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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业是自然生产与社会经济紧密相连的产物,风险性较高。我国开办农业保险就是为了分散风险,保障农业正常发展,维持社会稳定。为适应市场变化,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障能力,国家大力开发新险种,涵盖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目标价格保险和收入保险,使得农业保险的保障范围更广。
1选题背景及意义目的
农业发展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农业发展与第二三产业的发展息息相关。正所谓“民以食为天”,国家对农业发展保持高度重视,但是农业是典型的高风险产业,靠天吃饭,极易受到天气、疫情、宏观经济的影响,加之农业自然生产与经济社会复杂多变的影响,使得农业生产的风险越来越复杂多样。为保证我国农业生产正常进行,政府采用补贴、救济及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发挥损失补偿职能。尤其是农业保险,在保障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稳定农民收入、稳定民心方面有着突出贡献。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总量与日俱增,综合国力与欧美强国已不相上下,我国已经全面进入小康社会。但是,日常生活中农产品价格波动剧烈,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不稳定因素,使农民面临的市场化风险更大,并且不利于我国经济稳定发展。于是我国开始不断谋求创新,引入目标价格保险、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等全新保险产品,提升保险产品稳定农民收入的作用。
2文献综述
2.1国外研究综述
我国保险行业发展落后于欧美等保险强国,农业保险自然也是我国保险行业的短板之一。美国、德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已经具有相当完善的农业保险体系,不仅包含传统的产量保险,而且包含承保市场风险的价格指数保险及收入保险等新型险种。Just、Makki、Glauber等基于农户视角,分析传统政策性农业保险具有增进农户福利以及稳定农户收入的作用[1-3]。Hart等在美国爱荷华州就农业保险对农户的影响进行调查研究,发现农户可以通过保险理赔直接稳定自身农业收入,但同时指出农户购买保险会造成产量增高、价格降低,进而使得农户收入受到影响[4]。Glauber等研究表明,政府给予较高补助,使得农户更愿意种植有补助的农作物,造成市场混乱,降低了农产品市场利润率[5]。Innes研究表明,对于农业保险的补贴,有利于提高农民投保的积极性,进而促进农业发展[6]。Ashok等对印度农户购买农业保险进行研究发现,农户的财富水平随着投保比例的提升而上升[7]。Ye等对政策性保险进行分析指出,政府对农业保险的补贴程度越高,会大大提升社会福利[8]。
2.2国内研究综述
时至今日,我国农业保险市场中政策性农业保险占比很高,研究传统政策性保险的学者众多,他们大多从损失分摊、分散风险、补贴力度等方面分析农户收入稳定效应。在农产品价格持续波动的情况下,我国也在大力发展新型农业保险。施红研究表明,农业保险是政府大力支持农业发展的重要措施,是我国稳定农户收入及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9]。冯文丽等指出,发展传统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民遭受自然灾害的时候可以获得理赔,以此保障农民的最低收入,起到了稳定收入的作用[10]。罗向明等研究发现,政策性农业保险不但拥有分散风险的能力,还具有损失分摊的作用;农业保险不仅可以提升农民收入稳定性,还可以增加农民农业可支配收入[11]。肖军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农业保险保障效用,即使政府的全部福利不能转移给基层生产者,但是不可否认政策性保险拥有稳定农户收入的能力[12]。梁平等基于1985—2005年农民收入情况及农业保险承保情况,指出农业保险是农民收入增长的格兰杰原因[13]。周才云对农业保险保障效用建立误差修正模型,并进行协调检验,发现农业保险是促进农民收入增加最重要的因素[14]。聂荣等基于2003—2012年的面板数据,运用GMM模型,发现农业保险有反贫困及平滑收入的作用,能显著提升农民的抗风险能力[15]。赵桂玲等认为我国对农业保险的福利补贴虽然能增加社会的福利程度,但是不同地区的不同补贴会加剧东西部收入差距[16]。
2.3述评
国外学者主要研究理论层面及农民视角下的农业保险,还有从保费补贴及实地考察方面分析了传统政策性保险与新型保险的保障区别。国内学者的研究方向与国外学者不同,大多数学者对传统农业保险的收入保障效用进行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但是对新型农业保险的研究尚不完善,主要体现如下:①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种类繁多,但是国内主要集中研究指数保险;②不同的农业产品有不同的特征,所面临的风险也不一样,但是国内外学者研究都比较笼统,缺乏针对性的研究。
3农业保险的社会功能
农业保险在我国各个阶段都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在各个阶段发挥的作用不同。当前,我国农业保险的主要功能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改变原本国家基础补偿制度,使农户在遭受自然灾害时能快速获得理赔,保证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农业保险对于稳定农户收入以及促进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二是促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农业保险体系。通过保险来应对风险事故有助于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建立现代化农业发展模式。三是完善社会福利体系。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农村医疗、养老保险,针对我国农村薄弱环节加大保险深度与广度,从而扶持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四是增强风险意识,减少灾害事故损失。保险公司在进行承保时对农户进行防灾防损宣讲,提高农户对风险事件的重视程度,增强农户抵抗风险的能力,减少农户的经济损失。
4农业保险对稳定农户收入所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农业保险是稳定农户收入最重要的力量之一。农业保险是具有政策性的标志性产物,尤其可以在脱贫攻坚中贡献重要的力量。结合保险的社会功能与稳定农户收入的目标,农业保险助力稳定农户收入面临以下问题。
4.1政策性农业保险对稳定农户收入的作用有限
自改革开放以来,传统农业保险为我国农民分散农业风险做出突出贡献。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农产品的价格受到市场因素的影响较大,造成农产品价格波动越发剧烈。近年来,我们发现传统的产量保险已不能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所以我国要不断开发新型农业保险,充分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4.2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
影响农民收入的因素不仅仅只有农业保险,还有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能进行农业活动。从我国农村实际情况出发,应对极度贫困及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加大保障力度,这就需要加大保险产品的保障力度、扩大其保障范围。比如,针对农村医疗保险等产品,考虑到农村留守人口普遍极端化,老年人口、儿童较多,遭受疾病的概率相较于其他年龄段较高,所以应适当扩大该类产品的投保年龄段,赔偿金额也应有所提高,免赔额度也需适当降低。又比如,承包商一般不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购买保险,而雇主责任保险可切实解决这一问题,既减少农民工遭受事故时所需承担的医疗费用,又可减少雇主的成本投入。
4.3“保险+信贷”模式未能广泛应用
我国农村经济正在蓬勃发展,但是为了发展具有农村特色的产业需要大量资金扶持。农户进行融资难度大,担保复杂,农业生产风险较大,导致了借贷难度大大提高。鉴于此,保险公司应大力发展信用保证保险,在银行与农户之间形成润滑的作用,使农户融资难度大大降低,同时达到稳定农户收入目的,并能加速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4.4农业保险创新力度有待提升
不置可否,我国自2006年以来传统农业保险获得快速发展,但是一直以来传统农业保险只能根据保险条款保障农作物不受到自然灾害及病虫害的侵害,并不能补偿因市场波动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因此,我国为了有效应对市场波动,保障农民收入得到保障,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被提出。此项保险在我国正处于测试阶段,是我国稳定农户收入的一大创新之举,突破以往分散风险的范畴,在结合市场经济的情况下并没有扭曲市场规则,促进了农产品稳定流通,这将成为农业保险创新发展的新方向。当今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黄金时期,为了有效应对市场风险,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的出现有效缓解了农民收入波动大的问题,实现了政策性市场调节工具质的突破。不同于传统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承保的是市场价格风险,而且开发出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收益保险、农产品收入保险三大主要险种。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根据农产品的特性选择适应的险种进行投保,为稳定农户收入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由此可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是我国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又一重要里程碑,符合我国支农惠农强农的政策演变趋势。
4.5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有待完善
农业保险合同涉及的人员不单单只有农民,还有保险公司。但是,多年来我国对于农民所面临的农业风险关注很多,对于保险公司自身高赔付未有足够重视,造成农业保险一直未获得长足进展。当商业保险公司所面临的高风险得不到分散时,保险公司就会面临破产,从而引起农业保险供给不足,造成我国农业保险市场不能稳定发展。因此,我国应完善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在更大范围内分散风险,以实现我国农业保险健康快速发展。
作者:左晓奇 单位:广西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