,学生在开展模拟法庭的过程中,还可以应用到已经掌握的法学知识,加深对法学知识的理解与掌握。此外,教师还可以在学校内部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学职业挑战赛等实践活动,学生通过参加这些实践活动,也可以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学能力,培养自身的法学素养,也能带动项目化教学的顺利开展。

2、社会实践

除了开展学校实践之外,教师还应当带领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某教师在法学专业项目化教学的开展过程中,很注重开展社会实践。该教师在学校的帮助下,与当地的法院、检察院、律所等签订了合作协议,实行校企合作的形式。这样一来,学生就可以在课余时间和寒暑假去相应的合作单位进行社会实践。该教师发现,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的过程中,熟练掌握了法学相关职业的具体操作,将学到的法学知识进行了合理应用。由于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活动进行了紧密结合,因此,学习能力得到了大幅度提高,法学素养得到了加强。由此可以看出,社会实践不仅可以保证法学专业项目化教学的整体质量,还能帮助学生成为优秀的法律工作者。

作者:薛妮 郝兆亮 单位: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基金项目:

海南省教育厅2015年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高职院校法学类课程项目化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Hnjg2015-94)。

【参考文献】

[1]刘昂.高等职业院校法学课程项目化改造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5(1)

[2]贵静.经济法课程课堂教学项目化设计研究[J].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3)

[3]薛妮.经济法课程项目化教学的总体设计———基于政法类高职院校职业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J].学理论,2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