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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社会生态论文
一、关于人脉和人际关系的相关论述
人脉,顾名思义,即人际关系所组成的网络。《现代汉语词典》对人脉的解释为:“人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有的学者根据人脉的来源或形成过程,也就是人的社会关系从哪里获得,将人脉分为六类:血缘人脉、地缘人脉、学缘人脉、事缘人脉、客缘人脉、随缘人脉等。所谓人际关系,是指人为了满足其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而在相互交往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关系的总和,简单地说就是指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各种关系。根据人际关系在满足人们需求过程中所起的不同作用,可以把人际关系简单地分为情感性关系和工具性关系。情感性关系主要满足人们在情感方面(如关爱、温暖、安全感和归属感等)的需求;而工具性关系主要满足人们在物质方面的需求,是个人因某种需要或目的与不很关联的他人所建立的某种时效性关系。无论是情感性关系,还是工具性关系,它们都是个人正常、健康、全面发展所必需的。另有学者认为,人际关系的类型大概可以分为三种,它们分别是:权力依附型的人际关系,有人可以据此结成“权力网”;利益相关型的人际关系,有人可以据此结成“专业网”;情感交融型的人际关系,有人可以据此结成“人缘网”。前两种人际关系主要受理性逻辑支配,维系这两种关系的主要因素是披着情感“外衣”的权谋和利益;最后一种人际关系主要受“情绪逻辑”支配,维系这种关系的主要因素是建立在情感基础上的人格认同。
二、对大学生人际关系认知的问卷调查
(一)问卷设计与调查
基于上述人际关系类型,结合大学生实际生活、学习等情况,我们设计了与大学生相关的21种人际关系调查问卷,试图通过调查得出现代大学生心目中应该重视和建立的人际关系网络。考虑到当今社会中所谓的“拼爹”观念盛行,我们在问卷中先预设了三个关于“拼爹”的问题,用以考察大学生对该问题的相关态度。经过前测和优化,人脉关系被调整为23种,每个问题设计了6个选项:非常重要、重要、一般、不重要、很不重要、说不清。最后收集了答卷大学生的个人相关信息,包括:性别、来源地、年级、是否做过班干部、是否独生子女。根据实际情况,我们选择了驻新乡五所高校的大学生作为调查总体。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首先结合各自院校的特色选定了各具代表性的共40个专业,然后从每个专业中任意选择一个班级进行问卷调查,平均每个专业分配25份问卷,要求按照男女生比例来发放。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000份,回收有效问卷963份。
(二)对调查结果的分析
1.对预设问题的调查结果解读
网络虚拟社群社会管理论文
一、全媒体时代网络虚拟社群的兴起及其传播特点
“全媒体”概念最早来自传媒业界应用层面,作为传播学术语研究内容则是近年来的事。2009年,我国学者彭兰和周洋分别从“营运理念说”与“传播形态说”提出了“全媒体”概念。随着媒介深度融合兼具所有媒体手段来构建大传播体系,全媒体使网络空间全面拓展,融合终端集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媒体于一身,一个开放且不断兼容并蓄的传播形态悄然而至,人们通过三网融合、三屏合一超时空的“全媒体”传播渠道能实现随时随地的交流与互动。全媒体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信息渠道的无限多元化,它开放松散的多形态、多平台、多节点覆盖开辟出新的秒互动、泛关联、弱把关的虚拟社群地带。这种传播渠道给社情民意带来前所未闻的便捷通道,它异于传统网络社区(猫扑、天涯等),一种移动性、互动性、体验性的无边界的网络虚拟社群正在形成。由于网民对全媒体移动网络的粘合度增高,一个个碎片时间成为人际互动的“微交流”高峰,这种极具特色的信息交流新平台重构着网络社群的传播模式,人们越来越不受制于某些固定社区或自然的控制了,它成为创新社会管理一个值得研究的新领域。网络社群是由一定的社会关系连结起来进行网络互动的集合体,它有稳定的群体结构和较一致的群体意识和持续的人际互动关系。全媒体时代网络社群的加速发展突破了传统网络虚拟组织的特征,它更加体现出人类深层的社交需求。全方位随时随地地全媒体互动,使虚拟“集群”变得简单而普遍。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统计,截至2013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6.18亿,手机网民规模达5亿。另据统计,2012年底“全国有5000多万个QQ群,按平均每个群10人计算,就有5亿人在群里”(严宏,2012)。因为,社交媒体最大的特点是赋予每个网民创造并传播内容的能力,依据这一特点全媒体虚拟社群就易成为“微力量”的汇聚平台,它正在再造个体行动、群体串联的能力。在群体性事件中,网络社群成为影响力极强的社会动员力量,对全媒体下虚拟社群的演化需要把握其传播规律。有学者指出,“全媒体网络使世界变平了:意愿表达扁平化、时空传导无限化、身份认可虚拟化、沟通路径多节点、互动关系平等化、社会价值多元化”(辜胜阻和李洪斌,2011)。综合一些学者的观点,可以看到,全媒体网络虚拟社群体现出以下传播特点:
(1)多媒体性。
全媒体综合运用了文字、音像、影视、网络等信息技术与新媒介手段,在一个开放的系统中,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化的社交网络中进行人际交往,它影响与改变了原有的媒介生态。
(2)虚拟性。
它是基于数字技术多网融合下的人机交往,它不是传统社会的延伸,而是虚拟社会中的社区活动,这里人们大都使用网名、代号等虚拟身份,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不需要面对面,而是凭借全媒体形成移动网来交流。
(3)跨时空性。
网络民族主义的社会生态论文
一、网络民族主义的内涵及其特征分析
关于网络民族主义的内涵的界定,学者们可谓是见仁见智。到目前为止,学术界还没有统一的关于网络民族主义的精准定义。笔者查阅了绝大多数学者关于网络民族主义的内涵的高见,更倾向于认同学者谷士刚博士对网络民族主义的内涵的理解。他指出,“所谓网络民族主义是网络空间中的民族主义思潮和民族主义行为的总称,它是民族主义在网络条件下的新发展,它以网络作为平台、途径、工具和手段进行相关的表达、传播和行动”。这种界定强调网络民族主义产生的技术载体支撑,即网络是网络民族主义产生和发展的必不可少的条件,具有其正确性,但是对于影响网络民族主义产生和发展的其他因素并没有涉及,不能准确地表达出网络民族主义产生的本质内涵。因而,通过借鉴以上定义中的正确性部分,同时运用社会生态学的观点,我们认为网络民族主义不是一种仅仅因网络而产生的孤立的社会政治现象,它同时也是经济、政治、文化等多种社会生态因子相互影响的结果,是网民基于民族感情和爱国精神而在网络上表达和传播民族主义情绪、言论、思想的一种社会思潮,同时在某些情况下进行民族主义的实践运动以达到预期目的的一种社会政治现象。网络民族主义这一现象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一)突发性和应激性并重
网络民族主义的发生往往是毫无征兆的,呈现出突发性的特点。随着互联网的广泛普及,传统的传播媒体无论在传播速度上还是在传播内容上较之网络信息传播方式都难以望其项背,二者不可同日而语。在某一地方发生的民族主义事件,消息一旦被传到网络上就会铺天盖地地传播开来,形成一发而不可收拾的局面。因此,网络民族主义事件的传播呈现出突发性的特点就不言而喻了。与此同时,网络民族主义的这种突发性又导致了政府相关部门在处理网络民族主义事件时的应激性特点。尤其是影响较大的一些国际国内的重大事件,由于其容易转化成网络民族主义事件,引发网民的诸多反应,因而,一旦发生这类事件,为避免事态朝着不良方向发展,政府部门就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灵敏性和反应性,注意疏导网民的不良情绪,从而引导网络民族主义事件朝着良性健康的轨道发展。
(二)理性与非理性相结合
从语言表达上看,网络民族主义的相关言论表达呈现出理性与非理性相结合的特点。有些网络民族主义言论的表达,尤其是那些逻辑严谨、文笔流畅、观点深刻、篇幅较长的上乘之作,很可能是出自学界的学者或带有官方背景的研究者之手,具有较大的影响力,被各大网站、论坛、博客甚至平面媒体频繁转载,这类文章较多表达了作者对国家利益和民族前景的担忧,体现了作者关于如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深刻理性反思,“彰显着理性的光辉”。另一方面,有些网络民族主义言论的表达表现出很强烈的情绪化特征,许多网民大量使用暴力性语言,失之于极端和偏激,存在极端化倾向。这类言论表达者往往缺乏理性思考,其话语表达没有经过系统化理论化的构建,一时冲动只顾自己不良情绪的宣泄,而不考虑其言论所引起的严重后果。这足以证明,我国网络民族主义还处于初级的不成熟的发展阶段。
(三)大众化与体制外并行
网络社会化留守儿童论文
一、留守儿童的由来
随着经济的恢复国家得到了发展,加之世界发展的新形势的影响,中国又选择走改革开放的道路,经济道路的变革促使社会格局发生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年走出农村到城市去打工。现今城市中高楼大厦,城市中整洁的环境等都是由这些外来务工群体实现的,他们为我们的生活和城市建设做出了非凡的贡献,但由于户籍等原因,他们的孩子并不能跟他们一起到城市中生活必须寄养爷爷奶奶身边或是寄养家乡的亲戚中。外出务工的群体逐渐的壮大,留守儿童的就越来越多,今天我国的留守儿童超过了5800万。由于留守儿童大都缺失父母的关爱而存在许多问题,对留守儿童的成长有很大影响。本文则从留守儿童社会化的角度对留守儿童问题进行讨论。
二、网络与留守儿童之间的关系
现今的中国已不再是任人欺凌的弱小国家,其综合实力已不容世界上任何国家小窥的泱泱大国,这背后离不开经济实力的支撑,而这种经济的飞速的发展对外带来外国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对内促使社会人口格局发生变化。计算机网络技术由计算机和网络两部分组成,计算机全称电子计算机俗称电脑,能够按照程序运行,自动并高速度的处理大量数据的只能电子设备。而网络就是用物理链路将各个孤立的工作站或主机相连在一起,组成数据链路,从而达到资源共享和通信的目的。社会人口格局变化就是指中国现代经济政策的变更,外来务工人员疏于对子女的监护和教育致使“留守儿童”心理,学习和生活上存在很多问题。这样计算机网络技术和社会人口格局变化就是两个完全不相关的范畴。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几乎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每一个角,同时也影响了每一个人。社会发展需要依赖个人的发展,当今的个人发展就离不开计算机网络技术,每个人的发展与网络都是息息相关的。网络给知识传播和新事物的传播提供了便利,方便人们更及时正确的认识世界了解世界。但是当今的网络就是一把双刃剑,它的存不仅仅为传递正能量,正面消息带来了便利同时也方便了消极信息和因素的传播,对于消极网络问题成年人尚不能处理的十分贴切,对于好似一张白纸的儿童来讲就更难以把握了。这一时期的儿童尚不能正确的辨别是非对错,又没有父母在身边及时的引导,很容易就被网络的消极面所“吞噬”。
三、针对以上问题所采取的措施
当今的社会发展不能离开网络,而留守儿童的问题也不能再短时间内得到解决更有群体壮大的可能性,在这样一种状态下就必须调节“矛盾”双方关系,尽量寻找到可以使双方达到“共赢”的方法。笔者根据所学的社会学知识和一些相关的调研针对网络消极面对留守儿童影响的弊端提出以下三条措施。第一,留守儿童随父母到务工地去上学。孩子健康的成长离不开父母细心照料和正确的指引,但由于户籍问题大多数的务工子女都必须留在家乡接受教育。针对这一点国家可以采取宏观调控,采取一定的开放政策,让符合一定指标的留守儿童可以随着父母到他们的务工所在地去接受教育。这样就给留守儿童一个完整的家和一个相对优越的成长环境。第二,扩大教师的监管范围。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除了父母起重要作用的就是教师,他们不但可以教授给孩子们知识还能影响其人格的发展。但是传统的教师职责一般都是负责教书,教书书本的上的知识,很少有教师能顾及到孩子的生活。但是针对留守儿童父母照料和指导的缺失,也可以由教师来弥补,虽不及父母的爱细致绵长,但至少可以保证孩子的成长不迷失方向。第三,为留守儿童组建专门的学校。针对一些父母没能力把孩子带在身边,教师能力又有限的条件下,最好是组建一种完全为留守儿童服务的学校,在这类学校里,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孩子的生活,心理知道,知识教授,弥补孩子缺失的父母的爱。让这些孩子更好更健康的成长并同时正确的指引他们对网络的认识和运用。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现代网络技术对人类发展所起的作用,
四、总结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与网络文化论文
一、引导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意义
(一)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
引导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能够帮助大学生增强自己的社会责任意识,能够提高他们的自我管理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能够促进他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同时,引导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有利于大学生形成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自己的道德品质和行为素养,从而使得大学生更好的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
(二)是国家发展的必然需要
大学生是我国未来的希望,他们是国家兴盛强大的主要源泉,因此,我们必须积极地帮助当代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引导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能够增强他们的爱国意识,将自己的前途和理想与国家的命运和民族的兴盛结合起来,从而为国家的强大而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二、以网络文化引导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措施
(一)构建网上教育基地
社会化应用模式下网络营销论文
一、概要的营销特性
比对传统范畴内的营销途径,社会化特性的网络,促动了消费动机的递增,也协同企业去发觉多样的消费喜好。细分出来的营销阶段,包含着本源的形象创设、应当接纳的受众确认、拟定最优目标、互通及接续的参与、模式更替及成效的拓展。具体而言,社会化网络协同之下的营销路径,凸显了如下特性:
(一)便利了互通及对接
社会化架构之下的网络,便利了直接互通,实现惯常的信息对接。经由社会化特有的互通平台,企业能够助推品牌的拓展,变更了被动接纳的状态。网络的协同之下,企业建构了应有的实力水准,经由影响力的延展,来吸纳更广范畴以内的用户。不用等待这一范畴的客户,主动发觉新颖的品牌。社会网络促动之下,企业经由建构起来的影响力,来指引惯常的消费行为。
(二)提快了传递速率
社会网络框架以内的营销,不仅提升原初的影响价值,同时传递过来的消费信息,也会影响区域以内的其他客户。用户传递过来的反馈,能够快速延展至周边范畴,影响这一范畴的主体购买。例如:网络框架之内的消费页面,可以嵌入关联的代码;在这以后,把原初的购买信息更替成细化以后的消费指引。用户经由互通的网络,发送至亲友。这就化解掉了指引消费的疑难。社会网络特有的引荐性能,提快了传递的速率,优于既有的其他途径。
(三)缩减了耗费量
大学生网络环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论文
一、网络环境下加强当代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必要性
大学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祖国的未来,他们的身上寄托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关系着党和国家的前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马克思主义、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核心价值体系不仅是党的行动指南,而且还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国家的精神支柱,大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期,因此在大学时期加强对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在网络环境下,大学生的思政教育面临着很多新的问题和挑战,网络不仅对大学生的思想行为产生了影响,而且对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网络环境下更需要以社会核心价值观作为引导,让大学生更加坚信马克思主义,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和道德修养,能够更好地认识自我、评价自我、完善自我。
二、网络在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中的作用
网络具有强烈的虚拟性、开放性、匿名性和实效性,大大不同于传统的传播媒体,这些特性都有利于让网络成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工作的载体。
1.拓展了向大学生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题的影响空间。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是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开展大学生思政教育必须紧紧抓住这个核心。网络给大学生提供了丰富的精神消费品和物质消费品,使得大学生的生活更加丰富,此外,网络能够充分发挥它的导向功能,加强大学生的理想信念,并引导他们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
2.提供了向大学生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灵魂的传播途径。
学术论文著作权的乱象
内容是学术期刊的“生命线”,从自身而言应当重视的是其学术意识而非网络技术意识,但随着移动互联网已融入社会生产的各个领域,包括文化产业在内的很多产业都面临着基于移动互联网基础的数据意识转型期。移动互联网已成为学术论文传播的重要途径之一,其中基于移动端的在线交互式平台的建设对学术论文的传播起到“突飞猛进”的促进作用,学术论文网络数据库服务商纷纷建立了微信公众号或独立开发学术APP,这不仅有利于学者、作者和读者的交流,也摆脱了旧有模式依附于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等基于计算机端的传统网络下载、搜索学术论文的方式,受众更渴望与志同道合的学术研究者从生活、观点和学术等方面进行综合性的全方位交流。微信诞生虽然短短数年,但其为学术论文的交流与传播提供了丰富的应用平台,与传统网络单向传播不同,作为一款跨平台通讯工具,它以一种实时交互的方式传播信息,它既不同于微博的传播方式(字数限制在140字以内),也不同于博客(以单一博主为主,其他阅读者关注或评论),基于移动端的微信、APP等在传播学术论文时更多体现的是人们对于移动阅读的互动性、方便性、随时性和有效性的推崇,但是阅读和交流的便利也带来著作权相关权利关系的解构,这对学术论文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中的著作权保护提出了挑战。
学术论文在移动互联网中的传播效率大于其在传统互联网中的传播效率,学术论文的主体传播途径进化为互联网移动端互动交流共享,同时,由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冲击,产生了学术论文著作权“乱象”,对于这些无序“乱象”,很多著作权权利人选择“漠视”“忽视”,还有些非权利人为获取更多权益而频频“越位”。
一、作者“漠视”现象
作者本是学术论文的著作权人,一般情况下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规定的17项著作权,不仅包括人身权还包括财产权,其中除4项人身权不能授予他人外,其余13项人身权可以授权转让,还可以授权许可他人享有专有使用权或非专有使用权。首先,在作者投稿发表学术论文并签署著作权合同过程中,很多作者都选择“漠视”著作权被转让或专有使用权被独家授予期刊出版单位这一条款,抱着作品只要发表了,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的心态,“漠视”自己已经丧失的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其次,在后,有些作者“漠视”自己已经失去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仍在其个人微信公众号或其他移动互联网平台上传播自己的学术论文。再次,有些作者即便没有将著作权授予期刊出版单位,在自身仍拥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的条件下,对于互联网移动端的其他非权利主体非法传播其学术论文的行为也都选择“漠视”,有些作者还认为这是免费替自己宣传了作品。
二、期刊出版单位“忽视”现象
期刊出版单位为扩大办刊影响力,主动与网络数据库服务商协作建立回溯期刊库或者现刊库,依托网络传播学术资讯,但是期刊出版单位与学术论文作者签署协议取得学术论文的“纸质著作权”并不意味着其同时取得学术论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多期刊出版单位“忽视”协议内容,在没有得到作者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在移动互联网上他人学术论文摘要或全文,这实际上侵犯了作者的网络信息传播权[1]。就期刊出版单位本身而言,其往往只拥有期刊版式设计权,《著作权法》并没有明确赋予期刊出版单位对学术论文著作权的绝对控制权,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期刊出版单位对学术论文著作权的控制,而学术论文著作权的核心内容———学术论文的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的取得需要与作者签订授权合同。网络数据库服务商取得期刊出版单位许可使用协议有严格的次序要求,期刊出版单位首先应与学术论文作者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然后再与网络数据库服务商签订著作权使用合同,但是,期刊出版单位对很多非合同对象在微信、APP等移动平台上传播期刊出版单位已发表学术论文这一个现象,由于侵权数量多,维权成本高,很多期刊出版单位选择“忽视”。由于移动互联网出版行业存在巨大的商机,部分网络数据库服务商与期刊出版单位签订排他性合同希望垄断优秀论文来源,同时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压榨”期刊出版单位的商业利润,一些期刊出版单位或为“反抗商业暴力”、或为利益诱惑、或因法律意识淡薄,“忽视”排他性协议的约束,同时与数家网络数据库服务商签订类似授权合同,如有的期刊出版单位与某家期刊数据库服务商签订了独家数字出版合同,在合同中明确期刊出版单位不能再与其他网络数据服务商签订类似合同,但期刊出版单位又与其他网络数据库服务商签订了独家数字出版合同,法律实践中,若这些网络数据库服务商追责,期刊出版单位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2]。
三、网络数据库服务商“越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