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扶贫运作机制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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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扶贫运作机制探析

摘要:保险扶贫是金融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精准扶贫基础性制度的有效途径。本文在分析我国农村贫困人口致贫成因的基础上,简明分析了保险资金扶贫的运作机制,并提出了一系列加强保险扶贫制度,完善保险资金扶贫体系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保险;保险扶贫;农业保险;精准扶贫

一、农村贫困人口致贫成因

贫困问题一直以来是我们不可忽视且需要长期与其斗争的重要问题。而造成农村地区贫困的原因不仅仅是单方面的,这是一个繁琐复杂、由多方面原因所导致的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重点问题。我们可以从多个角度出发,站在扶贫道路的历史角度上来看,不难发现,最初开始显现出致贫成因的端倪是由于历史因素所导致的产业结构不平衡问题。而如果站在目前我国的局势角度上来看,导致我国农村根本性致贫的原因主要是恶劣的自然条件以及不发达的思想观念。站在风险控制的角度上考虑,大病风险是最可怕的。大病风险致贫的概率要远超其他风险。高昂的医疗费很可能给一个原本普通收入的家庭带来永久性的经济创伤。综上所诉,自然灾害和疾病是现阶段造成我国农村贫困人口贫困的主谋。因此,我国农户应积极接受新的思想,响应党的号召,增强对抗风险的能力。此时,保险资金扶贫就充当起来重要的角色。与保险合作扶贫,是当前政府的一种新的扶贫模式。

二、保险扶贫的运作机制

保险的本质是保障,“保险姓保”的发展理念与扶贫工作有着天然的内在联系。在扶贫工作开展中引入保险,能够在有效分散风险的同时,充分利用保险资金的流动盘活社会扶贫的资源,从而达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及防止返贫的目标。根据保险与扶贫工作的特性,保险扶贫的运作机制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险保障功能。正因为自然灾害以及重疾是贫困人口贫困的主要成因,这才使得提高农村贫困人口抗风险能力尤为重要。而保险的保障功能正是提高农村贫困人口抵抗风险能力的有效途径,保险扶贫的本质内在机理正是利用保险保障功能作为风险管理的基础手段,使贫困人群在遭受到疾病、自然灾害后及时获得损失补偿和保障。保险的保障功能不仅确保了风险事故发生时,受害的贫困户能及时进行生活自救以及后续的再生产,更是充当了扶贫工作的稳定器。

(二)保险增信功能。我国农村贫困人口想要通过贷款进行生产经营从而摆脱贫困的思想观念是合理的,但是往往现实却不尽人意。没有任何抵押物的他们普遍存在贷款难的问题,同时贷款利息对贫困人口而言也是一笔不菲的数额,这些问题使得农村贫困人口根本无法扩大农业生产规模。此时,保险的增信功能就排上了用场,保险增信可以帮助贫困人口及时便捷地获得贷款,农户可以通过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或者农业保险保单质押等方式完成信用增级,及时获得贷款。保险的增信功能是使得扶贫工作由“输血”走向“造血”的枢纽。

(三)保险融资功能。随着现阶段我国脱贫攻坚的深入推进,农村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对国家扶贫资金的需要越来越大,但是由于政府的财政补贴是有限的,所以部分贫困地区不可避免的会出现资金的缺口,这就更加需要能有更多社会资金流向扶贫开发工作。而刚好可以弥补贫困地区资金短缺问题的正是保险的融资功能,有利于提高贫困地区发展建设。保险资金可以通过债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形式积极参与贫困地区的重点产业和民生工程建设。为社会资金和扶贫资金之间架起桥梁,推动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

(四)保险公益机制。保险公益机制是保险业专门基于扶贫项目,以扶贫为目的而设立的针对于公益行动的运行机制。虽然保险公司作为市场行为主体,不可避免营利是最终目的。但是一方面有政府的扶持优惠政策,另一方面,保险扶贫行为有很强的外部溢出效应。这使得保险扶贫行为的社会影响带来的价值远超于经济效益。目前我国有众多保险公司已经设立了保险公益基金,帮助许多的贫困人群实现脱贫。

三、完善保险扶贫工作的政策建议

(一)完善保险扶贫制度的顶层设计。“阜平模式”的成功,可以作为正式将保险机制与扶贫计划和政府政策相结合体系的参考,让保险在脱贫攻坚过程发挥最大程度的作用。同时应该考虑对年老失养人群以及患重疾丧失劳动能力等贫困人群提供更多的政策性保险,保险扶贫政策迫切需要与区域性扶贫措施做统筹安排。

(二)提高扶贫保险的各险种覆盖率。现阶段我国扶贫保险的险种覆盖程度还远远不够,应当积极鼓励保险公司研发可供家庭或者不同类型人群自主选择的扶贫保险“套餐”,实现扶贫保险的菜单化与多层次化。为了防止返贫的出现,力争打造“社会保障+商业保险”的双保险体系,尤其是身处边境地区的农户,建议为他们提供“基础保险+补充性保险”的险种,来充分分担风险。

(三)建立保险精准扶贫长效宣传推广机制。为了提高贫困人群的保险意识,对保险扶贫机制的大力宣传与推广是必不可少的。在这个过程中,地方政府充当着很重要的角色,应该充分参与进来,积极将保险扶贫成功案例向所管理的贫困地区进行推广,让农户对保险有重新的认识,加大扶贫保险产品的宣传力度,这是保险公司能够顺利开展扶贫业务的首要前提之一。

(四)完善加强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农业保险作为政策性保险之一,有着不错的发展前景。但是农业保险却缺少相应的全国统筹范围内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目前我国还是主要通过大灾风险准备金的制度来分散风险,但却反映出了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市场的总体承保能力表现不足的问题。农业再保险公司的组建让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变得更健全,我国的保险体系也将进一步被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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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堃璐 单位:河北经贸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