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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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摘要:互联网作为第三次科技革命创新的产物,已经走进千家万户,对个人、企业、家庭、国家甚至全球都有较深的影响。各行各业纷纷步入互联网时代,同时借助互联网不断进行自我创新,为企业增添竞争力,紧跟社会发展。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保险行业,传统保险通过利用互联网优势创建新的保险模式——互联网保险。

关键词:互联网保险;保险创新;大数据;电子商务

一、互联网保险在现阶段的定义

互联网保险就是一些传统保险公司或者具有销售保险资质的公司,在互联网大数据下,通过海量信息筛选,为客户找到适合自己的保险,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进而在互联网中对客户进行销售和服务,从而达到大部分保险业务网络化、一体化的要求[1]。互联网保险借助互联网作为媒介,将保险与消费者进行对接,使传统的线下保险全部转移到网络平台进行销售。降低销售成本,提高经济利润,提升客户不同消费体验,最大程度满足消费者需求。

二、互联网保险在我国的发展状况

互联网发展可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萌芽阶段(1997~2007),1997年第一家互联网保险网站——中国保险信息网的成立,并且诞生第一张保险单,代表着保险行业正式步入互联网时代。由于初步进入互联网时代,互联网的应用技术不成熟,使用互联网的用户较少,互联网保险推广效果甚微。之后平安保险和太平洋保险纷纷建立属于自己的网站,全球保险网络逐渐扩展。

(二)探索期(2008~2011),网购的出现,代表着一种新兴付款方式的诞生,网上支付逐渐普及,各种便民支付方式出现。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互联网保险逐渐细分保险种类,出现一批不同定位的保险机构。但各个保险公司缺乏战略部署,渠道分配不合理,同时政府对保险的关注度较低,没有对其进行大力扶持。

(三)发展期(2012~2014),该时期是互联网保险迅速发展阶段,在线销售品种高达60种,交易额高达89亿,比2012年同比增长124.7%,互联网行业纷纷依附第三方支付、互联网平台、官方网站等新兴技术为互联网保险开拓新的销售渠道。2013年成为互联网金融元年,之后互联网保险销售模式逐渐得到完善。

(四)爆发期(2014至今)互联网保险在第三方支付、电子商务等技术不断成熟的刺激下,已经步入爆发期。随着互联网的创新,移动互联网开始普及,那么互联网保险将进行下一轮大爆发,例如将智能移动终端利用到互联网保险理财、保险理赔等环节中来,也使得保险理赔更加便捷。

三、我国互联网保险的特征

(一)飞速发展,规模扩大

自2010年到2017年,互联网保险保费直线上升,在保险总销售额的增长速度较快。我国互联网行业迅速崛起,推动互联网在我国的使用,逐渐发展成为互联网金融为中心的新模式。

(二)保险品种增多

车险、意外险、理财险、健康险、重大疾病险等各个种类保险在互联网上进行销售,保险的种类日益创新,例如航班延误险、车险、物流损失险等的销售额也在增长,这种新兴保险品种保费小,涉及面广,能够满足人们的需求,同时成为网络保险销售的有效途径。

(三)互联网保险的法律法规日渐成熟

在2015年到2016年期间,国家相继出台《互联网保险监管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通知》这两项政策,为的是使其能够健康成长。因此,在这项政策中,明确规定互联网保险涉及的保单、发展业务范围及主题、保险销售的规范,进一步完善互联网保险内部管理体制。规范保险费率机制,有利于保险行业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下,认清自己的优缺点,实现自我价值定位。同时推动互联网行业拓展销售范围,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谋发展,谋利益。

(四)互联网保险出现较多创新险种

在互联网日益完善下,互联网保险顺应“互联网+”的潮流,发展前景可观,可主要概括为:途径创新、产品创新、结构创新、思维创新四个方面。1.途径创新主要指保险行业利用互联网进行销售渠道创新,以新的销售模式代替老旧的营销模式,提高品牌宣传力度,使其用最低的成本获得做大的经济效益,利用网络的宣传,减少宣传费用,节约成本,进而获得利润。2.产品创新。一些大型保险公司开始细分市场,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这也使保险利润提升一个新高度。出现随着网购的普及,运费险、延误险等,这是创新的产物。3.结构创新和思维创新。结构即不细分,实现全网销售,降低因决策而造成的阻滞,思维方面的创新能够使互联网保险能够打开更大的保险市场。

四、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网销保险发展水平低且不均衡

伴随科技的发展,保险品种增多,但是就实际情况而言,保险种类发展参差不齐,水平较低,车险占比较多,家庭险、健康险还没有发展健全,占比较少。从对互联网保险的规范上来讲,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制约?因此,要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已经出台多部关于互联网保险的政策,但就具体而言,缺乏完善性。从现在政策来看,主要是规范互联网行业的从业发展,而缺少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所以,现在出现大量不合规范的交易,在互联网保险案件中,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屡见不鲜。这是由于制定的法律在实践上运用起来,漏洞较多,操作起来非常不方便,导致钻法律空子的也越来越多。为了解决问题,必须尽快补齐这些漏洞,还消费者一个绿色健康的消费市场。

(二)道德风险在互联网保险行业仍然存在

道德风险即钻漏洞,提升自己的利益,损害他人的效益,在互联网中销售保险,只能够看到单一的信息,无法判断投保人的风险,由于征信系统的不完善,也无法对投保人提供的信息进行鉴定,因此对投保人的评估就会出现难度,就会出现道德风险[2]。在互联网保险中,销售者和消费者沟通较少,销售人员很难把控住消费者的需求,而消费者面对较多的险种,也难以找到和自己匹配的保险,就会出现买错保险,或者重复购买的现象,在理赔阶段,保险公司拒绝审理,这也会出现保险人对投保人的道德风险。一些保险公司,为了较快获得利益,在险种设立之初缺少科学依据的支撑,仅仅是为了吸引大众进行购买。例如一些险种违背保险精神,没有考虑到消费者购买后走理赔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上市销售就容易出现负面影响。

五、互联网保险销售的一些建议

在加强互联网对保险的推广时,可以通过团购福利、线上支付福利等活动,增强人们线上购买的欲望,与此同时,要培养科技人才,进行网络防御,保护消费者线上消费安全。对于互联网保险来讲,应注重对相关科技人才的培养,提高对网络保险险种的开发,促进互联网保险登上新层面。顺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潮流,对于现有法律中出现的漏洞进行及时弥补,以防不法分子钻法律漏洞,维护市场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形成从产品设计到销售维护的一条健康通道,使市场能够稳定运行。并且,我国应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系统。对于失信惩罚机制也应尽快完善,唯有加大处罚力度,才能够震慑住具有道德风险的人。加强信用监督,可以做到有法可依,为权威机构提供法律依据,促进市场健康运行。

六、结语

总而言之,科技的进步,带动社会的发展,保险行业在互联网的带动下,迅速壮大,但是在这背后,却出现一系列问题,比如互联网保险发展不成熟,险种种类不均衡,产品缺乏科学依据,盲目追求利润,不顾后期维护。因此,要确定保险创新的界限,可以确保创新产品在合理范围内,又能够有效的深挖消费者的心理,做到提高利益的同时,又做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注重人才培养,发展网络销售优势。

【参考文献】

[1]徐兴泰,戴春燕,范一鸣等.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时代金融,2015(6):216-217.

[2]李俊麒.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J].中国商论,2017(19):29-30.

作者:吴涛 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