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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用农业技术现状及政策现状
1.1江西省水稻种植补贴政策现状
为保障粮食安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江西省政府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分别为种稻农的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四种粮食补贴资金和水稻最低收购价格。从2006年至2012年江西省粮食“直接补贴”并无明显增长,趋稳态势;而在7年之内,江西省”农资综合补贴”增长接近9倍,从2007年9.92亿元上升到2008年的24.00亿元,充分显示政策对农业影响的重要性;2012年良种补贴金额较2006年增长了近2倍,同时农机购置补贴增长了29.2倍,政府从个方位对水稻种植的各环节进行直接资金补贴,力图鼓励农户种粮的积极性,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户收入。
从种稻大户微观层面来说,政府投资行为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和导向性,由于不同投资主体的投资有着各自不同的职能与作用,很难用具体的数据标准去衡量,但政府提供资金补助间接补偿农业投入成本对种稻大户应用农业有很强的调节作用,因而政府投资具有更为重要的作用。
2种稻大户应用农业技术理论分析
2.1种稻大户成本理论分析
农业历来被认为是弱质产业,它的长期私人收益曲线和社会收益曲线相分离,并低于社会收益曲线,政府若不对农户应用新型农业技术实行补贴,会使农业生产的私人成本高于社会成本,存在外部性问题。而若对农业进行补贴,又可能存在农业生产的社会成本大于私人成本,同样也存在外部性问题。如何恰当地执行农业补贴政策是我国也是其他发展中国家普遍面临的难题。在完全竞争市场中,当厂商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相等时即:MR=MC时投入与产出达到均衡。当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即:MR>MC时,理性经济人会继续增加要素投入,从而增加利润;1Q和2Q,分别为局部极小值,和局部最大值,就当前江西省1169户种稻大户劳动、资本、土地边际投入趋近于2Q,增加微量投入便可使得边际成本大于边际收益;与此同时,值得注意的种稻大户受到自然灾害的风险的隐形成本。面对于农业技术的应用,会增加收益,于此同时带来风险和成本的增加,因而,当有一定的政府扶持政策时达到增加了边际收益大于等于边际成本时,理性的种稻大户倾向于采取农业技术。由于种稻大户应用农业技术需要资金成本的投入,而收益且不是那么显而易见,成为影响种稻大户决定是否应用农业技术进而扩提高水稻生产的因素之一,本研究通过博弈论来探讨这一问题根源,从另一个视觉深入分析,也更加符合农业经济市场规律。结合中国及江西省现实农业生产状况,农业技术使用源于靠政府部门宣传及推广,政府在种稻大户应用农业技术技术过程中扮演着关键作用。为响应国家号召,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吸引具有示范带头作用的种稻大户应用农业技术,有直接的资金扶持政策;另外,政府还可以通过改善良田基础环境,铺设机耕道,给种稻大户进行技术培训等来增加种稻大户对农业技术使用的吸引力。在现有的资源禀赋条件下,种稻大户是农业技术取决于两大因素:一是投资成本,二是政府扶持政策。第二大因素中包含了政府对种稻大户购置农业机具、良种等农业技术的直接资金补助以及除资金外的其他非资金扶持政策。这里的非资金政策包含了括农业技术培训课程、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
2.2政府与种稻大户技术应用博弈模型分析
政府应用不同政策时的效用均包括两方面:一是优惠政策给江西省粮食安全和种稻大户收入增加的促进作用;二是政府对实施各项补贴时对政府财政的缩减作用,因而政府效用应该体现上述两方面的效用。粮食总产量可用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与单位面积产量的乘积来表示,种稻大户的收益可用粮食单价与粮食产量的乘积来表示。实际上如果江西省粮食总产量增加,那么农民的收入也必然增加,故国家的粮食总产量和农民的收入具有表示形式上的可替代性,而农民的收益是比较容易量化的指标,所以用农民收入的增加百分比来表示国家各项政策对农业的促进作用,作为政府的正效用。即政府在在对农业技术扶持政策的正效用为:(待补充)农户与政府的收益函数首先假定种稻大户是理性的,地方政府也是理性的,都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地方政府的战略空间为(直接资金补助1,非资金扶持政策2),即地方政府主要通过直接资金补助或是主要依靠一些非资金扶持政策来吸引种稻大户应用农业技术。第一种情况是种稻大户应用农业技术,江西省政府将直接资金补助作为扶持政策作为主要吸引手段。由于应用农业技术的种稻大户有较好的资源禀赋,根据边际效益递减的原则,只有当资金补助达到一定水平的时候,种稻大户才会应用农业技术应用。然而,此时地方政府的直接资金补助成本可能要大于非资金扶持政策所花费的成本。第二种情况是种稻大户应用农业技术,地方政府实施非资金扶持政策,即提升种稻大户对农业技术知识水平或是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机耕道、土壤改良等)。对应用农业技术的种稻大户而言,由于之前对农业技术有一定的认知或很感兴趣,对新鲜事物抱着乐观的态度,因此接受知识培训的能力相对不应用农业技术的种稻大户来说会较快。同时,应用农业技术的种稻大户有较好的资源禀赋对当前江西省短期的额外补助的兴趣比不应用农业技术的种稻大户,更偏好对改善农田基础建设长远利益政策。对于江西省政府来说,种稻大户更能发挥非资金扶持政策所带来的隐形效益,能加稻农对农业技术的使用率,大幅度增加水稻产出,此时的政策是最为有效的,即即C>A。第三种情况是种稻大户不应用农业技术,对于这类种稻大户而言,最重要的任务是摆脱在资源及资金禀赋欠缺的情况。非资金扶持政策在短缺内的效果不如政府直接补助来得更实在。另外对于不应用农业技术的种稻大户而言,属于风险规避型,应用农业技术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当能得到政府额外补偿时,他们会选择低收益低风险的弥补风险的资金补助。
3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到下面的均衡:非资金扶持政策更吸引应用农业技术的种稻大户,直接的资金补助对不应用农业技术的种稻大户更具吸引力。因而,政府不能仅仅依靠一味的直接资金补助来吸引种稻大户应用农业技术,同时需要大力支持农田基础建设及提高传授农业技术知识宣传力度,从多方面激励种稻大户应用农业技术,进而形成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率的良性循环。
作者:孙水鹅 周波 蓝海清 单位:江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