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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生态农业产业化以其融合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优势,逐渐成为世界农业生产的发展方向。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农业发展长期以来存在一个悖论:已经实现产业化的农业急需向生态化的方向升级,否则会对生态环境带来难以修复的损害;而现有的生态农业又缺乏完备的产业系统支撑,缺乏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导致产业发展动力不足。生态农业产业化是化解上述悖论的关键点,生态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模式则是解决生态农业发展与市场对接的有效抓手。文章在分析宣城市生态农业产业化现状和经营模式的基础上,分析制约因素,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
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宣城市
一、引言
随着时代变迁,农业产业化迎来了新的挑战。一方面,我国农产品进入世界市场的主要壁垒来自于绿色检测,让传统农业无所适从。另一方面,民众生活品质的提升和绿色消费观念兴起让绿色、有机农产品不断获得青睐,生态农业日益成为时代骄子。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发展存在一个悖论:已经实现产业化的农业急需向生态化的方向升级,否则会对生态环境带来难以修复的损害;而现有的生态农业又缺乏完备的产业系统支撑,缺乏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导致产业发展动力不足。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融合了二者优势,把内涵式进步和外延式增长统一起来,把生态农业的品质要求和产业化的规模要求统一起来。正是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具有诸多优势,它不仅成为世界农业生产的发展方向,也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的不二选择。实践中有需求,理论上必然有呼应。近年来,学术界对生态农业产业化的概念界定,生态农业的技术体系建设、经营模式以及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展开了系统研究。张壬午[1]、马世骏[2]、徐保根[3]、王静慧[4]等均对生态农业产业化的概念、特点、对策进行阐述。孙艳华[5]等认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运用市场机制,以培养和扶持龙头企业为重点,推进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全生态农业产业化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张宁[6]等认为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是绿色农产品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高效化生产的集中体现,而龙头企业则是生态农业产业化的关键组织。孙桂琼[7]、李树[8]等认为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应以经营模式及主要环节中产生的问题为导向,对生态农业产业化提出对策建议。夏蕾[9]、杨明娜[10]等从加强金融体系支持的重要性及影响因素分析着手,提出促进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金融体系的支持建设。上述学者围绕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问题的研究,基于定性角度揭示了生态农业产业化的概念、特点及发展规律,为人们从宏观上把握生态农业产业化的基本脉络做出了贡献。而这些研究缺少从县级、市级等微观角度分析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问题,所提出的理论问题宏观跨度大,与实际具有较大差距,可操作性低。这种片面性,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空间。本文在深入调研宣城市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对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进行了分析,探索制约因素,提出对策建议,希望能对地方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现实借鉴。
二、宣城市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
宣城市位于安徽省东南部,与苏浙两省交界,是中部地区承接东部地区产业和资本转移的前沿阵地。人口约279.9万人,面积约12313平方公里,生态环境优越,境内国家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国家森林公园4个,森林覆盖率近58%。宣城市农业的发展水平比较高,生态农业基础良好,具有很强的代表性,这也是本文选择宣城市作为研究微观生态农业产业化样本的原因。宣城市农业生态环境基础良好,可从如下数字中获得概括性了解。2014年宣城市无公害绿色农产品有效论证企业73家,全国绿色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6个。全市现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食品认证产品数分别为83个、99个、137个。2015年宣城市实行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计划,全市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较2010年削减20.1%、13.3%。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3.45%,还田面积可达222.51万亩,农业领域综合利用量101.85万吨。问题在于,宣城市虽然在发展生态农业方面铆足了劲,然而,生态农业仍然呈现出发展后劲不足、规模不大、效益不显著等弊端,制约了宣城市生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究其根本原因则是因为生态农业产业化程度不足,这源于现代农业发展存在一个典型悖论。一方面,农业产业化从传统农业变迁而来,是传统农业这个古老的“道”和产业化这个富含现代意蕴的“器”结合而成。结果,传统之“道”相对人们的熟稔和习惯,以及现代之“器”给人们带来的现实利益,使得产业化和传统农业紧紧捆绑起来,所谓“道”“器”不可分割。另一方面,生态农业作为一种新型农业,从“道”的角度讲,是一种转型和进步。然而,这种新“道”却和旧“器”联系在一起。所谓旧“器”,就是传统的、低效率的、非产业化的生产方式。新“道”和旧“器”的混杂和交织,使得人们产生“要发展就不能要生态,要生态就不能要发展”的二律背反。要走出上述悖论或曰二律背反,就需要把新“道”和新“器”嫁接在一起,让农业发展也能实现“形而上者谓之道”和“形而下者谓之器”的有机结合。
三、制约宣城市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因素
从理论进路回归实践状态,可以发现宣城市在破解农业发展悖论,也就是发展生态农业产业化方面,存在诸多梗阻因素。这些因素从大的方面讲,可以分成两块:一是在“道”的问题上存在梗阻,也就是不愿意用“新桃换旧符”,不愿意用新“道”替代旧“道”。二是在“器”的问题上存在制约,不能很好地运用新“器”助推新“道”获得又好又快的发展。
(一)宣城市农业生产者生态意识较为淡薄
尽管生态文明体现了社会进步的方向,然而在人们头脑中把绿色的“生态”与黄色的“农业”主动结合起来,仍然需要很长时间。一方面,习惯的力量是无与伦比的,多年来的耕种习惯,让人们不愿意反思传统农业的诸多弊端。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尽管现在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地膜的不合理使用,造成农业资源消耗巨大,污染严重。但是农村土地作为集体所有产权,使得农户更为看重眼前利益,容易忽略不合理作业带来的长期危害。
(二)宣城市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
宣城农业产业中粮食生产比重过大,林牧渔业及其他副业比重较小,农业结构不够合理。这种产业结构不合理对发展生态农业构成了三重威胁。一是粮食生产比重过大,化肥、农药等农资消耗量大,直接制约了传统农业向生态农业转型。二是粮食生产的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根深蒂固,转型到现代生态农业生产的难度大。三是粮食生产比重过大,必然意味着林牧渔业及其他副业比重较小,尤其是林业比重非常有限。林业就是生态农业的典型组成部分,林业比重低,也增加了宣城市发展生态农业的困难。
(三)宣城市农业生产基础条件脆弱
宣城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抗御水旱灾害能力仍然薄弱,有相当一部分的山冲梯田、高塝田及坡耕地还是“靠天收”,缺少基本灌排条件。此外,有的渠道、河道、水坝、池塘多年失修、功能退化。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农业自然生态系统遭到人为破坏,自动调节功能变弱。农业生产基础条件脆弱,使得农业生产者在发展生态农业方面,很难做到“合纵连横”,从而更加迷恋小规模的、低效率的生产方式。
(四)宣城市农业金融体系尚待完善
持续有效的金融体系对于任何一个经济模式的发展运行都是必不可少的。相应的,当下中国要实现生态农业现代化的既定目标,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不可或缺。不管是实现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还是发展现代农村科技推广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化合作组织以及发展生态农业物流体系,都要求现代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作为前置要素。把上述“规范化”要求与宣城实践状态予以对照,可以发现宣城市生态农业金融体系亟须完善。目前,该市生态农业企业贷款基本以农村合作机构、农村商业银行为主,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为辅。农村合作机构和农村商业银行很难提供足额化、多元化的金融支持体系。特别是,随着近两年金融政策的收紧,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出现贷款手续繁、门槛高等问题,农村金融体系发展更是雪上加霜。
(五)政府的引导作用有待提高
生态农业产业化作为新生事物,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引导和支持。一方面,政府支持生态农业发展的政策要不断完善。比如,政府对于生态农产品的标准化制定、检测及市场监管能力均有待提高。目前,市场上所谓生态农产品鱼龙混杂,政府检验、检疫以及检测不够全面,尚未做到生态农产品的质量有保证、责任可追溯。从完善政策的角度讲,政府对于生态农产品需建立认证机制,依据世界贸易中的普遍绿色检测指标,严格进行统一标准认证。特别是,对市场上及生产中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进行检测认证,建立诚信红黑榜对于达标、未达标产品进行公示,提高生态农产品的优质优价的竞争力,提高生态农业企业的活力。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已出台政策的落实力度。比如,宣城市相关农业企业反映,由于政策没有落实到位,相关主体在发展生态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仍然遭遇很多政策关和执行关。所谓政策关,就是相关政策已经颁布,但政府部门以各种理由拖延实施或不予实施。所谓执行关,就是政府部门以各种理由推诿,不落实政策中的相关优惠条款。
(六)宣城市生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困难
由于上述“道”和“器”普遍存在问题,宣城市生态农业产业化可谓举步维艰。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宣城市生态农业经营主体面临发展困境可以总结为以下四点:一是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农业保险相对滞后;二是规模经营主体存在集中连片流转难,流转平台建设不完善,信息渠道不畅通;三是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公益性技术服务能力不足,农技推广、植保联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公益性和经营性服务组织发展不够;四是部分基层农经部门机构不健全、人员老化、专业人才缺乏。
四、宣城市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选择
生态农业产业化是化解上述“道”、“器”背离的关键点,而生态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模式则是解决生态农业发展与市场对接的有效抓手。然而,生态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模式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存在一个匹配与衔接的问题。进一步讲,对于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由于不同地区的要素禀赋结构不同,不同经营模式的适应对象和约束条件也不同,如何选择适合本地区的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本文认为,需要结合当地实际并赋予一定的目标,对宣城市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做出科学选择。
(一)通过规模经济效应实现生态农业一、二、三产的融合发展
在背景和资源拥有量一定的前提下,怎样用最少的投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是我们必须考虑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到,在小规模的农业生产规模下,由于产量较小,所以说平摊到每一产量单位上的成本就较大,致使收入偏低。当农业生产规模较大时,即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在原有投入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在较低生产成本下获取更多的收益。因此,在建立相关生态农业模式时,将更多的产业链加入到生态农业模式中,实现规模经济效应。
(二)根据比较优势原理,选择适合自身的经营模式
通过要素禀赋理论,我们知道:各国之间生产各种产品的生产效率不同,当地应较产本地优势产品,并通过国际贸易的方式换取本地劣势产品,从而达到收益的最大化。缩小到国内农产品贸易甚至地方性农产品贸易背景中,该理论同样成立,甚至更加符合实一方面,国内贸易和区域性贸易的交易成本相较国际贸易而言,不存在关税壁垒等阻碍贸易进行的负面因素,降低了交易成本,这与要素禀赋理论中关于无交易成本的前提假设是趋近的。另一方面,作为国内区域型经济贸易,政府的行政干预使得贸易双边更趋于理性化,就避免了国际贸易中由于博弈的存在使得最终的结果背离了预期的最优状态。将宣城市作为一个产业整体来看,宣城市毗邻经济最发达的苏浙沪地区,安徽省工业基础薄弱,同时周边优质发展工业的资源已被苏浙沪地区吸收,短期内以正常成本无法重新吸引以上资源的依附。故以常规手段进行招商引资盲目发展工业会发生“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即吸引不到优质工业企业进驻,而是那些追寻政策优惠、产能过剩、高排放高污染企业的进驻,对地方经济将产生难以估量的负面影响。所以宣城市应结合自身实际发挥区域优势,致力于发展其具有优势的农业,并结合其多山多林特点,尤其适宜发展以种植经济附加值较高的经济作物为主的生态农业,如山核桃、茶叶等。将宣城市划分为由若干区县组成的大经济整体来看,要素禀赋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各区县发展差异化农业,避免同质化竞争。大力发展本地优势农产品,较少不适合当地种植的农产品产量,通过区域间农产品交易的方式保证当地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农产品供给。例如以盛产山核桃的宁国市,地形特点是多山多林,适宜种植经济作物,不适合水稻小麦等农产品的耕种,若为满足当地居民的生活需要,开垦山林、梯田种植水稻等作物,不仅本身成本较大,而且由于减少了山林作物产量造成的收益减少也产生了一部分的机会成本。综合要素禀赋理论和市场供求理论,在理想状态下,宁国市应该因地制宜,由地方政府牵头培育的山核桃产业的龙头企业,并在做好市场调研、对总产量有所规划的前提下,在适合山核桃种植的区域大规模种植山核桃,发挥规模效应,纵向深化山核桃种植发展,提高其生产专业程度,最大程度的增加经济附加值。二是优化交通等基础设施,加强冷链技术的应用。对于农产品而言,优化其上下游间物流通达程度一方面可以降低运输成本,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农产品因运输时长导致的品质下降。两者都能使得交易成本有所减少,从而使得现实中的农产品交易更能达到要素禀赋理论预期的结果。三是地方政府给予专项支持,建立区域间农副产品交易平台。农副产品交易平台同样是提高农产品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的举措。同时也可以起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解决当地就业的作用。
(三)协调利益联结机制,促进生态农业产业化的积极性
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可持续性的保障,取决于产业链上的企业、农户、合作社(协会)等是否建立了良好的利益分配机制。自古以来的小农经营与产业化的矛盾,以及农业生产的加工销售环节对利润的压榨均导致了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难度较大,农民增收也异常困难,削弱了农民投身其中的积极性。因此,宣城市应协调利益联结机制,提高产业链各节点的效益,改善农民收入。宣城市正积极探索用土地使用权、技术、资金、产品等各种生产要素入股的方式。通过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使企业与农户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吸纳更多的农民资本入股,使企业与股民结成互惠、互利、配套联动的利益共享体。
五、发展宣城市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对策
为了让宣城市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能够从蓝图变成现实,从理想变成效益,需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夯实现代化的“道”和现代化的“器”。可以乐观地预计,当“道”、“器”皆备时,宣城市生态农业产业化的春天也将到来。
(一)强化生态意识,实施绿色经营战略
这是从“道”的角度夯实生态农业产业化的世界观基础。具体做法如下:加强媒体对生态、绿色意识的宣传,引领绿色消费理念,形成绿色消费偏好。对于生态企业则应树立生态化营销模式,以“生态”牌作为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形成特色竞争力。政府则应加大对破坏生态的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其预期成本,强化经营者绿色意识。通过行业协会招募环保志愿者及相关从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让他们对农户、合作社、企业中进行生态农业知识宣传教育和技能的普及,从而逐步提升大众生态意识。
(二)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体系
从投入体系角度关乎“器”的建设。具体说来: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设立生态农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加大支农力度,增加财政在生态农业科研及技术推广领域的投入,并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政府通过技术专利制度、生态保护制度等对相关生态农业企业进行政策倾斜。引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加大对生态农业产业化的投资力度,不断使产加销,工贸一体化经营的产业链的纵深推进,加快形成以政府为引导、企业和农民为主体、信贷资金为补充,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生态农业投入机制。通过培育农业资本市场,完善生态农业保险和担保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便利、小额、畅通的生态农业专项金融产品,鼓励农村民间借贷及担保等灵活的金融支持方式,监督、规范农业资金和农村金融发展的良性信用体系,为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所需资金提供保障。
(三)搭建产学研平台
从多主体合作角度关乎“器”的建设。具体说来:健全生态农业科技推广网络,加强对农业劳动者的生态农业技术培训工作,造就一批农村生态科技人才,培育出优质、安全、高效、高产的绿色新品种,不断研发推广新型生物农药、有机肥料、天然添加剂等生态化方面的前沿技术,推动生态农业发展向资源节约型、绿色友好型转变。搭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重视与高校合作对接,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利用,为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四)加强生态农业品牌建设
从品牌建设角度关乎“器”的建设。具体说来:发展品牌农业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政府要加大对生态农业品牌建设支持力度,支持企业注册绿色有机认证商标,以生态品牌赢得市场。同时进行区域内品牌联合,引导企业通力合作,寻求建立战略联盟,整合资源。政府部门依据《绿色食品产品标准》、《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及国际贸易中绿色认证系统等对农业企业进行审核评估,综合企业资质、生态、品牌创建等方面的表现予以“生态等级”的星级认定,并对社会公开。高星级农业企业可获得行业协会或政府相关部门的优先宣传推广、资源优先对接等待遇,以此刺激企业进行生态品牌争创,形成良性循环。
(五)积极发展循环农业一体化
从循环农业角度关乎“器”的建设。具体说来:建立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有机链条,推进产业特色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发展体验农业与观光农业相结合的复合式现代农业,利用生态观光、生产体验和产品推介,吸引游客前来观光,打造集“自然—生产—休闲—娱乐—餐饮”于一体休闲农业示范区。
作者:胡彭鹏 姜启军 单位: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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