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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银行业支持天津农村城镇化蕴含巨大机遇
(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需求巨大
推动示范小城镇居住社区、示范工业园区和农业产业园区“三区联动”发展,是天津农村城镇化战略的重点内容,是解决农民安居问题和发展小城镇支撑产业的主要途径。“三区”建设项目,涵盖住宅、路网、电网、供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应急减灾等多个系统,需要庞大的资金投入,潜在融资需求巨大,将给银行业机构信贷、投行等业务的发展带来巨大机遇。根据近期天津农村城镇化发展规划,要分批建成54个示范小城镇、31个示范工业园区、100多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60万亩高水平设施农业基地。以示范小城镇为例,会涉及683个村、100余万农民,估算总投资超过3000亿元,完成投资1500亿元,目前已基本建成22个示范小城镇,45万农民迁入新居。未来几年,天津第四、第五批32个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仍需投资1500多亿元,扣除项目资本金,尚需从金融机构融资近1000亿元,规划建设的示范工业园区、农业园区等基建项目也有巨额融资需求。目前,天津仍有270多万本地农民、200余万外地农民工未纳入城镇化规划。根据天津城镇化的实践经验,向城镇转移一位农村人口需投入28万元~30万元,其中,有一半以上的成本应摊入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因此,从长远看,天津农村城镇化建设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和融资需求。
(二)产业转型升级金融服务需求旺盛
新型城镇化离不开现代产业的支撑。随着天津农村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三次产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第一产业在GDP中的占比已降到1%左右,二、三产业迅速发展,中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量涌现,产业升级发展的金融服务需求非常旺盛。以示范工业园区为例,31个园区累计签约项目2046个,入驻企业达到6500多家,总投资6050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09亿元,后期仍需投入资金超过4300亿元。未来几年,各工业园区将引进更多企业,拟吸纳一百多万人就业、实现销售收入1万亿元以上,金融服务需求更大。而且,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将成为天津的重点产业,商业、物流、餐饮、旅游、文化等产业的快速发展也蕴含巨大商机。此外,天津市现代农业发展迅速,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40家)、农民合作社(4000多家)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90%以上的农户已进入农业产业化体系,亟需银行业提供高质量的配套金融服务。现代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产生的金融需求,将为银行业机构拓展信贷、债券发行、财政资金托管、小微企业服务等业务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农民市民化蕴藏丰富的金融资源
城镇化的本质是农民市民化。天津农村城镇化发展过程中,非常注重保护农民利益和解决民生问题,从而带动农民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以华明镇为例,农民原有宅基地和房屋估价为5万元左右,通过宅基地换房,三口之家可在示范小城镇置换90平方米左右、价值50万元以上的商品房,家庭财产收入大幅增加;同时,被安置的农民还享有集体企业股金、商铺租金、养老金和薪金等“四金”保障,收入水平远远超过城市居民平均水平3。2011年以来,天津开展了两批“三改一化”试点工作(涉及141个村、40余万农民),即村改居、农改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股份制企业和农民市民化,着力强化农民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引导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真正实现医疗、养老、贫困救助等社会保障的城乡一体化。随着生活方式的转变和生活质量的提高,转型农民、新市民不仅在社会保障、投资理财、自主创业等方面需求众多,而且在购置生产和生活用品、旅游、教育等方面的消费性支出将大幅提高,将为银行业机构开展社保资金托管、养老金、企业年金、创业贷款、消费金融等业务提供良好机遇。
二、天津农村城镇化贷款投放满意度分析:基于AHP方法
根据天津城镇化建设特点、农村产业发展情况和数据可得性实际,本文将农村城镇化贷款满意度分析的对象确定为两大典型类别4:(1)示范小城镇居住社区、示范工业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等“三区”基建项目;(2)园区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设施农业项目等城镇化配套产业经济主体。
(一)农村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
“三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天津银行业贷款投放的重点领域。其中,示范小城镇和工业园区贷款增长迅猛。2012年末,银行业机构向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投放的贷款余额为485亿元,同比增长48%,比2007年末增长31倍,支持小城镇项目29个;示范工业园区贷款余额为113亿元,同比增长36%,比2010年增长94%,支持项目28个(见图2)。两类贷款快速增长,主要原因在于示范小城镇、示范工业园区均由政府融资平台运作,过去几年房地产市场火爆,宅基地换房后节省的土地(多处于近郊区县)出让收益较高,能实现项目资金预算平衡,信用风险相对较低。但是,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很难获得银行贷款,主要依靠园区经营主体(多数为民营企业)内源融资。2012年末,银行业机构向此类项目投放的贷款余额为27亿元,同比增长10%,远低于示范小城镇和工业园区贷款增速。主要原因在于农业园区所占土地多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办理抵押融资仍存在介入障碍和政策风险,例如大部分农村集体土地仍未完成确权,而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二)农村城镇化配套产业经济主体贷款
近年来,各银行业机构大力支持示范工业园区内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设施农业项目等小城镇配套产业经济主体,天津城镇化发展产业支撑能力显著增强。2012年,银行业机构向上述三类主体投放的贷款余额为253亿元,同比增长68%。其中,工业园区企业和农业龙头企业贷款增长很快,增速分别为79%和37%,但设施农业受制于农村土地抵押难等因素,融资满足率很低,贷款增速较慢。
(三)基于层次分析法(AHP)的城镇化贷款满意度分析
层次分析法是将多个因素作为一个系统,进而将其分解为若干层次,通过定性指标模糊量化方法算出层次单排序(权数)和总排序,进行多因素综合评价的系统方法。本文根据各银行城镇化贷款的投放情况,加上相关主体对贷款投放数量和质量的满意程度的评分来设计评价体系。通过构建贷款满意度因素判断矩阵,分析当前银行业贷款投放与城镇化融资需求之间存在的差距。相关经济主体对贷款满意度的评价体系包括四个指标:(1)对贷款质量的满意指数;(2)对贷款数量的满意指数;(3)对贷款品种的满意指数;(4)对银行贷款创新能力的满意指数。据此构建贷款满意度因素判断矩阵,计算权重后对所有值进行归一化处理。模型中A/B分值越高,说明经济主体对该项贷款情况的满意度越高,反之则满意度越低;计算出的权重值为归一化后满意度评分值,分数越高,说明经济主体整体满意度也越高。为了使分析更加直观,设定标准分数T的满分为10分:贷款质量满意度得分为T*10=2.886;贷款数量满意度得分为T*10=4.356;贷款品种满意度得分为T*10=1.61;贷款创新能力满意度得分为T*10=1.148。根据以上数据可以直观地看出,经济主体对贷款数量的满意度最高,说明当前银行业对天津农村城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较大。但是,各银行还需要在贷款产品、贷款服务方面加强创新,尤其要增加更适合农业园区、设施农业等薄弱环节的贷款品种,提高对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园区、企业的贷款质量。
三、天津农村城镇化基建项目风险分析:基于信贷决策模型
天津农村城镇化在给银行业带来机遇的同时,一些深层次的原因和外部政策环境也给银行业带来诸多困难和问题。特别是作为天津农村城镇化建设的主要项目——示范小城镇、示范工业园区的基建项目融资需求巨大,投资周期较长,盈利能力较弱,现金流入“前低后高”,而且主要由区县政府融资平台承担,还款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和未来土地出让收益,客观上使银行业在服务农村城镇化的过程中面临一系列风险。
(一)天津农村城镇化主要基建项目的运作模式
天津示范小城镇和示范工业园区均有各区县政府组建投融资建设公司统筹运作,具体职能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对建设项目实行统一管理,负责项目规划区内土地整理,包括办理前期手续、工程招标;二是负责项目投融资,以建设项目土地出让金政府收益及其他资产收益作为贷款偿还来源;三是负责依法将土地出让金政府收益用于平衡项目建设资金。
(二)城镇化基建项目贷款决策模型的构建
本文拟构建一个银行支持农村城镇化基建项目的贷款决策模型,具体分析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和成本。假设1:不考虑所得税、减值损失、提前赎回等因素,贷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假设2:银行投放贷款可获得的预期收入为E,贷款本金为B,合同利率为i,还款期数为n,投资总期数N,实际利率为R。假设3:区县政府融资平台是天津农村城镇化项目的运作实体,但对借入的资金没有处置权,贷款资金的使用和偿还均由政府统筹安排,贷款能否如期归还主要取决于地方财政实力和未来土地出让收入的高低。在项目法人实际缺位、地方债务逐步压缩、融资平台监管政策收紧、未来土地出让收益可能走低等情况下,潜藏着较大的信用风险。因此,假设贷款违约概率为P,贷款违约损失率为L;假设4:某个城镇化建设项目可能存在多个投融资主体(实际也存在),银行需要承担协调不同经济主体的组织成本C1;假设5:城镇化建设项目由政府主导,银行可能承受各类附加的行政干预和市场阻力,产生一定的阻滞成本C2;假设6:城镇化项目投融资主体是追求利润的,需要一定的排他收益来保障稳定的预期收益,银行需要承担一定的排他成本C3。
(三)城镇化基建项目贷款决策模型简析
从以上公式可见,银行支持农村城镇化建设项目面临各类风险和成本,只有保证E>O,银行才有贷款投放动力。因此,如何有效分摊和缓释城镇化基建项目的融资风险和各类成本,明晰地方政府、借款人与用款人之间的“借、用、还”和“权、责、利”关系,有效规避地方政府和投融资平台的信用风险,减少项目运作的协调成本和阻滞成本,保证资金的优化分配和高效使用,形成资金的良性循环和回流机制,是解决农村城镇化基建项目融资困境的关键。
四、支持天津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农村城镇化是一项系统工程,融资需求巨大,服务需求多样,涉及业务众多,需要政府部门、银行业机构、金融监管部门等共同努力,在严守风险底线的基础上,综合发挥各类金融业态的力量,积极稳妥地推进。
(一)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作用
建议政府部门利用财税政策和财政资金杠杆,以部分机动财力做引导,面向社会募集组建“城镇化建设基金”、“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等,撬动民间社会资本支持城镇化建设。综合运用银行贷款、理财、信托计划、融资租赁、中期票据、私募债券、信贷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城镇化建设和市政设施管理营运,缓解政府负债压力大、融资平台受限多和资金运用效率低等问题。
(二)规范项目运作,严密防范城镇化贷款的信用风险
地方政府应在地方债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规划和运作城镇化建设项目。要根据区域国家政策和城镇化发展需要,明确产权独立的城镇化项目建设和承贷主体,合理界定政府与项目建设和承贷主体的风险分配、责任归属和共同目标。应特别重视加强对项目建设和承贷主体的运营授权管理,明确资金使用和监控责任,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确保项目规范、高效运作。银行业机构应加强客户和项目准入管理,所支持的城镇化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土地规划、环评要求、土地平衡和资金平衡测算条件,严格落实项目资本金、担保增信和资金监管等条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银行业机构要与地方政府、项目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情况,防止项目超预算,确保项目工程顺利推进;严格按照项目施工进度划拨资金,采用受托支付方式,确保专款专用;督促地方政府与项目单位处理好与相关利益主体(如周边农户)的关系,降低协调和阻滞成本。
(三)加强金融创新,提高城镇化配套金融服务能力
银行业机构应优先支持天津环城四区经济条件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综合收益较好、潜在风险较低的城镇化建设项目。重点发展财政金融、金融IC卡、养老金、电子银行等无风险业务,满足城镇化带来的财税资金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电子支付结算等金融需求。积极发展投资银行、住房金融、消费金融等风险较低业务,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转型农民和新市民投资理财、买房置业、日常消费等提供便捷的服务。择优支持相关产业融资业务,例如运作相对规范、发展前景较好的中小微企业,等等。
(四)加强政策支持,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是农村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和长期产业支撑,也是推进农村城镇化发展的薄弱环节。推动“三农”发展,要以提升农村经济组织的自身实力为根本,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形成金融、产业、财税、投资等优惠政策合力支持的良好局面。完善政策性的涉农贷款融资担保体系,鼓励银担深化合作,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健全涉农贷款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引导更多金融资源向“三农”倾斜。打通制约农村资产抵押融资的“确权颁证、价值评估、抵押登记和流转处置”等四大瓶颈,推动农村资产资本化。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信用环境,推动金融机构与“三农”经济共生共荣发展。
(五)加强监管引导,推动银行业与城镇化共生共荣
作为银行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城镇建设金融服务的监管和引导工作,强化对城镇化建设融资整体水平和地方政府部门整体负债水平的监测分析,采取审慎监管措施,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积极引导银行业机构加强金融创新,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实体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夯实农村城镇化产业基础,为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作者:刘书钢 单位:河北工业大学