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通企业范例

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商品流通企业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商品流通企业

商品流通企业信用管理分析

一、基于信用的商品流通企业管理可以降低相关的交易费用,增加利润

信用管理能使整个商品流通过程的交易成本显著降低,利润增加。信用管理对普遍降低交易成本所作的贡献可以从交易过程和交易主体行为的考察中得到进一步证实。一方面,从交易的全过程看,商品流通合作伙伴之间的交易能大大减少相关的交易费用。通过信用管理,可使搜索交易对象信息方面的费用降低,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建立起相互信任和承诺,可以减少各种履约风险。另一方面,从交易主体行为来看,合作伙伴之间的互通性,提高了双方对不确定性环境的认知能力,减少因交易主体的“有限理性”而产生的交易费用。商品流通合作伙伴之间的长期合作将会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交易双方之间的机会主义行为,这使得交易双方机会交易费用有望控制在最低限度。

二、基于信用的商品流通企业管理可以使商品流通企业合作更加流畅

建立商品流通企业的合作伙伴关系的好处是有目共睹的,但是这种合作关系是基于相对信任的前提下的,然而在我国信任机制的发展还不成熟。由于商品流通企业是一个企业联合体组织,彼此之间没有任何产权上的联系,而仅仅是动态的合作关系。然而,契约可以以书面的形式保证合作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使这种权利和义务赋有法律效应,信用机制的健全是实现商品流通合作企业的紧密合作、加强信息共享、相互进行技术交流和提供技术支持的前提条件。商品流通合作关系产生了新增利润,新增利润如何在商品流通企业进行分配是商品流通企业能否继续保持合作关系一个重要的因素。契约模型可以使利润在链中通过层层分剥的形式存在于商品流通企业的各个节点企业中,而不是以最终总利润的形式在企业间进行货币形式的再分配。

契约的特性就是要体现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原则。从而使商品流通企业成员企业达到帕雷托最优。契约使商品流通合作企业明确了自己在链中的位置和责任,使合作过程清晰明朗,利于企业把自己的目标和整个商品流通的总目标结合起来,防止个别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而破坏整个商品流通企业利益的最大化,使商品流通企业合作更加流畅。在合作中,契约的缔结,是以绩效优化、竞争力提高和契约双方共同获利为目标的。实现该目标,得通过商品流通企业合作双方在谈判过程中设计合理的合同参数影响双方的行为和动机。因此契约的合同参数必须对商品流通节点企业起到激励和约束的作用,以影响节点企业的行为,促进企业之间更紧密的合作,是节点企业致力于“蛋糕”最大—增加自身瓜分的份额。

三、基于信用的商品流通企业管理可以提高商品流通企业合作整体绩效,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理论上,合作伙伴关系能使商品流通企业所有成员的利益增长。但是商品流通伙伴之间的合作成效到底怎样,是否能与期望的一样,使商品流通总成本降低,服务水平提高,最终增加商品流通企业的竞争力。信用就是合作各方坚信,没有一方会利用另一方的脆弱点去获取利益,尽管一方有能力监控或控制另一方,但它却愿意放弃这种能力而相信另一方会自觉地做出对自己方有利的事情。信用的第一要因是存在着不确定性,未来事件和成员企业对这些事件的反应的不确定性越大,就越是需要相互之间的信任。信用能够确保各成员企业以共同都能接受的行为对这些未知的环境做出相应的信任。信用的第二要因是由于商品流通企业存在着脆弱性,商品流通企业潜在损失的可能性越大,就越是需要相互信任。信用能降低有可能产生的损失,减弱或消除机会主义的动机与行为,从而允许对成员企业的资源作更进一步的专业化分工,使成员企业能更好地共享整合优势;信用的第三要因涉及到控制,商品流通企业中的一方成员对另一方成员的控制力越低,就越是需要得到另一方的信用。因而现实中的商品流通必然要求从其成员企业的相互信任中获益。因此,信用管理,可以为商品流通企业合作整体绩效评价提供理论依据。基于信用的商品流通企业管理是从商品流通整体的角度出发,考虑整体合作水平,公正、客观的角度分析、评价商品流通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水平和效果。因此基于信用的商品流通企业管理可以提高商品流通合作整体绩效,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阅读全文

商品流通企业存货管理对策

摘要: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经济发展模式也正在发生转变,社会对商品的数量和种类的需求越来越多,这对我国商品流通企业来说是一种发展机遇。对于高周转的商品流通企业而言,存货管理是商品流通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商品流通企业要想在竞争愈发激烈的市场环境中获得更高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必须重视起存货管理办法。本文分析了商品流通企业存货以及相关的财务指标,对现阶段我国商品流动企业的存货管理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改善我国商品流通企业存货管理的一些建议办法,希望为我国商品流通企业的发展做出一些贡献。

关键词:商品流通企业;存货管理;对策

存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对于商品流通企业而言,存货的数量和管理状况都直接影响了企业的经营利润和管理结构。数据显示:一般工业企业的存货占企业总资产的30%左右;而商业流通企业的存货占比更高。对于位于商品枢纽中心的商品流通企业来说,存货是营业正常开展的重要基础,而对于地处偏远地区的商品流通企业来说,考虑到运输成本,存货的数量和管理是关系企业经营存亡的重要因素。因此,商品流通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要格外重视存货的管理内容,完善的存货管理制度能够增强企业的周转运营效率,增加企业经营利润和资金周转能力,提高企业的活力与市场竞争力;而缺乏良好存货管理制度的企业则会削弱企业的财务管理效果,加大企业的财务风险,引发企业的经营危机。

一、商品流通企业的财务状况分析

(一)存货相关财务指标分析

要想分析商品流通企业的存货管理状况,要学会分析与存货相关的财务指标计算。在财务指标体系中,与存货核算相关的大概有以下几个指标:速动比率、存货周转率以及存货周转速度。速动比率是指速动资产总额占流动负债的比率,而速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总额减去存货总额,其计算公式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总额-存货)/流动负债总额,从计算公式可以看出,存货的增加会带来速动比率的下降。对于一般的企业来说,较好的速动比率基本保持在1左右,而商品流通企业的存货数量要比一般企业的存货数量多,导致其速动比率小于1。但由于商品流通企业的存货周转速度要快于其他企业,因此速动比率较低对于商品流通企业而言并没有造成很大影响。存货周转比率是指销售收入与存货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存货周转率=销售收入/存货,通过上述计算公式我们可以发现,存货的数量增加会导致存货周转率的下降,而存货周转率越高,企业的利润也越高。对于商品流通企业来说,商品的周转速度都较快。存货是资产组成的一部分,存货数量的多少还会间接影响到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以及资产的质量。但是企业存货的多少并不直接代表着企业资产负债结构的优劣,存货数量多并不意味着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好,需要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经营生产特点来具体决定存货的最佳数,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的。

(二)存货量分析

阅读全文

商品流通企业会计核算的特点

摘要:对商品流通企业而言,会计核算是日常管理的重要一环,对企业发展起决定作用。文章以会计核算得到大力推广的当下为背景,从商品流通企业视角出发,在简单介绍此类企业所表现出特征的基础上,对会计核算所拥有特征进行了深入分析,主要内容涉及一般商品、特殊商品等方面,希望能够给其他人以启发,使日后所开展工作拥有可供参考的理论资料。

关键词:增值税;会计核算;会计核算;商品流通

商品流通所表现出特征,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分别是成本计算与存货核算,成本核算的重点为生产成本,商品流通并不涉及生产成本,而在存货核算方面,工业企业拥有较商品流通企业更多的材料类别,核算侧重点自然有所不同。由此可见,要想使会计核算被赋予效能得到应有发挥,相关人员应对其特征进行深入分析,本文所研究课题的现实意义不言而喻。

一、商品流通介绍

(一)商品流通。商品流通强调将产品、服务,由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进行转移。作为将货币作为媒介所展开的商品交换活动,若产品制造过程,满足价值形成和劳动过程相结合的条件,那么,此过程既代表了价值流通,又代表了实体流通。随着研究的深入,商品流通内涵也更为丰富,现已完成行业概念向产业概念的转变,因此,与商品流通相关的研究,也变得更为深入。

(二)商品流通企业。商品流通企业指的是以产品流通为主要活动的独立企业,此类企业的获利方式,通常为高价售出低价购入的产品,获得可使各项费用得到弥补的进销差价。近几年,产品流通方式不断增加,而网络经营、连锁经营等流通方式的出现,既将产品流通所面临时空界限打破,又为其提供了朝着多元化方向前进的强大动力,此类企业对会计核算所提出要求,自然较过去更为严格。对商品流通企业而言,其职责主要是组织产品流通,经由购入、存储并销售产品的方式,促使生产领域现有社会产品,向消费领域进行转移。事实证明,此类企业对经济发展有较为显著的促进作用,既可使人们对消费与生活所提出需求得到满足,又为产品价值的提升奠定了基础,企业所获利润自然更为可观。而在日常运行状态下,此类企业所表现出特征,可被概括为三点:第一,以产品供销为主要活动,日常工作仅为供应和销售产品,不包括制造产品;第二,产品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重极大,应将产品资产视为对资产进行管理的主要内容;第三,资金运动轨迹为货币到产品再到货币。

(三)会计核算。研究表明,常规会计核算方法,强调以产品流通为基础,对资金运行与回收进行核算,为管理工作提供支持,无论是核算内容,还是所适用管理方法,均不同于其他行业,这是因为处于运营状态的工业企业,通常握有大量存货,除了成产品,还有原材料等。但本文所研究企业的存货,主要为产品,但产品规格与种类均较为复杂,这也决定此类企业所适用会计核算模式,具备较为突出的特征。

阅读全文

超市电子商务需求思索

本文作者:田英伟 单位: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流通是连接生产和消费的桥梁与纽带,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保证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电子商务的出现,改变了传统商流、物流、信息流的运动方式,为流通领域注入新的活力。本章从流通领域电子商务活动的需求分析入手,针对不同的流通业态,对电子商务的应用进行探讨。

一、商品流通领域电子商务需求分析

商品流通领域主要是由直接从事商品买卖的企业或个人以及间接管理、调控的行业管理部门构成。所以,我们主要按商品流通企业电子商务需求和行业管理部门电子商务要求两部分来陈述需求目标。

(一)商品流通企业电子商务需求目标

1、建立立足于大型批发市场、大型商贸企业的电子商品交易系统利用局域网实现电子商品登录、查询、储存、加工、传输;建立电子数据交换系统(EDI)、电子订货系统(EOS),构成互联网络将各个局域网连接起来,将局域网与广域网连接起来,实现全国范围和跨国界的电子商务市场,力求实现商品流通的“零库存”贸易。

2、建立立足于大型零售企业的商场电子辅助销售系统首先,从柜台业务开始,利用微机网络、电子触摸屏、多媒体技术,在商场布置多处商品咨询点,将多媒体商品系统、商家信息及其它可供顾客购物参考的信息登录其中,让顾客在自由、宽松、愉快的环境中通过人机对话了解本商场经营商品以及商场其它信息,引导消费者购物。第二,利用多种电子工具,如信用卡、IC卡等接收货款,POS系统进行购物结算,利用网络沟通POS与销售控制中心,每日出销售报表(销售商品报表、销售货款报表、不同支付方式分类报表等),随机查询各类柜台商品的上架情况,如发现缺货或将要售完即通知配送中心调货。

阅读全文

贸易保护主义对出口物流体系建设影响

内容摘要:随着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不断加剧,我国以出口为导向的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受到了一定的影响。本文分析了国际贸易保护主义不断加剧的情况下,我国进出口货物商品不断变化、多元化产品竞争减弱、税收保护及各国政策也随之出现较大变化,对我国现有物流体系流通效率造成的影响,以及对我国出口物流体系建设的影响。本文重点研究可比性、完整性及真实性等影响流通效率的要素变化,并以效率为约束条件,进一步构建分析模型。数据分析结果表明: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倒逼我国加快出口物流流通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可积极培育产品流通主体,大力促进了出口产品流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我国出口物流体系建设,是完善与发展我国出口物流体系和实现流通产业化、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关键词:国际贸易保护;出口物流体系建设;商贸流通效率;建模分析;回归分析

一、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出口物流体系的影响因素分析

国际贸易保护主义下,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的相关变化主要体现在进出口货物商品不断变化、多元化产品竞争减弱、税收保护及各国政策变化带来的影响。与过去相比较,新形势不仅对出口商品产生了影响,还影响了整个出口商贸流通体系,增加了出口物流体系建设中的风险。在这种形势下,流通企业既需要重视本企业的损益盈亏,也需要重视商品流通效率和未来的发展潜力,共同推进流通体系在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总的来看,我国外贸出口产品物流体系仍处于初级阶段,小生产与大流通矛盾日益突出,在贸易保护主义环境下,具体表现为:对外出口产品市场化程度较低,经营规模小;流通交易方式落后;基础设施条件差;贸易保护主义带来的市场价格波动大,不利于出口产品的供求均衡;现代化信息体系薄弱,政府宏观调控体系不完善等。这些变化都会对我国出口物流体系建设带来较大影响。具体体现的因素为:进出口货物商品不断变化,导致流通形式处在多变状态,无法形成长时间的统一。多元化产品竞争减弱,单一的产品出口导致流通资源趋同化,阻碍打造多样性物流体系的进程。税收保护及各国政策也发生较大变化,导致不可控因素出现,对前期构建市场经济为主体的出口物流体系产生了较大不利影响。并且这种不可控的不确定性无法准确估计结束时间,使得相关体系建设中充满不确定的因素,导致我国现有出口物流体系建设中存在较大的不可控因素,主要体现在对出口物流流通效率的影响。

二、外部影响因素对我国出口物流流通效率的影响分析

(一)贸易保护主义带来的外部因素变化对流通效率的影响机理

外部的贸易保护主义带来出口物流相关要素变化,从流通效率的角度出发,将大幅度地影响流通体系的稳定性,对流通体系的提供者造成同一趋势的引导,并打破流通企业规范化进程,进而改变商品的流通效率。具体表现为:更加强调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要求在企业进出口中,更加倾向于某一非市场规则下的商品出口比例(比如在关税时间约束下的出口),进而影响出口物流体系效率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比性。贸易保护主义对商品流通效率的影响机理示意图如图1所示。出口产品不断变化导致的真实性对效率的影响:原有流通体系下,企业出口商品在一定时间内品种和数量相对固定。然而,在贸易保护主义下,出口企业的出口产品不断变化,企业出口与市场行为下的真实性违背,无法保证提供的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完整,造成相关数据核算无法真实地揭示出出口物流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动态变化。尤其在存货的采购成本计量中,采用不科学的物资核算计价方法,将导致无法真实地揭露出口物资和商品的流转过程,也无法更加明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存货的资本化计量方式。对于部分存货及存货的周转用具如果持有年限超过1年,将无法予以资本化处理。这些都是在非市场准则下,贸易保护主义下,数据真实性对出口物流效率产生的影响。多元化产品竞争减弱对出口物流流通效率的影响:在外部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下,多元化产品竞争被打破,一些特有商品受到打压,甚至被禁止出口或者进口,造成只能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形式完成流通。在流通性资产分析中,需要明确出一些特定资产的控制地位,这就需要完整地分析特定产品的流通情况,这种完整性既体现在会计核算账户的覆盖面上,也体现在财务报告披露信息的完整性上。但是在多元化产品竞争被打破的情况下,一些流通中的重要资产被严重的闲置或者高度使用,无法完成资产计量,相关分析也无法完整地分析相关流通企业的财务状况。这是因为一些看似高效的流通渠道可能仅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无法真实的反应市场行为。无法避免流通企业利用抢先回款、优先满足固定客户等行为粉饰利润。在贸易保护主义带来流通因素变化的情况下,无法要求流通企业的分析核算更加完整,流通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也无法通过财务报告信息,及附注的披露信息掌握企业真实的经营效果,从而影响出口物流流通效率。税收保护及各国政策导致的出口物流流通可比性对效率的影响: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既要求出口信息在横向方面具有可比性,也要求在纵向方面同时具有可比性,即提供的信息必须全方位可比。信息的可比性要求流通企业所采取的分析方式具有连续性,不出现特殊情况不可随意更改的状况。如果公司的政策或制度受到外部影响不一致,需要按照母公司的核算标准调整,并编制调整出口分录。与原有的政策相比,外部税收或者政策干扰导致趋同属性被打破,降低了国内流通企业信息与国际流通企业信息的横向可比性,将不利于我国的商贸流通数据分析,导致我国出口物流流通效率降低,阻碍我国出口物流体系的构建。

阅读全文

流通体系结构重塑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内容摘要:流通体系建设与我国经济之间有着紧密联系,国民经济的增长是流通体系发展完善的基础和基本保障,而流通体系结构的发展完善也有力推动社会经济长期发展。当前,我国流通体系还存在各种问题,对流通体系结构进行重塑势在必行。对我国流通体系进行结构重塑,并针对流通体系结构重塑对我国经济的影响进行系统性分析十分必要。本文在对我国流通体系结构现状进行概述的基础上,从三个层面点出了流通体系结构重塑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并以此为基础指出现阶段我国流通体系重塑路径,以期能够更好、更快地实现流通体系结构重塑,促进国民经济稳步增长。

关键词:流通产业;体系重塑;流通现状;国民经济

引言

自十八大之后,我国经济开始进入新常态,经济结构持续调整,经济发展潜力不断释放,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提升。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推进,流通产业作为连接我国供给与需求的纽带,在刺激消费、带动工业转型升级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的主导作用开始显现。但是,现阶段我国流通体系仍存在渠道冲突严重、产业定位不清晰、运行效率低下等问题,因此对我国流通体系结构进行重塑,进一步完善我国流通体系十分必要。

一、我国流通体系结构现状

(一)流通渠道与主体现状

流通渠道指的是商品从上游生产商环节流动到终端消费者环节的过程中所涉及的流通业通道,主要包括三个层面,即商品的流通途径、渠道环节和流通形式。在传统流通渠道中,主要涉及的流通业态有生产商、批发商、分销商、零售商和消费者,但是由于批发商和分销商等臃肿的分销网络的存在,导致商品最终售价远高于其出厂价,消费者要想购买需要的商品,需要承担非常高的渠道成本,由此一些商家开始寻求建立直销型商品流通渠道,将臃肿的分销环节剥离出来,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面临重重困难,要想真正改变这种现状,使商品流通渠道畅通,就要精简分销网络,优化中间环节。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发展,电子商务这一新兴商业模式开始出现并获得了全面发展,而电子商务的发展使直销型商品流通渠道的构建成为可能。由此,一种基于互联网电子商务的无中介式直销型流通渠道开始被越来越多企业采纳。图1为以电子商务为基础建立的流通渠道与传统流通渠道的对比,从中可以看出,在传统刘安方(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云南曲靖655001)中图分类号:F719文献标识码:A流通渠道下,商品从生产环节流通到消费者环节需要经历多级批发商和零售商,每经过一级中间商就要增加一层成本,这些成本最终要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而电子商务的出现彻底改变了这种模式,批发商、零售商等分销网络由虚拟中间商替代,通过互联网实现信息的沟通与传输,使商品可以从生产商环节直接到达消费者环节,从而节省了大量流通渠道成本,不但有效降低了消费者购物成本,还帮助企业提升利润率。这种流通渠道模式一经出现,便受到了众多企业热捧,各大零售企业都开始加大投入建设电子商务流通渠道。如图2所示,当大量零售企业开始同电子商务结合,布局建立电子商务流通渠道时,一些上游生产商也开始自建网络直销平台,此时出现了电子商务流通渠道与传统分销流通渠道并行的现象。长此以往,必然会导致流通渠道冲突,使两者互相干扰,这种渠道冲突持续时间越长、涵盖范围越广,对传统分销网络的威胁也就越大,由此必然受到传统渠道的抵制,使二者的渠道冲突更加严重,进而导致整个流通体系的运行效率低下。

阅读全文

数字经济下流通业智慧化转型的创新

内容摘要:数字经济时代下,流通业通过数字技术进行智慧化转型,可有效提升流通效率与质量,实现流通业高质量发展。本文基于数字经济视域下流通业智慧化转型面临的契机与挑战,阐述了流通业智慧化转型的创新路径及价值。

关键词:数字经济;智慧化转型;流通产业;价值输出

一、流通业智慧化转型趋势

(一)智慧零售发展模式逐渐成熟

随着全球新一轮产业与科技革命的发展,以数字经济为基础的数字贸易平台已逐步实现流通供应链上商流、物流、信息流以及资金流的“四流合一”。在此过程中,数字技术的日益渗透,拓宽了传统零售行业的智慧化转型边界,促使智慧零售模式得以发展。具言之,数字经济形势下,零售业的规模扩张边际收益有所收窄,产品及服务的生命周期日渐缩短。在此情形下,零售企业为应对市场变化,不得不加快调整速度,及时作出调整方案。例如,部分零售企业与大型电商平台、高新技术企业等合作,借助数字云技术,将自身运营方式进行“云平台化”,打造出无人零售、刷脸支付、社区智慧零售(多多买菜、美团优选)等发展模式,进一步推进自身发展及市场核心竞争力提升。随着数字技术发展及应用程度的加深,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智慧零售业还会进一步发展,并通过数据治理打造出数字零售新生态。

(二)智慧生产方式日益普及

数字经济快速发展背景下,数字技术日渐成熟,数字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应用促使流通业智慧生产方式产生。具体而言,数字经济环境下,商品供需两端脱媒对流通组织产生较大冲击。为稳定供需两端需求并加速自身发展,流通组织开始运用数字技术推行智慧生产方式。农业领域,在数字技术应用与支持下,农业生产组织结合智能化生产设施设备,构建形成环境监控、作物模型大数据分析和精准调节于一体的自动化平台系统,促使流通业农业生产能级和效率得以提高。工业领域,流通组织根据消费者个性化需求,以工业互联网和数据中心为“新基建”重点,制造智能化设施设备,创设新一代智能制造生产方式,有效加速流通业工业生产领域的智慧化进程。服务业领域,流通组织凭借数字技术进行大数据客户需求分析、服务服饰及内容创新、虚拟客服体验提供等,促使流通业数字服务内容进一步延伸和扩展。近几年,随着多样化数字技术应用范围逐渐扩大、渗透程度逐渐加深,流通业智慧生产方式日益普及,流通业农业、工业及服务业领域的生产效能均得到显著提高。

阅读全文

商业进货费用会计核算论文

一、采购成本法

采购成本法在商业会计中实质是初始进价法,其核算通式为:“商品采购成本=商品购买价款+商品采购费用=商品进价金额。”商业会计应区分商品采购入库前后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否,分别作出账务处理。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商业会计,应按确定的商品采购成本总额借记“在途物资”科目(商品入库前)或者“库存商品”科目(商品入库后),按合理计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同时根据结算方式的不同贷记有关账户。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商业会计,应按确定的商品采购成本总额借记“在途物资”科目(商品入库前)或者“库存商品”科目(商品入库后),同时根据结算方式的不同贷记有关账户。

二、集合分配法

按照存货应用指南之第二层本意,亦即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由此指明,集合分配法也就是通过增设商品进货费用专门科目而将商品进货费用在已售商品和未售商品之间进行分摊调整的核算方法。商业会计中采用集合分配法是存货准则的特有主张,也是区别于其他行业会计的特色方法。其优点是简化商品采购成本核算,单独考核商品采购费用,便于分析商品进价和商品采购费用影响,及时完善商品采购管理,商品存销负担合理。其缺点是月末分配调整量较大,各月商品采购费用会人为调节,额外增加了“进货费用”科目。同时,会造成商品购进成本反映不及时、不准确和账实不符现象。集合分配法一般适用于商品采购费用数额较大,商品品种规格较多和商品采购业务批量大的批发商业企业,也可应用于难以及时掌握商品采购成本指标,专项控制商品采购费用发生情况和商品购进频繁的零售商业企业。具体而言,集合分配法是指商业企业平时通过专门增设的“进货费用”科目汇集发生的各项商品采购费用,待期末时再计算当期商品的存销分摊比例,然后分别将已售商品应负担的进货费用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账户而未售商品应负担的进货费用合并转入“在途物资”科目(商品入库前)或“库存商品”科目(商品入库后)核算的附加调整法。集合分配法在商业会计中实质是后续成本法、附加进价法,核算通式为“:已售商品成本=已售商品进价+已售商品应分配进货费用”,“未售商品成本=未售商品进价+未售商品应分配进货费用”,其中,“未售商品应分配进货费用=在途商品应分配进货费用+库存商品应分配进货费用”同时,还需单独设置“进货费用”科目,其按经济内容应分属于资产类科目,用以专门核算商业企业发生的各项商品采购费用归集、转销和结余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平时发生的各项商品采购费用,贷方登记月末已售商品应分配转销的商品采购费用,期末借方余额表示未售商品应分配负担的商品采购费用结存额。商业会计应区分商品采购入库前后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否,分别作出如下商业进货费用账务处理: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商业会计,平时先应对发生的各项商品采购费用借记“进货费用”科目,按确定的不含税商品购买价款借记“在途物资”科目(商品入库前)或者“库存商品”科目(商品入库后),按合理确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同时根据结算方式的不同贷记有关账户。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商业会计,平时应对发生的各项商品采购费用借记“进货费用”科目,按确定的含税商品购买价款借记“在途物资”科目(商品入库前)或者“库存商品”科目(商品入库后),同时根据结算方式的不同贷记有关账户。月末后,再按当月商品存销比例计算出未售商品和已售商品各应分配的商业进货费用额。具体步骤为:(1)确定当月商业进货费用分配标准。当月商业进货费用分配标准是当月已售商品进价和和当月未售商品进价,而当月未售商品进价由月末在途商品进价和月末库存商品进价构成。(2)确定当月商业进货费用应分配总额。当月商品进货费用应分配总额要根据“进货费用”科目确定,也就是当月“进货费用”科目分配前的月末借方余额。(3)计算当期商业进货费用分配率。当月商业进货费用分配率按其适用范围、准确程度和计算要求分为三种形式,即综合分配率法、类别分配率法和个别分配率法。一般计算公式为:当月商业进货费用分配率=(月初进货费用结存额+本月进货费用增加额)÷(月初商品购进额+本月商品购进增加额)×100%。其中,综合分配率法要按全部商品混合计算而成,具有唯一性、混合性和平均性,但准确性最差。类别分配率法要将全部商品分类后计算而来,具有多类性、分离性和分层性,但准确性适中。个别分配率法也称为单项分配率法,要区别商品品种规格逐项具体计算而成,因而具有繁多性、单一性和具体性,但准确性最好。(4)计算当月未售商品应分配进货费用,同时综合作出当月未售商品成本的财务报告。当月未售商品应分配进货费用=当月未售商品进价×当月商业进货费用分配率,当月未售商品成本=月末“在途商品”科目余额+月末“库存商品”科目余额+月末“进货费用”科目余额。(5)确定当月已售商品应分配商品进货费用额,并作出转销本月已售商品进货费用的会计分录。当月已售商品应分配进货费用=当月已售商品进价×当月商业进货费用分配率=当月商品进货费用总额-当月未售商品应分配进货费用。会计处理为,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进货费用”。

三、即期损益法

按照存货应用指南之第三层本意,亦即商品流通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由此可见,即期损益法也就是将商品进货费用直接作为限定性商品流通费用而全额并入“销售费用”科目的核算方法。商业会计中采用即期损益法是存货准则的特别主张,也是不同于其他行业会计的特殊方法。其优点是核算最为简便,符合商业运行规律,统一商品购销核算口径,利用现有科目设置,满足商品购销管理,及时确定商品进价指标。其缺点是商品采购费用全部由已售商品负担,不太合理,人为限定为销售费用核算。同时,会造成商品采购成本总体较低而不利决策需要。即期损益法一般适用于商品采购费用数额较小、商品品种规格多样和商品购销业务频繁的零售商业企业,也可应用于简化商品采购费用核算和放宽商品采购成本管理的批发商业企业。具体来说,即期损益法是指商业企业直接将商品进货费用全部指定通过“销售费用”科目而与商品购买价款相互分离核算的单纯独立法。即期损益法在商业会计中实质是分离进价法,其核算通式为:商品采购成本=商品购买价款=商品进价金额。据上述通式,商业会计应区分商品采购入库前后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否,分别作出如下商业进货费用的账务处理: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商业会计,平时先应对发生的各项商品采购费用借记“销售费用”科目,按确定的不含税商品购买价款借记“在途物资”科目(商品入库前)或者“库存商品”科目(商品入库后),按合理确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同时根据结算方式的不同贷记有关账户。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商业会计,平时先应对发生的各项商品采购费用借记“销售费用”科目,按确定的含税商品购买价款借记“在途物资”科目(商品入库前)或者“库存商品”科目(商品入库后),同时根据结算方式的不同贷记有关账户。

作者:张杰民 单位: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