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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过分析浙江省农村河道存在的环境问题,指出浙江省农村河道环境治理的基本原则,并提出浙江省农村河道环境的治理方案,以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农村河道治理目标。
[关键词]
农村河道;环境治理;治理方案
农村河道是指途经农村区域、以及分布在农村周围的湖泊、河流或者池塘等对农村的生产、生活有直接影响的区域。按照传统的专业划分,绝大多数的农村河道属于中小河流,分属六级以下的河道,县一级以下的乡镇级河道可以统称为农村河道。农村河道具有农业灌溉、蓄水泄洪等重要的基础性功能,对于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有着直接的影响。然而目前我国农村河道的环境治理现状不容乐观。上世纪70、80年代那一条条河畅鱼清、清澈见底的农村河道经过20多年的破坏逐渐退化成了杂草丛生、垃圾堆积的“臭水河”,如果农村河道环境治理仍未有较大改善,将会持续影响农村的人居环境,对于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于美丽乡村建设会造成不利的影响。浙江,一个因水而兴、因水而富的地方。2014年,浙江大地吹响“五水共治”的集结号,全省开始了新一轮保护和改善水环境的攻坚战。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不断推进,浙江省农村河道的生态环境面临着较为严峻的挑战。据调查,目前浙江省农村河道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脏、乱、差”问题,无疑成为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的重要制约因素,成为构建“两美”浙江的桎梏。全省河道总长6万余km,其中县、乡、镇级的河道总长度56568km,占全省总长的92%,仍有三成左右的农村河道属于IV-劣V类水。浙江省农村河道治理工作始于2003年“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当时提出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农村道路等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2011年,浙江省颁布和出台了《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农村河道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督促农村河道的环境治理。2014年起,浙江省相继开展了“五水共治”、“十百千万治水大行动”、“一河一策”等治理行动,加快浙江省农村河道的环境治理。因此在现阶段,通过全面改善浙江农村河道生态环境,改善农民兄弟人居环境,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再现江南水乡之美,重塑田园人居之美,成就农民生活之美。
1浙江省农村河道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淤塞严重,河道萎缩
受到河道自身受自然原因沉积的淤泥以及畜禽养殖业、工业污染和乡镇建设开发活动等人为原因的影响,浙江省的多数农村河道沟塘淤泥堆积、阻塞严重,有些河道甚至淤泥堆积的厚度达到河深的一半及以上,例如浙江温州乐清市河流淤泥堆积严重,2015年1月23日乐清市乐成镇城东街道春园路沿河路段就因清淤抽干河水,发生道路坍塌。据专家估计目前全省还有2500余个湖泊未清淤,总淤积量为1.1亿m3,平均淤积深度约为0.8m。部分河道局部区域崩岸现象严重,由于未能及时清理,崩塌物大量堆积在河道中,超出了河道自身的清淤能力,大大加重了河道淤泥的阻塞;部分乡镇地区出现城建活动“强占”河道的情况,造成部分农村河道末端处被建筑物强行封堵或者填埋;除此之外,加上违章建筑物、向河道无节制倾倒生活垃圾、人为设置障碍物堵塞、侵占农村河道的现象屡禁不止,使得农村河道的断面不断地萎缩变窄,导致河道淤泥堆积严重,水流不畅、行洪、泄洪能力骤降,无形之中增加了洪水灾害的隐患。
1.2水体污染,生态退化
受到工业产业升级的影响,部分污染型企业纷纷迁往城郊,造成部分农村区域的河道受到工业废水的影响,除此之外大量工业污水也是农村河道主要污染源。浙江省大部分农村污水收集系统相对滞后,缺乏足够的治污资金,基础设施不完善,截污纳管设备、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滞后。同时,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农村生活污水是河道污染的“罪魁祸首”之一,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期处于匮乏状态,处理水平相对滞后,运行维护也难以全面到位,现有的截污纳管、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无法满足农村需求,造成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河道;加上农村生活垃圾尚未形成系统的收集处理体系,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在河道周边的现象时常发生;农业生产中特别是畜禽养殖长期以来缺少相关养殖控制规划,不合理分布的养殖业加剧农村河道污染,此外废弃的农药包装袋在雨水的帮助下流入河道,这些农业面源污染使得农村河道的污染物总量已经远远超出河流自身的自净能力。浙江省地处平原,地势低洼平坦,水体的流动性不强,河道受到污染之后仅靠自身难以恢复,污染只会愈积愈多,农村河道的富营养化的现象普遍存在,部分河道生态系统遭受破坏,直接影响沿岸农村居民的生产和生活,降低农村人居生活环境质量。例如浙江省苍南县鳌江,在未进行河道环境治理之前,江水污染严重,臭气扑鼻,江边滩涂上基本没有生物。
1.3治理停滞,管理薄弱
农村河道环境治理工作停滞,河道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薄弱,几乎是我国所有的农村河道面临的共同难题,大多数的农村河道缺乏系统、科学的环境治理规划,虽然目前浙江省已有的水利规划和乡镇规划涵盖了一部分关于农村河道治理的内容,但远远无法满足“五水共治”、“两美”浙江所要求的目标,关于农村河道治理的行政规章和文件还需要进一步的细化和落实。治理资金的缺乏也是农村河道治理的一大薄弱环节,资金投入力度不够直接降低了村民对于农村河道治理的积极性和热情,使得农村河道治理工作停滞不前。同时,农村河道管理和养护的责任主体在基层,致使部分区域管理养护机制不够健全,管理责任、管护制度无法真正的落到实处,偶尔会产生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才不得不集中管护的现象,一旦检查行动结束又恢复到管护不到位的尴尬局面。上述状况凸显了农村河道治理缺乏监督制约机制,政府监管缺位问题依然存在,问责机制尚未构建。
2浙江省农村河道环境治理的基本原则
浙江省农村河道数量、长度占全省总河道的数量较大,实现农村河道环境治理、管理的科学化、常态化是实现“五水共治”的重要任务。因此在实施全省农村河道环境治理的过程中,要做到“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区的特殊情况区别对待,从多层级多角度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综合治理,在治理的过程中要遵循以下三项基本原则。
2.1因地制宜原则
浙江省农村河道环境治理必须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河流流域的地理因素、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制定整治方案。关于重点的污水处置方案,针对平原地形的农村河道主要以截污纳管的方式处理,流经山区地形的农村河道以分散式处理为主。对于符合截污纳管条件的农村河道,应实行应纳尽纳;对于地处山区,地势复杂,河道窄小,污水收集比较困难的河道,建议以分散式收集、处理,此外对于不具备截污纳管条件的河道,应当增强河道基础设施建设,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指导,积极发动街道、村委会治理农村河道。
2.2问题导向原则
农村河道环境污染是工业、农业、生活污水等多方污染源综合的结果,必须要以“问题导向”为原则,有针对性地集中处理农村河道沿岸的污染源。成立专门的农村河道污染整治小组,对于河流沿岸的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应将重点放在企业污水超标排放以及居民生活污水乱排行为的整治上,应科学规划,加强引配水工程建设,建立健全河道长效保洁管理机制。
2.3统筹协调原则
浙江省农村河道环境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面包括农业、工业、水利基础设施等方面。每一条农村河道的规划设计都要考虑该河流防洪、灌溉、生态等多方面的因素,结合“五水共治”、美丽乡村建设目标,由河道所在地“五水共治”指挥部牵头,各相关单位联动,做到统筹规划。同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责任主体是乡镇和村委会、村民,在“河长”以及河道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调分工,共同治理好农村河道。
3浙江省农村河道环境的治理方案
根据“五水共治”和“两美”浙江的要求,浙江省开始新一轮的农村河道环境治理,从污染源初步排查结果来看,农业、工业以及生活污水是浙江省农村河道的主要污染源。因此,浙江省农村河道治理的重点主要放在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业污水治理及生活污水的截污纳管和河道的长效保洁机制建设等方面。
3.1清淤疏浚
清淤疏浚工程是农村河道治理的一个基本措施。对于河道内长期积累的淤泥、垃圾、矿石等进行清除,疏通河道,扩大河流的横截面,加快水流的流通速度,恢复河流行洪排泄能力,以此来降低洪水引发的安全隐患,改善水质。在具体实施中,要做好详细的规划设计,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精确计算出清淤后横断面标准以及河底标高和河道宽度,避免清淤抽干河水导致道路坍塌等情况,同时对于清理出来的淤泥、垃圾要做好善后处理,避免二次污染。
3.2污水处理
一方面加快农村河道沿线生活污水的治理,建立覆盖全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工程,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杜绝农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河道所在地的“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牵头,由相关部门进行农村污水处理规划设计并组织实施。对于农村河道流经平原、具备截污纳管条件的自然村,应当全面完成污水的截污纳管,完成生活污水的收集和治理;对于河道周边不具备截污纳管条件的自然村,污水处理方式应以分散式为主收集。另一方面,关于农村河道工业污水的收集治理,应全面排查紧邻河道的工业企业是否存在乱排、超标排放污水的情况,环境监管部门应当加强沿河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对违法排放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此外,对于紧邻河道、无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工业企业也不能忽视,有关部门应当排查企业是否存在雨污不分流情况,督促沿河企业及时完成生活污水的截污纳管,实现自行处理达标排放,对于污水无法实现截污纳管且自行处理后仍无法达标,责令在法定期限内搬迁或依法予以关停。
3.3农业面源污染整治
实行沿河流域畜禽养殖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严格遵守禁养区、限养区制度。相关责任部门排查农村河道沿线有无畜禽养殖场,禁止沿河两侧距河岸沿线1km内从事规模化养殖,严禁畜禽养殖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农村河道,关停相关中小规模的畜禽养殖场,将禁养区的畜禽数量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限养区内对中等规模的畜禽养殖场进行技术升级和标准化改造,对畜禽粪便进行处理利用。对污染农村河道水质的废弃农药包装物,应当构建废弃农药包装物的回收处置机制,由“五水共治”指挥部统筹,相关责任部门设立专项资金,开展废弃农药包装物的每季度回收工作,并建立相关监管体系,确保有效回收处置率达到80%以上,实现100%的无害化处理。
3.4河道保洁长效机制
进一步改善和保护农村河道的水生态环境,必须结合实际,按照“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农村河道长效保洁的目标为“河面无垃圾、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成立河道长效保洁工作领导小组,任命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河长”,领导小组及“河长”对农村河道负责,对保洁工作进行监督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配置专职河道保洁员,负责区域河道内每日卫生保洁工作,配备必要的保洁工具,需对河面的杂草、漂浮物进行清理,确保每日保洁、巡查到位。建立农村河道保洁工作资料档案,做到每次检查均有记录。此外,在河道两侧设置河道管理保洁公告牌,内容包括河道基本资料、保洁人员、“河长”、监督电话等相关信息。
作者:徐夕峰 单位:浙江农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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