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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型城镇化与传统城镇化相比更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体现了持续发展的基本目标。就地城镇化是新型城镇化的主要途径,对于解决传统城镇化出现的“城市病”等问题有积极作用。然而,当前就地城镇化面临农民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农业产业发展支持不足、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需要变革等现实问题,鉴于此,需要统筹城乡发展,提升人们的思想认识,推进产业化进程,变革原有制度,打造宜居环境,进而为农村地区就地城镇化的实现提供动力和保障。
关键词:
农村区域经济;就地城镇化;新型城镇化
建设路径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日益推进,农村的大量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城镇数量和规模进一步发展壮大。城镇化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日益暴露出各种问题,如城镇化与区域经济发展缺少衔接、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脱节等。现阶段,我国提倡建设新型城镇化,尤其注重城镇化建设的质量,并不断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其中就地城镇化凭借其独特优势成为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最优路径。就地城镇化的提出具有深刻的理论渊源,其中区域经济发展理论是重要指导,农村区域经济发展视域下,要重视控制城市的持续增长,重点发展乡村集镇和中等城市,以实现区域结构和城镇体系的平衡发展。
一、农村区域经济发展对城镇化建设提出新的要求
(一)我国农村区域经济发展现状
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第三步战略目标是在2050年前后基本实现现代化,这一目标能否实现,关键在于“三农”问题能否有效解决。[1]我国属于传统的农业大国,各地区的农村经济发展并不平衡,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一是不同区域之间的不平衡。不同区域之间由于自然地理、人文环境、农业资源等存在较大差异,各地区农业经济发展和支柱产业各不相同,导致区域间的不平衡;二是区域内部的不平衡,即使是经济发展水平相同或相近的地区,区域内部也普遍存在不协调现象,具有较大差异;三是农村区域经济发展模式不尽相同,受资源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各地区选择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主要有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城乡互动发展模式、农业现代化模式、农村工商化模式和多样化发展模式等。无论采用何种发展模式,都要与当地的经济发展和自然地理条件相结合,发挥好各自地域的优势。随着农村经济转型的持续推进,农村区域经济发展面临巨大的挑战。如何转移剩余劳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业生产的现代化是当务之急。但是,从当前农村区域经济发展的现实状况来看,依然面临诸多困难:农村发展总体水平不高,农民收入低;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难度大,现代化进程缓慢;农村经费投入不足,地方财政困难,不利于产业发展;城镇化进程缓慢,农村经济发展对外来经济的依赖性大;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影响了农村经济的整体发展。[2]
(二)就地城镇化是新型城镇化的主要路径选择
首先,就地城镇化的优势日益凸显。一是在中央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的背景下,广大农村地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农民的就业渠道也在不断扩展,从农村现实的发展状况来看具备就地城镇化的可能;二是农民对土地具有很深的情节,长期以来习惯了农村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节奏,所以从农民的意愿角度考虑,他们更倾向于就地城镇化;三是小城镇的生活氛围较为轻松,生活节奏较为适宜,环境相对良好等优势,对人们的吸引力更大,不仅吸引了许多农民,同时也有一些中产阶层从城市迁往郊区或农村,出现“逆城市化”现象。在小城镇,人们可以享受较低的生活成本,便捷的交通和完善的基础设施。其次,就地城镇化是特色城镇化的重要选择。当前,我国面临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城镇化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中国特色城镇化建设需要立足于中国的基本国情,需要考虑广大农民的需求。城镇化的推进既要缓解一线城市的压力,同时也要赋予小城镇发展的动力,将城镇发展成为人们向往的生活居住地。惟其如此,才能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区域经济的平衡发展和城乡和谐发展。当然,农村城镇化并不意味着一味地建造和拓展城市,而是应该发挥城市文明对农村的辐射作用,逐渐缩小城乡差距,完善农村地区的环境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就地城镇化的发展模式能够满足城镇化对基础设施的基本需求,通过房地产建设等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同时改善人们的消费环境,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此外,由于当前农村人口居住的相对分散,就地城镇化也有利于减少自然灾害、战争等带来的不利影响。再次,就地城镇化有助于缓解传统城镇化的不足。一是对传统城镇化存在的生态缺陷有弥补作用。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注重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环境,建设“田园城市”,这与传统城市形态是由根本区别的,就地城镇化的发展有助于克服传统城市的生态缺陷,为建设美丽中国奠定基础。二是对传统城镇化的城乡关系有改善作用。在统筹城乡发展背景下,传统城镇化模式不仅不利于缩小城乡差距,反而会拉大城乡差距,形成二元分割的城乡模式。新型城镇化是以激活农村资源、提升农民素质为前提的,对城乡关系的改善有积极作用。三是有助于缓解城市病,如交通拥堵、环境污染严重等。随着城市发展速度的不断提升,空气污染,交通拥堵等城市病给生活在城市的人们带来极大的困扰,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片面注重城市规模的扩大和经济发展显然是不科学的,大城市过度集聚,城市的压力也会逐渐增加。为缓解城市压力,必须从统筹城乡发展的视角出发,优化城镇体系。就地城镇化有利于小城镇的发展,对疏解大城市的压力有一定作用。由上可知,就地城镇化是一种以底层突破和内生驱动力为主要特征的城镇化创新路径,对于破解“三农”难题,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平衡农村区域经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均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就地城镇化发展模式是与我国当前城镇化发展的现实背景相符合的,在农村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条件下,就地城镇化的优势愈发明显,对于中国特色城镇化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农村地区就地城镇化建设面临的困境
城镇化建设是我国重大发展战略,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农村就地城镇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主要途径,对于预防和治理传统城镇化出现的“城市病”等问题有积极作用。然而,当前农村就地城镇化建设之中受到人们思想认识、产业发展、能源资源等因素的限制,就地城镇化建设任重而道远。
(一)部分农民思想认识存在偏差
受思想认识因素制约,农村就地城镇化进程缓慢。近年来,农民的思想观念发生了一系列变化,除了部分农民不愿离开农村外,还有很大一部分农民,尤其是新生代农民普遍认可进城务工,怀揣着“城市梦”。这种错误的思想认识导致农民宁愿到城市去打拼,也不愿意留在农村。然而,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后面临许多问题,他们的生活习惯、行为方式等并没有完全融入城市生活,处于被孤立的边缘地位。除了新生代农民思想意识的影响外,一些专家、学者、地方官员对就地城镇化模式推广重视不够,尤其对小城镇的关注度不高。农村就地城镇化多集中于大城镇,忽略了小城镇的发展,导致就地城镇化进程缓慢。
(二)农业产业发展对就地城镇化支持不足
产业与城镇融合是推动城镇化建设的关键,工业发展水平与城镇化质量是息息相关的。建设工业园区,找到工业与城镇化建设的结合点,唯有如此,才能改变我国城镇化发展的现状,为促进农村就地城镇化提供持续发展的动力。然而,现实发展中由于大部分地区存在经济效益差、劳动生产率低、甚至有些地方没有工业园区等问题,致使地方产业发展不足,难以形成集聚效应,农村就地城镇化不能持久发展。
(三)原有制度不能满足就地城镇化发展需要
就业非农化和市民化是农村就地城镇化的主要目标,然而现行的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制约了农民市民化的实现。户籍制度被作为一种利益分配制度,不利于农民参与就地城镇化的积极性培养。由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建设等不健全,导致不同户籍享有的权利存在较大差别,因而制约了城乡一体化发展。此外,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规定农民享有土地的使用权,所有权则归集体所有,实际上土地的决定权集中在少数村干部手中,因而基层政府对土地更为看重。可见,如何调整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更好地发挥其对就地城镇化的促进作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四)政府权责配置不完善
乡镇政府在农村区域经济发展和就地城镇化之中扮演重要角色,明确的权责配置有助于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农村经济发展面临新的形式,部分乡镇工业发展迅速,农村就地城镇化趋势明显。在这种情况下,乡镇政府要转变职责,不仅要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还要着力推动农村工业化、现代化、城镇化建设。乡镇政府的职责不能仅仅局限于原有的职责范围,而是要跟随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变化进行调整和优化。农村地区在探索就地城镇化之中仍然面临诸多困境,暴露出一些问题,如何科学推进就地城镇化,探索一条符合中国农村发展实际的道路仍值得深思。农村区域经济发展背景下,农村地区就地城镇化建设实践中还要解决思想认识偏差、缺乏产业支撑、健全制度体系、完善政府职能等问题。
三、农村地区就地城镇化建设路径
我国农村地区幅员辽阔,自然条件差异明显,为促进农村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因地制宜,探索适合本地区的发展模式。农村区域经济发展视域下,需要始终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好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建设新型城镇。农村地区就地城镇化要按照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标准,统一规划和建设,以便实现资源共享,实现收益的最大化。
(一)统筹城乡发展,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
农村地区就地城镇化需要统筹城乡发展,科学定位就地城镇化。我国在建设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要明确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等问题,协调好三者之间的关系,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要与传统城镇化建设相区别,因而需要超越原有的新农村建设思路,发展新的城镇化模式。从农村的性质、功能和形态等多方面重新定位,树立新的城镇概念和思维。认识到就地城镇化的优势和重要作用,在思想上对农民加以引导。政府尤其要发挥好带头引导作用,鼓励农民参与到就地城镇化建设中来,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长,让广大农民朋友认识小城镇生活的优势,纠正错误的思想认识误区。同时要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升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技能,为其能够在城镇发展中贡献力量奠定基础。
(二)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考虑农民利益
农村区域经济发展视域下,为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就地城镇化建设要始终考虑农民的切身利益,并将其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于就地城镇化建设中出现的剥夺农民土地、损害农民利益等行为要坚决遏制,坚决维护党和政府的公平正义形象。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利益。从当前的建设重点来看,应彻底改变以牺牲农民利益来换取成本的发展方式,发挥市场经济的基础调节作用,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机制,切实保证农民在就地城镇化进程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好农民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推进农村产业化发展,拓展就业渠道
就地城镇化建设要坚持就业为本,产业为基,将住区建设、土地整治和产业发展相结合。住区建设的目标是为了解决传统村落分散居住造成的土地资源浪费和公共基础设施浪费问题,也是解决人们居住的重要问题。就地城镇化住区建设要完善基础设施、社区规划、住房建设等工作,为农民打造生态环境良好、基础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城镇化功能齐全的住处。土地整治需要变革现有的土地制度,为农村地区就地城镇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土地整治包括对农村宅基地、土地流转等的优化配置,在农村宅基地建设要要减少农村建设用地,为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提供空间。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以尊重农民意愿为原则,逐渐实现规模化经营,为农民增产增收贡献力量。农业产业化有助于将分散小生产和社会化大生产对接,推进农业现代化。农业产业化关键是要以市场为导向,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发展特色产业,对农村生产要素进行优化充足,促进农业生产实现机械化和专业化。在产业发展方面,要发挥好产业发展对就地城镇化的重要支撑作用,并将其作为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上升到战略高度。促进产业集聚,结合当地的资源特色,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发展特色经济,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四)推进制度改革,保障就地城镇化持续发展
农村区域经济发展视域下,城乡二元结构已经成为当前就地城镇化建设的制约因素,因而需要针对现有的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之中存在的不合理成分进行改革,为就地城镇化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下,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之间存在诸多的不平等,因而需要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在土地制度改革上应加快推进土地确权工作,积极探索新的土地流转形式。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的均等化,为农村就地城镇化创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五)建设美丽乡村,打造宜居城镇环境
在“美丽中国”建设背景下,就地城镇化与传统城镇化发展模式的区别在于,其能够创造更好的生态环境,注重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平衡发展。农村地区就地城镇化要合理布局,建设美丽乡村。美丽乡村建设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就地城镇化的重要载体,美丽乡村建设要做到两方面:一是保护生态环境,挖掘自然美。就地城镇化要建立新型社区,在社区建设的同时要注意保护农村原始的生态环境,将田园风光与乡村魅力有机融合;二是要通过合理设计和布局,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缩小城市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的差距,加强对新型社区的管理;三是要注重文化城镇建设,除了营造良好的自然环境外,就地城镇化建设要注重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将农民原有的传统美德发扬光大,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总而言之,传统城镇化发展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在农村区域经济发展背景下,就地城镇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主要途径和发展趋势,其优势逐渐凸显。从现实发展状况来看,当前全面推进就地城镇化的时机还未完全成熟,还必须攻坚克难,破除就地城镇化发展的多重阻碍。农村地区就地城镇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科学合理的布局,需要解放农民思想,需要变革不合理制度。
参考文献
[1]山东社会科学院省情研究中心课题组,王波.就地城镇化的特色实践与深化路径研究——以山东省为例[J].东岳论丛,2014,08:130-135.
[2]袁坤.中西部山区新型城镇化路径选择研究[J].理论与改革,2016,03:169-173
作者:郝鹏 单位:周口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