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寻找写作灵感?中文期刊网用心挑选的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论文2篇,希望能为您的阅读和创作带来灵感,欢迎大家阅读并分享。
第一篇
1.融资方式单一,金融供给总量不足。城镇化的进程中不管是城镇自身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城镇住房保障、中小企业发展都需要大量的专项资金做支撑保障,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中所需资金额度大,且大多数项目具有公益性质。面对新增的巨量公共项目当地政府由于财力有限,2012年毕节市全年财政总收入为247.71亿元,而全年的财政支出为382.99亿元,因此仅凭政府划拨资金显然是不能及时填补所缺资金。银行信贷资金一直是城镇化建设重要的资金来源,由于基础设施的建设存在着周期长,沉淀成本高等特征,商业银行在短时间内无法从中盈利所以也不愿投入过多的资金,造成城镇建设中的功能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资金严重缺乏,延缓了城镇化的进程速度。
2.金融机构合力不强,金融市场秩序受到影响。由于各家银行之间合作不够,银行贷款形式稀少,资源集聚度不高,竞相压低利率等方式抢占大企业和优质客户,进行微利或零利经营。或者盲目地把大量信贷资金投向相同的大项目、大企业,造成低水平重复投入,不仅降低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益,还一定程度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加大了风险。使得真正需要信贷资金的项目或企业的融资需求却得不到满足,不利于城镇建设中小型基础项目正常的资金供给与配置。
3.金融组织服务体系业不健全。毕节市的银行、保险、证券、担保等金融机构虽不断发展,相比东南沿海发达地区还是落后。大型商业银行营业网点较少,外资银行缺失;非银行机构又都还处于起步阶段,证券期货滞后,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或货币经纪公司等发展不完善,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等新兴行业尚未成熟。金融服务体系严重滞后,使得城镇化建设中的融资过于倚重传统的银行信贷手段,直接融资比重较低,而间接融资居主导地位。保险业没有在城镇化建设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实力。
4.金融产品创新开发不足,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全市各金融机构在经营理念和市场意识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经营模式较为粗放,精细化程度不高,金融服务多样性不足,金融产品供给单一。信贷品种和模式不能适应城镇化发展的需求结构,提供的城镇贷款服务主要是消费信贷品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等品种,产品供给单一且服务对象和业务品种趋同,适合城镇居民自主创业、再就业等城镇化建设需求的服务品种较少。在金融服务方式与产品创新方面,专业人才较为缺乏,系统性研发不够,适应毕节城镇化发展需要的个性化服务和特色产品供给较少,科技金融、科教金融的特点尚未充分体现。
二、加强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1.鼓励多种形式的投融资方式,弥补资金的缺口。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公益性项目上的中长期贷款。充分发挥财政投资的杠杆作用,通过地方政府贴息贷款、信贷担保和减免税等多种方式来吸收全社会投资。发展新的城镇建设融资模式,采用BT(建设-转让)、TOT(转让一经营一转让)或BOT(建设一经营一转让)、ABS(资产债券化)、PFI(使用者付费)等多种投融资方式,变一方投入为多方投入,由过去单一财政投入方式转变为采取政府和银行合作、政府和企业合作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吸引内、外资投资城镇建设,变政府包建为社会共建,变自立发展为借力发展,以直接融资为辅,间接融资为主的资金融入的多渠道、多元化城乡建设投融资格局。
2.加强金融机构间的合作,形成融资支持合力。金融监管机构可制定相关措施,引导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留出一定的信贷规模加大对道路建设、市场建设、供水设施、通电通讯等基础设施的信贷投入力度。对信誉良好的企业和个人,适当放宽信贷条件,特别是对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型企业等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一步简化办理贷款手续,提高办理贷款的效率,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同时鼓励和培育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通过允许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发起或者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股份制金融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成为村镇银行。
3.完善金融组织体系,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完善多层次的城镇金融组织体系,建立多层次金融机构,为不同的消费需求提供全方位服务。积极开拓网络结算与服务、证券资金结算、资产管理、财务顾问、代销保险产品等业务,增强金融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提高个性化金融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保险业在城镇化建设中的作用,推动保险机构资金回流毕节投资。在信贷领域充分发挥保险业对城镇化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合理便捷地运用当地保费资金,有效发挥当地保费资金在资金融通方面的作用,将保险融资作为金融业参与城镇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协调与其他融资渠道,从而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4.加大金融产品的创新和优化金融基础服务设施。银行要根据城镇化建设的需要创新金融产品。一是人民银行应充分发挥指导作用,在存款准备金率、支农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上采取差别化手段,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城镇建设的信贷投入。二是金融机构要积极改革现有信贷审批模式,在小城镇建设贷款方面推行一站式服务、网上审批等模式,提高贷款申办效率。三是加大贷款品种创新力度,解决城镇化中道路建设、供水设施、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方面的资金需求,积极开办农村住房抵押贷款。四是加快农村金融支付清算服务体系建设,推行电子货币工具,推广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畅通城乡资金汇划渠道,延伸金融服务的时间和空间,着力提高城乡居民获得金融服务的便利性。
5.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政府、金融机构、司法部门、企业和个人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的原则,形成共建机制,促进城镇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进而更好地推动城镇化建设。第一,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快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数据库建设,积极拓展信用报告服务领域,建立有效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第二,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和政府对金融的服务协调机制。加强对金融风险的监测和监控,构筑有效的金融风险“防火墙”。
作者:童岳嵩 胡臣岑 单位:毕节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第二篇
一、黑龙江省农村城镇化建设中金融需求特征
(一)金融需求总量较大黑龙江省农村城镇化建设中金融需求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首先,来自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农村城镇化的显著表现就是大量农村人口向城镇地区的积聚,城镇必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满足城镇居民生产生活需求。黑龙江省农村城镇化建设中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农村生产生活设施。这主要包括农田水利、通电通讯设施、农村医疗设施以及交通道路、科教文化等设施和机构建设。第二,现代城镇建设生产生活设施。这主要包括城镇房地产与住宅设施、商业网点设施以及城镇娱乐设施和交通地理以及水电基本设施建设、学校图书馆等建设等。其次,农村人口扩大生产、改善住宅建设对金融资产的需求。最后,对金融理财投资、对于城乡居民就业、自主创业的金融服务需求以及对消费性信贷的需求等。
(二)金融需求主体层次结构较复杂黑龙江省农村城镇化建设中金融需求的主体呈现复杂性与多样化的特征。首先,来自于国家和政府在推进城乡建设尤其是城镇建设过程中对于金融的需求。这部分金融需求一般可以通过政府税收、政府性拨款予以满足,但是国家和政府承担了较大的压力,急需拓宽其他渠道。其次,来源于农民扩大再生产对于金融的需求。农村城镇化过程中大量的农民转为城镇居民,外出务工,这就产生了对于机械化生产的金融需求,主要用于农村居民的扩大再生产。再次,农村居民进城务工,也包括农民在本地开设乡镇企业,这些都产生了对于贷款的需求。这也都成为制约农村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因素。
(三)金融需求周期呈现多样化当前国家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渠道主要来源于农村信用社对农户发放的小额贷款,但是这样的贷款主要是为了满足农户种植粮食作物与养殖业的需求,为了满足这一需求,贷款周期一般为1年,年初放贷,年末还款〔2〕。但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新型农业发展的需求要求贷款期限越来越长,不同行业也呈现出不同的贷款周期需求,这与目前的农村贷款周期是不相符的,急需贷款周期的延长化,金融需求呈现多样性。
(四)未来金融需求有进一步增强的趋势目前农村金融需求从实际需求来看,远远超越目前显现的需求。随着农村城镇化在全国全方位的铺开,也由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闲置,大量的农户尤其是年轻劳动力有着强烈的扩宽生活渠道,围绕农村特色经营而展开的新一轮创业需求,但是却苦于贷款难。同时,随着农村人口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保险、旅游、消费等也都产生了新的需求,这些都亟待解决。
二、黑龙江省农村城镇化建设金融支持不足的原因分析
(一)农村金融市场信用缺失农村金融市场信用的缺失一直是困扰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一大问题。这主要由于如下一些原因:首先,来源于农村自然环境的不可抗力。农村金融市场中,农户信贷占据很大一部分内容,由于农户种植业等先天条件的局限,靠天吃饭,遇上灾害年景,农民无力偿还信贷。其次,农户信用意识较为薄弱。在农村金融市场中,除了自然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贷款户更常常故意拖欠贷款,甚至躲账和赖账,这在更大的程度上恶化了和银行之间的关系,在某种程度上了也限制了自身资金的来源〔3〕。再次,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尚未建立规范、具体及标准的农户信誉度评价体系,同时农户信贷较为分散、金额小,所以对于银行和农村金融市场资金供给来源来说无论从成本还是从风险角度来讲都存在极大隐患。
(二)金融支持主体有缩小趋向创新力度不足上述原因分析中已经明确,由于信用问题、信贷规模问题等,金融支持力度一直受到很大限制。目前为止各大商业银行也纷纷退出农村市场;除此之外,由于农村金融市场资金流动的限制,即使没有退出农村市场的各大商业银行也不约而同地纷纷减少了在城乡的营业网点。再次,即使是对口的农业银行或者农村合作社也由于信贷规模和盈利能力的限制等原因也撤并了很多营业网点,内部结构收缩。同时为了规避银行风险,放贷非常谨慎、准入门槛也很高,流程复杂,这样都极大地限制了金融机构对于农村城镇化的支持力度。这样越来越多的金融需求转向了中介机构。但是中介机构普遍存在信用不健全的现象。部分企业骗取贷款、贷款违约、逃废银行债务现象屡禁不止。
(三)金融产品品种单一难以满足黑龙江省农村城镇化金融需求目前来讲黑龙江省农村城镇化中金融产品的品种过于单一,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农村农业保险缺失。第二,针对农村的信贷品种单一。目前各大银行推出的金融产品没有针对农业以及农户而量身定做的险种。第三,贷款期限一般较短,时限一般为一年,但是缺少适应农村各行业发展的较长期贷款,尤其是10年以上的贷款。
(四)金融支持的城镇化导向不明显黑龙江省农村城镇化建设中金融支持的城镇化导向不足,在农村城镇化过程中,没有给与金融机构以明确的城镇化导向。在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的金融业务中,一直集中于向农户进行生产性以及扶贫性质的贷款,但是从未对金融机构做农村城镇化支持导向。另外,随着信用合作社向城市商业银行改制后,改变了原有的经营方向,弱化了对农业以及城镇企业的扶持力度,这对于城镇化以及城镇经济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三、加大黑龙江省农村城镇化建设金融支持力度的对策
(一)基于农村城镇化规划制定金融支持规划1.金融主体全方位参与城镇化建设规划在黑龙江省农村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金融支持是重要一环。在金融支持黑龙江省农村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要做好金融支持的规划,而这种金融支持的规划要以城镇建设规划为基础,这就要求金融主体要全方位参与城镇化建设规划。主要有如下一些措施:首先,金融主体要积极参与城镇化建设规划。其次,即使不能参与也要全面了解农村城镇化建设规划内容。2.结合农村城镇化规划制定农村金融发展规划目前黑龙江省农村城镇化金融发展规划要明确如下几个方向:在充分了解黑龙江省农村城镇化建设规划的基础上,着重选择如下几个金融支持方向:一是将农村中农业龙头以及乡镇龙头企业作为金融支持的重点对象。要以这些农业龙头以及乡镇龙头企业为代表,带动黑龙江省农村与乡镇企业建设,发挥金融支持的作用。二是重点支持围绕农业特色而开展的特色经营,依托黑龙江省农村地域优势,以金融促进黑龙江省农村城镇化农业及相关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制度建设在推进黑龙江省农村城镇化建设金融支持建设过程中,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制度建设是重要一环。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增强农户信用维护意识。通过开展广泛的信用教育树立农户尊重信用的行为建设。二是给予农业以技术支持以增强对自然环境不可抗力的抵御能力以推动银户间信用机制的构建。三是借鉴个人信用评价体系构建方式构建农户还贷信用评价体系以此督促农村信用制度与体系的建立。
(三)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以强化金融支持在黑龙江省农村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单纯地想要通过金融机构来解决这一问题不太现实,这需要千方百计拓宽融资渠道。首先,黑龙江省政府以及国家要专门为农村城镇化建设提供专项资金支持,专款专用且要监控整个资金的流向。其次,引导并给予政策支持以推动农业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等对农业以及城镇建设的资金支持。再次,积极鼓励农户与乡镇企业完善企业自身建设,通过现代化经营以赢得更多的自有资金以推动自身建设。最后,也可以积极鼓励农村和农户开展合作经营以拓宽资金规模。
(四)拓宽金融支持产品目前黑龙江省的农村城镇化建设金融支持主要以信用社和农业银行为主体,尤其是农业银行。农业银行要大力支持部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快速发展,增加涉农信贷资金投放,通过农村房屋、土地等质押贷款,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尽量满足农业发展时需要的贷款需求。同时农业银行和信用社要有意识地设计适合推动城镇化建设的险种。首先,建立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体系,为郊区失地农民提供完善的保险产品。要把农业保险业务从商业保险分离出来,成立专门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降低农民在农业结构调整中风险的不确定性,这一方面可以为农村金融提供基本的还贷保证,另一方面可使农民敢于贷款,愿意贷款〔4〕。其次,逐步开拓证券投资、理财产品、教育储蓄、助学贷款等险种。另外,要制定符合农业特定行业特征为周期的贷款,主旨在于要延长贷款周期,不再单纯以农业生产为对象,更要加强养殖业保险。
(五)进一步明晰金融支持黑龙江省农村城镇化建设政策导向政府要把农村城镇化作为金融机构信贷政策和资金支持的重点〔5〕。应当明确农村城镇化的战略方向,以吸引金融资金流入农村城镇化地区和领域。人民银行应当引导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性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农村城镇化进程,通过窗口指导和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采用差别化的政策手段,引导金融机构将农村城镇化作为新业务的拓展领域并明确地将其列为信贷投放的重点,强化其支农职能。
作者:王金丽 焦春雷 邱玉兴 单位:齐齐哈尔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齐齐哈尔市电业局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