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业发展中动物检疫工作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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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业发展中动物检疫工作重要性

摘要:人民高质量的生活水平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提出更高要求,同时高端科技在畜牧业发展中的推广使用,更加彰显了动物检疫工作在畜牧业发展中的重要性,因此具备一个具有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创造性的动物检疫团队,可以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畜牧业;动物检疫;工作

0引言

动物检疫是为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护畜牧业生产和人畜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采用法定的检疫程序和方法,根据检疫对象,依据法定的检疫标准,对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检疫检查、定性和处理。动物检疫属于法律授权的政府行为,是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具有强制性的技术措施,必须由法定的机构和取得国家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官方兽医资格证人员实施才具有法律效力。

1基本职能

1.1动物检疫适用的法律、管理办法、规程

动物检疫依据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畜禽病死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畜禽屠宰检疫规程》、《畜禽产地检疫规程》、《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等。

1.2动物检疫基本流程

一是官方兽医通过活体检疫及时发现动物患病状态,如果发现有重大动物疫病,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防止疫情传播扩散。二是动物出栏前申报产地检疫时,官方兽医查验动物耳标和养殖档案,包括畜禽种类、数量、佩戴的耳标号、免疫使用疫苗种类、注射时间、方式、剂量等关键信息。三是通过检查动物养殖档案及时发现动物在养殖过程中是否存在使用违禁物品行为,使用抗生素种类、时间、剂量、停药期等,以此初步判断动物体内是否含有违禁物品以及兽药抗生素残留是否超标等因素。四是通过动物宰前检疫,健康隔离观察,尤其在前期产地检疫中动物无明显患病症状时,通过观察动物的行动、食、静及各种生理指数等综合判断健康状况。在宰前检疫观察中发现患病个体,及时发现病畜禽,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同时通过宰前检疫发现在宰后难以检疫出的人畜共患病。如破伤风、脑炎、胃肠炎李斯特氏菌病、脑包虫病以及某些中毒性疾病等。五是动物被屠宰后,官方兽医依据规程对其酮体、内脏器官、部位组织和淋巴器官进行生理病态检查,通过观察酮体组织脏器以及淋巴病理变化等综合分析,甄别动物生前处在潜伏期或无明显症状,并且无法通过肉眼观察发现的病畜。六是官方兽医依法使用物理、化学或生物学等方法处理带有或疑似带有病原体的动物尸体、动物产品等检疫不合格以及被检疫割除器官和病变组织,达到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破坏毒素,保障人畜健康安全[1]。

2重要性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畜牧业发展从农户畜禽散养、小规模养殖只能满足小部分市场和自给自足的生活需求到规模养殖。在畜牧业向高科技、规模化养殖发展过程中,更加彰显了动物检疫在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作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同时,随着我国不断进行的改革开放,人民高质量生活需求更加需要方便、简捷、快速、符合现代化社会经济发展的动物检疫手段,使用高科技检测仪器对动物检疫人员提出更高要求和挑战。因此积极推动动物检疫设备投入和工作体制改革,坚持公开招聘、定岗定责、动态管理的原则培训动物检疫人员,引入竞争机制,在动物检疫人员队伍管理过程中,适当实行经营化服务,以技术服务致富的思想理念推动动物检疫工作活力,进一步推动畜牧兽医新技术推广落实。在新时期畜牧业发展中动物检疫工作不断推动养殖与自然环境和谐、粪污达到零排放、推广实施畜禽粪便有效利用、养殖环节减少使用兽药和消毒药品、添加剂,保护生态,营造健康舒适的生活环境[3]。

3保障措施

3.1职责明确,完善制度

一是健全畜牧兽医工作体系,改革和规范动物检疫管理体制。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本级政府经费保障制度。三是不断改进动物检疫工作法制体系。四是不断完善和推广科学、快捷的动物检疫检验规程。五是逐步提升和完善官方兽医资质考核标准。六是加强官方兽医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能力和职业道德。七是建立一套完善的养殖场(厂)主直接责任追究制度。八是结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建立符合当地实情的畜牧业发展风险评估制度。九是建立符合当地情况动物疫情应急防控措施和处置管理制度。十是有步骤建立推广动物产品来源质量追溯体系。

3.2以检促防,以防促安

一是建立防检结合、以检促防,以防保安全的防控体系,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二是通过动物检疫检查等手段促进养殖环节科学、合理化建设,严格动物卫生条件审核,严把动物出、入关,杜绝动物疫病传播。三是通过检疫检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普及法律知识,营造依法养殖环境[2]。

3.3依法依规检疫和处置

官方兽医对动物实施检疫属政府行为,是《动物防疫法》授权的法律职责,通过行使具有法律效力的权力进一步保障畜牧业健康和动物性食品安全,畜牧业发展中官方兽医在日常工作中依据《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对动物饲养、屠宰、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的生产、加工、经营、储藏等进行检疫检查。严格遵从《畜禽屠宰检疫规程》、《畜禽产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对检疫合格动物及其产品依法依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对检疫不合格动物及其产品依据《畜禽病死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进行处置。

3.4灭疫禁毒,关注动物福利

一是在工作中实施严格检疫,从源头防控动物疫情,从动物饲养到餐桌每一个环节进行严格检查。二是加大动物及其产品质量抽样检测,通过抽样检测甄别出肉眼无法辨别含有毒、有害、致病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动物及其产品。三是检查病死动物、粪便等容易引起疫病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规定。四是动物饲养人员是否患有人畜共患病等,排除人畜互传疫病环节。五是加强养殖环节检疫检查,关注动物福利,及时发现引起疫病自然因素,快速处置。

3.5安全养殖、科学防控

一是推行“全进全出”、“自繁自养”饲养模式,动物出栏后,圈舍经过全面清理消毒,空舍至少2周以上,方可引进另一批动物,防止疫病连续感染和交叉感染。二是实施“隔离饲养”,就是将动物饲养控制在一个有利于生产和防疫的地方,以有效防止病原微生物传播,引种和购入动物必须经过严格检疫隔离观察措施,防止疫病随动物传入。三是健全生物安全制度,对疑似人畜共患病的病、死动物进行报告制度,同时对死亡动物和污染物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4结束语

结合我国近20年的基层动物检疫工作,动物检疫工作存在技术手段比较简单、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基层检测设备不完善等问题。为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从畜牧业发展中动物检疫工作的职能、流程、制度、措施等方面提出解决问题的个人见解。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不断推广动物检疫新技术,培养专业的高素质动物检疫人才,提高人员法律意识和技能,依法检疫,依法无害化处理等措施,能为动物检疫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能更加适应新时代经济需求,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吴怡俊.动物检疫在畜牧生产中的作用[J].畜牧兽医科学(电子版),2019(12):77-78.

[2]刘士超.动物检疫监督管理优化路径分析[J].畜牧兽医科学(电子版),2019(02):152-153.

[3]刘铸伦,邓启源.畜牧兽医工作中动物检疫现状分析[J].今日畜牧兽医,2018,34(05):39.

作者:孙铎 单位:宁夏盐池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