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论文范例

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社会论文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社会论文

社会保障养老保险论文

一、模型设定

(一)数据来源及回归模型

本文所采用的居民微观调查数据来源于2010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同时,本文还将用到4个直辖市及78个地级市层面的宏观统计数据,这些数据来源于中国城市数据库和2009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由于一些被访问者的数据缺失,本文最终收集到了9189个居民样本用于实证分析。其中,下标i表示第i个居民样本,ε表示随机扰动项。因变量为happiness,是度量居民主观幸福感的指标。在公式(1)中自变量为medicare,表示医疗保险;pension表示养老保险。β1、β2分别是两者所对应的回归系数。在公式(2)中自变量为社会保障项目指数social_security。X和Z是控制变量,X是影响居民主观幸福感的个人及家庭特征变量矩阵,Γ是其相应的回归系数矩阵;Z是影响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宏观环境变量矩阵,П是其相应的回归系数矩阵。

(二)变量定义

1.居民主观幸福感(happiness)。

被解释变量happiness的取值来源于CGSS问卷中被访者对问题“总的来说,您认为您的生活是否幸福?”的回答。答案分为“很不幸福、比较不幸福、一般、比较幸福、完全幸福”,分别对应1-5的赋值。表1显示了居民主观幸福感调查结果的分布情况。在最终的9189个样本中,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分布情况与全样本并不存在明显差异,回答“很不幸福”和“比较不幸福”的比例为2.14%和7.66%,而样本中有18.01%的被访问者选择回答“一般”,另外56.55%和15.64%的被访问者选择了“比较幸福”和“完全幸福”。这样的分布情况表明删除数据缺失的样本个体后实证结果不会有明显差异。

2.社会保障(medicare、pension和social_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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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利益经济法论文

一、社会利益的定性问题:经济法中社会利益的概念解析

(一)社会利益说的发展进程

社会利益说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以及哲学理念上的深入思考,伴之社会学等学科的影响而逐渐被提出并认知和重视的概念范畴,大致主要分为四个阶段: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的自由资本主义时代,此时“个人主义”思潮泛滥,认为社会利益是干预者的人为建构,由此导致的结果是政府已学会使用“社会正义”这块敲门砖为自己谋取私利,强调将争议立基于非建构性之上———个人利益之上。同时期的功利主义法学家也强调个人利益是唯一现实利益———社会利益只是一种抽象,它不过是个人利益的总和。这种只承认个人利益否认独立的社会利益,并认为不存在社会利益概念的观点在学术界被称之为“利益一元论”。19世纪末至20世纪中叶,是个人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变的时期,也是社会逐渐被承认和重视的时期。20世纪初期两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以及世界性经济危机的影响给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社会带来了警示:单靠“市场之手”的单纯运作是不能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此时,凯恩斯提出的“政府干预主义”异军突起,认为只有市场与政府干预双管齐下才能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实现社会的整体福利。进入20世纪后,“利益三元论”说成为主流。社会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庞德将“社会利益”与“国家利益”、“个人利益”并列,并认为社会利益“是包含在文明社会的社会生活中并基于这种生活的地位而提出的各种要求、需要或愿望”。20世纪中期,在社会主义国家出现了各种不同的利益分类,尤其突出的是集体利益说。

(二)社会利益、国家利益、个人利益

1.社会利益与国家利益

社会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问题一直是法学界乃至人文学科领域一直津津乐道的学术论题。从目前我国法律规定来看,社会利益与国家利益是相互独立的不同概念,如《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法》第52条对无效合同也做了相似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以明显看出在两部法律中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是作为并列的概念出现的,也就是说在我国,有关社会利益与国家利益的法律逻辑前提是不同的。又如国家的国防建设不仅是对国家安全利益、国家军事利益的保障,同时对社会公共安全也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保障作用。由此可见,社会利益与国家利益虽然是相互独立的两个概念,但在利益诉求方面是相互重合、交织的。

2.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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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社会实践论文

一、初中政治社会实践活动的优势

(一)有利于提高学生素质

社会实践活动符合新课程改革的精神,符合新课程改革形势的发展要求,符合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强调了学生的主动参与与亲身经历,能够促进学生多方面能力的发展,也有利于提高学生素质。

(二)有利于激发学生兴趣

课堂教学容易束缚学生思维,使学生放不开,尤其是政治课堂,大多是一些道德的说教,对学生而言十分无趣。而课外社会实践活动更注重实践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学到了课本上的知识,也会激起参与欲望,产生学习兴趣。

(三)有利于优化教学目标

知识如果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那么是不容易掌握的,也是毫无意义的,只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时,才能达到预设目标。课堂教学就是理论,社会实践活动就是实践,让学生参与社会实践,走出课堂,可以使学生将所学知识联系实际生活,升华课堂教学,优化教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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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治理视域下社会体育论文

1社会体育组织研究文献年度数量走势分析

在对社会体育组织研究文献的检索中,依据研究的需要,将与“社会体育组织”含义相同或相近的词条“体育组织”“体育社团”“体育协会”“体育基金会”等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网络版)收录的CSSCI和核心期刊文献中进行篇名项的精确检索,不设远端时限,以2013年12月31日为时限近端,经逐条查看检索结果,排除掉重合项以及无关的大量文献条目,最终获得321条与社会体育组织相关的研究文献并进行统计分析。可以看出,1999年前总体研究数量较少,到1999年开始有了明显的增幅,从2000年到2007年,社会体育组织研究的文献数量一直处于平稳上升趋势,2008年出现爆发式增长,2009年、2010年微幅下调并逐渐趋稳,直到2013年,研究数量再次明显增长。除北京奥运会举办后2009年、2010年出现下滑外,整体曲线呈现明显上升趋势。这充分说明社会体育组织的研究非常活跃,仍处于当前体育学界研究的热点范畴。从图1的曲线中还可以看出有2个年度属于增长高点,分别是2008年和2013年。2008年相对于2007年文献数量增加了19篇,这与我国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有直接的关系。在2008年,国家组织了一系列科研论文报告会,在宣传力度、重视程度、资助程度等方面都较以往高出很多,因而大大地激发了体育研究领域学者的科研热情,大量的研究成果在这一时间涌现出来,于是出现了文献研究数量“喷涌式”增长的现象。这其中不仅包括“社会体育组织”的研究,其他体育类的研究文献也都在这一时期迅猛增长。从文献增长的研究领域来看,主要增加的是社会体育组织管理、学校体育社团以及赛事组织等方面的研究,可以看出研究的领域明显得到拓宽,出现了对体育组织进一步细化研究的趋势。另外,组织发展、组织现状、国际体育的研究篇数也略有增长。2013年与2012年相比,研究文献数量也增加了6篇,其增长明显的是现状和管理方面的研究,覆盖的领域也有所扩大。纵观社会体育组织的研究文献,其增长的领域和成果出现的时间完全契合我国政策热点和重要体育事件,如“奥运会”“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公共服务建设”等。总体来看,社会体育组织的功能、社会体育组织文化建设、社会体育组织与公共服务关系等方面的研究文献数量增长比较明显,且管理和发展方面的研究总量都比较大,研究的面也在不断地拓宽和细化。当前,国家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进一步明确了社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因此,这必将成为社会体育组织研究的新热点。

2社会体育组织研究的追溯

从文献检索的结果来看,体育组织研究的早期,方瑸对苏联的体育组织进行介绍,该文发表于当年《苏联问题参考资料》第2期,文中描述“苏联管理体育运动的最高机构是全苏体育运动委员会,它是属部长会议管辖的……除了各级体委行使职能之外,在开展体育工作上,苏联的社会体育组织确实是起了很大的作用的。苏联的社会体育组织主要是志愿体育协会和单项运动协会。”并且方瑸从40个志愿者体协中的10个行业系统志愿体协选取了7个影响最大的做了简单描述,包括了公安系统、工业系统、大学生、中小学和技校、铁路、水运系统等。1987年上海体育学院葛利等翻译了美国人W•H•弗里曼发表于《PhysicalEducationinChangingSociety》的《美国社会体育组织简况》一文,介绍了美国存在的社会体育组织及其构成的基本概况。从总体情况上来看,在20世纪90年代前我国对体育组织的研究均停留在对美苏体育组织的构成内容。对国内社会体育组织研究首见于报端的是李存章对民间体育组织的研究,其在1991年《体育文史》第6期刊登了《艰苦创业六十载———记我国近代民间体育组织“广东梅县强民体育会”》,文中叙述了“强民体育会”的创立与发展历程,在抗日战争中所做的贡献,以及对体育人才的培养。这篇文章对于我国民间体育组织的研究开创了历史性的先河,为组织和丰富群众体育活动提供了建设性参考依据,也为各地学习和创建体育组织提供了史料借鉴。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有关社会体育组织的研究逐渐加速,起初的研究还主要是建国早期以及历史上体育组织的研究,直到1996年起,我国才出现了对新兴体育组织的一些研究,如续川于1996年在《体育文史》发表的《关于我国体育组织体系改革的思考》,吴世英于1998年在《广州体育学院学报》发表的《中国社区体育组织文化分析》,刘明生于1999年在《上海体育学院学报》发表的《上海市社区体育组织现状及发展对策》,李建国于1999年在《体育科学》发表的《城市社区体育组织结构“小型化”探索》等。这一时期社会体育组织的研究出现了研究领域逐渐拓宽、研究视角多样化的趋势和特点,而也在此时,“社区体育组织”研究出现了第一波热潮。

3社会体育组织的研究内容分析

从体育界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学界关注该问题大致可分为以下3大方面。

3.1社会体育组织的基本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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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论文(共10篇)

(一)

一、高职院校学生社会实践中的安全问题分析

(一)高职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缺乏目的性———唯利是图

笔者对一些高职院校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了调查,发现许多大学生都做过产品促销员、宣传员、以及餐厅的服务员等。在被问起为什么要参与这类社会实践活动的时候,他们往往都回答的比较理性,比如,可以通过社会实践来更好地认识自己,增长见识,提高自己的交际能力等,还有的同学回答的比较直接,他们毫不避讳的说做兼职或者实习就是希望能够多赚一些钱来替父母分忧或者使自己的生活过的更加充裕。可是有的学生却一味的盲目的追求钱财,忽视了自身价值的实现。由于大学生的社会经验非常少,如果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失去了理性,利令智昏就很容易出现严重的后果,在我国,一些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时误入非法传销组织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二)高职学生多数缺乏社会经验,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容易受骗上当

绝大部分的高职院校的大学生社会经验不多,对于社会上的很多事物分辨能力不足,同时又比较缺乏相关方面的指导。这样就导致了他们在做兼职或者实习的时候对用人单位缺乏提防,轻易地相信他们的许诺,最终付出的劳动和辛苦得不到兑现,却无处申诉。另外,社会上还经常有这么一部分人,利用大学生的防范意识差的弱点,以较高的薪水和待遇引诱大学生为他们打工,让他们做很多很繁杂的工作。这些人采取奸诈的手段不与大学生签订任何的劳动合同与实习协议。这样,在付出了辛苦和努力之后,由于没有法律依据,他们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再加上大学生大部分都年轻气盛,处理问题争端的方式往往会有些偏激使得问题处理不当,甚至还可能对他们的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带来威胁。

二、造成这些安全问题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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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社会背景下社会管理论文

一、紧张型与合作型“国家—社会”关系对比分析

前述矛盾的实质在于,国家与社会两种力量的对比协调。那么,对于社会稳定,到底是紧张型的“国家—社会”关系还是合作型的“国家—社会”关系而言谁更有利?所谓紧张型“国家—社会”关系,是指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对立关系,两者始终处于矛盾对立的地位,一直在斗争、竞争中寻求双方力量的平衡。伴随时代进程,两者除了相应内部消抵部分效能以外,最终还是各自得到了相应充分的发展。迄今西方发达国家相对完备的政治制度以及发达的公民社会就是明例,也是马克思主义矛盾论观点在西方现代社会发展历史中的验证。西方自古希腊城邦时期,“国家—社会”关系就主要表现为斗争模式。为了调解人们生活中的分歧、化解制度冲突,那时已开始采取直接民主和法治的手段,以促成群体最基本的一致利益,达到维系社会共同体的底线认同的目的。然而,“希腊人这种法律之下的自由的试验,固然是硕果累累,却终于未能全胜”,“即便在城邦的范围以内,法律问题也从来未得到彻底的解决”。根本原因就在于当代表各种利益的群体都想实现自己的完全利益诉求时,其实其纷争是难以调和的,或者说,根本就找不到同时实现各方利益的“共赢”道路,更何况当时希腊的政治处于“春秋割据”的状态,各自为政,谁也没有足够的合法性权力和权威去整合各方利益,“冲突纷争永无宁日,直到希腊彻底崩溃”。经过历史长河的洗礼,迄今西方“国家—社会”关系的斗争模式好像仍未曾有所改观,甚至有时二者一度势同水火。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西方,迷途的价值观、多元的后现代主义主张等思想流变盛行,社会自身的矛盾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社会生活分化加剧,多元、分散,强调个性、差异性、无主性,甚至冲突性、对抗性,认为国家以公力量对社会生活、公共领域以及个人事务进行全面的监控、干预、训诫或压制,极大地激起了社会对抗性的行动诉求,造成社会利益的极大破坏,社会的稳定性受到了极大挑战。这在后现代主义理论的话语中已得到充分印证。尽管西方国家和地区的不同利益集团能够在斗争中不断寻求到短暂的平衡并不断地推动社会向前发展,但这种动荡给人民造成无法忍受的疾苦和困境却是不可回避的。

所谓合作型“国家—社会”关系,是指国家与社会的和谐一致关系,两者始终处于上下一致的地位,遥相呼应,各司其职,各行其是。但是,国家与社会在这种长期和谐背景下,形成了特有的发展历程———国家不断强大,社会不断弱小,看似平衡,其实内部也蕴含着发展中的各种难题与危机,这在中国传统社会阶段表现的尤为明显。在中国社会和文化语境中,关于“国家—社会”关系的研究,事关中国社会发展的背景问题和路径问题。缘于中国古代天人合一、中庸等思想的影响,“国家—社会”一直是以上下通联、和谐一致的形式出现的,好似房屋结构一样,一方处于屋脊,一方处于屋基;一方面它们各司其职,另一方面它们之间互有通联,通过合作达到建筑的稳定。传统观点认为,中央集权制度模式是中国历史上“国家—社会”关系的显著特点,中国的政治是一个自上而下的单向运行,社会是完全被动的。历史实践证明,一个持久、健全的政治必须是上下通联、有来有往的双向形式,否则这种政治统治维系的时间和空间都将受到极大压缩,即任何政治绝对不可能只在单一方向轨道上运行。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曾在论述中国的“双轨政治”后指出,因公共需要,一些社会公共事务往往是由老百姓自理,老百姓因此而自动组成的团体称为“自治单位”,表明中国乡村社会存在“地方自治的民主体制”。例如,古代的乡绅,他们是“中国政治中极重要的人物”,地方的代表,并代表民间与官方协商,而这一过程就形成了自下而上的另一条政治轨道。中国史学家钱穆对“国家—社会”关系问题作了更为合理的分析和刻画,他指出,中国具有一贯重视“社会”的历史传统,“社会”实际上是一外来语,中国古人称之为“乡”,并认为“乡的观念,在中国古代一向备受重视。所谓观于乡而知王道之易,就十足透露中国古人对于社会重要性之认识”。钱穆又以存在于中国古代社会的士、农、工、商四个阶层的“四民社会”来表述中国古代社会的特征,指出“四民社会”当中“士”是政府的代表,也是社会关注的中心,乡村子弟十年寒窗,经考试或科举,便有机会踏进政府,成为“士”,“士”是国家治理与社会参与上下一体的核心,“政治与社会常是融合为一的。上下之间,并无大隔阂”。但是,中国的历史证明,在这种上下联通的“国家—社会”合作型关系中并没有看到现代意义上“社会”的多大发展,社会慢慢演变成国家的附庸。对比上述两种“国家—社会”关系模型不难看出,“国家—社会”关系不论是采取对立冲突的模式还是相对和谐顺应的模式,其背后实际上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文化和社会语境境这一深层次的要素影响。因此,要研究中国的“国家—社会”关系,首先应当着眼于“国家—社会”关系的传统事实,从文化和社会语境的具体性入手,寻求适合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发展的特色之路。

二、中国合作型社会关系基础的新变化———商事社会的发展诉求

当今,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合作型的乡土社会根基开始动摇,“国家—社会”关系正处于由乡土社会向公民社会转型的市场经济阶段,“商事社会”就是描述这一阶段的术语工具。“所谓商事社会,是指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以市民自治组织雏形为社会权利或权力主体代表,平等、自由、正义等进步理念日益发展,初步的半陌生人的法治社会。它是中国由乡土社会向市民社会转型的过渡阶段,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商事社会阶段,特别是随着网络空间的快速发展,虚拟经济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活动的性质开始发生转变,市场活跃,社会生活也呈现出流动性、异质性和多元性的特征,“国家—社会”关系逐渐趋向“国家—市场—社会”的复杂情势,利益、市场、契约、权利、自利、竞争、陌生人交际等成了人们较多关注的要素,社会整体状态出现了从“集体化社会”向“个体化社会”转变的趋向,社会发展呈现去集体化、去组织化和弱组织化的特征。“当代中国社会的规模性和复杂性远远超出了传统‘四民社会’的涵括范畴,社会生活的多元性、多样性、开放性使得单一社会阶层促成‘国家—社会’融为一体、上下整合的力量已然不在,风驰电掣般的社会变迁在很大程度上抽除了借助大历史和长时段进程缓慢铸造‘国家—社会’关系的时空机制。”在此背景下,调整国家、社会发展的新思路,迫在眉睫。按照哈贝马斯的观点,市场是“伴随生活世界的分化,而产生的系统(市场、国家),系统进而再与生活世界脱节,并对其进行侵夺和殖民化,致使生活世界日渐萎缩”。生活世界的萎缩意味着公民社会的萧条以及公民利益保障的弱化,也意味着强国家、弱社会格局的形成;而唯利是图、尔虞我诈、垄断操纵等又是市场不可避免的、也不会自我克制的存在。因此,为了维护社会利益,系统性干预市场,是十分必要的。目前,虽然中国公民意识逐渐觉醒,公民自治组织雏形出现并有所发展,但仍未发展到能够真正成为社会权利或权力的集中代表,尚未发展到与市场、国家理性互动的程度;虽然中国平等、自由、正义等进步理念日益发展,但同时并存的权威崇拜、愚昧保守、人情关系等落后观念依然普遍存在及盛行于世;虽然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初步建立,但毕竟还不能称之为健全。在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张力出现复杂化的国情下,调和国家和社会两种力量关系的平衡问题,是中国面临的新的时代重大课题。那么,在商事社会进程中到底怎样才能够有效保障好公民利益?靠市场自身那是天方夜谭,从速成鸡事件、注水肉事件、潍坊污水直排地下事件等可窥见一斑。如果走西方公民社会的道路,采取斗争的方式,更是绝对不可取的,一方面意识形态不同、社会文化土壤不同,另一方面损害人民的利益与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相违背。所以,我们应该在中国新“国家—社会”合作型理念下,结合实际,走中国特色合作型的道路,在国家、市场与社会共同构成“合作的三维”下构建社会利益的有效保障机制。

三、中国社会管理———公民社会建设路径分析

目前,中国社会结构模式的变革之路,首先就是要走好从传统的“乡民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商事社会”过渡阶段。笔者认为,在此阶段社会管理的建设应着眼于国家、市场和公民社会三个维度的变革,在合作传统下走深化合作共赢的变革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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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社会下群众文化论文

一、社会主义社会下群众文化的特点分析

1.社会主义社会下群众文化来源的群众性特点

在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下,很多群众文化均来自群众自身的生产生活实践,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很多优秀的群众文化都是根据群众自身的一些经历进行改编和创作出来的,因此说社会主义社会下的群众文化植根于基层,来源于民间,而社会主义社会下群众文化的一大特点便是基层性和群众性。也正是由于群众文化具有这样的特点,反映了现实中很多群众文化的基本生活,才更加受到群众的欢迎,并成为国人雅俗共赏的一项艺术。

2.社会主义社会下群众文化参与的广泛性特点

在现实的群众文化发展发展过程中,社会主义社会下的群众文化展示出参与的广泛性。首先参与的广泛性体现在,参与群众的数量和行业相对广泛,由于很多群众文化来自于民,因此,备受群众欢迎,使得各行各业的人民群众都非常喜欢这种文化活动,使得现实社会中参与群众文化的人群较多;再就是社会主义社会下群众文化参与的广泛性还体现在群众文化的传播过程中会受到所在地方地域、民族和气候的客观因素的影响。在进行优秀的文化传播与演出的过程中,均会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因此说社会主义社会下群众文化具有参与的广泛性的特点。

3.社会主义社会下群众文化内容的通俗性特点

在现实的文化发展过程中,由于多数的文化内容均来自于普通群众,因此,群众文化以其鲜活的生命力展示在世人面前。让群众文化经久不衰,备受国人爱戴的另一个原因便是社会主义社会下群众文化内容具有通俗性的特点,由于其内容通俗易懂,即使没有上过学不具备学科知识的老百姓依然能够明白其中的内容,由于是群众创造,于是其在说话内容,言语表达,内容选择上均贴近于老百姓的现实生活,因此通俗性是社会主义社会下群众文化的另一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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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患冲突的社会生态论文

一、医患冲突中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概念表述

在媒体报道和学术研究中,对医患冲突现象的表述用语不多,且不统一,使用最多的是“纠纷”、“医闹”、“闹丧”和“医患冲突”,也有使用“医疗暴力”的。所谓纠纷,是指争执不下的事情,不易解决的问题,而纠纷的过程不一定都有暴力行为发生。所谓“医闹”,是指患者家属、亲友及受雇者一起,采取在医院设灵堂、殴打侮辱医护人员、打砸财物、设置障碍等手段,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并从中牟利的行为。2006年7月10日,原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就曾直斥“医闹”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但现实中,面对有争议的医疗结果,患者(死者)家属追求的又并非都是货币。所谓“闹丧”,俗称“打人命”,有非正常死亡发生是其引发的基本前提,其有着浓厚的封建宗族色彩,发生地可能与医院毫不相关。如发生在农村公路的交通肇事事件。“冲突”一词的本意指近身袭击,同时也包括:直闯、碰撞、冒犯、争斗、矛盾等意,当然也含心理冲突;现代词意上的冲突是指发生在同一空间两个或以上事物的相互对抗过程,分为意识和物质两种,意识以认识为基础,所以是无形的,物质的冲突是可见、有形的。“冲突”的特征主要有:其直接目的是打败对方,直接以对方为攻击目标;双方必须有直接的交锋;冲突双方追求的目标既可能相同又可能不同;冲突在形式上往往突破了规则、规章甚至法律的限制,带有明显的破坏性、危法性。冲突的类型包括:从规模上划分有个人之间和集团群体之间的冲突;从性质上划分有经济冲突、政治冲突、思想冲突、文化冲突、宗教冲突、种族冲突、民族冲突、国际冲突等;从方式和程度上划分,有辩论、口角、拳斗、决斗、仇杀、械斗、战争等。因此,综观已经被曝光发生在医院内的“那些事”,用“医患冲突”来表述应是最为恰当的。

(二)关于历史划定

《南方周末》报曾以“中国医疗暴力史”为题,长篇报道了我国的医患冲突历史,其中提到最早的案例为2001年11月14日,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被炸,致5死35伤,死者中包括因视网膜脱落疗效不满的患者包季厚。对医患冲突的历史划定,至今并没有权威的论述,但仅以2001年为划分而论史显然其“史”太短,准确地说也只是本世纪的“史”。仅从建国开始计算,应当承认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医患冲突早已有之,只是非现在如此严重而已。以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计划生育为例,当被强制“结扎”的妇女因故死在手术台上后,以“兴师问罪”、“吊民伐罪”为特征的农村“闹丧”事件便自然发生,医院被砸、医生被打亦是常事,笔者就曾亲眼所见死者家属将“大队长”(现称村委会主任)家房子拆掉的场景,而对因“闹丧”引发的纠纷冲突,笔者在1991年参加的江西省社科课题成果中就有论述。

(三)关于成因分析

就医患冲突事件引发的原因,对现有论述分析后可用△符号形象加以表示。一面是痛斥医院医生的不良医术、过度治疗、不负责任等等,谓之“活该”;另一面则是痛斥对医生的犯罪行为是丧尽天良,谓之“暴徒”;更深层次的则是结合我国的医改政策、医疗资源、相对贫困人群及弱势群体等进行理性分析,呼唤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大力推进,将医生和患者在利益争夺中推开,从而真正避免冲突悲剧的发生。由此看来,国家医疗制度、医疗政策层面的改革,使百姓看得起病,重塑社会诚信才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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