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建设农村剩余劳动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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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建设农村剩余劳动力研究

一、健康城镇化建设背景下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现状

出现农村剩余劳动力是社会现代化、生产商品化的发展结果,就全球范围的发展情况来看,很多国家都存在数量不同的剩余劳动力。改革开放前,国家运用制度、政策从不同方面对农村劳动力的流动进行限制,在那一时期内我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属于停滞状态。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国家制定各种引导和鼓励劳动力流动的措施,例如户籍制度改革、允许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工作,解决其女子入学问题和配偶工作问题等,各种措施为人口转移提供有利条件,进而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的速度。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只有200多万农民工,2003年,我国农村外出打工人员已经超过1.139亿,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3.2%,而且以每年300万的速度不断递增。如果根据国家确定的到2020年,我国城镇化建设率要达到56%的目标,未来每年还会有超过1300万农村人走进城镇,在非农产业中工作并逐渐成为工人阶级。我国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规模较大、速度较快,是一般国家难以比拟的。在建设发展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现阶段,我们在认识并了解严峻现实的同时,一定要针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问题寻找到行之有效的策略。另外也要看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是我国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

二、健康城镇化建设背景下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的原因

(一)城乡二元结构没有得到根本改善

改革开放前运行的计划经济造成城乡二元结构,这严重影响了健康城镇化发展的进程。改革开放后,我国打破人口流动的限制,一些地区对城镇的户籍制度进行改革,健康城镇化得到快速发展。但是我国城乡二元结构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健康城镇化对转移剩余劳动力的促进作用还比较有限,自由转移劳动力还存在歧视和障碍。首先表现在户籍制度设置的障碍。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具有身份壁垒,难以和城市劳动者进行平等的竞争,也不能享受就业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子女上学和城镇安居等问题阻碍了发展城镇化和转移劳动力。其次表现在土地制度带来的制约。现在比较落后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和土地制度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起到阻碍的作用。农民在城市得不到社会保障,而土地就是他们的保障,他们一方面希望在城市打工,一方面又不想失去土地。

(二)健康城镇化的发展水平较差

城镇化发展水平越高,转移农村劳动力的机会越多。我国建设城镇化的速度低于经济发展的速度,表现在:首先城镇规模比较小。只有城镇人口具有一定规模时,城镇才能发挥出聚集效应,才能够配备齐全的文化、服务和商业设施,发展成地区性服务中心,才能够吸引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而现在,我国除了东部沿海地区的健康城镇化具有较大规模外,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化规模都比较小。其次,城镇分散、发展质量较低。大部分城镇交通情况差、建设水平低、管理落后、市场混乱、环境污染、治安差等问题,造成商业服务、科学教育、政治文化配套设施陈旧、落后,削弱聚集功能和效应,降低对农村和乡镇企业剩余劳动力的吸引力。最后产业结构缺乏合理性。大部分城镇没有产业支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比重较小,经济效益差,缺少吸引并转移剩余劳动力的能力。

(三)劳动力市场机制不完善

劳动力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市场机制予以调节。现在我国因为没有成熟、完善的农村劳动力市场,造成劳动力在区域和城市间的供需出现脱节、信息闭塞等问题。特别是金融危机以后,我国资金密集型和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出现较为严重的“用工荒”。另外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找不到工作。同时出现这两种现象体现出劳动力市场信息不畅和制度不完善。长时间以来,我国转移劳动力的主要方式是“邻带邻”“亲帮亲”。有关调查表明,农民工85%以上的就业信息来自于朋友、亲属的介绍,另外就是靠自己在劳动力市场等到工作。转移劳动力缺乏必要的协调、组织和信息。

(四)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有待加强

不论是发展健康城镇化,还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都需要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现在阻碍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和转移的重点在于劳动力的整体水平较差。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外出打工的农村人员中,具有高中文化占24%,初中文化占51%,小学文化的占22%,其余的占3%。另外我国农村劳动中进行过中等职业培训的占0.13%,经过初级职业教育或培训的占3.4%,经过短期培训的占20%,没有经过培训的占76.4%。两组数据证明,现在农村剩余劳动力文化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都比较差,难以符合产业调整结构和优化升级的要求。

三、健康城镇化建设背景下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策略

(一)强化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城乡二元结构

首先改革户籍制度,平等城乡居民的地位。近些年,部分城市降低农民工入城的条件,构建起保障政策,但执行力度较差。国家应该全面改革户籍制度,建设规范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让农民工和其子女享受平等的国民待遇。其次改革土地制度,健全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转让土地使用权让农民摆脱对土地的依赖性,使其进入城镇推动健康城镇化的进程。改革的就是完善和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改革的重点是建立健全城乡保障机制,让所有成员都享受到社会和政府的基本保障。

(二)增强健康城镇化发展水平,提高城镇扩散和聚集的效应

提高城镇化水平能够增强信息、技术、物流、资本等扩散和聚焦的效应,吸引投资,增加就业机会,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强化健康城镇化水平,要建立健全以下几点:首先实现健康城镇化要健全产业结构,促进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现在我国进入经济发展的产业调整期,特别是金融危机后,东部城市优化产业结构,很多资金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进入内地,中西部地区要抓住机遇,完善产业结构,并提高健康化城镇的发展水平,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另外改善城镇环境,提高群众生活环境。只有同时改善城镇的硬环境和软环境,才能吸引投资,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最后健全城镇企业融资渠道。现在健康城镇化建设和发展过程中,融资困难是最主要的障碍。所以政府不但要改革城镇和农村金融服务机制,扩宽乡镇企业的融资渠道,体现出发展的规模效应,也要运用市场调控机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的投资活动,建立起以政府投资为主体,多元化建设和投资的机制。

(三)对劳务市场存在的中介组织进行规范,健全市场机制

完善劳动力市场是建设城镇化和转移劳动力的重要方式。首先,要打破就业壁垒,让城乡劳动力在就业方面得到平等的待遇。构建起企业用工和劳动力择业的市场化、自由化就业体制,另外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福利体制和就业用工体系,让所有劳动力之间实现平等就业。其次,构建起劳动力就业和转移信息服务机制。制定和完善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就业信息的政策性文件,构建起多层次、多渠道的劳动力就业信息的中介和网络组织。提高劳务输入地、输出地的配合和衔接,形成全国劳动力市场。最后提高劳动力市场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执行和建设力度,保护农村劳动力的合法权益。我国根据保护农民工权益的相关问题制定并实施一系列的法律法规。2003年就实施了国办发1号、78号、79号文件。2005年中央1号文件将农民工纳入到产业工人的行列中。由此可见,国家高度重视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工作。在文件的基础上,完善劳动力市场体系、健全劳动力就业信息和服务机制、认真执行和劳动力就业市场有直接关系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是完成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有序转移的保障。

(四)增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文化和综合素质,使其符合健康城镇化建设和农民就业的需要

为了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素质,需要各级政府加强投入,重视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和教育。首先提高基础教育的投入,保证九年义务教育的顺利完成,重视高中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条件好的地区还要逐渐推行高中教育和中职教育。其次、要重视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文化教育和技术培训。政府要和社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开展深入的合作,每年都要根据农村劳动力的特点制定培训计划,并逐渐形成制度。第三、构建起以培训技能为主,培训素质为辅的培训机制,降低健康城镇化建设时出现的农村劳动力供应和劳动市场需求之间的失衡问题。最后要保证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减少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时的心理成本,增强农民工子女的文化素质,提高他们在城市生活和工作的能力。

四、结语

总而言之,农村剩余劳动力是我国生产力中最活跃、最积极的群体,权益缺失和收入低下的问题如果没有得到改变和解决,他们中大部人如果难以转化成安居乐业的市民和有正式工作的工人,我国贫富差距、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扩大的趋势就难以得到根本的扭转和改变,农民弱势、农村落后、农业弱质的问题也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会影响我国建设健康城镇化社会的进程。所以我们要认识到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所具有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运用加快发展和深化改革的方式来解决,从经济和政治发展的高度,稳妥、积极、有针对性、循序渐进的逐步解决。

作者:李志 单位: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