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建设成果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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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建设成果及经验

摘要:

重庆市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政治经济辐射作用,肩负着发展新型城镇化的重任。近年来重庆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了较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效提升农业转移人口生活质量和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等系列硕果。并总结出诸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城镇化,保障落户居民同权同待遇,高效利用资源和完善产权制度等经验,有助于全国其他省市的城市建设工作借鉴使用。

关键词:

重庆市;新型城镇化;成果经验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规模和速度均达到世界前列。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相关数据,截至2015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6.10%,是1978年的3.13倍;城市和建制镇的数量达到652个和20515个,分别是1978年的3.38倍和9.44倍。然而,我国城镇化在飞速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诸多弊端,正如《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所指出的,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滞后,建设用地粗放低效,城镇空间分布和规模结构不合理,城市管理服务水平不高,自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不力,体制机制不健全等等。在反思问题产生的原因时,政府有关部门及学者们一致认为,仅仅依靠城镇化率这一指标不足以全面反映城镇化进程,城镇化的发展质量亟需得到重视。因此,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提高城镇化质量;2013年底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决定,要将新型城镇化作为未来10-20年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2014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则具体指出,我们应“从过去注重发展速度、规模的粗放式方式转变为重视发展效率、效益的集约方式,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发展规律的城镇化道路”;2017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我们要在统筹上下功夫,在重点上求突破,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重庆市作为西南地区唯一的直辖市、长江经济带的西部中心枢纽、西部仅有的两个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一,承担着率先按照新型城镇化理念发展的重任。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重庆市政府逐步提出“一圈两翼”规划(2006年)和“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2013年),2017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更是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核心,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优化功能布局,强化互联互通,提升重庆市承载力、协调性和宜居度。高度重视和科学谋划促使重庆市新型城镇化顺利推进,国家发改委出台的《新型城镇化系列典型经验》中更是将重庆市作为典型案例收归在内。为惠及更多省份,推动中国新型城镇化的整体进程,本文拟在总结重庆市新型城镇化成果基础上,归纳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期为其他省市城市建设工作提供参考。

二、重庆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成果

1.较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根据《重庆统计年鉴》,重庆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1997年的31.0%增长至2015年的60.9%,翻了近一番,年均增长率高达3.8%,城镇化发展速度近年来也始终超越全国平均水平。面对如此大规模和迅速的城镇化进程,重庆市政府决定立足五大功能区域定位,差别化制定落户政策和梯次设置准入条件。如:都市功能核心区着力疏解人口,以务工经商5年和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都市功能拓展区按照“新增城市人口宜居区”定位,将务工经商年限放宽到3年;城市发展新区按照“集聚人口重要区域”定位,将务工经商年限放宽到2年;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则着力推动人口合理减裁。统计数据显示,重庆市已落户的436.6万人中,农民工及其家属达到360万人,占总数的82.7%;16岁至60岁的转户人员达到291万人,占转户人员总数的66.6%,且总体上以劳动年龄阶段农民工及其新生代为主体,这说明合理规划的落户政策有效降低了像重庆市这样的超大城市落户门槛,使得符合条件的大量农业转移人口顺利实现市民化。

2.有效提升农业转移人口生活质量。为进一步提升农业转移人口生活质量,重庆市规定农业转移人口一旦落户城镇,和城市原居民同等享有就业、养老、医疗、住房、教育以及就业帮扶、创业资助等各种待遇。数据显示,截至2015底,重庆市各类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86.2%,医疗保险参保率甚至高达93.7%。2010年,重庆市探索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模式,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向城市外来人口开放公租房,允许本市和外地户籍人员在同一低门槛条件下申请公租房。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重庆市共建设完成公租房21.4万套,约占1070万平方米,其中,进城落户居民和农民工公租房配租比达到48.1%。为帮助农民工更快融入城市,重庆市还着力促进公租房小区与城市商品房小区共享便利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以及良好的社区治理服务,这不仅方便了农民工的日常生活,而且还实现了新老市民交融互动,使社区形成了和谐融洽的氛围。为落实平等教育待遇,重庆市提出要坚持“两为主”(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全日制中小学为主)、“两纳入”(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纳入教育经费保障范围)原则,妥善解决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

3.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农业人口入城,大片土地资源易被闲置。为更好地保障农民利益以及充分利用农村土地资源,重庆市决定建立市场化复垦激励机制,引导农民自愿将闲置、废弃的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形成的指标在保障农村自身发展后,节余部分以地票方式在市场公开交易,实现地票融资功能,这样做既为城市建设用地增加拓展了空间,又坚守了耕地保护的红线,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进城落户居民还可以通过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承包地和林地流转,获得财产性收益,客观上也促进了农村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1月,已有12.79万户进城落户居民申请复垦宅基地;截至2016年10月,重庆市共办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收益权质押贷款131.48亿元;自2008年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挂牌成立以来,共公开举办了59场地票交易会,累计交易地票19.95万亩,交易额高达396.2亿元,这些举措均有效激活了农村土地资产。

三、重庆市推进新型城镇化经验

1.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城镇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员顺利落户大城市的基础。第一,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功能定位,区分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分类制定差别化落户政策和梯次设置准入条件,逐步降低超大城市、特大城市落户门槛。第二,放宽落户申请条件,允许租赁房屋居住的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保障此类人群的基本权利。第三,探索实现省(市)域内城市群不同城市间户籍政策的统一,保证人口的自由迁移。第四,对实施积分落户制的城市,优化积分结构,逐步提高社保、居住服务年限等项目分值,取消积分落户年度限额。通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城镇化。

2.注重保障落户居民同权同待遇。平等的权利和公正的待遇是农业转移人口安心扎根城市、服务城市的保证。第一,按照“低门槛、广覆盖”、“分步推进、稳步提高”的原则,着力扩大居民居住证覆盖面,拓展居住证互认区域范围,同时不断丰富公共服务内容,提高居住证含金量,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积极性。第二,建立统筹城乡社会保障机制,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全覆盖和五大社会保险的市级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保险一体化、农民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统一,实现跨区域、跨险种的衔接,使城乡居民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第三,在全国范围内推进保障性住房对城市常住人口全覆盖,探索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货币化,同时改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周边环境和基础设施,便利生活,增强外来人口在城市的融入感。第四,在外来人口集中地区,鼓励通过引导社会力量办学、政府购买学位、发放“教育券”等方式,为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提供教育服务。

3.高效利用资源和完善产权制度。得到高效利用的资源和顺利流转的产权是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和农业人口“双赢”局面的保障。第一,健全城镇低效土地再开发激励机制,探索盘活农村资产资源的新方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工商资本合作,整合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和闲置农房等,发展民宿等新型商业模式。第二,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参照“地票”市场价和相关征地补偿标准对农户放弃的权利计价予以补偿,以整体发包方式将农户退回的土地及相关权益交予返乡创业的村民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并支付相关费用。第三,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所,搭建区域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第四,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等试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扩大农业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同时探索设立农民产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分担贷款风险和保障抵押物处置期间农民基本权益。

作者:黄峙豪 叶丹 单位:重庆市涪陵区第五中学 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新型城镇化系列典型经验之一: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探索实践[EB/OL].

[2]新型城镇化系列典型经验之二: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探索实践[EB/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