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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近20年的时间里,我国环境问题相对突出的区域,在环境治理方面都已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同时促进生态文明整体性建设愈加完善。汾河流域作为整个黄河流域治理的重要一环,几年前,周边环境污染问题严重,污水排放问题堪忧,但经过环境治理后得到了有效改善,从而带动了山西省在经济和社会层面的全方位发展。本文将以汾河治理为例,剖析生态环境治理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生态环境治理;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作用
一、引言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战略布局,是关系民生福祉、关乎实现美丽中国梦的百年大业。生态文明建设重在阐释人类社会的发展不仅要发现和利用自然规律,还必须在自然界可承受的范围内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完善生态环境治理的对策、更好地实行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为人类追求的美好愿景[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中央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宗旨,不断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实践和创新,我国生态环境得以持续向好发展。汾河是山西人心目中的“母亲河”,也是黄河众多支流中数一数二的大河流。由于当地地下水的开采长期超过本地开采量的最大值,且煤炭矿产也是常年大规模开发,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汾河流域的地下水位开始急剧下降,其分支河道近乎断流,汾河两岸的环境显现出年久失修、垃圾满目的景象。综合各类调研报告发现,汾河流域在整体的保护方面存在较大隐患,污染排放量较大,对改善汾河水质存在相当大的阻碍,主要集中为城镇的生活污水处理问题,重工业及其他企业的生产废水排放问题,农村在污水处理方面的经验不足、基础薄弱以及城乡结合治理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不断深入,生态文明建设的地位和作用日渐显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将生态文明纳入其中,将其放在突出地位,并深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全过程。总书记曾先后两次视察山西,2017年6月,对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尤其是汾河流域的治理和修复做出重要指示;2020年5月,总书记特别强调要弘扬“右玉精神”,他指示,“右玉精神”旨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的是迎难而上、艰苦奋斗,为的是久久为功,利在长远[2]。这两次调研都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鞭策我们全方位、全地区、高标准地推进汾河流域的生态保护修复,为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可持续经济发展绿色转型等方面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强大的原动力。近年来,山西省不断改进、完善全省的生态环境修复体制机制,加快对汾河流域的水污染防治规划,明确了总体目标和分阶段性的目标计划,加强汾河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减少环境污染;在降低碳排放方面标本兼治,不遗余力地攻克对汾河流域的污染,持续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和雨污管道的分流工程,整改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的基础设施,重点聚焦改善工业企业的生产污水治理和防范[3],完善、落实好河长制的相关工作机制,切实落实监督机制。截止到今年6月,山西省的营造林已完成总体任务的78.75%,汾河的水质历年最优[4]。山西人民的母亲河也因此实现了“一泓清水入黄河”,山西省整体绿化后的“含金量”不断增加,人民幸福指数不断提高。
二、汾河治理路径研究
自古以来,黄河始终被视为中华文明的摇篮,汾河作为黄河流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及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担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但是近年来,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人们忽视了在生态文明方面的建设,过度开发资源,排放工业污水,大量进行农田灌溉,导致汾河流域周围的环境污染一度恶化成疾。2017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对山西开展全面的调研后,明确提出“汾河水质长期处于劣V类,未见改善”。而后,山西省委省政府下定决心,坚决打赢环境治理攻坚战,让母亲河焕发往日容光。
(一)汾河治理措施分析
1.加强城市环境优化
在污水处理方面,加大对工业和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及处理设备的建设力度;在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等地区深化污水分流改造,确保做到应收尽收。在对自然资源的监管方面,强化对生态空间的管控,做到人口资源与环境资源相均衡,经济社会发展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协调。在生态修复方面做到创新发展,探索多元化的环境修复路径,探索科学的环境治理模式。在重点工程建设方面,做到狠抓、严抓,制定全面的环境修复任务。
2.坚持生态环境标本兼治
在环境治理方面,首创“扶贫造林合作社”模式,在植树造林方面,统筹促成由单一模式向造林、管护、经营一体化转变,将汾河两岸的城镇和农村相结合,造福全省52万贫困人民。在高新技术产业方面,着重推进将传统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方向的转变,在生态产业方面增添创新元素,全力打造连接各个行业的生态“强链”,大力提升了全省的生态产业链竞争优势。在对生态环境的监管执法体制机制方面,落实对生态环境损害的补偿、赔偿制度,创新开展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率先实行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一票否决”举措。
3.创新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以小可以见大,每一个成功的壮举都由若干个小的成功汇聚而成。近年来,我国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全方位地推进生态文明安全建设,开展了一系列的创新性举措、长远性的工作计划,标本兼治,成效显著。不管是在环境治理的小方面,还是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都实现了认识到践行的历史性转变。目前,国家在环境治理方面最重要的成就,是在2014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其被誉为“史上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法”。这部法律在政府责任、管理权限、处罚力度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这在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面的作用,是史无前例的。这些举措表明,环境保护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在经历着对我国发展尤为重要的治理革命,从更多的依赖政府治理,转而更侧重于社会治理,这样的转变对环境保护现状起着重要的改善作用。
(二)汾河治理后所得成效
山西省在以汾河流域为总抓手的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走出了转型发展的新道路,到2020年7月,汾河流域水质得以稳定达标,改善成效显著,实现了“一泓清水入黄河”。汾河河道明眼可见地从干涸到清水潺潺;上下游的河水重见往日的清澈;地下水位也连续10年回升;汾河两岸及流经县市的林草覆盖率也已达到60%。不断实现从绿水青山到金山银山的伟大转变,到目前为止,山西省的58个贫困县已经实现全部摘帽,贫困地区的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也都增长到近1万元[6]。这充分说明环境治理给经济发展带来巨大推动的同时,更能促进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
(三)汾河治理意义
1.环境治理促进社会治理
通过环境保护治理促进社会治理,是对现存环境保护工作方式的发展和改善,更突出了社会公众在环境保护当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不能因社会治理而去推倒之前的与环境保护相结合的政府治理,二者应该相辅相成,相互配合,取长补短。当下的环境治理体系中,应该是突出政府的关键性作用,结合市场和社会力量的辅助作用。由环境保护推动社会治理更好地发展,是我国社会的一大进步。放眼全世界,社会的进步总是伴随着强烈的社会动荡,与此同时社会意识的历史沉淀也往往会产生重要的作用,要打破这种局面也必须有猛烈的外界的摩擦碰击。而对我国目前环境治理的发展来说,既需要小火慢炖式的意识形态思想灌输,也需要狂风暴雨般的极速前进。设立环境保护社会管理方面的政府机构,打开环境保护和社会治理部门的“对外开放”的窗口[5],方便人民群众建言献策,更好地推进环境治理以及社会治理,完善我国生态文明的建设。
2.环境治理推动经济发展
山西作为环绕与卫护京津冀、黄河生态安全的重要壁垒,始终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身体力行地落实“两山理论”,始终如一地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全力建设高质量转型发展的美丽山西。2020年,是我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年。在这关键时刻既要确保经济和社会稳步发展,如期收官,还要做到不因短期的利益而损害到长远的生态环境安全,这无疑又参加了一次“大考”。在这样严峻的局势下,深刻分析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治理之间的关系变得尤为重要。就我国而言,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发展经济、加大对外开放、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我们当时的经济目标就是快速发展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生态安全,可以说是“要了金山银山而忽略绿水青山”。我国的发展处在世界资本主义的大背景下,容易受到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的影响,只顾短期的经济增速,而使生态问题在一定时候处在边缘化地带。党的十八大确立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将生态文明与政治、文化、经济、社会融为一体,五者相互协调,形成良性互动。在政治领域,制定政策时不忘完善、规范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在宣传文化时不忘增加在生态文明思想方面的意识形态引导;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不忘保护生态环境;在建设社会基层时不忘提高全民的参与性;在生态文明自身领域加强科学创新,更好地适应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又着重强调,在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对资源的充分利用、对环境保护问责等方面要严明纪律、责任问责,在生态文明建设这一项上做到全面贯彻,全方位落实。2021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生态环境健康发展和经济发展稳重向好的同时,要更加重视生态文明的建设,坚持做到“稳中求进”,稳扎稳打走好每一步。同时,总书记多次到各地考察,每一次考察必是看环保、必是谈生态,做到在我国稳步向前发展的道路上,始终坚持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7]。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总量连上新的台阶,在世界这个经济体中的排名也还在不断攀升,综合实力倍增,但与此同时,我们一定要防范在注重快速调整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不能忽视生态文明安全,不能将长期的生态文明建设放在边缘地带,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处理好人类和自然界之间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敬畏自然、保护自然,这样才能有长远的发展。
三、结语
在环境治理过程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实现我国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社会治理的健全、完善,保障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得以顺利实现,所起的作用重于泰山。人类起始根源于自然,生存发展离不开自然,人类的一切都与自然环境息息相关。一个国家乃至一个民族,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所做出的实践活动,也都反映出人与自然之间相互作用、和谐关系的程度。人类活动的强度当然也导致了大自然的生态系统功能、环境质量的变化,变化的程度也反映了人与自然之间“对弈”的结果[8],是保护自然还是继续破坏自然,取决于人自身发展的欲望以及之后出现环境问题的省察与对未来如何做的警醒。恩格斯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会对我们进行报复。”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也是世界上环境差异最大的国家之一,我们一直将致力于人的全面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国家发展的根本遵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将环境保护列入基本国策,各级政府也将生态环境建设放在国家建设的重要位置。我国在GDP增长率方面创造了举世闻名的世界纪录,经济发展规模也扩大了近35倍,在环境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也取得了重大突破和进展。在十九届五中全会中,也多次提及“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等。新时期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不论是在理论方面还是在实践方面,都已经不再仅仅是对马克思、恩格斯当时所提出的人与自然之间的辩证关系的再诠释或者说再演绎,而是更立足于时代的发展和现实的要求,以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为理论支撑而制定的符合我国生态环境的,符合我国经济更好发展的,更符合我国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生态文明建设。在高质量的发展过程中,加强对环境的治理,可以看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种助推。让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基于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与生态的可持续性之间的互融互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获得长期成功的关键因素。在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的关键时刻,我们更需要用一种全新的姿态和全新的视野,在考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要有科学创新的生态文明理念,更要有公平民主的社会治理方式。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更好地完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制度体系。更加要以正确的方式来引导人民群众,将“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伦理观念深深印在我们的骨子里,脚踏实地,建设美丽中国,争当地球这个生命共同体中的合格公民。
作者:李琦 单位:渤海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