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畜牧兽医公共服务体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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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畜牧兽医公共服务体系问题

农村畜牧兽医的工作开展,是畜牧产业发展的公共服务。公共服务必然有相对应的体系作为服务工作开展的引导依据,包括技术引进、技术示范、技术推广,乃至动物疫病的防治和消除,科学指导农民饲养畜禽。然而,目前农村畜牧兽医公共服务体系的一系列问题,脱离了畜牧业发展的实际,限制畜牧产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升,正面要求尽快结合畜牧生产形势,构建完善的服务体系框架,文章亦以此作为研究重点,将于下文剖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1.农村兽医畜牧公共服务体系的问题

农村兽医畜牧公共服务体系问题的客观存在,主要是由于国家重视程度不够,在机构设置方面合理性欠缺,譬如只能定位模糊和供给主体错位等,以致供给资金来源稀少,加上管理法制存在漏洞和监督力度不足,进而影响畜牧兽医产业的正常发展。

1.1供给主体单一

从公共产品理论的角度分析,由政府牵头的公共服务项目,供给方式一般都是自上而下,农村畜牧兽医的公共服务体系也是如此,单一的供给主体,往往受制于政府的财政支持,乃至在政策取向的强制性引导下,服务体系所涉及的责任,责任都需要由农民负担。实际上,农村畜牧产业不能够为非政府组织提供参与公共服务的渠道,必定不能够满足快速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假若出现重大疫情并产生大范围的社会影响,政府为主包揽的服务产品供给将出现效率滞后的局面,限制了畜牧兽医行业的长足发展。

1.2资金投入不足

畜牧兽医作为一项公益性的服务,稳定和充足和财政支持是基础之一,然而在传统经济发展战略的影响下,在产业投入方向并不准确,譬如没有足够资金投入基层的兽医站,包括疫病诊断实验室的建设、化验设备的添设等都遇到资金瓶颈,使得疫病的有效监控不到位,解决不了养殖污染和生态环境建设的矛盾。随着农村畜牧产业的日新月异发展,很多疫病特点呈复杂化和多变化的状态,很多地区现有的检测设备,不能够在免疫疫病的同时,进行免疫效果和免疫抗体水平的监控。除此之外,畜牧兽医公共服务的资金投入不足,也会直接影响兽医队伍的稳定性,对于农村畜牧兽医公共服务体系的稳定百害无一益。

1.3管理体制不顺

畜牧兽医公共服务,由乡镇管理相关人力资源、财力资源和物力资源,而业主直接由技术服务中心指导,监管层面比较空白。以某乡镇的畜牧兽医体系为例,该乡镇经过技术减员,畜牧干部有24名,平均每位技术干部服务辐射范围约60平方公里,必须满足至少1000户、2万头畜禽的技术服务需求,不利于技术服务工作开展。除此之外,技术人员年龄偏大和知识储备老旧,也限制了技术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一旦出现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疾病,技术力量的短板就会愈加明显。

2.针对问题的农村畜牧兽医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对策

结合相关的农村畜牧兽医公共服务工作经验,并结合农村基层畜牧兽医的产业改革,笔者针对以上提到的体系问题,进行了思路的调整与转变,提出以下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的对策。

2.1责任机制的完善

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实现,必须科学配置公共资源,完善的责任制度是资源配置的依据。农村畜牧兽医公共服务的责任机制,必须有利于公共利益的公平增进与协调,在供给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政府通过调控公共产品的生产,进行服务供给的统筹规划,让每一方主体都能够切实履行职责,充分调动社会多元主体的积极性,使得相关资源得到有效整合,总之在主导作用方面,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譬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动物的防疫、检疫和动物产品安全卫生监管;畜牧兽医技术机构负责流行病的研究和疫病监测诊断,为执法监督提供技术依据;基层动物防疫机构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和技术推广服务。至于畜牧兽医的公共产品外部供应,政府除了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必须积极寻求多元化的供给方式,由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混合提供,方可充分发挥资源的优势。某些地区公益事务的社会公开招标方式,在政府明确责任、权力和利益的基础上,引入市场机制,维持事务市场化的平衡,就能够有效解决产品供给效率低下的问题。

2.2财政转移制度的规范

资金短板问题的解决,最为有效的方法就是规范财政转移制度,以及加强财政的监管力度。对此笔者有三个方面的建议:首先是进行财权与事权的科学划分,具体的方法就是事权与财权的平衡量化,简单而言就是有多少事权,就必须有多少财权,期间要不断健全地方的税收财源,秉着“精简、统一和效能”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选择体系建设的重点,集中资金专攻体系的薄弱之处,将行业资金优势发挥到最好状态,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在刀刃上;其次是支付制度的完善,包括返还税收和补助支付,政府要进行专项拨款和结算补助等制度的完善,尽量保持农村畜牧兽医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缓解农村畜牧兽医公共服务资金不足的问题,进而形成阶段性任务,设置具体的项目指标,以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搜寻供给的投入范围,使得项目指标的选择具有更好的可靠性;再次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畜牧兽医公共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由政府进行统一的管控,通过科学的财政预算,一次性解决所有的费用,包括工资、业务和相关活动的费用,以便做到及时的拨付和监管,杜绝资金乱用和滥用的情况出现。

2.3行政管理力度的强化

农村畜牧兽医公共服务管理体制不顺,可通过进一步强化行政管理力度,拟定“防疫双轨”目标,将目标责任管理制度落实到位。针对当前农村畜牧兽医产业形势的变化,我们要加强畜牧兽医站的建设,从规模上跟上社会经济变化的速度,完善兽医防疫的体系,尤其办公设施的建设和技术人员的配置,都是畜牧生产的重要保障。至于“防疫双轨”目标的实现,由政府和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牵头,通过责任书的逐级签订,将责任细化并分配到各级。与此同时,针对畜牧兽医人员的综合素质短板,一方面需要不断鼓励受过相应教育的毕业生加入工作,进行定期的组织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能力,另一方面有必要进行专业技能考核,通过职称职务晋升的方法,激励相关人员主动更新自身的知识结构,维持兽医队伍的稳定性。具体而言,我们只需要通过推行官方兽医、逐步实行执业兽医制度、加强兽医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做好人员编制、人员录用和分流人员安置,就能够实现农村畜牧兽医公共服务行政管理力度的强化目标。综上所述,农村畜牧兽医公共服务体系问题的客观存在,已经严重影响了相应公共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笔者结合当前愈演愈烈的体系问题,认为有必要尽快解决供给主体单一、资金投入不足和管理体系不顺的问题。在结合农村畜牧兽医公共服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最后提出了完善责任制度、规范财政转移制度和强化行政管理力度的体系完善对策。这些对策的提出,依据立足于实际的工作,并且需要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和补充,方可作为不脱离于实际的工作指导依据,贡献于农村畜牧兽医公共服务。

作者:翁琛英 单位:广东省化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