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地生态畜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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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地生态畜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摘要:结合乡村振兴和“一优两高”战略,分析探讨了青海省草地生态畜牧业建设中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发展建议。

关键词:青海;草地生态畜牧业;三产融合;对策建议

青海地处“三江源头”,是青藏高原的过度地带,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有“中华水塔”和地球“第三级”之称,被联合国科教文卫组织誉为世界四大无公害超净区之一。全省近96%的区域是牧区,天然草场面积0.36亿hm2[1],居全国第四位。从2008年起,全省牧区走草地生态畜牧业建设道路,已实现纯牧业村和半农半牧业村草地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全覆盖[2]。自2012年11月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产业融合发展理念[3],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4],同年省委提出“生态生产生活良性循环”[5]的发展要求,标志着青海开始探索草地生态畜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道路。笔者通过调研分析青海省在草地生态畜牧业建设中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情,提出今后发展思路,对青海省及其它同类省份建设草地生态畜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作具有指导意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概念,最早是1994年日本今村奈良臣提出,即“六次产业”的概念[6];其后有学者认为产业融合始于产业之间的技术关联[7],为适应产业增长而发生的产业边界的收缩或者消失[8],促使技术、产业、服务和市场三个层次的融合[9],使得两种或多种产业合成一体[10],产业边界和交叉处的技术融合,形成产业边界模糊化,甚至重划产业界限[11],也有学者认为是不同产业或同一产业的不同行业,通过相互渗透、相互交叉,最终融为一体,逐步形成新产业的动态发展过程[12]。笔者认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指依托本地区独特的地理环境和资源禀赋,结合各类草地畜牧业生产经营新型组织,通过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应用现代化生产要素,完善利益机制,打破之前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相互割裂的状态,形成纵向横向各环节融会贯通、各主体和谐共赢的良好产业形态。

1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现状

在草地生态畜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方面,青海六州牧区结合群众的首创精神和地方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的现实要求,经多年富有成效的探索、创新与实践,逐渐孕育形成了4种主要的融合发展模式。

1.1联合发展型

此模式主要聚集在柴达木盆地等区域。由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实行跨区域跨行业自发组合,如“社社联合”“社场联合”“社企联合”,通过产业联动、产业集聚、技术渗透,以订单生产、投资入股或契约合同等形式,将双方利益联结起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其产业链条延长,进而增强市场竞争及抗风险能力,提高创收增收途径。如种、养合作社联合,养殖合作社与屠宰加工企业订单联合,养殖合作社与网络营销平台对接或与餐饮店等销售主体联合,通过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大家互利共赢。此模式较为灵活、方便,即避免了单个经营主体间的无序竞争,实现了更大规模化经营,也有利于增强市场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但其利益联结方式的稳定性较差,各主体间的利益平衡问题较难处理,背信违约等现象时有发生,外加我国至今尚未出台一整套针对联合发展的管理办法。

1.2企业带动型

此模式主要集中在社会化发育程度相对较低的青南牧区。依托原生态、纯天然、无公害和绿色有机畜产品等资源优势,通过牦牛藏羊及天然草场的有机认证,着力建设有机生态畜牧业合作社,进行牲畜的规模化集约化养殖,并由政府引入工商企业资本,组建高标准乳畜产品加工生产企业,引导养殖主体与当地乳畜产品加工企业对接,彼此签订畜产品收购协议或合同,实现订单化生产或保底价收购,走“政府引导+企业+合作社(牧户)”的联营合作模式。此模式在社会发育程度较低的青南牧区有相对较高的实用性,即能保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能实现“专业的问题交专业的人员处理”的理念。由政府部门整体宏观把控,灵活机智地将屠宰、加工和销售等企业主体与养殖主体的利益联结起来,以抱团共赢的理念实现增收目标。但是,企业机构不是慈善机构,企业部门在追逐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与养殖主体矛盾较多,如牲畜集中屠宰或产乳季节,企业部门乳肉等畜产品较多,为防止产品过多积压则会“挑三拣四”或压低市场价格收购;在市场畜产品紧缺时,企业主体又会按约定的价格收购,养殖主体的利益依旧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1.3内部延伸型

此模式主要聚集在东部的海南海北等牧区。采用现代化企业的管理生产理念,组建股份制草地生态畜牧业合作社,通过整合各类生产资料,用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办法,将多余的资金转投向二三产业,如置办帐房加工厂、开设商铺、搭建畜产品直销点或体验店等,形成集饲草种植、牲畜养殖、粗略加工和产品直销为一体的运作模式。此模式采取“自家的事情自家说了算”的原则,通过群策群力,延长产业链条,增加畜产品附加值,但因合作社“能人”较少,社会化服务能力有限,产业扩展延伸范围较小,粗加工所占比例较大,产品同质化严重,有学者曾形象总结为“不是牛肉干就是干牛肉”。

1.4功能拓展型

此模式主要聚集在环湖地区。部分草地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创新增收途径,主动与文化体育、休闲观光、社会化服务等产业深度融合,以股份合作或订单合同的形式,将多个利益主体联结在一起,实现互利共赢。如环湖地区的某些旅游景点处,有的合作社通过搭建帐房宾馆,餐厅等基础设施,出租或转交给专业人士经营,定期收取租金;有的合作社挑选“清一色”羊群或牛群,在景区放牧,供游客观赏、照相、销售、品尝等;有的合作社负责人员积极与旅游公司合作,由旅游公司“拉客”,合作社“接客”,体验放牧情怀;有的合作社修建赛马或射箭场等平台,吸引兴趣爱好者娱乐;有的合作社提供社会化服务,组建牦牛冻精冷配服务团等,实现多功能产业的融合。此模式机动灵活,通过“借鸡下蛋”“筑巢引凤”等方式,与多方利益主体积极联合,灵活多样地实现一二三产业的融合,但受合作社内部理事长的文化素养与社会见识,发展资金等因素的影响较大。

2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存在的问题

青海在草地生态畜牧业建设工作中,虽然探索出了系列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成功模式与事例,但在发展中也存在几点问题。

2.1政府政策支持力度有限

虽然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已提出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要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的“三权分离”[13]政策,但农牧民群众依旧心存顾虑,生产要素的流转及整合率较低;相关部门对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理念认识不清,引导不足;财政及税收等扶持力度有限等,致使产业链最前端的生产主体面对最大的市场风险却获得最少的收益成本。

2.2生产主体间利益联结不牢固

企业与合作社,各合作社之间因各自为政、各打算盘,失信违约成本较低,双方利益平衡点较难把控,致使双方利益连接不紧密。

2.3各产业之间融合程度相对较低

牧区地广人稀、经济欠发达,畜产品从原料供应、分割加工、包装销售的整个供应链尚未脱离传统的合作方式,农牧民在整个产业供应链中的参与度低,议价能力弱。从横向上看,以单纯的种植或养殖为主;从纵向上看,与销售平台、精深加工企业、科技服务等部门衔接不密切;从自身的发展上看,发展产业单一,缺乏创新与精深加工;从外部环境上看,当地加工企业带动能力弱,功能性牧业发展规模小且分散,牧区电子商务及网络营销、物流等设施平台配套不足。

2.4社会化服务体系相对不足

准确的数据是经济研究、趋势研判和政策措施制定的科学依据,因多头管理,信息数据各自为政,尚未组建统一共享的数据平台;各生产主体中高素质,有见识的人才较少;产业融合发展平台和知名品牌打造较少。

3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

依托青海特色资源禀赋,在优化一产的基础上,将深化二产、强化三产,通过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带动资源、要素、技术、市场需求的整合集成与优化重组,激发产业链、价值链的分解,重构和功能升级,力求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共享均衡利润。

3.1健全系列政策保障措施

通过激发牧区农村内生发展动力,继续实施土地三权分置政策,由合作社给入社社员根据草场面积合理分配,促使草场的流转与入社。政府相关部门应高站位,强服务,通过招商引资组建高水准企业,搭建企业与合作社交流平台,引导企业与合作社合作,建立以商促农的发展机制,并鼓励有实力的合作社或新型经营组织拓宽产业链条,如建立加工企业,建设畜产品直销店等其它二三产业。建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基金、政策性发展基金或深化“授信池”业务,对合作社组织、养殖大户、规模养殖厂的农畜产品流通、加工、销售等业务进行长期低息贷款或财税支持。

3.2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坚持政府“牵线搭桥”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通过合作制(彼此之间约定利益分配,分工合作,产销联动)、股份制(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间或与企业之间彼此控股)、订单制(各生产主体之间或跟企业之间通过签订订单、合同书)等连接机制,支持与鼓励合作社与其他经营主体之间自愿平等的联合。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对违规违约行为,政府部门应协同司法部门进行严惩,并建立各生产主体间的信用体系,增强其违约成本。建议各生产主体间彼此控股,完善退入股政策,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命运与共的产业融合发展利益共同体。

3.3提升多元化产业融合

一是支持合作社多向融合。在横向,需改变传统农牧业生产经营模式,积极引进现代化生产经营方式,多角度延长产业链条,如推行“中央厨房主食门店”模式,提高主食加工标准化、工业化和质量安全水平;也可将多余的资金投向其他产业,以增强增收能力。在纵向,鼓励各生产主体多方面、多方向、多行业跨区域融合联结,如同科技部门、工商企业、物流系统和网络平台等联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提升畜产品的附加值;二是深挖当地各类资源。以合作社为载体,依托农村牧区青山绿水、草原风光、古朴村落、民俗活动、传统节日、民族特色及美食等自然和文化资源,以观光体验、餐饮度假、科技教育和休闲旅游等形式,拓展农牧业的经济功能、社会功能、文化功能和生态功能;三是积极与现代化新型经营平台联结。各生产主体,应积极与邮政物流、电子商务、信息查看与等平台对接,签订利益分配合同,实现多渠道盈利。

3.4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

完善有效的社会化服务是产业融合发展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一是实现畜产品生产中相关信息的社会化共享,依靠互联网,积极探索整合或共享现有各类推广服务机构的信息,及时将相关信息出去,破解信息不对称或生产加工环节的盲目性;二是加强职业农牧民的培训。以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科技人员、退休干部和相关专业的大学生为培养重点,打造出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牧民队伍;三是强化政府社会化服务能力。通过引导兴办产地加工企业、搭建农产品直销平台(如农超对接,供需对接等)、建立全国清真拉面馆牛羊肉配送体系和电子商务等平台,实现多平台对接联合。四是树立知名品牌。通过组织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构建农畜产品互联互通的溯源平台,依托青海得天独厚的资源禀赋,打好“有机牌”“绿色牌”,为加工与养殖主体提升更大畜产品附加值奠定基础。

作者:王廷艳 罗增海 安梨红 单位:青海省家畜改良中心 青海省畜牧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