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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9年主席站在人类未来发展的高度,首次提出“海洋命运共同体”这一理论,为我国海洋环境治理和保护指引了新的方向。本文先是综述了国内外关于海洋环境治理现状的研究,然后阐述了马克思、恩格斯和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的海洋生态思想,并分析了我国在海洋环境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后从政府、海洋环保组织和社会公众三方面出发探索了我国海洋环境治理的路径选择,旨在为其提供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海洋命运共同体;海洋环境治理;海洋生态文明
1海洋环境治理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1.1国外研究现状。以蕾切尔·卡逊出版《寂静的春天》为开端,西方环境治理理论开始了蓬勃发展的历程。这一期间,一些优秀的理论被世界各海洋大国广泛的应用到了本国的海洋环境治理中去。1982年通过了被认为是海洋法所有论述起点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87年首次明确提出并界定了“可持续发展”的含义;1992年成立了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目前国际上参与海洋环境保护的有诸如国际海事组织、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世界气象组织等在内的二十多家组织,有与海洋环境相关的二十多个国际性公约。同时世界各主要海洋大国在海洋环境治理方面也采取过一些措施,如日本在21世纪初先后出台了《海洋基本法》《环境教育保护法》等。
1.2国内研究现状。我国海洋环境治理起步较晚,相关理论以及概念界定的研究是近年来才兴起的,目前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也尚未上升到国家的高度。具体的成就可大致分为以下三个部分:一是海洋环保法律法规。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海洋环保法律为主体的,《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等海洋环保规划和政策为基础的,《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等海洋环保行政法规为补充的,以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海洋公约为协调的总的一整套海洋环境治理法律体系。二是海洋环保政府机构设置。随着生态环境部于2018年3月成立,我国通过部门整合这一方式将海洋环境管理趋于集中,并由生态环境部下设的海洋生态环境司承担着这一职能。三是海洋环境保护技术。目前我国海洋调查范围不仅从近岸拓展到四大洋和南北极,还研制出“山东舰”“天鲲号”“深海一号”等“国之重器”。综上,目前我国学者对于海洋环境治理的研究侧重于以政府为主体的现状分析和路径选择,而世界海洋大国在海洋环境治理过程中的一些有益的做法和经验值得我们去借鉴学习。
2海洋环境治理的理论依据
2.1马克思、恩格斯的海洋生态思想。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伴随着第一次工业革命的成功,西方造船技术和航海技术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当欧洲工厂生产的产品不足以被本地市场所容纳时,资本家便将视线转移到了海洋。但当时对于海洋的开发主要集中在海洋运输和近海捕捞等方面,深海资源的开发和应用仍然是空白状态。同时他们还指出正是由于资本主义工业在早期发展的过程中忽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无序、过度的开发利用资源,才会发生诸如伦敦毒雾之类的生态悲剧。
2.2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的海洋生态思想。新中国成立后,同志收回被侵占的海岛,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邓小平同志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理念以应对与周边国家的领土争议问题;同志将“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写进党代会的报告中;同志创造性地提出“和谐海洋”“海洋强国”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构想;同志提出“海洋命运共同体”这一理论,他说中国高度重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实现海洋资源有序开发利用,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碧海蓝天。关于这一理论的内涵,国内学者的看法大多相同,他们认为这是对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而不同”思想的继承,是对“和谐海洋”理论的拓展,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论在海洋方面的具体实践,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外交思想的核心理念之一。同时他们还认为这一理论最独特的地方在于它将我国对于海洋的认识上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将海洋生物的命运与人类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倡导人们不仅需要关注自身的利益,更需要关注人类整体的利益和海洋的健康发展。要知道海洋环境治理是一个超越时空的问题,它需要全世界各国成员长久的联合起来,才能够战胜各种挑战。
3我国海洋环境治理的必要性
3.1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选择。生态文明建设是可持续发展理念在中国的具体运用和实践,也是当前我国最重要的一条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是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促进我国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维护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的重要支撑。海洋代表的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海洋生物,还有人类以及整个地球的命运,因此学会将海洋生态观和海洋利益观紧密结合,从地球生命的角度出发,重新均衡全面地去认识海洋,在实现人海合一的目标下,继续坚持走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为建设美丽中国而不断努力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3.2海洋生态强国建设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整体较为稳定,呈现向好趋势发展,所辖海域海水环境质量逐渐变好,海洋生态系统、海洋自然保护地和滨海湿地也都保持着稳定的健康状况。可是在经济较发达、人口密度较大的近岸海域,海洋环境污染问题仍然十分严重。虽然目前全国入海河流总体状况为轻度污染,但是由于污染所引起的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状况严峻、海洋垃圾较多、赤潮绿潮频发、海洋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现象日益严重。其中,我们监测到的区域海洋垃圾中,无论是海面漂浮垃圾、海滩垃圾还是海底垃圾的数量和密度都让人震惊不已。
3.3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去年我国海洋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9%,占沿海地区的生产总值为17.1%。可以说海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为沿海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着持续的动力。而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资源之间是相互联系和影响的关系。一旦由于人类过度排放污染物或者滥用海洋资源,将会使海洋环境和海洋资源受到破坏。同时由于海洋地理环境的封闭性、海洋生态环境的脆弱性以及海水的流动性,会使得所受到的破坏难以短期内缓解,严重时可能会导致整个海洋生态系统面临崩溃,进而影响海洋渔业、滨海旅游业等经济社会活动的发展。
4当前我国海洋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
4.1海洋环保法律体系和政府机构设置不完善。在海洋环保法律体系方面。目前现行法律中有关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虽然较多,却难以做到针对某个具体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缺乏对不同区域突发事件处理解决的方案,其操作性、适应性仍有不断提升的空间。以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为例,虽然历经一次修订和三次修正,为我国海洋环保提供宏观的法律指导,却不具备海洋环保基本法的地位。在处理海洋环保问题时,常因触碰到其他中央部委或省份利益而陷入尴尬局面。在海洋环保政府机构设置方面。当前我国在中央已经实现较为完备的海洋环保机构设置,但在具体执法的过程中却存在法律协调、执法标准和权限大小等问题,同时地方各海洋环境管理部门和执法机构的职权仍有待进一步明确。
4.2海洋环保组织参与程度较低。海洋环保组织作为一支日渐崛起的力量,一方面它有助于激发社会公众的热情和积极性,促使社会公众勇于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从而参与到海洋环境治理中去;另一方面,它在政府政策制定、决策、执行、监督、评估等过程中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与世界海洋大国相比,我国海洋环保组织数量较少,参与海洋环境治理的程度较低,主要是因为:一是海洋环保组织的准入和管理受到政府的严格限制;二是海洋环保组织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拨款、企业捐赠等,具有一定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三是海洋环保组织内部专业技术人才匮乏。
4.3国民海洋环境保护意识淡薄。根据北京大学海洋研究院的研究显示,我国国民的海洋意识总体偏弱。国民的海洋意识其中就包括环保这一方面,这与他们参加海洋环境治理的程度密切相关。若是国民的海洋环保意识得到提升,国民积极参与海洋环境治理,既能使民主原则得到贯彻,又能保证国家政策的行之有效。位列世界海洋大国之一的日本,国民较高的海洋环保意识与日本推进国民海洋教育的做法颇有联系。就当前我国而言,既没有通过立法的形式在社区、学校等领域加强国民的海洋环保教育,也没有设立海洋环境保护日鼓励国民参与。
5我国海洋环境治理的路径选择
5.1完善海洋环保法律体系和政府机构设置。在海洋环保法律体系方面。未来我国政府要在“海洋命运共同体”理论指导下,在宏观上坚持可持续发展方向,确定未来我国海洋环境治理的总体发展战略。这需要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尽快出台能够贯彻整个法律法规体系的海洋基本法,加强对海洋的综合管理;也需要对现有涉海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进一步的完善,提升法律的适用性和操作性,弥补相关领域的空白。在海洋环保政府机构设置方面。首先,需要完善地方海洋环保部门的机构设置,从而与中央形成有效的组织机构上下工作模式。中央政府的决策不仅需要地方海洋环保部门的支持,还需要他们将其落到具体的实践中去;地方海洋环保部门的支持和执行是海洋环境治理取得成效的关键所在。其次,需要建立高级别的领导小组,在面临突发性环境问题或者涉及众多集体利益时,能够对中央政府部门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联合执法做到协调统一处理。
5.2拓宽海洋环保组织参与渠道。首先,政府可以通过简化登记注册流程或者是成立专门的部门来负责海洋环保组织的登记、监督和管理,并以立法的形式赋予海洋环保组织参与海洋环境治理的权利和给予适当的财政支持。其次,海洋环保组织可以通过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在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同时,加强与大众传媒的联系,提高自身的影响力;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拓宽资金获取渠道;加强与其他社会组织的联系,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最后,海洋环保组织还需要加强自身的专业水平,培养高学历高技术的专业人才,以应对各种类型的海洋环境保护问题。
5.3增强社会公众海洋环保意识。首先,政府可以以法律的形式将海洋环境保护教育融入大中小教育体系中去,在加强对学生海洋环境保护课程教育的同时,还要倡导大中小学生听取海洋环境保护讲座,阅读海洋环境保护书籍,关注海洋环境保护时事新闻,参与海洋公益保护活动,参观海洋环境教育基地,以此来增强他们的海洋环境保护意识。其次,政府可以设立中国海洋日或者海洋环境保护周,并在每年的世界海洋日举办相关主题活动,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其中。最后,对涉及公众海洋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工程,可以以各种形式多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作者:陈佳惠 单位:上海海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