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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料废液危险废物排查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非法生产、非法倾倒酸性工业废液污染环境案件教训,进一步加强工业废料、废液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健全监管执法体系,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行为,坚决杜绝环境污染问题发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排查涉危险废物工业企业和处置企业,突出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各个环节,健全完善工业废料、废液等危险废物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违规堆存、私自填埋、偷存偷排偷放、违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实现危险废物管控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严防污染环境,确保环境安全。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目标任务
(一)排查整治范围。
1.行业范围。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造、农药制造、木材加工、专用化学产品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石油天然气开采、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炼焦/燃气生产及供应业、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钢压延加工、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纸浆制造、合成材料制造、炸药火工及烟火产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铁合金冶炼、玻璃制造、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贵金属矿采选、化学纤维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行业企业。
2.类别范围。涉废酸(含酸性废液)、废碱、农药废物、精(蒸)馏残渣、焚烧处置残渣、表面处理废物、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医药废物、有机/无机氰化物废物、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油(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含(铬、锌、汞、铅、砷)废物、有色金属冶炼废物、废催化剂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和处置企业。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县公众安全感、政法工作满意度和扫黑除恶工作群众满意度、知晓率“四提升”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20〕25号)要求,经县局班子会议决定,印发《开展2020年度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现将方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节假日和重大特定时期,具体时间各监管单位自行安排。
二、检查人员
局属各监管单位。
三、检查对象
全县道路运输企业、农村公路桥梁、渡口、交通工程建设工地等。
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求,巩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成果,进一步摸清污染源分布及污染现状,彻底整治解决污染存量问题,严控新增污染,压实各级责任,构建长效机制,依据《全省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冀生态环保委〔2020〕1号)及《全市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石生态环保委〔2020〕1号)、《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确保全镇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统筹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环境要素,坚持全域覆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责任、务求实效,组织全镇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网格化环境监管力量,按照统一排查标准和治理原则,对固定污染源、移动污染源、坑塘沟渠污染、“散乱污”企业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切实摸清污染底数,落实整治责任,加大治理力度,解决存量污染,消除风险隐患,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进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
二、排查整治内容
(一)涉水污染源
涉水工业企业。以村为单位,重点排查精细化工、化学制药、原料药制造、染料及中间体制造、化纤、农药制造、化肥、纺织印染、污水处理、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食品加工等涉水排放重点行业企业的废水排放量、排放标准、排水去向等,核查是否存在无环评手续、无证排污、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或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以及利用渗井、渗坑、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非法排污、恶意排污问题。(责任站所:环保所。村级负责人:各村书记,包村干部)
农村生活污水。以村为单位,重点排查村庄生活污水是否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是否存在污染农村环境问题。各村是否按照要求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管控,污水经无害化处理后是否优先就地就近就农进行资源化利用。(责任站所:农业办、环保所。村级负责人:各村书记,包村干部)
百处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准确掌控我乡安全隐患、环境风险隐患、公共卫生风险隐患等分布情况,明确监管对象,加强各类隐患监管,全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高风险防范水平,有效遏制突发性安全生产事件,促进全乡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确保我乡各领域生产生活稳定,现结合本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长效管护”的发展原则,落实安全生产的“一岗双责”,坚持领域自查与乡村检查相结合、“三服务”与严格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组织力量全面排查乡域内各领域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点,并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做到查找一批隐患、消除一批风险、查处一批违法行为,全力防范较大事故发生,为我乡高质量绿色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全面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隐患,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加强对“痴、呆、傻”人员的管控工作,一对一落实责任人,对查出的问题按照“一点一案”的要求,建立森林防火隐患单,及时落实防控措施。组建村级护林员,集中组织进行培训及演练,提高乡村联动能力,力保清明节等重点防火期不发生火情。
(二)集中开展乡域企业(含小微企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全乡域范围内企业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建立隐患单,逐一限时整改,严格实行销号制度。
(三)全面开展乡域村居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以村为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户不落”进行排查,建立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单,落实防控措施,严格实行动态管理销号制度。
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乡党委、乡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紧盯台风、暴雨、洪水、森林火灾及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聚焦防汛防台风、森林防火重点工作、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着力化解危及人身安全的风险隐患,最大限度减轻自然灾害影响,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内容与责任分工
(一)防洪工程和监测预警设施
整治内容:
1、全面检?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管理和水毁工程修复情?,重点检?水库大坝、堤防、水闸、泵站、小水电、小山塘等工程设施安全运行情况。
2、全面检查各类雨水风情监测设施设备和监视监测、预报预警及决策指挥等系统运行情况,重点检查山洪灾害监测站点、预警设施、乡级监测预警平台软硬件设施等非工程措施安全运维情况。
工业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方案
为深刻汲取泉州“3·7”欣佳酒店坍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市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榕安委〔2020〕3号)、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全市工业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榕安办〔2020〕12号)、县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全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樟安委〔2020〕2号)及县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全县工业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樟安办〔2020〕12号)等省、市、县文件要求,
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我镇工业企业、轻工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监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立即开展全镇工业企业、轻工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真正深下去、严起来,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举一反三,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迅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底
三、检点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泉州市“3·7”酒店坍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应急部、省、市、县关于切实加强涉疫场所和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部署和《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霞委办电〔2020〕14号)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抓好安全生产与肺炎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做到“三抓三不误”,切实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风险、找准风险、化解风险,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努力实现一般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力争不发生较大事故和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检点
(一)涉疫涉医涉场所。全面组织开展全镇集中隔离观察场所、定点医院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1)存在失修失养、超负荷使用,位于地质灾害易发点的场所;(2)涉医涉疫涉检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等现象;(3)持续运转用电用氧设备,电气线路敷设,短路保护装置安装,私拉乱接电线等违法行为。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卫生院、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泉州“3•7”倒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即日起至2020年底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单位自查、基层排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隐患,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防疫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指导。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摸清辖区卫生院、卫生所、医学观察隔离点等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的底数情况,逐家建立台账。组织开展实地联合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值班值守、消防设施运行、用火用电管理等情况,督促场所负责人抓好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确保场所消防安全。
(二)强化复工复产企业消防安全监管。支持企业做好复工复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指导落实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等措施,有效杜绝违规动火、违规储存等不安全行为。对于恢复营业的农贸市场、宾馆饭店、餐饮娱乐、文化旅游等场所,要提前跟进服务提示,指导开展消防培训演练、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排查,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利用复工复产这一时机,通过网络授课、现场教学等方式,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升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基本安全技能。
(三)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各有关部门要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对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突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防火巡查检查、应急预案体系、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四个能力”建设、装饰装修材料、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装使用维护、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安全指示标志、自动消防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等环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