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寻找写作灵感?中文期刊网用心挑选的水环境治理中河长制的作用,希望能为您的阅读和创作带来灵感,欢迎大家阅读并分享。
摘要:河长制是治理水环境的有效举措,使各地政府发挥其责任监督职能,统筹协调各方力量,通过法律、经济、技术等手段保护水环境质量。避免空抓口号现象。基于此,本文对水环境治理中河长制进行详细论述,从河长制概念的提出、应遵循的原则以及河长制的作用进行详细论述,最后根据水环境治理中河长制的作用提出完善河长制体系应涵盖的主要内容,如制度体系、执法体系、监督体系、智慧化平台建设,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持续发展。
关键词:河长制;水环境;治理;管理
1前言
河长制概念的提出,对水环境的治理有极大地帮助作用。河长制的建立目的是传达地方政府环保措施,强化环境保护的态度。以无锡市为例,自开始首次实施河长制的水环境治理工作后,断面达标率从最初的53.2%上升到71.1%,具有非常实际的意义。对此,为了进一步的提高河长制的治理效果,本文根据其概念、作用提出几点建议。
2河长制的概述
2.1河长制的发展。河长制最初是由无锡市创立,其创立缘由是因2007年5月无锡市太湖蓝藻大面积暴发,群众纷纷采买纯净水,水污染严重、河道长时间没有清淤整治、企业违法排放、农业面源污染严重等,引发了社会的关注。自实施后,江苏省15条主要入河互留已全面实行双河长制。双河长制即省、市领导共同担任河长,并对其责任进行了详细的划分,在双河长的共同带领下,分工协调解决太湖和河道治理问题,还有地区设立了四级河长,即市、县、镇、村,自下而上的河长管理模式使得水环境治理无缝覆盖,实现了对区域河流的有效治理,提高了水环境的治理效果。另外,如淮河河流、滇池流域也都纷纷设立了河长,由这些地方的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承包一条河,负责督办截污治污。
2.2河长制的作用。河长制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第一,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按照水资源管理制度进行,并始终坚守三条红线。第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生态空间管控,避免出现侵占河道、围垦湖泊现象。第三,加强水污染的防治工作,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排查入河湖污染源,优化如何排污口布局。第四,加强水环境治理,保障饮水水源安全,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的整体优美度数。第五,加强水生态修复,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第六,加强依法监管,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
3河长制在流域水环境治理和管理中的作用
3.1有利于水资源保护。水资源保护有助于绿色生态环境的发展,同时也是水环境治理中的首要问题。在此之中,如何保护水资源安全、如何保证水资源安全是关键部分,这里的水资源安全不仅仅包括饮用水安全,还包括河湖生态用水量上,在此之中若想要充分的利用水资源,可根据区域特点进行合理衡算,统筹考虑多水源共用,保障有水可用。根据传统的水资源保护工作来看,属于地方水利部门负责,而在河长制的水资源保护和治理中,需要统筹兼顾,多部门融合起来,共同保护水资源。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也要积极发挥在河长制水资源保护下的作用。
3.2河湖水域岸线管护河岸水域岸线管护是保障河湖生态空间的基础。但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具体来说,河湖岸线一旦被破坏和侵占,就会导致河湖内生态空间萎缩,甚至出现消失等现象,对河湖的过水能力带来严重地影响,还会增加安全隐患,水环境生态受损严重。更为严重地是,一旦水环境生态空间破坏后,水中的生物就会减少,继而影响力河湖的自净能力,导致水污染加剧。对此,必须要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的保护工作,强化河长制,使得河湖水于岸线管护工作的开展更有效。
3.3水污染防治。河长制治理水环境可以有效地防止水污染。具体来说,水污染是破坏水环境的直接因素之一,对水的生态环境带来很大的破坏。对此,就需要加强水污染防治,但水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全面、复杂、涉及领域广的部分,防治起来具有一定难度。加之我国各地区水环境污染类型不同,造成水污染的原因也较为复杂,需要在治理前进行详细的了解分析。一般情况下,造成水污染的原因是社会经济发展造成的。例如,人口急剧增长,城市发展缺乏规划,城市发展基础设施不健全等。而长期的陆源污染势必会造成河湖自身的受损,主要包括自净能力的降低和污染物的沉降、滞留、蓄存等。因此,在治理水污染过程中,必须要严格地遵循水岸同治、多元共治的原则。而河长制对水污染治理有着极大地帮助作用。主要表现在两方面:第一,河长制可以统筹兼顾调动更多地资源实现水污染治理。第二,河长制有助于实施监控水污染治理效果,有助于各项工作的落实,推动水污染治理的加速推进。
3.4水生态修复。水生态修复的最高目标是修复水的生态环境,从而促进水环境的良性循环发展。而水环境治理是完成水生态修复的第一步,对此,要保证这一步的落实和质量。在具体过程中,应根据地区状况针对性的制定科学的生态修复措施,并分层次的制定目标,逐步的去完成,长期以来就会实现生态良好发展的目标。河长制治理水环境下的要求中提到,要加强不同生态系统的联合治理和修复,实现山水林天湖草环境治理的总体提升。所以,在实际的开展中,应以水环境生态修复的要求为准绳,首先考虑水生物良好生长环境的营造,同时通过修复效果,逐步的引入适地适生的水生生物,提高圣湖多样性,使得水体自净功能得以提高。不仅如此,还应构建河湖生态健康评估体系,保障河湖水生态系统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3.5水环境管理。水环境管理是水环境治理的框架。根据我国对水治理总结的宝贵经验得出,水环境治理和管理即要由同步性又要由差异性。因此,在具体的开展过程中,应制定合理可行的实施步骤。例如,在开展水环境治理的出其阶段就应该着手制定水环境管理措施,而河长制是水环境管理的有效手段。河长制可以调动社会各阶层、各领域的资源共同监督水环境治理的推进。同时还可以有效地调动社会力量共同保护水环境,实现水环境的长治久清。
4建立健全河长制体系
4.1河长制制度体系。制度体系是任何工作开展得依据,河长制下的水环境治理也是如此,若想要有效发挥河长制的作用,还需要健全完善河长制制度。如河长制如何构建、如何运行、如何奖惩等方面。首先是河长责任制度的构建,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中规定,地方河长制应在每一级政府中设立河长,且必须由主管领导担任河长,也就是说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就是总河长,担负该省河流治理的主要责任,以此类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就是市级总河长,以市辖区为单位,肩负市辖区内河流治理的主要责任,依次分别是县级、乡镇、街道河长,实现逐级管控。上述管理体系几乎各地市都能实施。其次是河长制执行机制的完善,在运行过程中应涵盖各级河长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如何进行日常的巡河监督等工作,是河长制落实的重要依据。最后一点则是奖惩制度的建立,该项制度的监督各河长的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如果存在落差,甚至是出现水污染加重是就会做出相应的处罚,直接于河长的个人利益和发展有直接联系,如果治理效果较好,则进行相应的奖励,从而有效地促进水环境治理的推进。因此,在制定上述三个环节时,还需要保证科学性,要基于实际现状的基础上制定,从而起到鞭策、激励的作用,推动河长制的健康发展。
4.2河长制执法体系。河长制执法体系是有效监督水环境治理的重要部分。一般来说,水环境管理中,河道内的巡护属于税务局、陆域的排污问题归属于环保局、散乱污水问题归城建局、河湖岸地带的养殖又归属于畜牧局或是农业局管理,所出现污染后很难界定属于那个部门负责。因此,在提升水环境而进行的巡查监督过程中很难拿同一调度。而河长制的出现则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在此之中将河湖水环节问题涉及范畴中的所有问题,同一归河长办管理,打破了过去多龙之水的尴尬局面,开创了一龙治水的有利条件。因此,执法体系建设是治理水环境的重要环节。河长制执法体系不同于传统的警察或城管,是一种复合型专业性执法体系,需要在传统法律体系内增加水环境治理的思想。
4.3河长制监督体系。河长制监督体系不同于其他水治理体制。上述曾提高,要想最大限度地发挥河长制的督导作用,需要建立良好的监督体系,这一监督体系中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社会监督、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监督。首先,社会监督,社会监督属于全民范围的监督工作,即利用多种渠道,如微信、电视、广播等媒体,使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及时反馈水环境治理的进展、需求和问题,让社会成为监督水环境治理的主要力量,从而有效地督促河长制的落实。第其次则是第三方监测机构,河湖治理工作中除了老百姓看得到的改变外,还包括水质指标的提升等专业内容,因此通过第三方监测机构的参与,对水环境治理进行专业的监测,从而判定治理效果是否满足水环境治理和管理的需求。由此来看,监督体系的作用十分重要。
4.4智慧化河长制平台。智慧河湖管理系统是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基础上开展的,有效地提高河长制的管理效率。具体来说,河长制的实施中不能仅限于人海战术,除了河长定期巡河外,有条件的地区还用借助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实现基于互联网+的河长制。通过构建涵盖监测点位、摄像头、收集APP等一体化的智慧河湖管理系统,结合环节物联网技术,实现河长制实施的智慧化和智能化,以更加高效的方式融入河长制的水环境治理中,实现流域水环境治理的全面和、智能化和社会化。除此之外,通过智慧河湖管理系统的建立也可以使得全民参与进来,例如将地方部门将水环境的治理进度、效果、规划、目标实时的到智慧化平台中,使得群众及时地了解水环境治理状态。使水环境治理效果大大提高。
5结论
河长制是我国最新的水环境治理方式,对我国水环境治理和管理有着重要的推动意义。自全国开展推行后,各地对河长制的重视、河长制制度的建设、执法体系的建设监督体系建设和智慧化建设必将会越来越完善,河长制这一管理理念也必将受到大众的接受,以及各部门的有效治理,水环境治理的效果也会得到提高,对我国水环境的生态发展来说,必将会得到提升。
参考文献:
[1]马鹏超,朱玉春.河长制推行中农村水环境治理的公众参与模式研究[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4):29~36+175.
[2]田壮丹,刘翰生,叶式炉,乐成春,吴成城,柯双根,施生传.河长制下生态综合执法实践与思考[J].亚热带水土保持,2020(2):68~70.
[3]河长制词语释义及基本原则[J].水利科技与经济,2020(6):58.
作者:侯玉春 王赛 单位:寿光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